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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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活动及施工项目作业范围,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我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由于工作性质原因,本公司只涉及一、二级高处作业,不存在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情况。

一旦遇到有三级以上高处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凡涉及一、二级高处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通信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凡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登高证,未经培训和无登高作业证人员,严禁登高作业。

第七条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八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第九条安全带必须系挂在固定物体上,要高挂低用,必须高于腰部,严禁使用任何代替物代替安全带。

第十条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安全施工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要与高压线保持一定的距离。

如:高压线35千伏以下,线路距离为2.5米;高压线35千伏以上,线路距离为4米;遇有电力线在电信杆顶交越时,施工人员头部不得超过杆顶;在吊线周围70厘米以内有电力线或电灯线时,不得使用吊板。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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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

三、高处作业的定义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地面2米(含2米)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活动。

四、高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要求及注意事项。

2.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如安全带、安全绳、防护栏杆等。

3. 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高处作业。

4. 作业前,应做好作业工具、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良好。

五、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2. 作业人员应遵守高处作业的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3. 作业过程中,应保持作业现场整洁,不得随意堆放物品。

4. 作业过程中,应确保作业区域安全通道畅通,不得堵塞。

5.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

六、高处作业后的清理工作1. 作业完成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2. 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恢复原状。

3. 作业现场的工具、设备应归位,不得随意放置。

七、高处作业的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高处作业进行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2. 作业人员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八、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高处作业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3.培训效果应通过考核进行评估,确保培训目标的达成。
本管理制度旨在构建完善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体系,通过明确的职责分工、严格的作业许可、全面的现场管理、有效的应急预案、持续的教育培训以及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公司应持续监控和评估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断优化改进,以实现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全员参与和共同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提升公司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十、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四、高处作业许可
1.从事高处作业前,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高处作业许可证。
2.高处作业许可证申请应包括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资质、安全措施等内容。
3.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紧急医疗设备。
六、作业过程中的监督与检查
1.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巡查,确保作业安全。
2.对发现的违章作业、安全隐患等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整改。
3.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存在安全风险的作业指令。
七、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报警、人员疏散、伤员救护、事故处理等环节。
2.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作业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3.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八、安全培训与宣传教育
1.定期组织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通过宣传栏、安全会议等形式,普及高处作业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3.对新入职员工进行高处作业安全专项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建立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影响高处作业安全的因素进行监测和预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调配功能。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内容是本店铺为您带来的8篇《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帮忙到大伙伴、小伙伴们。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一、范围本制度为了防备高处作业显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全部高处作业。

二、职责1、安全科是本制度的订立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帮忙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三、定义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坠落高度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3608的规定。

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五、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1、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不安全辨识,订立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并订立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6)《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5篇)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5篇)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高层作业管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操作行为。

2、范围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3、职责3.1 安全管理科、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3.2 各部门配合执行。

4、实施4.1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4.2 凡高空作业一定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4.3 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拆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场地、平台等到上面所用的材料、物件,应堆放整齐,拆下物品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运走,保证通行无阻,操作顺畅。

4.4 高处一切防护设施,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变动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4.5 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各种设施、装备、电器、小型工具等要经常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方可投入使用。

5、处罚对违反规定的项目部,公司停止拨付工程款,终止工程决算,并予以相应惩罚。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2)高空作业是指在高空环境下进行的各类作业活动,包括建筑施工、电力维修、装修等。

由于高空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需要建立相应的高空作业管理制度来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一个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的示例: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进行,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适用于所有进行高空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2. 责任和权限- 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定和实施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高空作业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和监督高空作业的进行,并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高空作业人员:需按照制度进行相关培训,服从高空作业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

3. 高空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按照作业任务要求,确定适当的高空作业设备和工具;- 检查和确保高空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做好高空作业区域的防护措施,包括临时栏杆、防护网等;- 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4. 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措施-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等;- 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使用患病人员作业;- 严格控制高空作业人员的数量,避免拥挤和混乱;- 建立高空作业人员的通讯机制,确保及时沟通和联络。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二、监理期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三、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四、检查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堆放情况、通道清理情况,妨碍通告要清除。

五、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六、施工过程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发现有危急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安全防护措施和损伤设施(如脚手架、损伤平台、悬挑平台等)完成后,应按类别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随着期工程施工向上进展,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项检查、验收以及记录工作。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施工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全责任:明确高处作业的责任主体,明确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

2. 安全培训:要求作业人员参加高处作业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安全设备和紧急逃生等。

3. 安全设备:要求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带、防护网、安全绳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 施工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高处作业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和安全措施等。

5. 作业许可:要求在进行高处作业前,由专人进行作业许可,确保所有安全措施都有效实施。

6. 现场管理:对高处作业现场进行管理,包括标识设置、人员限制、设备摆放等,确保施工现场整齐、干净和安全。

7. 紧急救援: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流程和责任部门,提前准备好必要的急救设备和人员。

8.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第二条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第三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

第四条认真检查脚手架、脚手板、临时爬梯,钢丝绳、卸扣等是否符合安全相关规定。

第六条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保管,较大的工具(如手锤)应放好、放牢,必要时要捆好。

第七条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八条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第九条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第十条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必须交叉作业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

第十一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本人签字。

第十二条在高处吊装施工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遇有暴雨,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
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第十三条盛夏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第十四条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无可靠的防护措施禁止施工。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包括登高、悬垂、吊装等。

由于高处作业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安全隐患,为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并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高处作业的员工和单位,无论是临时性工作还是长期性工作,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责任分工1. 上级管理人员上级管理人员应对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负有最终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与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确保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安排适当的培训和教育等。

2. 监督人员监督人员应负责对高处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员工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装备进行高处作业,同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3. 高处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按照安全程序进行作业,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并参与相关培训和教育。

四、操作程序1. 前期准备(1)工作前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了解工作环境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2)确保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如登高工具、安全带、防护网等。

(3)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熟悉使用装备和了解安全操作规程。

2. 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带、防护帽等。

(2)在高处作业过程中,必须使用合格的登高工具,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超过工具的额定负荷。

(3)在高处作业过程中,必须与他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严禁擅自离岗或离开工作位置。

(4)如遇到紧急情况或有异常情况出现,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监督人员报告。

3. 事故处理与报告(1)在高处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应急措施。

(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上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报告,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五、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需要定期进行培训和教育,包括但不限于:(1)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2)高处作业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3)个人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4)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阐述高处作业预防坠落的三步法,消除坠落隐患,防止坠落事故,以及消除或降低坠落发生后的伤害。

2范围3职责3.1作业人员的职责:1)持有经审批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2)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3)对违反本标准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3.2监护人的职责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2)监护人必须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够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3)监护人应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4)认真检查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5)作业过程中及时制止高处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4术语和定义4.1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4.2锚固点通常是指横梁、支架、柱子等,上面可用来系救生索,必须能够承载至少____千克的静止重量。

4.3锚固点连接装置安装在锚固点上,用来连接坠落防护系统的一个组件或装置,至少能够承载____千克静止重量,如连接皮带、竖钩、支架把手等。

4.4钩锁带有保险装置的蹄形或椭圆形的连接锁件。

4.5缓冲装置能够在坠落制止过程中转移能量或者减轻工作人员所承受的冲击力的装置,其抗断强度必须达到____千克。

如坠落阻止器、缝合的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的系索、弹性救生索等。

5m以下的高处作业禁止使用缓冲装置。

4.6逃生装置用于从高处逃离的一种设备或装置,如滑索、滑杆、滑道、梯子等。

____个人坠落防护系统防止从作业平面坠落的系统。

该系统包括锚固点、连接装置、全身安全带等。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精选13篇)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精选13篇)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精选13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空作业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篇1由于高空作业时存在不安全因素,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本规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不论什么工程,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必须执行本规定。

2、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收缴残疾、高度近视以及睡眠不足,身体疲劳、情绪不稳、酒后等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查看施工现场情况,编制、贯彻安全技术措施。

坚持施工用工、机、器具、材料、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处理。

划定作业安全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登高作业时,衣着简捷利落,要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安全带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拴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5、在未设护栏的平台(房顶、屋面、栈桥上盖)及角度孔洞、豁口周边2米以内临边作业时必须设安全绳、戴安全带;在临近窗口、护栏作业,身体重心有可能超过窗口、护栏时必须戴安全带。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所用物料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

7、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

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的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8、使用梯子、脚手架、跳板登高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9、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把工具、器具放在工作点边缘。

传递物件应用掉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10、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患有高血压、低血压、严重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二、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穿软底鞋,严禁酒后登高,同时应清除鞋底的泥沙和油垢。

三、脚手板、脚手架、栈道、斜道梯子、吊蓝、挂板等高处作业设备必须搭设稳固、材质优良。

四、严禁使用腐朽板、断裂板、翘头板做脚手板,高空脚手不得有空缺、折断等缺陷,栈道桥、斜道、斜跳板及操作台上需加钉防滑条和安全栏杆,及时清理上面的泥垢、沙石、霜雪。

五、登高作业时不准从模板或脚手架外部攀登,不准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六、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垂直作业,否则各层应设置档板,高处作业现场下方严禁有人。

七、严禁向下或向上抛掷工具、材料,严禁在脚手架上进行较大冲击性作业。

八、脚手架和平台上禁止堆放材料,人员不得过于集中,以免因负荷过大而发生事故。

九、六级以上强风、雨雪天气夜间,应停止高处作业,如需作业应由安全和工程技术部门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十、高空临边作业应设置安全防护网或安全栅栏。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员工及承包商。

三、高处作业的定义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处进行的,可能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在离地面2米(含)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2. 在有坠落危险的立体作业;3. 在悬挂状态下进行的作业;4. 在狭窄空间内进行的作业;5. 在存在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危险因素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实施和监督;2. 作业部门负责高处作业的组织实施,确保作业安全;3. 作业人员负责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4. 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5.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高处作业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

五、高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作业部门应根据作业内容,编制高处作业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2. 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自救互救知识;3. 作业前应检查高处作业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4. 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六、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防护用品;2. 高处作业平台应固定牢固,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固的平台上进行作业;3. 高处作业过程中,严禁攀爬、跳跃、翻越防护设施;4. 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5. 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拆除高处作业设备,清理作业现场。

七、高处作业事故处理1. 发生高处作业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2. 事故发生后,作业部门应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3. 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八、附则1. 本规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高处作业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检修)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单位(包括相关方)高处作业。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第三章高处作业分级第四条高处作业高处分为2m至5m>5m至15m、15m至30m及30m以上四个区段。

第五条直接引起高处坠落的客观危害因素分为11种:(一)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二)高温作业;(三)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四)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五)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六)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七)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小于表1的规定:(八)摆动,立足出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O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O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九)体力劳动强度过大;(十)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0.195的作业环境;(十一)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第六条不存在第五条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第五条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B类法分级。

第四章职责划分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职责:(一)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编制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二)参与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核,对不符合安全作业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权停止作业。

第八条各级审批人职责:(一)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二)审查工作事项是否安全。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3篇)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3篇)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l、在距附落高度基准面2m上(含2m)的高处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护拦等防护设施:2、作业时,作业人员除选好站立位置外,.还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包括佩带安全或设置安全网、护栏;3、安全带应符合GB6095《安全带》的要求,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4、佩带安全带时,安全带的固定端应可靠地拴在稳固的构件上。

安全网技术要求、使用方法应符合GB6095《安全带》的要求;5、高处作业时,禁止抛掷物件;6、禁止上下垂直方向双层作业(又称立体交叉作业);7、《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规定:“遇到六级以上的强风,禁止露天高空作业":8、六级以上强风是指其风速为10.8-13.8m/s,早位迎风面积上的风压力为150-246N/m2。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高处作业(如悬崖边、建筑物屋顶、高架桥、电线杆等高空区域)进行管理和操作的一套规范和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并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高处作业管理制度的内容:1.负责人和工人的责任:明确高处作业的负责人和工人的职责和责任,包括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环境和工器具的检查和维护等。

2.工作许可证制度:需要对高处作业进行工作许可证的申请和批准,以确保只有经过培训和合格的工人才能进行高处作业。

3.作业计划和风险评估:在进行高处作业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风险评估,包括作业方法、安全措施和保护措施等。

4.安全防护措施:明确高处作业所需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护网、安全带、安全绳等。

同时还需要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工人了解和使用这些防护设备。

5.培训和证书要求:明确工人需要接受的高处作业培训和获得的证书要求,以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6.作业监督和检查:需要定期进行高处作业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作业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7.事故报告和分析:在发生高处作业事故时,需要进行事故报告和分析,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三、申报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及管理审批规定: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5、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6、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施工现场进行高处作业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责任与管理(1)明确高处作业管理的责任归属,规定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建立高处作业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3)制定高处作业管理制度,明确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和管理要求。

2.作业准备(1)在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完善的作业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作业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2)对作业场所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3)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其了解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3.作业操作(1)规范高处作业的操作程序,确保作业人员按照制定的规范进行作业。

(2)要求作业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和正确使用。

(3)建立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制度,禁止违规操作和违章行为。

4.应急措施(1)建立高处作业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紧急救援措施等。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止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进行高处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承包商、学徒、临时工等。

第三条高处作业是指在高于2米的危险高度进行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高处作业包括攀爬、架设脚手架、搭设吊篮、使用吊车、高空吊装等作业。

第五条高处作业的安全由作业人员、监管人员、管理人员共同负责,形成高度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六条上级单位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岗位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他们具备独立操作的能力。

第七条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八条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

第二章管理措施第九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更改作业方案。

第十条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并确认无心理或精神障碍。

第十一条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危险警示标志,并进行及时更换和修复。

第十二条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设施完好,并清除作业区域内的障碍物。

第十三条高处作业必须在天气条件良好时进行,避免遭遇恶劣的气候影响作业安全。

第十四条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备足所需的工具,确保使用合适的工具进行作业,避免发生意外。

第十五条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作业方案,不得擅自调整,如需调整必须经过工程师或监管人员的同意。

第十六条当作业人员感到疲劳、恶心、头晕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第十七条发现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上级报告,违规者应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应急措施第十八条发生高处作业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紧急措施保证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情况,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处置。

第二十条上级单位应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登高作业管理制度篇一一、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二、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三、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四、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五、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

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六、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七、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时间为5分钟,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

不合格的。

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八、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

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九、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

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十、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十一、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十二、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十三、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桥梁工程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桥梁工程高处作业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的规定,重点针对作业高度在15m(三级)以上高处作业及特殊高处作业中的悬空高处作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在建桥梁工程项目。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目标责任(一)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桥梁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方案和发生紧急情况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项目经理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如变更须按变更程序审批,特殊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遏制事故发生,避免损失。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高处作业安全目标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管理网络,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对桥梁施工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要逐层落实到人。

(四)高处作业施工中应运用现代管理技术,推行现代先进管理方法,编制科学的安全施工程序,标明安全技术关键点,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人员(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二)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恐高症、严重关节炎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在高处施工采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时,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交底。

(四)作业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得穿拖鞋、硬底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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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颁布的“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标准,结合中铝包头企业生产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包铝所属各单位及在包铝所属区域内外来施工单位的高处作业。

本规定所称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个等级:2-5米为一级、5-15米为二级、15-30米为三级、30米以上为特级高处作业。

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着落点。

第三条各单位是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主体,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高处作业安全负责。

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机构对公司高处作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四条存在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一)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责任制;(二)高处作业分级审批规定;(三)高处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规定;(四)高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五)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对从事高处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高处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二)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三)安全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五)临时登高作业人员在工作之前,由本单位的主管领导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进行具体教育,并做好记录。

(六)对架设、拆除、更换脚手架的作业人员除经上述教育内容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才能上岗。

资料保存:高处作业人员的教育、考核之后,资料由负责教育单位归档。

第六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患有癫痫病、精神病、高血压、贫血病、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一)选择作业人员要求(1)高处作业人员: 18—50周岁区间,经过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具有登高作业知识的人员。

(2)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具有高处作业资格的持证人员。

(3)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疗部门进行体检,符合高处作业健康标准,才能登高。

外包工、临时工亦按本规定进行体检。

(二)体格检查的项目及要求(见附件)。

第七条高处作业的审批。

各单位在实施高处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并执行高处作业审批制度,一级由班组监控,二级由车间审批,三级由分厂审批,特级高处作业由公司安全环保健康部审批。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根据现场作业需要配备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

第九条高空作业前,应将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高处作业的地面应划出禁区,加设围栏(墙),并在作业区不同的位置悬挂有关的警示标志。

禁区围栏(墙)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为:一级高处作业2~4米;二级高处作业3~6米;三级高处作业4~8米;四级高处作业5~10米。

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

第十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带;裤脚要扎住,不准穿光滑底、硬底鞋;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使用要符合高挂低用的要求。

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并固定。

在进行脚手架塔设、拆除等高处作业时,不得穿长筒靴。

在水上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篮、吊架、手拉葫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第十二条使用的各种梯子必须符合GB7059.1-2007、GB7059.2-2007、GB7059.3-2007标准规定,并应有防滑装置。

梯顶无塔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

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可靠。

第十三条作业前应对以下方面进行检查,确认可靠后才能开始作业。

(一)检查作业人员是否状态正常,劳保穿戴是否齐全正确等;(二)检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是否不够、安装是否不良、是否磨损老化等。

主要表现为:用作防护栏杆的钢管、扣件等材料因壁厚不足、腐蚀、扣件不合格而折断、变形失去防护作用;吊篮脚手架钢丝绳因磨擦、锈蚀而破断导致吊篮倾斜、坠落;脚手板、跳板因强度不够而弯曲变形、折断;设施设备(手拉葫芦、电动葫芦等)破坏而导致相关人员坠落等;(三)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合格、装置是否失灵。

主要表现为:扶梯防坠安全附件失灵;临边、洞口、操作平台周边的防护设施不合格; 整体提升脚手架、电梯等设备设施防坠落装置失灵而导致脚手架、电梯坠落;在敞开处周围临时堆放物必须距离敞开口1米外,高度不得超过1米。

(四)环境是否良好,主要表现在:照明不足、作业环境物品摆放无序或存有杂物、地面滑湿等。

第十四条夜间高处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第十五条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第十六条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作业时,应进行现场环境监测,并设专人监护。

第十七条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在石棉瓦、玻璃钢瓦上作业,必须采取铺设踏脚板等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当需要在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工作时,必须采取安全行走的技术措施,如铺设木板、跳板并加护绳等,在屋面下部增加安全网和安全带,不准在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冒险踩踏。

第十九条建筑施工靠近低压电源线路时,应距离低压电线至少2米,在2米以内时,应采取绝缘防护措施。

距离10千伏线路至少应在5米以外,否则应采取绝缘屏护及防止误触事故的措施。

禁止在高压线附近作业。

第二十条高处作业人员在上下时,不得乘坐货梯和非载人的吊笼,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自行上下扶梯或图便捷从非指定的通道(或攀爬设备设施)上下;禁止两个人在同一梯子上紧跟着上下,或两个人同时站在同一梯子上作业。

不准在高处投掷任何物件。

不准将易滚易滑的物件堆放在脚手架上,工具、材料要放平稳牢固。

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构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及时恢复地沟盖板、栏杆等防护设施。

在脚手板上走动时,至少用单手扶着扶手走,当在脚手板上分段安装或建筑施工等特殊作业中,两手都被占用时,如下面没安全网不进行作业。

在高处作业区不得有砂石、油污、油滑脂等易滑物,如发现要马上清除,避免滑倒。

在高处作业场所不得有下列轻率、冒失的不安全行为:如攀上爬下;错误将扶手当梯子上下;奔跑;跳越;剧烈碰撞以及在管子等易滚动物件上行走等。

禁止在扶手栏杆上有下列不安全行为:坐在或身体依靠在扶手上;站立或当垫脚物;将物件搁在扶手上;把软管、电线等挂放在扶手上。

第二十一条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

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设施。

第二十二条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严禁坐在高处的无遮拦处休息。

第二十三条脚手架不准超负荷使用,禁止多人集中在一块脚手板上作业。

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第二十四条进行高处焊接、气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品。

若在锅炉、压力容器、金属构件、大中型产品工件等处作业高度大于等于2米时,必须搭设活动梯台、平台及防护拦网,禁止在无防护技术措施情况下登高作业。

第二十五条遇6级以上的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第二十六条应当加强高空作业现场监督管理,对作业过程中发现违章行为或危险隐患,应当立即下令停止作业;经纠正或隐患排除完成并经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核准后,方可恢复作业。

第二十七条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并撤离所有作业人员。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制定高空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高空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内容,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九条业务委托部门将高空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存在多个承包方时,企业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业务委托部门对其发包的高空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承包方对其承包的高空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第三十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高空作业的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否按照本规定对高空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二)是否按照本规定对高空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管理台账;(三)是否在高处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四)是否按照本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五)是否按照本规定对高空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六)是否教育和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本规定正确佩戴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七)是否按照本规定对高空作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检查发现的高处作业隐患,应当按照公司隐患排查制度进行整改。

第三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环保健康部。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体格检查的项目及要求1.体格检查项目:(1)高血压(2)视力(3)听力(4)握力(5)人体站立平衡性能根据健康检查情况可分为A、B、C类,“C”类只适用于高血压:2.体格检查规定如下:(1)高血压注:1kpa=7.5mmHg,以mmHg为单位的数值均按四舍五入修约。

高血压管理分类(L、M、H)不仅是血压值,还要综合地诊断过去的疾病,诊断结果,由企业医生决定。

(2)视力(裸眼视力、两眼达标)(3)听力(4)握力(单手测定,两手达标)(5)人体站立平衡性能注:此项目检查时闭眼单脚独立,另一只脚悬空在后一直线上。

3.对作业人员的体格检查要求:(1)检查项目的方法及检查期限如下:本单位员工:外包工、临时工:招工时依照本单位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并作好记录保存。

4.记录及保管。

(1)记录:各单位卫生科根据健康检查结果,把每个人的检查情况记录在下列表上。

员工健康检查表单位:工号:姓名:性别:年龄:工种:血型:(2)保管:a.员工健康检查表在各单位所属部门进行存档。

b.去外单位进行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带上员工健康检查表或该表的复印件,并向有关部门交验。

c.接受部门的负责人,根据员工健康检查表,确认作业人员的健康状态,决定该员工可否进行高处作业,在接受期限内保管好员工健康检查表,该员工回原单位时带回自己的部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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