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结果

合集下载

教育部公布2022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

教育部公布2022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

让知识带有温度。

教育部公布2022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
教育部公布2022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
教育部公布2022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不合格将被撤销学位授权
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教育部25日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通知规定,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即日起要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

依据通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

2022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讨论生按原渠道培育、授予学位。

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2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

整改结束后将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教育部表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是我国讨论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和讨论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该专项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托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讨论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检查学位授权点的讨论生培育体系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育和质量保证等。

文档内容到此结束,欢迎大家下载、修改、丰富并分享给更多有需要的人。

第1页/共1页。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04.13•【文号】学位〔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4.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2014年-2019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为“合格”且未被抽评的学位授权点(见附件1),以及抽评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见附件2),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

二、抽评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见附件2),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

三、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见附件3),现已完成整改的,2020年根据有关安排接受复评。

其他自我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在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

四、接受复评的学位授权点,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五、抽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见附件2),以及未开展自我评估的学位授权点(见附件4),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

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六、根据合格评估结果,撤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鞍山热能研究院的硕士学位授权。

七、限期整改和撤销授权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其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继续行使硕士学位授权并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要素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要素
3.8学风教育
本学位点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情况,学术不端行为处罚情况。
3.9管理服务
研究生权益保障制度建立情况,在学研究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情况。
3.10就业发展
3.10.1 本学位点毕业生研究生的就业率及就业去向分析
3.10.2 用人单位意见反馈和毕业生发展质量调查情况
河南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主要内容
1目标与标准
1.1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培养研究生的目标定位
1.2学位标准
本学位点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
2基本条件
2.1培养方向
本学位点的主要培养方向简介
2.2师资队伍
2.2.1各培养方向带头人情况
2.2.2 各培养方向主要师资队伍
2.3科学研究
2.3.1 本学位点发表论文情况
3.4学术训练
(或实践教学)
研究生参与学术训练的情况,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实践教学的情况,包括制度保证、经费支持等。
3.5学术交流
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的基本情况
3.6分流淘汰
研究生特别博士生分流情况,提供研究生分流淘汰相关数据。
3.7论文质量
本学位点学位论文在各类论文抽检、评审中的情况和论文质量分析。
3人才培养
3.1招生选拔
3.1.1 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报的措施
3.2课程教学
3.2.1 本学位点开设的核心课程及主讲教师
3.2.2 课程教学质量和持续改进机制
3.3导师指导
导师队伍的选聘、培训、考核情况。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制度要求和执行情况。
2.3.2 本学位点出版学术专著、获授权发明专利情况
2.3.3 本学位点获奖成果
2.3.4 本学位点已完成的主要科研项目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龙源期刊网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作者:来源:《陕西教育·高教版》2014年第10期本刊讯(杨希)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8月18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14年—2019年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

《通知》指出,评估工作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其中2014年—2018年为自我评估阶段,2019年为随机抽评阶段。

《通知》强调,自我评估为诊断式评估,是对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的全面检查,由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自主组织实施。

学位授予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诊断式评估要求,统筹考虑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合理确定评估方式。

自我评估的标准和内容由学位授予单位自主确定。

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自我评估结果,按照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相关规定,对学位授权点进行调整或撤销学位授权点。

随机抽评以自我评估为基础,根据《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从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和人才培养两方面进行评价,以人才培养为重点。

评价材料为各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从学位授予单位直接调取自我评估材料。

《通知》明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汇总评估结果,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分别作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

据悉,此次评估的范围包括:2008年以前(含2008年)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2011年以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为基础增列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011年—2012年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对应调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

高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办法

高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办法

高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办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精神,按照省学位委员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整原则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要坚持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导向,以优化人才培养的学科和类别结构为重点,推动内涵发展,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服务需求。

紧密结合我校综合改革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重大战略决策,以国家、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及学科发展趋势为导向,提升学位授权点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

强化质量。

提高质量是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要充分发挥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体责任,增强自主办学、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质量优先的意识。

突出优势。

坚持“做西部文章,创一流大学”的办学理念,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以优化学科布局为抓手,把学科特色转化为发展优势,以特色发展支持优势学科向一流学科迈进。

发展内涵。

强化学科建设龙头作用,围绕学位授权点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搭建学科平台,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带动学校整体跨越。

二、调整方式动态调整是指学校主动撤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并自主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调整中拟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不超过撤销学位授权点的数量。

(一)撤销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可按以下情况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1.撤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但所增列学科应已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为拟同时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2.撤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下的授权工程领域。

3.撤销未获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的某一级学科下所有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或撤销未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的某一级学科下所有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视同撤销一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学位点合格评估总结报告提纲

学位点合格评估总结报告提纲

学位点合格评估总结报告提纲学位点合格评估总结报告提纲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本部分由学位授权点根据《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的要紧内容进行编写,但不局限于抽评要素中所列的要紧内容。

编写时应表达本学位授权点的特色与人才培养水平,有关数据统计、清单列表能够使用图表表示。

博士学位授权点涉及博士、硕士内容不一致的部分可分别描述。

】(一)目标与标准1.培养目标说明本学位点培养研究生的目标定位2.学位标准本学位点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二)基本条件1.培养方向本学位点的要紧培养方向简介注意:培养方向不一致于研究方向,人才培养的方向要宽一些2.师资队伍各培养方向带头人、要紧师资队伍情况。

可从师资队伍结构、培养方向带头人及突出专家、国际化、本学科领域高被引专家、生师比例等方面进行说明。

3.科学研究本学位点已完成的要紧科研项目与部分在研项目的情况。

可从科研项目及经费、科研成果及国际化等方面进行说明。

各层次教师承担科研项目及经费的人均数,获得各类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人均数;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的情况。

4.教学科研支撑本学位点支撑研究生学习、科研的平台情况。

包含科研平台、研究基地、产学研基地等等,还包含有利于研究生教学科研的各类措施。

5.奖助体系本学位点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制度建设、奖助水平、覆盖面等情况,三助一辅资助实施情况。

(三)人才培养1.招生选拔本学位点研究生报考数量、录用比例、录用人数、生源结构情况,与为保证生源质量采取的措施及执行情况。

2.课程教学本学位点开设的核心课程及主讲教师。

课程教学质量与持续改进机制。

可分别从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材编写、教学成果奖等方面进行说明。

3.导师指导导师队伍的选聘、培训、考核情况,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制度要求与执行情况。

4.学术训练(或者实践教学)研究生参与学术训练(含国内外科技竞赛)的情况,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实践教学的情况,包含制度保证、经费支持等。

5.学术交流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的基本情况,有关经费支持,接收国际交换学生情况等。

西北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之同行专家评估工作指南

西北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之同行专家评估工作指南

西北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之同行专家评估工作指南一、同行专家评估的重要性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是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所依据的重要材料。

邀请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估是《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二、相关事宜1.专家聘请。

聘请外单位同行专家的人数不少于5人,专家一般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

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专家应包括行业专家。

第一批次的专家聘请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第二、三批次的专家评审工作由学位授权点的负责单位负责。

2.专家沟通。

应事先与评估专家进行充分沟通,向专家说明本单位的办学目标、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评估目的、评估方式、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等,听取专家对评估工作安排的意见。

3.材料组织。

根据最终确定的评估安排和要求,组织自我评估材料。

评估材料应提前发送专家,根据专家意见,补充完善自评材料。

专家进校评估所参考的主要材料是《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和《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各学位授权点需提供的书面材料主要包括:(1)《西北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2)《西北大学现有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标准》(之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基本都已完成,仅需要完善补充)(3)《西北大学2017年学术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简况表》或《西北大学2017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所填表格及材料》(4)《现有学位授权点状况与2017年学位授权申请条件对比表》4.专家评估。

评估专家通过听取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

专家评议意见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从学位授权点建设的各个方面,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1.西北大学授权点合格评估会议日程2.西北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评议表3.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XX授权点合格评估会议日程地点:年月日附件2-2:西北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评议表学位授权点名称:学位授权点级别: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注:本抽评要素仅供随机抽评使用,是教育行政部门评价学位授权点的主要内容。

学位授权点 标准

学位授权点 标准

学位授权点标准
学位授权点是指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可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和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专项合格评估和周期性合格评估。

评估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以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为重点,学科条件保障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相统一。

周期性合格评估每6年进行一轮次,每轮次评估启动时,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位授权点和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均应当接受周期性合格评估。

具体评估要求如下:
1. 抽评学位授权点应当覆盖所有学位授予单位。

2. 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被抽评比例不低于被抽评范围的30%,现有学位授权点数量较少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视具体情况确定抽评比例。

3. 评估周期内有以下情形的,应加大抽评比例:
发生过严重学术不端问题的学位授予单位;
存在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方面其他问题的学位授予单位;
评估周期内学位论文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学位授权点。

4. 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为诊断式评估,是对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

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各学位授
权点的自我评估结果,自我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作出自我评估结果所依据的标准和要求不得低于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基本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建议查阅教育部官网或咨询其下属部门工作人员。

《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

《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

苏州大学苏大学位 [2009] 13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所、中心、室)、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业经第八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综合学部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苏州大学二○○九年九月三日主题词: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处理办法印发通知抄送: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校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研究生部2009年09月03日印发校对:金薇吟附件: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评议,是检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方式,其评议结果应作为学位审核、研究生导师考核和学位授权点评估的重要依据。

为强化研究生培养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的指导、把关作用,提高学位论文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促进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意见》和《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定期评估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抽检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

第二章抽检评议结果的反馈与处理程序第三条抽检评议结果的反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将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通知相关院(部、所、中心、室),并以适当方式向全校通报。

各院(部、所、中心、室)应将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及时通知被抽检人及其导师。

第四条抽检评议结果“不合格”学位论文的重审程序一、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重新审查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重新审查学位论文及其评阅意见、答辩记录与答辩决议,对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进行复审,对已授学位进行。

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进一步增强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和XX市《XX 市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对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的结果处理和XX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的结果处理。

第三条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我校上一年度授予博士学位者全部名单,按照授予学位人数的5%抽取,论文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

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由XX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我校上一年度授予硕士学位者全部名单,按照授予学位人数的10%抽取,论文从我校学位论文库中调取。

第四条按照上述文件相关规定,对每篇抽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聘请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

复评中出现一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则该篇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第五条根据抽检评议结果对相关指导教师的处理:(一)对指导的学位论文评议结果认定为优秀的指导教师,连续3年对其所在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分配招生名额的基础上增加1人,并指定给该指导教师。

(二)对指导的学位论文出现1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学校暂停该导师同类型(指博士或者硕士;不区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下同)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

(三)对指导的学位论文连续2年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者1年出现2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学校暂停该导师同类型研究生招生资格3年。

再次指导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学校终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参加导师选聘。

(四)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自抽检评议结果公布之日起,学校将对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2年内全部盲审。

博士学位论文每年需抽检10% 硕士抽检5%

博士学位论文每年需抽检10% 硕士抽检5%

博士学位论文每年需抽检10% 硕士抽检5%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今日就《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答记者问时指出,要依法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学位论文抽检等质量检查工作,评估工作每6年进行一轮,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10%左右。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该负责人指出,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依法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学位论文抽检等质量检查工作,健全不合格学位授权点强制退出机制,保证研究生教育基本质量。

建立质量信息平台。

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提高信息服务水平,规范管理工作,加大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客观参与质量监督,形成质量预警机制,促进培养单位质量自律。

该负责人介绍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一是转变建设理念。

树立科学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观,改革质量评价机制,实现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以政府为主向以学位授予单位为主转变,充分发挥学位授予单位作为质量第一主体的作用,推动学位授予单位形成质量保证的内生动力。

二是加强整体设计。

进一步明确学位授予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在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各司其职,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系统规划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

三是坚持重心下移。

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重心下移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授予单位也要将质量保证的重心下移到各院系和导师,以研究生和导师为核心,从研究生教育基本活动入手,激发学生和导师的活力。

四是鼓励特色发展。

在保证基本质量的同时,突出对学位授予单位争创高水平研究生教育的引导。

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层次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强化分类管理、分类评价,鼓励特色发展。

五是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通过制度建设,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增强导师、研究生的质量意识,引导学位授予单位营造体现自身发展定位、学术传统与特色的质量文化。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01•【文号】学位〔2020〕29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省级统筹,推动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和自身办学特色与学科专业水平,主动调整优化学位授权点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修订后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20年12月1日附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2020年7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动态调整,系指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与实际,撤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并可增列现行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其他学位授权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下称“省级学位委员会”)在数量限额内组织本地区(系统)学位授予单位,统筹增列现行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授权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位授权点,包括:1.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仅包含博士学位授予权,不包含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2.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学位点合格评估总结报告提纲_生产部总结报告

学位点合格评估总结报告提纲_生产部总结报告

学位点合格评估总结报告提纲_生产部总结报告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学位点合格评估总结报告提纲一、引言1.1 评估目的:介绍本次学位点合格评估的目的和意义1.2 评估范围:明确本次评估的范围和对象1.3 评估方法:介绍本次评估所采用的方法和工作流程二、背景介绍2.1 学位点概况:介绍学位点的设置背景、发展历程和专业特色2.2 师资队伍:介绍学位点的师资队伍情况和教学水平2.3 教学设施:介绍学位点的教学设施和实验条件2.4 学生培养:介绍学位点的学生培养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三、评估结果分析3.1 学科建设:对学位点的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3.2 教学质量:对学位点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分析3.3 团队建设:对学位点的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3.4 学生培养:对学生培养质量进行评估和分析四、存在问题和建议4.1 问题总结:总结评估中发现的学位点存在的问题4.2 改进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和措施五、成果和经验5.1 取得成果:总结学位点的取得的成绩和成就5.2 经验分享:分享在评估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教训5.3 改进措施:提出学校改进学位点建设的具体措施和计划六、总结与展望6.1 总结评估成果:对本次学位点合格评估的主要成果进行总结6.2 展望未来发展:展望学位点在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七、结语7.1 感谢致辞:对参与评估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表示感谢7.2 收尾总结:对本报告进行最终总结和收尾第二篇示例:学位点合格评估总结报告提纲一、总结报告背景1.1 评估目的1.2 评估范围1.3 评估对象1.4 评估标准二、评估结果总结2.2 专业设置2.3 师资队伍2.4 教学管理2.5 学风建设三、存在问题分析3.1 专业发展定位不清晰3.2 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3.3 教学管理体制不健全3.4 学风建设亟待加强五、总结与展望5.1 评估总结5.2 发展展望六、报告附录6.1 评估数据统计表格6.2 评估意见反馈汇总表6.3 改进措施落实计划表一、总结报告背景1.1 评估目的本评估旨在全面了解学位点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情况,明确学位点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学校深化学位点建设提供有效参考。

关于学士学位授权评估

关于学士学位授权评估

一、什么是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答: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

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授权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的基本权利,也是本科专业的必备条件,分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两个层次。

如果被评专业通过评估,就表明该专业的本科教学质量达到了相应条件;如果学校被评专业全部通过评估,就表明学校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具有对所评本科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权利。

评估全称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专业评估。

二、学士学位授权评估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什么关系?答: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是对新建本科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的评估。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国家教育部对具有一定办学历史的本科院校办学水平实施的全方位评价。

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在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学期进行,由省学位办公室或省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我院接受评估的时间预计在2011年4月或5月。

新办本科院校首先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且必须具有三届以上本科毕业生才有资格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我院接受教育部评估的时间在2013年前后。

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虽然这两个评估层次不同,但环环相扣,评价结果对学校的社会声誉、今后的发展都有重大影响。

因此,两个评估对我院既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和挑战,也是一次促进学院各方面工作、提升办学水平的大好机遇。

三、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依据是什么?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

四、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基本方针是什么?答: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农业大学 山西医科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学科名称 电气工程 生物学 风景园林学 物理学 生物学 光学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电气工程 哲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中国语言文学 科学技术史 机械工程 兵器科学与技术 机械工程 电气工程 计算机应用技术 安全科学与工程 畜牧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化学 应用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生态学 力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 农业工程 作物学 蔬菜学
附件2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结果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学科名称
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育学 外国语言文学 中国史 世界史 大气科学 信息与通信工程 核科学与技术 临床医学 护理学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艺术学理论
中国语言文学 中国史 世界史 统计学 公共管理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6
评估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限期整改 限期整改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 内蒙古师范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东北大学
辽宁科技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 辽宁中医药大学 沈阳药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学科名称 软件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艺术学理论 设计学 数学 系统科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控制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生物医学工程 物理学 力学 仪器科学与技术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电子科学与技术 化学 机械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学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化学工程与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软件工程
评估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限期整改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理论经济学 法学 体育学 中国语言文学 力学 机械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电气工程 水利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评估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1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 清华大学
学科名称 生物学 水利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农业资源与环境 农林经济管理 机械工程 林业工程 农业资源与环境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生物学 护理学 中药学 理论经济学 心理学 体育学 考古学 数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艺术学理论 心理学 中国语言文学 数学 美术学 外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 信息与通信工程 设计学 统计学 法学 工商管理
5
评估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 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燕山大学
山西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中北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学科名称
科学技术史 哲学 理论经济学 力学 信息与通信工程 土木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软件工程 工商管理 机械工程 哲学 化学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信息与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土木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测绘科学与技术 管理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交通运输工程 农业资源与环境 植物保护 临床医学 生物学 中药学 中药学
4
评估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3
评估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限期整改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限期整改 合格 合格 合格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外交学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源自乐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学科名称
应用经济学 民族学 外国语言文学 考古学 哲学 理论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生物学 生态学 光学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化学 力学 机械工程 光学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水利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软件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轻工技术与工程 纺织科学与工程 临床医学 护理学 中医学 世界史 应用经济学 中国语言文学 机械工程
2
评估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 首都医科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学科名称
应用经济学 工商管理 政治学 公安学 公安技术 体育学 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与舞蹈学 艺术学理论 戏剧与影视学 艺术学理论 戏剧与影视学 美术学 社会学 中国史 法学 工商管理 地质学 力学 科学技术哲学 数学 天文学 地理学 地球物理学 力学 光学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农业资源与环境 水产 药学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