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的法治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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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行政法发展和完善

论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行政法发展和完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行政法发展和完善姓名:黎白李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硕士指导教师:孙利2010-09摘 要行政法的发展与社会变迁之间,有着内在的关联。

当代中国社会的变迁,深刻地影响着我国行政法发展的历史背景,而社会变迁引起的各种转变也必将推动我国行政法的发展。

每项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实施,都离不开适于其生存的由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种因素所构成的特定综合历史环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治的变革和国际环境的变化,我国行政法也在与社会变迁博弈的过程中实现与现代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现代行政法制。

社会变迁中表现尤为突出的,是行政实体领域在以人为本理念的引导下,从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从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的转变;是行政程序领域在程序价值的引导下,从行政神秘向行政公开,从行政管制向行政参与的转变;是行政救济领域逐步探讨的对公民权利的全方位救济和保障。

社会巨大变迁推动了我国行政法的全方位发展。

在这种大背景下,我国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法等领域都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

这种新的发展趋势是社会变迁的结果,从根本上说,现代行政法是回应型的法律部门,它无时不在回应着社会现实发展的需要而作出自我调整。

本文即从以上角度对我国行政法的立法发展做一探讨。

关键词:当代中国,社会变迁,行政法,立法发展AbstractThere is certain internal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development of administrative law and social changes. China’s social changes have put great influences on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s of the development of administrative law. And social changes will definitel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administrative law.The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every legal system is inseparable from specific historical environments of economy, politics, society, and culture. As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the reforms of politics and the change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China has realized its modern administrative legal system.The most outstanding social change lies in three aspects. In the field of administrative entity, there is the change from governance administration to service administration, from practical implementation to flexible implementation,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concept of putting people first. In the field of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there is the change from administrative unpublicy to administrative openness, from administrative control to administrative participation, under the guidance of procedure value. And in the field of administrative remedy, there is all-around remedy and protection on human right.Social changes promote all-around development of China’s administrative law.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new development trends have emerged in the fields of administrative entity,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nd administrative remedy law. In essence, modern administrative law belongs to the responsive law system, thus it make adjustments at any time on the demands of social development.The paper is to make some researches o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administrative law from the angles above.Key words: Social changes, Administrative law, Development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作为中国资深教育家,探讨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非常重要的。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

一、法律制度改革的背景当代中国是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变革频繁的时代。

新闻媒体的普及、社交媒体的兴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多便利和可能性,也暴露出了一系列新问题。

因此,对法律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已成为当代中国必不可少的任务。

二、法律制度改革的方向1. 立法体制的改革立法是法律制度的基础,也是法律的执行依据。

在当代中国,立法体制的改革是推进法律制度改革和完善的重要一环。

一方面,立法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声音,形成民主法治的决策机制,确保法律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立法的程序和效果应当更加科学有效,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

2. 司法体制的改革司法体制是法律制度的执行机构,直接关系到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和满意度。

要推进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需要加强司法独立和审判权的保护。

此外,应当加强法官和检察官的职业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公正判断能力。

3.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改革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至关重要。

随着中国在科技创新领域的迅速崛起,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也需要相应加强和完善。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推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三、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的挑战当代中国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面临着一些挑战,包括:1. 多元利益的平衡法律制度改革容易受到多元利益的影响和干扰。

各个群体和利益集团在法律制度改革过程中往往有不同的意见和诉求。

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确保法律制度改革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是一个重要课题。

2. 制度执行的问题即使有了完善的法律制度,如果执行力度不够,也难以实现法律的保障作用。

当前,中国在法律实施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不力、执法不严、法律意识的淡漠等。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1.对于国家政府机关,逐步树立起法治 政府和依法行政观念。
2. 对于普通公民,强化守法意识, 树立参与意识,增强维权意识
法律可能是不好的,我还可以反对,但我 所参与的确定法律的过程使我有义务承认
它们的合法性并服从它们,那种义务来自 这样一个事实:我是构成社会的成员之一 ,社会的法律就是我的法律,制定法律时 我出过力,如果法律是公正的,我可以引 以为荣,如果法律是不公正的,我继续有 义务为其改善而努力。
如果你的邻居排放污染物或施放噪声, 对你造成损害,你可以得到补偿
买商品房需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财产拆迁、征收私人的不动产,应当按照国 家规定给予补偿。
开采矿藏必须经过行政部门许可
购买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期限是 70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 ,应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三 对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从零开始
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 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
两个文件:则的指示
(废除旧法统) 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 及一切反动的法律的训 令
两个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
(临时性宪法) 商会议共同纲领
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五四宪法 标志着新中国法制正式建立起来并
且走上了正轨
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①很多重要的法律还处于空白状 态,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主要靠 党的政策来调整。
二 .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 (一) 法制观念的进一步更新
(二)法律救济方式趋于多样化
1.司法救济 2.行政救济 3.协商救济
(三)法制机制更趋完善
1.修宪 2.新颁布的一些法律
物权法—私有财产保护从宪法原则迈向制 度构建
什么是物? 物主要是指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包括耕地、草地、 矿藏等自然资源;道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住房 、厂房等建筑物。动产包括汽车、家具、衣服、粮食 等等。

中国法律的发展与当代法律问题

中国法律的发展与当代法律问题

中国法律的发展与当代法律问题中国法律的发展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变与变革,在中国自古以来重视法律,也高度尊重法律的作用与地位。

但由于外部环境、社会制度等因素的变化,近代以来中国法律不断面临新的挑战与问题,特别是在当代,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法律问题也愈发突出。

本文将探讨中国法律的发展与当代法律问题。

第一部分: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中国法律的早期历史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的《周礼》、战国时期的《孟子》等经典著作,后来在秦汉时期,尽管摧毁了阶级差异,并实行了强力的中央集权制度,但也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

到了唐宋时期,中国的法律达到了一个高峰,尤其是宋代,制定了许多具有历史意义的法律文献,如《宋律》等,成为中国法律史的重要里程碑。

20世纪初,中国开启了近代化的历程,法制也开始走向现代化。

在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先后颁布了《清朝第一部中央法典》、《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文书,为中国法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法律思想在实践中得到不断完善与发展,积极推进了法制化建设和改革,制定了许多与时俱进的法律法规,为中国法律事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部分:当代法律问题1. 重视个人自由与人权保障个人权利自由的保障是法治社会的核心。

从80年代以来,中国开展了较长时间的改革开放进程,其中对于个人权利自由的保障也同步提升。

但是,人权的保障和推进仍然面临挑战和艰难。

针对犯罪行为,部分法律规定也较为宽松,对于犯罪的预防与打击效果有待优化。

2. 创新法律体系机制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高速,各行各业都展现出创新和变革的势头,但是否跟上这样一个和社会发展趋势相符的现势而跟进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信用体系、网络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对新的法律问题一直没有很好地得到注重,实际上已危及到社会的平稳发展。

3. 改善司法环境与普及公民法律意识尽管中国近年来在司法制度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还有很多改进的空间。

例如司法公正性、公证制度的规范等。

依法治国的历史演进与当代意义

依法治国的历史演进与当代意义

依法治国的历史演进与当代意义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法治的重要性在中国历史上已经得到了充分的验证。

古代的中国封建社会,虽然法律制度不如现代那样成熟,但作为一个封建帝国,依然存在着一定的依法治国的思想。

从古代到今天,中国的法律制度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历史演进。

本文将从古代封建社会、近代的法制运动和现代法治建设三个时间段,探讨中国依法治国的历史演进和当代意义。

古代的中国,封建社会是法治的源头。

在这个社会中,皇帝是法律的最高制定者和最高执行者。

虽然,当时的法律制度较为简单,但基本的治国理念已经形成。

例如,有明确的刑法和律令,人们必须遵守这些法律,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另外,古代中国还有察举制度,官员的任用和升迁要考察其品德和德行,这在当时也算是一种法治的体现。

尽管古代中国的法治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但它无疑为后来的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中国发生了一系列的法制运动,这些运动对中国的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其中最著名的是戊戌变法。

这次变法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转型期。

它试图以现代法律制度替代封建法律制度,并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此外,戊戌变法还呼吁实施宪政,要求制定宪法并确立民主法治的国家机构。

尽管变法最终失败了,但它带给了中国人民新的法治观念,为后来的法治建设开辟了道路。

自1949年建国以来,中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制改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进一步加大了法治建设的力度。

宪法的修订、立法法的制定、司法体制的改革等一系列措施被采取,力求建立起一个健全的法治体系。

例如,中国于1982年颁布了新的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为依法治国提供了保障。

此外,在经济领域,中国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制措施,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这些措施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当代意义上,依法治国对于中国的发展至关重要。

法治不仅是保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和谐的基础,还是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当代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意义

当代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意义

当代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意义
当代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意义有以下几点:
1.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可以促进法治建设,加强司法公正,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度。

通过建立独立、公正、廉洁的司法机关和审判体系,推进权力制约和司法透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 优化经济环境:司法体制改革可以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促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为企业和市场参与者提供公正、有序、稳定的司法保障。

稳定的法治环境能够进一步吸引国内外投资和创业者,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3. 增强政府公信力:司法体制改革有助于防范和纠正司法腐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通过加强司法独立性和规范司法行为,能够有效减少腐败案件的发生,增强政府治理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4. 推动法律文明进步:司法体制改革可以提高司法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推动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者的专业化和法治意识,提高司法决策的质量和科学性。

同时,司法体制改革还可以推动司法体制与社会制度的兼容性,推进法律文明的进步。

综上所述,当代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意义是多方面的,既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又涉及经济发展和政府公信力,同时也是推动法律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

这些意义将有助于构建社会和谐稳定、法治有序的现代化社会。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工从 作国 者家 的工 转作 变人
员 到 社 会 法 律
公证机构的发展
公证机构也正在由现行的行政机关向事 业单位转变。1996年,全国公证处发展 到3167个,公证人员达1.7万人,仅1994 年一年,就办理各种公证达792万多件。
1978年底,十一届三中全 会解放思想,深刻总结历史 经验教训,对法制建设的 认识 产生了一个历史性的 飞跃。这个认识的飞跃主 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十一届三中全会确 立了“发扬社会主义 民主,加强社会主义 法制”的方针.
②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 体制改革”中提出了法律制 度的重要性,要建立一种法 律制度高于领导人,一个好 的制度比任何好的领导人更 可靠、更稳定的观念.
③党章中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 围内活动”的原则.后来1982年宪法把它确 立为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
-----美国学者 科恩
英国学者哈特把守法的动机分为两 种,一种是出于自愿去接受和维护 法律规则,并以法律规则作为自己 行为的指导;一种是通过观察发现 如果不遵守法律规则可能会受到惩 罚,因而被迫服从法律。
政府趋向于依法行政,正在逐步树立十 种现代法治观念:
宪法至上的观念 尊重人权的观念 行政权限的观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一住户讨要“视觉卫生权”
乔占祥诉铁道部票价上浮案引起轰动
沈洪嘉“叫板”垄断行
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体现了救济原则
刑事诉讼法:疑案从无原则
民事诉讼法:支持起诉原则
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原则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总提纲:
一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 (一)初创期 (二)严重挫折期 (三)重建和快速发展时期
、水上运输等专门人民法院,实 行四级二审制。最高人民法院是 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它负责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 院的审判工作。

中国法治的现状及未来走向

中国法治的现状及未来走向

中国法治的现状及未来走向中国法治的现状及未来走向作者:郭起干时间:2013-01-26 江平(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谈到中国法治的进程,我觉得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核心的目标是四个:第一个是人治和法治的问题,第二个是国家和社会的问题,第三个是公权和私权的问题,第四个问题就是法制和法治。

人治和法治的问题从人治到法治是改革最初的目标,也是一个非常长远的目标。

因为我们国家改革开放最初的动机、最早的由来就是由于“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那场灾难,这场灾难对于我们当代的领导人来说是一个沉痛教训。

所以最早的一个目标就是不能够由个人来决定国家的命运,国家命运必须由制度来掌握,依法才能够保障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提出的目标就是十六个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这十六个字可以说在这三十多年来,进展还是蛮大的,第一个目标我们大体达到了。

有法可依,原来我们没有多少法,现在法律制度比较完善了,或者说原定的目标到2010年,我们国家能够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上做到了。

但是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这三个方面,现在离我们的目标还相差甚远。

为什么说相差甚远?就是人治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人治之所以不能够彻底解决有三个原因:原因一:执法是在人,是靠人的意志。

有了规则还是要靠人去执行,但在现实环境下,有了法律我们就必然会出现一些潜规则,有了政策就必然有一些土政策。

因为法律太刚性,法律是一个条文,条文是不能够轻易改变的。

所以有的时候就出现法律规定已经过时了,很不合理了,你执行不执行呢?合法,但可能不合理。

我们现在无论法律是合理的或者是不合理的,都面临如何对待的问题。

在美国也好、其它国家也好,也都会有人来教你怎样合理避税,这终究是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

如果在执法时,可以应用任何一个理由来规避法律,搞的是一个潜规则、一个土政策就比较麻烦了。

现在打击贿赂、打击贪污,但不是给钱,是在牌桌上输钱,你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这究竟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所以法律是一个刚性很强的东西,要想找出逃避法律的手段也是很容易的。

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发展与进步

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发展与进步

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发展与进步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国家,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其刑法体系也随之演变。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中国的刑法体系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论述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发展与进步。

首先,刑法法典的修订和完善是刑法体系进步的重要体现之一。

中国刑法法典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刑法的基本法律规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至关重要。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中国刑法法典经历了多次修订和修改,力求与时俱进。

例如,2009年刑法修正案将针对极端暴力犯罪的罪名和刑罚提出了明确规定,更加有力地保护了公民的人身安全。

此外,刑法法典的修订还加强了对环境犯罪、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形式的惩治力度,以适应社会变革和科技进步的需求。

其次,对于刑法执行力度的加强是刑法体系进步的重要体现之二。

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行为,保护社会安全。

然而,在过去,有关刑罚执行部门的效率和力量并不足够,导致刑罚执行的有效性受到了质疑。

然而,近年来中国对刑罚执行力度的加强表明了刑法体系的进步。

例如,建立了国家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推进了司法改革,加强了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护和尊严,使刑罚执行趋于公正和透明。

再次,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是刑法体系进步的重要体现之三。

一个完善的刑事司法制度可以保证犯罪的公正审判和刑法的有效执行。

在当代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了对刑事证据的规范和保护,防止非法证据的使用和冤假错案的发生;二是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确保每个被告人都能享受到公正的辩护权和法律帮助;三是改革了取保候审制度,规范了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提高了法律效率;四是推进了刑事审判公开化,使司法透明度更高,增强了人民对刑事审判的信任。

最后,对于刑法知识的普及与教育也是刑法体系进步的重要方面。

法律知识的普及不仅能够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还能增强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犯罪的发生。

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与司法体系

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与司法体系

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与司法体系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一直被视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中国的法治建设日益成熟和完善,司法体系也得到了显著改进。

本文将探讨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与司法体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法治建设的意义和目标法治建设是指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依法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过程。

它的目标是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被视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

二、法治建设的成就与挑战近年来,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首先,中国加强了立法工作,修改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刑法修正案》、《民事诉讼法》等,以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

其次,中国加强了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此外,中国建立了多层次、多元化的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法律服务。

这些都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中国的法治建设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方面,立法工作仍然存在一定不足,一些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另一方面,一些地区和领域的法律执行力度还需要加强,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外,一些司法机关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司法公正和效率亟待提高。

三、司法体系的改革与创新为了推进法治建设,中国采取了一系列的司法体制改革措施。

首先,中国推进司法体系的专业化建设,加强了法官和检察官的培训和选拔机制,提高了司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其次,中国加强了司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建立了独立的审判监督机构,确保司法公正和廉洁。

此外,中国还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推动电子政务、电子审判和在线纠纷解决等创新举措,提高司法效率和便捷程度。

四、法治建设的新趋势与展望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正面临着新的趋势和挑战。

首先,中国将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尤其是在互联网、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强立法。

中国的法治与改革

中国的法治与改革

导读从依法治国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确立,我国的法治化进程进展到一个新阶段。

改革是法治的内生动力,法治为改革保驾护航。

中国的法治与改革文/孙赫法治与改革的话题常提常新,似乎每个人都能对其提出改革方案,但似乎又没有确凿可行的方案。

2014年2月28日,随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法治改革就如倾城在《多收了三五斗》中所言:这次,狼似乎真的来了。

3个多月后,“全深改”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司法体制改革中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

司法改革作为法治改革的重要内容,其趋势和风向都昭示了中国的法治动态。

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实行依法治国既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变是永恒的,每一个阶段国家对法治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对法治的要求就是基本法的确立,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趋势要求法制与国际接轨,再到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确立,时代又对法治提出更高的要求。

中国法治的进程中国法治的进程对当代法治的发展影响深远,通过回顾法治道路,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对以后法治的发展以及社会的改革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中国经历了60年的艰难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政策指令大于一切,经济复兴高于一切。

概括说,前30年多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否定法治的历史;后30年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进入法治初级阶段的历史。

就法治领域和法学界来说,前30年,从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号召“经常蔑视和批判”旧法制、摧毁旧法统开始,到1957年“一网打尽”法学界的“右派”,直到文化大革命“彻底砸烂公检法”和几乎取消所有法律院系,新中国的法律界、法学界一直是处于低谷的境遇,成为重灾区。

当代中国社会的法律治理与评价

当代中国社会的法律治理与评价

当代中国社会的法律治理与评价【摘要】当代中国社会的法律治理在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法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但法律制度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司法机构的独立和公正性问题仍然备受关注,执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也有待提升。

当代中国法律治理有着一系列的成就与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挑战。

在未来,中国需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司法机构的独立和公正性,提升执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以实现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更大的成就。

【关键词】关键词:法律体系建设、法治理念、法律制度、司法机构、执法效能、公信力、进步、成就、问题、挑战、未来发展1. 引言1.1 当代中国社会的法律治理与评价概述在当代中国社会,法律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法律治理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中国政府不断加大对法律建设的力度,不断完善法律制度,提高执法效能,加强司法独立和公正性,以及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法治道路上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当代中国的法律治理在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法治理念在全社会逐渐深入人心,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力保障了国家的长治久安。

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执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逐渐增强。

当代中国的法律治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些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存在法律缺失和法律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公信力还有待提升。

一些地方基层法治建设相对薄弱,法治资源分布不均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有待加强。

2. 正文2.1 法律体系建设的进展与挑战"法律体系建设的进展与挑战"是当代中国社会法律治理中的重要议题。

随着中国不断深化改革开放,法律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

中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框架,包括宪法、行政法规、法律、司法解释等,为社会稳定和规范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依据。

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演变与发展

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演变与发展

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演变与发展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在政治体制的演变与发展中,经历了许多转变。

自解放以来,中国政治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集体决策到领导集团决策,从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国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中国共产党建国以来,对政治体制的变革一直是其工作的重心之一。

在毛泽东时代,中国采取的是计划经济和领导集团决策制度,实施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土地改革等措施。

这种政治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但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的政治制度进一步恶化,导致社会动荡和政治混乱。

在这个时期,中国的政治体制失去了很多基本原则和制度保障。

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行,中国的政治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1980年代,中国实行了市场经济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逐步引入了国外的投资和技术。

这些举措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为中国的政治体制带来了新的挑战。

在这个时期,虽然中国政治的民主化进程缓慢,但中国开始对外部世界开放,并逐步放宽了政治控制。

21世纪初,中国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又迎来了新的挑战。

2000年代初期,随着中国国内改革的深化和全球化的发展,中国面临着各种新的社会矛盾和政治困境。

在这个时期,中国的政治体制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包括规范权力运用、协商民主、基层选举和法制建设等。

如今,中国的政治体制正面临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挑战。

中国不仅需要应对国内的经费限制、环境问题、社会矛盾和官僚主义等问题,同时也需要应对全球化和国际政治压力等多重挑战。

在这个时期,中国的政治体制需要进一步创新和转型,使之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

总的来说,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演变与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进程,需要不断的试验和改进。

在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中,中国政治体制将继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中国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在政治体制的演变与发展中,中国需要充分发挥各种优势,如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强调的“德治”,也需要借鉴世界各国的经验,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民主实践,以适应时代和国家发展的需要。

谈谈对法治中国的理解

谈谈对法治中国的理解

谈谈对法治中国的理解1.引言1.1 概述概述法治作为一种治理理念和制度建设模式,在当代中国拥有深远的意义和重要性。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迅速进步,法治建设成为我们国家发展的必由之路。

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独特文化传统的国家,中国在实现法治中国的道路上面临着独特的挑战和机遇。

法治的核心理念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通过法律规范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并对社会生活进行有序管理。

法律的实施和执行使得社会秩序更加稳定,公民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为人民提供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在法治的引领下,国家和社会将更加稳定,经济发展将更具可持续性。

然而,在中国的历史背景下,法治建设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中国拥有丰富的传统文化和价值观,但传统的权威主义思维和行政主义体制对法治建设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此外,民众对法治的理解和参与程度有待提高,法律宣传和教育亟需加强。

同时,在社会转型期,法治还面临着新兴问题和矛盾,例如落地难、执法者的公正性等。

为了实现法治中国,我们需要在多个方面共同努力。

首先,必须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参与度。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完善法律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机制。

同时,要加强执法者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

此外,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则,强化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最后,要与国际社会加强合作,吸取先进法治国家的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

总而言之,法治中国是我国发展的必由之路。

通过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加强执法者队伍建设,我们将实现法治的基本目标,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公平、有序的社会。

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法治建设所面临的挑战,始终保持对法治发展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为实现法治中国的愿景而努力。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点:1.2 文章结构为了更好地探讨对法治中国的理解,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展开论述:第一部分:引言在引言部分,我们将对法治中国的概念进行简要概述,并介绍本文的目的。

法制的进化与中国法制的变革_走向法治之路

法制的进化与中国法制的变革_走向法治之路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制的进化与中国法制的变革 ——走向法治之路蔡定剑本文从阐述人类社会法制进化的一般规律出发,分析了中国法制发展的历史进程。

指出由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中国法制正处于从传统迈向现代化的历史变革时期,中国首先需要实现法律精神的现代化,并依现代法精神对法律及其制度设施进行改造,唯此才能迈向法治国之路。

经济改革,特别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目标后,中国社会正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

其中,作为现代社会变革先导和变革成果的中国法制,也正在发生重大变革——处于从传统法制向现代化转型的历史变革时期。

正确引导和推动这一变革将使中国走向法治社会。

本文试图从法制进化的角度考察当代中国法制的变革,以探索中国的法治发展之路。

法制的进化著名的英国法律史学家亨利・梅因曾说:一个国家文化的高低,看它的民法和刑法的比例就能知道。

大凡半开化的国家,民法少而刑法多。

进化的国家,民法多而刑法少。

这虽然不能说是一个真理,但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律与经济文化和社会形态之间的发展关系。

即刑法和民法的产生、发达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程度有关。

只要人类社会有秩序的需要,就有刑法的存在。

民法则是在人类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产生的。

中世纪中期开始的罗马法的复兴和更早些时候海商法的兴起,开始了资本主义法律的发展。

自由资本主义时代是典型的民法时代,而罗马法的复兴是民法产生的重要标志。

当然,我们也可以把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作为民法时代的真正开始,而宪法则是人类政治制度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出现的。

上述观点是符合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

这个观点给我们的启发是,观察一个社会的法制发展状况,不仅仅在于它的法律数量 (英国)梅因《古代法》“小引”。

(1)2中国法学1996年第5期的多少,同时重要的还要看它的法律结构。

如果我们把法律从其社会功能的角度进行分类,可分为: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的法律,主要表现于刑事法律;维护公民日常交往关系的法律,主要表现是民法;规范保障经济运行的法律,主要表现于经济法律;规范、约束政府行为的法律,主要是宪法和行政法。

当代中国的法治观念

当代中国的法治观念

当代中国的法治观念当代中国的法治观念是指人们对重视法律的意识和尊重法律的态度。

法治观念是社会文明和国家治理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背景下,加强法治建设是当代中国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法治观念的形成、发展以及当代中国的法治实践等方面来阐述当代中国的法治观念。

一、法治观念的形成与发展中国古代的法律观念源远流长,但法治观念却是在近代才开始形成。

清朝后期,中国社会深受外侵和内乱的困扰,社会秩序状况堪忧,加之清政府迫害异端叛逆,司法不公,引起民众不满。

于是,有一部分人开始思考法治的问题,认为通过建立法治社会,能够达到治国安邦的目的。

慈禧太后颁布了《大清律纲要》和《大清律例》,旨在改善国家治理水平,以维护社会稳定。

20世纪初,中国民主革命的推进,更加深化了法治观念的发展。

中国人逐渐认识到法治社会才能够实现政治和社会的稳定。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国会通过了《民法通则》和《刑法通则》,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中国现代化的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新政权依托于人民,高度重视法制建设。

中国政府致力于建立全面、系统、严密的法律体系,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一套符合国情和发展需要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二、当代中国的法治实践中国政府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透过行政机构展现,协商、立法、司法等各方面已满足国际标准。

首先,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建设。

中央和地方政府先后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大力实施依法治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其次,中国的司法体系逐渐完善。

中国最高法制定了多项司法条例和工作规则,判断和审判的程度更加公正、合法、严谨。

同时,中国高度重视对法官的培训和提高,将合法权益作为司法理念,法官权利的保护程度日益加大,从而确保了人民群众在司法中的利益。

最后,中国的依法治国的观念也逐渐得到普及。

人们日益认识到,只有依靠法律才能得到保护,法律是实现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尊重人权和实现司法公平的前置条件。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①十一届三中全会确 立了“发扬社会主义 民主,加强社会主义 法制”的方针.
②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 体制改革”中提出了法律制 度的重要性,要建立一种法 律制度高于领导人,一个好 的制度比任何好的领导人更 可靠、更稳定的观念.
③党章中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 围内活动”的原则.后来1982年宪法把它确 立为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
二 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 (一)法制观念进一步更新 (二)权力救济方式趋于多样化 (三)法制机制更趋完善 三 对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工从 作国 者家 的工 转作 变人 员 到 社 会 法 律

公证机构的发展

公证机构也正在由现行的行政机关向事 业单位转变。1996年,全国公证处发展 到3167个,公证人员达1.7万人,仅1994 年一年,就办理各种公证达792万多件。
1978年底,十一届三中全 会解放思想,深刻总结历史 经验教训,对法制建设的 认识 产生了一个历史性的 飞跃。这个认识的飞跃主 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英国学者哈特把守法的动机分为两 种,一种是出于自愿去接受和维护 法律规则,并以法律规则作为自己 行为的指导;一种是通过观察发现 如果不遵守法律规则可能会受到惩 罚,因而被迫服从法律。
政府趋向于依法行政,正在逐步树立十 种现代法治观念:
宪法至上的观念 行政程序的观念 政府诚信的观念 监督责任的观念 权利救济的观念 法治渐进的观念
乔占祥诉铁道部票价上浮案引起轰动
沈洪嘉“叫板”垄断行
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体现了救济原则
刑事诉讼法:疑案从无原则
民事诉讼法:支持起诉原则 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原则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总提纲:

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

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

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变革,法治建设成为了中国的重要任务。

法治建设旨在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稳定和可预测的社会,为人民提供法律保障。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探讨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

一、宪法和法律体系的建立宪法和法律体系是法治建设的基础。

中国的法治建设始于宪法的制定和实施。

自1982年以来,中国已经有了五次宪法修订,为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中国还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例如,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为社会规范提供了具体的依据,保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

二、司法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司法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是法治建设的重点。

中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

首先,加强了法官和检察官的培训和职业素养,提高了司法人员的专业水平。

其次,加强了对司法机构的监督和责任追究,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发生。

此外,还加强了信息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提高了司法公正和透明度。

三、加强法律意识和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意识和法治宣传教育是培养公民依法行为的重要途径。

中国通过各种方式,包括法律宣传、教育课程、宣讲会等,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

此外,还加强了青少年和特定群体的法治教育,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法律。

通过加强法律意识和法治宣传教育,人民逐渐形成了依法行事的意识。

四、加强法治建设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法治建设离不开国际交流和合作。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合作,与其他国家建立了合作机制和合作平台。

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法律和人权领域的制定和改革,为维护世界和平和公正做出了贡献。

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学习和吸收了各国的法治经验,为自身法治建设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总结: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在宪法和法律体系的建立、司法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加强法律意识和法治宣传教育、以及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然而,法治建设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如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提升、法律实施的一致性等。

当代中国法制建设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当代中国法制建设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当代中国法制建设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中国作为一个法制建设相对较新的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在大力推进着法制建设。

近年来,随着法治意识的提高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国的法制建设对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法律环境的稳定提高了投资信心中国在法制建设方面不断加强,不仅法律制度更加完备,而且执行力度也在不断加强,特别是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更是大幅增强。

这种稳定的法律环境提高了企业的投资信心,促使企业愿意将资金用于研发和生产,同时也吸引了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到中国进行投资。

二、法律体制的完善为企业提供更多保障近年来,中国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垄断力度,这无疑为创新型企业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这样的保障使得企业更容易在竞争中获得优势,推动了科技的创新和经济的真正发展。

与此同时,改革后的企业法人制度、公司法等新法律的出台,也为企业提供了更为便利和完善的法律环境,强化了组织和市场组织者的权利、保障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长足发展和壮大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法治环境的提升优化了经济生态中国不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各级政府从提供承诺转变为提供服务,也贯彻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推动了经济发展。

法治环境的提升也有助于建立更加稳定、透明和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培育出更多的市场主体和竞争力强的企业,推动了整个经济生态的优化和升级。

四、法律监管的加强防止经济风险随着经济发展的快速推进,也伴随着一些明显的问题,违法违规的行为频现,造成了不小的社会影响。

针对这些问题,中国不断加强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民事纠纷解决能力,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惩治,提高了司法机关对经济案件的审判效率和公正性。

这种加强的法律监管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防止经济风险和恶性竞争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

总体而言,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对经济发展影响深远。

通过稳定的法律环境、完善的法律体系和优化的法治环境等方面的努力,中国实现了法治与经济的良性互动,为中国的经济腾飞提供了持久而强大的动力,也为中国的社会文明进步和和谐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与民主发展

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与民主发展

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与民主发展近年来,中国在制度建设和民主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民主体制的逐步发展,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文将从政治体制改革、法治建设和社会参与三个方面来探讨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与民主发展。

第一,政治体制改革。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一方面,中国积极推进党的领导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化。

党的建设始终是中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中国制度建设的核心。

另一方面,中国还加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通过推进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提高选举制度公开透明程度等措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作用。

第二,法治建设。

法治建设是制度建设的重要支撑,也是实现民主发展的基础。

中国不断加强了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一方面,中国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

另一方面,中国进一步加强了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促进全民法治建设。

第三,社会参与。

民主发展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中国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一方面,中国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了多层次、广泛参与的社会组织体系,包括行业协会、工会、妇联等各类社会组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参与政治决策的机会。

另一方面,中国加强了公民权益保障,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参与权益。

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与民主发展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中国的制度建设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对权力监督、民主参与和公共利益的需求不断增加,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另一方面,中国还需要进一步促进政府与市民的互动和沟通,加强民主民生建设,提高政府的反馈机制和回应能力。

综上所述,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与民主发展呈现出积极向上的态势。

政治体制改革、法治建设和社会参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坚实支撑,进一步推动了民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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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法治改革与发展(一)加强立法工作立法是发展中国法治的基本前提和首要任务。

自从中国1978年明确提出“应当把立法工作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议程上来”,中国立法机关始终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把立法放在法治建设的首要位置来抓。

27年来,在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立法工作是取得成绩最为显著的一个领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它的常设机关,它们行使国家立法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立法法等的规定,中国实行中央与地方适当分权的立法体制。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改法律,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地方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有制定地方性法规权的地方政府有权发布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制定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海南、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五个经济特区还享有经济特区的授权立法权。

中国的立法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的两个积极性,使中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除了修改颁布1982年宪法和对1982年宪法进行四次修改的31条宪法修正案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200多件现行有效的法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近7500多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

目前,中国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

在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少数民族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10449万总人口的71%.截至2004年,全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自治条例133件,单行条例418件;民族自治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对婚姻法、继承法、选举法、土地法、草原法等国家法律的变通和补充规定68件。

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中国已经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包括宪法及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法等七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体系框架,中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

到2010年,中国将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二)实行依法行政依照宪法规定,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能够接受法治行政观念并且推行依法行政,是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在行政领域取得的突出成就。

1999年11月,中国政府颁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提出了依法行政的任务和要求;2004年3月又颁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为了推行依法行政,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国务院组织法、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国家公务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等。

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章,中国初步建立了依法行政的基本法律制度。

主要包括:关于行政主体的法律制度,如行政机关的组织制度,行政机关的编制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等;关于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如行政立法制度,行政执法制度,行政调解、仲裁、复议和行政程序的各项制度等;关于对行政的监督制度,如权力机关的监督制度,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制度,司法机关的监督制度,国家赔偿制度等。

上述制度已成为中国推行依法行政的体制基础,它们的依法运作是实行法治行政的良好开端。

在政府立法方面,截至2004年,中国国务院共制定了650多件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国务院部委和地方政府制定行政规章50,000余件。

为了实施行政许可法,减少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中国各地方、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对本地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据、实施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

国务院各部门对取消审批后仍需监管的事项,加强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避免了管理脱节;对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积极稳妥地移交给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组织自律管理;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建立健全审批公示、社会听证、专家咨询论证、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监督制约,规范审批行为;同时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工作效率。

国务院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订印发了《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搞好行政审批项目审核和处理工作的意见》等近30个政策文件,明确了改革的指导原则、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和方法步骤,对涉及的重要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在改革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据统计,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58个国务院部门,共清理行政许可项目25797项,取消8666项,调整1841项;清理行政许可依据25554件,废止3981件,修改2493件;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2389个,保留1932个,取消302个,调整71个。

1990年10月1日正式生效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中国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制度。

截至2000年,中国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8.6万起,平均每年递增26%;在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约有40%的案件为老百姓胜诉。

从1998-2002年,中国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是46万多件,平均每年的受案比上个五年上升了61.94%.2001年受案突破了10万件,比行政诉讼法生效时的1990年增加了7倍。

2003年中国各级法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14896件。

1999年开始实施的行政复议法,首次赋予了公民对政府红头文件提请审查的权利,行政复议已经成为行政诉讼之外民告官的又一条重要途径。

北京、吉林、宁夏、河南等省市行政复议受案数增加200%以上,约有40%的复议案件为老百姓胜诉。

2004年,中国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61个部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1833件,受理72620件,审结64953件。

1994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国家赔偿法,具体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主体和程序。

依据此法,全国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均设立了赔偿委员会。

截至2003年年底,中国法院共受理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以及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法审理的国家赔偿案件15867件,审结15315件,其中决定赔偿的案件5442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三分之一。

1998-2002年,检察机关共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44934件,对确有错误的6849件依法予以纠正,决定给予刑事赔偿1438件。

截至2003年底,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共受理1.1万余人投诉,赔偿2500人,金额近5000万元。

(三)推进公正司法中国的司法权主要是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的。

宪法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司法是中国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民主维护人权的关键环节。

1978年以来,中国高度重视司法工作,逐步加强和完善了司法制度。

国家先后恢复了人民检察院制度、仲裁制度、律师制度、公证制度等,完善了侦察制度、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制度、人民调解制度等,在一些制度间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与相互制约的机制,建构了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

截至2004年,中国共设立各级人民法院3548个,法官190627人;设立各级人民检察院3626个,检察官142614人。

1998-2002年,中国法院积极进行法院改革。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制定《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比较系统地提出了法院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截至2003年初,纲要确定的39项改革任务绝大部分已经完成。

主要包括:改革完善审判方式,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以公开促公正;改革完善诉讼制度,推行诉讼证据制度改革,探索审判监督制度改革,改革诉讼费用管理制度,健全司法救助制度;改革完善审判机制,全面落实立案与审判、审判与监督、审判与执行三个分立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改革完善法官管理制度,探索法院人事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履行职能,1998-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0293件,比前五年上升46%;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960万件,比前五年上升22%.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3万件,比前五年上升16%,判处犯罪分子322万人,上升18%;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362万件,比前五年上升20%,诉讼标的总金额31971亿元,增长2.4倍;审结行政案件464689件,比前五年上升65%;审结涉外案件26399件,平均每年递增4%.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2006-2010年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此项改革将涉及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实行判例指导制度等诸多内容。

中国检察机关改革检察体制和机制,全面推行检务公开,改革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行机构和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行使检察权的监督机制,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等等。

1998-2002年,中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601357人,提起公诉3666142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4.5%和30.6%.其中,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07103件;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的国有企业人员84395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27416件,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7760件;查办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政法机关工作人员24886人。

中国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律师队伍和律师业务发展很快,截至2004年,中国已有律师服务机构1.1万多个,律师11万多人;外国律师事务所和香港地区律师事务所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设立了186个办事处。

2004年,中国律师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50多万件。

中国律师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管理职能和人员正在“两分开”。

截至2005年8月,中国已建立全国律师协会、31个省级律师协会和243个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的三级架构,一些律师协会还建立了刑事、民事等专业委员会和维权、纪律惩戒等专门委员会。

全国有25个省级律师协会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有2/3以上的省级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机关分开办公。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律师业的监督和指导,律师协会依法履行制定律师行业规范,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和培训,开展律师维权工作,实施行业奖励和处分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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