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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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确保人身安全,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工具及厂内运输设备(以下简称安全设施)的管理和定期试验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安全设施的设计、制作的技术要求及其购置、使用、维护、管理。
二、管理内容和方法
1、施工现场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设施如:栏杆、沟、洞上盖的盖板、警告术语、应急工作灯、红绿指示灯、安全工器具等。这些都是用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设施,是确保施工人员在工作中不发生伤亡,监定设备的状况,判断设备的合格与不合格。为此对这此设施必须加强管理,作好超前的预防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2、施工现场永久性平台、楼梯、临时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均应设1.05米高的栏杆和18厘米高的档脚板,且坚固美观大方;
3、施工现场及期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均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4、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挪动或移作他用。由于施工人员乱动或挪作它用,所发生的后果概由人员所在的单位负责;
5、施工场所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工具的悬
挂高度不应低于2.5米,任何人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米时应设保护罩;
6、重要场所、危险场所、安全通道中装设了事故照明或应急灯的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缺;
7、电气绝缘工具应设专人管理,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绝缘绳每六个月由专业人员试验一次,并登记上台帐(包括领用日期、试验日期、试验人)。凡不合格的工具一律报废。预试后的电气绝缘工具应张贴试验合格证、试验日期、下次试验时间;
8、安全警示牌要有专人管理,购置的警示牌尺寸大小应符合业主的标准。场所悬挂的警告标志方位醒目、具体;
9 移动安全设施必须经安保部门同意并办理移动申请单后方可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