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五建工程管理奖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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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奖罚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奖罚办法

一、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确保工程款按期足额收取,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建工程项目、大修工程项目等。

三、奖罚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2. 公平、公正、公开;3. 重奖重罚,激励与约束并重。

四、奖罚内容1. 工程进度奖:(1)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奖励;(2)提前完成施工任务的,给予额外奖励;(3)周进度每提前一天,奖励200元;月进度每提前一天,奖励300元;季进度每提前一天,奖励500元;年度进度每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

2. 工程质量奖:(1)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公司标准的,给予相应的奖励;(2)工程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奖项的,给予额外奖励;(3)周进度每提高一个等级,奖励500元;月进度每提高一个等级,奖励1000元;季进度每提高一个等级,奖励2000元;年度进度每提高一个等级,奖励5000元。

3. 工程安全奖:(1)工程安全无事故,给予相应的奖励;(2)工程安全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奖项的,给予额外奖励;(3)周进度每保持安全无事故,奖励200元;月进度每保持安全无事故,奖励300元;季进度每保持安全无事故,奖励500元;年度进度每保持安全无事故,奖励1000元。

4. 工程成本控制奖:(1)工程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给予相应的奖励;(2)工程成本节约达到一定比例的,给予额外奖励;(3)周进度每节约成本1%,奖励100元;月进度每节约成本1%,奖励200元;季进度每节约成本1%,奖励300元;年度进度每节约成本1%,奖励500元。

五、罚则1. 工程进度延误:(1)周进度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月进度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季进度每延误一天,罚款2000元;年度进度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总进度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0元;(2)关键控制点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3)项目每个节点工期推迟1天,罚款1000~2000元。

工程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规范施工行为,确保施工安全,激发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奖罚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停工项目以及未来新开工项目。

三、奖罚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公平、公正、公开。

2.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以奖为主,罚为辅。

3. 奖励与实际贡献挂钩,惩罚与违规行为对应。

四、奖励办法1. 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2. 对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专项奖励。

3.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对项目产生积极影响的个人,给予奖励。

4.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并纠正他人违规行为,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的个人,给予奖励。

五、惩罚办法1.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工程管理规范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进度滞后、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 对因个人原因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给予罚款、降职、解聘等处罚。

4. 对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奖罚程序1. 奖励程序:(1)个人或团队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奖励意见。

(3)公司领导审批,决定奖励事宜。

2. 惩罚程序:(1)发现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罚意见。

(3)公司领导审批,决定处罚事宜。

七、附则1. 本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3. 本细则的修改、废止,由公司领导批准。

工程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工程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工程管理奖惩实施细则工程管理奖惩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表现,对参与项目的团队成员进行奖励或惩罚的管理措施。

有效的奖惩制度可以激励团队成员积极参与项目,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文将探讨工程管理奖惩的实施细则。

一、奖励措施1.1 奖金激励: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目标,设定相应的奖金标准。

完成任务提前或者超出预期质量标准的团队成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奖金奖励。

1.2 表彰奖励:定期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团队成员,给予荣誉证书或奖章等奖励,以表彰其在工程项目中的贡献。

1.3 晋升机会:将工程项目表现优秀的团队成员列入晋升计划,提供更高级别的职位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以激励其持续提升工作表现。

二、惩罚措施2.1 罚款处罚:对于拖延工期、质量不合格或安全事故等行为,可以对责任人员进行罚款处罚,以警示其他团队成员不要重蹈覆辙。

2.2 记过处分:对于重大失误或违规行为,可以进行记过处分,记录在个人档案中,影响其晋升和职业发展。

2.3 暂停奖励资格:对于表现不佳或违反规定的团队成员,暂停其奖励资格,让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符合公司的价值观和标准。

三、奖惩标准的设定3.1 明确指标:奖惩标准应该具体明确,例如完成工程进度提前10%以上可获得奖金奖励,质量不合格扣除相应奖金等。

3.2 公平公正:奖惩标准应该公平公正,不偏袒个人或团队,避免出现不公平现象。

3.3 及时执行:奖惩标准应该及时执行,确保奖励和惩罚及时到位,不延误团队成员的激励效果。

四、奖惩制度的监督和评估4.1 监督机制:建立奖惩制度的监督机制,由专门的监督部门对奖惩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奖惩制度的有效性。

4.2 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团队成员对奖惩制度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奖惩标准和措施,使其更符合实际情况。

4.3 绩效评估:将奖惩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评估体系,作为团队成员晋升和薪酬调整的依据,激励其积极参与工程项目。

五、奖惩制度的效果5.1 激励团队士气:有效的奖惩制度可以激励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建筑工地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建筑工地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建筑工地管理奖惩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中的奖惩制度,以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采取明确的奖惩措施,有助于激发工地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的提升。

2. 奖励措施2.1 完成任务奖励- 对按时完成工期的工作班组给予奖励;- 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工作班组给予嘉奖;- 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并解决问题的工作班组给予表彰。

2.2 安全生产奖励- 对每个月无事故发生的工作班组给予奖励;- 对安全生产贡献突出的工人给予奖金或荣誉证书。

2.3 文明施工奖励- 对文明施工标准达标的工作班组给予奖励;- 对劳动模范和文明工地给予表彰。

3. 惩罚措施3.1 安全违规处罚- 对安全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对严重违规行为或造成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停工整顿、罚款、责令停工、吊销资质等处理;- 对屡次违规或多次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撤销工地进场资格。

3.2 质量问题处罚- 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对严重质量问题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停工整顿、罚款、责令停工等处理;- 对多次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撤销工地进场资格。

3.3 环境污染处罚- 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对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理;- 对多次环境污染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撤销工地进场资格。

4. 奖惩执行与监督4.1 奖惩执行- 奖励和处罚应公平公正地执行,确保奖惩措施的有效性;- 相关部门应及时发布奖惩信息,确保工地人员能及时了解和研究。

4.2 奖惩监督- 监理单位应监督工地的奖惩执行情况,并对不正当奖惩行为进行纠正;- 工地工会或相关组织应代表工地工人维护权益,监督奖惩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5. 附则5.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须重新审议;5.2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建设管理部门所有。

中天建设集团工程管理奖罚办法

中天建设集团工程管理奖罚办法

中天建设集团工程管理奖罚办法中天建设集团工程管理奖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项目管理,加强客户履约,推动区域标准化建设,谋求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从公司工程管理实际出发,特制订《中天建设集团工程管理奖罚办法》第二条公司内部奖罚在提供依据后兑现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各区域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工程管理活动第二章奖励基金的提取细则第四条奖励基金的提取一、凡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按2元/m2提取,其中集团公司提取元/m2 用于本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奖励,各单位收取元/m2用于本制度规定范围之外荣誉的奖励二、奖励基金依据正式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收取,同一建设主体项目合同造价≤万元的不提取,补充合同未增加面积的不提取,结算增减不做调整市政、路桥、钢结构、构筑物、装潢及其它工程以元为单位折算面积与子公司合作项目按双方约定的比例收取三、奖励基金在工程合同签订当年度必须提取因故不能按时缴纳的,需由项目经理提请书面报告征得区域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关部室同意,但必须在第二年度内缴纳奖励基金缴纳之前所获荣誉不予发放奖励第五条其他说明一、对于中途退场或中途接手的项目,根据工程实际施工面积来计提,类似的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以实际的工程量按元为单位折算面积计提二、奖励基金收取后一般不予退回若遇合同终止等特殊情况时,经市场部审查,根据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基金计提,其余的予以退回退款前已兑现的奖励金额同样应按退款比例退还给集团公司三、公司的执罚款项,从项目部帐户上扣除,牵涉到个人受罚的,由所在单位甄别后扣罚到个人公司所罚款项均纳入奖励基金四、质量安全奖励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司的工程管理活动,并公开使用情况区域公司财务处每半年向分管工程管理的副总提交奖励基金收发明细账,每年年终结算时,区域公司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当年基金收发明细账一份第三章奖罚的依据第六条创优奖项的评定,必须有评定部门的正式文件或证书附创优策划书及工程创优总结、亮点图文、、光盘等创优申报材料第七条召开各级现场会的,应有当地主管部门的正式文件、通知或相关的证明材料现场会材料在会后寄至工程管理部备案第八条工程管理大检查情况,按公司及各级检查部门的通报为依据第九条罚款应出示相关的各类证据第十条大客户项目的奖罚纳入工程管理基金管理,奖罚以大客户工程检查排名、大客户现场会等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第十一条荣誉证明文件在当年度年终结算时上交,并录入信息化系统本年度不发证书的,截止上交时间为翌年的x月x日逾期不上交转入下一年度兑现第四章对区域公司和项目部奖励细则第十二条对区域公司奖励对区域公司奖励主要指集团对区域公司在年度工作上对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客户管理等方面工作绩效的考核,相应的设置了工程质量奖、安全生产奖、客户服务奖、管理标准化贡献奖等集团单位荣誉奖项集团单位荣誉奖项表一序号 1奖项名称工程质量奖获奖要求区域公司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建有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集团大检查中质量单项排名前列,实测实量平均分较高;集团质量类投诉少等要求区域公司完成创标化指标;零死亡事故;建有较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定型化设施普及率高;集团工程管理大检查安全单项排名前列等要求区域公司大客户管理体系健全;积极落实各项大客户管理制度;无重大客户投诉;客户满意度调查排名前列等要求区域公司积极响应集团战略,推行区域项目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项目部推广与执行率高;年度管理标准化考核成绩排名前列等要求2 安全生产奖3 客户服务奖4 管理标准化贡献奖备注集团单位荣誉,奖励金额见当年年终表彰相关文件第十三条对项目部奖励对项目奖励分创优荣誉奖励、大客户奖励、集团内部奖励一、创优荣誉的奖励创优荣誉分为质量类、安全类、现场会除鲁班奖和省优质工程按最高荣誉奖励,不重复奖励外,其他奖励的荣誉可重复计奖各类创优奖项的奖励办法按“表二”执行集团公司对各类创优荣誉奖励金额表二序号奖项名称颁奖单位奖项区分集团奖励金额 70万10万 10万 3万 5万 5万 3万1 鲁班奖中国建筑业协会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住宅小区分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中国质量协会主建(质量类)2 国家优质工程詹天佑大奖主建主建(质量类) 主建(质量类) 主建(质量类) 主建(质量类) 主建(质量类)3詹天佑住宅小区金奖 4 5 6全国建筑装饰工程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全国用户满意工程7 省级优质工程省级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大军区示范工程、国家电网优质工程、煤炭部“太阳杯” 全国级诚信工地省级建筑业协会或建设厅主建(质量类) 8元/m28 相关协会主建(质量类) 8万中国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中国住宅与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省级建筑业协会或建设厅主建(安全类) 主建(安全类)9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全国绿色工地3万8万 2元/m 10万 5万210 省级安全文明工地11 省级及以上现场会质量、安全、标准化等为主题的综合性现场会其他类型的现场会区域公司所在省每月召开省级现场观摩会的,单个项目集团奖励项备注目5万元由区域公司奖励的奖项,建议按以下规定执行:建议区域公司对各类创优荣誉奖励金额表三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奖项名称省级优质结构工程、优秀装饰工程奖浙进沪、进赣、进鄂等优胜杯工程地市级优质工程地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地市级文明标化工地县级荣誉地级现场会县级现场会区域公司现场会区域公司标杆工程奖项区分主建(质量类) 主建(质量类) 主建(质量类) 主建(质量类) 主建(安全类) / 3~8万 3~5万 3~8万 /建议区域奖励金额建议与标杆工程挂钩区域公司自定≥2元/m2区域公司自定区域公司自定区域公司自定区域奖励区域奖励区域奖励区域公司自定当出现以下情形下将不奖励、减少奖励、取消或追回奖励1、项目部与区域公司签订的承包责任制中已明确了创建荣誉目标,并与管理费费率挂钩且费率低于本单位审批权限的项目,不在奖励范围,只有超出责任制目标的部分另外奖励2、获得省级以上荣誉,但未获得集团年度标杆工程的项目,集团予以折半奖励3、工程项目在竣工结束前或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或业主强烈投诉,对质量类奖励视事故和投诉影响的恶劣程度,进行折半奖励、取消或追回奖励4、工程项目在竣工结束前发生安全事故或保修期结束前因项目部原因发生纠纷事件,对安全类奖励视事故影响的恶劣程度,取消或追回奖励5、工程项目被公司战略合作客户严重投诉的,一律取消奖励外,按相关的管理制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大客户奖励为了推动集团大客户战略,切实提升大客户项目的管理水平,提高大客户满意度,对大客户排名中靠前的项目进行奖励根据集团大客户的业务承接、在建工程数量及影响力等情况,对大客户分成三类情况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情况见表五大客户奖励表五序号大客户类别奖励情况11 根据万科季度评估成绩,对排在万科集团前4名的项目部奖励10万元;排在万科集团前5%的项目部奖励2万元;排在万科集团前15%的项目部奖励1万元;第一类2 建议区域公司对以上获通报的万科项目部进行同步奖励3 万科集团现场会项目奖励12万;万科媒体开放日项目奖励8万 1、根据不同大客户集团层面的检查频次,检查奖励具体如下:a、月度检查:第一名奖励2万,前三或前5%的项目奖励1万,全年累计不超过10万b、季度检查:第一名奖励3万,前三或前5%的项目奖励2万c、半年检查:第一名奖励5万,前三或前5%项目奖励3第二类万2、对于部分大客户只进行区域排名,检查奖励具体如下: a、月度检查:奖励第一名项目1万,全年累计不超过5万 b、季度检查:奖励第一名项目2万 c、半年检查:奖励第一名项目3万3、建议区域公司对以上获通报的项目部进行同步奖励4、大客户现场会奖励3~8万1、根据不同大客户集团层面的检查频次,检查奖励具体如下:a、月度检查:第一名奖励1万,前三或前5%的项目奖励万,全年累计不超过6万b、季度检查:第一名奖励2万,前三或前5%的项目奖励1万c、半年检查:第一名奖励3万,前三或前5%的项目奖励第三类 2万2、对于部分大客户只进行区域排名,检查奖励具体如下: a、月度检查:奖励第一名万,全年累计不超过3万 b、季度检查:奖励第一名1万 c、半年检查:奖励第一名2万3、建议区域公司对以上获通报的项目部进行同步奖励4、大客户现场会奖励2~5万23备注1、大客户指集团的V级客户,具体的大客户名录以集团市场部颁布的为准;2、若后续有大客户年合作量增至50亿以上,晋升为第一类大客户时,奖罚参照万科项目奖励标准3、三类客户分级每年更新,具体以当年统计分类为准4、第二类、第三类排名奖励说明:当大客户集团检查总体排名≤20个项目时,只奖励第一名;当大客户集团检查总体排名项目在20~50个之间时,奖励取前三项目当大客户集团检查总体排名>50个项目时,奖励取前5%项目5、各区域公司可根据大客户在本区域的合作量、影响力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区域大客户奖罚进行深化、细化6、未涉及工程质量检查的大客户检查排名不奖励三、集团荣誉奖励集团荣誉奖励主要包括工程荣誉、集团现场会、工程管理大检查等具体见下“表四”集团荣誉奖励金额表四序号荣誉类别奖项名称集团无质量通病奖1工程荣誉集团标杆工程集团标杆样板工程现场会2集团现场会现场会集团专题活动第一名3工程管理大检查第二、三名第四、五、六名备注2、未缴纳奖励基金的工程不予奖励集团奖励金额10万 3万 10万 12万 6万 3~8万 5万 3万 2万1、集团专题活动指集团技能大赛、集团层面专题观摩会等集团组织的活动;第五章对区域公司及项目部处罚细则第十四条对区域公司处罚对区域公司处罚主要在工程管理大检查、安全死亡事故、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客户投诉等几个方面体现,详见“表六”对区域公司处罚表六序号区域公司或所辖的项目部或项目经理对1工程管理大检查集团工程管理大检查不配合的;集团工程管理大检查连续两年项目总体排名成绩下滑的若区域公司发现项目部发生死亡事故2安全死亡事故当年区域公司绩通报批评类别情况描述处罚方式瞒报或24小时之内未及时上报集团公司,效等级不能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项目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影响为A当年区域公司绩效等级不能评定为A及以上3 重大质量事故结构安全、工程质量低劣严重影响交付使用等重大质量事故,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业主投诉等情况发生特大投诉或当年度发生3次以上重大投诉的项目所属区域公司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当年4 重大客户投诉若发生客户投诉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严重影响客户后续合作或其它区域公司合作等连锁反应的区域公司绩效等级不能评定为A及以上;取消参评集团单位荣誉资格特大投诉:指该投诉已产生或将产生较备注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如群体围攻公司机关、上街游行,到*机关*等,当事人爬塔吊、跳楼等集团V级客户派专员到集团总部的投诉或约谈集团总部相关人员的投诉第十五条对项目部处罚分大客户处罚、集团内部违规处罚及其他处罚一、大客户处罚对不按照集团制度和管理标准要求,影响大客户双方合作,造成的不良影响的事业部、区域公司和项目经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具体情况见表八大客户处罚表八序号大客户类别处罚情况1 在万科季度评估成绩中排在后4名的项目部,处以10万元的罚款,排名在后15%的项目部,处以5万元罚款;对于排在后15%的项目部控制项目经理业务承接份额,年度内发生2次及以上,对项目经理实行淘汰,停止实施万科项目;1 第一类2 对万科季度评估成绩中排在后15%~30%的项目部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年内发生2次处以1万元的罚款,发生3次处以2万元罚款,年内4次位居后15%~30%的项目,对项目经理实施淘汰;3 对项目管理标准落地率低于85%的项目部进行通报,并处以1万元罚款1、根据不同大客户集团层面的检查频次,检查奖励具体如下: a、月度检查:后三名或后5%的项目罚1万 B、季度检查:后三名或后5%的项目罚2万2 第二类C、半年检查:后三名或后5%的项目罚3万2、对于部分大客户只进行区域排名,检查奖励具体如下: a、月度检查:最后一名项目罚万 B、季度检查:最后一名项目罚1万 C、半年检查:最后一名项目罚2万1、根据不同大客户集团层面的检查频次,检查奖励具体如下: a、月度检查:后三名或后5%的项目罚万 B、季度检查:后三名或后5%的项目罚1万3 第三类C、半年检查:后三名或后5%的项目罚2万2、对于部分大客户只进行区域排名,检查奖励具体如下: a、月度检查:最后一名项目罚万 B、季度检查:最后一名项目罚万 C、半年检查:最后一名项目罚万第二类、第三类排名罚款说明:当大客户集团检查总体排名≤20个项目时,备注只罚倒数第一名;当大客户集团检查总体排名项目在20~50个之间时,罚后三名项目当大客户集团检查总体排名>50个项目时,罚款取后5%项目二、集团内部违规处罚集团内部违规处罚主要包括工程管理大检查、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拉闸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表七”集团内部违规处罚表七序号类别处罚情况1 集团工程管理大检查中,综合排名倒数第一名罚3万元,倒数第二、三名罚2万元,倒数第四、五、六名罚1万元,且所罚款项要与相关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联系起来2 凡出具整改通知单限期未进行整改的1项目部,经复查仍不合格的按元/项进行处罚工程检查 3 对于集团或区域层面检查中被评定为“不达标”的项目,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并处以2~5万元罚金,整改完成再对项目部进行复评 4 若复评再“不达标”的项目,集团或区域立即对项目进行停工拉闸,全面整改,直到评审“达标”以后才能恢复施工,同时根据拉闸制度要求对项目部进行相应经济处罚1、凡发生死亡事故的项目部,2小时之内及时上报区域公司和集团公司,正确面对、处理措施得当、后果受控的,处以1万~3万的处罚2、若发现项目部发生死亡事故瞒报或24小时之内未及时上报区域公司及集团公司,一经核实,视情节严重,处以3万元~10万元罚款,对项目2安全事故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内集团一切荣誉评选资格3、若发现项目部发生死亡事故,消极对待,事故处理不当,被媒体曝光和*通报批评的,一经核实,对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内集团一切荣誉评选资格,视情节严重处以10~50万的重罚,并扣发所有奖励1、集团内部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参照《中天建设集团工程管理“拉闸”制度》实施2、若对业主发现的质量事故,项目部正确面对、处理3措施得当、后果受控的,由区域公司对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质量事故 3、若对业主发现的质量事故,项目部消极对待,事故处理不当,被媒体曝光和*通报批评的,一经核实,对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内集团一切荣誉评选资格,视情节严重处以10~50万的重罚,并扣发所有奖励1、被实施拉闸管理的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3-10万元罚款并通5拉闸管理报批评2、被实施拉闸管理的项目部,取消该年度公司内、外一切奖项参评资格三、其他处罚被业主多次投诉的项目部需要公司派人蹲点协调处理;对要求集团高层领导到现场协调处理的,罚款2万~20万元材料供应商、分包方及民工投诉到公司,经核查后属项目部主要原因造成的,视后果严重程度处以~元的罚款项目部不按公司规定落实人、证、岗管理细则,缺项严重的,每项处以~元的罚款项目部不按公司规定落实务工人员进出场登记、日常考勤、工资表、劳动合同签订及分包单位承包合同签订的处以每项~元的罚款项目部不按公司规定对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等事先告知;不切实履行检测、年检、维修、保养等手续的,视情节轻重,处以每项~的罚款所有在建项目部应按公司要求建立标养室,否则对项目部予以—元罚款;项目部不按规定留取试件,试件组数不够者,一经查出,每缺少一组处以元罚款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经核定部门核定为不合格工程,予以20万~50万元的处罚项目部在主体验收、竣工验收前未报公司进行内部初验的,对项目部处以元的处罚竣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备案表未及时上交的予以元的处罚,并推迟奖励基金的兑现工程结算应按公司结算流程进行,结算书的编制应符合公司规定结算书送甲方应有签收记录;双方已签字盖章的工程结算书原件应及时送公司生产处转财务处备案,否则,对项目部处以~元的罚款行业主管部门因项目部质量安全等问题约谈公司领导,或对项目经理企业进行信用扣分的,建议区域公司对项目部进行处罚对其他违章违纪和违法行为,罚款金额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中的相应条款,具体由相关单位自行确定第六章个人奖罚办法第十六条创优奖金的分成一、鉴于各区域公司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在创优工作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集团公司对区域公司创优主要贡献人员进行奖励,资金从集团公司奖励基金中提取年奖励总金额为当年集团下发奖励总金额3%,并要求各区域公司奖励分配向区域和分公司一线工程管理人员倾斜具体要求如下:经营班子领导奖励金额不超过所在区域人均奖励的3倍,部门主管奖励金额不超过所在区域人均奖励的2倍,各区域公司在此原则之上,按奖励总数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由集团财务直接发放二、项目部创优所获得的经济奖励,项目经理占90%,管理人员应占10%项目部分配方案由项目经理与区域公司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管理人员所得奖励部分,由区域工程管理部门在集团将相应资金划拔到区域公司后的当年内,以现金方式下发到相应项目管理人员手上,不得截用、滞留第十七条即时的经济奖罚凡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员工,建议区域公司将直接给予即时的经济奖罚,奖罚直接以现金形式即时发放或收取一、工程管理大检查中,对复查仍不合格的问题,除对项目部进行处罚外,对相应的工程技术管理团队处以20%的连带处罚,并由相应的专业人员承担主要责任二、专职质量员由于工作失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质量检查核定结果与实际工程质量不符,给予~元罚款三、对施工组织设计未及时上报,或施工组织设计与现场实际不符或没有履行审批手续的项目部,视后果严重程度对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进行~元的罚款四、在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有创造、革新、改进以及合理化建议,并得到公司工程管理处的认可,根据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奖金~元五、对实测实量成绩进行汇总及分类排名,排名在前几名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奖励,排名靠后的项目经理进行处罚第十八条不良影响事件处罚一、安全死亡事故对于发生安全死亡事故,但项目部及区域公司及时上报处理的,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内部通报批评;对于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瞒报、未及时通报且造成业务承接受限、公司声誉受损、影响战略客户后续合作等不良影响的区域公司,相应个人处罚如下:1、项目经理:一年内不予扩大业务量,禁止参评当年公司一切荣誉;2、区域公司主管领导:通报批评且半年内不得晋升;3、区域公司第一负责人:通报批评二、项目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影响结构安全、工程质量低劣严重影响交付使用等重大质量事故,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业主投诉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应个人处罚参照“第十八条中第一条中条款”三、重大客户投诉发生特大投诉或当年度发生3次以上重大投诉的项目部,其项目部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取消该年度公司内、外一切奖项参评资格,已评审的奖项将不予奖励年内发生大客户投诉处理不当,造成影响客户后续合作或其它区域公司合作等严重后果的,每发生一起,扣罚区域公司主要责任人、发生事故的二级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当年绩效工资的2~5% 第十九条其他奖罚一、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排名第一的万科大客户事业分部负责人5万元现金奖励,事业分部成员给予2万元奖励;二、对项目管理标准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奖励~元,相应的要求如下:所属区域公司标准化指标考核成绩前列。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规定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规定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规定
一、总则
1. 本规定旨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奖励优秀员工,惩罚违规行为。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管理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安全监督员等。

二、奖励制度
1. 优秀工程奖:对于在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金。

2. 安全生产奖: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员工,如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给予奖励。

3. 创新贡献奖: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意见或改进措施,对于被采纳并实施有效的创新提案,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质量事故处罚: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降职等处分。

2. 安全事故处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延误工期处罚:对于无正当理由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责任人,根据延误程度,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四、奖罚程序
1. 奖罚提议:由项目经理或相关部门提出奖罚建议,并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

2. 审核决策:由公司奖罚委员会对奖罚提议进行审核,并作出最终决定。

3. 通知执行:奖罚决定一经作出,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执行。

五、奖罚标准
1. 奖励标准:根据员工贡献的大小,设定不同等级的奖金额度。

2. 惩罚标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设定相应的罚款额度和处分等级。

六、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3. 本规定定期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

工程项目管理奖罚制细则

工程项目管理奖罚制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预算完成,特制定本奖罚制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等。

第三条奖罚制细则的目的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

第五条物质奖励包括:1. 完成工程项目任务,工程质量达到预定标准的,给予一定的奖金;2.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实施,对项目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金;3. 工程项目提前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给予奖金;4.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给予奖金。

第六条精神奖励包括:1. 评选优秀员工,给予荣誉称号;2. 在公司内部刊物、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宣传;3.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第三章罚则第七条罚则包括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八条罚款情形: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2. 工程质量不合格,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3. 工程项目进度滞后,影响工程整体进度,经公司领导批准的;4. 工程项目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第九条降职、辞退情形:1. 情节严重,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的;3. 工作态度消极,影响团队氛围,经公司领导批准的。

第四章奖罚程序第十条奖励程序:1. 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2. 公司领导审批后,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一条罚则程序:1.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由所在部门进行调查核实;2. 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3. 公司领导批准后,对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本细则的修订、废止由公司领导批准。

工程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工程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工程施工管理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优质工程奖励: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超过契约规定要求,可以给予一定程度的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有奖金、荣誉证书等,并在施工单位内部进行表扬。

2.技术创新奖励: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出并实施了具有技术创新和先进性的工作方法、施工工艺等,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施工单位创新。

3.安全生产奖励: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了显著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激励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4.工期提前奖励:施工单位提前完成工程进度、缩短施工工期,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施工单位提高施工效率。

5.团队协作奖励: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表现出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效解决团队内部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提倡团队合作。

二、处罚制度:1.工程质量处罚: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违反国家标准、契约规定的,可以处以相应的罚款并承担修复费用。

同时,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在处罚公告栏上公示,以警示其他施工单位。

2.工期延误处罚:施工单位未能按照契约规定完成工期,影响工程进度的,可以按照工期违约金额一定比例进行处罚,并要求施工单位加班加点追赶工期。

3.安全生产处罚: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违规操作导致事故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4.材料及设备违规处罚: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契约规定的材料或设备进行施工的,可以处以相应的罚款,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符合标准的材料或设备。

5.违反施工规范处罚: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的,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施工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处以相应的罚款,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以上奖罚制度仅为一种建议,实际情况还需根据项目特点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具体规定。

同时,建立健全奖罚制度,还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实施有效。

建设工程管理奖惩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奖惩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奖惩制度
一、总则
1. 本奖惩制度旨在明确建设工程管理中的奖励与惩罚标准,以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
量和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师、技
术员、安全员等。

3. 奖惩决定由项目管理团队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做出,并将结果公示于所有相关人员。

二、奖励措施
1. 对于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表彰和奖金奖励。

2. 对于在技术创新、成本节约、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物质
奖励或者晋升机会。

3. 对于积极参与项目管理改进,提出有效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以示鼓励。

三、惩罚措施
1. 对于未能按时完成任务,影响工程进度的个人或团队,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
者罚款。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隐患的员工,将给予停职反省直至开除的处分。

3. 对于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奖惩程序
1. 奖惩事项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提出,并提交至项目管理团队审议。

2. 对于需要执行的奖惩措施,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记录在案。

3. 对于受到奖励的员工,应当在团队会议中进行表彰;对于受到惩罚的员工,应当在适当
的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附则
1. 本奖惩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项目管理部门,任何修改都应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3.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工程项目管理奖惩规定细则

工程项目管理奖惩规定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奖惩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激励先进,鞭策后进;3. 与实际工作成效相结合。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形式。

第五条物质奖励:1. 对在工程项目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2. 对在工程项目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给予一定比例的团队奖金;3. 对在工程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给予晋升、调职等机会。

第六条精神奖励:1. 对在工程项目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通报表扬;2. 对在工程项目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给予表彰奖励;3. 对在工程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章惩罚第七条惩罚分为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

第八条警告:1. 对违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但情节轻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警告;2. 对违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警告。

第九条罚款:1. 对违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个人或团队,根据损失金额给予罚款;2. 对违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或团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第十条降职:1. 对在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个人,给予降职处理;2. 对在工作中屡教不改,影响工程项目正常进行的个人,给予降职处理。

第十一条解聘:1. 对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给予解聘处理;2. 对在工作中触犯法律的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四条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工程施工企业奖惩细则

工程施工企业奖惩细则

工程施工企业奖惩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施工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惩细则。

二、奖惩对象本奖惩细则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工程施工的员工。

三、奖励制度1. 奖励形式:(1)精神奖励:包括表彰、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等。

(2)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奖品等。

2. 奖励标准:(1)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出有效改进措施,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和工作效率的员工,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3)对于在紧急情况下,勇于担当,积极救险,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的员工,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惩罚制度1. 惩罚形式:(1)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

(3)停职: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停职处理。

(4)解雇:对于极其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解雇处理。

2. 惩罚标准:(1)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的员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员工,给予书面警告或停职处理。

(3)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停职或解雇处理。

五、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员工本人或他人可以向公司提出奖励申请。

(2)公司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奖励条件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2. 惩罚程序:(1)员工本人或他人可以向公司提出惩罚申请。

(2)公司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惩罚条件的,给予相应的惩罚。

六、附则1. 本奖惩细则由公司负责解释。

2. 本奖惩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奖惩细则进行修订。

通过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也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中天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中天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中天工程管理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确保工程安全,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员工。

二、奖励制度1. 优秀工程奖:对完成质量高、进度快、安全无事故的工程项目,给予项目团队及个人奖励。

2. 创新贡献奖:对提出创新方案并被采纳实施,对工程有显著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安全生产奖: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无安全事故的团队和个人,给予奖励。

4. 节约成本奖: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团队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工程质量不合格:对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的项目团队和个人,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2. 工程进度延误:对未按期完成工程进度的项目团队,给予警告并要求制定补救措施。

3. 安全事故:对因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4. 成本超支:对因管理不善导致成本超支的团队和个人,根据超支情况给予处罚。

四、奖励标准1. 奖励金额根据项目规模、贡献大小和节约成本的额度进行确定。

2. 奖励发放需经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五、惩罚标准1. 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

2. 惩罚决定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作出。

六、奖罚程序1. 奖罚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提出。

2. 奖罚决定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3. 奖罚结果公示于公司内部公告板。

七、监督与执行1. 公司设立专门的奖罚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奖罚制度的执行。

2. 所有员工有权对奖罚制度的执行提出异议,监督小组负责调查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本奖罚制度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确保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工程管理奖罚细则

工程管理奖罚细则

工程管理奖罚细则一、总则1.1为加强项目工程旳施工管理,增强各岗位人员旳责任心,提高各岗位人员旳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责任心,减少工作失误;保证本项目工程按质、按期、安全顺利完毕。

经业主、监理、承包商、分包商四方协商讨论制定本工程管理奖罚细则,以便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互相监督、检查共同信守。

1.2 以本细则为准绳,但凡违反旳均由业主出具工程罚款单,被罚者在收到罚款单一周内将问题整改完毕;否则将在当期支付工程款中予以加倍扣除。

凡受到奖励旳,由监理在工程例会上提出,四方讨论确定后,由业主出具书面奖励文献。

1.3 罚款单经业主发出后,即视为有效,分包商同意罚款从当期支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1.4本《奖罚细则》合用于分包商,其实行不影响分包协议旳执行。

二、管理制度2.1 业主、监理和承包商所发出文献,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对拒收者将处以500元罚款(协议中另有规定除外)。

如对所发文献内容持有异议,可在48小时内以书面函件反馈发文单位,否则视为默认。

2.2 工程例会确定在每周四上午9:30在业主会议室举行,特殊状况由监理另行告知改期,其他各专题会议以临时告知为准。

各方与会人员,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不得迟到、早退、缺席(迟到、早退以超过5分钟为限),违反者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人,缺席一次罚款100元/人。

每周工程例会分包商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等重要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与,并在会前提交详细旳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报承包商、监理和业主,未准时报送旳每次罚款500元。

2.3 管理人员配置2.3.1本项目分包商旳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常驻在本工地现场;本项目须同步配置合格旳项目副经理、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档案资料负责人、材料负责人等,必须分工明确,专人专职,责任明确。

本项目在竣工交付前,上述重要管理人员不得精简或空缺。

2.3.2 本项目分包商管理人员名单在协议签订前应报业主、监理和承包商,经考察承认后才能正式上岗。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6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6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6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确保工程安全,奖励先进,惩罚落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员工。

二、奖励制度1. 质量奖励:对于在工程项目中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无重大质量问题发生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金奖励。

2. 安全奖励:对于在工程项目中无安全事故发生,且能有效预防和处理安全隐患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金奖励。

3. 进度奖励:对于提前完成工程进度,且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金奖励。

4. 创新奖励:鼓励工程技术创新,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创新方案,显著提高工程效率或降低成本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金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质量惩罚:对于违反工程质量标准,导致重大质量问题的团队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2. 安全惩罚:对于忽视安全管理,导致安全事故的团队或个人,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3. 进度惩罚:对于无正当理由延误工程进度,影响公司信誉和经济效益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4. 违规惩罚: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团队或个人,根据违规性质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 奖罚情况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奖罚制度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详细制定。

中天建设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中天建设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中天建设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中天建设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二、奖励制度1.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以下奖励: - 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或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金。

- 定期评选安全生产标兵,给予物质奖励和公开表扬。

2. 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安全生产改进措施的员工,根据改进措施的实际效果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轻微违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 严重违规,给予罚款,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停职或解聘处理。

2. 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划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 直接责任人,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 管理责任人,根据管理失职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降级处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安全检查与监督1.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2. 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

2. 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后,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天建设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修改或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工程管理奖罚细则

工程管理奖罚细则

工程管理奖罚细则工程管理奖罚细则是指在工程管理中,对于项目成员执行情况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的具体规定。

奖罚细则的制定可以提高项目成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确保项目的进展和质量。

以下是一份关于工程管理奖罚细则的样本,供参考。

一、奖励细则:1.项目进度奖励:对于提前完成工程进度的项目成员,给予奖励,如一定金额的奖金或额外的休假时间;2.质量奖励:对于表现出色的项目成员,根据其工作品质给予适当奖励,如奖金、公开表扬或荣誉证书;3.团队协作奖励:对于发挥团队精神、积极主动参与项目协作的成员,给予适当奖励,如奖金或公开表彰;4.创新奖励:对于提出创新点子或解决方案的成员,给予奖励,如奖金、推荐信或晋升机会;5.持续学习奖励:对于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的成员,给予奖励,如升职机会、奖金或学习机会;二、惩罚细则:1.违反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工作纪律、迟到早退、私自请假或其他工作时间浪费行为的成员,给予警告、停职或扣除相应薪资;2.工艺质量问题:对于影响工程质量的成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要求重新处理;3.团队合作问题:对于拒绝与他人合作、独断专行或不遵守工作安排的成员,给予警告或降职处理;4.安全事故:对于因自身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成员,根据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处罚,如扣除奖金、停职或开除;5.违规行为: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涉嫌贪污腐败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成员,视情况给予停职、辞退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三、其他规定:1.奖罚确定:奖罚的确定需经过项目管理团队的讨论,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办公室负责人最终决定;2.公平公正:奖罚的执行必须公平公正,对于每位项目成员都采取一视同仁的原则;3.处罚程序:处罚前应与被处罚人进行沟通,听取其解释并记录整个过程,确保处罚决定的合理性;4.奖罚的公示:奖罚决定应及时公示,让项目团队成员了解奖罚制度和过程;5.奖罚的记录:对于奖罚情况,应有详细的记录和档案,为评估个人绩效和未来晋升提供参考。

建筑工地管理员奖罚制度

建筑工地管理员奖罚制度

建筑工地管理员奖罚制度1. 安全规范遵守奖励:- 员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安全事故,每月给予奖励。

2. 质量控制奖励:-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并及时上报的员工,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奖励。

3. 进度管理奖励:- 完成或超额完成既定施工进度的团队或个人,根据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4. 节约成本奖励:- 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管理节约材料或降低成本的员工,给予奖励。

5. 创新改进奖励:- 对于提出创新施工方法或改进措施,经实践证明有效的员工,给予奖励。

6. 团队协作奖励:- 鼓励团队合作,对于在团队协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或团队,给予奖励。

7. 环境维护奖励:-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积极维护工地环境,减少污染的员工,给予奖励。

8. 员工培训奖励:- 鼓励员工参与培训,提升自身技能,对于通过培训考核的员工给予奖励。

9. 违规处罚:-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质量标准、进度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员工,根据违规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10. 事故责任处罚:- 发生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11. 浪费资源处罚:- 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材料浪费或成本增加的行为,给予处罚。

12. 不正当竞争处罚:- 对于在团队协作中进行不正当竞争,影响团队和谐的员工,给予处罚。

13. 违反职业道德处罚:- 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如收受贿赂、泄露商业机密等行为的员工,给予严厉处罚。

14. 工作态度处罚:- 对于工作态度消极、影响团队士气的员工,给予警告或处罚。

15. 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完成任务的质量和效率进行定期评估,优秀者给予奖励,表现不佳者给予指导或处罚。

请注意,奖罚制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制定,确保公平、合理,并得到员工的理解和接受。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规定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规定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规定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率,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等。

3. 奖罚制度的实施应当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一项奖罚决策都有明确的依据和标准。

二、奖励规定1. 对于提前完成工程节点目标、节约成本、优化流程、提升工作效能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奖金。

2.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处理问题得当,避免重大损失的员工,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3. 鼓励创新思维和技术改进,为公司节省资源或显著提高工程质量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额外的奖励。

4. 定期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评选,并给予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处罚规定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隐患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开除处理。

2. 对于工程质量不达标,导致返工或客户投诉的,将根据影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3. 故意拖延工期,影响整体进度的,将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或其他行政处罚。

4. 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或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实施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执行与监督1. 奖罚决定由项目管理团队提出,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 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执行的公正性。

3. 任何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监督小组应及时调查并给出处理意见。

4. 奖罚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需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后公布执行。

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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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五建工程管理奖罚细则(2007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每建必优”的管理方针,规范项目管理,引领创优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创用户满意工程建设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谋求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中天五建的竞争力,根据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奖罚制度,从工程管理实际出发,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中天五建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工程管理活动。

第二章奖励基金的提取第三条凡在建工程全部按2元/m2提取,其中市政、路桥、构筑物、装潢及其它工程以每800元为单位提取2元,按总造价提取(以合同价为准)。

其中集团公司收取1.1元/m2用于省级以上荣誉的奖励,区域公司收取0.9元/m2用于市级以下荣誉的奖励。

第四条公司的执罚,其执罚款项从项目部账户上扣除,牵涉到个人受罚的,由该项目部甄别后扣罚到个人。

公司所罚款项均纳入质量安全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三章奖励的分类和依据第五条奖励分类一、各级优质工程奖、优质结构工程奖、用户满意工程奖(包括集团公司级、地(市)级、省(市)级、国家级优质工程);县(市)级奖项原则上不予考虑,新开基地根据影响程度酌情奖励。

二、公司及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管理大检查中通报表扬。

三、当地各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会(或作为观摩工程)。

四、综合管理体系审核无不合格项的。

五、创安全文明工地奖。

六、区域公司确认的其它奖项。

第六条奖励依据凡在本年度竣工和施工的项目,必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上报公司工程管理处审查备案;获奖工程必须在年终结算前向工程管理处提交获奖证明,否则归属下一年统计。

奖罚依据如下: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二、优质工程的评定,必须有评审部门的文件或证书。

三、工程管理检查情况,按公司及各级检查部门的通报为依据。

四、综合管理体系审核以审核机构的审核报告为依据。

五、被评为省级文明工地、地(市)级文明工地或在当地召开现场会的,应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定文件及相关证书(或观摩通知)。

六、未按规定交纳奖励基金的项目,不在奖励范围,且在年终结算时要足额补交奖励基金。

七、项目部在与公司签订的承包责任制中明确创优或创文明工地,并且与管理费费率挂钩的项目,不在奖励范围(“鲁班奖”工程除外),超出责任制目标部分另外奖励。

对获得“鲁班奖”工程的项目,其在责任制目标范围内的荣誉,按集团公司所占比例奖励(集团公司所占比例:责任制收费中集团公司所占的分成比例)。

八、对外流的创优项目经理,推迟奖励、减少奖励、停止奖励,防止公司荣誉资源流失。

九、发生死亡事故或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行业中受到通报批评的;发生重大劳务纠纷,造成不良影响,主要责任在项目部的。

取消当年度安全、文明标化类荣誉的奖励。

如工程项目在竣工结束前或保修期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业主强烈投诉,视事故影响取消创优奖励或进行奖励折半的处罚。

第四章奖励细则第七条质量安全管理奖励主要对象为工程项目部,以下未作明确的奖励,对象为项目部。

第八条奖励一、承包责任制规定创优目标以外部分,按差额奖励。

二、被评为地(市)级优质工程的不足5m的奖励2.5元/m2(省会城市优质工程奖励3元/m2),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的工程超出5万平方米的部分按1元/m2奖励;被评为省级优质工程“长安杯奖”等的奖励8元/m2。

三、被评为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除外)、詹天佑奖、全国建筑装饰工程奖的奖励12元/m2,参建工程每项奖励10〜12万元。

四、被评为国家“鲁班奖”的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每项奖40万元(对项目经理另奖一辆价值30万元的轿车);不足2万平方米的工程奖励20元/m2; 超出2万平方米部份另奖10元/m2。

参建“鲁班奖”工程每项奖10〜12万元。

五、获得省级优质结构工程奖励2元/m2;获市(含省会城市)级优质结构工程的每项奖励0.5元/m2。

以上二〜五项不重复计奖,即同一项工程按最高奖计发。

六、被评为地级、省级、国家级用户满意工程每项(同一施工合同合并为一项)奖励1万元、1〜3万元、8万元[省级用户满意工程每项建筑面积15000 平方米以下奖2元/m2,15000平方米(含)以上奖3万元]。

各级用户满意工程按最咼奖计发,不重复计奖。

七、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各类检查中,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如下奖励:(一)在区县(市)级各类检查中获,第一名的奖3000元,第二名奖20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受到通报表扬的,酌情给予奖励。

(二)在地(市)级各类检查中获,第一名的奖10000元,第二名奖8000元,第三名奖励5000元,受到通报表扬的,酌情给予奖励(三)在省级各类检查中获,第一名的奖20000元,第二名奖15000元,第三名奖励10000元,受到通报表扬的,酌情给予奖励。

在建设部各类检查中获通报表扬的奖50000元。

(四)在五建组织的工程管理大检查中,获第一名奖5000元、第二名奖3000元、第三名奖2000元。

(五)在消防、环保、卫生等各系统各单项大检查中获得名次及通报表扬的奖1000元〜5000元。

八、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在项目部召开县(市)、地(市)、省级现场会的,实行提前书面申报制度,报工程管理处。

工程管理处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工作安排,并根据当地现场会的影响情况,对项目部分别给予县级3〜5万元,地市级4〜10万元,省级及以上8〜15万元的奖励,具体奖励额度以集团通报为准。

单项观摩根据影响程度,由工程处提出奖励额度报领导批准后执行。

省级(包括集团公司级现场会)及以上观摩现场会在集团奖励的基础上,五建根据影响程度再酌情考虑增加奖励。

九、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大检查中,综合排名第一名的奖5000元、第二名奖3000元、第三名奖2000元,其它奖励额度按集团通报为准。

十、获建设部建筑安全奖(或同等级别奖项)奖励 3.5元/m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2元/m2;省会城市文明工地奖1.5元/m2;地(市)级文明工地奖1元/m2。

十^一、一个工程同时获建筑安全奖、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文明工地等多个荣誉的按最高荣誉计奖,不重复奖励。

十二、对在集团公司“四个最佳工程”评比中获奖的项目部分别奖励5万元,五建根据影响程度再酌情考虑增加奖励。

十三、市政、路桥、构筑物、装潢及其他工程以800元为单位提取奖励基金,标准同房建,按总造价奖励(以合同价为准)。

十四、其他未明确相关荣誉奖励金额可根据集团公司(中天五建)奖励细则中的相应条款由工程管理处酌情考虑。

有志于在项目管理中创新,公司可视其成果对公司管理的贡献度给予5000〜50000的单项奖励,奖金全部用于项目部创新过程中的投入十五、上级部门的奖励列入五建奖励基金,不再奖到工程项目第九条奖金的分成:以上各项奖励对象为项目部,项目部主要贡献人员奖励由项目部进行专项奖励。

项目部分配方案由项目经理按实际情况制定,报区域公司审核后发放。

每项工程奖励总金额以管理费上交总数为上限。

第五章处罚细则第十条凡在本年度竣工和施工项目中有下列情况的,给予如下罚款:一、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奖罚制度》的按条例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二、省级工程管理检查中受到黄牌警告的项目部罚50000元,被评为不合格、通报批评或被勒令停工整改的项目部罚30000元,质量或安全被实施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的项目部罚20000元。

三、地(市)级工程管理检查中受到黄牌警告的项目部罚30000元,被评为不合格、通报批评或被勒令停工整改的项目部罚20000元。

四、县(市)级工程管理检查中受到黄牌警告的项目部罚20000元,被评为不合格、通报批评或被勒令停工整改的项目部罚12000元。

以上一〜四项中造成停止招投标、取消优秀企业评比资格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再追加罚款1〜10万元。

五、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部罚5000〜20000元。

五建工程管理巡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项目部罚1000〜10000元;工程管理大检查中倒数第一名罚5000元,倒数第二名罚3000元,倒数第三名罚2000元;在各类专项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项目部罚1000〜5000丿元。

六、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检查及抽查中,凡出具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对项目部进行加倍处罚,处罚额度以集团通报为准;五建组织的工程管理检查及平时的巡查中签发的整改单,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收取1000〜20000元押金,整改及时押金予以返回,限期整改不力的,处以押金同等额度的处罚。

工程管理检查及巡查中,凡出具整改通知单限期未进行回执整改报告或整改的项目,按本条及附则执行处罚。

七、工程管理检查中增加单项处罚内容。

(一)大、中型设备无证操作、塔吊无证指挥,罚款2000元并责令整改;塔吊在使用中无指挥人员加倍处罚,并责令整改;(二)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顶升的分包单位无相应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20000〜50000元并责令整改;(三)大、中型设备安装完成后无项目部、公司、安装单位验收签字,而投入使用的,罚款5000〜10000元并责令整改;(四)大、中型设备未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的,罚款10000〜20000元并责令整改;(五)大、中型设备在安装、拆卸前,甲、乙双方未单独签订安全合同的,罚款5000〜10000元并责令整改;(六)大、中型设备在使用后无例保记录、防坠落试验等其它违章违规行为的,罚款200〜500元;(七)大中型设备的购置申请、租赁合同、装拆专项方案及装拆合同、安全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必须提前七天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严禁项目部自行购置、租赁公司规定禁止的塔吊,若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00〜50000元,并责令设备退场及补办相关手续;(八)项目经理、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每缺一人罚款200元,并限期取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证的,公司强制培训,否则不允许上岗;如检查中发现无证上岗现象严重,按不同情况对项目部予以加重处罚;(九)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包括不系帽带),工人每人次罚3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十)三级安全教育每缺一人罚10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项目部每月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少于一次的罚1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一)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每处(次)罚200元;炊事人员无健康证的每人罚200元,食堂无卫生许可证罚1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十二)对施工中用户满意度调查得分低于70分的,酌情对项目部处以500〜3000元罚款;(十三)对违反《中天五建劳务管理细则(试行)》要求的,按劳务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十四)未根据《工程技术管理定员及装备配备标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的,酌情对项目部处以500〜5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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