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文档]【公司名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文档编号]【文档编号】[版本号]【版本号】[发布日期]【发布日期】[修订日期]【修订日期】[文档作者]【文档作者】[1.前言]是对【公司名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进行对照分析的工作,旨在提供参考和指导。
凡涉及所列资质认定评审的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规定的要求。
[2.准则对照表]2.1 【公司名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如下:章节编号【公司名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 RBT214-2017 -------- ------------------------------------------------ ------------------------------------------1 【内容】【内容】2 【内容】【内容】3 【内容】【内容】4 【内容】【内容】5 【内容】【内容】6 【内容】【内容】7 【内容】【内容】8 【内容】【内容】9 【内容】【内容】10 【内容】【内容】说明:此表格为准则对照表的示例,实际内容详见附件。
[3.附件]附件1:【附件1名称】附件2:【附件2名称】附件3:【附件3名称】...说明:具体附件内容详见实际附件。
[4.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1. 【法律名词1】:【注释】2. 【法律名词2】:【注释】3. 【法律名词3】:【注释】...说明:具体法律名词及注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难题1:【详细描述困难】解决办法:【详细描述解决办法】2. 难题2:【详细描述困难】解决办法:【详细描述解决办法】3. 难题3:【详细描述困难】解决办法:【详细描述解决办法】...说明:具体困难及解决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评审准则_RBT214对照
总则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至少应包括: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记录控制、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改进纠正措施、内审和管理评审。
检验检测机构租用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时,应确保:
a)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纳入本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体系;
b)本检验检测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设备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并对环境和储存条件进行控制;
c)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
d)同一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同租赁和资质认定。
4.5.2
4.5.2
方针目标
4.5.3
4.5.3
文件控制
4.5.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4.5.4
合同评审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当客户要求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包含对标准或规范符合性声明(如合格或不合格)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相应的判定规则。若标准或规范不包括判定规则内容,检验检测机构选择的判定规则应与客户沟通并得到同意。
4.1.4
……可追溯。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若检验……
4.1.5
4.1.5
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与RBT214
评审内容
序
号
BR/T214-2017内容
1.
总则
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 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 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 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 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 守本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 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 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 职责。
422
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
领导作用和承诺:
4.2.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 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 作用和承诺:
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 场所、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
43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
4.3.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 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 ,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 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 位授权。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 人单位授权。
序号
评审内容
序
号
BR/T214-2017内容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 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新版 RBT 214-2017 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比对表
主要变化: 1.对技术负责人的 专业技术职称或同 等能力要求删除 “相关”; 2.将“质量管理体 系”改为“管理体 系”,删除限定语 “质量”(基本没有 变化) 主要变化: 对授权签字人的专 业技术职称或同等
4.2.5 4.2.6
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 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 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 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 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 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 力确认。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 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 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 习员工进行监督。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 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 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 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 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 的任务相适应。
新增 “检验检测机 构应是依法成立并 能够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 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 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1.“质量管理”改为 “管理”;“技术管 理”改为“技术运 作”;“ 行政管理” 改为“支持服务”。
2.增加“检验检测 机构应配备检验检 测活动所需的人 员、设施、设备、
能力要求删除“相 关”。 (基本没有变化 主要变化: 删除了“并持证上 岗”要求。
主要变化: 1.删除了“并评价这 些培训活动的有效 性”要求; 2“. 培训计划应适应 检验检测机构当前 和预期的任务”改 为“培训计划应与 检验检测机构当前 和预期的任务相适 应”。 基本没有变化
4.2.7
4.3 4.3.1
没有变化
该要求放到释义里
主要变化: 1、新增“聘用” 2、新增“检验检测 机构中所有可能影 响检验检测活动的 人员,无论是内部 还是外部人员,均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一、引言检验检测机构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促进检验检测机构的健康发展,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质量,CMA认定评审准则及RBT214-2017对照表均出台并得到广泛使用。
旨在对CMA认定评审准则及RBT214-2017进行详细解读,方便检验检测机构开展CMA认定评审工作。
二、CMA认定评审准则1、总则CMA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按照国家标准GB/T19001和GB/T 24001的基本要求,结合检验检测机构的特点而编制的,是对机构在技术能力、管理体系、人员素质、设备仪器以及环境、卫生、安全3个方面的评审标准。
2、CMA认定程序(1)提出申请: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CMA申请CMA认定。
(2)受理申请并初审:CMA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和初审。
(3)现场评审:CMA认定中心收到申请并初审通过后,即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4)决定认定:经现场评审符合认定条件的,CMA认定中心可以决定认定,并颁发CMA认定证书。
(5)监督检查:已经获得CMA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CMA的监督检查。
3、评审内容(1)技术能力:评价机构的测试能力、测试项目覆盖范围、测试结果准确性等(2)管理体系:评价机构的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内部审核、不良反应调查等(3)人员素质:评价机构的人员配备、技能培训、考核结果、培训档案管理等(4)设备仪器:评价机构的设备选型及其正确使用,设备维护、校准、验证等(5)环境、卫生、安全:评价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和卫生保护措施等三、RBT214-2017对照表1、总则RBT214-2017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是按照CMA认定评审准则的不同评审项目而列出的对照表,对照表旨在方便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自查和评估,并使其了解CMA认定评审准则的评审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1. 引言旨在提供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标准进行对照的详细说明。
将详细列出两个标准的核心要点,并进行对比分析。
2. 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2.1 概述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是中国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的用于评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指导文件。
该准则主要包括机构管理能力、检测能力、技术能力、质量保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2 核心要点2.2.1 机构管理能力机构管理能力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的管理职责、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规范的运行流程,以及员工的培训和开发计划。
2.2.2 检测能力检测能力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先进的仪器设备、合格的技术人员、准确的检测方法和可靠的检测结果,并能根据需要进行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
2.2.3 技术能力技术能力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先进的检验检测技术和方法,能够应对各类检测需求,并具备独立开展技术研究和开发的能力。
2.2.4 质量保障能力质量保障能力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计划等,并进行定期的内部和外部质量审计。
3. RBT214-2017标准3.1 概述RBT214-2017标准是国际检验检测机构协会发布的用于评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的国际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管理体系、资源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3.2 核心要点3.2.1 管理体系管理体系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明确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完善的管理程序和记录。
3.2.2 资源管理资源管理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具备适当的人员、仪器设备和设施,并进行有效的资源规划和管理。
3.2.3 技术管理技术管理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合格的技术人员、准确的检测方法和可靠的技术数据,以及持续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rbt 2142017与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不同之处
rbt 2142017与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不同之处作者朱志良国家认监委近日颁布国认实〔2018〕28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要求从6月1日起启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替代2016年5月31日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及释义》。
新旧之间有哪些不同呢?1 检测检测机构可使用聘用人员2 可使用租用仪器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租用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时,应确保:a)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本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b)本检验检测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的仪器设备可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并对使用环境和储存条件进行控制;c)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 d)同一台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同租赁和资质认定。
3 分包有变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改为应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
删除“书面”两字。
增加: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禁止分包的项目实施分包。
4 方法有变标准方法的证实,修改为:标准方法的验证。
可以使用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需要确认,明确了确认的做法:检验检测机构应记录作为确认证据的信息:使用的确认程序、规定的要求、方法性能特征的确定、获得的结果和描述该方法预期用途的有效性声明。
验证:提供客观的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确认:对规定要求是否满足预期用途的验证。
5 不确定度有变什么时候需要做不确定度?有具体的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给出相应检验检测能力的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案例。
检测检测机构可在检验检测出现临界值、内部质量控制或客户要求时,需要报告测定不确定度。
6 质量控制手段有变质量控制的手段由定期参加能力验证与机构之间比对两种方法扩展到N种方法:可采用定期使用标准物质、定期使用经过检定或校准的具有溯源性的替代仪器、对设备的功能进行检查、运用工作标准与控制图、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验检测、保存样品的再次检验检测、分析样品不同结果的相关性、对报告数据进行审核、参加能力验证或机构之间的比对、机构内部比对、盲样检验检测等进行监控。
214和评审准则的对照【范本模板】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序号
评 审 内 容
序号
214内容
1。
总则
1
范围
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g)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h)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提升客户满意度;
i)提升客户满意度;
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
j)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
4。2.3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一、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供有关部门及机构参考使用。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1. 概述此准则是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与评审工作的指南,包括了申请条件和程序、专业能力要求、设备设施要求、人员要求、质量体系要求、技术文件要求、管理文件要求、现场审查要求等方面。
2. 申请条件和程序此部分包括了CMA认定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资质等级分类、认定周期、申请流程、资料准备、评审费用等内容。
3. 专业能力要求此部分规定了各专业类别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应具备的专业能力标准。
4. 设备设施要求此部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所需的设备设施和环境条件,涵盖了主要设备的要求和若干特殊设备的要求等。
5. 人员要求此部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所需的各类人员,包括了技术和管理人员,以及其相应的资质标准、工作经验等要求。
6. 质量体系要求此部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所需的质量体系要求,包括了基本要素、文件和记录要求等。
7. 技术文件要求此部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所需的技术文件要求,涉及了检验检测流程的各个环节及其相关标准、规范等内容。
8. 管理文件要求此部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所需的管理文件要求,包括了组织结构、管理职责、文件资料、内审和管理评审等内容。
9. 现场审查要求此部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所需的现场审查要求,包括了规范程序、检验检测记录、质量控制、设备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三、RBT214-2017对照表1. 概述此对照表是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进行比较,旨在帮助机构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两个标准。
2. 对照表此部分列出了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和RBT214-2017之间的对照表格,包括了各项要求、指标、评估方法等方面的对照内容。
评审准则-RBT214对照
4.4.3
4.4.4
……应核查这些缺陷或 超出规定限度
对以前检验检测结果的影响 。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 质管理程序。 可能时, 标准物质应溯 源到 SI 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 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 行期间核查。
精彩文档
4.5.2
4.5.3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 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 对要求、 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征得客户 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4.5.4
设备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 抽样 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 计量 溯源性有要求 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 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 检定或校准。 设备在投入使用前, 应采 用核查、检定或校准等方式 ,以确认其是 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所有需要检 定、校准或有有效期的设备应使用标 签、编码或其他方式, 以便使用人易于 识别检定、校准的状态和有效期。
4.1.4
4.1.5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
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2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 动或录用关系……
4.2.1
检验检测机构的 最高管理者 应履行
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4.2.2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要求
机构 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 明确的法律地位,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 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 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 管 理、技术运作 和支持服务 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人员、 设施、设备、 系统及支持服务。
评审准则-RBT214对照
服务客户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包括:保持与客户沟通,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跟踪客户的需求,以及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4.5.8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明确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
4.5.8
投诉
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明确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跟踪和记录投诉,确保采取适宜措施,并注重人员的回避。
4.5.10
纠正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和改进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人员建议、风险评估、能力验证和客户反馈、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检验检测机构应考虑与检测活动有关的风险和机遇,以利于:确保管理体系能实现预期结果;把握实现目标的机遇;预防或减少检测活动中的不利影响和潜在失败;实现管理体系改进。检验检测机构应策划:应对这些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如何整合并实施这些措施;如何评价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4.1.4
……可追溯。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若检验……
4.1.5
4.1.5
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2
人员
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
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聘用或录用关系……
a)明确对不符合工作进行管理的责任和权力;
b)针对风险等级采取的措施;
2016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CMA RBT214-2017标准条款对照表
资质认定评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3
资质认定评审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
通用要求
2.
参考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GB/T 2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020《合格评定 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4.1
机构
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RBT214-2017与《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比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术语和定义GB/T 19000、GB/T 27000、GB/T 27020、GB/T 27025、JJF 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名称改变:《准则》为“评审准则”新增内容:自我评价名称改变:《准则》为“参考文件”将《准则》中部分内容移至最后的参考文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新增内容:英文3.4公正性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CMA RBT214-2017与《评审准则》的标准条款对照表
4.1.1
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4.1.3
4.1.3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4.4.3
设备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核查、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所有需要检定、校准或有有效期的设备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方式,以便使用人易于识别检定、校准的状态和有效期。
4.2.3-4.2.4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1. 引言旨在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对照表,供参考使用。
该对照表将详细列出两个文档之间的差异和相似之处,以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准则。
2. 对照表2.1 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对照表以下是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之间的对照表:1. 定义和术语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定义和术语与RBT214-2017的定义和术语基本一致。
然而,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在一些术语的解释上更为详细,而RBT214-2017可能更加简洁。
2. 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相关要求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对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机构管理、人员资质、检测设备和仪器、质量管理体系等。
而RBT214-2017在相同领域也提出了类似要求,但可能有所差异。
3. 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差异点在具体的要求和指标方面,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可能存在一些差异。
以下了其中一些差异点:- 人员资质要求: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对人员的资质要求可能更加详细,包括学历、培训经历、资格认证等方面。
- 检测设备和仪器要求: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可能对设备和仪器的准确度和稳定性要求更高。
-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可能在质量体系建立和文件化方面提供更多细节。
4. 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相似之处尽管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和RBT214-2017在具体要求和指标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它们的目标和原则基本一致。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一、引言旨在提供最新最全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对照表。
该对照表详细列出了两个标准之间的差异和相似之处,旨在帮助评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两个标准。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以下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的详细内容:1. 定义和范围2. CMA认定评审流程3. 质量管理体系4. 资质评审流程5. 人员资格和培训要求6. 设备和试剂要求7. 检测方法和程序要求8. 校准和验证要求9. 不符合项处理10. 文档和记录要求11. 双盲样品检验要求12. 纠纷解决机制13. 学术交流和合作要求14. CMA认定评审结果三、RBT214-2017对照表以下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对照表:1. 定义和范围2. 质量管理体系3. 评审流程4. 资质评审要求5. 人员资格和培训要求6. 设备和试剂要求7. 检测方法和程序要求8. 校准和验证要求9. 不合格样品处理10. 文件和记录要求11. 纠纷解决机制12. 学术交流和合作要求四、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CMA认定申请表格2. 质量手册模板3. 人员资格审查表格4. 设备清单模板5. 样品收集和保存要求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CMA认定:中国计量认可2. 资质评审:对机构资质进行审核和评定3. 双盲样品:参与者和测试人员都不知道样品身份的测试方法六、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1. 缺乏必要的人员培训和知识更新。
解决办法:组织内部培训计划,定期更新人员知识。
2. 设备和试剂供应不稳定。
RBT214与评审准则要点比较
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和承担分包项 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事先取得委托人的 同意。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时,应 将分包项目予以区分。
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分包前,应建立和保 持分包的管理程序,并在检验检测业务 洽谈、合同评审和合同签署过程中予以 实施。
23
4.5.6并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 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h)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 求;
i)提升客户满意度;
j)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 风险、机遇。
12
425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 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 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 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 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 并持证上岗。
4.2.5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 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 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 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 确认。
4.5.6采购
并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
24
4.5.7
4.5.7服务客户
对客户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
25
4.5.8
4.5.8投诉
跟踪和记录投诉,确保采取适宜的措施
26
4.5.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 持出现不符合的处理程序,明确 对不符合的评价、决定不符合是 否可接受、纠正不符合、批准恢 复被停止的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 该程序包含检验检测前中后全过 程。
18
444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 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 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检定、 校准状态进行核查。
4.4.4设备控制
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 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 其功能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 得到满意结果。
评审准则-RBT214对照
标准物质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管理程序。标准物质应尽可能溯源到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
4.5
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4.5
管理体系
4.5.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4.5.5
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体现分包项目,并予以标注。
4.5.5
分包
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同意,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时,应将分包项目予以区分。
4.1
机构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1
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5.1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记录管理程序, 确保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符合要求。
4.3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评审准则-RBT214对照
服务客户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包括:保持与客户沟通,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跟踪客户的需求,以及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4.5.8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明确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
4.5.8
投诉
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明确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跟踪和记录投诉,确保采取适宜措施,并注重人员的回避。
a)明确对不符合工作进行管理的责任和权力;
b)针对风险等级采取的措施;
c)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价,包括对以前结果影响的分析;
d)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做出决定;
e) 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
f)规定批注恢复工作的职责;
g)记录所描述的不符合工作和措施。
4.5.10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当发现潜在不符合时,应采取预防措施。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4.2
4.4.2
设备设施的维护
4.4.3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并标识其状态。
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出现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检验检测机构的参考标准应满足溯源要求。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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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
4.2.4
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
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GB/T 2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020《合格评定 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序号
评 审 内 容
序号
BR/T214-2017内容
1.
总则
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4.3.1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上述场所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场所、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
4.3.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4.3.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4.1
机构
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3.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良好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
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使用和进入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4.3.3
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
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提升客户满意度;
提升客户满意度;
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
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使用和进入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4.4
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4.4
设备设施
4.4.1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3.3
资质认定评审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4.2.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
4.2.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
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
3.1
检验检测机构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1
资质认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4.2.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
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
3.2
资质认定mandatory approval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
资质认定评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
பைடு நூலகம்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000、GB/T 27000、GB/T 27020、GB/T 27025、JJF 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2
检验检测机构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4.2.2
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B/T 2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27020合格评定 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