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样管理制度.doc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
1.目的
1.1 为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及产品有效期内的质量特性,并作为质量争议时的仲裁依据;
1.2 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和规定的期限内(有效期)对产品有效性的验证,制定使用期限提供科学依据。
2.范围
适用于检验合格后产品的留样。
3.职责
化验室负责产品的留样及记录。
4.产品留样要求
4.1 每一生产批的产品检验合格后均应留样;
4.2 质检部应指派专人负责留样产品的标识和管理;
4.3 留样产品应从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按产品批号、规格型号,做好标识,放入留样室内;
4.4 留样产品应作好记录;
4.5 留样产品的标识和记录应有产品名称、生产批号、型号规格、留样时间和数量;
4.6 留样数量应满足留样观察需要,一般留样数量为5个独立包装,每个独立包装100g;
4.7 产品留样时间:至本批次产品失效日期止或本批次产品确认已使用完毕为止;
4.8留样产品存放条件符合产品存放温度要求。
5.留样记录
5.1 留样人员应按时、如实做好留样记录。
5.2 留样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批号、型号规格、留样时间、留样数量等,记录应齐全。
5.3 留样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时间为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6.留样产品的销毁
留样产品留样期满须经技术部批准后销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销毁。
7.留样区域的环境要求
有单独的且大于10平米的留样区域,留样区与成品储存要求一样。
08相关记录
《产品留样记录》。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留样管理制度文件编号:分发编号:编制:审核:批准:主管部门:品质部适用部门:品质部发布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年*月*日文件修改记录序号修订日期修订内容修订人备注1目的本标准规定了留样管理的操作程序,旨在通过留样观察考察原辅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稳定性。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原料、辅料、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留样观察。
职责3.1 品质部部长a)负责规定留样样品的使用和销毁审批。
3.2 QCb)严格执行本程序的规定。
规范说明4.1 成品留样原则所有正式生产的产品都需留样,留样分为重点留样和一般留样。
4.1.1 重点留样新投产的产品、改变工艺后的产品、企业主导产品以及产量不稳定的产品都需重点留样。
4.1.2 一般留样除重点留样外的产品均作为一般留样。
4.2 留样样品的取样方法4.2.1 需留样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在抽样检验时由QC一并抽取样品。
4.3 留样数量4.3.1 进厂的原料、辅料、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包装材料以及生产的中间体,应留取一次全检量的样品,放入干净的内封口,贴上标签,注明品名、批号、生产厂家、产地、留样日期等。
4.3.2 成品成品一般留样应留足一次全检量的样品。
重点留样根据观察次数、时间计算应留样的数量。
4.4 留样样品的接收留样样品抽取后,由QC按批登记,填写《留样登记表》,贮存在留样室内,按年度、品种、批号顺序进行排列,以便查找。
4.5 留样样品的贮存留样样品应贮存在专用的留样室内,由专人负责。
留样室应符合样品的贮存条件,QC应按时填写《温湿度监测记录》。
4.6 留样样品的观察4.6.1 成品留样样品在留样时做一次全检。
仓库留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仓库内物品的质量安全,便于追溯和管理,防止不合格物品流入市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的留样管理工作。
三、具体内容1. 留样原则(1)所有进入仓库的物品,均需进行留样,留样数量根据物品特性、批次及重要性等因素确定。
(2)留样物品应包括生产批次、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供应商信息等。
2. 留样流程(1)物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应按照规定进行抽样,填写《留样记录表》,并妥善保存。
(2)留样物品应按照物品特性进行分类存放,确保留样物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留样物品的存放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需冷藏、冷冻的,应使用专用设备。
3. 留样管理(1)留样物品的存放期限根据物品特性、有效期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少于6个月。
(2)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留样物品,确保留样物品的质量和安全。
(3)留样物品出现异常情况,如过期、变质等,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 留样使用(1)留样物品仅用于质量追溯、检验、鉴定等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2)如需使用留样物品进行检验,应经仓库管理员同意,并做好记录。
(3)检验完毕后,留样物品应重新封存,继续保存。
5. 留样销毁(1)留样物品到期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销毁时,应由仓库管理员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销毁。
(2)销毁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不留隐患。
(3)销毁后,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职责分工1. 仓库管理员:负责留样物品的抽样、存放、检查、销毁等工作。
2. 质量管理员:负责留样物品的检验、鉴定等工作。
3. 相关部门:负责审批留样物品的销毁申请。
五、监督与考核1. 公司定期对仓库留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
3. 仓库留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仓库管理员和相关部门的考核范围。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完整word版)留样制度
留样制度一、目的留样是为考察产品质量的稳定、追溯产品及原辅料质量、延长产品有效期和处理质量问题提供实物依据的重要手段,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此规定.二、范围适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包装、成品的留样管理.三、职责生产部负责留样的制备、保存及定期观察。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1、凡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太外购包装均需逐批留样。
2、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之前必须留样.3、每批产品在取样时采取足够的样品,分样的同时留取足够量的留样。
4、在留样包装上贴好留样标签,填写好各项内容:样品名称、生产日期(购进日期)、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
由留样人放入指定位置全面保存.5、在《留样登记台账》上进行登记,写明批号、留样时间、留样数量。
6、每批成品的留样量应不少于三次全项检测用量,内、外包装每批留样各 3个。
7、包装留样存放的仓库必须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温度波动不大,避免阳光直射。
8、样品柜牢固可靠、清洁无污染。
9、定期对样品进行检查,发现有变质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0、留样由专人负责保管,所有留样都理极其重要的质量实物要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便乱用和借用.11、当需要使用留样,使用人应向生产部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及所需数量.对留样的使用应慎重,禁止随意意乱用,取用样品必须经过生产部负责人同意,由保管人员称取样品并在台账上登记,写明取样人、日期、数量等。
12、成品的留样:保存期为一年。
包装的留样:保存期为一年。
13、留样样品的到期报废处理,按样品的不同种类每年集中处理一次,并在《留样登记台账》填写处理记录.14、所有留样的取样记录,检验原始记录、台账均应填实、清晰、规范、妥善保存.15、设立《留样登记台账》销售登记制度一、订货的登记整理第一条当接受的订货已确定,必须将客户的订单及公司内的生产委托做成四份,一份当做副本备用,其他三份各自交给销售部、总经理、财务部.内容包括品名、数量、单价、所需日程、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包装及运送方法等等.第二条贸易部已确定所有的订货时,应将接受订货的要项记入订货单里,记录项目包括生产委托、进行、检查、交货及其他经过等等。
留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留样管理工作,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留样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
3.责任
质检部门。
4.内容
(1)质检部负责留样室管理,检验员负责留样样品的抽取和保管。
(2)留样包装应与市售品一致,贮存环境温、湿度与产品标签所述一致,留样应贴《留样标签》,注明:品名、规格、留样日期和抽样人等。
(3)生产的产品及购进的重要原材料需每批进行留样。
留样应按品种、批号、年份分类存放,留样的保存期应不得低于该产品的保质期。
(4)留样由检验员专人保管,并建立《产品留样记录表》,每月检查样品的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变化,记录在《产品留样记录表》,并安排进一步验证,采取必要的跟踪措施,包括召回产品。
(5)留样室的温、湿度应予以记录,填写《环境温度湿度记录表》。
(6)当接到用户就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或生产出现异常情况需动用留样进行分析时,应随时能够调用留样。
(7)期满后的留样,作废弃处理。
5.变更历史
跟踪反映文件的变更情况,包括:变更前后的版本号、变更原因及内容、批准人、变更前后版本的生效日期。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留存样品,简称留样,是为了对产品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追溯,便于查找根源而留存的样品,包含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等。
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留样时间要求1.1原材料检验样品留样要求样品初步检验合格或不合格但让步接收的,固体原材料的留样不少于3个月,液体原材料留样不少于3天。
经检验不合格的需退货的,待与供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后参照超期样品处置要求进行处置。
1.2中间产品留样要求属车间送样,经检验合格的,除化验室明确要求留样外,剩余的样品由送样人员带回车间处理或使用;属技术质量科化验员抽检样品,经检验合格的,由车间送样人员送样时领回车间处置。
经检验不合格的,样品要进行留样,留样保存到原因调查清楚后交由车间处理。
1.3最终产品留样时间要求1.3.1食品添加剂为保质期后六个月,普通液体产品至少保留1个月,液化气体原则上不留样,用户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由供需双方对产品现场进行取样检验。
固体产品无特殊要求保留6个月,其它食品级产品保留2年。
外销发船样品留样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留存时间。
1.3.2若顾客对留样有特殊要求时按顾客要求进行保管。
2.留样标识要求留样样品要张贴标签,便于识别、分类及管理。
标签应包含样品名称、留样时间、送样人、留样人、留样期限。
3.样品存放要求3.1留样间要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火、防尘。
留样瓶/袋要密封完好,标识清楚齐全,保持干燥、清洁;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保持留样间清洁,要有专人管理样品室。
3.2所有产品留样由化验室负责人负责,组员协助,在保存期内要妥善保管好样品,凡是没有按规定执行,在保存期内将样品丢失或样品因非正常原因失效的,将追究化验室负责人的责任。
3.3保留样品的容器(留样瓶、密封袋等)要清洁,并密封以防样品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月、按产品分类、按生产日期的先后顺序摆放整齐,并在留样器具上作好明显的标识以便查找,各化验室负责人应随时检查所有样品的留样情况。
中小学留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师生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
三、留样要求1. 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留样真实、完整、可追溯。
2. 留样食品必须为当日供应的食品,包括主食、副食、饮料等。
3. 留样食品应按照品种分类,分别留样,每份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4. 留样食品应保持原包装或原容器,若食品已加工,则应保持加工后的状态。
5. 留样食品应在食品供应结束后2小时内完成留样,并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
6. 留样食品的保存条件应与食品原储存条件一致,确保留样食品质量。
四、留样人员及职责1. 留样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负责食品留样的具体工作。
2. 留样人员应负责检查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确保留样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留样人员应做好留样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留样时间、保存条件等。
4. 留样人员应定期对留样食品进行检查,确保留样食品质量。
5. 留样人员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留样食品的相关信息。
五、留样管理制度1. 食品经营单位应设立留样专柜,并配备冷藏设施,确保留样食品质量。
2. 食品经营单位应制定留样管理制度,明确留样要求、留样人员职责等。
3. 食品经营单位应定期对留样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留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 食品经营单位应加强对留样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5. 食品经营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留样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六、监督检查1.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品留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食品留样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食品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医院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药品、食品、血液、微生物、生化、免疫等样品的留样管理工作。
三、留样原则1. 所有接收检验的样品必须留样,留样由检验科负责。
2. 留样数量不得少于一次检验量。
对于易腐败、霉变、挥发及开封后无保留价值的样品,可以不留样;微生物限度检验的样品不留样。
3. 留样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留样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 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封保存。
四、留样要求1. 留样室环境要求留样室保持洁净、干燥,温度控制在10~3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0%~75%之间。
2. 留样室设施要求留样室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样品规定的贮存条件,设有防晒、防潮、降温通风、冷冻、冷藏设施、监控设施(如温湿度计)等。
3. 标识要求每个样品必须具有唯一性标识,在保存期间必须保证标识状态完好。
4. 巡查要求留样室应由专人管理,要求留样保管人员定期检查、清点样品,在保管期间不得遗失、损毁,室内不许存放与留样无关的物品,同时做好巡查记录。
5. 监测要求管理人员应对留样室温度、湿度及低温冷藏样品容器的温度、湿度进行监测,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五、留样期限1. 一般样品留样期限为1年。
2. 长期保存的样品,如血液、血清等,留样期限为2年。
3. 需要长期保存的样品,如微生物、病毒等,留样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留样销毁1. 到期留样应在QA监督下进行销毁。
2. 销毁前应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3. 销毁后应做好记录,包括销毁时间、销毁方式、销毁人等。
七、责任与奖惩1. 留样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留样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留样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本制度由医院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技术部留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技术部留样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品研发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留样范围1.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2. 研发过程中使用的样品、试验品;3. 退货产品;4. 其他需要留样的产品。
三、留样时间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留样时间不少于6个月;2. 样品、试验品留样时间不少于3个月;3. 退货产品留样时间不少于3个月;4. 特殊产品留样时间根据产品特性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留样数量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留样数量为生产批次数量的10%;2. 样品、试验品留样数量为1件;3. 退货产品留样数量为1件;4. 特殊产品留样数量根据产品特性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留样方法1. 留样产品应保持原包装,标签清晰;2. 留样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的专用留样室;3. 留样产品应按产品类别、留样时间、留样批次等进行分类存放;4. 留样产品应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六、留样记录1. 技术部应建立留样记录簿,详细记录留样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留样时间、存放地点等信息;2. 留样记录簿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撕毁;3. 留样记录应定期整理,归档保存。
七、留样人员职责1. 留样人员应熟悉本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留样工作;2. 留样人员应负责留样产品的存放、保管、检查、记录等工作;3. 留样人员应定期向技术部负责人汇报留样情况。
八、监督与考核1.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留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3. 对在留样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留样管理制度
1目的规定产品留样流程,评估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追溯产品质量,为产品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产品的留样管理。
3职责3.1质管部负责产品留样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3.2供应部负责留样样品的存放工作。
3.3检验员负责留样样品的观察和记录工作.4内容4.1留样室管理供应部根据产品贮存条件要求设立留样室,留样室内安装温湿度表和温湿度控制设施。
4.2留样样品的抽取4.2.1设计开发的新产品:对公司新研发的产品,每种产品正式生产的第一批留样一台用于观察;4.2.2设计变更产品:当产品的主要零部件、原材料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且变更可能会影响产品稳定性时,产品正式生产的第一批留样一台用于观察;4.2.3质管部在上述情况下,从检验合格的批次产品中抽取一台留样;4.2.4公司生产的有源医疗器械,或由于体积较大、价值较高不适宜留样的产品,各部门保存生产产品的采购、验收、生产、检验、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相关记录,质管部保存每批次产品的标签信息,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3留样管理4.3.1检验员应记录留样产品信息,填写《留样登记表》,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编号、生产日期、留样数量、取样日期等信息;4.3.2产品留样期限为产品有效期后两年。
4.4留样观察4.4.1检验员负责留样产品的观察和记录,从留样起每12个月观察检查一次;4.4.2检查项目:按照生产产品的技术要求规定条款进行检查;4.4.3检验员应按照规定频率和要求开展检查,并填写《留样观察记录表》;4.4.4如发现留样样品在有效期内不符合规定要求,检验员应上报质管部和管理者代表,并按照《忠告性通知和不良事件监测控制程序》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5所有取样和留样观察的记录安装《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4.6不适宜留样的产品,按照《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5相关文件5.1《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5.2《忠告性通知和不良事件监测控制程序》5.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5.4《记录控制程序》6相关记录6.1《留样登记表》6.2《留样观察记录表》7修订记录。
包装厂留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包装材料的生产、使用和留样管理。
三、留样原则1. 凡是进入本厂用于生产的包装材料,必须进行留样。
2. 留样应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
3. 留样数量根据产品规格、批量和质量要求确定。
4. 留样期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特性确定。
5. 留样应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四、留样管理职责1. 生产部负责组织留样工作,制定留样计划,并对留样过程进行监督。
2. 质量检验部负责留样样品的检验工作,确保样品质量符合要求。
3. 仓储部负责留样样品的储存和管理,确保样品安全、完好。
4. 综合办公室负责留样档案的管理和归档。
五、留样流程1. 生产部在材料入库时,按照规定数量和规格对包装材料进行留样。
2. 留样样品应标明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留样日期等信息。
3. 留样样品由生产部统一存放于指定留样库房。
4. 质量检验部定期对留样样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记录在案。
5. 仓储部定期检查留样样品的储存环境,确保样品不受污染和损坏。
六、留样期限1. 原材料留样期限一般为6个月。
2. 半成品留样期限一般为3个月。
3. 成品留样期限根据产品特性确定,但不少于1年。
4. 特殊产品或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七、留样样品的检验1. 质量检验部应根据产品标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留样样品进行检验。
2. 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等。
3. 检验结果应如实记录,并对不合格样品进行追溯。
4. 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八、留样样品的销毁1. 留样期满后,由生产部、质量检验部和仓储部共同确认样品合格。
2. 合格的留样样品由仓储部负责销毁,销毁前应进行记录。
3. 销毁过程应确保样品不被污染和浪费。
4. 销毁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学校留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留样范围1. 学校食堂提供的所有食品,包括主食、副食、饮料等。
2. 学校举办的各类集体用餐活动,如教职工餐、学生餐、会议餐等。
3. 学校举办的各类庆典、活动等临时性餐饮服务。
三、留样时间1. 每餐食品留样时间为48小时。
2. 特殊情况需延长留样时间,需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批准。
四、留样人员1. 设立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工作,留样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2)熟悉食品留样操作流程;(3)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留样人员负责以下工作:(1)按品种、数量、时间、餐次要求,对食品进行留样;(2)对留样食品进行妥善保管,确保食品质量;(3)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等;(4)配合相关部门对留样食品进行检验。
五、留样操作流程1. 食品留样人员根据留样范围和留样时间,在食品加工、烹饪完成后,按照规定数量采集留样。
2. 将留样食品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专用容器内,容器需加盖或密封。
3. 留样食品应立即放入专用冷藏箱内,确保温度在0-6℃范围内。
4. 标注留样食品的名称、数量、留样时间、餐次、留样人等信息。
六、留样记录1. 留样人员应详细记录留样食品的相关信息,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等。
2. 留样记录应保存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定的期限。
七、留样样品管理1. 留样样品应妥善保管,防止污染、变质。
2. 留样样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 留样样品需定期进行清理,对过期、变质、污染的留样样品进行销毁。
八、监督检查1.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留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留样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留样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1. 前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公司产品留样管理制度,以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和员工,并且所有相关方应遵守其规定。
2. 定义- 产品留样:指为了检测和核查产品质量及安全问题而保留的产品样本。
- 留样责任人:指被指定为负责产品留样工作的员工。
- 留样记录:包括产品留样的时间、地点、数量和相关信息的记录。
3. 留样程序3.1 留样计划每个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留样计划,并提前通知留样责任人。
留样计划应包括留样频次、留样数量和留样标准等内容。
3.2 留样操作1. 留样责任人在留样计划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规定的留样数量及标准收集产品样本。
2. 留样责任人应确保留样过程符合操作规程,避免样本污染和交叉污染。
3. 对于需要分批留样的产品,留样责任人应按批次进行标识和储存,确保留样的可追溯性。
3.3 留样记录每次产品留样都应有相应的留样记录。
留样记录应包括以下信息:- 产品名称和批号- 留样时间和地点- 留样责任人- 留样数量及标准留样记录应保存在指定的文件或数据库中,便于随时查阅和追溯。
3.4 留样管理1. 产品留样样本应储存在指定的留样库房或冷藏设施中,并按规定的保存期限保管。
2. 留样责任人应定期检查留样样本的保存状况,确保样本未受损或变质。
3. 在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时,留样责任人应及时提供留样样本以供分析和调查。
4. 违规处理对于未按照留样制度执行的违规行为,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5. 审查和修订本制度应定期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或改进建议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方,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6. 结论本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在保障公司利益和消费者权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所有员工应积极配合并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要求。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留样责任人或相关部门联系。
食品生产厂留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加强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控,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食品生产环节,包括原料采购、加工生产、成品检验、储存销售等。
三、留样原则1. 留样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能够代表同一批次产品的质量状况。
2. 留样数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留样时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 留样期间应当妥善保管,防止污染和变质。
四、留样要求1. 原料留样(1)原料采购时,应当索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报告,确保原料质量符合标准。
(2)原料入库前,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3)原料留样数量应当不少于该批原料采购量的2%,但不得少于100克。
(4)原料留样时间自入库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少于30天。
2. 生产过程留样(1)生产过程中,每批次的半成品和成品应当进行留样。
(2)留样数量应当不少于该批次产品数量的2%,但不得少于100克。
(3)留样时间自生产完毕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少于30天。
3. 成品检验留样(1)成品检验合格后,应当留样备查。
(2)留样数量应当不少于该批次产品数量的1%,但不得少于100克。
(3)留样时间自检验合格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少于6个月。
五、留样管理1. 留样地点应当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2. 留样容器应当使用专用留样箱或留样袋,并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留样日期等信息。
3. 留样期间,如发现留样产品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相关部门。
4. 留样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包括留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留样日期、检验结果等信息。
5. 留样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留样监督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留样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留样工作进行抽查。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留样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留样制度要求。
留样间管理制度
留样间管理制度1.目的留样是为考察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追溯产品及原料质量和处理质量问题提供实物依据的重要手段,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适用于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原料(外购基板)、成品、缺陷样板留样管理。
3.职责负责留样的制备、保存、定期观察和报废处理。
4.程序4.1留样的要求公司生产的产品均需逐个留样,外加工产品需逐批留样。
对外加工复检发现的不合格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审之前,必须留样。
4.2留样步骤留样板在取样时须采取足够的样品,制样的同时留取足够量的留样。
在留样板上贴好标签,填写好各项内容:样品名称、规格、卷号、取样时间、取样班次(生产线人员负责)。
由当班检验人员放入留样柜中指定位置保存。
4.3留样数量样板留样量应不少于全项检测用量。
需要作产品长效实验的,根据长效实验方案备足样品量,并提前按照每次定期检测所需样品量将样品分好。
4.4留样条件留样室内必须干燥,通风良好,保持清洁。
当班人员对样品间每天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漏水及其他)应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5留样的保存使用留样板由检验室负责保管,样板存放在留样室,加锁保管。
所有留样都是极其重要的质量实物档案,未经部门领导允许任何人不得外借。
当需要使用留样时,使用人应向部门说明使用目的及所需数量。
对留样的使用应慎重,禁止随意乱用,取用样品必须经过部门主管同意,由检验人员取出并在台帐上登记,写明取样人、日期、数量等。
当仅为比对需要而使用时,经过检验人员同意即可,不需要登记。
4.6保存时间原料(外购基板)和缺陷样板保留时间?产品:彩涂板保留1年,退火板保留半年,镀锌板保留1个月。
4.7留样样品的到期报废处理,按样品的不同种类按过保存期处理,并在「留样登记台帐」填写处理记录。
4.8所有留样的取样记录、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均应真实、清晰、规范、妥善保存。
5.相关记录5.1「留样登记台帐」留样登记台账样板类别:。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目的为规范公司留样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合规性,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特制定留样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质检、仓储等相关部门,负责留样管理的责任人应认真履行制度要求。
第二章留样责任2.1留样人员2.1.1每个生产线、生产批次、产品规格应指定留样负责人。
2.1.2留样负责人要接受留样操作的培训,熟悉留样的操作流程和标准。
2.2质量管理部门2.2.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审核各部门的留样工作,确保留样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
2.2.2质量管理部门要提供留样操作的指导和技术支持,解决留样中的技术难题。
第三章留样对象3.1产品留样3.1.1对每个生产批次的产品,应留取适量的样品用于质检及留样存档。
3.1.2留样样品的数量和标准应根据产品的性质、生产规模和法规要求进行制定。
3.2原材料留样3.2.1对每批进货的原材料,应留取适量的样品用于检验及留样存档。
3.2.2原材料的留样数量和留样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3.3过程留样3.3.1在生产过程中,应根据生产环节的重要性和关键控制点,留取适量样品进行质量监控。
3.3.2过程留样的标准和数量应根据产品特性和质量管理要求进行设定。
第四章留样流程4.1留样计划4.1.1每月初,各部门应编制并提交下月的留样计划,明确留样的数量、对象和操作流程。
4.1.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和汇总各部门的留样计划,并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4.2留样操作4.2.1留样负责人按照留样计划,从生产线或仓库中提取留样样品。
4.2.2在留样过程中,要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避免外部污染和交叉污染。
4.3样品标识4.3.1每个样品都要进行标识,标明样品的批号、生产日期、留样日期等相关信息。
4.3.2样品标识要清晰可辨,防止信息混淆。
4.4样品储存4.4.1留样样品应储存在专用的样品室或冰箱中,确保样品的保存条件符合要求。
4.4.2不同类型的样品要分开储存,避免交叉感染和混淆。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1.目的用于产品质量追溯以及产品性能研究等,定期检验产品来验证有效期的合理性,为产品开发、产品材料和工艺改进提供科学的依据。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成品的留样。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留样产品的制造。
3.2.质量部是产品留样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留样产品的保存、观察及检测。
负责对留样室的日常管理。
4.内容4.1.产品的留样量4.1.1.技术转移时质量部配合客户确认留样量,留样量一般为留样期间检测量的 1.5-2倍。
4.1.2.留样按每个生产批经检验合格且完成最后一道工序后进行留样。
4.2.留样样品的入库:质量部将检验合格的产品按留样量随机抽取,将留样产品的信息录入台账;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留样批号、留样日期、留样期限等,将抽取的留样产品放入留样室。
4.3.留样保存期限4.3.1.技术转移时质量部配合客户确认留样期限,一般留样期限为产品拟定效期后的 6个月。
4.3.2.留样的产品已过留样期限时,若质量不变,则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继续观察,以积累资料;有科研需要的特殊品种,可延长留样时间,积累资料;不需要继续留样的产品做报废处理,填写《产品报废单》。
4.4.留样观察4.4.1.技术转移时质量部配合客户确认留样观察项和观察周期,留样观察项一般前 6 个月外观检验,6 个月后每 3 个月对关键项检验。
4.4.2.待留样产品效期满后做一次全性能检测。
4.4.3.若发生用户投诉或质量争议时,则对留样产品进行全性能检测。
4.4.4.没有质量跟踪需要,不得随意打开留样产品的外包装,保持产品留样的完整。
4.5.留样的样品出库4.5.1.任何人借留样产品都必须通过质量部负责人同意才可以办理样品出库。
并做好《留样台帐》的记录。
4.5.2.留样样品借出的必须归还,报废的样品无需归还,借出的样品如有报废,应填写《产品报废单》,由质量部门执行。
4.6.留样样品的销毁4.6.1.留样期限的产品可根据情况进行性能测试,以评估产品的质量情况;若超过留样期限的质量不合格样品应销毁。
职工食堂留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职工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留样范围1. 职工食堂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进行留样。
2. 留样食品包括主食、副食、汤类、凉菜等。
三、留样要求1. 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
2. 留样食品应使用专用器具,留样冷藏柜由专人管理。
3. 留取当餐供应的所有菜肴,每份留样不少于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食品留样盒中。
4. 留样食品冷却后密封好,在留样盒上标明菜名、留样时间、留样人等信息。
5. 留样食品必须保存48小时,时间满48小时后方可处理销毁。
6. 留样食品盛器采用带盖容器,每次留样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7. 留样置放、相互间有一定距离,不叠放,避免留样食品相互间受感染。
四、留样管理1. 职工食堂应配备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摄氏0度至6度,留样冷藏柜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2. 留样食品的取样、保存、处理等环节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留样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负责留样的工作人员要对每餐的留样情况进行记录,并认真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
4. 食堂管理员对菜品留样工作进行不定时抽查,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监督与检查1. 食堂应定期对留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留样制度的落实。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职工食堂的留样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
3. 如出现中毒现象,需提交对应时间段留样盒至相关卫生部门进行食品安全鉴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食堂管理员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职工食堂留样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职工食堂食品安全,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全体员工应共同遵守,共同维护职工食堂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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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留样管理制度1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便于对每批产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性提供客观依据2.范围:
适用于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管理。
3. 职责:
检验员收集、考察样品,留样管理员管理样品,质量主管负责对留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4. 正文:
4.1 人员要求
4.1.1 留样管理员负责留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
4.2 样品分类
4.2.1 常规留样:成品均需每批作常规留样,原辅料首次进货(包括改版后的首次进货)必须留样;半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人为不合格而又满足于销售样品的留样,常规留样为留样备查品,作为样品检验出现异常、产品在贮存期间或销售过程中出现异常时复检用样。
4.2.2 长期留样
4.2.2.1 首次生产品种的前三批作长期留样,其余正常生产品种不同规格每年留三批作长期留样。
4.2.2.2 生产工艺、方法变动或更换原辅料、内包装材料的供应商时,作长期留样
4.2.2.3 更新设备或任何变动可能引起内在质量变化时,作长期留样
4.2.2.4 长期留样检验周期及项目
4.2.2.4.1 一般按0、12、24、36、48个月的检验周期全检观察,直到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2.2.4.2 检验项目:按产品要求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环氧乙烷残留量、生物性能
4.3 留样数量与环境要求
4.3.1 留样数量:常规留样一般应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1倍;长期留样根据样品
性质和留样时间确定,一般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5倍;特殊情况下根据各品种不同、采购量少而另外制定。
4.3.2 环境要求
4.3.2.1 留样柜存放于通风、干燥、避光处,条件与库房基本一致(相对湿度为45~75%,温度为20℃以下),室内有温湿度计与排风设施。
4.3.2.2 留样管理员每天上、下午检查温湿度,并作好《留样室温湿度表》记录(休息日除外)。
4.4 样品的接收:
4.4.1 检验员将样品交留样管理员办理样品交接,填写《收样记录》
4.5 样品保存
4.5.1 成品留样的包装形式应与市场销售的最小包装相同,原料药可采用模拟包装。
每个留样柜内的品名、规格、批号、来源、留样数量、编号及留样日期应贴在标签上,并易于识别,同时在《留样登记表》上登记。
4.6 贮存期限
4.6.1 成品:有效期后1年,原辅料:检验合格后1年,半成品:成品检验合格后转交销售部
4.7 所有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随意动用,只有在做老化试验时、出现质量投诉和市场抽检出现质量问题需对其质量进行检验时方可使用。
4.8 留样品的销毁
4.8.1 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每年集中销毁一次,由留样管理员填写《销毁单》,注明品名、批号、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等,报质量主管审核,经理批准。
4.8.2 销毁要有2人以上现场监督,并有《销毁记录》
5.相关文件
1、《留样登记表》
2、《留样标签》
3、《留样销毁单》
4、《留样室温湿度表》
5、《收样记录》
6、《销毁记录》
留样登记表
样品:编号:
序号日期名称规格数量代码存放位置登记人备注留样销毁单
编号: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数量
销毁原因:
申请人:申请日期:
质量部经理审核意见:
留样室温湿度表
编号:
日期
时间温度(℃)湿度(%)
记录人备注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