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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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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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哪些事故类型?首先要大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找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并进行监控常见的危险源有(1)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2)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3)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4)触电预防措施(5)中毒预防措施(6)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其次是在发生危险源时的紧急预警行动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视情况向街道(地区)办事处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是信息报告与处置(1)信息报告与通知(2)信息上报(3)信息传递第四应急响应单位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第五后期处置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厂办公室存档备案。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第六保障措施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电话:应急队伍保障抢险、抢修组由设备科全体人员组成。

由设备科负责人负责领导。

义务消防救援队由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由安全保卫部负责领导。

抢险、抢修组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等....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基本要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办公系统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办公系统

南方公司现场处置方案根据建筑行业特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触电等重大事故,通过对各建筑施工现场开展的危险源的辨识,针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因素采取预控措施,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为应对突发安全事故时能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特制定南方公司现场处置方案。

1、典型事故特征1.1坍塌事故①事故特征坍塌事故特征:1、土方工程施工中基坑(槽)坍塌、边坡坍塌、基础桩壁坍塌。

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造成模板坍塌。

3、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等。

②危害程度:因塌落物自重大,作用范围大,往往伤害人员多,后果严重,容易造成重大或特大人身伤亡事故。

③事故征兆:1、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超过模板支撑自身极限强度的破坏成因,发生异常。

2、在土方深基坑施工时,由于边坡土方下滑,造成下方作业人员受到伤害。

1.2高处坠落事故(1)高处坠落事故:主要分部分项工程为脚手架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砖砌体工程、粉刷工程,存在较多高处作业。

在高处作业时,洞口、作业平台四周缺少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有缺陷,下方没有架设安全护网,高处作业人员没有系安全带、违章作业。

(2)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危险部位或工序(3)高处坠落事故伤害程度1.3物体打击事故①事故特征:物体打击事故类型是由于施工机具作业时引发物体飞出伤人;混凝土上料过程中砂石撒落伤人;人为抛掷杂物伤人。

②危害程度:由于作业人员违规、材料堆放不规范等原因原因,坠落物或飞出物速度快,对作业人员造成砸伤,甚至威胁生命。

③事故征兆及原因:事故发生往往突然。

物料堆放不平稳;作业人员未使用工具袋,乱扔乱抛物料(工具);设备防护不到位等。

1.4机械伤害事故①易发生地点:钢结构制作区、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搅拌站、机械加工及维修点等区域。

②事故后果:人员伤亡。

1.5火灾事故①事故特征:电气线路超过负荷或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民工生活、住宿临时用电拉设不规范,有乱拉乱接现象;民工在宿舍内生火煮吃、取暖引燃易燃物质等。

最新整理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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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省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当地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有关单位应当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概述广东省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生产活动频繁,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生产安全风险。

为了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广东省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该预案旨在确保组织机构能够迅速、有序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预案编制依据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条例》•《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3. 应急组织与职责3.1 领导小组根据预案,设立了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种应急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由省级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应急指挥部是由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临时指挥部。

指挥部根据预案的要求,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

3.3 各部门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需要按照预案要求,做好以下工作:•公安机关: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维护、交通疏导和群众安全保障。

•消防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火灾扑灭和灭火器材的调动,确保火灾不会蔓延。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

•企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员工撤离、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新闻媒体: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情况和应急信息。

4. 应急响应级别与程序4.1 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事故的性质、规模和影响范围,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和Ⅳ级(一般事故)。

级别越高,应急响应要求越高。

•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内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所属地区的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和规模,决定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力量前往事故现场。

•各部门按照预案的要求,立即行动,组织救援人员、器材和物资,展开救援工作。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生产安全事故是广东省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东省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与风险。

二、指挥体系1.设立领导小组,由政府领导亲自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救援工作。

2.成立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组织、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三、应急准备工作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度,包括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沟通联络机制等。

2.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专业培训和演练。

3.建立监测系统,及时了解生产安全事故的动态。

四、预警与通知1.建立预警系统,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预测和预警。

2.运用现代通讯技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出应急通知。

五、应急处置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亲自指挥,指挥部组织相关力量进行救援。

2.实施生命救援优先策略,确保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

3.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灭火、疏散、伤员救护等工作。

4.调动相关部门力量,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六、社会保障1.建立事故受害人救助机制,确保受害人及其家庭得到及时救助和抚慰。

2.组织心理疏导工作,对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心理辅导。

七、预案演练与评估1.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

2.对实施的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和改进。

总结: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是一项必要而紧急的工作。

只有做好预案制定、预警通知、应急处置等工作,才能尽可能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对预案的评估和演练,也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的重要手段,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奠定基础。

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准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合用范围本预案合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1)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l 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平安以及最大程度地预防、削减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气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省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企业要专心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当地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有关单位应当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协作,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加应急救援能力。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25•【字号】粤办函[2013]358号•【施行日期】2013.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办函〔2013〕35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府办公厅2013年6月25日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1 省安委会2.2 省安委会办公室2.3 地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2.4 专家组3 运行机制3.1 预防预警3.1.1 监控预防3.1.2 预警通报3.1.3 预警行动3.2 应急处置3.2.1 信息报告3.2.2 响应启动3.2.3 现场处置3.2.4 社会动员3.2.5 应急终止3.3 恢复重建3.3.1 善后处置3.3.2 调查评估3.4 信息发布4 应急保障4.1 队伍保障4.2 资金保障4.3 物资保障4.4 医疗卫生保障4.5 交通运输保障4.6 治安维护4.7 通信保障4.8 保险制度5 监督管理5.1 预案演练5.2 宣教培训5.3 责任与奖惩6 附则7 附件7.1 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发布7.2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1 总则1.1 编制目的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平安广东建设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及《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介绍2、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若发生需要Ⅰ级应急响应的事故灾难,在国家预案正式启动前,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先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同时逐级上报,逐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省安委会办公室或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当省安委会办公室或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及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Ⅰ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响应Ⅰ级响应时,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启动并实施本单位相关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及省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需要其他单位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预案进行响应。

4.1.2省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1)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救援进展情况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2)密切保持与事发地地级以上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单位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情况,要及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预案编制依据和指导原则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城镇防范机制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编制和管理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二、编制原则1. 实事求是。

预案编制应准确、科学,符合实际情况。

2. 协调一致。

各级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3. 突出重点。

重点防范和应对重大危险源,优先保障关键部门和关键对象的安全。

4. 经济合理。

预案应当在不断实践中完善,经济、有效、实用。

第三章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章应急组织一、领导体制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领导机构为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设在省政府,由省长担任指挥部指挥长,成员包括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行业协会代表等。

二、工作机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设办公室,由省安全生产局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方案制订、预警预报、调度指挥等。

三、应急队伍省级应急队伍由省安监局和相关行业协会组成,各级地方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应急队伍,由地方安监局和相关行业协会组成。

第五章应急预案一、事故应急预案针对生产、交通、建筑等领域的安全事故,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部门职责、应急流程、应急措施等。

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针对台风、洪涝、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预警预报、疏散安置、抢险救援等内容。

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针对传染病、食品安全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宣传教育等内容。

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五、信息通信应急预案制定信息通信系统故障、黑客攻击等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信息通信设施的安全。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一、简介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为了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有效保障广东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是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文件。

本预案旨在明确各级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各级应急组织和人员能快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1. 省级应急指挥部省级应急指挥部是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和统筹全省的应急工作。

其职责包括:- 召开应急工作领导会议,研究安排省级应急工作;- 制定和推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组织应急演练,评估应急响应能力;- 汇总、分析和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安排和协调资源,支持基层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布应急通告和警示信息,指导社会公众的应急行动。

2. 市级应急指挥部市级应急指挥部是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和协调本辖区内的应急工作。

其职责包括:- 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安排本市的应急工作;- 根据省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制定本市的应急预案;-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评估;- 支援和协调辖区内基层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汇总、分析和报告本市的突发事件信息。

3. 基层应急指挥部基层应急指挥部是由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负责组织和指挥本单位或辖区内的应急工作。

其职责包括:-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协调和配合其他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三、应急处置方案1. 突发事件的分类突发事件根据其性质和规模可分为多种类型,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

每类事件都有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事件概述:对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简要描述,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事件规模等。

- 应急响应级别:根据事件的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一个国家乃至整个社会的重要议题,也是广东省发展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广东省通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并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常态化和科学化。

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意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为及时准确地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做的各类规定和准备工作。

广东省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大省,拥有众多企业和工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首先能够提醒人们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注意事项,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其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减少事故损失,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最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可以通过提前演练和总结,不断完善应对措施,为更好地应对未来的安全隐患做出准备。

三、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是一个科学而复杂的过程。

首先,广东省政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对各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了解各行业的安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其次,研究和分析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规律和特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对措施;然后,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包括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划分、应对措施的列举、责任机构和责任人的明确等;最终,召开各类演练活动,进行实地测试和验证,不断完善和调整应急预案的细节。

四、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实施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统一的组织,全面的准备和迅速的反应。

首先,广东省政府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和协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其次,各行各业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建立和完善各自的应急机制,明确责任和任务;同时,还需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应急工作中来。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目的及原则: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环境破坏等不安全事件。

为了确保广东省内各企事业单位在面对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序地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此应急预案。

预案的原则如下:1. 规范:预案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且要能够适应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故的应急需求。

2. 系统性:预案需要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应急预警机制、应急救援措施等,并且与其他相关预案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应急体系。

3. 实用性:预案要贴近实际,考虑到广东省的特点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确保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得到有效实施。

二、应急组织体系:1. 领导小组:由政府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和应急指挥。

2. 应急指挥部:设立在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内,负责具体的应急工作。

由指挥部指挥员、副指挥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做出应急决策。

3. 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医疗、救援等队伍,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和救治工作。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培训,确保队员具备相应的救援能力。

三、应急预警机制:1. 监测系统:各企事业单位需要建立相应的监测系统,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环境因素进行实时监测,及时预警。

2. 预警通信:建立预警通信网络,确保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送预警信息。

四、应急救援措施:1. 事故通报: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的内容包括事故类型、事故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

2. 现场救援: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救援工作,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和救援对象的生命安全。

3. 事故处理: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包括事故原因的调查、伤亡人员救治、设备修复等。

五、预案演练:为了提高预案的实施能力,各企事业单位需要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以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应急救援队伍的能力。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14篇)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14篇)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14篇)广东省安全生产篇1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根据市交通局关于“打非治违”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我区交通实际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加强对“打非治违”的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一)打击重点1.道路运输(1)营运车辆或从业人员无相关营运或从业资格证照、证照不全或过期的;(2)营运车辆超载出站的;(3)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交通建设工程施工(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2)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3)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4)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5)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提取、使用、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数量未按要求配备的;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设备进场验收制度不全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或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一线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的,或者未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

(二)治理重点1.共性隐患和缺陷(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2)隐患排查治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4)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5)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的。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广东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可能造成上述结果,需要迅速采取处置措施的突发性、意外性事件。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修改程序,由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任务是,依法科学、有序地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减轻事故的影响。

第六条本预案所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是指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任务,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工作的活动。

第七条本预案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设立的各类生产、加工、营利性服务和其他单位。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管理第八条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主管部门。

第九条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起草、修订和宣传工作,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指导广东省级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条广东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工作。

第十二条广东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对本系统或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的人员、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应急响应等级划分第十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预案说明、责任分工、应急响应等级划分、应急资源准备、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等组成。

第十五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等级划分和升降级的条件。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为了提高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东省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该预案适用于广东省内的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

一、应急组织机构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设立了应急组织机构,包括应急指挥部和各级应急队伍。

应急指挥部由省级政府负责组建,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和监督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各级应急队伍由各级政府组织建立,负责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安排。

二、应急预案体系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了完善的预案体系,包括总预案、专项预案和地方预案。

总预案主要规定了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应急响应的级别和程序、应急资源的调配和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专项预案则根据不同的应急情况制定,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的应急措施。

地方预案则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与总预案和专项预案相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应急响应程序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规定了应急响应的程序,主要包括预警发布、应急响应级别确定、指挥调度、组织救援等环节。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预警级别,并发出预警通知。

同时,调动应急队伍、协调资源、组织救援,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得到及时处置和控制。

四、应急演练和培训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规定了应急演练和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同时,对应急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五、应急资源保障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重点规定了应急资源的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配备足够的救援装备和器材。

同时,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应急资源的及时供应和调配。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提供了有力支持和指导。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认真贯彻预案要求,加强预案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广东省 应急预案

广东省 应急预案

广东省应急预案保障人民安全,广东省制定了完善的应急预案。

在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应急预案可以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保障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

下面,本文从广东省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对应急救援力量的培训以及应急事故处理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广东省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广东省应急预案是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指南》的要求编制的。

该预案对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及其下属各级应急响应机构的组织、任务、工作流程、调度指挥、信息通信、协同配合、设备保障、社会组织参与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预案内容包括自然灾害、卫生事件、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了各种突发事件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预案的执行实行“一岗双责、一岗负责”制度。

当出现突发事件时,应急响应机构按照预案进行快速反应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

同时,各级领导要积极参与协调,在应急响应中配合执行应急预案。

二、应急物资储备广东省对重要的应急物资进行了储备。

应急物资储备主要包括食品、药品、防护用品、救护用品等。

这些物资主要用于突发情况下的人员生命和财产保护。

广东省还增加了应急储备物资的数量和种类,以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储备物资配备有计划和定期更新,确保储备物资的有效和质量。

三、应急演练广东省每年都会进行多种类型的应急演练,以评估应急响应机制的灵敏性和实际效果。

通过演练,可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应急响应机构的协调、配合和执行能力。

演练的内容和形式五花八门,包括现场演练、桌面演练、模拟演练等。

广东省创新演练方式,较多的使用高科技手段以提高演练的实际效果和操作水平。

四、对应急救援力量的培训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消防队、救护队、警察、特种兵等。

为了保障广东省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救援能力,广东省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和实战演练。

这些培训覆盖了紧急救护、火情扑救、警力出击等多个方面。

应急救援力量在应急响应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培养和加强应急救援力量的能力是广东省应急预案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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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省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当地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有关单位应当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2.1 组织体系全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省安委会,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省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省安委会办公室,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各地自行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省际、港澳和国际救援力量等。

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省安委会或者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 预警预防机制3.1 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省有关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中央企业或省管企业在上报当地人民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和上级主管部门。

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事件发生后两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事发单位要及时、主动向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

事发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 预警行动各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若发生需要Ⅰ级应急响应的事故灾难,在国家预案正式启动前,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先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同时逐级上报,逐级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省安委会办公室或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当省安委会办公室或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行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及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 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响应Ⅱ级响应时,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启动并实施本单位相关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及省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需要其他单位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预案进行响应。

4.1.2 省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1)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救援进展情况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2)密切保持与事发地地级以上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单位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情况,要及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 指挥和协调进入Ⅱ级响应后,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省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

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主管单位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 紧急处置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

事故灾难发生后,事发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 医疗卫生救助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医疗卫生救助情况。

省卫生厅根据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或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组织有关医疗救护机构派出专家等进行支援并指导事发地的医疗救治工作。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类型,组织有关医疗救护机构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救治、防疫等工作。

4.5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 群众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安排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是:(1)督促事发单位与当地人民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单位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调配救援力量支援,省府办公厅协调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力量进行支援。

4.8 现场检测与评估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9 信息发布省安委会会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4.10 应急结束遇险人员得到妥善解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会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 保险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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