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继承法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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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大纲—婚姻家庭继承法

教学大纲—婚姻家庭继承法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学大纲学时:30 学分:2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本课程是面向全校各专业的公共选修课。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法是个适用范围极为广泛的法律,涉及到结婚、离婚、家庭关系、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而且它与宪法、民法、刑法、劳动法、行政法、国际法等法律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现实生活中,婚姻家庭纠纷多、复杂,处理难度大。

婚姻家庭法是非常重要非常实用的部门法,作为大学生有必要系统地学习、全面地掌握这一部门法所涉及的法理、原则,包括具体的法律法规、法条的理解和运用。

二、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掌握婚姻法和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结婚的要件,禁止结婚的情形,离婚的条件和程序,继承的开始,遗产的分配等基础知识,并要求学生在此基础上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现实中的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第一编总论第一章婚姻法、继承法概述(1学时)第一节婚姻法、继承法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中国婚姻、继承立法的发展第二章婚姻制度、继承制度概述(1学时)第一节婚姻家庭制度概述第二节继承制度概述第三章婚姻法、继承法基本原则(2学时)第一节婚姻法基本原则第二节继承法基本原则第四章亲属制度(2学时)第一节亲属、亲属法概念和特征第二节亲属的种类和范围第三节亲系、亲等第四节亲属的发生、效力及其终止第二编婚姻制度第五章结婚制度(4学时)第一节结婚制度概述第二节结婚条件第三节结婚程序第四节婚约第五节夫妻可互为对方家庭成员第六节婚姻无效与撤销第七节事实婚姻第六章离婚制度(3学时)第一节离婚制度概述第二节登记离婚制度第三节诉讼离婚制度第七章离婚的效力(3学时)第一节离婚时夫妻身份效力第二节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第三节离婚时夫妻财产效力第四节追究离婚有过错方的法律责任第三编家庭制度第八章婚姻的效力(2学时)第一节婚姻效力概述第二节夫妻的人身关系第三节夫妻财产关系第九章父母子女关系(2学时)第一节父母子女关系概述第二节婚生子女第三节非婚生子女第四节继子女第五节养子女第十章收养关系(1学时)第一节收养制度概述第二节收养制度的基本原则及意义第三节收养的成立第四节收养的终止第十一章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1学时)第一节祖孙关系第二节兄弟姐妹关系第四编继承制度第十二章继承概述(1学时)第一节继承权第二节遗产的概念和范围第三节继承权的诉讼时效第十三章法定继承(2学时)第一节法定继承概述第二节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第三节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第四节代位继承第五节转继承第六节法定继承方式中的遗产分配第十四章遗嘱继承(1学时)第一节遗嘱继承概述第二节遗嘱的形式、内容和有效条件第三节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干第十五章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2学时)第一节遗赠第二节遗赠扶养协议第十六章遗产的处理(2学时)第一节继承的开始第二节遗产的分割与债务的清偿第三节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四、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开卷考试各教学环节占总分的比例:作业15%,课堂参与15%,期末考试70%五、建议教材和参考书教材:巫昌祯《婚姻与继承法》(第五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参考书:1.陶毅主编.新婚姻家庭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2.巩沙,郝惠珍主编.以案说法婚姻家庭法篇[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3.王利明著.民法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4.张学军著.论离婚后的抚养立法[M].法律出版社,20045.罗思荣主编.婚姻家庭和继承法[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6.巫昌祯著.婚姻家庭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婚姻继承法》教学大纲

《婚姻继承法》教学大纲

《婚姻继承法》教学大纲大纲说明课程代码:5025027总学时:40学时(讲课32学时,实验8学时)总学分:2.5课程类别:必修适用专业:法学专业预修要求:法理学、民法总论、债权法、物权法一、课程性质、任务、目的:本课程是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法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不仅是重要的民事基本法,同时也是民事审判活动中适用性最为普遍的法律之一,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作为高等法学教育中一门必修的法律专业课程。

该课程以婚姻继承关系为研究对象,吸收了近年来国内最新的科研成果和审判实践经验,全面论述我国的婚姻继承制度,引导学生掌握有关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如婚姻立法的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关系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婚姻家庭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继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产处理等,深入、系统地了解我国现行婚姻继承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充分认识婚姻继承制度中的各种法律问题,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处理婚姻继承纠纷的能力。

二、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建议:本课程以课堂讲授和多媒体教学手段为主,辅之以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等教学形式。

三、教学大纲的使用说明:本教学大纲适用于法学本科专业,如有学时增减,在实验学时中调整。

大纲正文第一编婚姻法第一章导论学时:1学时(讲课1学时)章讲授要点:掌握婚姻、家庭的概念、属性及其历史类型,了解婚姻法的历史发展及我国社会主义婚姻法的发展情况。

重点:婚姻,家庭的概念,属性,婚姻法的历史发展。

难点: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第一节婚姻家庭和婚姻家庭制度一、婚姻家庭的概念和属性二、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第二节婚姻家庭法的历史沿革一、诸法合体的古代婚姻家庭法二、近现代的资本主义国家婚姻家庭法三、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法第三节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法制建设一、旧中国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二、解放前革命根据地的婚姻家庭制度改革和立法三、新中国建国以来的婚姻家庭制度改革和立法习题:1、婚姻家庭关系的本质和特点是什么?2、如何理解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3、人类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哪些历史类型,各有什么特点?4、我国修改后的现行婚姻法有哪些特点?第二章婚姻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原则学时:2学时(讲课2学时)本章讲授要点:准确理解我国婚姻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婚姻法基本原则,以及了解贯彻这些原则的具体措施。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学大纲学时:24 学分:1.5理论学时:24 实验学时:0面向专业:全校学生课程代码:先开课程:无课程性质:全校性选修课执笔人:审定人:第一部分:理论课程教学大纲一、说明1、课程性质、地位和任务《婚姻继承法学》是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婚姻法》和《继承法》既是国家的基本法,又是关系到每个公民和每个家庭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

《婚姻法》和《继承法》在保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维护社会主义健康家庭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精神文明发展,增强人们的民主观念、权利观念和法制意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状况、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婚姻家庭关系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如尽管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但到底在校大学生该不该结婚,已成为社会上的一个讨论焦点。

在本门课的教学过程中,会结合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的最新研究成果与司法实务,提倡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家庭观。

使大学生们在掌握关于婚姻家庭与继承方面法律知识的同时,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坚持对婚姻问题采取严肃的态度,为以后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各种现实问题打下坚持的基础。

2、课程教学和教改基本要求(1)理论知识方面:通过对2001修订的新婚姻法以及继承法的介绍和讲解,使学生在了解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的渊源、基本原则和历史渊源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关于婚姻的成立、终止、效力,父母子女间的亲子关系,祖孙和兄弟姐妹关系,继承的不同方式等基本理论。

(2)实践方面:紧密联系实际,学会分析案例,解决实际问题。

把在课堂上掌握的婚姻家庭法学和继承法学基础知识融会贯通到生活当中,树立科学的婚姻家庭观,维护和巩固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和继承制度,为以后的生活中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奠定基础。

二、教学内容与课时分配本课程从内容上分为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两大部分。

在本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会根据现实生活和学生的实际需要,采取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使教学更加生动灵活。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类别:专业限选课适用专业:法律事务适用层次:高起专适用教育形式:成人教育考核形式:考试所属学院:法学院一、课程简介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是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婚姻家庭继承法学以婚姻家庭、继承关系为调整对象,既是民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

婚姻法、继承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也是民事审判实践中适用性最为普遍的法律之一。

二、课程学习目标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系统了解婚姻家庭法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练掌握该领域主要的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培养实际运用能力,为从事实践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开拓学生视野,启迪学生思维,初步培养学生的理论知识应用能力。

三、与其他相关课程的关系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学、物权法学等后续课程:民事诉讼法学四、课程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知识点』婚姻家庭的概念、属性、功能;婚姻家庭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渊源、性质、特点;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历史沿革。

『重点』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与特征。

『难点』我国1980年《婚姻法》的修改情况『基本要求』1、识记: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属性、功能;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特征。

2、领会: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亲属关系原理『知识点』亲属的概念、种类、范围;亲系、亲等;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重点』亲等、代数的计算方法;亲属关系的法律拟制。

『难点』罗马法、寺院法的亲等的计算方法;我国代数计算法。

『基本要求』1、识记:亲属的概念、特征、种类;亲系、辈分的概念;亲等、代数的计算方法;亲属关系发生、终止、效力的法律规定。

2、领会:亲属关系在婚姻家庭和其他法律上的效力。

3、简单应用:运用我国的代数计算法判断亲属关系。

4、综合应用:无。

第三章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知识点』我国婚姻法的五项基本原则的内容及其贯彻实施。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学大纲一、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婚姻家庭与继承法课程编号SCLA4121英文名称Marriage, Family and Inheritance Law 课程类型本专业推荐选修课总学时36 理论学时36 实验学时实践学时学分 2 预修课程法理学(1)、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与行政诉讼法适用对象法学本科,辅修课程简介本课程的学习,主要内容包括家庭关系一般法律原理、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相关法律制度,以及继承制度。

本课程作为民法学的重要分支,是民法基本原理、原则和制度的具体运用。

因而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学习,不仅有助我们充分利用民法的基本知识,解决相关法律问题,而且通过相关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巩固民法等学科知识,是民法重要的辅助学科,也是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教学目标及任务本课程的教学主要目标和任务为,通过课程教学,使学生在知识方面能够掌握婚姻法和继承法的基本理论、了解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的历史及其发展规律,了解现行婚姻家庭立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理解我国当前婚姻家庭及继承法在立法、司法实践及学术研究中存在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使学生能够充分利用所学知识正确认识和理解现实中的婚姻家庭和继承现象,掌握相关案件的一般分析方法的技巧、从而具备解决相关纠纷的实际法律运用能力。

三、学时分配教学课时分配章节章节内容讲课实验实践合计第一章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44第二章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和法律原则44第三章结婚法44第四章夫妻关系法44第五章离婚法44第六章亲子关系与收养法44第七章监护与扶养法22第八章特殊婚姻家庭关系与婚姻家庭救助法22第九章继承法88合计3636四、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第一章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第一节婚姻家庭制度的发生与发展1.婚姻家庭制度概说2.原始社会的婚姻形态3.一夫一妻制的产生4.国家形态下的婚姻家庭制度习题要点: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的概念第二节亲属关系1.亲属概述2.亲系与亲等3.亲属关系的伦理、社会及法律价值习题要点:亲属的概念、亲属的分类、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亲系的构成;罗马法、寺院法和我国现代婚姻法中亲等的计算方法。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幸福家庭培训)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幸福家庭培训)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
• 三、婚姻家庭法的地位
• (一)婚姻家庭法在立法体例上的发展 • (二)婚姻家庭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 四、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
• (一)旧中国婚姻家庭法的概况 • (二)新中国的婚姻家庭立法 • (三)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修改
第二章亲属关系原理
第一节 亲属的概念和分类
6.精神情感职能
• 三、婚姻家庭的性质
• (一)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 两性结合和血缘联系为其自然条件的社会关系 • (二)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 婚姻家庭制度
• 一、婚姻家庭制度的社会地位 • (一)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 • 1.社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具有社会制
度的共性 • 2.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 • 3.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婚姻家庭形态
• 二、结婚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一)我国古代的结婚制度 • (二)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结婚制度
第二节 婚约
• 一、婚约的概念 • 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
定。 • 二、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对婚约的态度 • 1.订婚并非结婚的必经程序 • 2.订婚的决定权在当事人本人, 他人不得
强迫与干涉 • 3.婚约没有法律效束力, 法律不予保护 • 4.对婚约中彩礼的处理
第三节 保障基本原则的禁止性规定
• 四、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五、禁止家庭暴力 • 六、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节 法律化的道德性原则
• 一、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是法律和道德的共同要求 • 二、夫妻有相互忠实, 相互尊重的责任 • 三、家庭成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有敬老爱幼, 互相帮助的责任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教学大纲第一章婚姻家庭制度与法[教学目的与要求]本章是婚姻家庭法的导论,它概述婚姻家庭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特征、渊源、地位;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与特征;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对本学科的概况、特征有所了解,并为学习和研究婚姻家庭法的各项具体制度奠定理论基础。

[本章重点与难点] 婚姻、家庭的含义;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特征、立法体例,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婚姻家庭法的地位。

第一节婚姻家庭法的概念与对象一、定义二、特点:1、普遍性2、强制性3、伦理性三、调整对象1、婚姻的含义2、家庭的含义3、婚姻家庭关系的含义。

4、婚姻家庭关系性质:人身、财产、身份关系为主。

第二节立法类型与体例一、类型二、体例上的发展1、诸法合体的古代法2、附属于民法3、形成独立法律部门三、婚姻家庭法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四、与其它法的关系1、与宪法的关系2、与民法的关系第三节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与特征一、婚姻家庭的性质与特征1、自然属性2、社会属性二、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1、含义: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婚姻家庭形态2、性质:属于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3、制度与性质的关系4、婚姻家庭制度受上层建筑其它部门的影响与制约如:宗教、政治、法律、道德、习俗、文学艺术等三、婚姻之性质的各种学说1、个人主义观及契约说2、超个人主义观及非契约说3、性爱结合说4、伦理共同体第四节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一、人类研究婚姻家庭史经历了几个阶段:1、19世纪60年代前,处于蒙昧阶段2、19世纪60年代前后,一些探险家周游地球,积累了许多资料,形成两大派别。

3、1861年巴霍芬《母权论》出版,被恩格斯认为是“家庭史研究之始。

”4、摩尔根的伟大贡献(1818.11.21-1881.12.17)5、马克思主义婚姻家庭学说的建立二、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1、群婚制2、对偶婚制3、一夫一妻制三、结论:1、婚姻关系的范围起初十分广泛,后越来越缩小,直至只留下成对的配偶制。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1.1 婚姻家庭法的定义与性质1.2 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1.3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1.4 婚姻家庭法的适用范围第二章:婚姻成立与效力2.1 婚姻的成立条件2.2 婚姻的成立程序2.3 婚姻的效力2.4 婚姻的撤销与解除第三章:夫妻关系与家庭关系3.1 夫妻关系的定义与性质3.2 夫妻间的权利义务3.3 家庭关系的调整3.4 家庭暴力与婚姻关系破裂第四章:离婚制度4.1 离婚的定义与条件4.2 离婚的程序与方式4.3 离婚的法律后果4.4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第五章:继承法概述5.1 继承的定义与性质5.2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5.3 继承的开始与接受5.4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第六章:法定继承人6.1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6.2 子女的法定继承权6.3 配偶的法定继承权6.4 父母的法定继承权第七章:遗嘱继承与遗嘱效力7.1 遗嘱的定义与性质7.2 遗嘱的有效条件7.3 遗嘱的订立、变更与撤销7.4 遗嘱的执行与遗嘱争议的解决第八章:遗产的分割与处理8.1 遗产分割的原则与方式8.2 遗产分割的程序与期限8.3 遗产处理中的优先购买权与分割份额确定8.4 遗产分割中的特殊问题与案例分析第九章:婚姻家庭与继承的法律适用9.1 国际私法在婚姻家庭与继承领域的适用9.2 我国涉外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9.3 涉外婚姻家庭与继承案件的司法协助与承认与执行9.4 常见国际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冲突的解决办法第十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案例分析10.1 婚姻家庭法典型案例分析10.2 继承法典型案例分析10.3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0.4 优秀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案例选编与分析第十一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司法解释与司法实践11.1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司法解释概述11.2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司法解释的重点内容11.3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司法实践中的创新与挑战11.4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案例评析与司法建议第十二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社会作用与影响12.1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在维护家庭关系中的作用12.2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在保护继承人权益中的作用12.3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对社会的积极影响12.4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面临的社会问题与挑战第十三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改革与发展趋势13.1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改革的必要性13.2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改革的主要内容13.3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国际发展趋势13.4 我国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未来发展预测第十四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教育与培训14.1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育的重要性14.2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育的主要内容14.3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培训的方式与方法14.4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育的有效实施与评估第十五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咨询服务与法律援助15.1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咨询服务的意义与作用15.2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咨询服务的内容与流程15.3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15.4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法律援助的实施与效果评估重点和难点解析1. 婚姻家庭法的定义与性质、历史发展、基本原则以及适用范围。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1.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法的定义和基本概念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法的作用和意义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1.2 教学内容婚姻家庭法的定义和基本概念婚姻家庭法的作用和意义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1.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讲解婚姻家庭法的定义和基本概念,让学生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点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法的作用和意义通过讨论,让学生理解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婚姻法的基本原则2.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让学生了解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在实际中的应用2.2 教学内容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在实际中的应用2.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讲解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让学生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点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在实际中的应用第三章:婚姻成立的条件3.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婚姻成立的条件让学生了解婚姻成立条件的实际应用3.2 教学内容婚姻成立的条件婚姻成立条件的实际应用3.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讲解婚姻成立的条件,让学生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点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婚姻成立条件的实际应用第四章:婚姻关系的变化4.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婚姻关系的变化让学生了解婚姻关系变化的实际应用4.2 教学内容婚姻关系的变化婚姻关系变化的实际应用4.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讲解婚姻关系的变化,让学生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点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婚姻关系变化的实际应用第五章:继承法概述5.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继承法的定义和基本概念让学生了解继承法的作用和意义让学生了解继承法的基本原则5.2 教学内容继承法的定义和基本概念继承法的作用和意义继承法的基本原则5.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讲解继承法的定义和基本概念,让学生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点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继承法的作用和意义通过讨论,让学生理解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第六章: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6.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定义和区别让学生了解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具体规定和应用6.2 教学内容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定义和区别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具体规定和应用6.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讲解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定义和区别,让学生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点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具体规定和应用第七章:遗产的分配7.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遗产分配的原则和顺序让学生了解遗产分配的实际应用7.2 教学内容遗产分配的原则和顺序遗产分配的实际应用7.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讲解遗产分配的原则和顺序,让学生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点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遗产分配的实际应用第八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适用8.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适用范围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适用条件8.2 教学内容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适用范围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适用条件8.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讲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适用范围,让学生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点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适用条件第九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争议解决9.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争议解决方式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争议解决的程序9.2 教学内容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争议解决方式婚姻家庭与继承法争议解决的程序9.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讲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争议解决方式,让学生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点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争议解决的程序第十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改革与发展10.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改革与发展趋势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改革与发展的意义10.2 教学内容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改革与发展趋势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改革与发展的意义10.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讲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改革与发展趋势,让学生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点通过讨论,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改革与发展的意义重点解析本文教案主要涵盖了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基本概念、原则、法律规定及其应用。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教案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教案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教案第一章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概述婚姻家庭法学是研究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和与此相关的法律现象的科学。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民法的组成部分。

学习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应首先理解和掌握婚姻家庭的概念、历史类型、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婚姻家庭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渊源、基本原则及亲属制度等基础知识,为学习和研究婚姻家庭法的各项具体制度打下理论基础。

第一节婚姻家庭概述一、婚姻家庭的概念婚姻家庭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两性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

婚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家庭是由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

婚姻包含不同层次的含义:第一,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即婚姻双方须为异性,这是婚姻自然层面的要求。

男女两性的性差别、性吸引和性本能是产生婚姻的原始动力,是婚姻成立的自然条件。

目前,尽管有荷兰、丹麦等少数国家通过立法允许同性结合及享有与异性夫妻相同的法律地位,但绝大多数国家均不承认同性结合具有婚姻的效力。

第二,男女两性的结合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这是婚姻的社会层面的要求。

只有为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才是法律上所规范的婚姻,如我国古代社会制度确认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两性结合才是合法的婚姻;我国现代法律规定,只有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了法律规定的登记程序,始得为婚姻,其他的两性结合,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与婚姻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第三,婚姻是双方具有夫妻身份的结合。

经由社会制度所确认的两性结合,具有夫妻身份,受到法律保护,是婚姻的法律层面的要求。

具有夫妻身份,才享有法定的夫妻权利,承担法定的夫妻义务,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大多数国家均为强行性规范,当事人之间不得任意变更、免除。

理解家庭的概念,应注意家庭的两个特征:第一,家庭是一个亲属团体。

组成家庭的亲属包括因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产生的亲属,当然不是全部亲属构成家庭,而是指在法律上有权利义务关系的亲属。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类型和特征。

2. 使学生掌握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3. 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方式。

4. 使学生理解继承法的基本概念、遗产的范围和继承的顺序。

5. 培养学生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1. 婚姻家庭法律概念、类型和特征2.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3.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方式4. 继承法的基本概念、遗产的范围和继承的顺序5. 继承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相关概念、原则和法律规定。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婚姻家庭和继承法的实际案例,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婚姻家庭和继承法相关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与沟通能力。

4. 问答法:回答学生关于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问题,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知识点。

四、教学准备1. 教材: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材2. 案例资料:婚姻家庭和继承法的实际案例3. 教学PPT:制作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相关PPT,辅助教学五、教学评价1. 课堂参与度:评估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和提问情况,检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2. 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婚姻家庭和继承法案例的分析能力,检验学生的理解程度。

3. 期末考试:设置有关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题目,检验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

六、教学内容6. 婚姻家庭的成立与无效6.1 结婚的条件与程序6.2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6.3 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程序7. 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7.1 夫妻财产制7.2 婚姻家庭财产的分割7.3 婚姻家庭债务的清偿8. 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人身权益8.1 配偶权8.2 子女权益的保护8.3 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的防治9. 离婚制度9.1 离婚的原因和程序9.2 离婚后的权益处理9.3 离婚对子女权益的影响及措施10. 继承法的基本理论与实践10.1 继承权的主体与丧失10.2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10.3 遗产的分配原则与方法七、教学方法6. 采用讲授法结合实例解析婚姻家庭的成立条件与程序,通过问答法澄清学生的疑问。

婚姻法与继承法教学大纲

婚姻法与继承法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编号:02031090课程名称:婚姻家庭法学时:36 学分:2适用专业:法学开课学期:第三学期开课部门:政法学院法学基础教研室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等。

考核要求:考核方式为考试。

学生期末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查成绩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评成绩的30%和70%。

使用教材及主要参考书:教材:《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蒋月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参考书:《婚姻财产、离婚制度、家庭维权完全手册》,高祥阳等主编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年版《婚姻与继承法学》,巫昌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婚姻家庭法》,杨大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版;《婚姻家庭法新论》,马忆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亲属法专论》,杨立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房绍坤等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版。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婚姻法与继承法学是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的必修课之一,是高等法学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和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具有基础学科性质的重要地位,是为培养学生的婚姻法与继承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而设置的专业基础课。

这门课程主要介绍我国婚姻家庭及继承法制度的基本理论,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应有的婚姻家庭法治观,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要学好这门课,要求学生应具备基本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同时要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

二、教学目的与要求: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系统掌握了婚姻法与继承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公正民主的法律意识。

四、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1、授课方式多样化,主要采用课堂讲授的教学方式,辅之以多媒体教学、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

2、注重突出重点,由于课时少,内容多,所以教学过程中要针对重点问题进行讲授;3、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结合社会现实中的婚姻家庭问题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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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继承法课程
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继承法》课程教学大纲
(Family and Inheritance Law )
课程编号:070415 适用专业:法学(本科)总学时:36 学时学分:2分编制单位:社会科学系法学教研室孙丽华编制时间:2004 年9 月13 日
一、课程的地位、性质和任务婚姻家庭继承法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通过学习本课程,掌握婚姻家庭继承的基本理论和法规,并能增强实践运用的能力。

二、本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的关系(本课程学习所必备的知识)
学习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要具备民法、合同法的基本法律知识。

三、教学内容、学时安排和基本要求
(一)总论(4 学时)
1、教学要求
(1)掌握婚姻、继承法基本制度。

(2)熟悉掌握婚姻继承法基本原则。

(3)掌握亲属制度。

2、重点、难点重点:婚姻、继承基本制度、婚姻法、继承法基本
原则、掌握亲属制度难点:亲属制度的划分
3、教学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思考题:
(1)中国婚姻立法的发展。

(2)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3)我国婚姻家庭制度与外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差异。

(4)亲属的概念特征。

(5)亲属的种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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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亲等的计算。

(7)亲属的产生及效力。

(二)婚姻制度(10 学时)
1、教学要求
(1)熟悉掌握结婚制度。

(2)熟悉了解掌握离婚制度。

(3)理解、掌握离婚的效力。

2、重点、难点重点:讲述结婚制度、离婚制度、和掌握离婚的效力
难点:离婚制度和离婚的效力、财产的分配
3、教学说明
教学方法:讲授
思考题:
(1)父母离婚后应如何确定子女随哪方生活,怎样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方法?
(2)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三)家庭制度(10 学时)
1、教学要求
(1)掌握婚姻的效力。

(2)熟悉掌握父母子女的关系。

(3)熟悉掌握收养关系。

(4)理解、掌握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

2、重点、难点重点:婚姻的效力、父母子女的关系、收养关系难
点:掌握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规定
3、教学说明
教学方法:讲授
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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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的效力如何确定?
(2)家庭中父母子女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3)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是祖孙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有什么差异?(4)收养的条件是什么?
(5)禁止收养的条件是什么?
(四)继承制度(8 学时)
1、教学要求
(1)掌握继承基本制度。

(2)熟悉掌握法定继承。

(3)熟悉掌握遗嘱继承。

(4)熟悉掌握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

(5)熟悉掌握遗产的处理。

2、重点、难点重点: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难点: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及遗产的处理
3、教学说明
教学方法:讲授
思考题:
(1)继承开始的时间有何法律意义?
(2)如何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
(3)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有哪些?
(4)如何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和税款?
(5)如何处理无人继承的遗产?
(五)附论(4 学时)
1、教学要求
(1)掌握民族婚姻制度。

(2)熟悉掌握涉外婚姻、收养和继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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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了解涉外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婚姻、收养和继承法律制度。

(4)了解违反婚姻家庭法的法律责任。

2、重点、难点重点:民族婚姻制度和涉外婚姻、收养和继承法律制度难点:涉外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婚姻、收养和继承法律制度及法律责任、亲属制度的划分
3、教学说明
教学方法:讲授
思考题:
(1)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婚姻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有哪些内容?
(2)何谓涉外婚姻,我国对涉外婚姻有哪些限制?
(3)简述我国涉外婚姻继承的法律适用。

(4)简述港澳台同胞继承的法律适用。

(5)华侨与国内一方当事人结婚、离婚的法律适用。

(6)如何采取多层次的法律手段制裁婚姻家庭方面的违法行为?
四、学时分配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闭卷考试
各教学环节占总分的比例:平时及测验30%,期末考试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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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一)教材:巫昌祯《婚姻与继承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二)参考书:
1.林秀雄著:《家族法论集》(一)(二)台北三民书局有限公司经销,1987
2.胡长清:《中国民法亲属了论》,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1978
3.史尚宽:《亲属法论》,台北荣泰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0
七、要求:
(一)主要采用课堂讲授的方法,结合疑难合同案例开展课堂讨论,有条件的话,组织学生去法院观摩庭审。

(二)实践性环节的内容和要求:旁听法庭审理、案例讨论,传媒法律热点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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