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与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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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柜》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YY0569-2005)2008.6.1
《生物安全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170-2005)2005.6.1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
实验室不可能完全没有风险。应考虑实验过 程中涉及的所有因素,尽可能降低风险。
1.充分保障工作人员避免所操作生物因子的 危害,确保其不受实验对象的侵染 2.保证危险生物因子不向实验室外扩散, 确保 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
总结
5. 6. 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HIV抗体和乙型肝炎病毒、丙 型肝炎病毒等肝炎病毒标志物检测,应接种乙肝疫苗。 应每年对工作人员采血检测HIV抗体,血清应长期保留。 进实验室工作前要摘除首饰,修剪长的带刺的指甲,以 免刺破手套。 严禁在实验室内进食、饮水、吸烟和化妆。 实验操作时应穿合适的防护服(白大衣、隔离衣或一次 性工作服)、戴手套和口罩、鞋套。如接触物的传染性 大,应戴双层手套;含有HIV的样品有可能喷溅时,应 戴防护眼镜、防水(如塑料)围裙。工作完毕,先脱去 手套,再脱去防护服,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穿过的污 染的防护服应及时放入污物袋内,消毒后方可洗涤或废 弃。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489-2008)2008.12.26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6-2004)2004.9.1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233-2002)2003.8.1
BSL-2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
BSL-2实验室在符合BSL-1实验室的要求基础上,满足 以下7条。
1. 实验室主入口的门、放置生物安全柜实验室间的门应可 自动关闭;实验室主入口的门应有进入控制措施。 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备用物品的条件。 应在实验室工作区配备洗眼装置设施。 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物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 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所配备的消毒灭菌设备应以 风险评估为依据。理解:高压蒸汽灭菌器可多个实验室公用,应靠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2号)2006.5.1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2003.10.15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1号)2004.6.1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环境保护总局(卫医发[2003]287号)2003.10.10
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的要求, BSL-1实验室标准条款有:
1. 2. 3. 4. 5. 6. 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 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每个实验室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 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挂衣装置,个人便装与实验室工作 服分开设置。 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宜清洁、不渗水、耐化 学品和消毒灭菌剂的腐蚀。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应铺 设地毯。 实验室台柜和座椅应稳固,边角应圆滑。 实验室台柜和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防水,耐腐 蚀、耐热和坚固。
7.
分子生物学相关检测的生物安全级别
1. 分子生物学抗体检测抗原检测和相关的免 疫学检测应在符合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BSL-2)要求的PCR实验室中进行. 2. PCR实验室要求分为试剂准备区,样本制 备区,产物扩增区和产物分析区。 3. 核酸提取和检测应在符合二级生物安全实 验室(BSL-2)要求的PCR实验室中进行。
(二)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
WHO推荐的普遍性防护原则认为,在为病人提供 医疗服务时,无论是病人还是病人的血液和体液, 也不论他们是阳性还是阴性,都应当作为具有潜 在性传染性加以防护。
检验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要内容
手套
1、 手套应在实验室工作时使用。 2、在接触感染性物质 (血液、体液、分泌液、渗出液、以 及接触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必须使用合适的手套以保 护工作人员避免受到污染物溅出或生物污染的事故所造成 的损害。 3、手套被污染,应该尽可能早的脱下,消毒后丢弃。 4、手套应按所从事操作的性质符合舒适、灵活、握牢、耐 磨、耐扎和耐撕的要求,并应对所涉及的危险提供足够的 防护。 5、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手套选择、使用前及使用后的配 戴及摘 除等培训。 6、一次性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7、一次性手套必须先消毒后丢弃。
实验室人员的防护要点
实验室检测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并实施普遍性防护措施; 实验室应备有必要的消毒剂和消毒设备; 把所有标本都应看作潜在的传染源; 病人的标本应放在固定的容器里,避免污染到容器外,如 果泼洒出来,应尽快用消毒剂进行处理; 标本的运送均应放入有盖的容器内; 离心、搅拌、超声、吸吹标本时会产生大量的气溶胶,这 些操作应在超净工作台中进行; 尽量避免使用锐器,如果确实需要使用锐器,建议在使用 锐器前更换两副新的手套,并小心操作,避免戳伤; 操作时如有标本、检测试剂外溅时应及时消毒; 工作结束后,在收检和消毒工作台面时应小心避免被利器 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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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188号)2003.11.20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206号)2003.12.26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 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8号)2009.7.18
4、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国务院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2004.11.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2003.5.9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2003.6.6
3、部门规章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 输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5号)2006.2.1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文件(卫科教发[2006]15号)2006.2.1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 安全审批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0号)2006.8.1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总结
1. 遇到手部皮肤有开放性伤口及其他不适于工作的 情况,应暂停工作。 2. 皮肤的微小伤口、擦伤、皲裂等,应用防水敷料 严密覆盖。 3. 应为每一名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提供充足的防护 服、一次性乳胶手套、口罩、帽子和鞋套。应将 清洁的防护服和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置于实验室清 洁区内的专用处存放。 4. 实验室应设应急冲洗眼睛装置。
检验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要内容
口罩和防护眼镜
当处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有可能溅出时, 应戴口罩和防护眼镜。
安全镜
护目镜
检验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要内容
防护服 (实验服、隔离衣、连体衣、围裙以及正压防护服) 1、在实验室中工作人员应该一直或持续穿上防护服 2、清洁的防护服应放置在专用存放处 3、污染的防护服应放置在有标志的防漏消毒袋中 4、每隔适当的时间应更换防护服以确保清洁 5、当防护服已被危险材料污染后应立即更换 6、离开实验室区域之前应脱去防护服。
7. 8.
总结
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现防护服被污染应立即 更换,如果手套破损,应立即丢弃、洗手并换 上新手套。不能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 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不要将手套清洗 或消毒后再重新使用,因为使用表面活性剂清 洗可使手套对水的通透性增加,消毒剂可使手 套破损。 9. 禁止使用口腔吸液管,必须使用移液器来操作 实验的所有液体。 10. 严禁穿着实验室防护服离开实验室,(如去餐 厅、办公室、图书馆、员工休息室和卫生间) 等非实验区。
实验室生物安全与个人防护
浦东新区人民医院 程斌
主要内容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 二、个人防护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
(一)中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1、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2006.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2004.12.1
二、个人防护
个人防护装备 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
(一)个人防护装备
所涉及的防护部位 : 1、眼睛 2、头面部 3、躯体 4、手 5、足 装备包括: 1、 眼镜(安全镜、护目镜) 2、口罩、帽子 3、防护衣 4、手套 5、鞋套
职 业 暴 露 主要方 式
皮肤针刺伤或锐器切割伤; 粘膜或破损皮肤(如皲裂、皮肤炎症等)接 触感染性材料; 皮肤虽然完整无破损,但大面积或长时间 (几分钟或更长)接触感染性材料
检验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要内容
鞋套
当实验室中存在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因 子的情况下,穿合适的鞋子和鞋套或靴套。 可以防止实验人员足部(鞋袜)避免受到 损伤。 BSL-2和BSL-3实验室要坚持穿鞋套或靴套。
检验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要内容
锐器
实验用过的一次性枪头应将其直接放入坚固、不能 穿透的容器内,待实验结束之后一并焚烧处理。
15. 若使用高压气体,应有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地方的 相关规定和要求。 16. 应设紧急照明装置。 17. 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 18. 应有足够的电源插座,避免多台设备使用共同的电源插 座 19. 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 20. 应配备使用的应急器材,如消防器材,救急器材等。 21. 应配备适用的通讯设备。 22. 必要时应配备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
国务院发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 理条例》中要求,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 安全防护水平不同,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 级和四级。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 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 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
BSL-1 、BSL-2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
7. 8.
9. 10. 11. 12. 13.
14.
实验室应有足够空间和台面摆放实验设备和物品。 根据工作性质和流程合理摆放实验室设备、台柜、物品 等,避免相互干扰、交叉污染,并应不妨碍逃生和急救。 实验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风。如果应用机械通风,应避免 交叉污染。理解:机械通风应单向风流动,空调不与其他房间交叉 如果有可开启的窗户,应安装纱窗。 实验室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若操作刺激和腐蚀性物质,应在30m内设洗眼装置,必 要时设紧急喷淋装置。 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挥发物质,应在风险评估 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负压排风柜。 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
Thank you!
近BSL-2
2. 3. 4.
5.
应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间内配备生物安全柜。
BSL-2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
6. 应按照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安全柜,如果安全 柜的排风在室内循环,室内应具备通风换气的条件;如果 需要使用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 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 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 安全柜、冰箱等设备应配置备用电源。
病原微生物根据危害不同可以分为4类
第一类,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 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 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 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 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类,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