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宣传手册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广州市一直致力于发展高层次人才,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为了更好地激励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到广州市,以提升城市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水平,广州市特制定了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为有实力和潜力的人才提供机会展示和发展自己的平台。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1. 知名学术科研团队负责人:具备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点项目的能力,负责组织和领导科研团队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果。
2. 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国内外重要学术影响力,以及具备成为国家"千人计划"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条件。
3. 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在相关领域内取得杰出科技成果,且为企业的核心技术骨干,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
4. 创新创业人才:创办或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优异表现的创新创业人才。
5. 其他高层次人才: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或超过相关评定标准的高层次人才。
二、认定程序1. 申报阶段:个人或单位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认定申请,递交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2. 材料审查: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后,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专家评审:根据申请人的学术、科研和创新能力,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对申请人的水平和成就进行综合评定。
4. 审批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认定结果进行审批,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5. 颁发证书:认定通过的高层次人才将获得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认定证书,并纳入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库。
三、认定待遇1. 支持项目:认定通过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广州市相关政策的支持和优惠,包括人才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方面的特殊待遇。
2. 科研经费:广州市将为认定的学科带头人、知名学术科研团队负责人等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用于科研项目的开展和团队的运作。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广州市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为了吸引和留住一流的高层次人才,广州市政府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
该方案旨在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帮助他们在广州市实现个人和职业发展。
二、认定标准1. 申请者应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年满18周岁。
2. 申请者应具备硕士以上学历,或者具备相应的职称,同时在相应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或工作经验。
对于海外高层次人才,他们应具备海外知名大学的硕士以上学历,或者在国际著名企业或科研机构具有一定研究或工作经验。
3. 申请者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并能够在自己的领域内取得明显的成果或对广州市的发展有重要贡献。
4. 申请者应通过评审机构的专家评审,获得高层次人才认定资格。
三、认定流程1. 申请阶段:申请者需要填写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
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进入评审阶段。
2. 评审阶段:评审机构将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申请者的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和贡献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将根据一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综合评定申请者是否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的要求。
3. 认定结果:评审机构根据专家评审的结果,最终确定申请者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资格。
认定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并在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网站公示。
四、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获得资格后,将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人才住房补贴:提供低租金或购房补贴,帮助高层次人才解决居住问题。
2. 子女教育优惠:提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高质量学校的优惠政策。
3. 公共服务便利: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包括医疗、交通等方面的便利。
4. 创业支持: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创业支持和资金扶持,帮助他们实现创业梦想和经济独立。
5. 科研项目支持: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科研项目支持和科研经费,帮助他们开展前沿科研工作。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优化我市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建设人才高地,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持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广州市杰出专家(以下简称“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以下简称“优秀专家”)和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以下简称“青年后备人才”)。
二、保障内容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分为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创新创业服务等五类。
(一)住房保障。
持有A证、在本市未享受过购买政策性住房待遇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本方案享受住房补贴或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等待遇。
持有B证、属于我市急需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参照以下标准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1.住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住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具体标准为:(1)杰出专家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1000万元,其他杰出专家500万元;(2)优秀专家200万元;(3)青年后备人才100万元。
2.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
不选择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免租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免租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
认定后在穗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我市户籍的杰出专家,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认定后在穗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我市户籍的优秀专家和青年后备人才,可继续免租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10年。
具体标准如下:(1)杰出专家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约200平方米,其他杰出专家约150平方米;(2)优秀专家约100平方米;(3)青年后备人才约85平方米。
3.其他事项。
(1)夫妻双方都属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层次较高一方应享受的标准解决住房问题;(2)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未满3年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改领住房补贴;(3)高层次人才层次发生变动的,自变动年度起,按新层次对应的标准调整住房补贴,并从补贴总额中扣除之前已领取的补贴金额;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的可调整至新面积标准的公寓;(4)已享受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等市级项目相关人才经费资助、且额度超过本方案住房补贴标准的,不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额度未超过的,可按本方案住房补贴标准补足差额;(5)高层次人才享受的公寓面积以实际可以提供的房源面积为准,每个家庭只能免租入住一套公寓。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一、引言。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是为了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城市竞争力而制定的。
高层次人才是指在特定领域内具有较高科技水平或专业技能,并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才。
因此,明确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对于优化人才结构,推动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定标准。
1. 学术型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内取得突出成就,或者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从事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果。
2. 创新创业型人才。
(1)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的科技成果或创新成果,且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2)曾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或者在创新创业领域内取得显著成就。
3. 领军型人才。
(1)在相关领域内担任过重要职务,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2)曾在相关领域内取得重大成果,对行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4. 急需紧缺型人才。
(1)具有相关领域内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专业领域内取得显著成就;(2)在急需紧缺领域内从事工作满足一定年限,并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
三、认定程序。
1. 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2. 评审认定。
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认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3. 公示结果。
评审结果经过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审公正、公开、公平。
四、认定效益。
认定为广州市高层次人才的个人,将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项扶持政策,包括人才引进补贴、科研经费支持、子女教育等多项优惠政策。
五、结语。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激励人才创新创业,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同时,也有利于构建更加开放、包容、创新的人才发展生态,为广州市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希望各界人士积极申报,共同推动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广州人才五个一百宣传
广州人才五个一百宣传
(原创版)
目录
1.广州人才五个一百宣传简介
2.广州人才五个一百宣传的内容
3.广州人才五个一百宣传的意义
正文
广州人才五个一百宣传是广州市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而推出的一项活动。
该活动旨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广州市的人才政策和优势,以此来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广州发展。
广州人才五个一百宣传的内容主要包括:一百名人才政策、一百名人才故事、一百名人才需求、一百名人才培训、一百名人才服务。
这些人才政策和故事,需求和培训,服务等内容,旨在让更多的人了解广州的人才政策,了解广州的人才需求,了解广州的人才培训,了解广州的人才服务。
广州人才五个一百宣传的意义深远。
首先,它可以提升广州市的人才形象,让更多的人知道广州是一个重视人才,尊重人才,支持人才发展的城市。
其次,它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广州发展,促进广州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最后,它可以提高广州市的人才培养质量,让更多的人才能够在广州得到更好的培养和发展。
第1页共1页。
广州市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1+10文件政策二
广州市关于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百人计划”的公告
创业
领军人才
1.给予100万至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2.提供100至5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3年内免收场租;
3.由市属风险投资公司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股权投资;
高校和事业单位12个岗位,企业8个岗位。聘期为五年,采取分段聘任方法,首次聘期为三年,经设岗单位考核合格的,续聘两年。每年12万元特聘岗位津贴和8万元科研补助经费。
详见《广州市羊城学者特聘岗位计划实施办法》
设岗单位负责日常和年度考核
博士后培养工程
工作站、流动站资助50万元;分站和创新基地资助20万元;博士后科研启动经费资助15万元;博士后生活补贴每年8万元;留用博士后安家费20万元。
第二梯队
专项工作经费:最高每年30万元
第三梯队
专项工作经费:最高每年20万元(主管部门和区(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应制订相应的培养资助计划,对入选第三梯队的人选予以配套资助。)
羊城学者特聘岗位计划
从2010到2012年,实施第一期工程,在全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设置20个特聘岗位,每个岗位可聘任特聘专家1名。
羊城功勋奖
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1-2人
获奖者奖励500万元,其中40%属获奖个人或团队成员所得,剩余作为其转项工作经费。用人单位提供的安家补贴的同样数额给予资助,其中市财政资助金额最多不超过50万元。
1.5年内每年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补贴;
2.纳入广州市优秀专家管理,同时可享受穗字〔2010〕11号文及其配套文件规定的职称评聘、培养资助、资料津贴、住房补贴、人才公寓、子女入学、配偶就业、休假体检、医疗保障等优惠政策;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指南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指南一、发布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和〈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方案〉的通知》(穗组字〔2017〕98号)。
二、申报范围高层次人才认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主要从以下三类人员中认定产生:(一)已在我市市属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下同)工作、来穗自主创业或已与我市市属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高层次人才,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
(二)我市市属单位柔性引进人员(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协议,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
(三)中央和省属驻穗单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1. 当前正在承担我市“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或我市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具体由市科技创新委负责审核);2. 当前正在担任我市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具体由市发展改革委提供项目清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3. 所在单位与我市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共建研究院、研发中心等机构,申报人在该机构担任全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体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
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列入认定对象(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申请认定。
三、申报条件申报人除应具备《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7年)相应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作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三)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和“广州市优秀专家”的人员,其应未办理退休手续;申报“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的人员,其年龄应未满40周岁。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的角色逐渐发生改变,转变为各种形式的发展枢纽。
在这一背景下,城市吸引高层次人才成为各地政府争相采取的措施之一。
广州市作为中国南方的先进城市之一,也积极推动并改进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方案。
首先,广州市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采取了多层次的分类标准。
以往的方案往往只根据学历和职务来认定人才,这种单一的标准未能全面考量人才的潜力和实际能力。
广州市的方案则更加综合全面,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评价标准,以确保认定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这样的分类标准使得广州市能够吸引各领域的高层次人才,促进多元化的发展。
其次,广州市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注重奖励机制。
广州市明确提出了对高层次人才的奖励政策,包括提供优质的住房、教育、医疗等福利待遇。
同时,广州市还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高层次人才的创新研发项目和创业创新平台的建设。
这样的奖励机制不仅能够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广州工作和生活,也能够激发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为城市的发展带来更大的动力。
另外,广州市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还注重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激励。
广州市在认定高层次人才的同时,也提供了一系列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帮助人才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此外,广州市还建立了导师制度,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和企业家担任人才的导师,为他们提供指导和支持。
这样的举措可以激励高层次人才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城市的发展中,推动城市的创新与进步。
广州市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还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
广州市的方案将国际交流与合作作为提升人才认定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
广州市积极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推动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同时,广州市还建立了一系列的国际人才交流项目和奖学金,鼓励高层次人才到国外学习和工作,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创新的合作。
综上所述,广州市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是一项旨在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举措。
通过多层次的分类标准、奖励机制、培养和激励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措施的落实,广州市成功打造了一个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的良好环境。
1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理须知
1⼴州市⾼层次⼈才认定办理须知附件⼴州市⾼层次⼈才认定办理须知根据《关于印发〈⼴州市⾼层次⼈才认定⽅案〉〈⼴州市⾼层次⼈才服务保障⽅案〉和〈⼴州市⾼层次⼈才培养资助⽅案〉的通知》(穗组字〔2017〕98号)、《⼴州市⾼层次⼈才认定申报指南》(穗⼈才领字〔2018〕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就⼴州市⾼层次⼈才认定申报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关于申报认定的有关条件(⼀)在我市市属单位(含⾮公有制单位,下同)全职⼯作⼈员应同时满⾜以下条件:1. 在申报单位所任职岗位与本⼈专业技术领域相关,并与申报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聘⽤合同、聘⽤协议)。
2. 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之⼀:(1)⼈事档案关系在申报单位。
(2)有连续9个⽉以上通过单位在穗缴纳社保的新近记录。
(3)有连续9个⽉以上通过单位在穗缴纳个⼈所得税的新近记录。
3. 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1)申报⼈应有连续9个⽉以上通过单位在穗缴纳社保的新近记录。
其中,国籍为与我国签订双边社保互免协定的国家的⾼层次⼈才以及经我市⼈才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选专家,在申报认定时如未在穗缴纳社保,应有连续9个⽉以上通过单位在穗缴纳个⼈所得税的新近记录。
(2)申报单位应在穗注册登记并连续纳税2年以上(⽆在穗纳税记录的,应在穗注册登记满3年)。
(⼆)来穗⾃主创业⼈员应同时满⾜以下条件:1. 所创办企业的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与申报⼈专业技术领域相关。
2. 所创办企业在穗⼯商注册登记,并连续在穗纳税满2年以上(⽆在穗纳税记录的,应在穗⼯商注册登记满3年)。
3. 申报⼈在企业⼯商注册登记时应为企业股东或权益⼈,且在申报认定时有连续9个⽉以上通过企业在穗缴纳社保的新近记录。
其中,国籍为与我国签订双边社保互免协定的国家的⾼层次⼈才以及经我市⼈才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选专家,在申报认定时如未在穗缴纳社保,应有连续9个⽉以上通过单位在穗缴纳个⼈所得税的新近记录。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宣传手册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宣传手册为深入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确立广州市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根据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2010年7月,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及10个配套实施办法,力求通过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吸引集聚一大批素质优良、学术造诣高深、科研成果突出的各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研究开发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为我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高层次人才的分类和产生方式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三类,通过认定、评定两种方式产生,颁发《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的对象范围1、主要从已在我市市属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下同)工作、来穗自主创业或已与我市市属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优秀人才中认定、评定产生。
2、认定、评定对象重点是在第一线从事专业技术或生产研发工作的人员。
3、担任市直局以上单位正职人员,除直接符合相关认定标准可列入认定对象外,其余原则上不列入评定对象。
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列入认定、评定对象(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突出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可列入认定、评定对象。
4、中央和省属驻穗单位人员符合《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第八条规定者,可申报杰出专家、优秀专家认定。
5、申报杰出专家的人员,除两院院士外,其年龄应未满60周岁(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下同);申报优秀专家的人员,其年龄应未满55周岁,申报青年后备人才的人员,其年龄应未满40周岁。
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6、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三、申报受理时间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常年受理。
人才工作宣传册
人才工作宣传册篇一:人才工作宣传月方案按照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才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人才工作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活动目的:宣传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和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交流人才工作经验,在全区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对人才工作的重视程度,为“三年再造一个新路南”目标的实现奠定更坚实的人才和智力基础。
二、活动时间:2022年5月二、活动安排1、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调研活动。
一是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要普遍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活动,以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有关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当前做好人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对本单位部门人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对策,形成专题报告;三是对本单位、本部门优秀人才的事迹进行总结,形成事迹材料。
人才工作专题报告和优秀人才事迹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5月12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2、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一是在5月11日至15日,各单位各部门利用橱窗、板报、内刊等载体,开展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活动。
二是在5月18至29日,以战斗在工作一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有过硬的技术和奉献精神做出显著业绩的企业技能型人才以及有较强的致富技能并率先富起来的农村实用人才为主要宣传对象,以优秀人才的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创业经验、致富模式、先进事迹为主要宣传内容,利用《今日路南》、“路南党建网”、“路南组织工作”等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报道,扩大优秀人才在全社会的影响。
区委组织部将结合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各部门集中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组织进行人才工作经验交流。
5月下旬,组织召开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工促局、区科技局、区科协、区农经局、女织寨乡党委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人才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培养、引进、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探索创新人才评价、选拔、激励等机制建设,区委组织部将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对我区人才工作提出相关制度措施,推动我区人才工作上新台阶。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优化我市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建设人才高地,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持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广州市杰出专家(以下简称“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以下简称“优秀专家”)和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以下简称“青年后备人才”)。
二、保障内容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分为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创新创业服务等五类。
(一)住房保障。
持有A证、在本市未享受过购买政策性住房待遇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本方案享受住房补贴或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等待遇。
持有B证、属于我市急需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参照以下标准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1.住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住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具体标准为:(1)杰出专家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1000万元,其他杰出专家500万元;(2)优秀专家200万元;(3)青年后备人才100万元。
2.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
不选择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免租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免租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
认定后在穗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我市户籍的杰出专家,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认定后在穗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我市户籍的优秀专家和青年后备人才,可继续免租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10年。
具体标准如下:(1)杰出专家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约200平方米,其他杰出专家约150平方米;(2)优秀专家约100平方米;(3)青年后备人才约85平方米。
3.其他事项。
(1)夫妻双方都属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层次较高一方应享受的标准解决住房问题;(2)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未满3年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改领住房补贴;(3)高层次人才层次发生变动的,自变动年度起,按新层次对应的标准调整住房补贴,并从补贴总额中扣除之前已领取的补贴金额;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的可调整至新面积标准的公寓;(4)已享受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等市级项目相关人才经费资助、且额度超过本方案住房补贴标准的,不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额度未超过的,可按本方案住房补贴标准补足差额;(5)高层次人才享受的公寓面积以实际可以提供的房源面积为准,每个家庭只能免租入住一套公寓。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一、引言。
广州市是中国南方的大都市,拥有着丰富的人才资源和发展机遇。
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广州市制定了一系列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以便为人才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1. 学历条件。
申请人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
对于某些特殊领域的人才,也可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特殊认定。
2. 工作经历。
申请人需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通常要求在相关领域拥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对于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管理等工作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经验要求。
3. 专业技术能力。
申请人需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专利、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等。
这些都是评定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指标。
4. 职称条件。
对于拥有一定职称的人才,如教授、研究员等,可适当简化认定流程,并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
5. 其他条件。
除了以上基本条件外,申请人还需符合广州市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纳税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
三、高层次人才认定程序。
1.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成果等材料提交给广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2. 审核认定。
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评审。
评审结果将作为最终认定的依据。
3. 发放认定证书。
经过审核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将获得广州市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并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四、高层次人才政策支持。
1. 人才引进。
广州市将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加优厚的引进政策,包括住房补贴、子女入学政策、医疗保障等。
2. 科研经费支持。
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广州市相关科研项目的经费支持,为其科研工作提供更好的条件。
3. 创业扶持。
对于有创业意向的高层次人才,广州市将提供创业扶持政策,包括创业资金、场地支持、税收优惠等。
4. 学术交流。
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将有机会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学术影响力。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第1篇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一、背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较高专业素养的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家及广东省有关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结合广州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认定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2. 业绩优先、能力突出原则;3. 分类认定、动态管理原则;4. 服务发展、引领创新原则。
三、认定对象1. 在广州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较高专业素养、业绩突出的各类人才;2. 在广州市创办企业或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3. 在广州市范围内具有突出贡献和特殊才能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四、认定条件1. 学历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2. 职称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 业绩条件:在所从事的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4. 创新创业条件:在广州市创办企业或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5. 综合能力条件: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6. 其他条件:符合广州市产业发展需求的其他特殊人才。
五、认定程序1. 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材料;2. 单位推荐: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和业绩进行审核,择优推荐;3. 行业评审:由相关行业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4. 审核公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5. 认定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认定,并向社会公布;6. 动态管理:对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其业绩和贡献。
六、政策支持1. 落实高层次人才户籍、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优惠政策;2. 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省、市各类人才选拔和培训项目;3. 在科研、创新创业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4. 提供人才公寓、人才住房补贴等安居保障;5. 给予一定期限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6. 其他政策支持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0809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县级卷)参考答案及解析
2020年0809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县级卷)一、注意事项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
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的数字上填涂。
3.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4.待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方可开始答题。
5.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
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6.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二、给定材料材料11979年,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声春雷在深圳蛇口炸响。
此后的四十年,深圳以奇迹般的速度迅猛发展,由一个“小渔村”迅速发展为一个实际人口超过2000万的现代化大都市。
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是深圳的基因和使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支持深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深圳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明确了方向,注入了动力。
近年来,深圳在社会治理上呈现出许多新的亮点。
从统一政务服务平台“i深圳”APP,到早晚高峰期间只允许载有2人以上车辆驶入的“多乘员车道”,再到“人脸识别”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一个个深圳“网红”的背后,都是深圳社会治理的智慧与创新。
不依靠信息技术,不在创新上下功夫,很难想象仅靠有限的人力、物力而能高效地治理越来越庞大的城市。
2019年,深圳正式出台《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逐步综合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建设智慧城市。
目前,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每天数据交换量超过2000万条,峰值达到近8000万条。
“这些数据每交换一次,可能就有1个市民少跑一次办事窗口,少盖一个章。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人说。
广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服务指南【模板】
广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服务指南一、认定依据: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和工作的办法》(穗字﹝2008)18号)关于印发《广州市认定海外高层次人实施细则》的通知(穗人发﹝2009)108号)二、享受优惠政策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的人员,纳入广州市政府高层次人才重点扶持范围,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和工作的办法》(穗字﹝2008)18号)三、受理条件:2004年1月1日之后来穗工作或创业,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引进后每年在本市工作一般不少于9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一)掌握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数控装备、汽车、重大成套和技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我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核心技术,或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并具备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二)在世界五百强企业中担任中级以上管理职务,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善于经营管理,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专家;或在著名金融机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建筑师或设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职务的管理人员。
(三)在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在国际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有国际影响的学术奖励,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四)在国外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五)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急需的特殊人才。
四、申请材料:《广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验看原件:(一)海外博士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护照、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海外留学人员证明信(新护照、旧护照除空白页外需全部复印)。
(三)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或本人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人才引进宣传手册
人才引进宣传手册
人才引进宣传手册是一种重要的宣传工具,它可以帮助企业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在编写人才引进宣传手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突出企业的优势和特色
在宣传手册中,需要突出企业的优势和特色,让人才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文化氛围。
例如,可以介绍企业的创新能力、技术实力、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优势,同时也可以介绍企业的企业文化、员工福利、培训机制等方面的特色。
二、明确人才引进的需求和标准
在宣传手册中,需要明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和标准,让人才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招聘方向和要求。
例如,可以介绍企业对人才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要求,同时也可以介绍企业的薪酬福利、职业发展等方面的优势。
三、注重宣传手册的设计和排版
在编写宣传手册时,需要注重设计和排版,让宣传手册更加美观、易读、易懂。
例如,可以采用清晰简洁的文字、高质量的图片和图表、
合理的版式和排版等方式,让人才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信息和要求。
四、多渠道宣传,提高曝光度
在宣传手册完成后,需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宣传手册的曝
光度和影响力。
例如,可以通过企业网站、社交媒体、招聘网站、校
园招聘等方式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才了解企业的信息和要求。
总之,人才引进宣传手册是企业吸引优秀人才的重要工具,编写宣传
手册需要注重突出企业的优势和特色、明确人才引进的需求和标准、
注重设计和排版、多渠道宣传等方面,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
能力。
广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实施办法【模板】
广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修正草案对照注释稿)(黑体为增加部分,斜体下划线为删除部分,楷体为修改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优化提升卫生人才发展平台,促进卫生强市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广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项目人才选拔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第三条广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项目所涉相关工作经费在市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年度预算中列支。
第二章引进培养对象和条件第四条计划5年在市属、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含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下同),和**大学附属医院及本部(本部仅限从事医学研究工作岗位,下同)引进、培养20名左右医学领军人才。
(一)医学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选拔条件:(1)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坚持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积极投身疾病救治和公共卫生工作,具有团队领导能力;(2)学术造诣高,科研创新能力强,具备建设国家、省和市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以及临床重点专科的能力和水平;(3)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4)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5)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6)在国内三甲医院工作5年以上,担任学科带头人;或在海外大型医院(医学中心)、高校附属医院、知名研究机构作出显著成绩。
(二)近5年业绩显著,具备以下参评条件之一:(1)承担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
(2)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前三名完成人,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3)担任国家、省部级医学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的负责人,或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影响因子超过20分,其中有1篇不低于7分)。
第五条计划5年内从现有市属、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大学附属医院及本部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培养100名医学骨干人才,每年保持支持120名医学重点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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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宣传手册
为深入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确立广州市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根据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2010年7月,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及10个配套实施办法,力求通过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吸引集聚一大批素质优良、学术造诣高深、科研成果突出的各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研究开发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为我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高层次人才的分类和产生方式
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三类,通过认定、评定两种方式产生,颁发《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的对象范围
1、主要从已在我市市属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下同)工作、来穗自主创业或已与我市市属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优秀人才中认定、评定产生。
2、认定、评定对象重点是在第一线从事专业技术或生产研发工作的人员。
3、担任市直局以上单位正职人员,除直接符合相关认定标准
可列入认定对象外,其余原则上不列入评定对象。
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列入认定、评定对象(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突出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可列入认定、评定对象。
4、中央和省属驻穗单位人员符合《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第八条规定者,可申报杰出专家、优秀专家认定。
5、申报杰出专家的人员,除两院院士外,其年龄应未满60周岁(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下同);申报优秀专家的人员,其年龄应未满55周岁,申报青年后备人才的人员,其年龄应未满40周岁。
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6、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三、申报受理时间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常年受理。
评定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
四、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培养资助
重点为高层次人才参加尖端学术研修、合作交流、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学术活动提供经费资助,不断提升其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促进人才向更高层次发展。
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分为A类(举办学术会议,最高资助20万元)、B类(参加学术会议,最高资助2.5万元)、C类(短期进修,最高资助3万元)和D类(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最高资助6万元)四类资助。
2、科研启动资金和安家费
用于改善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生活环境,对高层次人才领衔实施的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资助,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能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尽快地开展科研工作。
(1)我市市属单位引进的杰出专家由市财政按用人单位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给予每项分别不超过50万元的等额资助。
属柔性引进的,市财政按上述办法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由市财政提供2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引进的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可由同级政府或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
(2)列入优秀专家管理的创业领军人才创办、领办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100万至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100至5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3年内免收场地租金;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引导市属风险投资公司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股权投资;市财政给予50%的贷款贴息,贴息期不超过2年,累计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3)列入优秀专家管理的创业领军人才,市财政每年按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的本市留成部分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不超过5年;特别优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创办符合我市重点发展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100万元不等的安家费。
(4)列入优秀专家管理的羊城学者特聘专家,市财政给予每年12万元特聘岗位津贴和8万元科研补助经费;设岗单位每年为
每位自然科学类特聘专家提供1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专家提供5万元科研配套经费,5年间为自然科学类岗位提供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岗位提供50万元的岗位建设经费。
(5)对列入杰出专家管理的羊城功勋奖获得者奖励500万元,其中40%属获奖者个人或团队成员所得,剩余奖金作为专项工作经费。
3、住房补贴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可通过申请货币补贴(主要有购房补贴、购房贴息、租房补贴三种方式)和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等形式解决住房问题。
其中货币补贴的建筑面积标准为:杰出专家中两院院士200平方米,其他150平方米;优秀专家100平方米;青年后备人才85平方米。
4、社会保险(医疗保障)
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社会保险保障体制,切实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障水平。
(1)高层次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可参加公费医疗,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2)将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列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年度休假体检服务范围;
(3)将杰出专家、优秀专家纳入广州市干部保健对象范围,杰出专家、优秀专家在管理期内可享受局级医疗保健服务待遇,两院院士享受副省级医疗保健待遇;
(4)杰出专家、优秀专家在享受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后,属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由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专项资金再按80%的比例报销。
5、子女入学
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在外地就读高中的,申请转学的安排在其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地所属区(县级市)辖内市一级以上学校;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中考加10分投档录取。
6、配偶就业
根据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有重点、分层次协助高层次人才配偶解决就业问题,稳定高层次人才队伍,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
五、咨询与受理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竭诚为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和“一站式”服务,包括高层次人才资格申请、培养资助、科研启动资金和安家费、住房补贴、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人事代理、子女就读、办理往返港澳通行证、办理居留许可、高层次海外人才身份证明、外国专家证、工商注册、国际驾驶证转换、购买免税汽车等服务。
政策依据:
1、《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
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
2、《关于印发<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10个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穗组字[2010]46号)
受理窗口:广州(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设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七楼海外人才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8620-83543133、83563312、83517608
传真:8620-83568060
E-mail : hgfwb@
网址:(广州留学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