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测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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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测量规范

竣工测量规范

竣工测量规范竣工测量规范是指在建筑工程或其他工程项目完成后,为确认工程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监理要求所进行的一系列测量工作和规范。

竣工测量规范的主要目的是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准确的测量,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规格达到设计和监理要求,并为结算工程款项提供依据。

以下是竣工测量规范的一般要求及内容。

一、测量工具和仪器的选择与校验1.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选择适当的测量工具和仪器,如水平仪、测距仪、测角仪等,并确保其精度和功能符合测量要求。

2.对所选测量工具和仪器进行校验,确保其准确性,并记录校验结果。

3.及时对测量工具和仪器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转和精确度。

二、测量基准的确定与建立1.确定适当的基准点和基准线,建立测量基准,以便后续测量工作的进行。

2.测量基准的建立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其准确和可靠。

三、竣工测量的内容和方法1.测量建筑物的尺寸和形状,包括建筑平面尺寸、立面尺寸、立面倾斜度等。

2.测量建筑物的层高、房间面积和空间布局,包括楼板高度、房间建筑面积等。

3.测量建筑物的结构尺寸和倾角,包括墙体、梁、柱等结构元素的尺寸和形状。

4.测量建筑物的地基和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尺寸、基槽深度、基桩位置等。

5.测量建筑物的设备和管道布置,包括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等。

6.测量建筑物的装饰、附属设施和园林绿化,包括墙面装饰材料尺寸、门窗尺寸、绿化面积等。

7.测量建筑物的地形和地貌特征,包括地势高差、地层地质等。

四、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1.对测量所得数据进行整理和存档,确保测量数据的完整和准确。

2.测量数据的处理包括数据的计算、绘图和分析,并与设计图纸进行对比。

3.对测量数据的分析结果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修正措施。

五、竣工测量报告和证明文件的编制1.根据测量数据和分析结果,编制竣工测量报告和证明文件,包括测量数据表、测量结果图、修正意见等。

2.竣工测量报告和证明文件应包含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测量工作的方法和过程、测量数据的详细说明、测量结果的评估和修正意见等。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中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而制定的一项技术规程。

本规程从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测量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并且对相关的技术要求、测量程序和精度进行规定,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和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在建筑工程中,准确计算建筑面积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和使用功能。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平面面积、立面面积、屋面面积、地下室面积、公共区域面积等方面的计算方法。

同时,针对特殊结构、斜屋顶和异形平面建筑等情况,也制定了相应的计算方法和技术要求。

竣工综合测量是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的重要环节,它通过对建筑结构的检测、测量和记录,来获取建筑物的实际尺寸和面积数据。

本规程对竣工综合测量过程中的测量工具、测量方法、数据处理、测量精度等进行了规定。

同时,还介绍了建筑物主体结构、屋面、地下室等部位的测量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对特殊结构、异形建筑物的测量处理方法等内容。

除了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本规程还涉及了其他相关的内容,比如对测量人员的技术要求、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数据的存档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还对建筑工程中的质量检测、验收测量等内容进行了介绍,以及对测量报告和测量数据的编制和报送要求进行了规定。

总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是一部重要的技术规程,它为建筑工程中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提供了详细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

它不仅对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同时还对相关的技术工作进行了规范,为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提供了科学依据,提高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建筑工程竣工测量及面积计算规程

建筑工程竣工测量及面积计算规程
4.2.3.1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4.2.3.2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4.2.3.3下列(9类)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穿过建筑物底层的通道,中间不设柱子、不设门,且地坪与室外交通道路相接(总图中应具体标识)的,不计算面积。)。
4.2.2.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2.2.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2.2.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4.2.4.2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4.2.4.3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4.2.4.4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含粉刷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其外另有装饰面层的(如石饰面),应扣除装饰面的厚度尺寸。
4.2.2.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4.2.2.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2.2.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竣工测量管理制度

竣工测量管理制度

竣工测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测量工作,提高竣工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工程竣工测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特编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和已竣工的工程项目的竣工测量工作。

三、工程竣工测量组织机构1.公司设立竣工测量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竣工测量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按照公司要求,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将竣工测量工作合理分配给各项目部。

2.各项目部设立竣工测量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竣工测量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3.竣工测量小组组成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竣工测量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完成竣工测量工作。

四、竣工测量管理流程1.竣工测量工作应当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及时开展。

首先由竣工测量小组成员实地踏勘工程现场,了解工程实际情况,掌握工程主要构件和设备的实际尺寸、位置等信息。

2.根据踏勘情况,竣工测量小组成员应当制定竣工测量方案和计划,包括测量方法、测量仪器设备的准备、测量人员的安排等。

3.进行竣工测量工作时,应当按照测量方案和计划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测量仪器设备,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

测量工作应当由资质齐全的测量人员进行,避免因测量人员能力不足导致的测量错误。

4.竣工测量小组完成测量工作后,应当对测量数据进行仔细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对于测量数据中存在的差异或疑点,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避免因数据错误而导致的竣工测量结果不准确。

5.竣工测量工作完成后,应当编制竣工测量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工程主要构件和设备的实际尺寸、位置等信息,以及测量数据的来源和准确性的说明。

6.竣工测量报告应当经过竣工测量小组负责人的审查、签字确认,并由公司竣工测量管理部门审查确认后方可出具。

五、竣工测量管理要求1.竣工测量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测量方案和计划。

2.竣工测量小组应当做好测量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测量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3.竣工测量小组应当加强对测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测量人员具有足够的测量技术水平。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工作是建筑工程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对建筑工程建筑容积和竣工面积的有效测量,是把工程的实际工作量与支付的费用结合在一起的重要依据。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要求下列活动必须符合规定: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竣工综合测量、建筑改造面积清算和方案内容测量。

二、内容1.积计算建筑工程面积计算一般包括室内外水平和垂直平面的计算,以及建筑物周边的空间面积计算。

(1)建筑物本身的面积计算,包括室内平面、外墙及屋顶的水平和垂直面积,由建筑物的竣工图纸缩尺进行测量,不计屋顶山墙以及立面超出室内平面上方的门窗框架;(2)建筑物周边的空间面积计算,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尺度水平,由室外测量师绘制室外的立面,并按照室外立面的边缘线距离进行计算。

2.工综合测量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是指建筑物竣工面积的有效测量,但不包括结构抗震、排水等额外的工作。

竣工综合测量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测量,由工地负责人指派测量师完成,并在每一次测量中进行有效校核。

3.造面积清算对于建筑改造工程,应根据方案内容,明确改造后的建筑面积,进行清算。

改造面积清算一般包括室内及室外改造后的建筑面积,以及改造后新增的建筑面积。

改造后的建筑面积以改造方案缩尺图纸进行测量,新增建筑面积按照室外改造时由测量师测量后的结果进行确定。

4.案内容测量对于比较复杂的建筑工程,如住宅楼、酒店、商场等,应根据建设工程方案,进行建筑物面积的测量。

方案内容测量一般分为三步:方案确认,方案缩尺图纸绘制及建筑物竣工图纸绘制。

一般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以便测量师准备测量施工图。

三、总结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旨在保证建筑工程建筑容积和竣工面积的有效性,有助于控制工程经费开支,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质量。

通过科学规范的规程管理,可以更好地提供高质量的建筑物,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规范

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规范

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规范1. 引言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是城市规划、土地开发和建筑施工完工后的测绘工作,是确保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准确位置和高程的重要环节。

本规范旨在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的要求和交付标准,以提高测量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

2. 术语和定义在本规范中,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城市建设工程:指城市规划、土地开发和建筑施工等相关工程项目。

•竣工测量成果:指城市建设工程测量的产物,包括测量数据、图件和报告等。

•竣工测量数据:指竣工测量中所获得的各种数据。

•竣工测量图件:指根据竣工测量数据绘制的各种图件。

•竣工测量报告:指对竣工测量进行总结和分析的文档。

3. 竣工测量成果的要求3.1 数据要求竣工测量数据应具备以下要求:•数据精度:测量数据的精度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在图件和报告中明确注明。

•数据完整性:竣工测量数据应包含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位置、高程、面积、体积等信息。

•数据可读性:竣工测量数据应以数字形式记录,并按照一定的格式和单位进行标注。

3.2 图件要求竣工测量图件应具备以下要求:•图件准确性:竣工测量图件应真实反映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准确位置和高程,绘制比例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图件完整性:竣工测量图件应包括平面图、立面图、断面图等各种图件,以全面展示竣工测量成果。

•图件规范性:竣工测量图件应符合相关的绘图规范和标准,注明图名、图号、比例、坐标系等信息。

3.3 报告要求竣工测量报告应具备以下要求:•报告内容:竣工测量报告应包括对竣工测量数据的总结和分析,描述测量方法和流程,并给出数据的误差分析和处理办法。

•报告格式:竣工测量报告应采用规范的格式和结构,包括目录、摘要、引言、数据描述、数据分析、误差分析、结论等部分。

•报告签字:竣工测量报告应由负责测量工作的测量师签署,并盖上相应单位的公章。

4. 竣工测量成果的交付竣工测量成果的交付应具备以下要求:•交付时间:竣工测量成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交付前应经过验收并符合要求。

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规则__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规则__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规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 引言1.1 概述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规则是指在建筑物完工后对其建筑面积进行实际测量和确认的一项规定。

这一规则的制定旨在确保建筑行业管理更加规范,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推动行业内标准化、可持续发展。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首先介绍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规则的定义和背景,然后详细解释该规则的内容和要点分析。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规则在建筑业管理方面的需求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

最后,文章将分析该规则与其他相关规范和标准之间的关联性、差异及影响,并提供个人见解或实际应用案例分析(可选)。

最后,在结论部分总结观点、强调重点,并展望未来发展方向。

1.3 目的本文旨在全面介绍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规则的概念和相关内容,深入理解该规则对于建筑业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和意义。

通过阐述其实施过程和要点分析,以及与其他规范和标准的关联性和影响分析,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该规则的背景、目的及应用。

本文还提供了个人见解或实际应用案例分析,用以展示该规则在实践中的价值和作用。

最终,本文旨在为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规则的推广和发展提供参考依据,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

2. 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规则2.1 定义和背景介绍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规则是指在建筑物完工后,通过实地测量和计算确定建筑物的真实使用面积的规则和标准。

此规则出台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建筑行业中常见的面积数据不一致问题,确保消费者权益并提升建筑质量。

在传统的施工过程中,经常存在开发商或房屋销售方对于建筑面积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宣称以吸引消费者购买。

这种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并造成了市场混乱和信任危机。

因此,为了规范和统一建筑面积数据的计量方法,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规则应运而生。

2.2 规则内容解释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规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测量方法与技术:规定使用何种测量方法(如激光雷达、全站仪等)以及相应的技术标准。

- 面积计算公式:制定了计算建筑物不同部分(如楼层、户型、公共区域等)面积的公式,确保准确性和公正性。

建筑工程竣工测量及面积计算规程

建筑工程竣工测量及面积计算规程
4.2.4.5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4.2.4.6闷顶按层高相应计算面积,多层建筑中有盖天井只计算一次面积。
4.2.4.7架空层层高达到2.20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面积;层高2.20米以下的,计一半面积。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为多、高层建筑的地面首层,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其中住宅建筑的底层开放面积不得少于标准层建筑面积的1/2;架空层应在图纸上标注。
4.2.1.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4.2.1.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回廊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4.2.1.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4.2.1.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4.2.1.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4.2.1.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建设工程竣工检查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检查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检查制度一、竣工检查目的竣工检查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目的在于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通过这一过程,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和耐用性,确保工程顺利投入使用。

二、竣工检查依据竣工检查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约定进行。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G 50300《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标准。

三、竣工检查内容竣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 工程质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安装、消防设施等方面的质量检查。

2. 工程资料: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功能测试:对建筑的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等进行功能性测试,确保各项系统正常运行。

4. 安全性能:检查建筑的抗震、防火、防雷等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5. 环境保护:评估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噪音、污染等环境因素。

四、竣工检查流程1. 预检阶段:施工单位完成自检后,向监理单位提出竣工预检申请。

2. 预检阶段:监理单位组织相关方进行初步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 正式检查: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检查申请。

4. 正式检查: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参与竣工检查。

5. 形成结论:根据检查结果,形成竣工检查报告,明确是否通过竣工检查。

五、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参与竣工检查并提出专业意见。

3.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检查,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六、后续工作竣工检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报监理单位复查。

竣工测量规范

竣工测量规范

竣工测量规范竣工测量是指在建筑物或其他工程项目全部完工之后进行的测量工作,目的是检查工程是否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并提供准确的测量数据供工程验收、结算和档案管理使用。

下面是竣工测量规范。

一、竣工测量前的准备工作:1. 检查施工图纸和有关文件,了解设计和施工要求;2. 熟悉施工工艺和测量方法,掌握测量仪器的使用和维护;3. 审查工程竣工的有关材料、工艺和质量检验报告,并核实其准确性和合格性;4. 确定竣工测量的范围和要求,制定测量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竣工测量的内容和方法:1. 对建筑物的长、宽、高进行测量,包括地面标高、层高、天花板高度等;2. 对建筑物的结构尺寸进行测量,包括墙壁、柱子、梁、楼板等;3. 对建筑物的建筑设备进行测量,包括通风系统、供暖系统、给水系统等;4. 对室内外装饰进行测量,包括地面铺装、墙壁涂料、门窗尺寸等;5. 对建筑物周边的道路、绿化等进行测量。

三、竣工测量的精度和要求:1. 竣工测量的精度应满足国家规定的测绘精度标准,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2. 竣工测量的结果应与设计图纸和质量验收标准保持一致,不得有明显差异;3. 竣工测量的报告和测量数据应做到真实可信,不得有虚假和误导性的陈述;4. 竣工测量的报告应详细记录测量过程和结果,有利于后期验收和维护。

四、竣工测量的安全和保障措施:1. 在进行竣工测量之前,应对测量区域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测量人员和设备的安全;2. 在进行高空测量和深坑测量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测量人员的生命安全;3. 对测量仪器和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以保证其正常使用;4. 在竣工测量过程中,应与施工方和监理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解决测量中的问题。

以上就是竣工测量的规范,通过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测量工作,可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为工程的验收和结算提供可靠的数据,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同时,也可以为今后的维护和改造提供准确的基础信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是为了规范施工方建筑工程实施行为,以达到节约建设用地及建筑物使用、满足节能减排需求的目的。

这一规程主要包括建筑面积的计算及其过程,以及竣工综合测量的技术程序。

首先,在建筑面积计算方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包括建筑面积的定义、建筑面积的划分以及建筑面积的计算工作。

建筑面积的定义指对建筑物的内外墙视为一个整体,以空间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的划分指把建筑物内部空间分为公共空间和非公共空间。

其中,公共空间包括销售、收费、办公等空间,非公共空间是指普通住房、公共走廊、私人住房等空间;建筑面积的计算指分析计算相同建筑物内外墙内某一楼层的建筑面积。

此外,竣工综合测量的技术规程包括对建筑工程的上下料及动火消防的技术规程,对工程的监测报告审查,对建筑工程的保修工程(包括住宅建筑、民用建筑和公用设施),竣工工程的外部检测质量,竣工工程的负责人的责任认定,竣工工程投资估算等。

总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为施工方提供了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为保证建筑质量、节约建设用地及建筑物使用,实现节能减排提供了有效的实施依据。

ch03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规范解读

ch03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规范解读

PART 04
成果资料整理与提交要求
REPORTING
WENKU DESIGN
成果资料组成要素
测量技术报告
包括测量任务概述、技术方法、数据 处理与分析、结论与建议等。
测量成果表
详细记录各项测量数据,如建筑物各 部位尺寸、高程、坐标等。
竣工图
反映建筑物竣工后实际情况的图纸, 包括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立面图、 剖面图等。
WENKU DESIGN
目的和背景
01
规范建设工程竣工测量
为了统一建设工程竣工测量的技术要求和成果表达方式,提高测量成果
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范。
02 03
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设工程数量不断增加, 对竣工测量的需求也日益增长。为了满足这一需求,有必要对竣工测量 进行规范化管理。
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的变形监测
变形监测点的设置
01
在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关键部位设置变形监测点,如柱、梁、板
等交接处,以及建筑物四角等位置。
变形数据的采集
02
定期使用测量仪器对变形监测点进行数据采集,记录各点的坐
标和高程信息。
变形分析
03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算建筑物的变形量、变形速率
等指标,评估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竣工测量作用
竣工测量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 环节,其成果是工程竣工验收、交付 使用、维护管理的重要依据。
竣工测量原则与方法
竣工测量原则
竣工测量应遵循准确性、完整性、规 范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
竣工测量方法
竣工测量方法包括全站仪测量法、 GPS-RTK测量法、三维激光扫描法等, 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 的测量方法。

建筑物竣工验收中的测量技术与规范

建筑物竣工验收中的测量技术与规范

建筑物竣工验收中的测量技术与规范建筑物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物建设完成后,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核和检测,以确保其达到设计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建筑标准和规范。

测量技术在建筑物竣工验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为验收活动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数据和依据。

本文将着重介绍测量技术与规范在建筑物竣工验收中的应用。

一、建筑物竣工验收的目标建筑物竣工验收的目标是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性,以及满足相关的建筑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在验收过程中,需要对建筑物的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估,例如地基与基础、结构体系、建筑物外围构筑物等。

测量技术的应用可以提供详细的数据和参数,评估建筑物的实际状况和质量水平,保证其满足验收标准。

二、测量技术在地基与基础验收中的应用地基和基础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在地基与基础验收中,通常采用高精度水准测量、全站仪测量、土体压力计等技术手段。

例如,通过高精度水准测量可以获取建筑物基准标高,判断地基沉降情况;通过全站仪测量可以获取基坑开挖的准确位置和尺寸,判断土方开挖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通过土体压力计可以测量地基土壤的压力分布,评估地基的承载能力。

三、测量技术在结构体系验收中的应用结构体系是建筑物的骨架,对其进行验收主要是评估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测量技术在结构体系验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例如,通过激光测距仪可以精确测量建筑物的垂直度和水平度,判断结构体系的整体平衡状态;通过应变测量仪可以监测结构构件的变形和应力分布,评估结构的承载能力和抗震性能;通过超声波测厚仪可以测量结构构件的壁厚,判断其受力性能和耐用性。

四、测量技术在建筑物外围构筑物验收中的应用建筑物的外围构筑物包括外墙、屋面、门窗等部分,其验收主要目的是检测其抗水性和保温隔热性能。

测量技术在建筑物外围构筑物验收中也有重要应用。

例如,通过红外测温仪可以测量墙体和屋面的表面温度,判断其保温隔热效果;通过漏水检测仪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检测墙体和屋面的渗漏情况,评估其抗水性能;通过热像仪可以检测外墙和门窗的热桥效应,评估其节能性能。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一、总则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实际工程需求,为统一建筑工程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的要求而制定的。

二、术语和定义1.建筑面积:建筑物内各层建筑平面所包围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地下室、车库等。

2.竣工面积:建筑物竣工后各层建筑平面所包围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地下室、车库等。

3.建筑物:供人使用的、有一定结构的房子,包括住宅、别墅、商业建筑等。

4.住宅建筑:供人居住的建筑,包括公寓建筑、独栋别墅等。

5.商业建筑:供商业活动使用的建筑,包括商场、写字楼等。

三、建筑面积计算1.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方法:(1)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建筑面积=建筑平面实际面积-构件占用面积。

(2)构件占用面积包括阳台、楼梯、电梯设备间、走廊等。

2.商业建筑面积计算方法:(1)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建筑面积=建筑平面实际面积+构件占用面积。

(2)构件占用面积包括阳台、楼梯、电梯设备间、走廊等。

3.建筑平面实际面积计算方法:(1)住宅建筑a.矩形或正方形建筑平面实际面积计算公式:实际面积=长×宽。

b.非矩形或非正方形建筑平面实际面积计算方法:实际面积=标定面积×修正系数。

(2)商业建筑a.矩形或正方形建筑平面实际面积计算公式:实际面积=长×宽。

b.非矩形或非正方形建筑平面实际面积计算方法:实际面积=标定面积×修正系数。

4.标定面积计算方法:(1)住宅建筑:根据建筑设计图纸上的测量尺寸计算。

(2)商业建筑:根据建筑设计图纸上的测量尺寸计算。

四、竣工综合测量技术1.测量仪器:使用激光测距仪、经纬仪等仪器进行测量。

2.测量方法:(1)建筑面积测量:在建筑物的各个层次进行水平投影测量,包括建筑物外墙线、墙面、阳台等。

(2)构件占用面积测量:在阳台、楼梯、电梯设备间、走廊等进行测量。

3.竣工面积计算方法:竣工面积=建筑面积+地下室面积+车库面积。

建筑工程竣工测绘规范

建筑工程竣工测绘规范

建筑工程竣工测绘规范篇一: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技术规程1. 前言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成果是竣工规划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其成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规划管理目标的落实和执行。

根据苏州市规划局《苏州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竣工测量成果管理规定》(苏规法[2006]11号)、《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苏州市1:500 1:1000 1:2000数字地形图图式》(SZJCDL?2005?3号),制定本技术规程。

2. 一般规定2.1 坐标高程系统1) 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苏州市最新高程控制网成果);2) 平面坐标系统:苏州独立坐标系。

2.2 成图比例尺及规格成图比例尺为1:500,可采取任意分幅,但规格不得小于50cm×50cm正方形分幅,图廓坐标应取整至10米的倍数,图幅名根据项目名称命名。

2.3 成图精度1) 绝对精度:a、按工程测图精度(见《城市测量规范》7.3条),实测竣工建筑物及邻近建筑物的细部坐标,细部点的位臵和高程中误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b、其余地物,可按1:500地形图的要求进行测绘。

2) 相对精度:竣工建筑物的实测坐标反算距离与实量间距较差限差为:±8CM。

2.4 建筑物高度测量精度建筑物北檐口高测量误差限差为±10cm,建筑物地坪高测量误差限差为±5cm,建筑物层高测量误差限差为±3cm。

2.5 对图形数据的要求1)点状要素(如:各种独立符号、植被符号等)要以块形式存在,不能打碎,要求使用统一符号库。

2)线状要素,对于需要符号化的,要以线型形式存在。

3)面状要素(如:房屋、水系等)必须闭合。

4)数据中不应存在多余的层、块、线型等垃圾数据,保证数据量最小。

5)注记尽量以一个整体标注,尤其是房屋注记,不要分别标注房屋结构和层数,一条标注中间不要加空格。

2.6 其他规定1)竣工图施测范围线用黑线表示,用地红线用红线表示,并标注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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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成果是竣工规划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其成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规划管理目标的落实和执行。

根据苏州市规划局《苏州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竣工测量成果管理规定》(苏规法[2006]11号)、《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苏州市1:500 1:1000 1:2000数字地形图图式》(SZJCDL…2005‟3号),制定本技术规程。

2. 一般规定
2.1 坐标高程系统
1) 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苏州市最新高程控制网成果); 2) 平面坐标系统:苏州独立坐标系。

2.2 成图比例尺及规格
成图比例尺为1:500,可采取任意分幅,但规格不得小于50cm×50cm正方形分幅,图廓坐标应取整至10米的倍数,图幅名根据项目名称命名。

2.3 成图精度 1) 绝对精度:a、按工程测图精度(见《城市测量规范》7.3条),实测竣工建筑物及邻近建筑物的细部坐标,细部点的位臵和高程中误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地物类别细部点位臵中误差细部点高程中误差主要建、构筑物≤±5cm ≤±3cm 次要建、构筑物
≤±7cm
≤±4cm
b、其余地物,可按1:500地形图的要求进行测绘。

2) 相对精度:
竣工建筑物的实测坐标反算距离与实量间距较差限差为:±8CM。

2.4 建筑物高度测量精度
建筑物北檐口高测量误差限差为±10cm,建筑物地坪高测量误差限差为±5cm,建筑物层高测量误差限差为±3cm。

2.5 对图形数据的要求
1)点状要素(如:各种独立符号、植被符号等)要以块形式存在,不能打碎,要求使用统一符号库。

2)线状要素,对于需要符号化的,要以线型形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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