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第一初级中学开学告知书(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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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第一初级中学2020年春季开学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定于3月1号以后,具体准确时间以上级通知时间为准。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依然严峻,为科学、高效、有序的防范疫情蔓延,将疫情阻绝于校门之外,确保每位师生安全健康,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许昌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学校复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许教疫防办[2020]31号)和长葛市教育体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师生员工返长复学工作的通知》(长教防〔2020〕9号)要求。现将2020年长葛市第一初级中学春季开学注意事项向全体师生、家长通知如下:

1.请家长为孩子准备口罩,每个教职工准备口罩,全体师生必须戴口罩进校,不戴口罩者严禁入校。

2.请家长为孩子准备体温计(最好是电子体温计)便于随时测量体温,配合学校做好晨午检。开学后,学校每天要在校门口对学生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校,体温异常者严禁入校。学校实行严格的入门管理,非我校及外无关人员严禁入校。

3.开学第一天全体师生进校前身体不能有异常,保证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并出示按要求填写完整、由家长(学生)签字的《长葛市第一初级中学教职工、学生健康登记卡》,经审核通过以后方可入校。

4.全体师生要随时关注自身,家人以及周围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现象,第一时间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并向学校汇报。要掌握新冠肺炎基本知识,如出现异常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就医。自觉做到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对于疫情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5.根据省防指精神,在省内居住14天以上且持有省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印制的《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师生员工,凭手续且体温正常、没有咳嗽等其他症状方可正常返校入学,不再进行居家隔离。学校在以上人员入校时要严格查验相关手续,测量体温,询问是否有咳嗽、发热等症状。手续不齐、没有手续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仍按规定报属地政府居家隔离14天以上。外省(除湖北不能返回外)其他地市返回的师生员工仍按照原政策执行,返回后,报属地政府或社区(居委会)等居家隔离14天以上。入校前请出示相关部门证明方可入校。(办理流程见附件1)

6.按照上级要求,也为学生安全健康考虑,所有学生禁止在任何托班、辅导班居住、生活和学习,对于家庭不在市区学生上学、放学,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与周围乘客保持一定距离,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7.对于接送孩子的家长,所有交通工具(电动车和自行车)严禁到校门口下车,校门口东西各200米下车,方便学生拉开安全距离入校,以免在校门口产生拥挤。

8.对于第一天未按要求到校的学生,除因不可抗拒或者特殊原因外(需提供证据),其他学生入校均要提供户口所在地医疗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健康证明。因病未到的学生需要提供医生诊断证明方可入校。

下列学生推迟返校报到:

1.湖北籍学生(含目前仍在湖北省内的学生);

2.确诊未治愈患者或疑似病例未排除者;

3.寒假期间家庭成员有湖北归来人员或与亲友等其他湖北归来人员密切接触且隔离未满21天者;

4.寒假期间曾去过或经停武汉等湖北疫区且隔离未满21天者;

5.寒假期间曾去过或者家庭成员曾去过河南省外(除湖北)、南阳、信阳、驻马店、周口、商丘等地或与由以上地区归来亲友密切接触且隔离未满14天者;

6.河南省内其它地市(不含信阳、南阳、周口、驻马店、商丘)回许(长)隔离未满7天者;

如学生有以上情况而家长隐瞒不报,入校后造成聚集感染者,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要求是特殊时期上级部门提出的管控要求,请各位家长和教职工遵照执行!

疫情防控工作与每个师生、每个家庭的健康息息相关,请家长朋友与全体教职工、疾控部门、教育部门众志成城,共同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筑起有力的安全屏障!

谢谢配合!

长葛市第一初级中学

2020年2月25日

附件1:

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省卫生健康部门开发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2月20日在部分省辖市试用,2月21日全面

上线。申报人员手机扫描“新冠肺炎健康证明申报”二维码直接进入申报平台填写信息并提交,完成申报,也可通过微信搜索“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并关注公众号点击“服务查询一健康证明”进行申报。

(二)集体预约办理。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收集汇总辖区

内申报参加集体返岗复工人员数量和人员名单,提交给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对个人分散出行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医疗机构统一安排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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