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非专利技术出资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合集下载

技术入股应该注意的问题

技术入股应该注意的问题

技术入股的注意事项以技术出资入股是当前高新技术成果交易的重要方式。

由于技术具有“无形”的特性,不同于货币出资或实物出资,在出资标的、出资义务及其履行问题上很容易发生争议。

很多争议的产生,源于交易双方在谈判过程中急于求成,对许多关系到交易实质内容的合同条款未作仔细考虑就草草签约,埋下日后纠纷的隐患。

那么,交易者在洽谈与签订以技术出资入股形式的高新技术交易合同时,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一、应明确技术出资的标的按照《公司法》与其他有关技术入股的法律规定,技术方可以用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出资标的。

在交易中,当事人首先必须明确:他们究竟是在对什么东西进行交易?是专利权还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专利权出资的,是否还附带相关的技术诀窍?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技术包括哪些具体内容?比如,它究竟是一种产品、一种工艺,还是一种设备,或者是几方面的内容都兼有?对此需要在合同中清晰、明确地界定交易标的内涵与外延。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都希望用一个非常简单的名称来概括双方交易的技术,例如笼统地将其称为“XX技术”等,这恰恰为日后的争端埋下了伏笔。

曾有这样的例子:某种汉字编码获得了一项方法专利权,再根据专利方法设计出该编码的输入软件(真正在市场上销售的是输入软件而不可能是输入方法)。

发明人以这项专利技术与投资方成立合资公司。

投资方的本意显然是想让合资公司能够销售装有输入软件的电脑、汉卡等产品。

但是双方在技术出资协议书中只是简单地约定:“技术性质为中国国内独占性专利”、“技术内容包括:表形码汉字卡;表形码教材;表形码字典;表形码电脑”。

这份协议书存在着两个重大缺陷:首先,没有明确是以专利权出资,还是以专利权的独占许可出资?从文字上看似乎更象是后者。

其次,没有约定按取得专利的编码方法设计的输入软件著作权是否也作为出资标的?投资方认为发明人向合资公司移交了汉字编码的电脑、汉卡等物品,合资公司就可以合法地生产、销售它们了。

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科技的进步,技术创新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着很多问题,影响了企业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探讨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问题分析1.技术创新投入不足技术创新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但很多企业对技术创新的投入仍不足,加上对技术创新效益的预期不高,或因财务现金流困难等原因,很多企业对技术创新投入仍存在疑虑或不足。

2.管理机制不完善技术创新需要有科学的管理机制来保障其能够有序实施,但很多企业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技术创新管控和评估体系,甚至存在科技创新和研发存在漏洞,产品研发周期过长等问题。

3.人才问题技术创新需要有高水平的研发人才来支撑,但现实中人才脱离、研发团队建设不完善、员工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都在困扰企业技术创新的实施。

4.市场不理解技术很多企业研发的技术得不到市场的认可与应用,有些是因为市场未有需求,有些是企业未能对市场需求进行深入研究,造成企业的技术产品无法得到有效的营销和经营,虽然研发投入巨大,但是营业收入并不能抵消投入的损失。

二、解决建议1.加强技术创新投入企业在技术创新上需要投入相应的资源,如人力、物力、财力等。

应该加强技术创新投入,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加速技术创新实践的步伐。

同时视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投入比例和预算。

2.健全科学的创新管理机制健全科学的创新管理机制,从创新流程管理、创新项目管理、人才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以及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相应的机制,推动创新全流程的协调配合,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提高创新成功率。

3.聚焦人才建设在人才方面,企业应该重视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并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招聘高素质的人才并重视技术人员的激励。

4.把握市场需求企业在技术创新前期就应该对市场需求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结合市场条件和行业趋势制定技术创新方向和战略。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技术创新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

我国政府也加大了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的财税政策和措施。

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后遗症和问题,阻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步伐。

一、企业技术创新的问题1、缺乏核心技术。

目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从事跟踪和仿制不断增加的核心技术问题,缺少自主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

这直接影响了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创新仅限于表面层面。

现在的许多企业创新仅仅停留在表面的技术改造上,没有从本质上探究问题,更不提升企业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

3、资金不足。

技术创新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是目前国内的金融市场保守,对企业创新并不够支持,缺乏贷款渠道和机会。

二、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1、支持力度不够。

我们虽然政府针对技术创新提出了一些财政补助的政策,但还没有预计到企业实际情况的需求,而政策本身不够具有操作性。

2、缺乏延续性。

政府在创新政策的制定上比较重视表面效果,但缺少实施细节的完善,导致政策并不能长期的维持创新热情。

三、建议1、加大投入。

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企业着重开展尖端技术的研发和创新。

同时,完善国内与国外技术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通过采购和投资的方式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2、制定创新政策。

制定创新政策,并严格实施,鼓励企业进行技术研究,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政府机构多听取企业的需求,将创新政策制定到实处。

3、加强培训。

增强企业家和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知识和技能,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的发展。

此外,政府可推出各项专业性的培训或补贴政策,助力企业技术创新的蓬勃发展。

总之,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已经成为了我国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政府应该加大对技术创新和财税支持力度,制定实施具有操作性和时间性的政策举措,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自身的核心技术和人才培养,做好创新前期的准备工作,为自身的快速发展提供后盾。

企业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和建议

企业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和建议

企业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和建议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也是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基础。

然而,当前企业知识产权领域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现状问题1.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尽管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但仍有许多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一些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缺乏,未能积极申请专利、商标等权益,并未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作用。

2.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当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

一些企业存在对专利、商标等他人知识产权进行侵权的问题。

部分企业侵犯他人专利权、商标权等行为屡禁不止,影响了市场正常竞争秩序。

3.法律体系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虽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但某些领域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还面临困难。

与此同时,执法部门的力度和效果也有待提高。

一方面,法律对于未经他人允许使用别人知识产权的行为缺乏明确的界定,导致难以形成有效的制裁。

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在打击侵权行为时力度不够,执法措施缺乏针对性和效果。

三、应对策略与建议1.加强知识产权意识培养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意识建设,认识到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建立并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企业应主动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自身创新成果和品牌形象。

加强与知识产权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合作,咨询法律意见,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完善法律法规和执法体系加强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特别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界定和制裁力度应更加明确。

同时,执法部门要加大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力度,建立健全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4.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国际合作和交流也是至关重要的。

企业应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合作组织,与国外企业和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不断提高在国际舞台上的竞争力。

企业专利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企业专利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件 。首先 ,专 利技术 本 身应具 有技术 上 的先 进性 、工 艺上 的合理 性 、生产 上的 可行性 、 经济 上 的有效 性 。当前众 多企 业在 实施专 利 过程主要存 在两点 ; 第一 个 方 面 ,专 利 技 术 不 够 成 熟 ,有 些专 利仅 仅是 可 以实现 的技术 构思 ,没 有做 出样 品 ,没有 进行工 业性 试验 ,不具 备 生产
给他 人 。
充分转化 为企业的竞争优 势 。 ( 专利技 术尚欠 成熟 二) 项 专 利 要 顺 利 实 施 目的 不 同 ,可 以将 授权 专 利划分 为核 心专 利和外 围专 利 。外 围 专 利的 存在一 般是 为了 保护核 心专 利 ,并不 需 要在 生产 经营过 程 中实施 ,其存 在本 身既 是一 种 应用 。核心 专利 则是包 含核 心技术 的
2 1 4 O中固南 技 金曲 5 0 0 2 新 术 3
W  ̄dwo no i
E rr … ~ i nep… t …s …
( 企业缺乏实施专利的能力和动力 三) 投入产 出分析 。这样可以保证专利项 目技 术上先进可 作 为 专 利 技 术 的 实 际 需 求 者 和 受 让 方 ,企 业 行 、经济上 合理 有利 、基础条件相适应 、市场前景可
率 的对策 建议 。
企业专利实施 中存在 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文 l 荣 华 陈
企 业专 利实 施是企 业专 利 由潜在 的生 产 看 出 ,专利 主要 由企 业 自己实施 ,很 少 由其 力转 化为现 实生 产力 的重 要途径 ,是 企业技 他 企业 实施 或转让 专 利权 ,这就 说明 了企业 术创 新的 重要形 式 。专 利成 果 向现实 生产 力
在 专 利技 术转 化实 施环 节 中扮 演着 重 要的 角色 。但 观 。这是专利实施得 以成功的前提条件 。 许 多企 业 对高 校专 利技 术 的承 接能 力却 不足 。一 些 ( 加 强高 校与企 业 的科技合 作 , 大企 业对 专 三) 增

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措施

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措施

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措施1. 企业自身创新能力不足:一些中小企业在技术研究和开发方面缺乏经验和专业知识,无法自主进行技术创新。

2. 缺乏研发资金:由于中小企业资金有限,研发资金不足,无法投入大量资源进行技术创新。

3. 人才缺失:中小企业缺乏具有高级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人才,无法带领企业进行有效的技术创新。

4. 缺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些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视不够,容易受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困扰,导致创新动力不足。

5. 与大企业竞争不利: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规模较小,供应链和市场渠道等方面的竞争力较弱,导致在技术创新领域处于劣势。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措施:1. 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政府可以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资金支持,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和知识产权保护。

2. 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培训:政府、行业协会和高等院校可以提供针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培训课程,提升中小企业的研发和管理能力。

3. 加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合作:中小企业可以与大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合作共享资源和经验,提升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

4. 鼓励知识产权保护:政府可以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增强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5. 提供创新环境和平台:政府可以建立创新孵化器,为中小企业提供办公场地和相关服务,搭建创新交流平台,促进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6. 引导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合作与联盟:政府可以引导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合作与联盟,共同研发和推广新技术,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问题可以通过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以及加强与其他企业的合作,提升企业的自身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推动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领域取得更大的突破。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技术创新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然而,在大量的技术创新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企业技术创新和财税支持不够完善和健全。

对此,本文将从两个方面,即问题和建议,对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进行分析和思考。

问题分析:1. 技术缺陷及研发困难:在面对全球创新的激烈竞争时,中国企业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技术缺陷,而且研发成本高昂。

这也使得一些初创企业容易陷入困境,相关的技术创新支持政策有着一定的缺陷,造成了企业的技术创新不充分,具体表现在缺乏研发资金、人才不足等方面。

2. 转化难度大:许多企业通过不断创新和升级,生产出的新产品和服务却由于缺乏良好的转化机制,一直无法充分应用和推广。

这也是导致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不够充分的一个重要因素。

3. 财税支持不够完备:财税支持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之一,尤其是对初创企业而言。

但是,当前财税支持政策不够完备,往往因为缺少相应的支持措施,导致技术创新的付出不能得到足够的回报。

建议:1. 加强资金投入:政府应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并尽力降低研发成本。

同时,政府还应建立健全的风险投资机制,提供初创企业更多的资金和支持,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基础保障。

2. 优化科研环境:在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方面,政府应鼓励企业加强企业内部研发力度,建立健全的科研机构,吸收更多的人才加入到科研队伍中来,从而充分发挥各类资源的优势,使技术创新充分展现出来。

政府应加大财税支持政策的力度,为企业提供示范性资金和税费减免等各种优惠扶持,使企业投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4. 加强转化机制:政府应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推动科技成果更快、更好地进入市场,并执行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以便保护和规范技术创新成果的市场化运作。

关于如何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目前政府也已经有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但我们相信,只有在各方面的支持下,才能够使企业技术创新得到更好的发展。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技术创新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驱动力之一。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仍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存在以下问题之一。

一是研发投入不足。

虽然我国一直强调技术创新,但大部分企业仍然倾向于投资于传统产业,研发资金投入有限。

二是研发团队的能力不足。

虽然我国研发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但整体素质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足。

虽然我国有许多科技成果,但很多并没有得到转化和应用,缺乏市场化的运作能力。

财税支持方面也存在问题。

一是财政资金分配不均。

大部分财政资金集中在一些重点行业和地区,对其他行业和地区的企业支持不足。

二是税收优惠政策不合理。

虽然我国出台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但很多政策执行效果不佳,效果不明显。

针对上述问题,我有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政府对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支持力度。

政府要提高财政投入,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支持,建立健全的研发经费投入机制。

加大对企业研发团队和科研人员的培训和支持力度,提高其科研能力。

二是加强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在国家级和地方级设立科技孵化中心,提供专业化的技术转移和服务支持。

三是优化财税政策。

政府应该制定更加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更多的税收减免和补贴,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面临诸多问题,但通过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加强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优化财税政策等措施,可以逐渐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取得更好的发展。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对于企业而言,合理、有效地管理知识产权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然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不完善,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问题之一、尽管各国都有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但仍存在差异和不足。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企业需要深入了解各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确保商标、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同时,企业还应通过各类国际组织以及国内的行业协会等途径,积极参与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争取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其次,知识产权管理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够,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一些企业在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逍遥法外。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企业需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同时,企业还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避免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发生。

此外,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投入不足,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些企业认为,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在实际操作中对此不够重视。

对策之一是企业需要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将其纳入企业的战略规划中;同时,企业还应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投入,例如雇佣专业人士、购买专业软件和设备等,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

此外,企业还应注意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市场监测和情报收集。

在全球经济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市场上存在大量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企业需要将市场监测和情报收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及时了解市场上的知识产权侵权情况,防止自身知识产权的被侵犯。

为此,企业可以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监测团队,通过购买专业的监测和情报收集软件,定期进行市场情报分析和评估。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知识产权的运营和管理能力。

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一种法律课题,更是一种战略资源。

企业应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整体战略的考虑,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定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知识产权的运营和管理能力。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缺陷及对策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缺陷及对策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缺陷及对策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和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

然而,在实践中,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仍存在一些缺陷。

这些缺陷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和改进,将会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文将探讨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缺陷及对策。

一、企业人员对知识产权意识不够强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的问题,部分企业员工对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保护不够重视,往往把企业的专有技术流传给他人或者私自转让,导致企业团队人才流失,创新能力下降。

对策:企业应该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保护知识产权意识,避免企业专有技术流失。

企业可以通过制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宣传和学习培训。

同时,企业应该建立科技创新奖励机制,激励员工创新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贡献。

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够完善我国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较为滞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不够强。

加之知识产权案件环节繁琐,诉讼周期较长,导致知识产权保护难度增加。

对策:企业应该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立法和修订过程,为建立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出谋划策。

同时,企业应该完善自身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监督和维权意识。

企业可以通过与知识产权律师合作或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团队来提高自身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

三、知识产权证明缺乏权威性企业知识产权的证明常常缺乏权威性,难以证明知识产权的主体地位和权益,从而导致权利归属不清,经济利益无法得到维护。

对策:企业应该加强知识产权证明工作。

企业在取得知识产权之后,应该及时向知识产权机构申请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证明。

企业可以通过注册商标、域名、软件著作权等方式对知识产权进行保证。

此外,企业应该与权威机构合作,通过第三方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来提高知识产权证明的权威性。

四、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不够科学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时,常常存在评估标准不够科学、评估结果不够准确的问题,导致知识产权价值无法得到真实体现。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全球科技竞争的加剧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技术创新已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技术创新对于提高国家竞争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财税支持的不足是其中之一。

本文将从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相关问题的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1. 技术创新投入不足在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存在着技术创新投入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传统制造业企业对技术创新的意识和投入不足,过于依赖于低成本生产,缺乏长期投入和长期计划;新兴科技企业虽然愿意进行技术创新,但是由于资金短缺、风险大等问题,也存在着技术创新投入不足的情况。

2. 财税支持政策不够完善当前我国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支持政策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于企业的研发支出,政府补贴力度不够,企业研发成本高,财税政策对于研发支出的税收优惠力度不够。

对于创新型企业,财税政策对于创新型企业的扶持政策不够明确,对于创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够全面。

对于跨境科技创新合作,财税政策对于企业跨境科技创新合作的税收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3. 财税政策执行不到位在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支持中,政策执行不到位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有些企业在申请税收优惠政策时,由于政府官员的要求不清晰或者审批流程繁琐,导致企业往往无法及时享受到财税支持政策。

二、建议要解决技术创新投入不足的问题,首先需要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增加对技术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科研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促进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

为了解决财税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政府应该加强对于政策执行机制的完善。

加强税务部门与企业的沟通,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加强政府官员的专业素养以及服务水平,简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办事成本,确保政策执行的完全到位。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技术创新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在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依然面临着一系列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从我国企业技术创新现状入手,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我国企业技术创新现状目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 技术创新投入不足。

尽管我国政府对技术创新有一定的支持政策,但是企业自身对技术创新的投入仍然不够,一些中小型企业甚至缺乏对技术创新的重视。

2. 创新能力不足。

企业的科研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整体偏低,对核心技术的掌握和创新能力不足,导致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相对较弱。

3. 创新效益不高。

虽然我国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但是大部分创新成果并没有转化为实际的经济效益,创新的成果往往只停留在实验室和论文上,而无法真正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以上问题的存在,与财税支持制度相关,下文将从财税支持方面入手,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1. 财税支持政策不够精准。

现有的财税支持政策虽然多样,但对于企业的不同类型和不同阶段的需求未能给予针对性的支持,导致一些企业因此得不到应有的帮助。

2. 支持力度不够。

虽然政府在财税方面对技术创新给予了一定程度的支持,但是整体支持力度和范围还不够,不能够真正发挥财税政策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激励作用。

3. 税收政策负担重。

一些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面临较大的税收负担,税率过高和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够,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研发投入和创新成果转化。

以上问题的存在,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与时俱进,不断改进财税支持政策,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三、建议1. 完善财税支持政策。

政府应当根据不同类型和不同阶段的企业需求,完善财税支持政策,给予企业更精准的支持,同时加大对技术创新的财税支持力度,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2. 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政府应当继续加大对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降低企业的研发费用税收负担,同时鼓励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给予相关税收优惠。

非专利技术如何出资?

非专利技术如何出资?

非专利技术如何出资?问:1993年《公司法》“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规定,明确将非专利技术纳入可用作出资的财产范围。

随后,2005年《公司法》出台,“非专利技术”的字眼从可用作出资的财产中暂时消失,因此,“非专利技术”指的是什么?可以用“非专利技术”来出资吗?答:非专利技术(Know-how),又称为专有技术,是指尚未公开和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某种产品或某项工业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如技术图纸、资料、数据、技术规范等。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5年发布的《关于正确处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现虽已失效,但仍具有借鉴意义,其中规定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包含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的技术方案或技术诀窍;第二,处于秘密状态,即不能从公共渠道直接获得;第三,有实用价值,即能使所有人获得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第四,拥有者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并且未曾在没有约定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将其提供给他人。

问:针对非专有技术出资有哪些具体规定,又如何认识?答:(1)2013年《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该条款未对非专利技术出资的适格性作明确肯定。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该条款未明确否定非专利技术出资的适格性。

(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16条第5项规定:“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该条款对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予以鼓励,但未对非专利技术出资的适格性作明确肯定。

(4)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第1条第3款规定:“拓宽非货币出资方式,鼓励投资者依法以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作价出资,支持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

我国专利权出资现状及面临问题分析

我国专利权出资现状及面临问题分析

国际条约中对于知识产权的分类比较繁杂。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对工商业领域中的无形财产权作了初步的概括,工业产权的范围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

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之规定,知识产权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而根据TRIPS之规定,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及邻接权、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的信息(包括商业秘密)等。

一、专利权出资与其他专利运营模式的区别专利权出资是指专利权所有人以能够依法转让的专利所有权作价,投入新成立的标的公司以获得股东资格或者在标的公司增发新股时获得股份的出资方式。

专利权出资与其他专利运营模式的明显区别在于是否符合下列三个条件:条件1:出资方、受资企业及专利具备主体、客体;条件2:出资方持有专利及保护的技术方案;条件3:出资方在以专利出资后,在受资企业的股份中有持有比重或按照专利产品的销售量提成。

出资方参与后续的企业生产经营,共同承担风险。

而其他专利运营模式如:专利许可与转让、组建专利池、专利质押融资等都不能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

二、专利权出资现状及主要模式(一)专利入股以专利作为出资,在受资企业占有股份,简称专利入股。

案例一:专利权人为何XX,持有:TiCN基金属陶瓷数控刀具的制造。

何先生在日本研修和工作期间,研发和申请了该项发明,在2013年5月回到国内后,与其他数位出资人,准备共同成立苏州YY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其中何先生的专利及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出资,其余出资人以资金和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出资。

在成立公司前,何先生委托某专利代理机构对该专利技术进行专利价值评估,经评估在估价时点2013年11月20日的市场价值为480万元人民币。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性越来越得到广泛关注。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我国企业技术创新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本文将探讨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问题一:企业缺乏技术创新意识和文化传统上,我国企业更加注重生产效率和节约成本,对技术创新的重视度较低。

因此,企业缺乏技术创新意识和文化成为制约企业创新的一大问题。

企业对技术创新的认识应该从企业的文化中根植,使技术创新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而不是被视为一种额外的负担。

政府应该推动相关联盟、组织和社会机构等,加强与企业沟通,普及技术创新意识和文化。

同时,加强科技教育和培训,为企业员工提供技术创新和创业的相关教育和知识。

问题二:不足的创新投入我国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投入不足,这也是制约企业创新发展的主要问题。

企业在面对市场竞争和经济压力时,往往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成本和规模上,而不是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技术创新领域。

建议二:加大企业创新投入鼓励和指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领域的投入,推广各种创新券、扶持政策及奖励制度,增加政府的金融借贷和技术研发补贴,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投入到企业技术创新领域。

问题三:缺乏高素质人才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性愈发明显,但是我国企业缺乏高素质的人才,是制约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

缺乏高素质人才不仅在技术创新上造成了障碍,也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方面带来困难。

建议三:优化企业人才结构政府可以制定职业培训机制,在高校和企业之间建立密切联系和合作,建议构建高校和企业的双向流动人才机制,优化企业的人才结构。

问题四:税收政策的不健全税收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目前,我国的税收政策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力度还不够大,这使得企业的技术创新积极性不高,导致技术创新的缺失。

建议四:完善税收政策政府应该制定和完善国内的税收政策,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税收优惠,创造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加大对技术创新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缩小财税支持差距。

关于非专利技术出资相关问题的思考

关于非专利技术出资相关问题的思考

关于非专利技术出资相关问题的思考在股东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情况下,由于非专利技术不具有公示性,也不像专利技术那样受到法律保护容易操作,因此要确定非专利技术是否出资到位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争议,现实中也容易引发股东之间的纠纷。

汉华所的律师团队在办案过程中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归纳总结了判定非专利技术是否出资到位的相应标准,现将我们的研究结果记录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当事人咨询的问题一方股东以非专利技术出资入股,该非专利技术已经过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作价,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已确认该非专利技术出资到位,公司成立一年多以来其他股东未提出异议。

该公司成立至今尚未投入生产,仍在筹建之中。

现该公司因某些原因要进行整体资产转让。

当事人的问题是:1、该股东的非专利技术出资是否已经到位?2、如果公司整体资产转让后,在偿还完毕公司对外所有负债后仍有剩余资金,是否应当向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进行分配?二、相关法律规定(一)公司法中关于非专利技术的相关规定1、1993年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2、1999年公司法、2004年公司法规定同1993年公司法3、2005年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评估及其限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技术资金存在问题及建议

技术资金存在问题及建议

技术资金存在问题及建议技术资金存在问题及建议技术资金是指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也是支撑技术创新发展的必要条件。

随着技术创新的日益重要,技术资金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但是目前技术资金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阐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技术资金来源不足许多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要求的资金投入很大,但是部分企业并没有足够的能力回收投资。

此外,企业筹集技术资金的途径也比较单一,主要依赖于国家政策和银行贷款。

建议:企业应积极参与政府的科技创新项目,寻找更多的资金来源。

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也可以考虑与创投机构合作,吸引投资。

二、技术资金管理混乱一些企业的技术资金管理混乱,没有进行细致的预算和管理,导致资金使用不当,浪费资金。

建议:建立科学合理的技术资金管理制度,制定预算和计划,根据计划进行资金使用,加强内部控制,防止资金泄露和浪费。

三、技术资金应用不精准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容易陷入思维误区,过分追求创新而忽略市场实际需求,导致技术资金的应用不精准,成果难以转化为经济效益。

建议:进行技术创新前必须了解市场需求,制定技术创新方案和规划,确保技术资金的应用精准,同时要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市场意识,不断优化技术创新方案。

四、技术资金投入缺乏长期规划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往往缺乏长期规划,随意投入资金导致短期内效果不佳,进一步减少了企业的信心。

建议:建立长期的技术资金投入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和指标体系,进行全面的技术资金投入支持,加强技术创新基础建设,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做好准备。

综上所述,技术资金的问题有很多,但是并不是无法解决的。

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过程中,应该把握好资金的使用方向,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注重市场需求与技术应用的结合,同时进行长期规划,建立健全的技术资金管理机制。

只有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促进技术创新的发展。

技术资金存在问题及建议

技术资金存在问题及建议

技术资金存在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技术资金成为许多企业和组织的重要支柱,但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技术资金的使用不够透明,往往难以确定是否真正用于技术研发和创新,有些企业可能存在虚假申报等不当行为。

其次,技术资金的分配不够公平,往往只有一小部分企业或组织能够获得较大的资金支持,其他企业则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此外,技术资金的审批和使用过程过于繁琐,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技术资金的监管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合法性。

其次,建立公平的技术资金分配机制,通过评估企业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为更多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最后,简化技术资金的审批和使用程序,减少繁琐的审批环节,降低企业的使用成本。

总之,技术资金的使用和分配存在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只有确保技术资金的透明性和公平性,才能够更好地促进技术创新和发展。

- 1 -。

当前企业专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企业专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企业专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前言企业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基石和载体,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高低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如何贯彻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帮助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问题成为各级政府亟需解决的问题,也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充分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申请工作方面的真实现状,并在此基础上,追本溯源,查找良方,为企业提供优质的符合现实需求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

我所最近一年来,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开展调研相关的调研工作。

调研期间,我们共发放调查问卷220份,回收162份,回收率73%,为整个调研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信息;调研人员举办了19场培训专题的会议,2场研讨会性质的会议,参会的企业累计达到300多家;与200多家企业、个人进行了不同渠道的联系和沟通,深入近百家企业调查了解企业专利工作状况,并对企业如何制定专利申请策略、合理运用专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出了建议和指导,而针对现状我们提出了初步建议。

二、企业专利工作存在的问题如何使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同步增长,如何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一直以来,不仅是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我国企业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难题。

在调研活动中,发现各地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总体概括为“政府很着急,企业很消极”。

(一)“政府很着急”的主要原因1、指标任务压力大,缺乏新的增长点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增加拥有量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5年近期目标。

保持专利申请量的持续增长也是各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的具体目标之一。

专利申请数量成为对各级政府知识产权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

这些考核要求给基层专利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由于企业受所处行业及各镇区经济发展特点的制约,许多镇区的企业缺乏持续的创新能力。

加工贸易20年来一直是广东省工业经济和对外贸易的的主要支柱,近年来,已成为一种整个中国非常普遍的贸易方式。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技术创新对于一个国家乃至一个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而在我国的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同时财税支持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本文将探讨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科研投入不足。

相对于其他国家,我国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投入仍然相对较低。

企业对于科研的投入主要集中在国家层面的重大项目上,而对于个别企业来说,科研投入占比较低。

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对于短期经济效益的追求,往往忽视了长期的科技创新发展。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中存在的问题之二是科技成果转化难。

虽然我国在科研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这些科技成果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转化和应用。

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存在资源短缺、缺乏市场化能力等问题,导致科技成果无法真正转化为企业的竞争力。

我国企业在技术创新中面临的问题之三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善。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重要保障。

在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企业的创新动力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对于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有待增加。

至于财税支持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是财税政策的变动不稳定。

企业需要稳定的财税政策来为其技术创新提供支持,但是我国财税政策存在经常性的变动,这给企业的技术创新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财税支持缺乏针对性。

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支持主要是通过财税政策来实现的,现有的财税支持对于不同领域、不同规模的企业并没有进行区分,导致财税支持的效果有限。

财税支持的宣传力度不够。

许多企业并不了解财税支持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流程,这使得他们往往无法充分利用财税支持来推进技术创新。

针对上述问题,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大科研投入力度。

政府应该加大对企业的科研投入补贴力度,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提高企业对科研的重视程度。

二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非专利技术出资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这一规定有效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对于促进私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私营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技术秘密即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可作价出资的无形资产,以其灵活性、实用性、快捷性等特点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出资方式选择。

由于《公司法》相关规定较为笼统,有关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配套法规也未出台,致使工商机关在办理企业非专利技术出资登记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

企业以非专利技术申请出资登记存在的问题
1.非专利技术难以界定。

从概念上讲,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是指未申请专利或未获得专利权的技术秘密,其与工业产权不同,后者是指经申请获得法定认证的商标权和专利权。

如果属于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工商机关只需要审查出资人是否有相关证书即可,但是当股东以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时,由于它是一项技术秘密,而且是不需要申请专利或未获得专利权的技术,工商机关就很难准确判断作为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技术是否为非专利技术。

2.非专利技术出资是否到位难以确认。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非专利技术作价评估后,如何将其真实、完整地转移至新设立的公司,工商机关往往难以确认。

比如,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以货币出资,已到位;乙方以某项非专利技术出资,经乙方委托评估作价后,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投入到A公司。

A公司投产后发现乙方未将该项非专利技术完整移交,且得知乙方已对相关技术申请了专利,这就容易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因此,工商机关在登记注册时应严格把关,确保非专利技术出资及时到位,有效避免纠纷。

3.如何提交申请材料有待规范。

由于《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非货币财产出资登记如何提交申请材料尚未作出详细规定,导致基层工商机关在具体实践中标准不一,给申请人办理登记注册带来诸多不便,对于防范登记注册风险也不利。

4.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如何进行股权转让有待确定。

基层工商机关办理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权转让登记目前普遍存在两种做法:一种做法是非专利技术出资方与股权受让方先进行非专利技术转让,待转让合同签订后再进行公司股权的变更登记;另一种做法是转让方与受让方直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非专利技术并不转让。

如何规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权转让,有待商榷。

规范非专利技术出资登记行为的建议
1.把握“三性”,准确界定非专利技术。

一是确定非专利技术的实用性。

用于登记出资的非专利技术应当具有实用性,并且该项技术具有先进性、可评估性,技术落后和不具有实用价值的非专利技术不能用于出资,非专利技术出资登记必须提交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二是确定非专利技术的保密性。

非专利技术作为技术秘密必须具有保密性,已经公开的、广为人知的技术不是技术秘密,非专利技术所有人必须采取适当措施对该项技术进行保密。

三是确定非专利技术的权属性。

由于非专利技术不同于专利技术,没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专利证书,因此应对出资人的非专利技术权属进行确认,建议工商机关从技术研发情况、技术资料、技术保密措施等方面加以审核。

2.审核“三书”,确保非专利技术出资到位。

一是审核出资决议书。

出资人以非专利技术出资必须征得被投资公司全体股东或合伙出资人的一致同意,因此工商机关办理非专利技术出资登记时,应要求申请人提交被投资公司全体股东出具的一致同意决议书。

二是审核出资同意书。

如果拟出资的非专利技术由多个自然人或法人所有,申请办理该项非专利技术出资登记则必须经过非专利技术全体所有人一致同意,并出具出资同意书。

三是审核出资协议书。

公司尚未成立的,由非专利技术所有人与全体股东签订协议;公司已成立的,由非专利技术所有人与该公司签订协议,内容应该包括非专利技术所有权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名称等。

3. 规范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非专利技术出资登记,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提交基本申请材料,还应该根据其出资方式的特殊性提交非专利技术出资承诺书、非专利技术出资决议书、非专利技术全体所有人一致同意出资的文件、非专利技术出资协议及评估报告等申请材料。

工商机关要严格审核此类登记的所有申请材料,对于表述不清、材料欠缺的,应要求申请人改正或补齐申请材料。

4.明确三方面关系,规范股权转让。

规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权转让行为,应明确三方面关系。

一是明确非专利技术出资方股东与投资公司的关系。

出资前,非专利技术所有人应履行按照协议移交非专利技术的义务,出资到位后依法享有相应股权。

二是明确非专利技术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关系。

双方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履行相关的权利义务。

三是明确投资公司与受让方的关系。

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一旦移交该项非专利技术并确认出资到位,即享有对该公司的股权,而对已经移交的非专利技术不再拥有所有权;非专利技术股权转让不涉及已经出资的非专利技术,转让方与受让方只需要依法提交申请材料即可办理登记。

代理注册上海公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