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行为规范检察官职业
检察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检察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第一篇:检察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检察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要遵守法律,办理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枉法。
二、要按照法律程序和法定期限办理案件,不得以案谋私,擅自办理案件。
三、要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案情和检察工作秘密。
要坚守岗位,着装规范,热情接待群众,耐心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四、要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要遵守检察人员纪律,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篇: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阳光农廉网”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推动阳光农廉网监管中心和乡镇农廉服务大厅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社会和农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如下行为规范:一、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和阳光农廉网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政为民,切实维护公务人员的群体良好形象。
二、工作人员要着装整洁,文明礼貌。
实行挂牌上岗、挂牌服务。
要站立接待群众,杜绝一切不文明的行为。
三、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文明用语,语言表达要清晰,不得高声喧哗,不得以任何理由跟群众争吵。
四、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群众,对不熟悉有关程序的要耐心讲解。
实行首问负责制,自己能办理的积极办理,遇到不能办理或不熟悉的业务和事项时,要热情地将其介绍和引导到有关人员处解决或办理,不得推诿。
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五、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聚众聊天、嘻笑打闹、用餐、吃零食;不得在办公场所吸烟;不得长时间会客;不得在办公时间上网观看影视剧、玩电脑游戏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上网行为。
下班后要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
六、服务大厅主管领导对规范化服务进行检查和监督。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把检查结果和考勤情况作为考核窗口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对农民群众的举报投诉事项,严防泄密。
法律职业行为规范——检察官职业
三、检察官的任职条件与期限
1.2001 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2次会议对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进行修改,提高 了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中的学历条件(其他 条件未作修改),从2001年开始,我国法官任 职的学历条件必须达到本科毕业以上。同时, 修订后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规定建立统一的国 家司法考试制度,任何人要获得法官、检察官 和律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且成绩合 格,获得《法律 职业资格证书》。
现任大检察官见下表:
六、初任检察官的选拔
《检察官法》第13条: 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
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 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 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 从检察官或者其他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 中择优提出人选。
七、各级检察官的选举与任免
二
检察官职业
一、检察官制度的起源
1.中国古代的检察官制度:监察御史 监督、考核、选任、纠举、弹劾官吏
2.中国近代意义上的检察官制度: 1906年、清末《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日本、大
陆法系、民国、台湾地区 3. 新中国的检察官制度:
借鉴前苏联检察制度,结合中国国情创制的。设 立之初最主要的目的在于监督各级官员。
九、 上级检察长的任免权限
第15条:对于不具备本法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法定 程序被选举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上一级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有权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批 准。
第16条:对于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任命检察官的, 一经发现,做出该项任命的机关应当撤销该项任命; 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任命有 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责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依 法撤销该项任命,或者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请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该项任命。
检察人员的工作准则
检察人员的工作准则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应该对检察人员的工作准则进行简要的介绍。
检察人员是司法机关中的一员,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的重要责任。
他们的职责是依法进行诉讼监督、法律调查和法律顾问等各项工作,以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作为公正、独立和专业的执法人员,检察人员的工作准则是他们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体现。
这些准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忠实履行职责:检察人员应秉持公正和中立的原则,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客观地开展工作,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和司法公正的实现。
2. 严守法律:检察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确保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在工作中,他们要坚持依法行事,不得篡改、捏造证据或者滥用职权等。
3. 尊重人权:检察人员应尊重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在程序中享有的各项权利,如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证据排除权等。
在进行调查和办案过程中,他们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杜绝滥用职权和侵犯人权等不当行为。
4. 保守秘密: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检察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秘密,对于获得的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予以保密。
5. 自律规范:检察人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保持廉洁自律,不得从事与职务无关的经济活动或违法犯罪行为。
他们应以身作则,做到廉洁奉公,坚决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总之,检察人员的工作准则是为了确保他们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是他们工作的底线和标尺。
只有始终坚持这些准则,他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编写:文章结构部分的主要目的是为读者提供关于本文内容组织和安排的概述。
通过清晰地介绍文章的各个部分,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文章的整体框架和内容安排。
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主要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 勤勉敬业,尽心竭力,不因个人事务及其他非公事由而影响职责的正常履行。
第三章 公正
第十四条 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观念,坚守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良知,保持客观公正、维护人权的立场,养成正直善良、谦抑平和的品格,培育刚正不阿、严谨细致的作风。
第十五条 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为金钱所诱惑,不为人情所动摇,不为权势所屈服。
第十六条 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对法定回七条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不滥用职权和漠视法律,正确行使检察裁量权。
第六条 尊崇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第七条 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民生,服务群众,亲民、为民、利民、便民。
第八条 热爱人民检察事业,珍惜检察官荣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维护检察机关的形象和检察权的公信力。
第九条 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十条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严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第十一条 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严守政治纪律,不参加危害国家安全、带有封建迷信、邪教性质等非法组织及其活动。
第九条 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十条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严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试比较法官、检察官、律师职业伦理规范的异同,分析原因
试比较法官、检察官、律师职业伦理规范的异同,分析原因【内容摘要】:法律职业伦理是指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在法律活动中必须遵循的伦理规范和伦理准则。
在我国,法律职业伦理的主体主要是法官、检察官和律师。
我国修正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于2002年月1日起施行,以三法为依据建立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也随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法律职业化的初步形成。
伴随着法律职业化的进程,法律职业伦理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社会法治化的进程也已启动,司法改革步伐的加快,必然要求尽早确立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之间的职业伦理的异同。
从而实现法学的理论与实践的价值。
【关键词】律师;职业伦理;法官;检察官;异同自2002年开始,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职业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并且只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这四大法律职业。
目前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与现有司法体制中的人事制度、司法队伍现状和相关法律等还存在矛盾,四大法律职业之间以及职业内部还存在人才、收入分配不均等现象,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仍然缺乏。
一、法律职业伦理律职业伦理是指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在法律活动中必须遵循的伦理规范和伦理准则。
在我国,法律职业伦理的主体主要是法官、检察官和律师。
目前,我国法律职业伦理规范和伦理准则在各个主体活动过程中的适用与发展,整体而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我国法官、检察官总体素质并不是很高,这种现状需要大量优秀法律人才的补充进去,而由于现有司法机关编制基本趋于饱和,法官、检察官实行的又是职务终身制,司法机关人员出口也不通畅,导致优秀法律人才无法进入司法机关队伍中来。
探讨我国法律职业伦理的现状,实质上就是探讨我国法律职业伦理主体践行法律职业伦理内容的过程。
二、律师践行法律职业伦理目前我国有关律师的职业伦理规范和职业伦理准则主要是律师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例如我国律师法明确规定: 律师在执业中必须廉洁自律,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也明确规定: 律师应当道德高尚,廉洁自律,珍惜职业声誉,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职业形象,以及律师应当敬业勤业,努力钻研和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注重陶冶品德和职业修养这些规定,既是我国律师法律职业伦理的要求,同时也为律师们维护法律正义价值提供了保障以这些职业伦理规范和职业伦理准则为依据,我国律师践行法律职业伦理的状况整体上良好,但是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不遵守各自法律职业伦理的事例如,有些律师为了打赢官司,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不惜让当事人隐瞒行政司法机关没有查清甚至没有知晓的事实; 有的律师,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业务水平和提高自己的职业伦理素质上,而是热衷于拉关系,想方设法让法官的所谓自由裁量权向自己这边倾斜,对法官进行行贿行为这不仅损害当事人利益,影响了司法公正,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而且在极大程度上败坏了法官和律师的形象。
检察官职业道德--司法考试辅导《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第六章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法律教育网 法律精英的成长基地 司法考试辅导《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第六章讲义第六章 检察官职业道德第一节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概念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是法律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
检察官职业道德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的规范中:1.法律规范。
主要是《检察官法》。
2.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
第二节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一、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为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
根据该准则,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
为规范检察官职业行为,保障和促进检察官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行为要求: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全文五十三条,分职业信仰、履职行为、职业纪律、职业作风、职业礼仪、职务外行为和附则七部分进行了详细规定。
《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文如下:为规范检察官职业行为,保障和促进检察官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制定本规范。
(一)职业信仰第一条 坚定政治信念,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第二条 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同一切危害国家的言行作斗争。
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
第四条 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容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容职业道德不可能脱离行使职责的人而单独存在,因而检察职业道德实际上就是检察官职业道德。
下面由店铺给大家整理了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容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容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容可以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严明”八个字。
(一)忠诚忠诚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石,也是检察官的职业本色。
检察官既要严格执行法律,又要监督法律的切实遵行,纠正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刑罚执行机关的违法行为。
只有忠诚,才能不负党和国家的重托,才能取信于人民。
忠于党,是检察官的政治义务,要求检察官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定对党的事业的信心,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遵循党的路线,自觉贯彻党的方针,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努力维护党的声誉和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忠于国家,检察官法第35条规定,检察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得参加非法组织,不得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也不得参加罢工。
忠于人民,检察官法第1条规定,检察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检察官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也必须服务于人民,为人民用好权,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得到充分实现,为人民的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忠于事实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检察工作必须贯彻的法律原则,忠于法律必须首先做到忠于事实,落实到检察官的职务行为中,就是要注意查明并忠实于案件事实真相,处理案件,要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忠于人民检察事业,关键是要做到恪尽职守。
这不仅表现为为民执法时忠于职守、严肃认真、积极勇敢的工作态度,爱检敬业,勤奋工作、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公正无私、尽心尽责、舍身护法的工作责任心,而且要自觉维护检察权行使的正当性。
(二)公正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和最高价值追求,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人民权利的维护的前提,是对检查工作的最基本要求。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容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容作为司法系统中的重要一员,检察官职业道德的高尚与否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指检察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它不仅要求检察官具备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更要求其具备高度的道德操守和职业操守。
检察官职业道德要求其保持公正、客观、中立的立场。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应当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不受任何个人或外部势力的干扰,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
他们应当客观地收集证据,审慎地分析案情,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维护司法的公信力。
检察官职业道德要求其保守秘密,严守职业操守。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接触到大量的敏感信息和个人隐私,他们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案卷材料,不得泄露任何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他们应当始终保持职业操守,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参与或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受贿行为,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要求。
检察官职业道德要求其尊重人权、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作为法律的守护者,检察官应当秉持人道主义精神,尊重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其合法权益。
他们应当特别关注弱势群体,如妇女、儿童、老人等,积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保护。
检察官职业道德还要求其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保持学习和进步的态度。
法律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检察官应当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他们应当积极参加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与同行进行经验分享,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检察官职业道德是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检察官应当始终坚守职业道德的底线,保持公正、客观、中立的立场,保守秘密,尊重人权,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社会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法律职业行为规范——检察官职业共37页文档
法律职业行为规范——检察官职业
51、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 适用的 宪法, 甚至一 条永远 适用的 法律。 ——杰 斐逊 5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 格索尔
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 一种的 网,触 犯法律 的人, 小的可 以穿网 而过, 大的可 以破网 而出, 只有中 等的才 会坠入 网中。 ——申 斯通 54、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 夏,庇 护着我 们大家 ;它的 每一块 砖石都 垒在另 一块砖 石上。 ——高 尔斯华 绥 55、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谢谢!
51、 天 下 之 事 常成 于困约 ,而败 于奢靡 。——陆 游 52、 生 命 不 等 于是呼 吸,生 命是活 动。——卢 梭
53、 伟 大 的 事 业,4、 唯 书 籍 不 朽。——乔 特
法律职业行为规范——检察官职业共37页文档
6
、
露
凝
无
游
氛
,
天
高
风
景
澈
。
7、翩翩新 来燕,双双入我庐 ,先巢故尚在,相 将还旧居。
8
、
吁
嗟
身
后
名
,
于
我
若
浮
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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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陶渊 明( 约 365年 —427年 ),字 元亮, (又 一说名 潜,字 渊明 )号五 柳先生 ,私 谥“靖 节”, 东晋 末期南 朝宋初 期诗 人、文 学家、 辞赋 家、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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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倚
南
窗
以
寄
傲
,
审
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膝
之
易
安
。
1、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希腊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黑塞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周恩来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文 家 。汉 族 ,东 晋 浔阳 柴桑 人 (今 江西 九江 ) 。曾 做过 几 年小 官, 后辞 官 回家 ,从 此 隐居 ,田 园生 活 是陶 渊明 诗 的主 要题 材, 相 关作 品有 《饮 酒 》 、 《 归 园 田 居 》 、 《 桃花 源 记 》 、 《 五 柳先 生 传 》 、 《 归 去来 兮 辞 》 等 。
检察人员行为准则
检察机关人员行为规范准则
一、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严格遵守检察人员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检察工作纪律。
二、严格遵守检察官职业道德。
忠诚、公正、清廉、严明。
忠诚:忠诚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人民检察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
公正:崇尚法治,客观求实、依法独行行使检察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清廉:模范遵守法纪,保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不徇私情,尊重事实,自尊自重,接受监督。
严明: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刚正不阿,敢于监督,勇于纠错,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三、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案情或为当事人打探案情:不准在私人电话、通讯中涉及案件或其他秘密:不准携带案卷、文件等秘密材料出入公共场所或带回家中;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涉案情况。
四、受理举报、控告线索并按规定及时处理,不得瞒案不报,拖延办案。
五、办理案件必须由两名以上办案人依法进行,严禁私自办案。
六、对求助群众应当态度热情,举止文明,主动为群众提供方便,排忧解难,严禁对群众冷漠、生硬、蛮横、推诿。
七、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占用外单位及其人员的交通、通信工具。
八、不准在工作日饮酒,不得着检察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九、不得接受当事人宴请、礼物和提供娱乐活动。
十、自学遵守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制度。
十一、工作时间着检察服,要按规定佩带齐全,仪表庄重。
十二、办公区域保持环境整洁。
作为检察官的五个要求
作为检察官的五个要求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公正职责。
作为检察官,首要责任是捍卫法律。
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律程序,以及保持公正,并且不受个人利益的影响。
2. 独立、客观、公正,不受权力、地位、财富等影响。
检察官应该避免任何与案件有关的不当联系,如要求、威胁、勒索、收受贿赂等。
他们还应该在法律程序中公正,不受任何影响,以保持真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3. 具有必要的职业技能和知识。
检察官必须具备必要的职业技能和知识,包括法律知识、调查技能、搜证等。
他们还必须保持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
4. 诚实、正直、有道德操守。
检察官必须诚实、正直,以及有道德操守。
他们应该遵守诚实原则,维护自己的信誉和形象,以及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人。
5. 有责任心和使命感。
作为检察官,他们必须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
他们必须为公正和正义而努力工作,以促进社会和法治的发展。
他们应该始终要求自己在职业生涯中取得最好的成果,以保持公众对他们的信任和尊重。
- 1 -。
检察官岗位职责
检察官岗位职责
检察官是司法机关的一员,主要职责是通过公正、公正、严格
和高效的方式维护社会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
检察官在执行职务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进行调查,起诉刑事案件,保
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工作。
以下是检察官的主要职责:
1.依法检查、审查刑事案件
作为司法机关的一员,检察官的主要职责之一是依法检查和审
查刑事案件。
检察官需要审查案件的材料,评估证据的可信性和证
据是否足够,评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成立和责任程度等问题,然后
决定是否起诉和起诉内容。
2.起诉、出庭和辩护
检察官需要根据对案件的审查和评估结果,向法院提起刑事诉
讼并出庭辩护,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官还需要保障
被告人在庭审中的法律权利,对辩解的证据进行评估和回应。
3.执行法院判决
在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决后,检察官需要执行并督促判决
的执行情况。
如果判决被执行不到位,检察官还需要采取措施进行
督促和指导。
4.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检察官需要承认和尊重法律的权威,执行法律的规定,并监督
其他司法机关和公共机构确保他们履行其职责和承担责任。
检察官
还需要通过行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众的利益和权利。
5.协助侦查
检察官有时需要协助警方进行侦查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在调查中核实证据和判断诉讼合理性等问题。
总之,作为司法机关的一员,检察官在维护法律的权威、规范社会治安、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只有通过公正、负责任和高效的执行职责,才能为社会创造一个更公正、更公平和更和谐的环境。
第四章 检察官职业道德
第四章检察官职业道德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指检察官在从事检察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格、优秀的检察官客观存在一个养成过程,职业道德素养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在司法日益复杂,检察职能日益加重、提高的法治背景下,以及反腐倡廉的艰巨斗争中,要求有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为促进人民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基本保障。
因此,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是保证检察官健康成长、促进检察事业发展的需要,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需要第一节检察官职业道德概述一、检察官职业道德的特征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指检察官在从事检察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特征;1、责任性。
检察官职业道德作为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必然导致责任性特征,即违反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
2、表率性。
检察官职业道德作为行为规范,其示范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即具有表率性。
3、强制性。
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检察官系列司法工作人员共同信守的行为规范,必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
该强制性的外在形式是检察官纪律处分的约束性;该强制性的内在机制是检察官的自我约束、自我谴责。
4、自律性。
检察宫职业道德规范的自律性,是法律职业道德对检察宫内在自我约束的体现。
道德规范明显不同于法律规范的根本点,就在于道德规范的自我约束性,即自律性;自律性不依赖于外在强制。
5、献身性。
检察官承担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职能,直接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较量,检察官以身殉职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检察官必须具备献身精神。
检察官承担公诉案件的公诉职能,公诉职能的本性决定了与刑事被告人的对抗性,而刑事被告人又明知其刑事责任后果,一些刑事被告人会不择手段与检察官对抗,所以检察官也面临献身的客观危险性。
二、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1、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需要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拥有法律监督权能。
检察工作纪律和检察官职业道德
检察工作纪律和检察官职业道德检察工作纪律和检察官职业道德(一)中政委四条禁令1、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接受案件当事人请吃喝、送钱物;2、绝对禁止对告诉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3、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打人、骂人、刑讯逼供等违法乱纪行为;4、绝对禁止政法干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
(二)检察人员“八要八不准”1、要热爱人民,不准骄横霸道;2、要服从指挥,不准各行其是;5、要调查取证,不准刑讯逼供;6、要廉洁奉公,不准贪赃枉法;7、要提高警惕,不准泄漏机密;8、要接受监督,不准文过饰非。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九条硬性规定1、严禁超越管辖范围办案;2、严禁对证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3、立案前不得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4、严禁超期羁押;5、不得把检察院的讯问室当成羁押室;6、讯问一般应在看守所进行,必须在检察院讯问进行的,要严格执行还押制度;7、凡在办案中搞刑讯逼供的,先下岗,再处理;8、因玩忽职守、非法拘禁、违法办案等致人死亡的,除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外,对于领导失职渎职的一律给予撤职处分;9、严禁截留、挪用、私分扣押款物。
对检察机关或者检察人员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控告或者举报。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廉洁从检“十条纪律”1、不准泄露案情或为当事人打探案情;2、不准私自办理或干预案件;3、不准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者接受上述人员的宴请、礼物和提供的娱乐活动;4、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占用外单位及其人员的交通、通信工具;5、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或可能影响公务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场所的娱乐健身活动;6、不准接受下级人民检察院来京人员的宴请或提供的娱乐活动以及收受礼品;7、不准在工作日饮酒或者着检察制服(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8、不准对告诉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9、不准经商办企业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10、不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
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
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摘要:为规范检察官职业行为,保障和促进检察官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制定本规范。
一、职业信仰第一条坚定政治信念,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第二条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同一切危害国家的言行作斗争。
第三条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
第四条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五条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致力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发展进步。
第六条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检察官职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第七条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八条恪守职业道德,铸造忠诚品格,强化公正理念,树立清廉意识,提升文明素质。
二、履职行为第九条坚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标准和程序执法办案,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自觉抵制权势、金钱、人情、关系等因素干扰。
第十条坚持客观公正,忠于事实真相,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第十一条坚持打击与保护相统一,依法追诉犯罪,尊重和保护诉讼参与人和其他公民、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第十二条坚持实体与程序相统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维护程序正义,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
第十三条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统一,依法惩治犯罪,立足检察职能开展犯罪预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检察官职业责任
第五节检察官职业责任检察官职业责任,是指检察官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检察⼯作纪律所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包括检察官执⾏职务中违纪⾏为的责任和检察官执⾏职务中犯罪⾏为的刑事责任两类。
检察官法第35条的规定,检察官不得有以下⾏为:(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论,参加⾮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罢⼯;(2)贪污受贿;(3)徇私枉法;(4)刑讯逼供;(5)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6)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检察⼯作秘密;(7)滥⽤职权,侵犯⾃然⼈、法⼈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8)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造成严重损失;(9)拖延办案,贻误⼯作;(10)利⽤职权为⾃⼰或者他⼈谋取私利;(11)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12)私⾃会见当事⼈及其代理⼈,接受当事⼈及其代理⼈的请客送礼;(13)其他违法乱纪的⾏为。
对于检察官的以上⾏为,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执⾏职务中违纪⾏为的责任为增强检察⼈员“⽴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觉性,提⾼办案质量和执法⽔平,推动检察机关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对检察官执⾏职务中的违纪⾏为应当追究责任。
检察官执⾏职务中违纪⾏为的责任,是指检察官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检察⼯作纪律所应当承受的纪律处分。
检察官法、《检察⼈员纪律处分条例(试⾏)》等对此作了全⾯的规定。
(⼀)检察官执⾏职务中违纪⾏为责任的形式检察官法第37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资和等级。
《检察⼈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规定纪律处分的影响期限分别为:警告,6个⽉;记过,12个⽉;记⼤过,18个⽉;降级、撤职,24个⽉。
按照《检察⼈员纪律处分条例(试⾏)》,受纪律处分者,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
受记过、记⼤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晋升⼯资档次。
受降级处分的,⾃处分的下个⽉起降低⼀个级别;级别为对应的国家公务员最低级别的,给予记⼤过处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10.10.09•【文号】高检发[2010]19号•【施行日期】2010.10.09•【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高检发[201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已经201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四十二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二○一○年十月九日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为规范检察官职业行为,保障和促进检察官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制定本规范。
一、职业信仰第一条坚定政治信念,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第二条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同一切危害国家的言行作斗争。
第三条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
第四条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五条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致力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发展进步。
第六条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检察官职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第七条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八条恪守职业道德,铸造忠诚品格,强化公正理念,树立清廉意识,提升文明素质。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检察官与检察院工作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检察官与检察院工作检察官是法律服务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检察院工作,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他们负责依法进行调查和起诉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从检察官的职责和作用、检察官的素质要求以及检察官的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检察官的职责和作用检察官作为法律服务工作中的一部分,具有以下职责和作用:1.犯罪调查:检察官负责指导和参与犯罪案件的调查工作,收集证据,核实事实,为后续的起诉做准备。
他们必须熟悉刑事诉讼程序,并依法保护被害人和证人的权益。
2.公诉权行使:检察官有公诉权,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
他们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对证据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起诉,并依法参加庭审活动,为法庭提供法律意见。
3.法律监督:检察官是司法机关的代表,在司法活动中负责监督各方遵守法律。
他们要确保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监督执法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检察官的素质要求检察官作为法律服务工作中的重要角色,需要具备一定的素质要求:1.法律专业知识:检察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刑事诉讼程序,能够运用法律知识进行案件办理。
2.职业道德与操守:作为法律职业人士,检察官必须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他们应该坚守法律底线,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公正、廉洁和奉公守法。
3.批判思维和分析能力:检察官需要具备批判性思维和分析能力,能够准确判断案件事实和证据,运用逻辑思维进行推理和论证。
4.沟通与协调能力:检察官需要与各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包括与警察、法官、辩护人以及被害人和证人等进行沟通,以协调各方利益,推动案件顺利进行。
三、检察官的工作流程一般情况下,检察官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案件接收和分派:检察院将犯罪案件进行归口接收,并根据分派规定将案件分发给相应的检察官。
2.案件调查:检察官对接收到的案件进行调查,包括收集证据、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核实事实等。
3.法律评估和起诉决定:检察官对调查所得的证据进行评估,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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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察官任职条件与法官没有任何区别。 积极条件如下(《检察官法第10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二十三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6、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
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 两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 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 律工作满一年。
消极条件如下(《检察官法第11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我国检察官的任期: 因选举或任命制度的不同而异。 对以选举产生的各级检察长,其任期和
各级政府首长相同,都是五年,且连续任期 不能超过两届。
对以任命方式产生的检察官,则没有明 确的任期规定。
四、检察院检察 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的任免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另行规定。
八、 检察官的免职条件
《检察官法》第14条: 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
免除其职务: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调出本检察院的; (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 (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 (六)退休的; (七)辞职或者被辞退的; (八)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
二
检察官职业
一、检察官制度的起源
1.中国古代的检察官制度:监察御史 监督、考核、选任、纠举、弹劾官吏
2.中国近代意义上的检察官制度: 1906年、清末《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日本、大
陆法系、民国、台湾地区 3. 新中国的检察官制度:
借鉴前苏联检察制度,结合中国国情创制的。设 立之初最主要的目的在于监督各级官员。
第17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建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 员会委员。
现任大检察官见下表:
六、初任检察官的选拔
《检察官法》第13条: 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
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 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 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 从检察官或者其他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 中择优提出人选。
七、各级检察官的选举与任免
五、检察官的等级及其评定
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四等:首席大检察官、大 检察官、高级检察官、检察官;各等级再分为十 二个小等级。
检察官的等级的确定,以检察官所任职务、 德才表现、业务水平、检察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 为依据。
一级大检察官、二级大检察官、一级高级检 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其他检 察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须报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 内设立的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任免。
助理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任免。
与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关系?
二、什么是检察官?——请同学们回答:
下列属于检察官范畴的有:
A.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 员会委员
B.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 员会委员、检察员
C.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 员会委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D.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 员会委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
检察官仅限于人民检察院内,经依法任命 的,具体承担检察工作的人员。人民检察院内 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如行政、后勤人员, 从事其他辅助性司法工作的人员如法警、书记 员等不属于检察官。
三、检察官的任职条件与期限
1.2001 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2次会议对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进行修改,提高 了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中的学历条件(其他 条件未作修改),从2001年开始,我国法官任 职的学历条件必须达到本科毕业以上。同时, 修订后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规定建立统一的国 家司法考试制度,任何人要获得法官、检察官 和律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且成绩合 格,获得《法律 职业资格证书》。
九、 上级检察长的任免权限
第15条:对于不具备本法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法定 程序被选举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上一级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有权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批 准。
第16条:对于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任命检察官的, 一经发现,做出该项任命的机关应当撤销该项任命; 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任命有 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责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依 法撤销该项任命,或者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请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该项任命。
1.《检察院组织法》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 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2.《检察院组织法》第20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置刑事、法纪、监所、经 济等检察厅,并且可以按照需要,设立其他业务 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可以 设置相应的业务机构。
3.组织体制:检察一体化。
答案:C。
《检察官法》第2条规定: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
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 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检察官法》第2条规定: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 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 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检察官法》第12条: 检察官职务的任免,依照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
1.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选举与任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 员和检察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 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