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内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揭西县内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揭阳市榕江整治会议精神,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我县内河涌整治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加大执法、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内河涌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全局,以实现绿色崛起,建设绿色揭西为目标,下定决心,迎难而上,统筹兼顾,通力合作,举全县之力系统推进内河涌综合整治工程,确保全县水环境出现根本性好转。

二、整治目标

以污水治理为主、河道清淤为辅,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城乡统筹,全县治污,实现镇区全面截污,沿江村落污水全面治理。

(一)污水处理厂。

建设并完善包括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提升泵站等配套的污水处理系统。全面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其配套工程、凤江镇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建设,按时按质完成榕江污染整治重点工程任务。

(二)河道清淤。

通过对上砂河、石内河、龙潭河、横江河、灰寨河、五经富河六大支流进行清淤清障,促进河涌水系的河道水体循环及水系联通,提高河道自净能力。

(三)河涌综合整治。

建设内容包括沿岸企业污染整治、堤岸整治、河道清淤、景观创建以及沿河村落污水治理设施的配套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污水处理厂工程。

2020年6月30日前,全县污水治理工程估算投资共计2.7亿元,将建成揭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纳

污管网3.2公里,污水处理规模2.67万吨/日;棉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新增纳污管网5公里,污水处理规模2万吨/日;凤江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新增纳污管网6公里,污水处理规模1万吨/日。

(二)河道清淤工程。

主要包括上砂河、石内河、龙潭河、横江河、灰寨河、五经富河等6大支流及清头庵、丰吉闸、莪南电排、云湖等重点沟渠进行清淤清障。

(三)内河涌沿岸村落污水治理工程。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内河涌沿岸村落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主要包括榕江南河及上砂河、石内河、龙潭河、横江河、灰寨河、五经富河等6大支流共164行政村的“一体化”或“人工湿地”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4.998亿元。

四、责任分工

1.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发动群众,积极引导舆

论,支持污水处理厂、河道清淤以及沿河村落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工作。

2. 县委组织部:负责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将水环境治理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3.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全县工业污染源摸查;牵头组织加强污染源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等违法环境行为,包括依法整治非法设置的排污口以及超标准、超总量排污的企业,督促违法排污企业限期整改;定期在媒体上公布偷排、乱排污水等违规企业和单位名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4.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

5. 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会同环保部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配合县环保部门开展企业达标排放整治以及对逾期未达标排放企业实施停产关闭。

6. 县监察局:负责同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7. 县财政局:负责概算评审工作;设立专门的水治理工作资金帐户,定期划拨工作经费,确保资金需求,同时严格

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8.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污水处理、河涌整治等工程用地手续的审批和用地指标的保障。

9.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方案所涉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协调各乡镇的征地拆迁;牵头组织对工程方案的会审,协调城建口各单位的行政审批工作,整合审批程序,快速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牵头负责组织全县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10. 县水务局:牵头组织落实污水处理系统各类设施的选址工作,负责河涌整治征地拆迁红线的审批;负责榕江南河和六大支流的水面保洁工作,制订禁止向河涌倾倒垃圾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1. 县农业局:牵头负责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农业生产使用农药以及畜牧业污染源排放的监管,配合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实施。

12. 县卫计局:制订医院生活污水和医疗垃圾的收集处

理方案,配合县环保局做好综合执法检查。

13.县物价局:负责制订新的揭西县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办法,适当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

14.县工商局:负责做好排污企业经营登记管理工作,配合对违规排污企业的检查、整改、关闭等执法工作。

15.县公路局:负责协调并办理有关公路开挖审批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动有关工作。

16.县城规局:负责本方案河婆街道所涉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协调该区域的征地拆迁;牵头组织对工程方案的会审,协调城建口各单位的行政审批工作,整合审批程序,快速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牵头负责组织全县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17.县公安局:负责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查处。

18.县食品药品监督局:配合县环保部门对食品、药品工业企业违规排污行为的检查、整改、关停等执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各级领导负责制。

根据县的统一部署和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对河涌综合整治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即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直各部门的一把手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实行阶段性及最终统一考评,把污水处理厂建设、河道清淤、河涌沿岸村落污水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对各地、各单位有关领导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县成立内河涌综合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县整治领导小组),由杜光亮县长任组长,蔡明专常委、林金晓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政府办,宣传部、组织部、发改局、经信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卫计局、环保局、城规局、物价局、工商局、公路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县整治办)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陈舜明担任。各乡镇(街道)相应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