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五批苏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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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五批苏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1-4-25 阅读次数:997】【我要打印】【关闭】

各市(区)经信委(局):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现进行第十五批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技术实力和经济效益,在同行

业中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企业具有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每年的研发经费

和研发设备的投入能够满足技术创新的需要。

3、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技术带头人实践经验丰富,科技水平强。技术中心运行机制合

理。

4、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科技经费投入、研发设备原值、科技人员数量等四项指标原则上分别不低于2000万、200万、

200万和20人。

二、申报时间

企业申请,各市(区)经信委(局)或主管部门遴选、初审,2011年6月15日前将企业申请资料及各地区汇总表(书面、电子各1份)报我委。我委将与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部门会审、核查,报请市政府审批、发布。

联系电话:68615635、68615550(兼传真)

邮箱:js@

附件:

1、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编写提纲

2、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汇总表

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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