现代战争中的“法律战”
三战课件(舆论战、法律战、心理战)
三战在现代战争中的应用
三战未来发展趋势
三战未来发展趋势
三战未来发展趋势
一是地位 和作用将 不断提高
三战未来发展趋势
二是将抢 占国际互 联网这个 “制高点”
三战未来发展趋势
三是将注 重发挥 “三战” 的平时潜 渗透功能
三战在现代战争中的应用
三战在现代战争中的应用
一是通过政治外交活动,建立临时联盟,全面孤立对手 二是操纵国际卫星通信组织,停止传送对方的所有信息,实施战略 信息封锁 三是恩威并施,策反关键人物 四是公开支持与暗中资助相结合,扶持对方反对派力量
五是有计划地炸毁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设施,造成大批平民失业和 生活困难,引发对方民众对现政权的不满和反战情绪
三战在现代战争中的应用
在海湾战争中,美国大量引用联合国宪章、安理会决议等法规文件,广 泛宣传自己进行战争的正义性,结果有30多个国家的军队参加了以美国为首 的多国部队,还有10多个国家向美国提供战争捐款,使美国结成广泛的反伊 联盟。在科索沃战争中,美国违反国际法,绕过联合国对南联盟实施军事打 击,但美国仍引用北约共同防御条款等法规,大肆宣传其行动的“合法性”, 蒙蔽了西方国家的许多人,使科索沃战争在西方世界成为“合法”的战争。
三战在现代战争中的应用来自三战在现代战争中的应用
伊拉克战争开始前,美国国内外反对对伊动武 的呼声很高。为了扭转这种不利局面,提高民众对 战争的支持率,美国迅速发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CNN)、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等主流新闻媒体, 大肆渲染伊拉克同“基地”组织有联系,伊拉克拥 有大规模杀伤武器,对全球安全构成威胁等,使美 国内对伊动武支持率由不足50%逐渐上升到70%以 上,使支持对伊动武的盟国由5个增加到40多个。
授课人:XX
充分认识法律战
充分认识法律战军营走笔牛海峰马慧鑫随着世界军事变革的不断发展,运用法律作为斗争武器,在战争中斗智斗勇,巩固己方合法利益,已成为一种独特的作战样式,并影响着战争的进程和结局。
笔者近日通过调查后认为,目前,少数官兵对法律战在未来战争中的地位作用仍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引导官兵充分认清法律战在实际作战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清法律战是赢得未来军事斗争不可缺少的手段,提高官兵对法律战的思想认识迫在眉睫。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提高认识。
法律战是在未来战争中获得政治主动的需要。
应当通过分析海湾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中的法律战准备,以实际战例强化官兵认识,说明法律战是未来信息化战争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争中获得政治主动的需要。
法律战是在未来战争中争取最大军事效益的需要。
运用法律打好法律战,就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己方的军事需要,最大限度地扼制敌方超出战争法限制的武力使用,从两者的结合上争取最佳军事效益。
在作战指挥上,从“军事需要”和“人道要求”的最佳结合上选择和确定军事目标、作战手段和方法;在遂行作战任务中,以最有利于“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原则实施各项作战法规;面对敌人的违法作战,巧妙处置,并在敌人违法作战中获得极大的军事利益。
可见如果基层官兵不掌握法律战知识,就有可能因违反战争法而授敌以柄,陷全局于被动。
法律战是军事斗争准备的客观需要。
针对当前复杂军事背景的特点,充分运用法律战武器,夺取军心民意,为赢取胜利创造条件。
战争中一旦采用非常手段,某些敌对分子、敌对势力就会利用一切手段,进行各种污蔑。
对此,要依据有关国际法和国内法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明确我方之战是正义战争,是依照武装冲突法进行的合法之战,符合国际社会惯例。
同时,充分运用国际法武器揭露敌对势力的干涉本质,在社会上赢得主动。
法律战战法研究
法律战战法研究在当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法律和战争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
法律通过规则和法律制度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而战争则是通过武力对抗来解决国家间的争端。
然而,法律和战争之间的关系并不简单,它们之间存在一种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法律和战争都是一种手段,用来达到各自的目的。
法律的目的是通过规范行为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保护公民的权益;而战争的目的则是通过武力解决国家间的争端,保卫国家的领土和主权。
然而,当社会出现紧急情况时,法律常常需要让位于战争,例如国家面临武装入侵、恐怖袭击等威胁时,政府可能会采取非常手段来保护国家的利益。
法律和战争的相互制约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的存在可以有效约束战争行为,通过国际法和战争法规定了战争的限度和规则,明确了战争行为的合法性和非法性。
而战争的存在也能够推动法律的发展和完善。
战争经验的总结和教训,常常被用来改进和完善国际法和战争法,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益。
例如,二战后,国际社会通过《日内瓦公约》等国际法规定了对待战俘和保护平民的规范,以避免类似纳粹大屠杀的惨剧再次发生。
然而,在现实中,法律和战争之间的相互制约并非一成不变。
随着国际关系的变化和战争威胁的增加,法律的管控作用可能会受到挑战。
例如,一些强权国家可能会通过武力干涉他国内政,无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给国际秩序和地区和平带来威胁。
此时,国际社会需要通过积极的外交手段和国际合作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国际秩序的稳定。
在国内层面,法律和战争之间的关系也存在挑战和冲突。
一方面,法律的规范作用可以通过制定和执行法律来约束战争行为,保护公民的权益;另一方面,战争的爆发和进行常常会对法律进行挑战,例如宣战、军事行动等可能违背国内法和国际法。
此时,法律与战争之间的关系需要通过政治决策、法律解释和司法审判等手段来实现平衡和调节。
因此,在研究法律和战争之间的关系时,学者们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国际法、国内法、战争规则、战争经验等。
现代战争中“法律战”概念辨析
现代战争中“法律战”概念辨析新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明确提出了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的任务,简称为“三战”。
将法律战作为我军政治工作的一项内容是新时期全面加强军队建设和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一个重大创新。
就“三战”本身来说,舆论战和心理战也是我军的光荣传统和克敌制胜的成功经验,只不过随着社会发展和高技术战争的出现,舆论战和心理战的内容、手段和实现方式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
为了有助于对法律战的认识,本文对法律战的基本概念和军事斗争的法律战等作了粗浅的梳理和法理思考。
一、关于法律战的概念关于军事斗争中法律战的概念、内涵和特点,现在没有统一的说法和认识。
以往都是从战争中的斗法、法律较量和法律运用上来讲的,没有从法律战的角度来认识。
什么是法律战?首先我们可以从法律战的词义上分析。
法律战有两个基本构成要求:一是“法律”,二是“战”。
我们知道法律是法律战的第一要素,是法律战的武器,没有法律就不能开战,如果用别的作武器就不是法律战了。
法律又可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对国际法和国内法还可以再分类。
从法律战的规模、等级、职责和权力上划分还可以有国家和中央军委一级组织进行的法律战,有总部及军兵种的,还有集团军的法律战等等。
还有军以下单位的法律战,对不同的单位,法律战有不同的内容和作法。
不能相混淆。
(一)法律的性质决定了法律战的性质,这里有二层意思,一是由法律的类别以及正义与非正义性决定的法律战,如有国际法的法律战、国内法的法律战和综合运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法律战;有军事法上的法律战、还有民法、刑法以及经济法上的法律战;有为合法战争服务的正义的法律战,也有为非法使用武力服务的非正义的法律战,等等。
第二层意思是由法律的特定属性决定的法律战。
法律的属性是什么?法律属于上层建筑,属于政治范畴,虽然是写在纸上或相应载体上的字,但却具有依靠国家机器保障实施的法律强制力。
我们说法律的性质决定了法律战的性质,主要是为了说明法律战是可以根据它所适用的法律和正义性来定义的,同时它的属性决定了法律战主要是一种依靠政治的力量来进行战斗的作战样式。
法律战知识——精选推荐
法律战知识我军《政治工作条例》明确提出,要进行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发挥政治工作作战功能。
这一要求,开辟了政治工作的新领域。
法律战的提出,是中央军委着眼未来军事斗争实际,审时度势、科学判断而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我军实现打得赢目标、全面履行职能的内在要求,也是更好地发挥政治工作服务保证作用的具体体现。
武警部队养兵千日、用兵千日,在信息化条件下处臵突发事件、反恐和防卫作战,对法律战的运用更直接、更大量、更经常,地位更重要,是完成任务必不可少的手段。
据调查,当前一些官兵对法律战知识了解不多,认识上有偏差,有的认为‚军事行动面前无法可言‛,有的觉得‚法律是虚无飘渺的,不能发挥任何作用‛,还有的认为‚研究法律战是领率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事‛等等,这种思想对做好法律战工作是非常有害的。
在这里,我们给大家介绍一下法律战的有关知识。
什么是法律战?2003年12月新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中指出:战时政治工作要‚进行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开展瓦解敌军工作,开展反心战、反策反工作‛。
‚三战‛的提出,拓展了战时政治工作的领域,丰富了战时政治工作的内容,明确了战时政治工作在新的作战条件下的根本任务。
法律战作为一个新事物,虽然提出的时间不长,但它和‚舆论战‛、‚心理战‛一样,在未来作战中的地位作用非常重要。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国际法是一个斗争武器。
……不了解国际法,说话没有准头,人家一听就知道你不懂。
如果我们对国际法研究得比较透,在国际进行斗争就有依据了。
否则,我们老是‘挨打’,老是处于被动,本来有理,有时也会变得没有理了‛。
《政治工作条例》首次把法律战、舆论战和心理战纳入我军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中,但究竟什么是法律战呢?目前比较一致的观点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法律战是根据国家战略意图和军事斗争任务,以法律为武器,通过法律威慑、法律打击、法律约束、法律制裁、法律防护等方法手段,为争取政治主动和法理优势所进行的法律斗争行动。
开展法律战应重点把握的“纲”
开展法律战应重点把握的“纲”作者:唐振刚来源:《学理论·中》2014年第06期摘要:有效的法律战在现代战争中发挥着“战斗力倍增器”的作用,要确保法律战的实效性要做到以下几点:开展法律战一定要以维护国家和民族最高利益为根本原则;开展法律战一定要以服务军事斗争为宗旨;开展法律战一定要注意灵活运用法律斗争策略;开展法律战一定要搞好法律战与舆论战、心理战的融合。
关键词:法律战;实效性;政治战中图分类号:DF9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7-0087-02法律战,是以法律为武器,通过法律威慑、法律打击、法律反击、法律约束、法律制裁、法律防护等方法和手段,为争取法理优势、赢得政治主动和军事胜利所进行的斗争行动。
简单地说,就是依法用兵,以法为兵。
法律战往往先于军事斗争而展开,后于军事斗争而结束,已经成为配合军事斗争的“第二战场”,有效的法律战在现代战争中发挥着“战斗力倍增器”的作用。
所谓“纲举目张”,为确保法律战的实效性,必须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以下几个“纲”。
一、开展法律战一定要以维护国家和民族最高利益为根本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是各国制定和实施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
法律战首先是一种政治战,作为一种斗争手段,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
开展法律战,必须紧紧围绕国家政治、外交、军事斗争全局,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战略意图,在制定法律战方案时,要以实现和维护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在选择法律战形式时,要以实现和维护国家利益为衡量标准;在运用法律战武器时,要以实现和维护国家利益为着眼点,始终保持法律斗争的正确方向。
1950年朝鲜内战爆发,美国立即以其驻远东的军队进行干预,并派第7舰队进入台湾海峡;随后又操纵联合国通过决议,成立所谓“联合国军”,直接参与朝鲜战争,并且多次轰炸我东北边境城镇,严重威胁我国的安全。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以集体自卫的名义,直接派中国人民解放军入朝参战,但这样一来,实际上就是以国家的名义向美国等国宣战,美国就可以把战火烧向中国,进一步扩大战争。
军队律师如何适应一体化联合作战的新要求
军队律师如何适应一体化联合作战的新要求一体化联合作战已经成为了信息化条件下现代战争的主要作战样式。
法律战是配合国家政治、外交、军事斗争的重要形式,是一体化联合作战的组成部分。
军队律师作为法律战的主要作战单元,其对联合作战的服务、保障作用更加凸显。
因此,研究一体化联合作战中军队律师如何适应作战的新要求,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标签:军队律师;一体化联合作战;要求随着新军事革命的迅速发展,一体化联合作战已经成为信息化条件下现代战争的主要作战样式,法律战作为政治作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体化联合作战中被普遍倚重和使用。
联合作战下的法律斗争已不仅仅停留在对法律条文的引证和适用方面,而是往往深入到法律规则背后的法理之争,其作战的新特点对军队律师提出新的能力素质要求。
一、一体化联合作战中的法律战(一)法律战在一体化联合作战中的地位和作用法律战是配合国家政治、外交、军事斗争的重要形式,是信息化条件下一体化联合作战的组成部分,是战时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发挥政治工作作战功能的重要途径。
①随着新军事革命的发展,现代战争的形态已演变为信息化战争,从而衍生出一种新型作战形式——诸军兵种一体化联合作战。
在一体化联合作战新型作战形式下,法律战已经成为被普遍倚重和使用的一种特殊的作战行动,交战双方无不想法设法运用法律武器支持、配合己方的军事行动,充分关注法律战“软杀伤”功能。
在现代战争中开展法律战,有利于夺取法理优势,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更好的凝聚民心士气,有利于争取更大的军事行动空间,有利于震慑和动摇敌方的意志,有利于化解军事行动的附带影响。
在一体化联合作战中,由于作战背景复杂,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战场环境透明,制约因素较多,信息化程度高,法理斗争激烈,因此开展好法律战对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军队律师在一体化联合作战中的作用从现代各国的国家和军队的立法和若干国际条约来看,军队律师作为军队战斗力生成和提高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之一,其地位和作用已毋庸置疑。
心理战法律战舆论战课件
连起飞叛逃至韩国汉城,后经外交交涉,飞机归还中国,但是孙天
勤去了2台/23湾/20,21后获7000两心理黄战金法奖律战励舆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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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舆论战
舆论战,是指战争双方依据传播学原理,利
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大众传媒,有计划、 有目的地向受众传递经过选择的信息,宣扬己方 对特定事件的立场、观点和看法,阻断、瓦解和 反击敌方的舆论攻势,从而影响受众的情感和行 为,引导社会舆论、影响民意归属,造成有利于 己的舆论态势。
算,意味着什么呢?也就是说,美国人通过战争打出了全球的美元 需求。打伊拉克战争之前,一桶石油38美元,打完了之后接近150
心理战法律战舆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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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后,港台的流行文化旋即席卷神州,使得国民党对大陆广播又有了新 的内容,即大量播放流行音乐。最早播出的是邓丽君的歌曲,由于邓丽君的歌深 受大陆听2/众23的/20喜21爱,她还因此心获理得战法国律民战党舆“国论防战部总政战1部1 ”颁发的奖状。
1983年8月,空军飞行员孙天勤驾驶米格21战机(歼七)从辽宁大
2/23/2021
心理战法律战舆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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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战争是以英美军队为主的联合部队在2003年3月20日 对伊拉克发动的军事行动,美国以伊拉克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并暗中支持恐怖分子为由,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单方面对伊拉克 实施军事打击。到2010年8月美国战斗部队撤出伊拉克为止,历 时7年2/2多3/,20221011年12月心18理日战,法律美战军舆全论战部撤出。14
明确的舆论战目标
美国这次发动对伊战争的显性目标是更换伊政权,解 除伊武装,在伊建立"民主"政权。隐性的目标是控制伊 石油,增大美在世界经济领域的发言权。
2/23/2021
浅析现代战争中法律攻击性的效益
器 的作 用 。把 法律 攻 击 性运 用 于 战 争, 可 以在 法律 上 为军 事 全 卒 为上 , 卒次 之 : 伍 为上 , 伍 次之 。 在 看 来 就是 法 律 便 破 全 破 现 行 动 开辟 一 条 路 , 以确 保政 治上 、 这 道义 上 的主 动 及军 事上 的 攻 心 。
一
个非 常重要 的支 点 。
要求 , 且 指 责对 方是 非法 使用 武 力 的 , 战 手段 是 不符 合 规 并 作
既 然法 律 战有 着 尽 可 能“ 战 而屈 人之 兵 ” 功能 , 如果 定不 人 道 的 。 样 以来 给对 方 沉 重 的心 理 打 击 , 摇 对 方 的军 不 的 那 这 动
防御性 的 , 论是战 前 还是 战中或 战后 , 论是施 于 国内还是 敌 的武 器 。因此 , 现代 化 的战 争 中 , 对 双 方 都在 千 方 百计 的 无 无 在 敌 国或他 国 , 都应 当是进 攻性 的 。 以看 出法 律攻击 是法 律战 中的 表 明 自己对 武 力使 用 的合 法性 , 战行 为 符合 战 争 法 的规 定和 可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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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现代 战争 中法律攻击性 的效 益
徐 骁
摘 要 在近期几场现代化的局部战争中, 我们有目 共睹了 法律战在军事斗争中的不可磨灭的作用, 始至终贯穿着军 其自
指挥 、 领导者 都可在恰 当的 时候 运用法 律战 的攻击 性来显 示 出各
我军未来军事斗争准备中法律战的基本方法
是一种误解,法律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反映武装力量进行法律战,只不过是为了尽可能地达到着一个国家民族的精神和大多数国家的共同要求,自己所追求的政治目的。
除此之外,还应该看到,法体现着人道主义精神和公认的行为准则。
法律作为律战是相对独立而存在的,可以和眼前战争状态和一种客观存在的行为规则,可以被不同国家政府和结果相分离,在一定的时间和条件下持久地进行下武装力量所选择适用。
只不过在选择适用的行为能去。
战争状态是短暂的,而法律战则是长久的。
力上,有高低之分、合法与违法之别。
任何国家或我军未来军事斗争准备中法律战的基本方法钟琦(广州军区军事检察院,广东广州510084)法律战与舆论战、心理战的目的是一致的,都议和宣言,如《关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全国是围绕争夺舆论和民心而展开的斗争,都直接为国政治总动员的决议》《中国政府反干涉反侵略的决家的政治、军事、外交斗争服务,其斗争手段与舆议》《关于军事打击国内分裂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论战、心理战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斗争内容既有交的决定》《中国政府关于军事打击分裂侵略势力的政叉,又各有侧重。
我未来军事斗争法律战工作,主策法律宣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打击目标公告》要通过国家外交斗争、舆论传媒宣传、社会力量声等。
主要达成以下政治目的:一方面向海内外阐明援、司法打击震慑等途径来展开,其基本方法主要中国政府的正义立场,告谕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武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际法赋予主权国家一、外交法律斗争方式固有的权利,是中国政府的内政等;另一方面是告国家外交斗争是现代战争主张师出有名和师出诫世界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严格遵守国际法有关国正义的重要途径,而法律是评判战争正义与否的基家主权原则的规定,尊重和不干涉我主权内政行为,本标准,因此法律斗争是现代战争中外交斗争的核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干涉或侵略行径都将遭到我心和焦点。
我军未来军事斗争,是反对分裂和侵略,国政府和人民的坚决反击等。
现代战争中的法律运用探析——以抗美援朝战争为例
作者: 盛辉辉
作者机构: 烟台警备区,山东烟台265000
出版物刊名: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页码: 76-79页
年卷期: 2012年 第5期
主题词: 抗美援朝 法律运用 战争法
摘要:现代战争中,交战双方在进行军事对抗的同时,往往伴随着一场法律上的较量。
法律在现代战争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抗美援朝战争就是一鲜明例子,其各参战国,尤其是中国,特别注意法律手段的运用。
从战前各方出兵的合法性对抗、战中法律事务处置,到战后《板门店协定》的签订,皆彰显了法律之于战争全过程的效能发挥。
各国无不注重通过战前法律运用,论证己方作战行动的合法性,以赢得国际社会支持;通过战中法律运用,揭露敌方违法行为,遵守并利用战争法以服务已方作战;通过战后法律运用,固化战争成果,以实现战争所追求的政治目的。
中国在战争中的战争法与国际法
中国在战争中的战争法与国际法中国一直以来都是战争法规与国际法的遵守者和倡导者。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角色日益重要。
中国尊重并积极维护国际法的原则和规范,同时也注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国内法律,以确保国家和人民的安全与利益。
本文旨在探讨中国在战争中的战争法与国际法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一、战争法中国作为一个和平的国家,一贯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和冲突。
中国在战争中秉持着严格的战争法原则,旨在减少战争对人民和国家的伤害。
战争法规定了战争的法律框架,确保参战各方遵循一定的规范和准则。
1. 人权保护中国高度重视保护人权,即使在战争状态下也不例外。
根据国际人道法规定,中国保障战争中的平民避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中国军队在作战过程中严格遵守国际人权法,尽可能减少平民的伤亡,并主动提供人道援助。
2. 虚拟安全中国强调信息安全在战争中的重要性。
虚拟战争在现代战争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中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网络战争的法规,以保护国家的信息和网络安全。
中国主张通过国际合作,加强各国在网络空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网络安全威胁。
二、国际法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国际法领域也有着广泛的参与和建设性的贡献。
中国积极推动国际社会的法治化进程,维护国际秩序和公平正义。
1. 多边主义中国高度重视多边主义的原则,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的建设。
中国常常通过联合国等多边机构来解决国际争端,主张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全球性的问题。
中国一直支持以国际法为基准来解决争端和冲突,为维护国际秩序和全球和平稳定做出贡献。
2. 领土争端解决中国一直积极为解决领土争端寻找和平解决方案。
中国主张根据国际法和国际准则来解决领土争端,通过对话和谈判实现和平解决。
中国尊重国际法,不接受武力威胁或恐吓,以和平的方式处理领土争议。
结论中国在战争中的战争法与国际法方面一直秉持着负责任的态度。
中国坚守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定,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并在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威慑战是从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经济战
威慑战是从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经济战威慑战是一种综合性作战方式,其目标是通过使用各种手段来削弱、破坏对手的意志和能力,使其不敢或不能采取敌对行动。
威慑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和经济战。
这些手段相互配合、相互加强,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实现威慑效果。
本文将从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和经济战四个方面来探讨威慑战的实施。
首先,舆论战是一种重要的威慑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影响和操控公共舆论,以塑造对手的形象、改变对手的行为。
舆论战可以通过宣传、传媒、网络等渠道传播信息,使对手认识到采取敌对行动所面临的巨大压力和风险。
舆论战的关键在于信息的准确性和影响力,对手只有在面对公众舆论的压力下才会考虑采取行动。
其次,心理战是另一种重要的威慑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利用心理学原理来影响对手的思考和决策过程。
心理战可以通过利用对手的弱点、制造对手的恐惧和焦虑,使其产生逃避战争或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的决策。
心理战的关键在于洞察对手的心理状态和心理需求,以及对手对自身行为的判断。
通过精心设计的心理战手段,可以使对手感到无法逾越的心理壁垒。
第三,法律战是一种重要的威慑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利用国际法和国内法律规定,来约束对手的行为,并为自身采取反击措施提供法律依据。
法律战可以通过国际组织、国际法院等渠道对对手进行起诉、谴责,迫使其停止敌对行动。
法律战的关键在于对法律规定和国际法的准确理解和应用,以及对对手行为的证据收集和法律分析能力。
最后,经济战是一种重要的威慑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利用经济手段来削弱对手的经济实力和能力,迫使其放弃或改变对自身有利的行为。
经济战可以通过制裁、封锁、限制贸易等手段,对对手的经济利益进行打击,迫使其降低敌对行动的成本。
经济战的关键在于选择合适的经济手段和实施效果,以及对对手经济系统的分析和了解。
因此,威慑战是一种通过多种手段综合作用的战争方式,其中包括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和经济战。
这些手段在实施威慑战时相互支持和促进,以达到削弱对手意志和能力的目标。
决定战争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战争,自古以来就是人类历史上最为残酷的冲突形式之一。
在现代社会,随着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日益复杂化,决定战争的法律规定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国际法、国内法以及战争法的角度,探讨决定战争的法律规定。
一、国际法对战争的决定1. 《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是战后国际法体系的核心文件,它明确规定,成员国应遵守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来侵害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4款,任何国家不得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除非:(1)自卫,即国家在遭受武装攻击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以恢复其国际权利;(2)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即在安理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2. 《日内瓦公约》系列《日内瓦公约》系列是关于战争法的重要国际公约,包括1949年的四个公约和1977年的两个附加议定书。
这些公约规定了战争期间的基本法律原则,包括:(1)保护战争受难者的权利,如战俘、伤病员、平民等;(2)限制战争手段和方法的使用,如禁止使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等;(3)战争责任,即战争犯罪者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国内法对战争的决定1. 宪法规定许多国家的宪法都明确规定,战争的决定权属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战争和和平的权力。
2. 战争法国内战争法是规定战争决定的法律,包括战争动员法、兵役法、国防法等。
这些法律详细规定了战争准备、战争动员、战争实施以及战后重建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规定。
三、战争法对战争的决定1. 宣战权宣战权是决定战争的关键法律问题。
在国际法中,宣战权通常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
然而,在现代社会,宣战权的行使越来越受到限制,许多国家通过宪法或法律将宣战权交给立法机关。
2. 战争目的合法性战争的目的必须合法,即必须是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或领土完整。
如果战争目的不合法,那么战争就是非法的。
3. 战争手段和方法合法性战争手段和方法必须符合人道主义原则,不得使用残酷的战争手段,如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等。
战争中法律战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各国在军事、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法律战作为战争的一种特殊形式,也成为各国争夺胜利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以诺曼底登陆战为例,探讨战争中法律战的案例。
二、背景1944年6月6日,盟军在法国诺曼底地区发起了一场规模空前的登陆作战,这场战役被后人称为诺曼底登陆战。
这场战役不仅是军事上的胜利,也是法律战的一次成功实践。
三、案例概述1. 法律战背景在诺曼底登陆战之前,盟军面临着德军的严密封锁。
为了打破德军的封锁,盟军决定在法国诺曼底地区进行登陆作战。
然而,德国政府并未承认法国的沦陷,法国领土上仍存在德军。
因此,盟军在进行登陆作战时,面临着法律上的争议。
2. 法律战策略(1)国际法依据盟军在登陆作战前,充分利用国际法依据。
根据《日内瓦公约》和《海牙公约》,战争中应尊重和平民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平民的生活设施。
盟军强调,登陆作战是为了解放法国,保护法国人民的利益,符合国际法的规定。
(2)法律声明在登陆作战前,盟军通过外交途径,向德国政府发出法律声明,明确指出登陆作战的合法性。
声明中提到,盟军尊重法国领土完整,不侵犯德国利益,旨在解放法国人民。
(3)舆论宣传盟军利用舆论宣传,在国际上制造舆论压力。
通过报道法国人民遭受德军压迫的惨状,以及盟军登陆作战的正义性,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
3. 法律战成果(1)合法性得到国际认可盟军充分利用国际法依据,使登陆作战的合法性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在战争结束后,盟军胜利的事实也进一步证明了登陆作战的合法性。
(2)德军陷入被动德军在法律战上陷入被动,被迫调整战略部署,加强法国地区的防御力量。
这使得盟军在诺曼底登陆战取得重大胜利。
四、案例启示1. 法律战在战争中的重要性诺曼底登陆战案例表明,法律战在战争中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法律手段,可以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为战争胜利创造有利条件。
2. 国际法在战争中的应用在战争中,各国应充分运用国际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尊重国际法规定,避免战争行为对平民造成伤害。
军事法律中的战争罪与战争国际法研究
军事法律中的战争罪与战争国际法研究战争罪与战争国际法研究战争罪是指战争中犯下的一系列严重违反人道主义法的行为。
它违背了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基本原则,并对无辜平民以及战争中的其他受害者造成了巨大伤害。
随着现代战争形式的不断演变和国际社会对人权的重视,研究战争罪及战争国际法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
战争罪可以分为战争犯罪和人道主义罪。
战争犯罪主要指那些在国际武装冲突时犯下的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如蓄意杀戮、非法拘留、酷刑和性暴力等。
而人道主义罪则在非国际武装冲突中操作,如暴力行为、种族灭绝、战争贩卖等。
这些罪行不仅仅针对敌方战斗人员,也包括对平民、战俘和其他易受攻击的人员的伤害。
在调查和审判战争罪的过程中,战争国际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国际人道法的发展促成了对战争罪的调查和追究。
国际刑事法庭和国家级法庭成为了处理这些罪行的主要机构。
这些法庭承担着调查、起诉和审判战争罪的职责,以确保犯罪者得到应有的制裁。
战争国际法的发展有赖于国际社会对战争罪的共同努力。
随着国家间的互相合作和跨国机构的参与,国际法对于战争罪的防范和制止作用日益增强。
国家间的合作包括对疑犯的引渡和共享证据,这有助于确保犯罪者无处可逃。
此外,国际社会还加强了对这些罪行的谴责,以表明国际社会对保护人权和维护人道主义法的承诺。
然而,在战争罪与战争国际法研究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国际社会在对战争罪定义和实施调查时仍存在分歧。
不同国家对战争罪的界定和认定标准有所不同,这导致了在国际刑事法庭中审理案件的复杂性。
其次,战争罪的调查和起诉受到政治因素的干扰。
一些国家可能利用政治手段来阻碍对本国犯罪者的追究,从而破坏了国际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为了提高战争罪与战争国际法研究的有效性,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统一对战争罪的定义和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
此外,建立更加公正和独立的国际刑事法庭,确保对战争罪的调查和审判不受政治因素的干扰,进一步加强国际法的适用和执行。
法律战价值简论
法律战价值简论【摘要】:从世界近期发生的几场局部战争来看,法律战不但贯穿军事斗争的全过程,而且法律战早于敌对双方交火行动之前实施,迟于停火行动之后结束。
激烈的法律战,已成为夺取现代战争胜利的重要‚战场‛。
法律战在战争中有无价值,在现实战争中究竟有多少价值﹙对战胜胜负的影响﹚,法律战的价值该如何评价,评价的标准是什么?这些都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它关系到法律战工作的展开及长足发展。
【关键词】:法律战,价值,评价中共中央、中央军委2003年12月5日批准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明确写进了‚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这‚三战‛,这也是法律战首次见于中国权威文件,它标志着法律正式成为我国军队防止战争和预筹敌人将战争强加于我时的有效对策的一部分。
法律战概念的提出,为时不长。
法律战观念的确立和加强,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但法律战本身则是古已有之而于今为烈。
张景恩先生所著的《国际法与战争》一书中提及古希腊诸城邦之间以及中国的春秋战国时代等古代战争中,都普遍运用了国际法于战争制度、战争规则、人道处臵等方面,为己方塑造一个合法面孔以达到在战争中的有利地位和形式。
近代以来,战争法的运用可谓说更为普遍,欧洲的‚三十年战争‛、英法‚百年战争‛、俄罗斯扩张领土而引发的‚北方大战‛……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主潮流的发展和法制公式的增强,法律战在当代用于更广泛的前景。
法律战随着我国‚三战‛纲领的下发,在全军乃至全社会引发了前所未有的法律战课题热,各种各样的文章在各大报刊杂志上发行,但对于法律战的军事评价问题却相当少,大家关注的主要是法律战何以可能以及法律战如何开展,在对待法律战评价上的目光较少。
开展法律战必须有一定的评价机制,才能保证法律战的战时实效性。
㈠法律战在战争中价值的界定1这就要求先弄清楚法律战的研究法律战的价值问题,首先要给法律战下一个定义。
○定义和内容,法律战的定义是什么呢?钟琦做了以下解释:‚现代战争中的法律战,是国家为达成特定的政治和军事目的,以国内国际法规为依据,围绕军事行动的正义性和作战行为的合法性等问题与对方展开的法理和法律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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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战争中的“法律战”
作者:赵璐璐
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03期
摘要:本文以提高法律战能力为着眼点,从探讨法律战概念辨析入手,结合外军法律战成功运用经验和我国新形势下的国情、军情,对现代战争中的“法律战”进行思考,以期为未来法律战开展积累有益理论支撑。
关键词:法律战;政治工作;借鉴;军事斗争
古罗马法学大师西塞罗曾经说:法律在战争中缄默无语。
[1]然而,武装冲突法的产生、发展和不断完善却表明,战争从来就不是法律的“真空”。
现代战争的实践表明,法律战已经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作战样式,法律上的制约贯穿战争的始终,发挥着越来越大的“软杀伤”作用。
谁能在法理上占据优势,谁就有更大的机会在军事行动上把握主动权。
战争不仅是军事斗争,还是法律对抗。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几乎每一场战争中,军事斗争都与法律斗争紧密相连,用兵与斗法并举,已经成为现代战争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军事指挥员必须掌握的战争艺术。
为此,我们有必要对法律战能力培养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一、现代战争中的“法律战”概念辨析
什么是法律战?从名称上看,法律战有两个基本构成要求:一是“法律”,二是“战”。
“法律”,在辞海中解释为:同“法”,指国家制度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这里“法律”指的是作为法律战武器的法律体系;“战”则特指一种“作战形式”。
法先行,理随后,战可开。
法律战就是贯穿于整个战争过程中,以“法律”为武器,为己方夺取国内外道义支持,以最终取得战争胜利为目的的斗争。
它以法律对抗为主要手段,贯穿于军事斗争全过程,而且先于军事斗争展开,后于军事斗争结束,被称为任何武器都代替不了的“新式武器”。
所以“法律战”的体现形式是没有硝烟,没有炮火,有的只是在无形中合法性的争夺。
可以说,法律战是“配合国家政治、外交、军事斗争的重要形式,是信息化条件下一体化联合作战的组成部分,是发挥政治工作作战功能的重要途径。
” 法律战的本质目的就是要夺取军事斗争的法理优势,法律战归根到底就是法理之战,是争夺法理优势的斗争,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就使用武力的合法性与非法性进行斗争;而是就具体交战行为的合法性与非法性进行斗争。
二、开展法律战之必要性
纵观几场现代战争,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中,我们都会发现“法律战”的踪影。
法律战的成功与否,甚至会影响到政治与军事上的成败,最典型的就是海湾战争。
在海湾战争中,美军共派出了2000多名律师遂行作战,专门成立了战争法指导机构,运用法律成为制定作战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引起国际社会的不满与谴责。
美国早就觊觎该地区的石油利益,但在武力进攻科威特之前,美国却充分利用了《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和具有国际法约束力的联合国决议(第664号),强烈谴责伊拉克的战争罪行和非人道罪行,加深了国际社会对伊拉克的不满,从而赢得了海湾战争开始前的法律战,成了“得道多助”的大赢家,前后有三十多个国家参加了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进攻伊拉克,而伊拉克则成了千夫所指的“失道”者,陷入“无助”的窘境。
海湾战争中的美、伊双方,都是出于己方利益考虑而对他方实施的非正义战争行为,均无“道义”可言,但是由于双方法律战能力以及对法律战的运用效果不同,最后却是美国因“得到”而“多助”,伊拉克因“失道”而“无助”的结果。
我们不难发现法律战正是以人的思想意识为目标,旨在通过战场物质技术手段或各种信息媒介,从政治上、精神上巩固加强己方、争取中间力量、分化瓦解敌方,为夺取战争胜利营造“有利于我,不利于敌”的主动态势,从而最终赢得战争的胜利。
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鲍威尔在总结海湾战争时曾经说:“法律方面的考虑对各级的决策都有影响。
事实证明,在决策过程中,战争法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2]由此可见,法律战已经成为现代战争中不可或缺的作战样式。
我军在新《政工条例》中也明确规定法律战是战时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法律战纲要》中则阐述了法律战是配合国家政治、外交、军事斗争的重要形式,是信息化条件下一体化联合作战的组成部分,是战时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发挥政治工作作战功能的重要途径。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法律战在战时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认识到开展法律战有利于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开展法律战有利于更好地凝聚民心、军心;开展法律战有利于更好地达成军事目的。
它不仅是打击敌人的利器,更是保护自己的盾牌。
在现代战争中,法律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内容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对抗双方实力较量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军在未来军事斗争中,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战的作用,学习吸收外军法律战经验,掌握法律战技巧,为我军未来更好地适应各种内外军事斗争,为维护民族、国家利益服务。
三、提高法律战能力思考
在解决战争问题或者说争取更大胜利时,起重要作用的就将是懂法的军人,懂法、知法、熟知战时法律,学会通过法律手段提高战争的主动性,增强战场上更大的自由空间。
首先,要着眼实战,引导官兵学习法律战相关理论知识,做好法律战的知识储备。
我军要适应未来战场需要,达到“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目的,每个军人都应当机动灵活地运用战争
法,从容应对战场上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和问题,这都需要平时的准备中有相关理论知识的积累,注重针对新形势下的国际国内背景确定学习内容,且需要针对部队担负的保障任务、职责分工明确学习内容。
其次,借鉴外军有益做法,采取各种方式培养法律战人才。
培养“法律战”专门人才是“斗法”和“斗兵”结合的一个重要条件。
世界上多数国家军队在军队条例、条令中都有规定,每名军人,无论军官还是士兵,从入伍开始就要接受武装冲突法的训练。
我军也有必要区分对象确定不同的训练方式和内容。
法律战是当前我军政治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其教育训练和组织实施都面临许多未知领域,借鉴国外军队开展法律战的做法也不失为一种捷径。
从目前情况看,依托院校和科研机构,采取各种方式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以适应未来军事准备需要十分有必要。
第三,政治工作中对于法律战研究要给予一定关注,平时加强教育,打牢官兵思想基础。
不能否认,当前我军对于武装冲突法并没有给予更多的关注,平时教育中此方面的知识也较为欠缺,甚至有些人认为,战争是综合军事实力的比拼,武装冲突法不能决定战场上的优劣胜负,相反,会被相关规定束缚住手脚,从而减少部队的战斗力;还有人认为,自己是保障单位,不直接与敌人交锋,学不学国际法和武装冲突法与自己无关;还有的基层官兵认为做到服从上级首长的指挥,令行禁止就行了,懂不懂法无所谓。
这些观点就是没有从本质上把握武装冲突法对战争进程的巨大影响。
西方一名著名将军曾经说过:法律是另一颗原子弹,谁掌握了它,就能掌握主动权,赢得战争的胜利。
我们要教育官兵正确看待法律对于战争的重大作用,重视法律手段的运用,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的作战功能。
学习和开展法律战能力训练,强化政治工作的作战功能,是一项理论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創新活动。
只有认真探索现代战争中的法律战理论基础,学习和吸收外军的有益实践经验,把培育官兵法律战意识,培养官兵法律战能力纳入教育规划,这对提高政治工作的作战功能意义深远。
参考文献:
[1]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版,第35页。
[2]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研究部编;《海湾战争》(中),军事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34页。
作者简介:赵璐璐(1982-),女,黑龙江佳木斯人,讲师,法学硕士。
研究方向:军校法学教育。
基金项目:本文系火箭军工程大学军管文课题“着眼实战需要,着力培养初级指挥学员法律战能力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