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
附件1: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 1 -附件: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内容一、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编制。
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按设计概算编审规程的要求编制设计概算,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若需要调整概算时,可协助委托单位调查分析导致调整的原因,编制调整概算,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二、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核。
对委托方提供的设计概算文件,按设计概算编审规程的要求进行审核,若委托方需要,还可就投资控制向委托方提供咨询,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三、清单计价。
编制: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审核:对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控制价编制: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控制价(标底价),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控制价审核:对委托方提供的控制价(标底价),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结算审核:在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四、定额计价。
预算、标底编制: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现行消耗量定额和费用定额编制工程预算、标底,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预算、标底审核:对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预算、标底,按现行消耗量定额和费用定额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结算审核:在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五、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工程造价控制办法,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支付并提供付款建议,审核工程变更费用,审核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进行成本分析与造价控制目标的动态调整,提供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方面的价格信息咨询,审核已完工程的结算,提供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方面的其他技术咨询服务。
针对上述各项服务内容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1]23号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1]23号2011年4月15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建委(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
此次调整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
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收费额按差额定律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2012]149号)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住建委: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
附件所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程咨询造价企业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标准或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乱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不按规定申请或者伪造、涂改、转借《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等情形之一,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鄂价工服规湖北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鄂价工服规湖北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号: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发布日期:2012-09-06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住建委: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
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收费额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营业场所的显着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鄂价工服规2012-149
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住建委: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 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企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 1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
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收费额按差额定律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报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标准或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乱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不按规定申请或者伪造、涂改、转借《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等情形之一,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整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2012]149号).doc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住建委: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
附件所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程咨询造价企业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标准或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乱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不按规定申请或者伪造、涂改、转借《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等情形之一,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住建委: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
附件所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程咨询造价企业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标准或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乱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不按规定申请或者伪造、涂改、转借《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等情形之一,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湖北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湖北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湖北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是指在湖北省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时所应遵循的收费规定。
根据《湖北省建筑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湖北省建设行业协会发布了《湖北省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并对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收费项目。
1. 建筑工程概算编制收费。
建筑工程概算编制收费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进行收费,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 工程预算编制收费。
工程预算编制收费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进行收费,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 招标控制价编制收费。
招标控制价编制收费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进行收费,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4. 工程结算编制收费。
工程结算编制收费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进行收费,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5.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根据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工程造价的大小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收费标准执行。
1. 收费标准执行范围。
《湖北省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适用于湖北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作为合同的重要依据。
2. 收费标准执行原则。
收费标准执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咨询服务的质量和客户的利益。
三、收费标准调整。
1. 收费标准调整依据。
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以及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为依据进行调整。
2. 收费标准调整程序。
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经过建设行业协会的审议和批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各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收费标准监督。
1. 监督机制。
建设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收费标准的监督机制,对咨询服务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
2. 监督责任。
建设行业协会应当对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起监督责任,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鄂价工服规2012-149
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住建委: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 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企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 1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
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收费额按差额定律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报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标准或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乱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不按规定申请或者伪造、涂改、转借《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等情形之一,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1)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一、总则(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造价及经济纠纷调解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除工程造价鉴定以外,本收费标准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
(三)单项工程是指一个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当对单项工程的理解有歧义时,以出具一次咨询报告为一个单项工程。
本收费标准以单项工程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本收费标准中不含的工程类别可参照执行。
(四)甲供工程材料、设备列入计费基数。
(五)单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六)本收费标准为合理工期和正常工作日条件下的服务收费标准,若委托人要求赶工或占用国家法定休息时间,应增加20%~30%的咨询服务收费。
(七)除鉴定以外,为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工作顺利实施,在签订咨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应预付不低于30%的咨询费。
(八)住建管理部门将对咨询单位收费情况进行监管,考核收费过低的项目成本及执业质量,考核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湖北省内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等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交通、电力、能源、化工、水利等工程类型有收费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可参考本标准。
三、对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的说明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成果文件的要求等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823-202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表3.1决策阶段工作内容表3.3发承包阶段工作内容表3.5竣工及运维阶段工作内容表3.6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工作内容3.7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服务工作内容表表3.8工时服务工作内容四、咨询计费标准4.1决策阶段计费标准表4.1-1决策阶段计费标准单位:万元序号服务项目计费基数收费费率(‰)200以内(含200)200-500(含500)500-2000(含2000)2000-5000(含5000)5000-10000(含10000)10000-30000(含30000)30000以上1投资估算编制估算价1.11.00.80.70.60.50.42投资估算审核送审估算价0.90.80.70.60.50.40.34.2设计阶段计费标准表4.2-1设计阶段计费标准单位:万元注:设计方案经济分析服务费考虑了三套以内的设计方案分析、对比,每增加一套增加收费20%。
湖北省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依据】1、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2、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字〔2001〕107号).
【定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和估算投资额咨询评估项目收费标准。
表三单位:元
咨询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
高级专家
1000~1200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1000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600~800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序调整系数.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项目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1、行业调整系数(以表一所列收费标准为1)
表二
行业
调整系数
【适用范围】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计算方法】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表一单位:万元
项目
≤1000
万元
1000~
3000万元
3000万元
~1亿元
1亿元
~5亿元
5亿元~
10亿元
10亿元
~50亿元
50亿元
以上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1。5~2
2~6
6~14
14~37
37~55
55~100
湖北工程咨询费计算表 2012-149号文
0.50 0.40 1.20 0.80 0.80
0.50 0.50
6.00
0.20 0.20 0.50 0.50 0.30
0.20 0.20
4.00
折后合计
费用计算
项目造价:
70000.00万
500万以内 500-3000万 3000-6000万 6000-10000万 (含500万) (含3000万) (含6000万) (含10000万)
序号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
划分标准(费率‰)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500万以内 (含500万)
500-3000万 (含3000万)
3000-6000万 (含6000万)
6000-10000万 (含10000万)
10000万以上
1
工程项目设计概算
概算价
2
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核
0
2.5
10
4.5
2
12
2.5
10
4.5
2
12
0
0.75
3
3
3.2
240
249.95
210
210
840
557.55
65%
362.4075
5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
6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项目总投资额
7
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
申请鉴定标的
注册造价师
8
计时收费
造价员
2.00 1.00 4.50 3.50 5.00
5.00 5.00
12.00
湖北省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住建委: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
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收费额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程咨询造价企业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标准或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乱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不按规定申请或者伪造、涂改、转借《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等情形之一,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2012]149号)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住建委: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
附件所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程咨询造价企业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标准或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乱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不按规定申请或者伪造、涂改、转借《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等情形之一,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2012]149号)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住建委: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
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收费额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程咨询造价企业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标准或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乱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不按规定申请或者伪造、涂改、转借《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等情形之一,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鄂价工服规2012-149
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住建委: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 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企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 1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
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收费额按差额定律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报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标准或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乱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不按规定申请或者伪造、涂改、转借《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等情形之一,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
序 号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划分标准(费率‰)
500万元以内 500-3000万元 3000-6000 万元 6000-10000 万元 10000万元
(含500万元) (含3000万元) (含6000万元) (含10000万元)
以上
说明
0.5
0.2 算审核” “工程预算、结算,标底审
核”项目的计费方式为(1)+(2)。
0.5
0.2 3、按基本收费标准计费不足3000元
的,按3000元计费。
5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
12
9
7.5
6
4
6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项目投资总额
3
7
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
申请鉴定标的
12
注册造价工程师
8
计时收费
程结算审核 (2)追加收费 审减(增)额
8%
定
工程预算、标底编制
工程造价
5
4
1.5
额
4 计 工程预算、 (1)基本收费 送审工程造价
5
4
1.5
价 结算、 标
底审核
(2)追加收费 审减(增)额
8%
1.2
0.5
0.8
0.5
0.8
0.3
1、本表收费以单项工程为基数,实行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表中“控制价 (标底价)、工程结
1
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编制
概算价
2
1.7
1.3
0.5
0.2
2
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核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
5
底价)、工
程结算审核 ⑵追加收费 审减(增)额
中“控制价
4
1.5
0.8
0.3
(标底价)
8%
、工程结算 审核”“工
工程预算、标底编制
工程造价
5
4
1.5
0.5
0.2
程预算、结 算、标底审
4 定额计价 工程预算、 ⑴基本收费 送审工程造价
5
结算、标底
审核
⑵追加收费 审减(增)额
4
1.5
0.5
0.2
核”项目的 计费方式为
1.3
0.5
0.2
2 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核
概算价
1
0.8
0.6
0.4
0.2
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概算价
4.5
3.5
2.5
1.2
0.5
1、本表收
控制价(标底价)编制(不 控制价
3 清单计价 含工程量清单编制)
(标底价)
3.5
2.3
1.2
0.8
费实行差额
0.5
定率累进计
费。2、表
控制价(标 ⑴基本收费 送审工程造价
8%
⑴+⑵。3、
按基本收费
5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
12
9
7.5
6
4
标准计费不
足3000元
6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项目投资总额
3
3
3
3
3
的,按3000
元计费。
7 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
申请鉴定标的
12
8 计时收费
注册造价工程师 造价员
300元/小时 180元/小时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2012]149号)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2012]149号)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住建委: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
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收费额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程咨询造价企业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标准或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乱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不按规定申请或者伪造、涂改、转借《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等情形之一,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鄂价工服规[2011]23号附件
3
1、本表收费实行差额定率 累进计费。 2、表中“控制价(标底 价)、工程结算审核”“工 程预算、结算、标底审核” 项目的计费方式为⑴+⑵ 。 3、按基本收费标准计费不 足30核
⑴基本收费 ⑵追加收费
5 6 7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
8
计时收费 造价员
附件: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
划分标准(费率‰) 序号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500万元以内 500-3000万元 3000-6000万元 6000-10000万元 10000万元 (含500万元) (含3000万元) (含6000万元) (含10000万元) 以上 2.0 1.0 4.5 3.5 5.0 1.7 0.8 3.5 2.3 4.0 1.3 0.6 2.5 1.2 1.5 8% 5.0 5.0 4.0 4.0 1.5 1.5 8% 12.0 3.0 9.0 3.0 7.5 3.0 12 300元/小时 180元/小时 6.0 3.0 4.0 3.0 0.5 0.5 0.2 0.2 0.5 0.4 1.2 0.8 0.8 0.2 0.2 0.5 0.5 0.3 说 明
1 2
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编制 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核 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控制价(标底价)编制 清 (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 单 控制价 ⑴基本收费 计 (标底 价 价)、 ⑵追加收费 工程结 算审核 工程预算、标底编制 定 额 计 价
概算价 概算价 概算价 控制价 (标底价) 送审工程造价 审减(增)额 工程造价 送审工程造价 审减(增)额 工程造价 项目投资总额 申请鉴定标的 注册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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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附件1: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
划分标准(费率‰)
序500万元以内6000-10000万咨询项目收费基数说明 500-3000万元
3000-6000万元10000万元号 (含500万元(含10000万(含3000万元) (含6000万元) 以上元) 元)
1 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概算价 2.0 1.7 1.3 0.5 0.
2 1、本表收费以2 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核概算价 1.0 0.8 0.6 0.4 0.2 单项工程为基数, 实行差额定率累进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概算价 4.5 3.5 2.5 1.2 0.5 计费。
控制价(标底价)编制控制价 2、表中“控制3.5 2.
3 1.2 0.8 0.5 清(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 (标底价) 价(标底价)、工单控制价3 程结算审核”“工?基本收费送审工程造价 5.0 4.0 1.5 0.8 0.3 计(标底程预算、结算、标价价)、工底审核”项目的计?追加收费审减(增)额 8% 程结算审费方式为?+?。
核 3、按基本收费
工程预算、标底编制工程造价 5.0 4.0 1.5 0.5 0.2 定标准计费不足3000 额元的,按3000元计工程预?基本收费送审工程造价 5.0 4.0 1.5 0.5 0.2 4 计费。
算、结算、
价 ?追加收费审减(增)额 8% 标底审核
5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 12.0 9.0 7.5 6.0 4.0
6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项目投资总额 3.0
7 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申请鉴定标的 12
注册造价工程师 300元/小时
8 计时收费
造价员 180元/小时
- 1 -
附件: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内容
一、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编制。
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按设计概算编审规程的要求编制设计概算~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若需要调整概算时~可协助委托单位调查分析导致调整的原因~编制调整概算~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二、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核。
对委托方提供的设计概算文件~按设计概算编审规程的要求进行审核~若委托方需要~还可就投资控制向委托方提供咨询~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三、清单计价。
编制: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
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审核:对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核~
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控制价编制: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
制控制价,标底价,~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控制价审核:对委托方提供的控制价,标底价,~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结算审核:在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审的
- 2 -
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四、定额计价。
预算、标底编制: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现行消耗量定额和费用定额编制工程预算、标底~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预算、标底审核:对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预算、标底~按现行消耗量定额和费用定额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结算审核:在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五、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工程造价控制办法~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支付并提供付款建议~审核工程变更费用~审核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进行成本分析与造价控制目标的动态调整~提供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方面的价格信息咨询~审核已完工程的结算~提供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方面的其他技术咨询服务。
针对上述各项服务内容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六、施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项目建设项目技术、经济资料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七、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
根据司法、仲裁机关提供的案件资料~对涉案的工程造价进行专业的分析和判断~按司法、仲裁程序和要求出具司法鉴定报告。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