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保护的论文-关于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探讨 -环境生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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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保护的论文-关于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探讨 -环境生态论文
关于环境保护的论文-关于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探讨-环境生态论文关于环境保护的论文:关于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探讨-环境生态论文关于环境保护的论文:关于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探讨摘要:
污染环境是富有负外部效应的一种经济活动,可通过多种经济手段加以治理,包括政府直接管制、排污收费、开征环境保护税等,然而在市场经济体系里,并非每一种手段都能发挥良好作用,其中最佳的經济手段在于环境保护税的开征。本文从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重要性入手,探讨提出若干促进措施,旨在助推环境保护税征管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重要性;促进措施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识别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8X(2017)003-0-01 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生态环境被破坏严重阻碍着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怎样采取有效的措施,特别是有效的税收措施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避免走上错误的先污染后治理之路,保障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是当前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
革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重要性当下,国内利用资源的效率较低,人均资源占有量比其他国家小很多,排放主要污染物的量也超过环境承载能力,造成严重的污染问题及水土流失现象,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减少生物多样性。
而缺乏独立的环境税收政策致使当下的环境保护手段单一、力量薄弱,促进对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至关重要[1]。
一是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能修正市场失灵,因为它具有无偿、稳定、强制、约束、激励等特征,可促使生产者革新技术、改变生产方式,从而降低税收支出,减少环境污染。二是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有利于环境价格机制、环境税收体系等的建立,从而调节并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综合治理生态环境的水平,促使社会尽早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节约模式、环境友好模式。
三是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与国际上重要的绿色税制改革趋势相符,中国如果没有明确环境保护税制度,就无法明令禁止其他国家的污染型企业进入中国,成为污染接受国,承受税收收入与生态环境的双重损失,所以必须建立接轨国际发展趋势的环境保护税制度,保护环境和利益,依托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提高环境竞争力。
二、促进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措施
(一)设立环境保护税制相关部门应参照目前已经颁布的
环境保税税法,借鉴排污费征管模式[2]。
实际上排污费的征收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有着同样的目的,即促使企业主动治理污染,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使国家取得一定的污染治理资金。
不过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要以税法为载体,要增加获取该部分资金的强制性、规范性,以便有效改善企业长期拖欠排污费的现状。
同时,要充分考虑税收征管实际工作需要,围绕税法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税制,细化纳税人、征收依据、税收优惠等税制要素,采取部门协作、信息交换、中介鉴证、社会综合治税等税收征管措施,不断建立完善的环保税征管体系。
(二)健全税收优惠制度中国要完善建立环境保护税系,大力征收环境保护税,就必须以完善的税收优惠制度作为保障,所以健全税收优惠制度尤为关键。
一是通过税收优惠方式增加对环境保护的技术投入。
政府部门不但要向企业合理拨付保护环境的预算款项,还要使企业在研发科技以及治理污染等方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增强政策的整体环保效应[3]。
政府部门可加大对环保型企业的扶持力度,使其享受减免甚至抵退所得税的优惠,鼓励并支持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于利用废旧物资生产产品的企业,可免征其所得税,同时抵扣再生产环节增值税,进一步刺激企业变废为宝,大力利
用废弃材料;如果企业着重引进新的工艺和技术,因增强环保而引发更多的支出、更大的成本,政府可允许这些企业在所得税里扣除相应支出、成本,鼓励其进一步增加环保支出。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环保设备的税收优惠力度。
在固定资产投资上,国内目前将过去生产型的增值税转变成消费型的增值税,尽管这么做能刺激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但难以满足环保需要,所以应积极借鉴他国的成功经验,引进加速折旧、税收抵免等税式支出,健全该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内税制广泛执行抵免税收的制度,但在加速折旧方面应给予使用低能耗、低污染设备的企业折旧优惠,刺激其增加治污力量。
三是严格控制对控制环境污染不利的税收支出。
当下,国家要严格限制、禁止有害于环境的化学品的使用,涵盖境内生产、境外进口,特别是境外的有害于环境的产品,可征收高额的进口关税,并对有害产品实行统一的高额消费税征收制度,遏制在国内流通、使用有害于环境的产品,拒绝给予生产或进口有害于环境的产品的企业税收减免等优惠。
(三)完善税收征管办法一是协调环境保护税和其他税种。
在开始开展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之前,要全面清
理、研究现行税制中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政策、规定,并进行调整、完善,预防不同税种重复或相互矛盾,影响总体的税收征收效果。
同时,协调补贴政策和环境保护税。
补贴是常用的经济调节手段之一,今后在设计补贴政策之前必须考虑实施该项补贴是否会引发新的环境问题,是否会抵消其他环保政策的效应,避免补贴政策对环保工作产生消极影响。
二是协调直接管制和环境保护税。
管制手段不能被经济手段完全取代,应结合使用管制手段、税收手段,当某一种污染物有巨大危害急需禁止排放时,政府部门就要进行直接的管制,而不是征收环保税。
环保税的本质特点在于控制企业减少污染成本,并非如管制手段般直接控制其排放污染物的量,具有不确定性,不仅时间来不及,也很难确保达到预期环境标准。
所以违法的、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的企业行为,即便已经缴纳环保税,环保部门也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合,按照法律及行政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协调环境保护技术和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涉及很多环境保护领域的科学技术问题,特别是环境保护质量监测技术、分析技术和更新环境保护技术手段等,均对科学征收、管理环境保护税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