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国能安全[2016]102号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国家能源局发布第一部分2总目录前言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部分光伏发电单元组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光伏电池板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光伏发电单元启动前监督检查第3部分独立蓄能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蓄能电池组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蓄能设施投运前监督检查第4部分升压站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4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5部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前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能源局2015年工作计划,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共包括以下5部分:——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部分光伏发电单元组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光伏电池板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光伏发电单元启动前监督检查——第3部分独立蓄能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蓄能电池组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蓄能设施投运前监督检查——第4部分升压站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4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5部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一、编制说明(一)主要编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国务院《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015年第21号令)《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015年第28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6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按照依法依规、精简程序、强化监管的指导思想,本《大纲》的编制遵循了以下原则:1.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依据,强调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的原则。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系统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编制说明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光伏发电得以快速发展。
为适应光伏并网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根据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特点,考虑到其规模较小,且组件的安装、调试相对简单,监督检查拟按两个阶段进行。
为此组织编制了《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及与之配套的记录表式。
本大纲是在甘肃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写的初稿基础上,吸纳了江苏、云南、宁夏、青海等开展过光伏发电站建设监督中心站的反馈意见后,修改形成的。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11年4月22日,在兰州组织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代表和专家,对本大纲进行了正式审查。
根据审查意见对本大纲及记录表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版本。
《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适用于10MWp及以上容量或出站电压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用电网的地面式和屋顶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低于上述等级的光伏发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大纲引入了光伏方阵的概念,第一阶段监检在首批光伏方阵基础完成后即可进行,后续完成其它光伏方阵基础可在下一阶段再进行抽检;第二阶段“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的监检,是指首批和本期工程最后一批光伏方阵,经调试试运验收结束后并网前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各中心站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各阶段监检的时间,保证检查工程质量有效性和实际效果。
关于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检查步骤,由于光伏电站规模较小,建设周期短,现场可不设立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监检按自查和正式监督检查两个步骤进行。
本大纲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目录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的通知编制说明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检查典型大纲 (5)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12)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36)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59)附录光伏发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依据的主要技术文件 (86)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检查典型大纲1 总则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议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光伏发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编制《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简称本《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光伏发电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建设的工程,均应按本《大纲》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本《大纲》适用于对光伏发电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1.0.3首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本《大纲》要求进行监督检查项目;(2)宣布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3)布置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及其实施要求。
1.0.4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各阶段本《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
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5 根据工程设计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见附录:光伏发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依据的主要技术文件。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国能安全[2016]102号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国家能源局发布第一部分2总目录前言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部分光伏发电单元组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光伏电池板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光伏发电单元启动前监督检查第3部分独立蓄能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蓄能电池组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蓄能设施投运前监督检查第4部分升压站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4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5部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前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能源局2015年工作计划,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共包括以下5部分:——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部分光伏发电单元组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光伏电池板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光伏发电单元启动前监督检查——第3部分独立蓄能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蓄能电池组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蓄能设施投运前监督检查——第4部分升压站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4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5部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一、编制说明(一)主要编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国务院《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015年第21号令)《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015年第28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6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按照依法依规、精简程序、强化监管的指导思想,本《大纲》的编制遵循了以下原则:1.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依据,强调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的原则。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目录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的通知编制说明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检查典型大纲 (3)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19)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38)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58)附录光伏发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依据的主要技术文件.. 80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检查典型大纲1 总则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议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光伏发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编制《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简称本《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光伏发电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建设的工程,均应按本《大纲》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本《大纲》适用于对光伏发电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1.0.3首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本《大纲》要求进行监督检查项目;(2)宣布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3)布置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及其实施要求。
1.0.4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各阶段本《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
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5 根据工程设计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见附录:光伏发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依据的主要技术文件。
附录所列技术文件,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二、检查范围1.设备安装质量检查:包括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电缆、接线盒、支架等设备的安装质量检查。
2.接地系统检查:包括接地系统的布线、接地电阻等检查。
3.施工质量检查: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土建、电气等施工质量检查。
4.运行监测系统检查:包括运行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等检查。
5.防雷装置检查:包括防雷装置的安装、接地等检查。
三、检查流程1.编制检查计划:根据工程规模、进度安排,编制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检查计划,明确检查范围和检查时间。
2.实施现场检查:根据计划,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设备安装质量、接地系统、施工质量、运行监测系统和防雷装置等进行检查。
3.验收报告编制: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编制验收报告,包括问题清单、整改要求等内容。
4.整改措施落实:根据验收报告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5.现场复查: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现场复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6.形成总结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包括质量检查的总结和反馈意见。
四、检查方法1.文件查阅法:通过查阅工程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验收资料,核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2.现场勘查法: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对工程情况进行测量、检测等,验证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设备测试法:对设备进行测试,如电池板的转换效率、逆变器的输出功率等,以验证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4.问题反馈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五、检查要点1.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要点:包括设备的固定程度、电缆的安装质量、接线盒的布线等。
2.接地系统检查要点:包括接地电阻的测量、接地线的接头质量等。
3.施工质量检查要点:包括土建工程的强度、电气施工的质量、管道布线的合理性等。
4.运行监测系统检查要点:包括运行监测系统的数据准确性、设备的稳定性等。
5.防雷装置检查要点:包括防雷装置的接地情况、保护范围等。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系统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编制说明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光伏发电得以快速发展。
为适应光伏并网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根据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特点,考虑到其规模较小,且组件的安装、调试相对简单,监督检查拟按两个阶段进行。
为此组织编制了《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及与之配套的记录表式。
本大纲是在甘肃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写的初稿基础上,吸纳了江苏、云南、宁夏、青海等开展过光伏发电站建设监督中心站的反馈意见后,修改形成的。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11年4月22日,在兰州组织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代表和专家,对本大纲进行了正式审查。
根据审查意见对本大纲及记录表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版本。
《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适用于10MWp及以上容量或出站电压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用电网的地面式和屋顶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低于上述等级的光伏发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大纲引入了光伏方阵的概念,第一阶段监检在首批光伏方阵基础完成后即可进行,后续完成其它光伏方阵基础可在下一阶段再进行抽检;第二阶段“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的监检,是指首批和本期工程最后一批光伏方阵,经调试试运验收结束后并网前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各中心站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各阶段监检的时间,保证检查工程质量有效性和实际效果。
关于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检查步骤,由于光伏电站规模较小,建设周期短,现场可不设立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监检按自查和正式监督检查两个步骤进行。
本大纲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1 引言光伏发电工程是一种充满活力的新兴技术,其建设规模和应用范围迅速扩大,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
光伏发电电站主要由太阳能电池板、变流器、倾斜架及相关构件组成,其复杂的设计、施工技术以及检测试验要求,让安全可靠的光伏发电工程施工和维护都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为了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确保质量安全,特定制定本检查大纲,以便对光伏发电工程之质量安全提出具体而有效的检查要求。
2 主要内容(1)设计阶段:(i)应遵守《安全技术规范》(GB50016-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50-2013)、《光伏发电装置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L/T 1954-2015)等标准要求;(ii)应考虑地面状况、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准确估算设计负荷;(iii)应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设计变更;(iv)应进行定期评估,完善工程设计,确保设计安全可靠;(v)应完成预装,把握预装质量,确保安装施工依据有效;(2)施工阶段:(i)安装构件、电器活动部件应符合设计要求,除非有可靠技术分析,切记不得非法变更技术指标;(ii)安装板材切断应按正确的方法,且配件、紧固件等的安装应符合要求;(iii)安装施工以及用电操作期间应使用正确的工具与设备,并确保安全条件达标;(iv)应严格按设计及施工文件要求完成施工,采用行业标准严格监控每安装完成一部分立即进行检查。
(3)验收阶段:(i)进行安装质量全检,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有效性,同时完成必要的试验;(ii)试验结果应符合施工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且不得有设备存在安全隐患;(iii)检查手册应包含项目概况、各设备的检查项及要求、参考依据等内容;(iv)整个工程竣工须综合考虑质量安全因素完成验收,否则工程不得开工、竣工;(4)维保阶段:(i)应根据维保计划及要求,按质量安全要求完成维保工作;(ii)应定期开展安全监视,消除安全隐患;(iii)应采取科学有效的隐患预防措施,保障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iv)应定期检查及保养工程,确保有效性。
2021年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系统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欧阳光明(2021.03.07)(光伏发电部分)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编制说明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光伏发电得以快速发展。
为适应光伏并网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根据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特点,考虑到其规模较小,且组件的安装、调试相对简单,监督检查拟按两个阶段进行。
为此组织编制了《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及与之配套的记录表式。
本大纲是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写的初稿基础上,吸纳了江苏、云南、宁夏、青海等开展过光伏发电站建设监督中心站的反馈意见后,修改形成的。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4月22日,在兰州组织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代表和专家,对本大纲进行了正式审查。
根据审查意见对本大纲及记录表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版本。
《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适用于10MWp及以上容量或出站电压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用电网的地面式和屋顶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低于上述等级的光伏发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大纲引入了光伏方阵的概念,第一阶段监检在首批光伏方阵基础完成后即可进行,后续完成其它光伏方阵基础可在下一阶段再进行抽检;第二阶段“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的监检,是指首批和本期工程最后一批光伏方阵,经调试试运验收结束后并网前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各中心站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各阶段监检的时间,保证检查工程质量有效性和实际效果。
关于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检查步骤,由于光伏电站规模较小,建设周期短,现场可不设立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监检按自查和正式监督检查两个步骤进行。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系统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编制说明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光伏发电得以快速发展。
为适应光伏并网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根据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特点,考虑到其规模较小,且组件的安装、调试相对简单,监督检查拟按两个阶段进行。
为此组织编制了《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及与之配套的记录表式。
本大纲是在甘肃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写的初稿基础上,吸纳了江苏、云南、宁夏、青海等开展过光伏发电站建设监督中心站的反馈意见后,修改形成的。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11年4月22日,在兰州组织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代表和专家,对本大纲进行了正式审查。
根据审查意见对本大纲及记录表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版本。
《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适用于10MWp及以上容量或出站电压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用电网的地面式和屋顶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低于上述等级的光伏发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大纲引入了光伏方阵的概念,第一阶段监检在首批光伏方阵基础完成后即可进行,后续完成其它光伏方阵基础可在下一阶段再进行抽检;第二阶段“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的监检,是指首批和本期工程最后一批光伏方阵,经调试试运验收结束后并网前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各中心站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各阶段监检的时间,保证检查工程质量有效性和实际效果。
关于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检查步骤,由于光伏电站规模较小,建设周期短,现场可不设立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监检按自查和正式监督检查两个步骤进行。
本大纲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一、工作目的二、工作内容1.设计文件审查对光伏发电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包括电气设计、结构设计、土建设计等方面的内容,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材料检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光伏发电工程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包括电池板、逆变器、接线盒、电缆等材料的质量和性能进行评估。
3.施工现场检查对光伏发电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包括基础施工、支架安装、电缆布放、电池板安装等环节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现场监测。
4.现场测试对光伏发电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测试,包括电流、电压、功率等参数的检测,以确保工程各项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5.运行检查对光伏发电工程的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包括清洗电池板、检测电缆接头、检修逆变器等操作,确保工程的稳定运行。
三、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工作,确保工程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2.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提高检查的准确性和效率。
3.检查工作要及时、全面、客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跟踪,确保问题的解决。
4.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的提升。
四、工作流程1.确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明确各个环节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2.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确保检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评估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4.对材料进行检查,包括质量和性能的评估,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5.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基础施工、支架安装、电缆布放等工序的质量。
6.对各个环节进行现场测试,检测电流、电压、功率等参数的情况。
7.对工程的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工程的稳定运行。
8.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和总结,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建议。
五、工作效果评估1.统计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检查的合格率和不合格项的处理率。
2.检查工作的结果是否得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认可和肯定。
3.检查工作的整改和跟踪情况,是否能够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_光伏发电系统方案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_光伏发电系统方案光伏发电系统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发电方式,在电力建设中逐渐得到了普及和应用。
然而,由于技术问题、工程施工问题等原因,光伏发电系统的质量问题也时有发生。
因此,对于光伏发电系统方案的质量监督检查至关重要。
一、方案编制1.方案编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包括电力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国家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规范等。
2.方案应包含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图纸应细致、准确,说明书应包含方案的性能指标、施工工艺要求等内容。
3.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选址和布局设计,保证光照条件、地形地貌等因素的考虑。
二、光伏组件选择1.光伏组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具有合格的产品检测报告。
2.光伏组件的选择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包括建筑物风载荷、结构强度等因素的考虑。
3.光伏组件应有明确的质保期,同时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三、光伏支架安装1.光伏支架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合格的产品质量证明。
2.光伏支架的施工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包括安装要求、防腐要求等。
3.光伏支架的焊接接头应进行充分的检查和试验,并符合相关焊接标准。
四、光伏逆变器选型和安装1.光伏逆变器应选用符合产品标准的产品,并具有相应的产品证书。
2.光伏逆变器的选型应满足系统的需求,并具有合理的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
3.光伏逆变器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包括接地要求、散热要求等。
五、电缆布线和接线1.光伏发电系统的电缆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布线。
2.电缆的接头应进行充分的检查和试验,保证接头的安全可靠。
3.电缆的保护措施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包括槽道敷设、标识等。
六、系统调试和运行测试1.光伏系统的调试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包括逆变器参数设置、系统接地等。
2.系统的运行测试应包括正常工作模式和应急模式的测试,确保系统的可靠运行。
3.系统的运行数据应进行监测和记录,以便后续的运行与维护。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国能安全[2016]102号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国家能源局发布第一部分2总目录1 /. —.前言第 1 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 2 部分光伏发电单元组第1 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 节点光伏电池板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 节点光伏发电单元启动前监督检查第 3 部分独立蓄能工程第1 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 节点蓄能电池组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 节点蓄能设施投运前监督检查第 4 部分升压站工程第 1 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 2 节点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 3 节点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 4 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 5 部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前1=1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能源局2015 年工作计划,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共包括以下5部分:——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部分光伏发电单元组第 1 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 2 节点光伏电池板安装前监督检查第 3 节点光伏发电单元启动前监督检查——第3部分独立蓄能工程第 1 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 2 节点蓄能电池组安装前监督检查第 3 节点蓄能设施投运前监督检查——第4部分升压站工程第 1 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 2 节点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 3 节点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 4 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5部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一、编制说明(一)主要编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 号国务院《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 年行动计划》《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015年第21号令)《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015 年第28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6 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按照依法依规、精简程序、强化监管的指导思想,本《大纲》的编制遵循了以下原则:1.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依据,强调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的原则。
50MWp光伏电站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表
3.1.3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9条)
监理单位
3.1.4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12条)
施工单位
3.1.5对调试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6条)
施工单位
3.1.6对生产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7条)
发电公司
3.2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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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工程建设依据性文件及资料(不限于建设项目规划、项目核准文件、建设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筑施工图审查意见、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消防验收意见、环评批复意见、环保同意试生产的核准文件、接入系统审查意见等)。
项目部
1.1.9建设单位已组织进行了自查工作,并整改验收完毕。
项目部
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
1.2.1试运指挥部及下设各工作组已经建立,并正常运作。
项目部
1.2.2各方阵的电池组件、防雷汇流箱、直流防雷配电柜、并网逆变器、三相干式变压器及相关的场内电力线路的建筑、安装工程已按设计全部施工完毕,并进行了工程的验收、签证。且其区域范围内环境整洁,无施工痕迹,安全警示和隔离措施以及消防器材布设均符合规定要求。
项目部
1.2.6光伏发电接入电网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已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并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
项目部
1.2.7受电后的管理方式已确定,相关的生产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项目部
1.2.8与电网管理部门已签署关于光伏发电上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等,涉及电网安全的技术条件满足电网的要求,且有调试部门的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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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受社会监督的工程项目(2条)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部
3.3.2土建工程和试运环境(8条)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质量监督施工单位自查报告编写大纲(试行)
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自查报告施工单位名称(盖章)201 年月批准:年月日审查:年月日校核:年月日编写:年月日目录1 项目(工程)概况 (1)2 施工合同工作范围 (1)3 工程形象面貌 (1)4 上次质量监督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5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评价 (2)6 已完工程质量情况及评价 (3)7 (节点名称)准备工作情况及评价 (4)8 结论 (4)1 项目(工程)概况描述(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工程)位置、离邻近主要城市的距离。
(2)项目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规模,分期建设情况。
(3)项目(工程)占地面积、总体布置情况。
(4)主要建(构)筑物布置、体型尺寸及标高,主要设备及输电线路布置情况。
项目年运行时间。
(5)项目(工程)总进度主要控制节点计划。
2 施工合同工作范围描述(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单位资质。
(2)施工单位合同工作范围。
3 工程形象面貌描述(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土建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含质量检测、验收情况)。
(2)设备安装进展情况(含质量检测、验收情况)。
(3)设备调试进展情况(含质量检测、验收情况)。
(4)对照设计单位关于(节点名称)工程形象面貌要求,列出未完工作。
(5)未完工作对(节点名称)的影响,剩余工作安排。
4 上次质量监督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对照上次质量监督意见中涉及施工单位的意见,逐条描述整改落实情况。
5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评价描述(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单位上级(母体)单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2)施工单位现场组织机构建立的情况。
(3)专职质量、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包括名单、专业、学历、资格证书、职称、职务、岗位职责等情况,以及质量管理人员报监理单位审批的情况。
(4)工程分包及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的情况。
(5)项目经理驻工地的时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现场质量、技术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工程各专业质量控制要求。
光伏电站专项质量检查大纲20160810
对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相关附件及签字齐全
2.10
质量检查
每周开展质量检查工作,质量问题记录清晰、齐全,并落实整改闭环
2.11
质量例会
每周开展质量例会,问题明确、记录齐全
2.12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意见明确、规范,回复单及时、完整、齐全,
已建立 “通知单”和“回复单”的管理台账
1.19
影像资料
项目部已将《光伏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照片采集与管理规定》下达参建单位,并要求参建单位遵照执行
项目部影像资料齐全、分类分级明确,符合《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照片采集与管理规定》
1.21
质量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严格按照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开展工作,
质量事故报告清晰完整,事故处理相关文件齐全,存档完整
项目部对上级有关建设管理的文件已及时向参建单位传达,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1.18
设备、材料质量管理
项目部对主要设备(主变等)已制定监造报告
设备材料(箱变、逆变器、汇流箱、盘柜、电缆、导线、变电设备等)现场的保管及存放符合厂家要求,并已向保管单位交底或做出要求。
设备开箱及其检验记录齐全,文件资料存档完整
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复检试验报告齐全
审查记录规范、有明确的审查结论,无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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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类方案措施
审批规范、监理意见明确,无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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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质量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严格按照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开展质量事故救援工作
质量事故报告清晰完整,事故处理相关文件齐全,存档完整
2.25
文档、资料管理
应建立完善本单位文档管理,保证文档的真实和可检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