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烟草管理员(单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级专卖管理员单选
第一章职业道德
1.围有限性:尽管职业道德也有一些共同性的要求,某一特定行业的职业道德也只适用于(专门从事本职业的
人)。
2.(政务公开):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形式,公开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烟
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事项等容,做到法律法规透明、程序公开。
3.(衣着整洁):佩戴执法标识要规统一。
4.不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在调查中发现案件符合移送标准的,必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
送。
5. 调查人员询问时,应当问答有序、(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述和申辩),不得有诱导性语言、压制性语言或者
随意中断、终止相关人员的述和申辩。
6. 询问完毕后,记录人员应当提请被询问人亲自阅读或经被询问人请求后,向其宣读,以核实询问容,(并由
被询问人和调查人员分别逐页签名(盖章))。
7. 群众评议应当定期进行,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不少于(一次),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门(抽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8.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投诉和咨询热线,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监督和投诉,并在(5个)工作
日予以答复处理。
9. 省级局设专卖稽查总队、地市级局设专卖稽查支队、县级局设专卖稽查大队,
10. 每半年对辖区行业工商企业进行一次重点抽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半年向国家局报告一次专卖管
工作,5万元以上的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处理情况要及时上报.
11. 每季度向省级局报告一次专卖管工作,5万元以上的部违法违生产经营问题要在48小时报省级局
12. 县级局部专卖管理监督科(股)每个月要向地市级局部专卖管理监督科(处)报告一次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
情况:发现不规生产经营情况,要在24小时报地市级局。
第二章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基础知识
1. 烤烟属于普通烟。
2. 烟苗在苗床需55~60天左右才能成苗
3. 漂浮育苗是美国率先推出了水培(无土)育苗技术
4. 从团棵到现蕾称为旺长期,一般需要25~30天。
5. 从现蕾到烟叶采收结束称为成熟期,一般需要50~70天。
6. 烟叶采收的基本原则是熟一片,收一片。每两次采收间隔5~10天。
7. 采收后的烟叶,按照按照1.5m长的标准竿编100~120片数量进行编烟
8. 烟叶装入烤房后即可进行烘烤,烘烤过程分为变黄、定色、干筋三个阶段,即“三段式”烘烤工艺。在烟
叶调制过程中,适宜三段式烘烤的烟草种类只有烤烟
9. 国家标准将烤烟分为42个等级
10. 收购站的设置由烟草公司提出方案,逐级报省级烟草专卖局批准。
11. 验级人员经过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并佩带标志上岗。
12. 烟叶收购前,收购站要提前作好交售的规划和组织工作,通知烟农卖烟站点和时间,凭合同到指定的磅组
售烟,无合同者不予收购。
13. 在烟草商品运输途中,要注意做好防火安全工作,还要防止盗窃或抢劫事故,要保证人身、商品、设备三
安全。
14. 低焦油量卷烟≤10mg/支;中焦油量卷烟(11—15)mg/支;高焦油量卷烟>15mg/支(高焦油卷烟属不合
格品)。
15. 一般可把卷烟分为普通卷烟(84mm)、长支卷烟(94mm)和超长卷烟(100—120mm)三类。目前以84(=20+64)
mm长度规格最为常见。
16. 卷烟烟支的小盒包装通常为7-6-7排列,有部分硬盒装为7-7-6排列。
17. 每箱可装卷烟50条,称之为件。目前我国规定卷烟数量以支计。
18. 中文警句字体高度不得小于2.0mm。
19. 若出现任何一个A类质量缺陷项,则判定该批卷烟不合格,
20. 消费者的各种欲望是企业营销工作的出发点
21. 烟用加温加湿机械专指用于实现对烟叶、烟片、烟梗、烟叶丝、烟梗丝、烟碎叶等进行加温、加湿、去除
青杂气、杀虫等处理的工艺设备
22. 烟用解把机械专指用于实现解开烟把并使之松散,可具有切尖、切断功能的工艺设备。
23. 烟用叶梗分离机械专指用于将烟片和烟梗分离的工艺设备。
24. 烟用预压打包机械专指用于将叶片烟梗压缩到规定的尺寸和重量,并进行包装的工艺设备。
25烟用储存机械专指用于在烟草制丝生产线和打叶复烤生产线中,对不同种类的物料进行储存,使物料混合均匀,充分吸收添加的料液,以平衡整线生产能力,达到储存、输送物料等要求的工艺设备。
26.用于打叶复烤线的烟草专用机械有哪些:烟用解把机械、烟用叶梗分离机械、烟用预压打包机械。
第三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 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国第7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了《烟草专卖法》,发布
第46号主席令,宣布《烟草专卖法》于1992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
2. 1997年7月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
3.烟草专卖许可证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既有赋予权利的一面,也有确定义务的一面体现的是约束力
原则
4. 属地原则:烟草专卖许可证一般由申请人向所在地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烟草专卖法》
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的申办程序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5. 名晾晒烟是指在各地种植形成一定批量,并用于生产卷烟、雪茄烟、烟丝等烟草制品及出口的晾晒烟,其
具体围由国家烟草专卖局通过发布名录方式确定。
6. 烟叶种植计划是由国家计划部门下达的,
7. 烟叶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价格统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
8. 烟叶收购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下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
得变更
9. 现将烤烟烟叶共42个等级
10. 储备烟叶的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中国烟草总公司和省级烟草公司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储备烟叶计划,与当地和省外烟叶生产购销部门签订烟叶购销合同,并纳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省级烟草公司烟叶调拨供应计划管理。
11. 烟叶调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12.扩建超过原生产能力3倍以上的新建项目为扩大生产能力。
13. 国务院计划部门在编制全国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基础上,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卷烟、雪
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烟草制品年度总产量计划属指令性计划,一经下达,非经原计划下达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14. 根据国家卷烟标准分为烤型、混合型和外香型三类。烤烟型卷烟分为一、二、三、四、五类;混合型、外
香型和雪茄型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15. 专供出口的卷烟必须标明“专供出口”的字样。
16. 烟草制品的商标标识必须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企业不得印制烟草制品的商标标
识。
17. 需要注意的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18. 只有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才有资格从事烟草生产和批发经营、零售以及进出口贸易。
19.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
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20.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主管部门按卷烟等级选定部分牌号的卷烟作为代表品。(会同制)
代表品的价格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卷烟的非代表品、雪茄烟和烟丝的价格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自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制)
21.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携带证明等的规格、式样和签发准运证的专用印章也均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门统一制定,并在全国围统一执行。
22. 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
23. 运输货物的规格、等级、数量、发货地和到货地以准运证的数据和标准为准。
24. 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企业,必须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5.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的规定,管理烟草行业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26. 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经营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购销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
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27. 烟草专卖行政违法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法律义务,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
令其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对其实行经济制裁的手段,称为罚款。
28.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其所获得的非法盈利部分依法没收的行政处罚措施,称为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