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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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湖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湖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湖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1.学校基本情况1.1 学校名称、地质及法定代表人1.2 学校办学性质及层次1.3 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1.4 学校办学历史及发展规划2.学校办学目标与管理体制2.1 学校办学宗旨与目标2.2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体制2.3 学校领导班子及教职工组织机构2.4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3.校园及办公环境3.1 学校总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3.2 学校校舍建筑和内部设施3.3 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和其他教育资源设施3.4 学校办公设备及教学辅助设备4.师资队伍4.1 教职工总数及分布情况4.2 教职工学历层次及职称分布4.3 教师招聘与绩效考核制度4.4 教师培训与发展5.学生管理5.1 学生总数及年级分布情况5.2 学生入学与招生政策5.3 学生管理制度与活动组织5.4 学生评价与奖惩机制6.教育教学内容与方法6.1 学校课程设置与教材选用6.2 教学计划编制与执行6.3 课堂教学方法与手段6.4 教育教学科研与创新活动7.学校办学经费与财务管理7.1 学校财务来源与预算管理7.2 学校办学经费使用与监督7.3 学校财务报告与审计8.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与合作8.1 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8.2 学校与社会资源的整合与利用8.3 学校与其他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附件:附件1:学校办学许可证附件2:学校领导班子及教职工组织机构图谱附件3: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和其他教育资源设施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学校办学许可证:指学校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发的用于合法办学的证书。

2.教学计划编制与执行:指学校根据课程设置制定的教学任务和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执行和评估。

3.学校办学经费使用与监督:指学校负责对学校办学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审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

附件: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标准化学校建设)小学:实验室数量5轨以下不少于1个,6-7轨不少于2个,8轨及以上不少于3个;实验室使用面积不低于86M2;仪器室面积不低于43M2;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365元;学校计算机生机比不低于10:1;生均图书不低于25册;(运动场地及器材下面另说)初中:物理实验室数量11轨以下不低于1个,12-15轨不低于3个,16轨不低于4个;化学及生物实验室数量11轨以下不低于1个,12轨以上不低于2个(理化生实验室原则上每4轨建设1个);物理、化学、生物仪器室准备室数量与实验室数量相对应;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使用面积均不低于96M2;三室准备室面积均不低于20M2;三室仪器室面积均不低于42M2;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695元;学校计算机生机比不低于10:1;生均图书不低于40册;教室和专用教室(功能教室)管理专用教室(功能教室)小学专用教室应当设置——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图书室)、少先队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劳技室、体育器材室、卫生室等。

教学点应当设置——图书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少先队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等,操场应有沙坑、平衡木(梅花桩)等少儿活动器械。

初中专用教室应当设置——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理化生实验室、仪器室(含准备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卫生保健室等,有条件的学校可单独设图书馆、探究实验室、数字实验室。

普通高中专用教室设置基本同初中,另外需要加强通用技术教室建设;职业教育按照专业设置配备专业实验室、专业实训室、校内外实训基地,常规设置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等。

专用教室按每4轨1套设置,以保证课程正常开设。

专用教室前方黑板上方正中是国旗(仪器室/准备室、器材室、卫生室、少先队活动室除外),两侧可以是有关的名言、警句;黑板两侧张贴课程表(活动时间表,与各班级课程表相对应)、制度等;周围墙壁张贴名言、警句、挂图、科学家画像(与专用教室功能相对应)。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规模和班额(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一般不超过2000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 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

二、学校用地面积1.生均用地面积不同地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中心城区学校中心城区以外地全寄宿制学校类别主城旧区主城新区区学校学校完全小学11.4015.0020.0032.00 初中11.4020.0025.0034.00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本定型的主城区。

(2)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 ㎡/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4)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不同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非全寄宿制学校全寄宿制学校学校类别规划要求基本要求规划要求基本要求完全小学 6.54 5.6613.1312.25初中8.56 6.6615.3113.41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本合格指标中,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 5.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 1.7㎡/生)。

(2)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

三、体育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学校类别完全小学初中6班12班-18班24班以上12班18班以上直跑道100 ////环形跑道田径场/ 200300200300 其他每6个班至少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的学校可设60m直跑道,其他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规模和班额(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一般不超过2000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

二、学校用地面积1.生均用地面积不同地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学校类别中心城区学校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学校全寄宿制学校主城旧区主城新区完全小学11.4015.0020.0032.00初中11.4020.0025.0034.00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本定型的主城区。

(2)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4)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不同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学校类别非全寄宿制学校全寄宿制学校规划要求基本要求规划要求基本要求完全小学 6.54 5.6613.1312.25初中8.56 6.6615.3113.41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本合格指标中,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5.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1.7㎡/生)。

(2)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

三、体育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学校类别完全小学初中6班12班-18班24班以上12班18班以上直跑道100////环形跑道田径场/200300200300其他每6个班至少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的学校可设60 m直跑道,其他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

(2020年整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doc

(2020年整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doc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规模和班额(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一般不超过XXXX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

二、学校用地面积1.生均用地面积不同地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本定型的主城区。

(2)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4)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不同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本合格指标中,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5.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1.7㎡/生)。

(2)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

三、体育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的学校可设60 m直跑道,其他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

四、条件装备和图书1.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小学科学教室注:配置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初中理科、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

2.体音美器材设备城市中小学按照湖北省《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和《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鄂教体艺〔XXXX〕23号)、《中小学卫生室器械与设备配备目录》(鄂教体艺〔XXXX〕35号)的要求配备体育卫生器材;农村中小学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XXXX〕5号)配备体育卫生器材。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1.建筑物条件:1.1 学校建筑物符合基本安全标准,无严重结构问题。

1.2 学校建筑物有防火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1.3 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通风良好,有足够的自然光线。

1.4 学校设有卫生间,并保持卫生干净。

2.师资力量:2.1 学校拥有足够的教职工,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教学能力。

2.2 学校有保证师生安全的安全管理人员。

2.3 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交流,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教育设施和资源:3.1 学校拥有充足的教育设施,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

3.2 学校提供适合学生学习的课桌、椅子等学习用具。

3.3 学校图书馆、实验室等设施有足够的学习资源和设备。

3.4 学校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如电脑、网络、多媒体设备等。

4.教育质量保障:4.1 学校实行科学的学生评价制度,包括考试、作业、课堂表现等。

4.2 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4.3 学校定期进行学生学习情况的调研和分析。

4.4 学校建立有效的家校合作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5.校园安全:5.1 学校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5.2 学校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演练和应急疏散训练。

5.3 学校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和监控。

6.学生健康管理:6.1 学校定期开展体检,关注学生身体健康。

6.2 学校提供良好的营养饮食,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

6.3 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7.校园文化建设:7.1 学校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

7.2 学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友善的校园氛围。

7.3 学校设立荣誉激励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8.1 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

8.2 学校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附件:- 学校建筑物安全检查记录表-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师资队伍整体状况统计表- 学校资产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法律规定的必须接受的基础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要求,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义务教育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建设、薄弱学校改造、民办学校的设立等原则上应达到本标准要求。

考虑到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在具体执行时要实事求是,根据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范和设计,不能不顾条件硬性追求达标。

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级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

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市、区)根据本标准制定本地学校建设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设置、规模第四条学校设置应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学校服务半径参照学校规模、住宿条件及交通环境确定。

第五条农村中小学根据适龄就学人口、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因地制宜设置。

按照方便学生就学、优化资源配置、注重教学效益的原则合理规划。

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地区要保留必要的小学和教学点。

支持在山区、偏远地区建设标准化寄宿制小学。

农村初中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设置,3万人口以上或者初中学生数在800人以上的乡(镇)可以设置1所,人口不足3万的或者初中学生数在800人以下的乡镇由各县(市、区)统筹设置初中。

农村小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农村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18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

第六条城市中小学校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住宅小区建设同步规划。

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新建住宅区或者居民点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人口出生率进行测算,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校。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一、学校基础设施条件1.学校场地面积不得低于每个教学班(含实验教室)30平方米。

2.学校必须有配备教学用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活动室等必要的功能室。

二、师资力量条件3.每个班级必须有一名正式的班主任教师。

4.学校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教师,确保每门课程的教学质量。

三、课程设置条件5.学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设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6.学校必须配备教学所需的教材和教具。

四、教学设备条件7.学校必须配备符合教学需要的教学设备,例如电教设备、实验用具、体育器材等。

五、教学管理条件8.学校必须建立完善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评价制度。

9.学校必须遵守教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纪律。

六、学生条件10.学校必须接收符合年龄要求、身心健康的学生,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学生信息登记和管理。

七、安全保障条件11.学校必须具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12.学校必须制定并执行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八、卫生条件13.学校必须保持校园内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

14.学校必须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手设施和卫生用品。

九、食堂条件15.学校食堂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

16.学校食堂必须配备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餐具、设备和厨具。

十、校车条件17.学校必须配备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校车,并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

18.学校必须确保校车司机具备驾驶资格,并进行定期的校车安全检测。

附件:-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详细标准》附表法律名词及注释:-义务教育:指国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基本教育。

- 基本办学条件:指学校必须满足的最低标准和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⒈学校基本情况
⑴学校名称
⑵学校地质
⑶学校方式
⑷学校设置类型
⑸学校管理层级
⒉学校办学宗旨和目标
⑴学校办学宗旨
⑵学校办学目标
⒊学校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
⑴学校的组织结构
⑵学校的管理体系
⑶教职工配备和管理
⒋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⑴教师招聘程序和要求
⑵教师培训和发展计划
⑶教师考核和评价机制
⒌学校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
⑴课程设置的原则和内容
⑵教学计划安排和管理
⑶课程质量评价和监控
⒍学校学生管理和服务
⑴学生入学和转学的程序
⑵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⑶学生奖惩制度和评价方法
⑷学生社团组织和活动安排
⒎学校校园安全和卫生管理
⑴安全管理责任和机构设置
⑵校园安全设施和防范措施
⑶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
⑷学校卫生管理和环境卫生保障附件:
⒈相关政策文件
⒉学校办学资质证明
⒊教师招聘公告和面试题目
⒋学校课程设置表
⒌学生管理制度
⒍安全设施和防范措施说明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义务教育法:国家法律,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和条款。

⒉《教育法》:国家法律,对教育事业的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等进行了规定。

⒊课程标准:教育部颁布的各学科教育标准,规定了学科教学内容和要求。

⒋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规定的学生日常管理制度,包括行为规范、奖惩措施等。

⒌校园安全条例:国家法律,规定了学校校园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河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河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河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河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1.学校管理及组织1.1 学校法人资格1.1.1 学校应具备法定的学校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1.1.2 学校法人应为具有合法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学校办学目标1.2.1 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办学目标和办学方向。

1.2.2 学校办学目标应综合考虑学生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1.3 学校办学规模1.3.1 学校的规模应根据当地的教育需求、教育资源和物质条件来确定。

1.3.2 学校规模的确定应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

1.4 学校管理体制1.4.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权责关系。

1.4.2 学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管理经验。

2.师资力量2.1 教师资格2.1.1 学校招聘的教师应符合国家教师资格相关规定,持有合格的教师资格证书。

2.1.2 学校应对教师进行定期的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2.2 教师人数及结构2.2.1 学校应根据学生人数和教学需求,确定教师编制和人数结构。

2.2.2 学校应合理配置各学科教师,确保各学科教学的质量和数量。

2.3 教师队伍建设2.3.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师发展机制,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学水平。

2.3.2 学校应定期评估和培训教师,提供专业发展的机会。

3.学校教育教学3.1 教育教学目标3.1.1 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应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部门要求。

3.1.2 学校应注重学生的德、智、体、美等多方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3.2 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3.2.1 学校应根据教育部门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方案。

3.2.2 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应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适应学科发展的要求。

3.3 教学方法和手段3.3.1 学校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启发式教学和实践教学。

3.3.2 学校应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办学目标。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结合广西教育实际,为了保障每个学生的基本教育权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明确了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的基本目标和要求。

二、学校办学定位。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坚持以德育为根本,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办学定位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规划,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个体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三、学校办学条件。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具备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标准的办学条件,包括教学场所、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

四、学校办学管理。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学校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应当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五、学校办学教育教学。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保障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应当注重学生体育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

六、学校办学评价监督。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定期进行学校办学质量评估,公开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教育教学成果,接受社会公众的评价和监督。

七、学校办学效果。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八、总结。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是保障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基础,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不断提高办学质量,为推动广西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希望广西义务教育学校能够按照基本标准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为广西的发展贡献力量。

甘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甘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甘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甘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第一章学校建设标准1. 学校土地面积要满足每个年级的教学、运动和生活用地需求。

2. 学校建筑面积要满足每个年级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教师办公室等教学和辅助用房的需求。

3. 学校建筑结构要符合地震安全标准,并设有适当的消防设施。

4. 学校场馆设施要配备足够的体育器材和教学设备,能够满足学生运动和体育活动的需要。

第二章教学环境标准1. 学校教室要满足每个班级的教学需求,包括足够的空间、舒适的座椅和黑板等教学设备。

2. 学校图书馆要有丰富的书籍资源,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和图书借阅服务。

3. 学校实验室要配备齐全的实验器材,能够支持科学实验和教学活动。

4. 学校要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确保教师和学生的信息获取和互联互通。

第三章师资力量标准1. 学校要拥有经过师范院校或相关教育机构培训合格的教师队伍。

2.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提供教师专业发展的机会和支持。

3. 学校要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教师激励措施和优胜劣汰。

第四章课程设置标准1. 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认知能力和兴趣特点,设计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

2. 学校要提供多元化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3. 学校要开设适合学生年级的体育课程,促进学生的身体健康发展。

第五章学生评价标准1. 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发展需求。

2. 学校要进行定期的考试和评价,及时发现学生的学习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3. 学校要提供个别辅导和补习服务,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附件:1.土地使用证书2.建筑使用许可证3.消防验收合格证4.教学设备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国家法律规定,适用于6至15岁的儿童和青少年的基本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提供义务教育课程和教育活动。

2.学校建设标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教育法规制定的学校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办学目标1.1 按照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每名学生都能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1.2 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3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诚实守信、健康向上的公民。

二.学校管理2.1 学校管理机构设置合理,配备有合格的管理人员。

2.2 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包括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等。

2.3 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三.教育教学3.1 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制定适合本校学生特点的教学计划。

3.2 重视素质教育,在课程设置中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3.3 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制度,确保评价客观公正。

3.4 学校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并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

四.学生管理4.1 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学生管理规定,规范学生行为。

4.2 加强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关注,提供相关的心理辅导和健康教育。

4.3 学校制定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附件:本文档相关附件包括:1、学校办学许可证;2、学校教职工编制表;3、教育教学计划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之一,对全国范围内的教育事业进行规范。

2.《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义务教育的专门法律,规定了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和义务教育的内容、时限等。

3.《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管理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法规,规定了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发放、使用等事项。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摘要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摘要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摘要1、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无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

2、用地面积:小学生均不低于22平方米,初中生均不低于26平方米。

3、建筑面积:小学生均不低于5.2平方米,全寄宿制生均不低于13.13平方米;初中生均不低于6.4平方米,全寄宿制生均不低于15.31平方米。

4、学生宿舍:小学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初中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3平方米。

5、食堂:小学、初中生均1.2平方米以上。

6、图书:小学生均20册以上,每年新增书比例1%以上,复本率一般不超过20册;初中生均30册以上,每年新增书比例1%以上,复本率一般不超过20册。

7、教学仪器:小学数学、科学仪器和初中理科教学仪器均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第一种配备方案。

8、现代教育技术设施设备:基本达到《办学条件标准》,农村学校应按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标准配备远程教学设备,初中配备计算机教室,学生上课达到1人1机。

9、音美器材:中小学均达到国家一类以上标准。

10、体育器材、卫生器材:中小学均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11、教师:中小学教师、校长学历和资格合格,近三年来新补充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高于规定学历教师不低于80%,初中高于规定学历教师不低于50%。

12、巩固率:小学六年巩固率95%以上,初中三年巩固率92%以上。

入学率:适龄儿童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不低于99.9%、96%。

辍学率:小学、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分别不高于1%。

13、体质健康: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85%。

14、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

15、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评估标准16、河南省中小学人员编制标准:。

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基本情况1.1 学校基本信息1.2 学校办学理念1.3 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1.4 学校园区规划和设施二、教育教学管理2.1 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2.2 教师招聘和培养2.3 教学管理制度2.4 学生评价及成绩管理2.5 心理健康教育三、师资力量3.1 教师编制和配备3.2 教师队伍建设3.3 师德师风建设3.4 师资培训与发展四、学生管理4.1 学生招生和注册管理4.2 学生入学及分班管理4.3 学生考勤和请假制度4.4 班级管理和班主任职责4.5 学生违纪处分及安全教育五、学校安全管理5.1 学校安全制度5.2 校园安全设施及防护措施5.3 灾害应急预案5.4 突发事件处理六、家校合作与社区关系6.1 家长参与管理和教育6.2 社区资源与学校合作6.3 校外教育机构管理七、学校活动与特色教育7.1 学校文化活动7.2 学校社团组织7.3 特色课程和教育活动7.4 阅览室和图书馆建设八、质量保障与反馈机制8.1 学校质量保障制度8.2 校内评估与督导8.3 家长和社会的反馈机制8.4 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附件:1、学校章程2、教学计划表3、班级管理制度4、家长参与管理规定5、校园安全设施布局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教育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对教育工作进行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

2、学校章程:学校行为准则和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文件。

3、师德师风建设:指教师道德和专业风格的培养和建设。

4、校外教育机构管理:对学校周边的培训机构进行管理与合作,确保学生的安全与发展。

5、学校园区规划:指对学校办学场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础标准一、学校规模和班额(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通常不超出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

二、学校用地面积1.生均用地面积不一样地域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础定型主城区。

(2)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实习试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依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4)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域,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础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不一样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础合格指标中,未包含学生宿舍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5.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1.7㎡/生)。

(2)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域,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原因制约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础合格标准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30%。

三、体育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它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学校可设60 m直跑道,其它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需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场地。

四、条件装备和图书1.初中理化生试验室和小学科学教室注:配置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初中理科、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置目录(试行)》、《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置目录(试行)》。

2.体音美器材设备城市中小学根据湖北省《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置目录》和《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置目录》(鄂教体艺〔〕23号)、《中小学卫生室器械和设备配置目录》(鄂教体艺〔〕35号)要求配置体育卫生器材;农村中小学根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础标准》(教体艺〔〕5号)配置体育卫生器材。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1.学校整体要求1.1 学校名称及性质1.2 学校办学目标1.3 学校规模及布局1.4 学校法律责任1.5 学校财务管理2.学校管理与组织2.1 学校领导体制2.2 学校教育管理机构2.3 学校教职员工2.4 学校教师职责与要求2.5 学校学生管理3.教学计划与教学组织3.1 课程设置3.2 课程顺序与进度安排3.3 教学组织形式3.4 学校教学周期安排3.5 教学评价与考核4.教师与学生教育4.1 教师教育与培训4.2 学生的学业指导与辅导4.3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4.4 学生活动与管理5.学校与家长的合作5.1 家校沟通与协调机制5.2 家长参与学校决策5.3 家庭教育指导与支持6.学校安全与保障6.1 学校安全制度与管理6.2 灾害事故应急预案6.3 健康与卫生管理6.4 学校资源与设施养护7.学校特色及创新7.1 学校特色教育模式7.2 学校科技教育与信息化建设7.3 学校社区服务与社会联动8.附件附件1:学校办学计划附件2:学校课程设置表附件3:学校安全制度手册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国家对每个公民实行的基本教育制度, 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

2.办学目标: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追求的教育目标和培养目标,涉及学生知识、能力、道德等方面的要求。

3.领导体制:学校中管理层的组织架构和权力分配。

4.教职员工:包括学校教师、职员等所有的专职工作人员。

5.学生管理:指学校对学生行为和学习的管理。

7.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在学科知识、能力、品德、兴趣、成长等多个方面的评价。

8.教师教育与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9.家庭教育指导与支持:学校对家长进行教育指导和支持。

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学校办学计划附件2:学校课程设置表附件3:学校安全制度手册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国家对每个公民实行的基本教育制度, 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

2.办学目标: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追求的教育目标和培养目标,涉及学生知识、能力、道德等方面的要求。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背景与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教育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义务教育是教育体系中的基础阶段,对于学生的成长和未来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为了确保河北省的义务教育学校能够提供优质、均衡的教育环境,制定了一套全面的办学基本标准。

二、标准内容1、学校设施:学校设施应满足教学需求,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同时应注重设施的安全性、环保性和功能性。

2、师资力量:教师数量应满足教学需求,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教育教学能力,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育内容: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应学生的个体差异和特长培养。

4、教学质量: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对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同时应注重教学反馈和改进。

5、学生管理: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体系,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思想教育,同时应学生的生活和学习需求。

6、家校合作: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同时应注重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三、实施措施1、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标准的具体要求和评估方法。

2、加强宣传和培训,让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理解办学基本标准的意义和实施方法。

3、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标准的落实。

4、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让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标准实施情况,接受家长的监督和反馈。

四、总结与展望制定并实施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是为了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

标准的实施需要全体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未来,我们将根据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需求,不断优化和完善办学基本标准,为建设更加优质、均衡的教育环境而努力。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办学目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应遵循教育规律,以育人为本,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基本情况⑴学校名称:⑵学校类型:⑶学校性质:⑷学校地质:⑸学校办学层次:⑹学校办学属地:二、学校小班化管理⑴小班化管理总体要求⑵小班化班额设置⑶小班化班级运作机制⑷小班化教研协作机制⑸小班化教学评价机制三、师资力量⑴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要求⑵教师招聘与培养机制⑶教师待遇与激励机制⑷教师专业发展机制⑸教师考核与奖惩机制四、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⑴教学计划编制总体要求⑵课程设置原则⑶课程目标与内容要求⑷课程实施与评价五、教育教学设施⑴校舍建设及使用⑵教学设备配置及使用⑶校园环境及安全六、学生管理⑴招生与入学管理⑵学籍管理⑶学生考勤与请假管理⑷学生行为与纪律管理⑸学生评价与奖惩机制七、家校合作与社区融合⑴家庭教育指导⑵家校沟通与协作机制⑶社区资源与学校融合⑷社会实践与社团活动八、特教与特色教育⑴特殊教育学生入学与教育管理⑵特色课程与活动开展⑶特色教育师资培养与支持⑷特色教育成果评价与总结九、质量监控与评价⑴校本课程质量监控机制⑵教学评价与质量反馈机制⑶学业水平评价与学校评估⑷教育教学质量改进策略附件:附件一:学校办学许可证附件二:教职工招聘文件范本附件三:教师培训计划附件四:校园环境安全检查表附件五:学生考勤记录表附件六:家长意见反馈表法律名词及注释:⒈义务教育学校:指按照国家规定基本办学标准,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⒉办学层次:指学校所开办的学段,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等。

⒊教研协作机制:指教师之间进行教研活动的合作机制,旨在提高教学质量。

⒋教师招聘与培养机制:指学校教师的选拔与培养机制,包括招聘程序、培训计划等。

⒌教学评价机制:指对学生学业水平的评价机制,包括考试、测评等方法。

⒍小班化管理:指以小班为基本组织形式,实施细化管理的教育管理模式。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孩子的教育是每个家庭最为关注的事情之一,而义务教育阶段更是奠定孩子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石。

那么,一所合格的义务教育学校应该达到哪些基本标准呢?首先,硬件设施是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的基础。

学校要有合适的校园场地,包括足够的运动场地,让孩子们能够尽情地奔跑、玩耍,锻炼身体。

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等建筑要坚固、安全,并且符合相关的建筑标准。

教室里的桌椅、黑板等教学设备要齐全、舒适,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实验室、计算机室等专用教室也不能少,以满足学生在科学、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学习需求。

此外,学校还要配备完善的消防、安保设施,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师资力量是衡量一所学校的关键因素。

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

学校要按照规定的师生比例配备足够数量的教师,确保每个班级的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指导。

教师要定期参加培训,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学生的需求。

同时,教师要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课程设置是义务教育学校的核心内容之一。

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等。

除了基础课程,还应该开设丰富多样的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如书法、手工、科技创新等,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创新能力。

课程安排要合理,避免过度集中或分散,给学生留出适当的休息和自主学习时间。

教学管理也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环节。

学校要有科学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师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

定期组织听课、评课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同时,要建立健全学生的学业评价体系,不仅关注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态度和综合素质的评价。

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

校园文化建设对于学生的成长同样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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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一、学校规模和班额
(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一般不超过2000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

二、学校用地面积
1.生均用地面积
不同地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
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本定型的主城区。

(2)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4)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
不同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
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本合格指标中,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5.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1.7㎡/生)。

(2)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
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

三、体育活动场所
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
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的学校可设60 m直跑道,其他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

四、条件装备和图书
1.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小学科学教室
注:配置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初中理科、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

2.体音美器材设备
城市中小学按照湖北省《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
和《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鄂教体艺
〔2003〕23号)、《中小学卫生室器械与设备配备目录》(鄂教体艺〔2003〕35号)的要求配备体育卫生器材;农村中小学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配备体育卫生器材。

中小学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2002〕17号)配备艺术教育器材。

注:配置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初中理科、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

音乐教学设备主要包括钢琴、无固定音高的打击乐器等乐器类设备,视听设备、音乐软件、电子节拍器等电教设备,音乐课教学挂图等传统教学设备。

学校若设专门舞蹈教室,其教学设备应主要包括:钢琴或电钢琴、把杆、照身镜、木质地板、磁性黑板、音像设备等。

美术教学设备主要包括国画、版画、雕刻等教学所用的各种教学设备及材料;画架、画板、灯光器材、写生台及各种写生工具;视听设备、投影设备及教具、工具储备橱柜等。

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其主要设备包括能满足体操、田径、球类等课程教学所需要的运动器械,测量、计时工具和挂图、教学软件等。

3.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教室
①完全小学至少有多媒体教室(兼多功能教室)、45台计算机室各1间,其中24班及以上规模学校至少有45台计算机教室2间;
②初中至少有多媒体教室和50台计算机室各1间,其中24班及以上规模学校至少有50台计算机教室2间。

4.生均图书册数
小学30册以上(经济欠发达地区15册以上),初中40册以上(经济欠发达地区25册以上);中小学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五、教师配置
1.合格学历教师占比:小学合格学历为中师及以上;初中合格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

均达到100%。

2.师生比:小学不低于1:2
3.8,初中不低于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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