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
3.6 安全评价师考试报考资格条件
❖三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 (2)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 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 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3 安全评价师队伍概况
❖ 截至2010年12月,全国从事安全评价工 作的人员已达5万余人,从业人员分布在全 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覆盖国民 经济各个领域。在近30年的发展历程中,我 国的安全评价工作吸引了众多科研和应用型 人才,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已形成一支稳定的 队伍。
❖他们为安全生产提供着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服 务,这种技术服务虽然被定位为第三方提供 的“社会中介服务”,但它在安全生产领域 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 在这10个新职业中,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安全 评价师是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职业安全维护有着 密切关系的职业。
3.1 安全评价师的定义
❖ 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与手段,对建 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存在的风 险进行安全评价的人员。
3.2 设立安全评价师的意义
❖ 安全评价师这一新职业的设立,为促 进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提高, 保证安全评价规范发展,确保《安全生产 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从源头上建 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企业提高安全 生产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2《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评价的规定
❖ 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 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编制依据1.3.1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第28号,2018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2014版)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22号,2014版)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22号,2020版)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6号,2019版)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52号,2018版)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87号,2017版)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版)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版)10.《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2013版)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1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10] 23号)1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14.《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1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16.《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17.《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6号)1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2002261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2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2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25.关于印发《河北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标准》的通知(冀安委办〔2019〕19号)26.关于印发《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指导手册》的通知(冀应急工贸〔2019〕145号)27.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722号)28.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指导手册(冀安委办〔2019〕49号)29.关于印发《全省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安监管四〔2018〕122号)30.关于印发《全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规范化建设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安监管二〔2018〕83号)1.3.2 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标准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10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2013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8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8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99.《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200310.《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11.《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12266-199012.《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3-200713.《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14.《机械防护安全距离》GB12265-19901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一部分:总则》GB6067.1-201016.《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1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18.《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1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20.《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2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22.《安全色》GB2893-20082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199424.《3 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20082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2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27.《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28.《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29.《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 10827-19993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3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1932.《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20033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34.《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3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 -199536.《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37.《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20133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39.《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201440.《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164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42.《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4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44.《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4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46.《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47.《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48.《压力管道规范》GB/T20801-202049.《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行业标准50.炼钢安全规程AQ 2001--201851.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52.轧钢安全规程AQ 2003--201853.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规则AQ 2005-200554.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 2006-20055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AQ 2007.5-200656.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AQ 2008-20065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 3009-200758.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0759.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60.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 3018-200861.电镀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安全规程AQ 3019-20086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5-20106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 3036-201064.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 3047-201365.足部防护食品和医药工业防护靴AQ 6106-200866.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 7001-200767.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7002-200768.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规范AQ 7004-200769.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 7015-201870.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71.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72.安全预评价导则AQ 8002-200773.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 8003-200774.企业安全生产网络化监测系统技术规范AQ 9003-200875.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76.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导则AQT 3046-20137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AQT 3052-201578.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AQT 6110-20127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8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9007-20198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AQT 9011-201982.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199983.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2-199684.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10-199985.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要求GB 7000.11-199986.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GB 7000.51-199687.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07588-200388.带电铁丝网和电围栏的安装和安全运用GB 7946-8789.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 8196-200390.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标准GB 8196-20039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1651-89 UDC 675-68292.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93.机械安全防止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 12265-2-200094.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0595.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201596.用电安全导则GB 13869-20089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98.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GB 15706-1-200799.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制造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GB 16655-1996100.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GB 16754-2008101.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6796-2009102.建筑物的电气装置GB 16895-1997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10104.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 19517-2004105.机械安全火灾防治GB 23819 -2009106.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107.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108.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1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1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111.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年版) GB 50316-2000 112.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201811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收规范GB 50877-20141.3.3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的依据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36号)的规定,本项目符合第十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法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导则
针对建设项目原料输入、产品输出,物流量大小以及运输方式(公路、铁路等)结合区域的交通状况及基础设施,侧重交通及当地城市的近期建设、远期规划,工业园区的规划与发展及园区内分区与布局等方面因素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论证。
4.民族、宗教信仰、人口活动影响分析
安全生产法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导则
一、建设项目的背景
二、建设单位概况
三、建设项目概况(产品方案、设备方案、生产规模、工艺流程、主要原料、公用工程)
四、安全条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区域的影响分析
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按照危险化学品分类原则,对系统中存在的物质进行分类分析论证,查出易燃易爆性物质、毒害品物质、放射性物质或腐蚀性物质在正常状态下和非正常状态下可能对周边区域造成的影响。
(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4)车站、码头、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入口;
(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3.建设项目对政治经济的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要求,采用的设备和工艺是否受国家禁止和淘汰的,采用的工艺是否是国内成熟工艺,产品是否有利于社会及人民群众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需要,项目的建设对国家及地方政治、经济的影响分析论证。
自然条件中的温、湿度是否会对该项目生产造成影响,工艺条件中有要求的,在设计中应考虑补偿措施,尽可能地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通过设计补偿还不能满足工艺条件的苛刻要求,应重新选址。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1、安全三同时做哪三份报告?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 号令,2022 年第77 号修改版)要求,要做以下三个报告1、安全预评价/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2、安全设施设计3、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2、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有什么区别?是2 个不同的概念,责任人也不同,安全条件论证是企业提供,安全评价报告是评价机构提供。
安全条件论证,是给业主单位,也就是抄建设方提的,要求在进行项目建议书编制时,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安全条件论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用于生产、储存危(wei)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也就是说危化建设项目才需要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其他普通的建设项目不需要。
参考《危(wei)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 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6 号)的相关规定。
3、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关键词】周边环境;自然条件;安全条件论证1 引言近年来,化工项目的准入门坎逐步抬高,已经于2022 年10 月1 日生效的《危(wei)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 号) 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危(wei)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wei)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为全面、规范、准确地反映建设项目是否具备设立安全条件,笔者就如何准确、规范地进行安全条件论证,经广泛地采集资料,结合部份建设项目的要求,归纳总结了安全条件论证报告的编写心得。
2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的内容进行编制安全条件论证首先要确定基本工作内容:界定需要论证建设项目,详细了解其主要生产工艺和周边环境等方面的情况,然后分析其内在的危(wei)险、有害因素对其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若以上三个方面的影响均未超过要求,则认为该建设项目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
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XXXXXX有限公司XXXXXX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XXXXXX有限公司目录第1章概述 (2)1.1安全论证目的 (2)1.2项目设计依据标准 (2)第2章项目概况 (2)2.1 基本情况 (2)2.2 项目规模 (5)2.3 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8)2.4 周边关系影响 (11)2.5 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10)第3章安全管理及教育 (12)3.1 机构设置 (13)3.2 安全管理及教育 (13)第4章结论 (15)1第一章概述1.1 安全论证目的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项目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以利于项目本质安全程度与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项目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生产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证项目的安全性。
1.2 项目设计依据标准2002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等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2.1 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1)项目地理位置2(2)企业概况2.2 项目规模(1)项目规模(2)项目简介(主要技术工艺流程5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3)配套服务设施1、用水水源:本项目生活用水、消防用水均来夏泉自来水供水公及相应设施,水压0.35Mpa,按同时火灾次数1次计,消防水量20L/S计,厂区消防管网设有室外消火栓2套,可满足项目对消防的要求。
供水系统完全能够满足日常生产员工用水及应对突发状6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况。
2、排水厂区内应设计良好的排水系统。
厂区雨水采用地面径流排放。
屋面雨水采用外天沟有组织排水。
本项目作为非重点用水项目,且不产生有害的污水,依托仪阳镇自来水及本公司污水循环系统,对周边环境无负面影响。
3、用电项目供电由仪阳镇电网统一调配,各类设计完全遵循工业用电规范。
电气设计采用TN-C系统。
厂区用电负荷属三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预评价导则》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预评价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5.21•【文号】安监管技装字[2003]77号•【施行日期】2003.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242件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8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1日)废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预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矿山建设项目除外)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规范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行为,确保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了《安全预评价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安全预评价导则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订,规定了安全预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除外)安全预评价。
2 安全预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安全预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
安全预评价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地自主开展安全预评价。
3 定义3.1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3.2 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3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是指找出危险、有害因素,并分析其性质和状态的过程。
3.4 危险度评价危险度评价是指评价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确定承受水平,并按照承受水平采取措施,使危险度降低到可承受水平的过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docx
谢谢欣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失效日期】【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日期】【时效性】有效【实施日期】【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安全评价行为,确保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了《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三月二十六日附件:安全现状评价导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订,规定了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企业除外)安全现状评价。
2.安全现状评价目的安全现状评价目的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现状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定义安全现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是在系统生命周期内的生产运行期,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其危险度的评价,查找该系统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判定其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使系统在生产运行期内的安全风险控制在安全、合理的程度内。
4.安全现状评价内容安全现状评价是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进行的,应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设施、设备、装置、贮存、运输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安全评价。
主要内容包括:1)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采用恰当的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2)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隐患,采用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价方法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进行事故模拟,预测极端情况下事故的影响范围、最大损失,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概率,给出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根据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进行整改优先度排序;4)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安全预评价导则
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预评价是指在工程设计、施工、运营等各个阶段,对工程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系统评价和分析,旨在提前发现和预防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安全预评价导则是指在进行安全预评价时应该遵循的一系列指导原则和方法,下面将详细介绍安全预评价导则的相关内容。
首先,安全预评价导则的制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同时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评价范围、评价对象和评价内容。
其次,在进行安全预评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环境、施工工艺、设备设施、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风险,并对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评估。
另外,安全预评价导则要求评价过程应该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评价方法和技术应当科学可靠,评价结论应当客观真实,评价报告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此外,安全预评价导则还要求在评价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包括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公众等,形成多方参与、共同决策的评价机制,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最后,安全预评价导则强调评价结果应当及时传达和应用,评价报告应当成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评价结论应当得到有效的应用和落实,确保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各个阶段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总之,安全预评价导则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重要工具,它的制定和应用对于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减少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安全预评价导则,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共同维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工程项目的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法安全条件论证
安全生产法安全条件论证《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法规,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
其中的安全条件要求涉及各个领域,论证其合理性也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安全条件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
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
安全条件包括了设备设施的合理性、工艺流程的安全性、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等方面。
只有确保安全条件的合理性,并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管理,才能保证工作环境的安全稳定,减少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安全条件是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的基础。
安全生产的目标是预防事故的发生,并能及时有效地应对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情况。
安全条件要求包括事前的预防措施和事后的应急处置能力,如在设备设施的设计阶段就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制定应急预案,培训操作人员等。
只有具备完善的安全条件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再次,安全条件是推动科学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支撑。
安全条件要求中包括了科学技术的先进性,要求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具备先进的安全技术,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这种安全条件的要求,引导产业向高质量、高效率和高安全性方向发展,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促进了产业的升级和发展。
最后,安全条件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现代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只有具备良好的安全条件,企业才能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而具备良好的安全条件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和损失,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从而赢得市场竞争的优势。
综上所述,安全条件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推动科学技术发展和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基础和重要支撑。
《安全生产法》中对安全条件的要求是合理的和必要的,它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
我们应当充分重视安全条件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水平,确保大家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安全稳定。
建设项目的安全论证和安全评价
建设项目的安全论证和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每一个建设项目立项或设计前,都要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备的其他条件进行论证,在这些论证内容中,除了经济、社会等因素外,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安全条件。
所谓安全条件论证,就是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设计报告中有关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以论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
安全评价,也称风险评价,是指运用定量或者定性的方法,对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职业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
通过评价,知道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可能性有多大或者发生事故的概率有多大,会造成多大损失,从而根据安全评价的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来进行改进,以降低风险,提高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可靠性。
所谓识别,是指对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或者有害因素进行辨认、区别,哪些是危险因素或者有害因素,哪些不是。
所谓分析,是指采用定性分析或者定量分析的方式对存在的危险因素或者有害因素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有检查表综合评价法、优良可劣评价法、故障类型影响致命度分析法、事件树分析法、指数法、评点法等。
所谓评估,是指根据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结果,对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提出综合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应用范围广。
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
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设方案。
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的检测、考察,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调整方案和安全管理对策。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规定——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安全生产法》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建设工程教育网-安全工程师/anquan/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规定——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规定矿山、危险物品建设项目不同于其他生产经营建设项目,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对其应有更高的安全技术要求。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对矿山、危险物品建设项目要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条件论证的规定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并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进行施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竣工验收的规定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直接影响到安全设施的安全性能是否可靠。
《安全生产法》要求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为了保证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有必要进行竣工验收,把好安全关。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生产经营作业中需有一定的场所、设施和设备,往往存在一些危险因素,容易被人忽视。
为了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必要制作和设置以图形、符号、文字和色彩表示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阻止某些不安全的行为,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则标准
一、总则1. 为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2. 本导则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安全生产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统一。
2. 责任落实,依法管理。
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全民参与,社会共治。
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安全生产管理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活动。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 事故报告与处理。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和调查处理事故。
6. 安全生产投入。
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7.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8.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和调查处理事故。
6. 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7.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
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导则安全条件论证时间安全条件论证的法规篇一: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扩建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项目名称****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扩建项目建设单位*****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7二〇一一年五月第一章概述一、安全条件论证目的通过对该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可以明确该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场所、区域的影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周边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该建设项目的影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该建设项目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和可控制的范围内。
二、安全条件论证依据 1 、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二、标准规范1、本次安全论证采用的标准规范第二章基本概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1.1建设项目概况1.1.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名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扩建项目项目投资:该项目建设投资为6264.93万元,流动资金为2707.37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淘汰原有年产2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新建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年产PO42.5R水泥100万吨。
1.1.2 建设项目生产(储存)规模生产、储存规模1、原料:熟料、石膏、混合材。
2、公用动力:水、电。
3、产品:年产水泥100万吨。
4、生产规模该项目产品及生产规模见表二、自然条件2.1.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1)区域情况及地理位臵该项目地位于*********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占地面积96万平方米,距榆林市区15公里,距榆神路仅1公里,地理位臵优越。
****位于*****北部。
东经108°58′-110°24′,北纬37°49′-38°58′。
西北接内蒙古自治区,西南与横山、米脂县相连,东南与米脂、佳县相邻,东北与神木、佳县接壤。
安全生产法
安监部门三大职权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人有以下 三项职权: 第一是现场调查取证权,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可 以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单位不得拒绝。
第二是现场处理权,即对安全生产违法作业当场纠正 权;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 或停止使用的职权。 第三是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其对象是安全设 施、设备、器材、仪表等;依据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 安全标准;条件是必须按程序办事、有足够证据、经 部门负责人批准、通知被查单位负责人到场、登记记 录等,须在15天日内作出决定。
③ 管理方针: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 —–安全优先原则 –—不安全禁止生产原则 ④ 管理政策:严格控制、加强教育、 深入宣传、鼓励科研、 表彰先进、追纠责任
2、总体要求 ① 对生产经营单位要求:保障安全, 领导负责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完善管理机制及体制 ② 对从业人员要求: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 权 利 : 获 得 安 全 保 障 权 –––义务:遵章守纪
安全生产法律及安全管理知识 讲 座
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法》解读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法(97条)
法律的概念
法律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 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 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 会所制定的法律。 安全生产法律属于法律的广义范畴。
安全生产法规的概念(法律规范)
从业人员八项权利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 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提出建议; ③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 举、控告; 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 冒险作业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
附件1: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湖北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以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评审报告的编制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引用文件最新版本,以及其后的修订版均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3〕3号)湖北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安监发〔2014〕84号)《国民经济分类》(GB/T 4754-201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其它。
3.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的基本要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省颁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文件、评定标准开展工作。
评审报告应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数据完整、取值合理、评审结论客观、公正,提出的建议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评审员与评审专家符合相关行业评审管理规定。
4.《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内容4.1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编写。
4.2评审报告应反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的运行情况。
关于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危险品的范围: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第六十二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三、国家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
第五部分:关于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⒈安全评价报告书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报告书,要按照国家局印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进行编制。
⒉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国家局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之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即可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
结论:根据目前国内的安全评价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也有一些特殊的行业各省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也有2年进行一次评价,但基本上都在3年周期内,也就是说每3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新版《安全生产法》解析
新版《安全生产法》解析新版《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已经通过,将于2022 年正式发布实施。
重点内容先了解一下。
一、安全生产法深度解读一、明确了立法目的和调整范围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1 )删除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合用其规定的内容。
( 2 )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园等公益性单位的安全生产,参照本法的规定执行。
二、完善安全工作方针和机制将现行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修改为如下: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预、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 1 —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规定冶金、使用危(wei)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风险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预评价。
新增规定矿山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wei)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其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审核允许,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衔接。
规定高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审查允许后方可开始施工。
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负责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安全设施设计后四十五日内作出审查意见书,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审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安全风险较大的建— 2 —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 2 —规定高危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并保留完整记录。
安全预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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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的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土地政策、清洁生产政策、行业准入制度、行政许可制度对建设项目有无约束。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安全全距离:
自然条件中的温、湿度是否会对该项目生产造成影响,工艺条件中有要求的,在设计中应考虑补偿措施,尽可能地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通过设计补偿还不能满足工艺条件的苛刻要求,应重新选址。
2.风频条件影响分析
对建设项目做分析论证时应准确掌握该区域的季风情况、全年主导风向、多年平均风速、多年平均静风频率,绘制风玫瑰图,确定主导风向,选出该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和城市影响较小的方位,并考虑项目选址处的周边山脉、水域,确认该区域是否处于窝风地带。输入风频、风量信息后作出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4)车站、码头、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入口;
(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2)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分析噪声、粉尘、辐射及其他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和影响。
(3)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分析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物植物和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细菌和病菌的危害和影响。
(4)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分析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周边造成的通风、采光、交通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4.分析论证结论。
归纳总结工程或系统中存在的固有的危险有害因素,在正常情况下或非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可能造成的影响,项目的建设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检查结论。
(二)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1.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因素影响分析
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的影响。阐述建设项目与周边生产经营活动的相互关系与作用,客观、公正、准确地分析论证结论。
安全生产法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导则
一、建设项目的背景
二、建设单位概况
三、建设项目概况(产品方案、设备方案、生产规模、工艺流程、主要原料、公用工程)
四、安全条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区域的影响分析
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按照危险化学品分类原则,对系统中存在的物质进行分类分析论证,查出易燃易爆性物质、毒害品物质、放射性物质或腐蚀性物质在正常状态下和非正常状态下可能对周边区域造成的影响。
2.交通及物流影响分析
针对建设项目原料输入、产品输出,物流量大小以及运输方式(公路、铁路等)结合区域的交通状况及基础设施,侧重交通及物流的安全影响分析论证。
3.城市建设的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拟选址与当地城市的近期建设、远期规划,工业园区的规划与发展及园区内分区与布局等方面因素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论证。
4.民族、宗教信仰、人口活动影响分析
充分考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民族文化、民族风俗习惯、人口分布、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因素对项目的影响分析论证。
5.分析论证结论
归纳总结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的固有的危险有害因素,在正常情况下或非正常情况下对项目本身可能造成的影响和相互制约干扰因素。
(三)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影响分析论证
1.温、湿度影响分析
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年平均温度、最高月平均温度、最低月平均温度、极端最高气温、极端最低气温、年平均相对湿度、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月平均最小相对湿度等方面的数据对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原材料、产成品的作用与影响。
(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3.建设项目对政治经济的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要求,采用的设备和工艺是否受国家禁止和淘汰的,采用的工艺是否是国内成熟工艺,产品是否有利于社会及人民群众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需要,项目的建设对国家及地方政治、经济的影响分析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