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探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企业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探究
摘要:随着“营改增〞的完成,越来越多的企业并入缴纳增值税的范畴。
本文研究在不含税的情况下,浅析企业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收筹划,从筹划的必要性、存在问题以及具体筹划选择对策展开论述。
关键词: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税收筹划
一、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1.有利于企业完善经营管理。
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于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材料的企业,只能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
当企业对增值税身份选择进行税收筹划时,会努力完善内部的经营管理,使应纳税额计算正确、相关税法了解明白、会计处理流程标准,会计处理正确并及时进行纳税人身份的认定等,以到达会计核算健全,满足税务上相关纳税人身份的要求。
所以说,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经营管理活动的平稳进行。
2.有利于企业获得经济利益最大化。
纳税人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体验者,其身份选择的根本目的是获得最大化的经济利益。
也就是说,但凡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能够取得预期收益的,这种选择的税收筹划都是值得的、必要的。
二、不同纳税人身份选择中的税收筹划问题分析
1.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问题。
现在很多企业的财务管理现状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标准现象,影响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对于会计核算不合乎要求,不可以提交准确税务资料的企业,只能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这直接致使企业税务筹划活动难以发展,不利于企业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收筹划。
2.税收筹划水平不高。
从目前状况来看,我国企业税收筹划整体效益仍处于开展阶段,对纳税人身份税收筹划的理解、运用还不够。
主要表现在:一是当前许多企业在选择做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时,总是单纯的认为一般纳税人是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其所纳增值税肯定小于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足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二是许多税收筹划者虽然主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但所享受筹划发明的利益却不多。
这样片面地进行纳税人身份税收筹划办法使得企业无法享受到更大的税收利益。
因此,准确选择纳税人身份必须首先提高税收筹划水平。
三、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时的税收筹划对策
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选择上,企业所承当增值税税负的规范可通过无差异平衡点增值率以及抵扣率判别法这两种方式予以确定,并以此来判定企业选择何种身份最为有利,本文都是在不含税的情况下进行的分析。
1.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无差异平衡点的计算及抉择。
无差异平衡点增值率是指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交税一样数额时的增值率。
不含税时: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即:增值率=征收率÷增值税税率当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7%〔或13%、11%、6%〕,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时,无差异平衡点增值率计算得出为17.65%〔或23.08%、27.27%、50%〕。
即当增值率高于17.65%〔或23.08%、27.27%、50%〕时,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纳税少,反之,当增值率低于17.65%〔或23.08%、27.27%、50%〕时,企业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纳税更合理。
2.不含税销售额抵扣率无差异平衡点的计算及选择。
抵扣率=1-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不含税销售额×〔1-抵扣率〕×增值税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此时的抵扣率为无差异平衡点抵扣率,当增值税税率为17%,征收率为3%时:抵扣率=1-3%÷17%=1-17.65%=82.354%当增值税税率为13%,征收率为3%时:抵扣率=1-3%÷13%=1-23.08%=76.92%当增值税税率为11%,征收率为3%时:抵扣率=1-3%÷13%=1-27.27%=72.73%当增值税税率为6%,征收率为3%时:抵扣率=1-3%÷13%=1-50%=50%也可以理解为,在销售额不含税的情况下,当抵扣率为82.35%〔或76.92%、72.73%、50%〕时,两种纳税人承当的税款是一样的;当抵扣率低于82.35%〔或76.92%、72.73%、50%〕时,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于一般纳税人,合适选择作小规模纳税人;反之,合适选择作一般纳税人。
总体来说,在增值率较低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有优势,主要原因是前者可抵扣进项税额,而后者不能。
但随着增值率的回升,一般纳税人的优势越来越小。
当抵扣率低于抵扣率无差异平衡点时,合适选择作小规模纳税人;当抵扣率高于抵扣率无差异平衡点时,合适选择作一般纳税人。
四、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对企业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收筹划,表明企业可通过税负平衡点的测算,巧妙筹划,选择不同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并得出下列主要结论:1.当纳税人的增值率等于增值率无差异平衡点时,两种纳税人税负完全相同;当增值率高于增值率无差异平衡点时,应尽量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反之,应尽量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
2.当抵扣率等于抵扣率无差异平衡点时,两种纳税人税负完全相同;当抵扣率低于抵扣率无差异平衡点时,合适选择作小规模纳税人;反之,合适选择作一般纳税人。
选择纳税人身份应与企业经营业务和客户性质相结合。
税收负担只是一种重要因素,但企业经营业务和客户性质是更重要的选择因素,应根据本企业增值率和客户对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需求情况,综合考虑。
参考文献:
[1]赵文英.不同纳税人身份选择对增值税的影响[J].中国集体经济,2013,〔03〕:92~93.
[2]彭新媛.纳税人各种身份选择的税收筹划[J].会计之友,2013,〔18〕:8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