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五批苏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五批苏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1-4-25 阅读次数:997】【我要打印】【关闭】
各市(区)经信委(局):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现进行第十五批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技术实力和经济效益,在同行
业中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企业具有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每年的研发经费
和研发设备的投入能够满足技术创新的需要。
3、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技术带头人实践经验丰富,科技水平强。技术中心运行机制合
理。
4、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科技经费投入、研发设备原值、科技人员数量等四项指标原则上分别不低于2000万、200万、
200万和20人。
二、申报时间
企业申请,各市(区)经信委(局)或主管部门遴选、初审,2011年6月15日前将企业申请资料及各地区汇总表(书面、电子各1份)报我委。我委将与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部门会审、核查,报请市政府审批、发布。
联系电话:68615635、68615550(兼传真)
邮箱:js@
附件:
1、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编写提纲
2、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汇总表
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