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豫建城〔2007〕46号)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公用局、市政局,巩义市、邓州市、永城市建设局,项城市、固始县公用事业局:为了加强我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推进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及精细化管理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良好人居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附件: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暂行)二○○七年五月十四日附件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暂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推进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及精细化管理活动的开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各市、县建设(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作业环境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按规定用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向当地建设(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部分申请监督。
第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将安全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并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确定的内容同步实施。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河南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河南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河南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是为了规范施工行为,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促进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的一系列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确保施工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秩序。
首先,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降低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其次,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合理划分施工区域,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
同时,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另外,施工单位还需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在施工现场,要合理使用和妥善处理施工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
严禁乱倾倒建筑垃圾、废水等行为,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此外,施工单位还需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在施工现场,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在公共场所随意吸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有序。
最后,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制度。
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于达标的施工单位给予奖励,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不达标的单位进行整改和处罚,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总之,河南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是对施工单位的一项重要规范,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促进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 设工地管理办法
优良 □
合格 □
不合格 □
评审人员
- 20 -
项目经理
评分说明:
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 100 分,评
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2.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
目小计得分不足 40 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3.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工程名称: 承建单位(公章): 申报地区(部门):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二O二O年制
- 14 -
安全文明标准化
建设工地名称
建筑面积
开工、竣工日期
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
工地承建单位名称
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
项目经理姓名、电话
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
安全负责人姓名、电话
项目地址
安全 监督单位
工程概况
- 15 -
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
工地承建单位名称
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
项目经理姓名、电话
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
安全负责人姓名、电话
项目地址
安全 监督单位
工程概况
-9-
拟完成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主要内容 1、安全管理 2、文明施工 3.脚手架 4.基坑工程 5、模板支架 6、高处作业 7、施工用电 8、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 9、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 10、施工机具
第十七条 “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项目评审按安全 文明标准化施工技术水平高低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 级,汇总表得分 85 分及其以上为优良;汇总表得分 75 分及其 以上,85 分以下为合格;汇总表得分不足 75 分为不合格。
第五章 激励机制 第十八条 凡通过“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验收的项
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人人身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以下是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要点:1. 安全设备的使用和检查在施工现场,必须确保所有安全设备的正常使用。
例如,为所有工人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等。
此外,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性能正常。
如果有发现损坏或问题,应及时更换或修理,以保障工人的安全。
2. 施工现场的秩序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必须维持良好的秩序。
施工材料和设备必须妥善摆放,不得堆放在通道或阻挡紧急出口。
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整洁,杜绝垃圾和废弃物的随意扔置。
此外,施工现场要设置合理的道路指示牌和标志,以征示施工人员和来访者。
3. 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培训制度,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
每位施工人员都应接受适当的安全培训,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应急处理措施等。
此外,培训周期要定期进行,以确保工人对安全知识的持续了解和掌握。
4. 施工现场的危险源管理施工现场常存在各种危险源,如高空作业、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等。
为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必须进行危险源的全面管理。
采取必要的措施,如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隔离区域等,确保施工人员不会受到危险源的伤害。
在危险源附近,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以防止工人误入危险区域。
5. 施工现场的应急处理无论多么谨慎,施工现场仍然可能发生事故。
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制度。
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知道适当的应急处理流程,包括报警、疏散等。
此外,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器材,以便及时处理受伤的工人。
6. 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有效落实,必须进行监督和检查。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监督岗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
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3.17•【字号】豫建质安〔2020〕93号•【施行日期】2020.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现将《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20年3月17日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规定,能对本地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省厅认定公布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省厅成立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按照自愿申报、总量控制、程序规范、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半年组织认定发布一次,每次数量不超过120项。
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工程建设规模及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情况,每年年初确定和分配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名额。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河南省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安全文明施工规范一、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1、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实现安全、文明施工,达到现代城市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标准,创建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2、杜绝重伤,杜绝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5‰以内。
二、思想意识保证1、全体施工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都要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也是效益”、“安全生产、人人有则”、“预防为主”等思想。
2、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经常讲、反复讲、天天讲,使“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成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
三、组织保证措施1、建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体系,并始终保证运转。
2、配合各岗位专兼职安全人员,特别是班组兼职安全人员,做到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
3、设专人及时清扫施工道路附近施工区域内的垃圾,并及时清运。
四、制度保证措施1、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
2、实行新工人入场安全培训教育制。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地对新入场的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向员工讲解安全知识及杜绝隐患的措施。
3、各层次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周要组织1~2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4、安全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工前,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情况,从项目经理到管理人员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5、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
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6、危险作业专人安全值班制。
7、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制。
8、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
9、危机情况停工制。
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郑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准化考评标准
7.5施工现场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配电室、仓库、木料加工场、焊接作业等重点防火部位依法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设施;高层建筑配备消防水源(包括加压泵、消防水管、消防贮水池);动火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氧气瓶、乙炔瓶、油漆、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依法储存和使用。
食堂、配电室、仓库、明火作业现场等各主要防火部位未配足匹配的灭火器材的每处扣2分;高层建筑未设置消防水源(包括加压泵、消防水管、消防贮水池)的每处扣5分;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或未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的每处扣5分;氧气瓶、乙炔瓶、油漆、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未依法储存和使用的,每处扣5分。
未定期考核奖惩的,扣5分。
10分
三、安全生产投入
(60分)
3.1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户管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按《会计法》建帐立卡,专款专用。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扣10分;
未建帐立卡的扣5~10分。
30分
3.2安全投入能满足企业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各项目专项费用有拨付记录台账。
无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措施公示、无重大危险源告知牌的每项扣3分。无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红色警示灯的每处扣2分。
10分
9.3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有完善的检测、监控措施。
发现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10分
9.4制定项目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演练。
发现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10分
9.5企业每季度至少一次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究、部署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安全生产工作。
无会议纪要及会议人员签到表的,每少一次扣3~5分。
10分
十、职业健康
(50分)
10.1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规定,能对本地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省厅认定公布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省厅成立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按照自愿申报、总量控制、程序规范、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半年组织认定发布一次,每次数量不超过120 项。
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工程建设规模及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情况,每年年初确定和分配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名额。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第五条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认定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且符合以下条件:(一)工程建设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二)工程规模:1. 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总面积在10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2. 市政工程:工程合同造价在2 亿元以上的道路、桥梁、污水处理工程等;3. 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好的其他工程。
(三)工程进度应在主体阶段且不低于30%;(四)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已完成阶段)不低于90 分;(五)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实,同时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扬尘治理、信息化应用等方面措施到位、效果明显、成效显著。
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规定,能对本地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省厅认定公布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省厅成立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按照自愿申报、总量控制、程序规范、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半年组织认定发布一次,每次数量不超过120项。
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工程建设规模及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情况,每年年初确定和分配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名额。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第五条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认定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且符合以下条件:(一)工程建设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二)工程规模:1. 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总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2. 市政工程:工程合同造价在2亿元以上的道路、桥梁、污水处理工程等;3. 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好的其他工程。
(三)工程进度应在主体阶段且不低于30%;(四)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已完成阶段)不低于90分;(五)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实,同时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扬尘治理、信息化应用等方面措施到位、效果明显、成效显著。
郑建文〔2014〕120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
全市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本办法实施后,郑建文〔2007〕8号文件和郑建文〔2012〕115号文件同时废止。
2014年9月15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市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程序,现发布《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文费),是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改善施工作业条件所必要的费用。
今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不再进行安全文明费现场考评与核定工作。
二、“安文费”是不可竞争费,发、承包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应按照标准计取,不得优惠。
三、“安文费”实行财务专户核算制度。
承包人应按照2013清单计价规范及财企〔2012〕16号有关规定专户核算、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挪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前已招标或签订合同的工程按原约定。
造价管理机构未受理申报的,不再对安文费测算确认,发承包双方按原标准执行;已受理申报的工程,仍按原规定办理。
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2014年9月5日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河南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河南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河南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施工噪音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以下为该标准的部分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要求
1. 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证,并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
2. 每个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确保施工现场周边地区的安全。
3. 施工场地必须具备必要的通风、照明和排水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相关工具和设备。
5.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材料堆放要规范,防止材料倒塌造成伤害。
二、环境保护要求
1. 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减少地表污染,使用环保型设备和材料。
2.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粉尘、废弃物等应进行合理的处理和控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施工过程中严禁乱倒废水、废料,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劳动保护要求
1.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明确责任和任务,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2. 架设高空作业平台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如设置安全网、固
定安全绳等。
3. 操作机械设备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严禁酒后作业和超负荷作业。
4. 对于施工高风险部位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以上仅为部分内容,具体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请根据相关法规和指导文件进行查阅。
整理省建设厅-豫建设标〔2006〕8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维修改造工程和拆除工程可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文费”是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第四条我省“安文费”计价标准,划分为安全生产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两个部分。
(附表1)安全生产费指:为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必要投入的费用。
文明施工措施费指:为保障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办公、生活、生产)必要投入的费用。
第五条“安文费”必须按省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是不可竞争费,不参加商务标评分。
发包人编制控制价、承包人投标报价时,应按计价标准计取“安文费”。
并应将“安文费”单独列项明示,以备监督。
第六条“安文费”实行财务专户核算制度。
承包人应按照规定(财企〔2012〕16号)专户核算、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挪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做好安文费成本核算(参考:附表2)。
第七条“安文费”支付原则,发包人应在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文费”总额的60%。
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第八条发包人要求获“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工程,可给予承包人奖励,双方应在合同内约定。
奖励费用不宜超过安文费总额20%。
第九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按本办法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计取“安文费”的,由招标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郑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准化考评标准
附件2郑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准化考评标准考核要素考评标准考评细则标准分实得分备注一、目标管理(6 0分)1.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及中长期管理和目标。
未形成文件扣5-10分;不符合或低于法律法规要求扣5-10分;无量化考核指标扣5-10分。
20分1.2企业应逐级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办法,并定期进行考核。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层层分解目标,制定实施措施,以保证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完成。
责任书或计划缺一项扣10分;责任书或计划少一级的扣5分;无量化考核扣10分。
30分二、组织机构和职责(7 0分)2.1企业、分支机构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备持有效证件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得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缺1人扣5分。
30分2.2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数量满足要求。
发现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持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20分2.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责与义务情况。
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在岗或未履行职责每人次扣2分。
10分2.4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关键岗位及部门责任制缺一项扣2分。
10分2.5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予以奖惩。
未建立考核制度扣5分;未定期考核奖惩的,扣5分。
10分三、安全生产投3.1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户管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按《会计法》建帐立卡,专款专用。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扣10分;未建帐立卡的扣5~10分。
30分3.2安全投入能满足企业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各项目专项费用有拨付安全投入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无记录台账扣5分。
20分入(6 0分)记录台账。
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件)_secret
第十三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测算核定,承包单位应在工程施工进行70% 时,向项目所在地市级和市级以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 入情况表》(附表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算后,向申报人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费费率核定表》(附表3),作为发包单位支付专项资金的支付标准。
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专项费用有效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条件和文明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第十八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按本办法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计取现 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由招标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未改的不予备案, 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 发包单位不按本办法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由县级及以 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 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由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 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措施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 费组成。
第五条 我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设为三部分计价,即:基本费、现场考评费、 奖励费。(附表1)
基本费指为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措施必需投入的基本费用。 现场考评费指需经考评组考核,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规定测算核定的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指承包方创建省、市文明工地称号后,发包方应当支付承包方的奖励费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5.14•【字号】豫建城[2007]47号•【施行日期】2007.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豫建城〔2007〕47号)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公用局、市政局,巩义市、邓州市、永城市建设局,项城市、固始县公用事业局:为加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推动全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市政公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活动。
现将《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附件1.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暂行)2.河南省创建市政公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备案表3.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4. 河南省申报市政公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项目汇总表二○○七年五月十四日附件1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推动全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以下简称“省级市政安全文明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以及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公用工程依照本办法进行安全文明生产评审。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工程建设现场是展示企业品牌形象和创造良好销售环境的基本保障,也是企业标准化工程管理和现场工程管理能力的体现。
根据公司总体要求,现编制下发公司项目工程现场形象管理指引,以不断加强公司项目管理水平,支持和推动公司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本规定作为公司工程管理的制度性文件,各分公司及项目部须严格执行、认真督导、落实到位。
公司工程部作为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各分公司、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1.文明施工1.1 现场围挡1.1.1 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1.1.2 一般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1.1.3 围挡的设置应考虑内外侧排水,以保证安全;1.1.4 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1.1.5 围挡外侧立面靠近大门两侧应进行企业宣传布置,其余部分按建设单位要求做楼盘宣传广告。
1.2 封闭管理1.2.1 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出入口大门,出入口大门的型式、尺寸、材质与工艺应满足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大门宽不应小于6m,当采用有门楼的结构型式时,大门净高不宜小于5m,并应满足消防车辆和大型机械设备通行的要求;1.2.2 应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并应配备保安人员,保安应统一制服、穿戴整齐;1.2.3 现场应设置实名制通道,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1.3 施工场地1.3.1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1.3.2 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1.3.3 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应按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止强化措施18条执行;1.3.4 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过程实时监控;1.3.5 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对施工现场道路或容易扬尘的位置应安装自动喷淋装置,确保地面清洁湿润;1.3.6 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1.3.7 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畅通无积水;1.3.8 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严禁随意吸烟。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首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并
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够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们的安全意识,使他们能够在施工现场时时刻刻都保持高度的警惕。
其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该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
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
另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还应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和掌
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信息,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得到及时的支持和协助。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宣传,提高工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使他们能够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最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还应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和考核,对违
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经验总结和交流,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
综上所述,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只有加强安全文明管理,才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
希望各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都能够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来进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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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1、总贝!)1.0.1为规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科学化、规化、标准化,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中平能化建工集团六处围的施工现场。
1.0.3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1.0.4项目部应贯彻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执行现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1.0.5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采取相应措施,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避免对作业人员身心健康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活动过程。
安全文明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0.1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必须为省行政区域的房屋和市政工程,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标准之一:1、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300万元以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2、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并且由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3、由建筑企业承建的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桥梁、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4、个别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 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的工程以及工程暂不列入评选围。
2.0.2申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基木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2、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有效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经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4、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落实;5、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6、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要求,同时按照《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评价,综合评价为优良,且达到85分及其以上,并获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
2.0.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中报“省安全文明工地”:1、没有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提出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并在省总站备案的;2、发生四级及其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3、在行业安全大检查中受到责令停工或通报批评的;4、发生重大火灾和治安事件以及发生1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5、因严重扰民、野蛮施工受到举报、投诉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6、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7、使用自制井字架、自制吊篮、摩擦式卷扬机、木制配电箱,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以及国家己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建筑机械设备的;8、施工现场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和使用通铺的;9、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10、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2.0.4省“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措施应由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执行。
2.0.5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应包括以下容:1、文明施工保证体系;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临时设施、道路、作业区、施工设备机具、安全通、消防设施及通道、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场地等的布置;3、施工现场围挡的设计、搭设要求;4、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场地硬化等单体的设计;5、现场污水排放、给水(含消防用水)系统设计;6、粉尘、噪声控制措施;7、现场卫生及治安保卫措施;8、施工区域及周边地上建筑物、构造物及地下管网的保护措施;9、制定并实施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中毒、防雷、防汛、防火灾等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网络)等。
2.0.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0.7施工单位应对围挡、临建设施建立验收、巡查制度,并建立档案。
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围挡、临建设施的稳固安全。
3文明施工3.1施工现场3.1.1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
3.1.2施工现场的作业区与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开设置,且有明显的分界,并设导向牌,导向牌要坚固美观。
3.1.3施工现场应平坦、整洁、施工道路应坚实、平整、畅通。
3.1.4施工现场应排水畅通,设有排水管网和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泥浆不得随处、随意溢流。
3.1.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作业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应经常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拦。
3.1.6施工现场不应有液体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3.1.7施工现场应设计垃圾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散发异味的垃圾应存放在密闭的垃圾箱。
3.1.8施工现场严禁焚烧或掩埋各类有毒、有害物品。
3.1.9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标语要规、整齐、美观,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3.1.10施工现场必须设吸烟室,不得在吸烟室外吸烟。
3.2封闭管理3.2.1围挡施工现场周围宜采用砌筑砖墙进行封闭,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500mm,沿街一面,墙帽采用红机砖组砌成人字形并刷成红色,墙面抹灰并白色粉刷,边框为浅蓝色,中间高度为1200-1800mmo墙而喷绘彩色图案(建筑物效果图、园林、花卉等),或书写宣传标语,字体不做要求。
颜色为浅蓝色,中间书写企业宣传标语。
(样式见图集。
)3.2.2大门1、市区繁华地段的工程、争创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列入集团重点的工程。
大门框采用矩形牌楼式设计,总高度不得低于6000mm,大门洞口净高不得低于4800mm,总宽度不得少于6000mm, 门头断而为1200mmX600mm,门柱断面为800mmX600mm,门头两端各探出门柱500mm,利用角钢制成框架,用板材或石材进行全封闭,门头应采用外置灯光式或制成灯箱式,上插七而彩旗装饰,均匀分布,制作力求美观大方,形象鲜明,彰显公司形象。
(样式见图集。
)2、大门处应设置警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 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施工现场;3、施工现场的大门进口处应设置“非施工人员绝入”的警示标志或标识;4、施工现场的大门岀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及防止带泥上路。
5、详细做法见后面示意图。
3.3道路3.3.1施工道路必须畅通无阻,应有循环干道,满足运输、消防要求。
3.3.2主干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道路应用平整,坚实,两侧设有排水设施。
3.3.3硬化材料应采用混凝土、混凝土预制块材等,不得有沉陷、突起,严禁出入车辆泥土带入市政道路。
3.3.4主干道的宽度不小于3.5m,载重汽车转变半径不宜小于15m, 如因条件限制应当采取措施。
3.3.5施工现场的道路要按施工总平而图设置并与施工现场的各种场地、仓库相协调、配合。
3.3.6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在明显位置设有限速标志或标识。
3.4材料堆放3.4.1 一般规定1、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放置;2、材料堆放场地要硬化、坚实、平坦并有排水措施;3、根据堆放不同性质要求采取防锈、防雨、防潮、防晒措施;4、各种材料、构件放置必须按品种、规格堆放并挂设定型化标牌,标明名称、规格、产地等;5、各种材料物品必须堆放整齐;6、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7、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堆放建筑材料。
在经批准临时占有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和机具设备,并设置高于lm的围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3.4.2主要材料凌晨成品的堆放规定1、大型模具等材料要一头见齐;2、钢筋应当堆放整齐,用木方垫起,不宜放在潮湿和暴露在外受雨水冲淋。
堆放高度、直径不准超过1.2m,圆盘钢筋不准超过lm;3、砖、砌块等应码成方垛,高度不准超过1.5m并距沟槽坑边不小于1.5m,防止坍塌;4、砂应堆成方,石子应当按不同粒径规格分别堆放成方;5、各种模板应当按规格分类码放整齐,地面应平整夯实,叠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1.5m;6、混凝土构件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按照规格、型号堆放,垫木要位置正确,多层构件的垫木要上下对齐,跺位不准超高;混凝土墙板宜设置插放架,插放架要焊接或绑扎牢固,防止倒塌。
3.5临建设施一般规定1、临建设施选址应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2、临建设施应在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设置饮水桶(或饮水器),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饮水器具应定期消毒。
饮水桶(或饮水器)应加盖、上锁、有标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3、在建工程严禁做为临建设施,严禁在建工程住人;4、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进行必要的结构计算,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所用材料应满足卫生,环保和消防要求。
宜采用轻钢结构拼装活动板房,或使用砌体材料砌筑。
严禁使用竹棚、油毡、石棉瓦等柔性材料搭建。
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应符合国家和木省的相关规定要求;5、临建设施应满足坚固、美观、通风、采光、防雨、防潮、保温、隔热、防火等性能的要求;6、临建设施的配电及用电管理必须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的要求。
3.5.2办公室1、办公室应建立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卫生整洁、明亮美观,文件、图纸、用品、图表摆放整齐。
2、办公室应在醒目处贴施工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3、办公室应悬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一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图、施工总平而布置图、施工进度表等4、详细做法见后面示意图。
3.5.3宿舍1、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设置外开门;2、职工宿舍室净高度不低于2.7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不得超过16人;3、室宿舍的单人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床铺高于地而0.3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4、宿舍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5、宿舍严禁存放施工材料、施工机具和其他朵物;6、宿舍生活区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7、宿舍应悬挂宿舍管理制度和卫生值H制度,室环境整洁有序, 无乱堆乱放,室外环境清洁,有收集废弃物的专用容器,并及时处理;8、宿舍外道路平整,晚间有足够的照明;9、职工宿舍须保证冬季职工取暖,要有防煤气中毒和消防措施;10、生活区宿舍的卫生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11、详细做法见后而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