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浅议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浅议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发表时间:2012-05-28T08:15:25.093Z 来源:《时代报告(学术版)》2012年2月(下)供稿作者:胡小莲[导读] 教师进修权是教师职业需要,也是当今时代的要求,教师通过高水平的科研和教学工作来提高学术水平。
胡小莲(湖北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襄樊 441050)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2-0018-01摘要:通过对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的叙述,说明教师应如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合格的高校教师。
关键词:高校教师;权利;义务当前社会教育日渐发展,与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是当前形势的必然。
高校教师是当前教育的带头人与领头雁,他们是人类的灵魂的工程师,是知识的传播者,关注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发展程度与否是人类文明发展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人类的工程师由原来的臭老九,变为现代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驱者,充分显示了人类文明和进步,目前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方面的教育法规在当前社会发展中日益显得重要与尖锐。
作为高校教师应当充分认识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争当现代化社会发展的优秀教师,并意识到自己作为教育者应行使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一、高校教师的权利法律意义上的教育权利是指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并为法律所确认、设定和保护。
它包括学术自由权和要求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的权利,包括获取工资报酬的权利和受侵害时诉诸法律以确认和保护其权利。
(一)高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权。
教育教学权的表现形式应该是不拘一格、多种多样的。
从课内到课外,从校内到校外,只要是存在教育教学资源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教师行使教育教学权利的用武之地。
这种表现形式以德育渗透,率先垂范为先;以点拨学习,指导实践为本,以开展活动,总结收获为基,以交流合作,齐抓共管为高。
(二)高校教师的学术研究权。
如何履行高校老师的权利和义务
如何履行高校老师的权利和义务随着高校教育的逐渐普及和发展,高校老师作为教育工作者和社会精英,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也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如何履行高校老师的权利和义务,是高校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前提条件。
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和阐述。
一、履行高校老师的权利1、教学自由。
教学自由是高校老师的基本权利,也是高校教育本身的重要特点之一。
教学自由包括对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估标准的自主权,只有在这种自主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的情况下,高校老师才能真正发挥出自己的教育专业素养和学识水平。
因此,高校领导不能干预教学内容或要求老师以固定的方式进行教学,还需保障老师能够自主选择教材和教学方法,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和差异化教育的要求。
2、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是高校老师的基本权利,也是高校教育成果的推动力和创新源泉。
学术自由包括学术研究的自主权,学术成果的自主权和学术评价的自主权等,只有在这种自主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的情况下,高校老师才能在其专业领域进行研究和创新,开展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和学术活动。
因此,高校领导不得干预教学、科研和学术成果的方向和内容,还需保障老师能够自主选择学术研究的主题和方法,以满足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要求。
3、合法权益。
高校老师的合法权益包括了比较广泛的方面,如合同权益、休假权益、薪酬权益等方面。
在合同方面,高校老师应当享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教学科研资源,合同条款也应当合法明确,维护合同权益。
在休假权益方面,需要保障老师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不因过多的工作负担而影响身体健康。
在薪酬方面,需要提供公平、透明的薪酬制度,定期调整薪酬水平,不会因受到薪酬的影响而影响教学和科研质量。
4、职业发展。
高校老师需要不断保持教育理念的创新和更新,不断吸收新知识和新技术。
因此,在职业发展方面,高校需要提供丰富的培训机会和职业晋升通道,以便于老师能够不断获得新技能、新知识,为教学、科研等方面实现更好地提升。
浅谈普通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制度的建设
3、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教师权利与义务制度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检 查、评估和问责等途径,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4、建立申诉机制。设立教师申诉委员会,接受教师对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 题和争议进行申诉,并公正、合理地予以解决。
5、加强教育培训。开展针对教师权利与义务制度的相关教育培训,提高教 师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与义务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教师的权利 是他们履行义务的前提和基础,而履行义务又是他们享受权利的必要条件。只有 当教师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他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学生的成长和 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权利保障
普通高校教师的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利、经济权利和职业权利等。首先,人 身权利是教师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 律的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其次,经济权利是教师的基本生活保障, 包括工资、奖金、社会福利等。教师应按照国家规定享有合理的薪资待遇,并有 权参与社会福利的分配。
在履行义务方面,教师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尊 重学生的个性差异,不得歧视或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规范,秉持公正、诚信、负责的态度,不得从事任何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三是 要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学校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 出贡献。
制度建设
总结
普通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制度的建设是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只有充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加强教师的义务履行,才能有效调动教师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因此,我们必须高度 重视普通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 以确保教师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为推动高等教育事 业的长远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浅谈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浅谈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摘要:高校法制建设要重视高校教师这个群体,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现状不容乐观。
高校教师要准确把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有必要对权利与义务这些基本范畴的有关知识进行全面的了解、学习和研究。
同时,高校教师的某些应有权利应予以规范化,形成权利保障机制;高校教师的某些道德义务应予以法定化,形成监督制约机制。
关键词:高校教师权利义务一、权利的彰显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教师的具体权利是由《教师法》规定的。
高校教师权利的行业性非常明显,主要体现于教育教学、科研和高校管理中。
由于教师扮演的角色不同,发挥的作用殊异,高校教师权利形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所以我们更加要正确理解和行使高校教师的权利。
1.学术研究自由权。
学术研究权可以理解为学术自由。
追求学术自由的基本理由是为了公众利益,追求真理不仅因为它在意识上和政治上的价值,更是出于个人的道德责任感。
为了保障良好的教育制度,为了维护民主存在的发展,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都是必须的。
高校教师是学术自主和学术自治的主力军,高校教师自主权是强调教师有权从事自主性的研究,发表个人学术观点的权利。
其中又包含以下几种权利:(1)教育教学权。
高校教师享有的教育教学权,实际上是教育自由,也称之为教师专业自主权。
(2)学术观点自由发表权。
学术研究权可以理解为学术自由。
学术观点的表达是自由言论权的一种。
2.报酬待遇权。
高校教师取得报酬的形式分为工资、津贴、边少地区补贴和教师的其他待遇。
其他待遇包括住房、医疗保健、养老保险。
高校教师所获得的物质保障是其从事教学活动和科研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教师法》和《劳动法》都明确地做出了规定,经过十多年的努力,高校教师的生活水平已有很大的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也日益提升。
3.民主管理参与权。
随着社会的进步,大学规模有了空前的发展,大学“有组织的无政府状态”的特征更加明显。
高校教师有权也应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参与学校管理,高校教师参与高校的管理是高校民主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教师法》所提倡的。
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高校教师的权力和义务
一、高校教师的权力
1.教育教学权
作为教师要有责任心,把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当成自己的分内应做的事,认真负责地做好。
2.学术研究权
教师应该有学术自由,同时对自己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进行有目的,有系统的思考,敢于与善于创新,百折不挠地做有影响,有成效,对教育事业有贡献的成就。
3.学生管理权
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4.民主管理权
根据宪法的规定,在学校里,教师有参与管理的权利。
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主体,学校的任何工作都离不开教师的参与,教师既是教育者,又是管理者。
5.进修培训权
这是教师享有的继续教育的权利。
现代社会和科技的飞速发展,要求教师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作为教师,有权参加进修或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以提高思想政
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二、高校教师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4.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5.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浅论高校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
首 先 ,在教 学过程 中起 主导 作用 的教 师 ,权利 与义 务 相 互 依存 。 教师 享有 权 利 的 同时 ,需 要履 行应 尽 的 义务 ,
部 分教师 在指 导学 生 的学 习和 发 展时 ,评定 学生 的 品 行 和学 业 成绩 使 用激 烈 的 言论 或手 段 ,伤 害学 生 自尊 心 ,
孙 妍 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
摘 要 :近 年来 关于 学生状 告老 师剽 窃、侵 犯 隐私 权 等这 一 系列 案件 的出现 ,从 不 同的 角度 f 发 了人们 对 我 国高等 教育制度、教学管理 中一些问题的思考与探讨,反映了教师与学生权利义务上的冲突正在加深。探讨受教育权失衡的原 因,对于完善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上都有很重的意义,那么高校师生的权利和衣物之间存在冲突的原 因为何,又应当如 何解 决或缓 解矛 盾? 围绕此等 问题 ,本 文拟作 探讨 。 关键词 :权 利 ;义 务 ;冲 突
打击 了学生 的学 习积极 性 。甚 至有 的老 师根 据个 人好恶 对 学 生进行 差别 对待 ,不 尊重 学生人 格 ,达到人 身 攻击 的程 度 ,致使 学生 丧失求 学兴趣 。 笔者 在这 里提 出一 个切 身例子 ,以供参 考 。笔者在 学 习 《 中韩 翻译 概论 》一课 时 ,全班 在授 课教授 的作业布 置 下 ,每人 提交 诗翻译 赏析 心得 一篇 。 当任 课教 授 当堂看 完 所有 学生 交上 的论 文时 ,将其 中几 篇涉 及抄袭 的 论文挑 出 摔 到地上 ,破 口大骂 。顿 时全班 哗然 。 该教 授 的行为 ,是 出于学 术道 德 的考虑 ,诚然 指 责抄 袭 ,批评 学生 学习态 度不 端正 无可 厚非 。但采 取 的手段 和 言辞 都颇 为激 烈 ,以致此 后课 堂气 氛冷 淡 ,学 生对 教师产 生 了畏惧 心理 ,上 课心态 也转 为消 极冷 淡 。很 明显 ,该教 师违 背 了身为 教师 的义务 ,没 有做 到 爱护全体 学 生 ,尊 重
教师岗位责任和权益规定
教师岗位责任和权益规定教师是社会的脊梁,承担着培养未来一代的重要责任。
为了保障教师的职业权益和明确教师岗位的责任,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和政策。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教师岗位责任和权益规定。
一、教师的职责教师担负着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任务。
在教育方面,教师应该具备丰富的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科学地组织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
此外,教师还应该具备良好的师德,秉持为人师表的信念,以身作则,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二、教师的教育权益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享有一定的教育权益。
首先,教师应该享有公正的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
他们的薪资待遇应该与其所付出的努力和贡献相称,并且应该有升迁的机会和发展的渠道。
其次,教师应该享有合理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教师需要有一间安全、整洁、宽敞的办公室,以及必要的教学设备和资源。
最后,教师应该享有职业尊严和权威。
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应该得到尊重和支持,不受到外界的干扰和限制。
三、教师的权益保障为了保障教师的权益,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政策。
这些规定包括教师的工作时间、假期、工资待遇、职称晋升、评价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一些国家还设立了专门的教师权益保障机构,负责监督和保护教师的权益。
四、教师的终身学习教师作为学校的领导者和学生的榜样,应该不断追求自身的专业发展。
终身学习是教师的责任和权益之一。
教师应该持续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教育观念。
同时,教师还应该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
五、教师的社会责任作为社会的一员,教师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首先,教师应该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负责任。
他们应该倾心教育,关心学生,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其次,教师应该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教师应该积极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参与家庭教育,帮助家长正确引导子女的成长。
六、教师的权益保护保护教师的权益是保障教育事业稳步发展的关键。
浅谈如何履行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浅谈如何履行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浅谈如何履行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权力与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构成法律有机体的基本细胞。
权利和义务是法的历史起点,是对法律现象最简单的抽象和规定,是法律领域的一切矛盾,冲突和纠纷的中心问题。
高校教师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范围比较广泛,所以我们要准确把握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这就需要我们对与权力和义务相关的知识做比较全面的了解,才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履行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我们要弄明白,什么是权利和义务。
对于权利,古往今来,在中外法学论著中,有关权利的含义众说纷纭,主要有资格说,可能说,自由说,利益说,法力说,以及手段说。
为全面,正确地理解权利概念,主要是要把握权力的五个要素,即利益主张资格力量自由。
对于义务,主要有规范说,负担说和责任说三种。
对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我们要从四个方面进行理解,结构上的对立统一关系,范围上的等界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以及地位上的主次关系。
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相互依存以及相互贯通的;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互相包含,权利的范围就是义务的界限,义务的范围也就是权利的界限;权利和义务各有其独特的功能,权利直接体现法律的价值目标和不确定的指引,义务保障价值目标和权利的实现;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
把握好了这几点,我们就把握住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高校教师权利具体又有哪些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教师作为公民所具有的《宪法》中所规定的基本权利,二是《教育法》,《教师法》中所规定的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特定权利。
那么我们要如何理解和正确行使高校教师的权利呢?我们从以下几个权利来具体分析。
先看教育教学权,高校教师所享有的教育教学权,实际上是教育自由,是指教师在贯彻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对受教育者施以教育的自由。
教师作为学校生活的主要参与者,影响学校发展方向和日常生活的主要决定,在课堂上教师更是主导者,具有课程与教学的自主权,教师必须根据自己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对教育活动进行科学的构思与灵活的安排,这就需要我们付出创造性劳动。
论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论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高等教育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高校教师则是高等教育教学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在整个教育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论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方面1.学术自由权高校教师作为一名学者,有学术自由权,即拥有研究、发表学术论文、表达自己意见等的自由,不受校方或政府干涉。
这保证了教师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并解决问题,为社会和科学领域做出贡献。
2.教学自主权高校教师有权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和专业水平,设计教学内容和方法,并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教学材料。
这有助于教师更好地发挥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和优势,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获得更加丰富和具有实践性的教育。
3.合法权益高校教师也是一种职业,他们有着和其他工作者一样的合法权益,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保障待遇、福利待遇等。
为了保障学术自由和教学质量,高校教师的劳动权益必须得到合法的保障。
二、义务方面1.教学任务高校教师的首要义务是完成好教学任务,传授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学术、实践水平和综合素养。
同时,他们还要建立起与学生之间密切的关系,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引导。
2.科研工作高校教师作为学者,都要积极参加和推进科学研究,为推进学科发展和产业进步做出贡献。
大多数高校都要求教师在科研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并积极参加各种专业学术交流活动。
3.行为规范高校教师还必须遵守各种教育行业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教师行为准则”,维护教育行业的形象和文化。
他们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术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和教育事件,不得侵犯他人的利益,使高校教职工作得到更好的发展。
综上所述,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密不可分的。
只有保证了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才能高效的传授知识和技能,以及积极地推进科学研究工作。
因此,不管是从校方、政策方、还是教师们的角度,都必须加强教师职业发展、学科研究、相关支持制度和文化建设,以优质的教育服务和课程开展,更好的促进国家的科技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论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的特性
论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的特性一、引言高校教师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人才、传承文明、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使命。
然而,在高校教师的工作中,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本文将探讨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的特性,旨在寻求平衡双方关系,促进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和提升。
二、高校教师的权利1. 学术自由权学术自由权是高校教师最基本的权利之一。
他们有权进行学术研究和公开发表研究成果,还可以在教学过程中自由表达学术观点和批判性思维。
这种权利确保了高校教师在学术领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促进了知识的创新和发展。
2. 薪酬权高校教师的薪酬权是他们正当收入的保障。
高校教师通过教学和研究为高校做出了重要贡献,应当根据他们的工作量和质量得到相应的报酬。
适当的薪酬水平可以吸引并留住优秀的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研究水平。
3. 职称评定权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权决定了他们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地位和发展空间。
通过职称评定,教师可以获得更高的职务和更广阔的发展机会,进一步提升他们在学术界的声誉和影响力。
三、高校教师的义务1. 教育教学责任高校教师的首要义务是承担起教育教学的责任。
他们应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以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认真备课、教学,并对学生进行评价和指导。
高校教师的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素质提升,也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声誉和地位。
2. 科学研究工作高校教师应该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推动学科发展和知识创新。
他们应该关注学术前沿、进行原创性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
科学研究不仅能提升高校教师自身的学术水平,还可以为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技能。
3. 师德师风要求高校教师应担负起为人师表的责任,发扬师德师风。
他们应该严守教师职业道德,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榜样的作用。
同时,高校教师还应提倡独立思考、批判思维等学术理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四、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的特性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的特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相互依存性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的。
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_孔丹(1)
TECHNOLOGY WIND[摘要]高等学校强调以法律规范高校的管理,制约权力,保障权利;教育体制改革在依法治国理念的推动下,正沿着法制之路迈进。
[关键词]高校教师;权利;义务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孔丹但祖生(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武汉430074)高等学校强调以法律规范高校的管理,制约权力,保障权利;教育体制改革在依法治国理念的推动下,正沿着法制之路迈进。
但是,在这种自上而下的改革中,由于教育决策者们分析角度的不同以及立场的偏差,往往会忽略部分特殊群体的利益,高校教师就是其中之一。
本文通过对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的解读,以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为切入点,探讨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理解和行使高校教师的权利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权利,指的是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并为法律所确认、设定和保护。
高校教师的权利主要包括:教育自由权、学术自由权、学生管理权、物质报酬保障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
1)教育自由权。
高校教师享有教育自由权。
所谓教育自由是指教师在遵循国家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育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对受教育者实施以教育的自由。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半球的美国、联邦德国,以及亚洲的日本等均逐步接受有关教师教育自由的主张,包括学术自由,以及教材选择、教学方法选择、考试评定等,并通过教育法等予以保障。
我国宪法条文中,没有教育自由权的规定,但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享有教育教学权,这实际上就是赋予教师教育自由的权利。
对大学教师来说,教育自由是赋予教师自主安排教学活动,让其拥有自由的空间,并在教学教材的选择、编排以及课堂教学的安排和考察上,充分发挥大学教师的自主性从而排除外来的干扰。
2)学术自由权。
学术自由权就是学术研究自由,简单讲就是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观念来源于欧洲中世纪希腊哲学家的自由思想。
现代所倡导的学术自由则多受人文主义启蒙运动影响,尤其是德国教育家洪堡的学术自由理念。
新进高校教师的履行权利和义务
新进高校教师的履行权利和义务
作为新进高校教师,我们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
作者。
下面将从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履行权利
1.教学权利
教学权利是新进高校教师的第一要务,我们应该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教学任务,
保证教学质量。
同时,我们也应该要求得到一定的自由,比如选择教材、制定教学计划等
方面。
2. 学术研究权利
高校教师是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的产物,新进高校教师应该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发表高
水平的学术论文,并得到学校的支持和关注。
3. 组织权利
新进高校教师还有一项很重要的权利就是组织学术活动,如研讨会、讲座等。
这些活
动可以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互动,共同进步。
二、履行义务
教学是新进高校教师的首要任务,我们应该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组织答辩等,确保教学效果。
同时,我们还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回答问题,指导学生学习,激
发学生学习热情。
新进高校教师除了在教学上要有所作为,还要积极参与科研,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开
展研究,推动学科发展。
3. 服务高校义务
作为高校教师,我们还应该履行服务高校的义务。
如加强与学生、同事之间的沟通,
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总之,新进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紧密相连,我们只有在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的同时,才能争取得到属于自己的权利,更好地发挥教育工作者的作用。
论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论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的新教师岗前培训时间已经过半了,在这次的培训当中,我常常被老师们的敬业精神和教学智慧所深深感动,能有这样敬业的教师向我们新老师进行一些课程技能的培训,不能不说是一种幸福。
这些教师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师德传统,很好的做到了“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务实创新”的要求。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老师都可以严格的要求自己,随着资历的提升,平时听到的赞扬声、恭维声比较多了,有个别老师慢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而做出一些有违师德规范的事,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这种现象使得我们不得不开始重要高校教师行为规范。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社会关系都将受到法律法规的调整,关于针对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方面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教师法》,里面全面的介绍了作为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教师的权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教师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权利;二是作为教师所享有的权利,这部分权利与教师的职业特点相联系,是教师职业特定的权利。
这两部分权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教师作为公民享有的权利,有一部分体现在教师的职业中,然而,也有一部分是教师职业所独具的,与其它公民的权利不同。
结合教师的职业特点,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照《教师法》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表现为教师可以自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在必要的时候可请求国家以强制力保障其权利的实现。
《教师法》第7条对我国教师的权利作出了规定。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教学权。
2.学术研究权。
3.指导评价权。
4.获取报酬权。
5.民主管理权。
6.进修、培训权。
二教师的义务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照《教师法》的规定所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教师法》第8条对教师的义务作出了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
2.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
3.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
论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除了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规定具体实施的细则和可量化的标准[1]。
再加上每个学校所处的地域不同,领导层对教育的投入和重视程度不同;教师在编与否,教师权利的落实保障程度也不同。
比如不同的地方的教师,付出同样的心力,其所得到的回报可能相距甚远。
但是我们国家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与他们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高校教师权利义务的有效落实对他们的教学主动性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我国高校教师权利落实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十分重视教育的发展,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我国部分高校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这两个方面并没有完全做到平衡,存在着过于关注教师应尽的义务从而轻视了教师的权利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单单是某个高校独有的,而是在一部分高校中都存在的,造成我国一些高校中存在教师教学工作难以向前发展的现象,甚至教师力求从教学向管理转型。
我国部分高校教师权利落实存在以下问题:第一,部分教师的待遇无法真正落实,削弱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地方存在拖欠教师工资的情况,一些教师由于不在编制内,而无法享有法律规定的福利待遇。
再加上教师的工资与课时相联系,为了获得基本的生存保障,教师只有多上课,在巨大的课时压力下,没有时间在课程上下功夫创新,也很少有精力对每个学生因材施教,甚至无法仔细批改学生的作业。
同时,由于工作压力大,教师无法保持充沛的精力,以致无法做到对学生耐心指导和关爱,工作积极性不高,也不能愉悦地工作。
另外,法律规定教师享有带薪休假权。
教师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教师一旦上岗必定得全身心投入课堂实践,精神总是处于紧崩状态,加上寒暑假期间通常被各种备课、培训、会议充满,无法真正享受休假带来的精神放松,由此而导致的是教师长期处于压抑的环境中得不到释放,无法提高教学的主观能动性。
简析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方法-2019年精选文档
简析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方法
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学生管理过重,教师管理过轻的现象普遍存在。
其中《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中明确地规定了教师
的权利与义务,但是都是制度上的硬性规定,实则具体的细节都是由学校制定的,但是由于各地区经济,政治上的差异,以及各
地区对文化教育的重视程度,使得各地区教师权力的落实差别也很大。
教师工资的差异,休息时间的差异,住房条件的差异等一
系列问题无法很好的解决。
但是这也是教育改革路上的必经难
题。
如何使教师的权利得到更好地保障,这是如何使教师更好承担自己教书育人责任最关键的一点。
当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刻把握《意见》本质内涵,展望新时代教师队伍
建设的新方向、新战略、新思路和新路径,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做精做强教师教育,为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和推动社会主义大学全面改革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一、我国高校教师权利落实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的高校中,对老师权利和义务的落实存在重义务轻视权利的现象十分普遍。
除此之外,存在的问题还有重视年轻老师的管理而忽视中老年老师的管理,过于看重形式从而轻视本质,
在放宽的管理人员的管理同时严格要求普通老师等。
教育教学
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进修。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作为教育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明确规定,对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教师的权利1. 教育教学自主权教师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应当享有教育教学自主权。
这体现在教师具有自行设计教学方案、采用多样化教学方法、选择教材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权利。
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教学目标,自主决定教学方法和内容,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环境。
2. 评价反馈权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并给予反馈。
教师应当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努力程度进行评价。
同时,教师还应当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帮助学生发现问题、改进学习方法,为学生的进步提供指导。
3. 个人尊严和隐私权教师作为专业人士,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
教师有权享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不受歧视和侮辱。
此外,教师还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被他人非法侵入和窥视。
4. 继续学习和专业发展权教师应当具备持续学习和专业发展的能力和意愿。
教师有权参加研讨会、培训班等学习机会,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同时,教师也有权参与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学生发展做出贡献。
二、教师的义务1. 坚守教育教学岗位作为一名教师,首要的责任是坚守教育教学岗位,完成教学任务。
教师应当恪尽职守,敬业爱岗,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2. 关爱学生,尊重个体差异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同时,教师还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理解和包容学生的不同特点,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和个性化的教育。
3. 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师应当严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教育教学纪律和职业规范。
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安全和利益,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校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保障。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论我国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以义务
论我国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
主要体现在:(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
(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
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和义务 1.法律地位《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地位(1).法律地位高校学生是宪法的权利主体。
论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论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作者:陈辉来源:《教育界·上旬》2015年第06期【摘要】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教师,要对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有一个清晰透明的认识,并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深刻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传道授业、培养人才,为自己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关键词】高校教师权利义务一、前言近年来,发生在高校的一桩桩一件件恶性案件,折射出高等学校管理的乱象,值得社会、学校、教师等多方深思。
不少媒体和评论人将矛头直指我国的教育体制。
人们不断地质问:学校为何没有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学校如何杜绝学生暴力事件的再次发生?老师为何没管住自己?教育部门为何没做好监管?……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是莘莘学子健康成长的第一阵地。
可是现实却又如此残酷,使人的心情难以轻松。
以上种种,都与我们教育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可以说,现行的社会环境下,我们教师更要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不能“被”教育。
权利与义务是任何法律法规常见的核心内容,是构成法律有机体的基本细胞。
高校教师应该如何正确理解及履行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呢?二、关于高校教师的基本权利教师的权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教师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权利;二是作为教师所享有的权利,这部分权利与教师的职业特点相联系,是教师职业特定的权利。
结合教师的职业特点,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照《教师法》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表现为教师可以自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在必要的时候可请求国家以强制力保障其权利的实现。
《教师法》第七条对我国教师的权利做出了规定,具体表现在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指导评价权、获取报酬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几个方面。
这些权利都应当通过高校的规章制度来进行落实,但实际情况却是,规章制度重义务规定而轻权利保护。
我们学校现有的问题有:学校没有创造足够的学生操作和培训设施、平台,让教师无法高效地完成教学改革和实验;学校很少提供足够的时间和经费保证教师参与学术团体和进行学术交流,没有扩大汽院在襄阳乃至湖北和全国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学校很少组织学院同类学科知识竞赛,教师“比、学、赶、帮、超”气氛不浓,不利于提高整体教育水平;学校没有积极处理教师、学生在实际生活学习当中的问题,我们的汽院贴吧就是真实的写照,学校高层领导与教师互动沟通不足……虽然问题很多,但我坚信在汽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这些问题将迎刃而解!三、关于高校教师的基本义务同教师的权利一样,教师的义务也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教师作为公民应承担的《宪法》所规定的基本义务;二是作为教师所承担的义务。
论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论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吴勇【内容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教育在科技进步以及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高校教师作为当前教育的带头人和领头雁,更应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深刻了解自身的职责、权利以及义务,以身作则,不断提高自身的休养,从而更好的教书育人,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优秀接班人。
【关键词】高校教师;权利;义务【作者单位】吴勇,重庆电讯职业学院邓小平同志1977年在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科教兴国战略”,明确指出,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指导下,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
由此可见教育对于现代社会的重要意义,所以对于教育管理的规范化,以及法制化更加有待提高。
而相较法律范畴之内,权利与义务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构成法律有机体的基本细胞,更是法律领域的一切矛盾、冲突和纠纷的中心问题。
所以,高校教师在工作中应该更准确地把握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
一、关于高校教师权利的基本含义及内容(一)教师权利的含义。
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权利,是指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并为法律所确认、设定和保护。
它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教师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亦称积极行为的权利。
如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也称为学术自由权。
二是教师要求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的权利,如按时获取工资报酬的权利。
三是当教师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诉诸法律,要求确认和保护其权利。
如教师申诉制度就是由《教师法》确立的一项保障教师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权利的法律救济手段。
(二)教师权利的具体内容。
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教师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宪法》中规定的基本权利,如平等权、政治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监督权等。
二是《教育法》、《教育法》中规定的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特定权利。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享有由《教育法》等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是由国家对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可以为或不为的许可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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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闵浩(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参加进修是教师职业的需要,同时也是当今时代的要求,教师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积累丰富的知识经验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本文通过对现行教育法律法规的综合分析,归纳总结了高校教师对学生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落实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高校教师;权利;义务;教育教学
当今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与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是分不开的。
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是学生成长路上的引导者,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发展程度和人类文明的进步是密切相关的。
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在教育法律法规中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应当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提高个人的价值,更好的服务学校,服务社会。
一、教师的权利
法律上,教育权利是指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并为法律所确认、设定和保护。
它包括学术自由权和要求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的权利,包括获取工资报酬的权利和受侵害时诉诸法律以确认和保护其权利。
(一)教育教学权。
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
教师可以依据其所在学校的培养目标组织课堂教学;按照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自主改革,实验和完善。
(二)学术研究权。
教师有从事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术论文或者著书立说,依法成立或参加学术团体、开展学术争鸣等权利。
(三)指导评价权。
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指导评价权,这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
教师有权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教师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和恰如其分的评价;教师有权运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促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的发展。
(四)获取报酬权。
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及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退休等各种福利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等权利。
(五)民主管理权。
教师有权向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它主要包
括教师享有对学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批评权和建议权;教师有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组织形式及其他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讨论学校发展与改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教师有权引导学生,培养学生的民主与法制意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教师有权参与教育的民主管理。
(六)进修、培训权。
教师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
这是教师享有的接受继续教育,不断获得充实和发展的基本权利。
它主要包括教师有权参与进修和接受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调整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保证教师进修培训权的顺畅行使;教师有权参加达到法定学历标准和达到高一级学历的进修或以拓宽知识为主的继续教育培训等。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作出规划,采取各种方式,开辟多种渠道,为教师参加进修和培训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切实保障教师权利的实现。
二、教师的义务
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照《教师法》的规定所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教师法》第8条对教师的义务作出了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
教师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宪法和法律是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
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更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传授正能量的知识给学生,这是每个教育应尽的义务。
(二)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
教学工作是教师的本职工作。
所以,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履行聘任合同中约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
教师的本职工作是教书育人,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教师应自觉地结合自己教育教学的业务特点,将德育工作落实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中。
(四)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义务。
教师在教学和生活中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所有的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对于有缺点、不听话的学生,更要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
要树立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法制观念,不歧视学生,更不允许侮辱、体罚学生。
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只能以理服人,不能压服。
(五)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义务。
教师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引导学生心理健康积极向上发展,对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现象进行批评和抵制,这既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教师义不容辞的义务。
(六)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义务。
教师应不断提高自己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育教学工作是一项
专业性十分强的工作,担负着育人育才的使命。
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知识信息量越来越大,所以作为一名教师,要想胜任工作,跟上时代的发展步伐,就需要不断学习,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提高业务水平。
面对高校扩张带来的一系列的新问题,高校应该在规章制度上建立一套完善的系统,来保障教师的权利落实,从而教师更好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改革教师考核制度,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
把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与岗位职责挂钩,师德状况纳入到教师的工作考核、职务聘任和奖惩当中。
第二、创造合理的政策制度环境,把教师从“重科研,轻教学”的理念中解放出来。
对高校的评价应该从高校的职能出发,充分考虑高校间的差异和特色,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一概以科研成果而论;增加教学收益机会,加大对教学的投入,实现教学和科研的符合“按劳分配”原则。
第三、切实保障教师的利益。
教师作为成年人,不仅要面对工作而且还要面对生活,所以,住房、收入、社会保障这些关系到高校教师切身利益的保障应在规章制度里得到重视。
作为教师,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因此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
要使学生学好知识,教师首先必须学好知识。
明清之际教育家黄宗益早就指出:“道之未间,业之未精,有惑而不解,则非师也。
”陶行知则更明确地说:“要出学生学好,必须先生学好,唯有学而不厌的先生才能教出学而不厌的学生”。
通过对《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的学习,使我对教育政策与法规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我将以《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作为我职业道路上的指导方针,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提升个人业务水平,努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参考文献:
[1]齐元军.教师权利义务解读.淄博师专学报,2008
[2]戴中祥,郑全新.高等教育法规概论[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