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合集下载

上饶县鼓励客商投资优惠办法

上饶县鼓励客商投资优惠办法

上饶县鼓励客商投资优惠办法为鼓励外商(包括港、澳、台客商)和县内外企业(或个人)到上饶县投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上饶县实际,特制定本优惠办法。

一、税收1、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到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免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型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

4、外商投资兴办的能源、交通、科技开发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减按15%税率征收。

5、从事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免期满后,经企业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可继续按应缴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

6、新办的生产性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生产性企业(不包括已享受国家政策性退税企业),其缴纳增值税25%地方分成部分按以下比例予以奖励,即:年纳税100万(含)-300万元的奖励40%,年纳税300万(含)-500万元的奖励50%,年纳税500万(含)-1000万元的奖励60%,年纳税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一事一议”。

以上奖励只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或扩大再生产,奖励年限为5年。

8、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从获利年度起,其所得税的地方实得部分,前三年全额奖励给企业,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奖励给企业。

9、利用荒山、荒坡、荒丘、荒滩资源进行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企业,免征契税;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地方实得部分,前二年全额奖励给企业,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奖励给企业;其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前五年全额奖励给企业,第六至第十年减半奖励给企业。

江西省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江西省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江西省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来源:江西省政府1、对国家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及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对国家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在投资总额外利用自用资金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3、属于国家鼓励类和限制乙类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全额退还设备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4、对符合中西部地区(江西)利用外资优势产业目录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5、对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6、设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在全省范围内设立的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前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8、属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3年内,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被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规定的减免税期满后,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规定的减免税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值达到总产值70%以上的,还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减半后税率低于10%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0、在南昌、九江市区市从事技术密集、知识密集项目,或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且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能源、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饶市高科技产业招商地图及招商方案

上饶市高科技产业招商地图及招商方案

上饶市高科技产业招商地图及招商方案上饶市位于江西省东部,地处长江中游经济带南翼,是江西省唯一与浙江省和福建省接壤的地级市。

近年来,上饶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为进一步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上饶市提出了“产业引领、做强龙头、重点招商、创新驱动”的发展思路,建立起了一整套高科技招商体系,成为江西省高科技产业发展的主要引领者之一。

一、上饶市高科技产业招商地图上饶市高科技产业招商地图概览:上饶市龙岩生态科技园区、上饶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上饶市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上饶市医药产业园、上饶市智能制造产业园等。

1. 上饶市龙岩生态科技园区上饶市龙岩生态科技园区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总规划面积为30平方公里,是集生态科技、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为一体的生态产业示范园区。

园区主导产业为节能环保、高技术制造、先进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园区内已引进上海诺华、英特尔、恒大健康等知名企业,成为全省领先的生态科技产业基地之一。

2. 上饶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上饶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位于上饶市信州区华兴大道东侧,占地400亩,总投资10亿元。

园区聚焦新能源汽车及配套零部件生产,形成“研发设计-零部件制造-整车生产-售后服务”的完整产业链。

园区引进轿车公司、新能源汽车总成、充电设备生产企业等高新科技企业,参与到新能源汽车技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当中。

3. 上饶市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上饶市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位于上饶市信州区儒林大道,由国家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园、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等单位共同发起。

园区吸引了新日铁住金、日本东芝、上海华虹、江南设计等行业领军企业入驻,是目前江西省唯一的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也是全国领先的集成电路研发和设计基地之一。

4. 上饶市医药产业园上饶市医药产业园位于婺源县江湾镇,占地面积为26.7平方公里。

园区主导产业为现代中药材种植、中药制药、生物制品研发等。

上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上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上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共上饶市委上饶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鼓舞市内外投资者投身上饶开放和建设大业,加快上饶经济进展步伐,实现“建设开放、文明、进展的上饶”的目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上饶实际,特制定如下优待政策:一、税收优待1、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国家《税法》规定的“2免3减半”所得税政策外,从第6年至第10年,可由企业申请,政府批准,从地点财政收入中安排专项资金,按企业实缴所得税地点留成部分50%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1)我市鼓舞的新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2)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的项目;(3)新办的高新技术项目(由省级认定)、产品出口额占当年产值7 0%以上的企业。

2、鼓舞市内外客商收购、经营国有(集体)企业,其中安排本企业职工或下岗职工、残疾人占50%以上的,5年内其缴纳的所得税地点所得部分由财政全额奖励。

3、鼓舞市内外客商参与市内企业的重组,凡收购或兼并国有、集体企业股份占到50%以上的,按企业每年新增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地点财政留成部分40%的同等额度,由财政预算安排,奖励给企业,奖励期限3年,购买现有微利或亏损企业者,可5年内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清按企业出售底价的80%给予优待,专门情形一事一议。

4、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外来投资者,在《税法》规定免征3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到期后,连续给予其从第4年至第6年每年实缴农业税、农业特产税50%的奖励。

5、对上市公司、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其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地点所得超上年部分的20%,从同级工业进展基金中给予奖励,其新增技改贷款部分,贷款利息由同级工业进展基金贴息2年;鼓舞个私工业企业通过资本联合,组建规范化的公司,2年内按照公司上缴所得税地点所得部分的20%,从同级工业进展基金中给予奖励。

6、获“国家名牌”或“驰名商标”荣誉的产品,按其入库所得税和增值税地点留成当年增量的50%给予奖励,省级名牌或闻名商标产品按20%奖励,奖励资金从同级工业进展基金中支付。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饶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30•【字号】饶府字〔2022〕50号•【施行日期】2022.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21〕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预算法定,坚持目标引领,坚持底线思维,更加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预算管理制度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奋力开启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大美上饶新征程提供坚实保障。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管理,增强保障能力(一)建立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机制。

各级预算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

围绕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重要规划、重点任务,强化财力保障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集中力量办大事。

完善预算决策机制和程序,各级预算、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前,应当按程序报本级党委和政府审议;各部门预算草案应当报本部门党组(党委)审议。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3•【字号】饶府办发〔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上饶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已经第4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9月23日上饶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要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为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之路,持续培育壮大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矩阵,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工作举措(一)加大财税支持。

市本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项目,市级和各县(市、区)地方财政设立的各类专项资金逐步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以提高生产效率、产品品质、绿色发展等为主攻方向,引导企业对传统工序实施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改造。

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精准税务服务,优化办税流程,及时推送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强化金融支持。

鼓励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围绕企业特质、成长特点和融资需求,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做大“专精特新贷”、“工信通”等专属信贷产品规模。

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白名单发布、共享机制,针对白名单内符合授信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无抵押信贷金融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相关服务。

上饶市招商引资引资优惠政策

上饶市招商引资引资优惠政策

上饶市招商引资引资优惠政策首先,上饶市为吸引优质企业引资,实行“一事通办”服务制度。

对于已成功引进的项目,相关政务部门将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办理相关手续。

这一政策的实施可以极大地减少企业投资的时间成本和事务处理的繁琐程度,提高了投资者的投资意愿。

其次,上饶市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优惠政策体系,以吸引企业投资。

其中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土地使用优惠政策、政府资金支持政策等。

对于引进的项目,上饶市将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或优惠,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

同时,上饶市提供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将土地价格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减少了企业的土地成本。

此外,上饶市还为引进项目提供政府资金支持,例如给予一定额度的贷款或补贴,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再次,上饶市为外来企业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上饶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划和建设产业园区,并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例如,上饶市将优先安排经济适用房、商铺的分配给在园区投资的企业,满足企业员工的居住和购物需求。

此外,上饶市还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企业注册、税务登记、人才引进等,为企业提供了便利。

最后,上饶市为优质项目提供一对一的对接服务。

一旦有企业对上饶市感兴趣,上饶市将派出相关人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一对一对接服务,了解企业需求并及时解决问题。

这种针对性的服务能够为企业提供最佳支持,提高了企业对上饶市投资的意愿。

总结来说,上饶市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包括“一事通办”服务制度、税收优惠政策、土地使用优惠政策、政府资金支持政策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企业投资提供了便利和支持,吸引了更多的优质项目投资上饶市,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上饶市将继续不断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为企业投资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饶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07•【字号】饶府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上饶市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7日上饶市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策划生成第三章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第一节项目前期管理第二节招投标事项监督管理第三节合同监督管理第四节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五节工程项目概算调整第六节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第四章项目后评价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完善监管体系,推进勤廉上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是指项目策划生成、立项审批、招投标事项监督、合同监督、项目实施、工程项目概算调整、项目资金监督、项目后评价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条政府投资原则、方式及资金投向应当符合《政府投资条例》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控制投资。

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景观、绿化、亮化的过度化。

上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上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上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上饶市作为江西省的一个重要城市,在招商引资方面积极推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以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和发展。

以下是对上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详细介绍:1.财政补贴政策:对于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上饶市给予其一定比例的项目建设投资财政补贴,最高可达到项目投资总额的20%。

2.土地使用优惠:在上饶市投资的企业享受土地的最低成本使用。

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提供土地租赁、产权转让等方式。

3.宣传推介支持:上饶市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参加国内外的各类贸易洽谈会、会展等活动,为企业提供宣传推介、洽谈对接、市场分析等服务。

4.人才支持政策:上饶市为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一定的人才引进补贴和住房安排,帮助企业解决人才问题。

5.融资支持政策:上饶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招商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贷款优惠,降低融资成本。

6.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上饶市按照国家和江西省相关税收政策,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或免征。

7.基础设施扶持:上饶市在招商引资方面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等方面的扶持,提升企业的生产和运营环境。

8.创新创业支持:上饶市积极支持创新创业,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创新基金、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项目资助,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9.对外合作优惠:上饶市与台湾、香港等地区签订了合作协议,鼓励两地企业在招商引资方面进行合作,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总之,上饶市为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和发展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涵盖了财政补贴、土地使用、人才支持、融资支持、税收减免、基础设施扶持、创新创业支持以及对外合作等多个方面。

这些政策的实施能够有效促进招商引资,推动上饶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返还税款的比例
返还税款的比例根据企业的投资规模、产业类型等因素确定,返还比例越高,企 业的税务负担越轻。
03
土地优惠政策
土地出让金优惠
土地出让金减免
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可能会对投资者减免土地出让金, 降低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
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减轻企业的资 金压力。
市场开拓补贴
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提供市场调研、参展费 用等补贴。
贷款贴息
01
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为企 业提供低利率或优惠贷款,并承 担部分或全部贷款利息。
02
贴息政策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帮助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提升市 场竞争力。
政府采购优先
在同等条件下,地方政府优先购买本 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支持本地产业 的发展。
政府采购合同可为企业提供稳定的销 售渠道和市场,帮助企业扩大市场份 额。
05
服务保障政策
行政审批简化
减少审批环节
01
地方政府会尽量减少行政审批的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
批效率。
简化审批流程
02
通过优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的行政成本,使企业能够更加便
捷地完成各项审批手续。
推行网上审批
03
地方政府会推行网上审批,实现审批事项的信息化和网络化,
土地租赁优惠
土地租金减免
对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地方政 府可能会提供土地租金减免的优 惠政策,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长期租赁优惠
为了鼓励长期投资,地方政府可 能会提供长期租赁的优惠政策, 保证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地使用土 地。
土地使用权延长
土地使用权延长
对于投资规模大、投资周期长的项目 ,地方政府可能会提供土地使用权延 长的优惠政策,以满足企业的长期发 展需求。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落实“一城一策”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落实“一城一策”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落实“一城一策”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22•【字号】饶府办字〔2024〕37号•【施行日期】2024.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落实“一城一策”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上饶市落实“一城一策”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7月22日上饶市落实“一城一策”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房新需求,构建“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按照“一城一策”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商品住宅规划条件1.为切实提高住房品质,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住房需求,新出让商品住宅地块容积率严格控制在2.0及以下,并在符合城市风貌管控要求前提下,试点推动低密度、低容积率的高品质住宅项目建设。

2.大力推广立体生态住宅,鼓励新出让地块按照立体生态住宅建筑实施管理有关规定建设,努力打造一批高品质的立体生态住宅小区。

二、优化商品住宅设计标准3.优化商品住房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要求。

对项目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已满足居民需求的,可按片区进行统筹,避免重复建设,并在土地出让时予以明确;且按要求配建并无偿移交的幼儿园、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建筑面积不纳入项目容积率计算范围。

4.在保证安全条件下,商品住宅项目主阳台设计进深由不应大于1.8米调整为不应大于2.4米,次阳台设计进深由不应大于1.2米调整为不应大于1.5米,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超出规定部分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和吸引更多外资,我们制定了以下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一、税收优惠1. 全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在2023年,对全年实现利润的新设立的外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吸引更多外资进入市场并促进企业发展。

对于现有企业,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并扩大适用范围。

2. 增值税减免对于新设立并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外资企业,免征增值税。

对于投资额不满5000万元的外资企业,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

3. 社会保险费减免对于新设立并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外资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三年,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4. 减免住房公积金对于新设立并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外资企业,减免员工住房公积金一定比例,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二、土地使用优惠1. 减免租金对于新设立的外资企业,根据其投资额和就业人数,适当减免土地租金,并提供租金分期支付的机制。

2. 土地扩大使用权对于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外资企业,提供土地扩大使用权,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融资支持1. 创业基金支持设立专项创业基金,为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2. 优惠贷款利率设立优惠贷款政策,降低外资企业的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发展。

3. 债券发行支持鼓励外资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提供政府承诺购买一定比例债券的支持。

四、人才引进1. 免费人才住房对于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才,在一定时间内提供免费或优惠的住房条件。

2. 子女教育补贴为外籍员工的子女提供教育补贴和优质教育资源。

3. 人才签证便利简化外籍高管和重要技术人员的签证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签证审批速度。

五、政策服务1. 政策咨询服务设立招商引资咨询中心,提供一对一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和手续。

2. 办事指南编制详尽的办事指南,对外资企业投资和设立过程进行全程指导,简化办事流程。

3. 公共服务支持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包括交通、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以提升外资企业的发展环境。

上饶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饶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0.30•【字号】饶府发〔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2条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饶市人民政府2019年10月30日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2条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降低我市企业成本,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特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1.全面落实国家系列减税降费政策。

精准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便利性。

规范对纳税人、缴费人以及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事中事后监管,杜绝变相增加企业负担,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2.进一步降低企业注册时间成本。

在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后,我市企业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均已实现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资料齐全的立即办,资料不全的容缺办、指导办,做到“最多跑一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有关县(市、区)政府)3.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简化公章刻制程序,公安机关不再对公章刻制进行审批,不再出具《刊刻通知单》,由审批改为备案,新开办企业在领到营业执照同时,就可以到公章刻制企业申请刻制公章,公章刻制企业通过印章系统调取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系统数据后,即可刻制公章及实现网上备案,实现新开办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申请刻制公章后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其申请刻制的公章。

上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上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上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进一步鼓励市内外投资者投身上饶开放和建设大业,加快上饶经济发展步伐,实现“建设开放、文明、发展的上饶”的目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上饶实际,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一、税收优惠1、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国家《税法》规定的“2免3减半”所得税政策外,从第6年至第10年,可由企业申请,政府批准,从地方财政收入中安排专项资金,妆企业实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1) 我市鼓励的新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2) 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的项目;(3) 新办的高新技术项目(由省级认定) 产品出口额占当年产值70%以上的企业;2、鼓励市内外客商收购、经营国有(集体)企业,其中安排本企业职工或下岗职工、残疾人占50%以上的,5年内其缴纳的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由财政全额奖励。

3、鼓励市内外客商参与市内企业的重组,凡收购或兼并国有、集体企业股份占到50%以上的,按企业每年新增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40%的同等额度,由财政预算安排,奖励给企业,奖励期限3年,购买现有微利或亏损企业者,可5年内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清按企业出售底价80%给予优惠,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4、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外来投资者,在《税法》规定免征3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到期后,继续给予其从第4年至第6年每年实缴农业税、农业特产税50%的奖励。

5、对上市公司、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其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超上年部分的20%,从同级工业发展基金中给予奖励,其新增技改贷款部分,贷款利息由同级工业发展基金贴息2年;鼓励个私工业企业通过资本联合,组建规范化的公司,2年内按照公司上缴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的20%,从同级工业发展基金中给予奖励。

6、获“国家名牌”或“驰名商标”荣誉的产品,按其入库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当年增量的50%给予奖励,省级名牌或著名商标产品按20%奖励,奖励资金从同级工业发展基金中支付。

江西省上饶市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效应与问题调研报告

江西省上饶市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效应与问题调研报告

江西省上饶市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效应与问题调研报告江西省上饶市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效应与问题调研报告近两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中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面临巨大压力。

为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

为真实反映政策落实成效,深入了解企业诉求,根据国家统计局服务业司和省局服务业处的有关要求,我们在全市选取28家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开展纾困政策效应与问题调研有关工作。

调研结果显示,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落实落地有力、惠企作用显著。

一、调研样本基本情况此次共选取28家服务业样本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5家,规模以下企业3家。

从规模看,中型企业3家,小型企业16家,微型企业9家。

从行业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0家。

二、纾困政策落实情况(一)政策宣传渠道多样、效果较好一是政策宣传形式多样。

调研结果显示,有关部门通过多样化、广覆盖的方式向中小微企业宣传纾困惠企政策。

其中,通过办理涉税事项得知有关政策的企业占比最高,达67.9%;通过税务部门的培训,通过微信、QQ群、朋友圈了解政策的企业占比分列第2、3位,比重分别为57.1%和53.6%;网站、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在政策宣传过程中也发挥着一定作用,39.3%的企业反映通过该渠道了解相关政策;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介的宣传效果相对较弱,仅21.4%的企业通过该渠道知悉有关政策。

二是政策宣传效果较好。

2022年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助力服务业企业渡过难关。

调研显示,服务业企业对文件中的政策了解掌握程度较好,知悉率为89.3%。

其中,25.0%的企业表示十分了解政策,28.6%的企业表示比较了解,仅10.7%的企业反映不了解政策。

经进一步调研,反映不了解政策的企业实际已经享受纾困助企政策。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饶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9•【字号】饶府发〔2017〕25号•【施行日期】2017.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饶府发〔2017〕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7〕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按照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要求,确保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尊重市场,竞争优先。

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促进政府依法科学履行职能,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促进和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保障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立足全局,统筹兼顾。

着力为经营者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清除市场壁垒,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

立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考虑维护经济安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等多重目标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

——科学谋划,分步实施。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破立结合,在规范增量政策的同时,坚持分类处理、不溯及既往,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着眼长远,做好整体规划,在实践中分类别、分阶段、分步骤地推进和完善。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2021年商贸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饶府办字〔2021〕15号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2021年商贸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饶府办字〔2021〕15号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2021年商贸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2021年商贸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上饶市2021年商贸流通工作要点》已经第7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1年3月30日上饶市2021年商贸流通工作要点一、目标任务全市社会零售品销售总额增长9%以上,总额突破1300亿元;全市新增限上商贸单位300家,净增100家以上。

二、重点工作(一)强化规划引领1.编制好《上饶市商贸流通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在《上饶市经济社会“十四五”发展规划》出台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好《上饶市商贸流通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作为我市未来5年内商贸流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编制好《上饶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对于市中心城区(指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上饶经开区和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等“五区”,下同),按照“城内大商场、城外大市场、城中特色街、城外大物流”的原则,统筹编制好《上饶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作为《上饶市商贸流通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附属子规划,形成市中心城区商业布局“一盘棋”。

各县(市)结合各自发展定位及商贸发展实际情况,按照《上饶市商贸流通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组织编制好县城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3.抓好全市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落地。

加快编制《上饶市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0-2030年)》,并将该《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重点工作,对县(市、区)落实情况特别是物流节点布局情况,实行定期调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的意见
中共上饶市委上饶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鼓励市内外投资者投身上饶开放和建设大业,加快上饶经济发展步伐,实现“建设开放、文明、发展的上饶”的目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上饶实际,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1、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国家《税法》规定的“2免3减半”所得税政策外,从第6年至第10年,可由企业申请,政府批准,从地方财政收入中安排专项资金,按企业实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1)我市鼓励的新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2)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的项目;
(3)新办的高新技术项目(由省级认定)、产品出口额占当年产值70%以上的企业。

2、鼓励市内外客商收购、经营国有(集体)企业,其中安排本企业职工或下岗职工、残疾人占50%以上的,5年内其缴纳的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由财政全额奖励。

3、鼓励市内外客商参与市内企业的重组,凡收购或兼并国有、集体企业股份占到50%以上的,按企业每年新增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40%的同等额度,由财政预算安排,奖励给企业,奖励期限3年,购买
现有微利或亏损企业者,可5年内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清按企业出售底价的80%给予优惠,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4、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外来投资者,在《税法》规定免征3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到期后,继续给予其从第4年至第6年每年实缴农业税、农业特产税50%的奖励。

5、对上市公司、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其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超上年部分的20%,从同级工业发展基金中给予奖励,其新增技改贷款部分,贷款利息由同级工业发展基金贴息2年;鼓励个私工业企业通过资本联合,组建规范化的公司,2年内按照公司上缴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的20%,从同级工业发展基金中给予奖励。

6、获“国家名牌”或“驰名商标”荣誉的产品,按其入库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当年增量的50%给予奖励,省级名牌或著名商标产品按20%奖励,奖励资金从同级工业发展基金中支付。

7、对年上缴税收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大型商场,其当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超上年部分的50%由受益财政同级政府奖励给企业。

对200Z年之后(含2002年)新投资建设的、年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的市场,上交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30%,由受益财政同级政府奖励给市场建设投资方。

工商部门对固定摊位的市场管理费实行定额征收,一定三年不变。

8、个体私营企业年缴纳税收总额地方留成部分(含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下同)合计达100万元以上的,按10
一30%、31—50%、51%以上的增速分档,三年内由受益财政同级政府分别按其超上年地方留成部分的20%、30%、40%奖励给企业。

9,凡在本市投资兴办民营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自获利年度起,按企业每年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同等额度,由财政预算安排,三年内全部用于扶持奖励企业;第四年至第六年奖励留成都分的50%:第七年至第十年奖励留成部分的30%。

若企业投资规模较大.发展前景广阔,对全市经济拉动力较大,可采取“一企一策”的方法给予扶持。

10,市外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来我市建分支机构,所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三年内由受益财政的同级政府给予全额奖励。

11、鼓励扩大外贸出口,从2002年至2004年3年内,专业外贸企业和有进出口自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所得利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同级财政返还企业50%,免收按出口销售额计收的各类规费。

12、鼓励国内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和科研人员以技术、专利、名牌商誉等形式入股与我市企业联告开发生产性项目,在项目投产后5年内,技术入股方可以先提取税后利润的一部分,最多不超过20%,再按股分红,属高、新、精、尖产品的项目和国内外事有盛誉的名牌产品;可以项目定政策,实行专项优惠。

二、用地优惠
13、凡来我市投资第二产业(含农产品加工项目),投资额达到8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净收益由财政返还l0%,用于企业生产,投资额在8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每超过200万元,增加返还比例1%;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净收益由财政返还30%。

14、外来投资者从事第一产业开发的,可以承包国有农用地和荒山、荒地、荒水、荒滩进行农业开发,承包期限为30年,投资合作造林的,期限可延长至50年,承包头2年,免缴承包土地租金。

利用集体农用地和荒山、荒地、荒滩、荒水进行农业开发的,由伞业与集体土地所有者依法签订土地承包租赁合同,期限最长可至30年。

需要在农业综合开发用地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建设用地依法办理国有土地租赁和集体建设用地手续。

15、市外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来我市建分支机构,所购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协议出让。

16、市外企业搬迁到本市内,利用闲置厂房、场地,不改变产权性质且在本市纳税的,视企业投资规模情况,按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17、对外商新办的重点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和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执行省政府规定的最低保护地价,对市以下土地收益留成部分由财政全额返还给企业。

规模更大的项目,采取更为灵活的
措施,一事一策,特事特办。

18、外商新办的工业性项目,其土地出让金—次缴付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国有土地租赁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逐年缴纳土地租金;新办的社会公益事业和重点扶持的科技、教育、公路、桥梁、水利等项目用地,可实行划拨供地。

19、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来投资企业,可用分期付款(首期支付不少于50X)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做贷款抵押。

20、外来投资企业对受让的土地,可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或抵押.并可向国土部门申请预约用地。

三、规费优惠
21、在我市范围内的外来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优先保证供应。

—律不再收取除国家、省规定以外的电配套建设费等附加费用。

22、外来投资者独资兴办高新技术项目,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免交市、县(市、区)有权减兔的相关行政性收费。

23、市内外客商独资、合资兴办旅游企业、开发旅游景点和各类市场的,市、县(市、区)本级应收的相关规费,一律减半征收。

24、重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属市、县(市、区)有权减免的规费予以全免,投资额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减免70%。

25、市外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来我市建分支机构,其建
设营业办公用房,免收市、县(市、区)有权减免的相关规费。

四、项目审批和企业注册
26、外来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兴办项目,除国家明令限制的行业和产品、高危产业外,不受投资规模和投资形式的限制,可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方式,也可采用BOT(建设一经营一转让)方式。

27、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提下,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

28、鼓励企业以聘用和调入方式引进各类急需人才。

引进人才需在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的,在两个工作内办理完毕。

五、几点说明
29、若同—企业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多项优惠政策的,就高享受单项优惠政策。

30、本政策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将作相应调整。

31、本政策由市政府负责解释。

22、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制定的有关政策与本政策不符的,以本政策为准。

32、上饶市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本优惠政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