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制度为加强食堂的规范化管理
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制度(5篇)
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制度食堂饮食卫生关系到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为加强食堂管理,搞好食堂饮食卫生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全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卫生食品法》和有关卫生工作条例,提高认识搞好食品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搞好食品卫生工作的自觉性。
2、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认真落实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把好“病从口入”关。
3、保持食堂内外整洁卫生。
4、严格搞好个人卫生,炊事人员须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上岗售饭须穿戴工作衣帽,保持工作衣帽的整洁。
5、炊事人员在售饭前必须先洗手,严禁抽烟,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出售食品应用盛具或夹具。
6、严格区分生熟食品的盛器和用具,炊用具每周进行一次彻底的擦洗消毒。
隔餐食品必须进柜上架,防止虫咬蝇叮鼠爬,隔餐饭菜须回锅处理后出售。
7、严格执行食品采购、验收、保管制度,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变味食品。
8、搞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参加人员:伙食会计、采购员、炊事员;做到经常性的灭蚊灭蝇工作。
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食堂卫生状况,确保食堂食品安全,保护员工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一、责任与管理机构1. 食堂卫生管理应设专门机构,负责食堂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食堂卫生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计划,组织卫生培训和教育,监督卫生操作等。
二、员工卫生管理1. 员工应每天参加体温测量,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停止从事与食品接触的工作。
2. 员工应按规定佩戴卫生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
3. 员工接触生食前应经过手部卫生处理,必要时应戴手套。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管理1. 食堂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 食堂应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确认供应商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3. 食品应按规定储存,不同食品应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学校食堂管理细则(最新)
学校食堂管理细则(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食堂及其工作人员,包括食堂管理人员、厨师、服务员等。
第三条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服务为本”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营养均衡、服务优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副校长、后勤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订食堂管理细则;2. 监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3.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4. 协调解决食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食堂设经理一名,全面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食堂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2. 具备三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健康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 接受过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3. 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工作态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七条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
第八条食品采购管理:1. 采购食品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责任;2. 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过期、变质、伪劣食品;3. 采购人员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食品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受潮、霉变;2. 食品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3. 冷藏、冷冻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温度符合要求。
第十条食品加工管理:1.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2. 食品加工工具、设备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食品煮熟煮透。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局机关食堂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施范围为局机关、协办单位。
第三条局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
第四条食堂主要为职工提供工作早餐及中餐,同时兼顾提供机关公务接待工作餐。
第五条食堂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卫生、厉行节约、优质服务、程序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六条局机关应当建立食堂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食堂的牵头管理,局财务审计处负责资金管理,局机关党委负责监督管理,苏州公园管理处负责验审管理,定期开展食堂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食堂其他协办单位应遵循局机关的管理要求,共同做好食堂日常管理和保障工作。
第七条局办公室负责食堂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协同局有关处室(单位)定期对食堂场所、设备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和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运行状态。
第八条食堂须依法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运行。
第九条食堂的布局、内部场所设置、设备设施配置等应符合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条局机关应当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管理档案。
第十一条食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贮存、供应等环节的规范管理。
第十二条食堂应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安全情况进行监督与证明,及时发现和清退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物品。
验收必须由购买人、验货人、保管人同时到场填写进货单,过称验收、核价,并作为记账凭证。
第十三条食堂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方案,加强食堂食品、水源和库房的安全监控,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十四条食堂应制定消防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方案,按规定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食堂管理制度准则5篇
食堂管理制度准则5篇食堂管理制度准则1为使食堂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使食堂能做到优质、安全、高效地服务于师生,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食堂工作流程管理1.采购。
食堂设采购一名,每天采购完毕后认真填好采购单,并签名。
保管员用于月底盘点,管理员用于月底结帐,然后存档。
2.验收和保管。
食堂设保管员1名,每日对照采购单,对所采购物品进行核实验收,验收完毕后在采购单上签名,并保留采购单,以便月底盘点。
3.制订菜单和领用物品。
食堂炊事员实行主、副厨值班轮流制。
主厨负责根据当天采购员采购原料及仓库存储,协同食堂管理员拟制当天中、晚餐菜单及次日早餐计划并予公布,然后领用各项所需材料,在领用单上签名,以便月底结合采购单进行盘点结帐。
4.饭菜加工。
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5分钟准备好。
整个加工过程由主厨统一分工调配厨房职工。
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5.就餐。
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食堂管理员进行协调。
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
食堂管理员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6.餐后清洗、清理与打扫。
餐后,管理员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适当处理。
7.每周六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
每月底要对采购原料及使用原料进行盘点,并列出当月库存物品清单及数量;每月底膳食委员会要和食堂管理员进行当月成本核算和帐务整理。
二、食堂工作制度1.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管理员安排,遇事要请假。
无故迟到扣除当天工资50%,无故矿工一次扣除当月工资5%,病、事假扣除当天工资。
2.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
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食堂规划管理制度范本
食堂规划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堂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不断提高食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就餐人员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可口的餐饮服务。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行。
二、食堂规划与管理第四条食堂规划应充分考虑就餐人员的需求和食堂的实际条件,合理布局食堂功能区域,包括食品加工区、食品储存区、就餐区、厨房设备区等。
第五条食堂应配备足够的厨房设备、餐具、桌椅等设施,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行和就餐环境的舒适。
第六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七条食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食堂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堂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食堂的卫生条件达到规定要求。
第九条食堂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就餐人员的需求。
第十条食堂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资金,确保食堂的运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三、食堂运营与管理第十一条食堂应根据就餐人员的需求,制定合理的菜谱,保证食品的多样性和平衡性。
第十二条食堂应加强食品采购管理,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食堂应加强食品储存管理,按照食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储存,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安全。
第十四条食堂应加强食品加工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五条食堂应加强食品销售管理,确保食品的温度和口感,满足就餐人员的需求。
第十六条食堂应定期对就餐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就餐人员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员工管理第十七条食堂应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利,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培训。
学校食堂工作责任制度范本
学校食堂工作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食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学校食堂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可口的餐饮服务,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师生员工的饮食健康水平。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学校食堂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工作的安全、卫生、质量、服务等方面负总责。
第五条学校食堂管理小组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成员包括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等。
第六条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物资采购、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等。
第七条食堂厨师负责食品的加工制作工作,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厨师资格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和营养搭配。
第八条食堂工勤人员负责食堂的辅助性工作,包括食材清洗、餐具清洗、卫生打扫等,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和工作环境的整洁。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九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第十条食堂必须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第十一条食堂采购食材必须严格执行索证制度,从合法渠道采购,保证食材的新鲜、安全。
第十二条食堂必须做好食品的储存、加工、制作、供应等工作,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和营养搭配。
第十三条食堂必须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食堂必须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保持食堂内外环境的整洁,减少或杜绝蚊蝇的产生。
第十五条食堂必须加强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确保餐具的卫生安全。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六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财务的透明、合法。
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福利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三条的就餐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职工生活,增强内部活力。
第四条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食堂受本单位机关后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业指导;(二)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努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减少行政经费支出;(三)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四)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五)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加强食堂内部的民-主管理。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五条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
第六条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货、帐卡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第七条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销售工作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销售服务规范,改善销售方式,合理设置销售窗口和摊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销路畅。
搞好单项核算。
第八条点,尽量缩短就餐人员排队时间,努力为职工提供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
就餐环境要整洁、秩序要好。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九条食堂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
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
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1为加强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一、食堂工作人员职责范围:1、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需热心食堂工作,搞好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早、中、晚餐和客餐。
负责食堂的卫生清扫和餐具消毒,做到炊、餐具清洁,保持食堂内外干净整齐。
2、食堂工作人员做到服务热忱,举止文明,工作时必需着装整齐,无传染性疾病。
二、管理方法:1、事务长凡外出选购物品,一律运用机关统一设置的实物选购单,由卖方在证明人栏内签字,购买后由炊事员验收,在验收人栏内签字,每月由主管领导、党政办主任对凭据进行审核签字,方可作为食堂报销单据。
2、事务长负责食堂各种物品的购买和保管,严禁购买病、腐、霉变食品,每天登记就餐人员,每月算好就餐人员的餐数,收好餐费。
3、食堂工作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食堂伙食,做到荤素搭协作理、饭莱味香色美,既不超越伙食标准,又使大家满足。
星期六、星期天要保证值班人员就餐。
4、机关工作人员就餐时间为早上7:30—8:00,中午12:00—12:30、工作人员就餐由事务长实行记餐的方法进行登记。
早、晚餐3元/人,个人支付。
晚餐供应值班人员就餐,其他人员另收费,每月底由事务长将就餐次数汇总报财政所,由财政所统一拨付给食堂。
享受补贴的只限机关干部、来镇办事的村干部、镇直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来镇办事的'上级工作人员。
5、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类会议就餐实行报餐制度,就餐人员需在上午10时或下午4时前向食堂报餐。
6、一般来客或会议,一律在食堂就餐。
由各分管领导对来客就餐进行支配,到党政办公室填写就餐单,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食堂。
标准为:召开一般性基层干部会议每桌120元,上级部门领导来镇就餐每桌160元;党代会、人大会等重要会议另行支配。
每月底食堂凭来客就餐证明,向财政领取客餐费。
村级及部门人员来机关办事用餐,由办公室通知食堂,食堂登记后,每月底凭办公室的来客就餐证到财政所报销。
7、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拿食堂碗、碟等物品,确需借用时,必需向事务长出示借据,并按时归还,否则,事务长有权拒绝。
餐盒食堂专用管理制度范本
餐盒食堂专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盒食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员工就餐环境舒适、卫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餐盒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指为满足员工就餐需求,采用餐盒配送方式,向员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
食堂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规范经营、确保安全的原则,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员工就餐需求。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食堂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食堂管理运行顺畅。
第五条食堂应设立管理机构,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
第六条食堂应配备符合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事务,对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食堂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质量第八条食堂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食堂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验收标准、储存要求等,确保采购的食品新鲜、合格。
第十条食堂应加强食品加工操作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第四章环境卫生与服务第十三条食堂应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清洁,防止病虫害滋生。
第十四条食堂应加强就餐场所的管理,保证就餐场所宽敞、明亮、通风,为员工提供舒适的就餐环境。
第十五条食堂应提供多样化的餐饮服务,满足员工不同的口味需求,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食堂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员工就餐过程中的问题和投诉。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责任第十七条食堂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等工作。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规范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规范为了加强局机关食堂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有序运行,制订本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职责局机关食堂承包人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承包合同各项规定,文明服务。
做好餐具、炊具、厨具等消毒、管理以及厨房、餐厅等卫生保洁工作,做好防鼠害、灭蚊蝇等工作。
保证食材、食品安全、新鲜,严禁购买、出售霉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食品,严禁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二、食堂用餐人员限定鉴于本食堂场地限制和局机关内部管理工作需要,为确保机关人员正常用餐,局机关食堂用餐人员只限于:局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局机关正常上班时间值班保安人员,局卫生保洁员,以及局退休人员集中学习日中餐,乡镇来县局办事人员工作餐,上级来局检查指导工作需在食堂就餐的人员等。
三、实行规定时间内提前订餐制度工作日上班期间需在机关食堂用餐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到局机关食堂订餐(订餐时间因事未在局机关的,可委托在局机关的干部订餐,或拨打电话订餐)。
订餐时间:早餐前一天(周一早餐为上周五)下午15:20前,中餐当天上午9:20前,晚餐当天下午15:20前。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订餐的,食堂不提供就餐;订餐未用餐者,须按规定用餐标准向食堂全额交纳所订餐餐费。
四、用餐时间1正常工作日上班期间,食堂每日为干部职工提供早、中、晚餐,早餐7:00一8:00;中餐:12:00-13:00;晚餐根据上级规定的作息时间,夏季18:00-19:00,其他季节17:30-18:30。
其余时间均不得要求食堂工作人员供餐。
双休日、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日不予开餐。
五、工作餐票实行按季清零发放给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餐票当季有效(如一季度1-3月工作餐票,有效期为当年一季度内即3月底前,其他月份据此类推),超过规定期限的工作餐票,自动作废。
六、爱护公物,文明用餐局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与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爱护食堂财物,维护食堂卫生和用餐秩序。
在规定时间提前到食堂订餐,凭票文明礼让领餐用餐。
食堂管理制度处罚规定
一、总则1. 为加强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员工就餐质量,提高食堂服务水平和员工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食堂工作人员。
二、食堂管理1. 食堂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持证上岗。
2. 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3. 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4. 食堂工作人员应确保食材新鲜、卫生,不得采购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
5. 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食品加工、烹饪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安全。
6. 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食堂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定期消毒。
7. 食堂工作人员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员工疑问,确保员工就餐满意。
三、处罚规定1.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书面警告或记过处分。
2. 对未按时到岗、迟到、早退、旷工的食堂工作人员,每次扣除当月工资的10%。
3. 对采购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4.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分。
5. 对未保持食堂环境卫生、不及时清理垃圾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并责令改正。
6. 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严重警告或除名处分。
7. 对故意损坏食堂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食堂工作人员,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8. 对违反公司其他相关规定的食堂工作人员,依照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食堂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一、成立背景为了加强我校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成立食堂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组成1. 组长:校长(或分管副校长)2. 副组长:后勤处主任、食品安全管理员3. 成员:食堂管理员、厨师长、食品安全监督员、学生代表等三、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食堂管理制度,确保食堂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 监督检查食堂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组织开展食堂食品安全、卫生、营养等方面的培训和宣传,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素质。
4. 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无隐患。
5. 收集和整理食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6. 负责处理食堂突发事件,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7. 加强与食堂员工的沟通,了解食堂工作情况,为食堂员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四、工作流程1. 食堂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食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 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制定或修订食堂管理制度,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3. 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新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4. 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收集食堂员工和学生反馈意见,改进食堂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1. 食堂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食堂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领导小组成员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食堂管理工作。
3. 食堂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制度,加强自身素质提升,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4. 食堂员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5. 学生代表要积极参与食堂管理工作,及时反映食堂存在的问题,为食堂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六、总结食堂管理制度领导小组的成立,标志着我校食堂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领导小组将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卫生、营养等重点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全校师生提供安全、健康、美味的饮食。
机关事业单位餐厅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餐厅管理办法为强化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机关全体员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应于管理处全体员工(一)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每周对食堂进行两次不定期的质量、安全、卫生检查,填写《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并督促落实执行。
2、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食堂管理会议:(1)讨论存在的伙食问题;(2)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评比;(3)向机关全体员工公布当月伙食开支情况。
3、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员工的宗旨。
4、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可循。
5、及时做好员工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1、传达管理处对食堂的总体要求。
2、向食堂反映员工的要求和意见。
3、帮助食堂提出整改措施。
4、依据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对食堂的不规范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提出相应的处罚通报和对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做出奖励安排。
(一)员工就餐须知1、员工每日中、晚就餐标准为两荤、两素、一汤。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早餐:7:30—8:00(监控分中心值班人员8:30前就餐完毕),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如有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情况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发生的误餐等现象食堂概不负责。
4、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自觉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插队,严格禁止一人打两份或多份;严格禁止替他人打饭、打菜,不在餐厅就餐。
5、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就餐礼仪,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座。
6、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严格禁止带小孩及亲属来餐厅就餐。
项目监理部食堂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加强项目监理部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提高员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监理部食堂及全体员工。
二、食堂卫生管理1. 食堂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每日清洁工作由专人负责,确保食堂环境整洁。
2.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食堂内吸烟、喝酒。
3. 食堂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4. 食堂餐具、厨具必须定期消毒,确保用餐安全。
三、食堂财务管理1. 食堂财务预算由食堂管理员制定,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2. 食堂采购员每月二十五日前根据实际发生情况作出下个月预算,报后勤综合部审核。
3. 食堂财务、采购、物品管理要由食堂采购员指定专人负责,划定范围、包干管理。
4. 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由食堂采购员提出处罚建议。
四、食堂进货管理1. 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不准采购变质食品,不准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
2. 采购货物应努力做到价格低、质量好、足斤足两。
3. 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账,包括品种、数量、价格、日期。
4. 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五、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1. 食堂炊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2. 炊事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安全。
3. 食堂炊事器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六、用餐时间及餐费结算1. 食堂提供一日三餐,用餐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2. 食堂实行自助餐制,员工凭餐票或刷卡就餐。
3. 食堂每月末结算餐费,员工凭餐票或刷卡记录核对餐费。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项目监理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食堂管理细则
食堂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食堂管理细则适用于校内各类食堂,包括学生食堂、教师食堂等。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安全、卫生、合理、文明”的原则,依法规定,严格管理。
第四条食堂管理部门应设置专职负责人,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堂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六条食堂应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第七条食堂应设置专门食品存放区域,并定期清理、消毒。
第八条食堂应加强进货管理,严格按照合格供应商提供合格食品。
第九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条食堂应对所有食品进行合理分类,避免不同种类的食品混存。
第十一条食堂应加强员工培训,保证员工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十二条食堂应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进行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
第十三条食堂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卫生。
第十四条食堂应培养员工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个人卫生。
第十五条食堂应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和指导。
第十六条食堂不得使用过期食品,严禁食品污染现象。
第十七条食堂应设定卫生奖惩机制,奖励表现优秀的员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八条食堂应设立合理的用餐区域,提供舒适就餐环境。
第十九条食堂应提供多样化、营养均衡的菜肴,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第二十条食堂应定期组织菜品品鉴活动,听取师生意见,调整菜单。
第二十一条食堂应制定就餐流程,保证用餐顺利。
第二十二条食堂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素质。
第二十三条食堂应定期进行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评估,不断优化服务。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二十四条食堂应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做好应急预案。
第二十五条食堂应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
第二十六条食堂应充分沟通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安全。
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制度(通用6篇)
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制度(通用6篇)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制度(通用6篇)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制度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制度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供你选择借鉴。
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制度篇1一、制定目的为加强林业局食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能力服务和质量,为全体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一)食堂管理员1、遵守财务制度,按要求做好用餐人员记录和收支流水账,月末递交财务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按规定程序结算报账;2、负责食堂所需主副食原料及每日菜品的采购,严把质量关,尽量做到品种多样化,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用餐量;3、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搞好卫生,做到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保证饮食安全;4、经常对食堂电气设备、水电设施进行保养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相应采取措施;5、管理好食堂炊具、餐具、桌椅、电器等固定资产,按需及时添置有关设备,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运作;6、对统一购入的商品物资物品进行清点验收和入库保管,有需要时按规定凭单发放。
(二)食堂工作人员1、厨师:负责每日购入菜品的验收,按时准备一日三餐,注重饮食的荤素搭配;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用完,不造成浪费;负责厨房炊事设备的安全使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2、副手:负责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经常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做好菜品洗切、调料备用等等烹饪前期工作;做好厨灶具、餐具的清洗和消毒,每天用餐完毕要将餐桌收拾干净,椅凳摆放整齐。
(三)办公室负责人1、监督检查食堂安全卫生、饭菜质量、执行管理制度等情况,定期征求干部职工意见,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2、负责各种内部派餐申请的核实和确认,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时下达派餐意见;。
3、负责公务接待申报事项的签批,监督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财务室负责人1、复核食堂每月收支金额,审核报账单据,核定局机关干部职工在食堂就餐人数和单位应补贴费用;2、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接待物品采购计划,计划内容包括需购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供货商等,报局领导批准后负责组织采购。
食堂管理制度制度(6篇)
食堂管理制度制度(6篇)食堂管理制度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就餐的职工。
第三条办公室、工会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第二章食堂工作管理第四条食堂管理实行“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第六条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第七条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第八条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
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第九条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第十条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第十一条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第十二条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食堂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第三章就餐管理第十五条在职工食堂搭伙的所有职工要缴纳搭伙费,具体收费标准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食品安全责任1.学校应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机构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公示。
2.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含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3.食堂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确保食品安全。
三、食堂管理1.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2.食堂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等管理制度。
3.食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食堂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5.食堂应建立并执行食品贮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6.食堂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食堂应建立并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确保餐饮具清洗消毒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食堂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9.食堂应建立并执行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运输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10.食堂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废弃物处理制度,确保食品废弃物处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四、食品安全自查与监管1.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安全隐患。
2.学校应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应对食品安全事故。
五、法律责任1.违反本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最新版)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支行机关食堂(以下简称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机关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向员工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食堂是机关为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证在职员工工作用餐的场所。
第三条用餐对象。
(一)机关正式在册员工(包括行员、聘用制员工和合同制员工);(二)前来机关临时办事的人员;第四条机关食堂的经营管理实行劳务外包制(包工不包料),通过采购程序定期选聘外包单位。
第五条机关食堂实行“明厨亮灶”制度,对厨房烹饪操作、仓储保管、人员出入等重要环节进行监控和公示,杜绝违规操作,禁止浪费食品。
第六条机关食堂经费补助根据行长办公会确定的补助标准给予拨付。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外包单位负责机关食堂的厨房和就餐区域的管理和-3-运作,负责机关食堂设施设备的维护及保养。
第八条后勤服务是机关食堂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负责监督外包单位开展日常工作;负责食材供应基地的确定和食品的采购和验收;负责机关食堂的所需用具用品的采购和维修;负责对食堂费用进行核算管理以及食堂支出账务处理,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第九条后勤服务每季度初按人事处提供的上季度末实际正式在册员工人数计算用餐补助,并填写费用申请,履行审批手续。
会计财务处根据审批后的费用预算申请予以拨付。
第十条工会办负责牵头组织机关膳食管理委员会,对机关膳食管理和服务进行民主监督。
机关膳食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定期收集员工对机关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后勤服务开展对机关食堂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助完成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第四章订餐方式第十一条因食堂备餐需提前备货,原则上不接受当天申请的用餐需求。
第十二条日常普通就餐严格执行事先预定(手机订餐平台)的订餐制度。
第十三条因年终决算、抗洪救灾、应急演练等工作需要用餐的,应由所属部门或接待部门提前填写《支行机关食堂用餐申请表》(见附件),经部门经办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分管行领导审批后,报送后勤服务登记后领用餐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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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为维护机关食堂正常秩序,给全体机关干部一个优良用餐环境,特制定本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用餐时间
夏:中午:12:00-13:00 下午:18:00-19:00
冬:中午:12:00-13:00 下午:17:30-18:30
二、食堂采购
1、凡外出采购物品,一律使用机关统一设置的实物采购单,购买后由厨师验收签字,每月由主管领导对凭据进行审核签字,方可作为食堂报销单据。
2、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禁购买病、腐、霉变食品,每天登记就餐人员,每月算好就餐人员的餐数,收好餐费。
3、搞好食堂伙食,做到荤素搭配合理、饭莱味香色美,既不超越伙食标准,又使大家满意。
三、餐厅卫生
1、环境卫生由厨房统一管理,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
2、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3、公用餐具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4、厨房、餐厅要保证室内无蝇、蚊、虫,定期消杀。
5、机关同志要自觉遵守管理制度,爱惜环境卫生,不乱扔、乱倒、乱吐,要将污物及剩饭倒入分类桶内。
四、公务用餐
1、接待上级工作人员的公务用餐一律在机关食堂。
由
主要接待人及主管领导提前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报由主管领导统一安排方可用餐。
严格限制和禁止饮酒,控制用餐人数,与工作无关人员原则不得陪同就餐。
2、严格控制公务用餐标准,原则上每人用餐标准不得超过15元。
大型公务用餐实行单餐结算,所有公务餐由办公室派单,饭单核算以派饭人、接待人当日共同签字为准。
五、正常用餐
1、机关工作人员就餐实行报餐制度,就餐人员需在上午10时或下午4时前进行报餐,报餐后没有就餐的,按正常就餐标准扣除费用。
2、机关食堂用餐定为中午和下午用餐。
实行机关同志自费和直接补贴到食堂规定,据实补贴。
3、机关干部职工用餐一律不得外捎,要增强节约意识,发现过度浪费现象,一次处罚20元。
4、机关干部中午和下午饭间值班人员就餐免费。
5、村干部开会或观摩会等需要就餐免费。
机关干部参加市处活动等加班就餐免费。
6、村级及上级部门人员来机关无公务用餐,应提前报餐,由办公室通知食堂安排,费用自理。
7、机关干部不得随意乱拿食堂碗、碟等物品,确需借用时,有餐后及时归还,否则,食堂有权拒绝。
六、帐目管理
1、中餐2元/人、晚餐1元/人,个人刷卡支付。
每月底由食堂负责人将就餐次数汇总,按照财务规定程序报批后,由财政所统一拨付给食堂。
享受补贴的只限机关干部、来处办事的村干部、来处办事的上级工作人员。
2、食堂帐务必须每季出榜公布1次,全年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对食堂帐务清理2次,半年一次,并出榜公布。
厨房管理制度
一、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二、厨师要注意节约,杜绝浪费。
不得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制作菜肴,严禁食物中毒。
三、在油锅加热时不准离开,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食堂的一切餐具和饮具,一律不准自行外借。
五、机关干部误时未进餐者,厨师不再操作饮食。
六、操作间每天必须保持卫生干净,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厨房卫生每周大扫除一次;操作台、冰箱、和面机、蒸柜保持每天清洁无污物,检查不合格一次扣除50元。
七、要经常检查,保养所有食堂设备。
每天要严格检查水阀,油阀,气阀,电闸等安全设施,如有严重失职者,处以100-2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负全部责任。
八、厨师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有事必须向主管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并妥善安排好灶房的一切事务,保证机关正常用餐。
九、厨师由党政办管理,定期进行评议,连续两次评议
不称职者,应予以谈话,连续三次以上的,则予以劝退。
厨师个人卫生制度
一、要自觉做到勤洗手,剪指甲,经常换洗工作服。
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二、要着装穿戴整齐,禁止赤膊和穿拖鞋上班,违者处以20—50元罚款。
三、炊事员必须身体健康,定期检查,生病要积极治疗,康复后方能上岗,得了传染病要主动报告领导。
四、操作间严禁抽烟,饮酒,违者处20-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