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word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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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篇1示范文本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委托方(甲方):[甲方名称]顾问方(乙方):[乙方名称]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是指在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预测、分析、管理、审核及评价等相关的专业服务。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双方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工作内容与范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估算、预算、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并负责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和专业的造价管理建议。

具体工作内容和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服务内容与要求》。

三、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合同金额汉字大写](人民币小写:[合同金额数字小写])。

具体支付方式详见附件二《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

2.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费用给乙方,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保留追索相关费用的权利。

四、履行期限与进度安排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体服务期限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进度要求,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咨询服务工作。

具体进度安排详见附件三《履行期限与进度安排》。

五、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本合同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六、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甲方应按时支付咨询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等。

具体权利义务详见本合同条款。

……(此处为部分内容展示,实际合同内容应更加详尽)……(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有权获得约定的咨询费用;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咨询服务工作;乙方应对提供的咨询服务负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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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 GF word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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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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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5篇第1篇示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鉴于甲方拟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为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造价的合理性,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拟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名称为(项目名称),需要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咨询服务,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客观性,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服务内容1. 乙方向甲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预算、工程造价评估、工程造价分析等相关咨询服务。

2. 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规范,对工程造价进行客观、公正、合理的评估。

第三条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服务期限以双方书面协议为准。

如需延长服务期限,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四条服务报酬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报酬为人民币(大写)。

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提前支付/分期支付/完工支付等),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第五条协作方式1. 双方均应积极配合,提供对方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确保服务的顺利进行。

2. 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六条保密约定1. 双方均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数据等信息进行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因合同履行需要而披露给对方的信息,双方亦不得用于其他目的,除非获得对方书面同意。

3. 本条款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然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1. 若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各自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终止1. 本合同在服务期限届满后即告终止。

2. 双方经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终止协议也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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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篇1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的造价进行咨询评估工作,为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及工作内容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合理、科学、高效。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造价审核、成本控制分析等工作。

二、双方基本信息及人员安排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相关信息)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相关信息)双方应指定具体的项目负责人,并确保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经验。

三、服务期限及进度安排本合同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结束日期)止。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和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咨询任务。

四、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咨询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等)。

3. 支付时间:按照项目进度和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五、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归属1. 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咨询成果的署名权。

六、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1. 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方式进行验收,如有问题应及时提出。

七、风险承担及违约责任1.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风险。

2.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业主):(具体填写甲方名称和详细地址)
第一条合同内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4如需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材料和信息。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进行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服务费用总额为(具体填写服务费用的金额)。

4.2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具体填写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阶段支付等)。

4.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进行相应的催款措施,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合同解除或终止
6.1合同解除条件
(具体填写合同解除条件,如一方未履行义务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等)
6.2合同解除程序
一方请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提前(具体填写具
体天数)通知对方。

6.3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合同终止。

第七条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
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添加其他相关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业主):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5篇篇1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指定的建设工程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造价鉴定等。

二、服务范围与内容1. 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2. 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投标报价审核;3. 工程造价鉴定及其他相关造价咨询服务。

三、合同期限与进度安排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咨询任务。

具体进度安排如下:1. 预算审核服务: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完成;2. 结算审核服务: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______日内完成;3. 其他服务:按照双方另行约定的时间完成。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咨询费用计算方式:按照项目大小和复杂程度,以计时或固定总价方式计算,具体金额和计算方式详见附件《工程造价咨询费用计算表》。

2. 支付方式:(1)项目预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总费用的______%;(2)进度款:按阶段服务完成情况支付;(3)尾款:项目完成后______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技术资料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年。

六、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文件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享有在相关成果上署名权。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相关成果用于其他用途或泄露给第三方。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咨询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 若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失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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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5—0212合同编号: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 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 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 ”。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5篇篇1合同编号: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咨询方(乙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委托范围:咨询内容:服务阶段:服务期限:合同总价:支付方式: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2.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的咨询费用,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甲方应监督乙方的咨询工作质量,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咨询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和补充,确保咨询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与乙方协商变更委托范围和服务内容,但需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咨询工作,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和服务。

2. 乙方应保证咨询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咨询工作质量。

4.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咨询费用,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隐私,不得擅自泄露或使用甲方的相关信息。

6. 乙方应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委托任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服务期限,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商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咨询费用,应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2. 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甲方如擅自变更委托范围和服务内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1. 乙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提供咨询意见和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 乙方如咨询报告存在重大失误或虚假,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第1篇示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名称)地址:(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委托方联系人)鉴于甲方拟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为了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将根据甲方委托,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详细测算、分析和评估,提供相应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1.2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为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招投标文件的编制、施工合同的审查等。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用。

第三条保密条款3.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2 双方对相关技术资料、商业机密等信息的保密责任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直至其不再属于保密信息为止。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或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滞纳金或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内容或提供错误的咨询意见,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甲方要求下重新进行核算或提供正确的意见。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条其他事项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商确定的服务期限。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签字:日期:日期:以上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仅供参考。

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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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篇1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指定的建设工程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造价鉴定及其他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业务。

二、服务范围与内容1. 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服务。

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结算、决算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工程造价合理。

2. 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

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编制工程量清单。

3.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针对工程造价纠纷提供鉴定意见。

4. 其他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分析、成本控制等。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完成所有约定的咨询任务并结算费用后终止。

四、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价为:______人民币。

具体金额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及咨询内容等因素确定。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______%作为预付款;(2)乙方完成初步成果并提交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3)项目咨询任务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与义务:(1)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文件及现场办公条件;(2)对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3)按时支付咨询费用。

2. 乙方责任与义务:(2)确保提交的咨询成果真实、准确、完整;(3)对咨询成果的质量负责,并承担因咨询成果错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妥善保管涉及对方的商业机密及合同内容,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word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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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3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3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3篇篇1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鉴于甲方需要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咨询,乙方具备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1. 工程造价评估:对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造价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等工程的造价评估。

2. 预算编制与审核:协助甲方编制工程预算,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3. 工程结算与决算:协助甲方进行工程结算与决算工作,确保工程款项的准确核算。

4. 工程造价咨询:提供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如招标文件审查、工程变更造价评估等。

三、合同期限及进度安排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咨询工作完成日终止。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合理安排咨询进度,按时完成咨询任务。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咨询工作无法按时完成,双方可协商适当延长咨询期限。

四、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2.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咨询费用:(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咨询费用的30%作为预付款;(2)咨询工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咨询费用。

3. 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提供正规的发票。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 甲方应提供乙方进行咨询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

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咨询任务,确保咨询质量。

4. 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及资料保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3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3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3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单位)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服务团队鉴于甲方需要对某建设工程的造价进行咨询评估,特委托乙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咨询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和咨询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就建设工程的造价进行咨询评估,确保工程投资合理性。

2. 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工程造价分析和评估等。

第二条合同期限及进度安排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完成所有咨询任务并出具最终咨询报告为止。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和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咨询进度,按时提交咨询成果。

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咨询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30%款项,完成中期工作并提交初步成果后支付50%,提交最终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剩余款项。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 提供工程相关图纸、资料及数据。

2. 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及时支付咨询费用。

4. 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进行审查确认。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 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估,完成咨询任务并提交咨询报告。

3. 对甲方提出的疑问和问题进行解答。

4. 对咨询过程中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责任。

第五条质量标准和要求1. 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2. 咨询成果应准确、完整、清晰,并附有必要的说明和建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结束---篇2示范文本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委托方(甲方):[甲方名称]顾问方(乙方):[乙方名称]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是指在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预测、分析、管理、审核及评价等相关的专业服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环境工程、农林牧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矿业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合同所称造价咨询,是指由咨询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的造价进行评估、咨询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书面形式订立本合同。

第六条委托人应当向咨询人提供建设工程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设计方案、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

第七条咨询人应当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对建设工程的造价进行评估,并向委托人提供相关咨询意见。

第八条咨询人应当根据委托人的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的造价咨询报告,并提交给委托人。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对咨询人编制的造价咨询报告进行审查,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条咨询人应当根据委托人的修改意见,对造价咨询报告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给委托人。

第十一条委托人对修改后的造价咨询报告进行审查,如无异议,应当签署确认意见,并支付咨询费用。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共同签字盖章,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三条咨询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咨询义务,并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咨询费用。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当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并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并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咨询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咨询报告,并接受委托人的审查。

第十八条委托人对咨询报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word整理版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word整理版

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GF20150212)word版002

(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GF20150212)word版002

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拟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例,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订正,拟订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以下:一、《示范文本》的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商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益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例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行及有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义务作出的原则性商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例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别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商定的细化、完美、增补、改正或另行商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能够依据不一样建设工程的特色及发承包计价的详细状况,经过两方的谈判、磋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改正增补。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能够经过对专用条件的改正,知足详细工程的特别要求,防止直接改正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美、增补、改正或另行商定;如无细化、完美、增补、改正或另行商定,则填写“无”或划“ / ”。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合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两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合用于各种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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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资料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 (1)一、工程概况 (1)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三、服务期限 (1)四、质量标准 (1)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2)七、词语定义 (2)八、合同订立 (2)九、合同生效 (2)十、合同份数 (2)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3)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3)1.1词语定义 (3)1.2语言 (4)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1.4适用法律 (5)2.委托人的义务 (5)2.1 提供资料 (5)2.2 提供工作条件 (5)2.3 合理工作时限 (5)2.4 委托人代表 (5)2.5答复 (6)2.6支付 (6)3.咨询人的义务 (6)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6)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7)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7)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8)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8)5.支付 (8)5.1 支付货币 (8)5.2 支付申请 (8)5.3 支付酬金 (9)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9)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9)6.1 合同变更 (9)6.2 合同解除 (9)6.3 合同终止 (10)7.争议解决 (10)7.1 协商 (10)7.2 调解 (10)7.3 仲裁或诉讼 (10)8.其他 (11)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11)8.2 奖励 (11)8.3保密 (11)8.4联络 (11)8.5 知识产权 (11)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3)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3)1.2 语言 (13)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3)1.4 适用法律 (13)2.委托人的义务 (13)2.1 提供资料 (13)2.2 提供工作条件 (13)2.4 委托人代表 (13)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13)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14)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14)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14)4.违约责任 (14)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14)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14)5.支付 (14)5.1 支付货币 (14)5.2 支付申请 (15)5.3 支付酬金 (15)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5)6.1 合同变更 (15)6.2 合同解除 (15)7.争议解决 (15)7.2 调解 (15)7.3 仲裁或诉讼 (15)8.其他 (15)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16)8.2 奖励 (16)8.3 保密 (16)8.4 联络 (16)8.5 知识产权 (16)9.补充条款 (16)附录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17)附录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19)附录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19)附录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20)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投资金额:。

5.资金来源:。

6.建设工期或周期:。

7.其他:。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 A。

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酬金:(大写)(¥ )。

2.计取方式:。

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

2.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叁份,咨询人执叁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住所:住所: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

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

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

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

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

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

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

1.2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2.委托人的义务2.1 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 C 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

2.2 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2.2.1 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

2.2.2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3 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2.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

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

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日书面通知咨询人。

2.5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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