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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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学:缓释、控释制剂和迟释制剂

药剂学:缓释、控释制剂和迟释制剂
阻滞方式有骨架型,包衣膜型和增粘作用等。
三、缓释、控释制剂的制备
(一)骨架型缓释、控释制剂
1.骨架片
(1)不溶性骨架片 骨架材料:水不溶性的高分子聚合物/无毒
塑料 药物:水溶性
(一)骨架型缓释、控释制剂
1.骨架片
(2)亲水性凝胶骨架: 骨架材料:亲水性高分子物质,遇溶质变 成凝胶
(一)骨架型缓释、控释制剂
优点:
1.可以减少服药次数,大大提高了病人服 药的顺应性。特别适用于需要长期服药的 慢性疾病患者。
2.血药浓度平稳,“峰谷”波动小,利于 避免药物超过治疗血药浓度范围时的毒副 作用。
3.可减少用药的总剂量,可用最小剂量达 到最大药效。
零级释药
毒性范围 治疗范围
缓释

速释

时间 一级缓释、零级释药和普通片剂的血药浓度-时间图
(一)骨架型缓释、控释制剂
3.胃内滞留片(胃漂浮片)
适用范围 ① 在酸性条件下稳定且易溶解吸收的药物, 如美托洛尔、
诺氟沙星等; ② 某些通过与胃壁细胞膜上的受体结合而抑制与胃酸
分泌有关的腺苷酸环化酶活性的胃酸分泌抑制剂, 如雷 尼替丁等; ③ 胃部治疗药物, 如某些通过抑制胃粘膜上的幽门螺旋 杆菌而发挥治疗胃肠炎作用的药物, 如呋喃唑酮等; ④在胃和小肠上部的特定部位有最佳吸收的药物, 如维 生素B6 等.
(一)骨架型缓释、控释制剂
4.生物黏附片:
采用生物粘附性聚合物为辅料,使制剂粘 附于生物粘膜并缓慢释药,同时药物由粘 膜吸收。
特点:
药物与粘膜紧密接触,有利于药物吸收。 既可用于局部治疗,又可用于全身治疗。
(一)骨架型缓释、控释制剂
5。骨架小丸:
离心造粒法 挤出-滚圆法 流化床法 熔融造粒法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附录ⅩⅠⅩ D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
一、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定义
1 缓释制剂
系指在规定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其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减少一半或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的顺应性的制剂。

2 控释制剂
系指在规定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或接近恒速释放药物,其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减少一半或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有所减少,血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加患者的顺应性的制剂。

……
注:本指导原则其他内容维持不变,其他内容略。

2020年版《中国药典》通则调整—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2020年版《中国药典》通则调整—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2020年版《中国药典》通则—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蓝色字体表示新增内容,红色字体表示删减内容)一、概述调释制剂,系指与普通制剂相比,通过技术手段调节药物的释放速率、释放部位或释放时间的一大类制剂。

调释制剂可分为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等。

其中缓释、控释制剂与普通制剂比较,药物治疗作用持久、毒副作用可能降低、用药次数减少,可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迟释制剂可延迟释放药物,从而发挥肠溶、结肠定位或脉冲释放等功能。

本指导原则以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为重点,也可供其他给药途径的相关制剂参考。

缓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依从性的制剂。

控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血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加患者依从性的制剂。

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立即释放药物的制剂,包括肠溶制剂、结肠定位制剂和脉冲制剂等。

肠溶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酸性介质(pH1.0〜3.0)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药物,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6.8 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药物的制剂。

结肠定位制剂,系指在胃肠道上部基本不释放、在结肠内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即一定时间内在规定的酸性介质与pH6.8 磷酸盐缓冲液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7.5〜8.0 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

脉冲制剂,系指不立即释放药物,而在某种条件下(如在体液中经过一定时间或一定pH 值或某些酶作用下)一次或多次突然释放药物的制剂。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处方工艺设计可能影响其质量和疗效等,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并结合实际生产的具体情况,筛选出适合工业化生产的处方工艺。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体外、体内的释放行为应符合临床需求,应建立能评估体内基本情况的体外释放度实验方法和控制指标,以有效控制制剂质量,保证制剂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通用技术要求的指导思想和编制过程

《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通用技术要求的指导思想和编制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四部收载了通用技术要求、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标准,其中,通用技术要求是药品标准的共性要求,是药典标准的基础[1-2],包括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三部分。

《中国药典》2015年版在归纳、验证和规范的基础上,突破性地将《中国药典》2010年版各附录中的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整合单列成第四部中的通用技术要求部分[3],首次实现了药典各部共性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的协调与统一。

通过五年的实践,《中国药典》2020年版对整合后的通用技术要求进行科学系统的增修订,立足我国国情,注重与国际标准的协调,不断完善药品质量控制要求,借鉴和采用国际先进成熟分析技术,为进一步建立严谨的药品标准,提高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奠定基础。

本文对编制情况、主要特点和增修订内容进行了全面介绍。

1 指导思想和编制过程1.1指导思想以编制大纲为指导,以国际标准为参考,以科研课题和研究数据为依托,国家药典委员会持续完善《中国药典》四部通用技术要求体系建设,制定更加严谨合理,与国际标准更加协调,主要开展以下重点工作:制剂通则部分系统调整整体框架,体现制剂全过程控制,突出制剂个性化要求,保证制剂的稳定性和批间一致性。

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部分进一步扩大先进成熟检测技术的应用,提高分析方法的专属性、灵敏度、可靠性和适用性;加强中药材外源污染控制方法、灭菌工艺验证和环境检测等相关技术要求的制定;提高与国际通用性技术要求的统一性。

1.2编制过程自2017年8月第十一届国家药典委员会成立以来,《中国药典》四部通用技术要求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一系列通用技术要求课题的研究工作,共设立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课题50余项,为提高药典通用技术要求的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把好标准审评和药典准入关,筹办审评会议50次,审议标准草案百余个,审议反馈意见3 000余条。

编制期间,《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用技术要求的编制积极贯彻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在确保适用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与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 C H)指导原则的协调统一。

2020年版《中国药典》通则调整—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2020年版《中国药典》通则调整—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2020年版《中国药典》通则—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蓝色字体表示新增内容,红色字体表示删减内容)一、概述调释制剂,系指与普通制剂相比,通过技术手段调节药物的释放速率、释放部位或释放时间的一大类制剂。

调释制剂可分为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等。

其中缓释、控释制剂与普通制剂比较,药物治疗作用持久、毒副作用可能降低、用药次数减少,可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迟释制剂可延迟释放药物,从而发挥肠溶、结肠定位或脉冲释放等功能。

本指导原则以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为重点,也可供其他给药途径的相关制剂参考。

缓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依从性的制剂。

控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血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加患者依从性的制剂。

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立即释放药物的制剂,包括肠溶制剂、结肠定位制剂和脉冲制剂等。

肠溶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酸性介质(pH1.0〜3.0)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药物,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6.8 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药物的制剂。

结肠定位制剂,系指在胃肠道上部基本不释放、在结肠内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即一定时间内在规定的酸性介质与pH6.8 磷酸盐缓冲液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7.5〜8.0 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

脉冲制剂,系指不立即释放药物,而在某种条件下(如在体液中经过一定时间或一定pH 值或某些酶作用下)一次或多次突然释放药物的制剂。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处方工艺设计可能影响其质量和疗效等,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并结合实际生产的具体情况,筛选出适合工业化生产的处方工艺。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体外、体内的释放行为应符合临床需求,应建立能评估体内基本情况的体外释放度实验方法和控制指标,以有效控制制剂质量,保证制剂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9013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9013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9013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一、概述调释制剂,系指与普通制剂相比,通过技术手段调节药物的释放速率、释放部位或释放时间的一大类制剂。

调释制剂可分为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等。

其中缓释、控释制剂与普通制剂比较,药物治疗作用持久、毒副作用可能降低、用药次数减少,可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迟释制剂可延迟释放药物,从而发挥肠溶、结肠定位或脉冲释放等功能。

本指导原则以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为重点,也可供其他给药途径的相关制剂参考。

缓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依从性的制剂。

控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血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加患者依从性的制剂。

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立即释放药物的制剂,包括肠溶制剂、结肠定位制剂和脉冲制剂等。

肠溶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酸性介质(pH1.0〜3.0)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药物,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6.8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药物的制剂。

结肠定位制剂,系指在胃肠道上部基本不释放、在结肠内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即一定时间内在规定的酸性介质与pH6.8磷酸盐缓冲液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7.5〜8.0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

脉冲制剂,系指不立即释放药物,而在某种条件下(如在体液中经过一定时间或一定pH值或某些酶作用下)一次或多次突然释放药物的制剂。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处方工艺设计可能影响其质量和疗效等,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并结合实际生产的具体情况,筛选出适合工业化生产的处方工艺。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体外、体内的释放行为应符合临床需求,应建立能评估体内基本情况的体外释放度实验方法和控制指标,以有效控制制剂质量,保证制剂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二、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制备与要求1. 处方工艺研究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研发应结合临床需求与药物特性进行可行性评价,并非所有的口服药物都适合制成缓控释制剂。

《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通用技术要求主要特点和增修订内容

《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通用技术要求主要特点和增修订内容

主要特点和增修订内容2.1制剂通则论述框架和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2.1.1系统修订制剂通则整体框架0100制剂通则旨在通过对药物制剂的总体论述来指导医药工作者对不同剂型、亚剂型进行合理的应用。

《中国药典》2015年版制剂通则是《中国药典》2010年版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制剂通则的简单整合,缺少关键考察项的汇总和归纳。

为进一步引导生产企业全面关注制剂生产质量控制和整体要求,对0100制剂通则进行修订,主要修改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完善了叙述结构。

从药物制剂制备的原则“安全、有效、可控、依从性”的角度出发,增加对剂量单位均匀性、稳定性、安全性与有效性、剂型与给药途径、包装与贮藏和标签与说明书等部分的分论述;强调中药制剂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质量属性,关注每个关键环节的量值传递规律。

其次,完善了具体内容。

提出剂量单位均匀性的要求,保障制剂生产质量的批间和批内药物含量等的一致性,体现制剂全过程控制的理念;在稳定性中提出复检期概念,促进生产企业根据产品自身的稳定性特性进行前瞻性的质量考察;在安全性与有效性中提出“通过人体临床试验证明药物的安全有效性后,药物才能最终获得上市与临床应用”,提示上市制剂的处方和工艺不得随意变更。

2.1.2系统修订各制剂通则的框架和表述《中国药典》2020年版制剂通则统一了各剂型论述框架及主要制备技术的简单论述。

除0110糊剂及0186膏剂外,其他36个剂型均不同程度修订了体例格式。

为进一步统一目前各剂型的表述问题,规范统一“生产与贮藏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项下内容,按照原辅料→工艺与技术→质量与控制→包装与使用→贮存与运输等五方面的技术要点,着重补充大多数剂型缺少的工艺与技术方面的阐述。

增加特殊亚剂型临床使用关注点,如泡腾片不得直接吞服等,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2.1.3收载和整合临床成熟剂型和亚剂型收载和整合临床成熟剂型和亚剂型,体现《中国药典》的先进性和对我国临床成熟新制剂技术的支持。

浅谈缓、控释制剂的使用注意事项

浅谈缓、控释制剂的使用注意事项

近年来 , 随着医学技术 的发展 , 缓释 、 控 释制剂越来越多 。 在 即可 ; ② 吸收完全 , 提高药物疗效。普通制剂 的血药浓度处 于波 使 用缓 释制剂 ( s u s t a i n e d — r e l e a s e p r e p a r a t i o n s ) 后会 在长 时 间 内 谷时 , 很 可能低于治疗浓度不能发挥疗效 。缓 、 控 释制剂在一定 不 断释放药 效 ,实现 长时 间的药效 控制作用 。控释制 剂 ( C O I l — 程度上避 免了峰谷现象 , 与普通 制剂相 比, 药物缓 、 控释制剂 在 人体能够较为完全地吸收 , 使 t r o l l e d — r e l e a s e p r e p a r a t i o n s ) 能够通过预定时间与速度 , 根据预定 吸收位置能够进行长时 间的停留 ,
缓、 控释制剂与普通制剂相 比, 明显 的优势主要体 现在 以下 甚至中毒。而缓 、 控释制剂克服了这 一点 , 降低了药物的毒副作 几个方 面 : ①降低给药频次 。 一般药品通常每 F t 都需进行数 次给 用 , 提高 了用药 的安全性。 另外 , 一些缓 、 控释制剂具备局部定位 药, 如果 出现疏忽 , 非常容 易发生漏服药 的情况 , 部分患者甚 至 的效果 , 不仅能够有效提升局部疗效 , 还能有效降低因为全身吸 ⑤减少药品对肠 胃道产生 的刺激 。 一般 会 擅 自改变医嘱方案 , 导致不能实现预期 的治疗效果。采用缓 、 收引发的各种毒副影 响 ;
北方药学 2 0 1 5年第 1 2 卷第 5 期
1 5 3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浅谈缓 、 控释 制剂 的使用注意事项
1 5 1 8 ) 钟荣翠 ( 广东省 清远市人民医院 药剂 科 清远 51

第十九章-缓控迟释制剂

第十九章-缓控迟释制剂
• 根据药物在胃肠道的释药部位不同可分为胃定 位释药系统,小肠定位释药系统和结肠定位释 药系统。
目的:
①改善药物在胃肠道的吸收,避免其在胃 肠生理环境下失活,如蛋白质、肽类药 物制成结肠定位释药系统;
②治疗胃肠道的局部疾病,可提高疗效、 减少剂量,降低全身性副作用;
③改善缓释、控释制剂因受胃肠运动影响 而造成的药物吸收不完全、个体差异大 等现象。
• 树脂+—药物 + X• 树脂- —药物 + Y+
树脂+—X- + 药物树脂- -—Y+ + 药物+
4.缓释、控释制剂的简介
(一)骨架型缓释、控释制剂 (1)骨架片
1)亲水性凝胶骨架片 2)蜡质骨架片 3)不溶性骨架片 (2)缓释、控释颗粒(微囊)压制片 (3)胃内滞留片 (4)生物粘附片 (5)骨架型小丸
• 若设计零级释放剂型,如渗透泵,其峰谷 浓度比显著低于普通制剂,此类制剂血药 浓度平稳。
4.缓释、控释制剂的辅料
• 缓、控释制剂中多以高分子化合物作为 阻滞剂(retardants)控制药物的释放速度。 其阻滞方式有骨架型、包衣膜型和增粘 作用等。
骨架型阻滞材料有:
①亲水性凝胶骨架材料:有甲基纤维素、 羟甲基纤维素钠、羟丙甲纤维素、聚维 酮、卡波姆、海藻酸盐、脱乙酰壳聚糖 等。
①体外释于体内吸收两条曲线上对应的各 个时间点应分别相关,这种相关简称点对点 相关;
②应用统计矩分析原理建立体外释放的平均 时间与体内平均滞留时间之间的相关,由于 能产生相似的平均滞留时间可有很多不同的 体内曲线,因此体内平均滞留时间不能代表 体内完整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
③代将动一力个学释(放如时A间U点C(、tC50m%a、x、tt1m0a0x%))之与间一单个点药 相关,但它只说明部分相关。

第十章-缓释、控释制剂和迟释制剂

第十章-缓释、控释制剂和迟释制剂
从6h延长到18-24h。
16
3 控制颗粒大小
固体药物表面积越大,溶解的越快。固体药物颗粒越 小,表面积越大。因此控制颗粒的大小可达延效的作 用。
如: 超慢性胰岛素锌晶粒大约10μm;在体内作用时间为30h;
半慢性胰岛素锌晶粒不超过2μm;在体内作用时间为12-14h。
口服微粉化的阿司匹林8h后排泄到尿中水杨酸的量为 203.4mg;而服用相同剂量未经微粉化的阿司匹林8h后排泄到 尿中水杨酸的量仅为149.9mg。
3
2 控释制剂(controlled- release preparations)
指在预定时间内自动以预定速度释放药物,使血药浓 度长时间恒定维持在有效浓度范围内的制剂。 中国药典定义为在规定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 速或接近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 药频率减少一半或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有所减少,血 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加患者顺应 性的制剂。
4.98g
滑石粉 2.49g 硬脂酸镁 0.15g(共制100片)
制备:将聚维酮溶于硝酸甘油乙醇液,加微粉硅胶混匀,加硬脂 酸与十六醇,水浴加热60℃,使熔。将微晶纤维素、滑石粉、乳 糖加入,搅拌1h。将此粘稠的混合物摊于盘中,室温放置20min ,用16目筛制粒。30℃干燥,整粒,加入硬脂酸镁压片。
42
(三)体内外相关性
系指体内吸收相的吸收曲线与体外释放曲线之间 对应的各个时间点回归,得到直线回归的相关系 数符合要求,即可认为具有相关性。
体内外相关性试验反映缓、控释制剂整个体外释 放曲线与整个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之间的关系。
只有当体内外具有相关性,才能通过体外释放曲 线预测体内情况。
17
(二)、扩散原理
缓控释制剂中药物先溶解成溶液,再缓慢扩散到给药 系统外进入体液,其释药速率受扩散速率限制。根据 制剂形式不同

药剂学-缓释、控释制剂和迟释制剂

药剂学-缓释、控释制剂和迟释制剂
其他药物
如抗生素、止痛药等。
神经系统药物
如抗抑郁药、抗癫痫药等。
内分泌系统药物
如胰岛素、甲状腺素等。
03
迟释制剂
定义与特点
在此添加您的文本17字
定义:迟释制剂是一种药物制剂,其药物释放速度缓慢, 能够延长药物作用时间,减少服药次数,方便使用。
在此添加您的文本16字
特点
在此添加您的文本16字
药物缓慢释放,延长作用时间;
控释制剂
定义与特点
定义:控释制剂是一种能够在预定时间 内以恒定的速度释放药物的制剂。
药物释放时间较长,能够延长药物的作 用时间,减少服药次数,方便患者使用 。
药物缓慢释放,能够减少服药后血药浓 度的波动,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特点
药物释放速度受控,能够维持药物在体 内恒定的血药浓度,减少服药次数,提 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
释放速度
缓释制剂药物释放速度缓慢,维持较长时间的药效,控释 制剂药物释放速度受控,维持恒定的血药浓度,而迟释制 剂药物释放速度较慢,药物作用时间较长。
药物剂量
缓释制剂和控释制剂通常需要较大剂量才能达到治疗浓度, 而迟释制剂则可以减少药物剂量,降低副作用。
制备工艺比较
材料选择
缓释和控释制剂多采用高分子材料作为药物载体,而迟释制剂则多采用不溶性材料作为 药物载体。
用于治疗神经痛、癫痫等慢 性疾病,如盐酸普鲁卡因迟 释片。
消化系统
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胃炎 等慢性疾病,如雷尼替丁迟 释片。
其他领域
如肿瘤、风湿性疾病等,需 要长期维持治疗的药物也可 以采用迟释制剂的形式,方 便患者使用。
04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比 较
制剂特性比较
制剂形态

质量标准——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质量标准——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缓释、控释制剂与普通制剂⽐较,药物治疗作⽤持久、毒副作⽤低、⽤药次数减少。

由于设计要求,药物可缓慢地释放进⼊体内,⾎药浓度“峰⾕”波动⼩,可避免超过治疗⾎药浓度范围的毒副作⽤,⼜能保持在有效浓度范围(治疗窗)之内以维持疗效。

缓释、控释制剂也包括眼⽤、⿐腔、⽿道、阴道、肛门、⼝腔或⽛⽤、透⽪或⽪下、肌内注射及⽪下植⼊,使药物缓慢释放吸收,避免门肝系统的“⾸过效应”的制剂。

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即释放药物的制剂,如避免药物在胃内灭活或对胃的刺激,⽽延迟到肠内释放或在结肠定位释放的制剂,也包括在某种条件下突然释放的脉冲制剂等。

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释药原理主要有控制溶出、扩散、溶蚀或扩散与溶出相结合,也可利⽤渗透压或离⼦交换机制。

释放过程可以⽤不同⽅程进⾏曲线拟合,如⼀级⽅程、Higuchi⽅程、零级⽅程等(脉冲制剂除外)。

缓释与控释的主要区别在于缓释制剂是按时间变化先多后少的⾮恒速释放,⽽控释制剂是按零级速率规律释放,即其释药是不受时间影响的恒速释放,可以得到更为平稳的⾎药浓度,“峰⾕”波动更⼩,直⾄基本吸收完全。

通常缓释、控释制剂中所含的药物量⽐相应⼀次剂量的普通制剂多,⼯艺也较复杂。

为了既能获得可靠的治疗效果⼜不致引起突然释放(突释)所带来毒副作⽤的危险性,必须在设计、试制、⽣产等环节避免或减少突释。

体外、体内的释放⾏为应符合临床要求,且不受或少受⽣理与⾷物因素的影响。

所以应有⼀个能反映体内基本情况的体外释放度实验⽅法,以控制制剂质量,保证制剂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本指导原则的缓释、控释、迟释制剂以⼝服为重点,也可供其他给药途径的参考。

⼀、缓释、控释、迟释制剂的定义 1.缓释制剂 系指⼝服后在规定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释放药物,其与相应的普通制剂⽐较,给药频率⽐普通制剂⾄少减少⼀半,或给药频率⽐普通制剂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的顺应性或疗效的制剂。

2.控释制剂 系指⼝服后在规定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或接近恒速释放药物,其与相应的普通制剂⽐较,给药频率⽐普通制剂⾄少减少⼀半,或给药频率⽐普通制剂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的顺应性或疗效的制剂。

9013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pdf

9013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pdf

9013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一、概述调释制剂,系指与普通制剂相比,通过技术手段调节药物的释放速率、释放部位或释放时间的一大类制剂。

调释制剂可分为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等。

其中缓释、控释制剂与普通制剂比较,药物治疗作用持久、毒副作用可能降低、用药次数减少,可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迟释制剂可延迟释放药物,从而发挥肠溶、结肠定位或脉冲释放等功能。

本指导原则以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为重点,也可供其他给药途径的相关制剂参考。

缓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依从性的制剂。

控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血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加患者依从性的制剂。

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立即释放药物的制剂,包括肠溶制剂、结肠定位制剂和脉冲制剂等。

肠溶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酸性介质(pH1.0〜3.0)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药物,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6.8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药物的制剂。

结肠定位制剂,系指在胃肠道上部基本不释放、在结肠内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即一定时间内在规定的酸性介质与pH6.8磷酸盐缓冲液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7.5〜8.0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

脉冲制剂,系指不立即释放药物,而在某种条件下(如在体液中经过一定时间或一定pH值或某些酶作用下)一次或多次突然释放药物的制剂。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处方工艺设计可能影响其质量和疗效等,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并结合实际生产的具体情况,筛选出适合工业化生产的处方工艺。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体外、体内的释放行为应符合临床需求,应建立能评估体内基本情况的体外释放度实验方法和控制指标,以有效控制制剂质量,保证制剂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二、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制备与要求1. 处方工艺研究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研发应结合临床需求与药物特性进行可行性评价,并非所有的口服药物都适合制成缓控释制剂。

口服缓释、控释制剂相关知识

口服缓释、控释制剂相关知识

缓释、控释制剂相关知识(一)缓释、控释制剂的概念、特点1.缓释制剂(sustained-release preparations)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与其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至少减少一半或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顺应性的制剂。

2.控释制剂(controlled-release preparations)系指在规定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或接近恒速地释放药物,与其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至少减少一半或给药频率比普通制剂有所减少,血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加患者顺应性的制剂。

缓释、控释制剂之间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体外释药特征不同:控释制剂是不受时间影响的恒速释药,即按零级动力学规律释放药物;而缓释制剂是按时间变化先快后慢的非恒速释药,即按一级动力学或Higuchi方程等规律释放药物。

其二是体内药物动力学特征不同:控释制剂体内血药浓度在一定时间内能维持在一个恒定的水平;而缓释制剂达不到这样的效果。

3.缓释、控释制剂的特点(1)减少给药次数,避免夜间给药,增加病人用药的顺应性。

(2)血药浓度平稳,避免“峰谷”现象,避免某些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性,有利于降低药物的毒副作用。

(3)增加药物治疗的稳定性。

(4)可减少用药总剂量,因此,可用最小剂量即可达到最大药效。

虽然缓、控释制剂有其优越性,但仍存在一些弊端:缓控释制剂是基于健康人群平均药物动力学参数制定的给药方案,在疾病状态或药物动力学特性有所改变时,不能灵活调节给药方案;剂量调节灵活性降低,如果临床上遇到某种特殊情况(如出现较大副作用)往往不能立刻停止治疗;设备和工艺费用较普通制剂昂贵。

(二)缓、控释制剂使用方法缓释片指用药后能在较长时间内缓慢地释放药物,以达到在体内延长药物作用时间、减少服药次数的目的。

与缓释片的非恒速释放药物不同,控释片能恒速或接近恒速释放药物。

缓控释制剂与相应普通制剂相比,每24小时用药次数可从3、4次至少减少至1、2次。

最新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最新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最新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物滥用已经成为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威胁的全球化问题,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药物滥用是指与医疗目的无关,由用药者采用自我给药的方式,反复大量使用有依赖性的药物,利用其致欣快作用产生松弛和愉快感,从而逐渐产生对药物的渴望和依赖,由于不能自控而发生精神紊乱,并产生一些异常行为,经常会导致严重后果。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容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这类药品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有很强的镇痛等作用,是医疗上必不可少的药品,同时不规范地连续使用又易产生依赖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成为毒品,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根据国际《麻醉药品单一公约》,对于麻醉药品的医疗和科学价值给予充分肯定;滥用这些药物会产生公共卫生、社会和经济问题;必须采取严格管制措施,只限于医疗和科研应用;需开展国际合作,以协调有关行动。

公约要求各缔约国限制这类药品的可获得性;需要者必须持有医师处方;对其包装和广告宣传加以控制;建立监督和许可证制度;对其合理医疗和科研应用建立评估和统计制度,限制这类药品的贸易;各国向联合国药品管制机构报送有关资料;加强国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药物滥用。

为加强对我国麻醉药品的管理,国务院于1987年颁布了《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对这类药品的生产、供应、使用、运输和进出口管理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2005年8月,国务院重新修订并颁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受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和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起草了《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选取了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临床常用的麻醉药品,从适应症、应用原则、使用方法、慎用及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几方面作出规定,指导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合理使用麻醉药品。

2020版药典对缓释制剂的解释

2020版药典对缓释制剂的解释

2020版药典对缓释制剂的解释
摘要:
1.2020版药典对缓释制剂的定义和作用
2.缓释制剂的特点和分类
3.2020版药典对缓释制剂质量控制的要求
4.我国药典在缓释制剂领域的进展和意义
正文: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医药领域也在不断进步。

2020版药典对缓释制剂的解释为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一领域提供了重要参考。

缓释制剂作为一种新型的药物给药系统,旨在延长药物在体内的作用时间,减少药物在体内的浓度波动,从而降低药物的副作用。

2020版药典对缓释制剂的定义是指能够在预定时间内,以预定速度释放药物的制剂。

这种制剂通常具有以下特点:药物释放速度可调、作用时间延长、血药浓度稳定。

根据药物释放的机制,缓释制剂可分为生物降解型、溶出控制型和扩散控制型等。

在2020版药典中,对缓释制剂的质量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包括药物含量均匀度、释放速率、稳定性等方面的检测。

这些质量控制指标旨在确保患者使用缓释制剂时,能够获得安全、有效的治疗效果。

我国药典在缓释制剂领域的进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为我国缓释制剂的研发和生产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

其次,2020版药典的颁布实施,有助于推动我国缓释制剂产业的创新与发展,满足临
床对新型药物给药系统的大量需求。

最后,遵循药典规定,有助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降低药物副作用,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总之,2020版药典对缓释制剂的解释,为我们揭示了这一领域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5号——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及缓释制剂说明书的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5号——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及缓释制剂说明书的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5号——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及缓释制剂说明书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2.20•【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5号•【施行日期】2020.0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5号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及缓释制剂说明书的公告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及缓释制剂说明书【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所有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及缓释制剂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及缓释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

在补充申请备案后9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上述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及缓释制剂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及缓释制剂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2.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3.对乙酰氨基酚缓释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国家药监局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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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概述调释制剂,系指与普通制剂相比,通过技术手段调节药物的释放速率、释放部位或释放时间的一大类制剂。

调释制剂可分为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等。

其中,缓释、控释制剂与普通制剂比较,药物治疗作用更持久、毒副作用可能降低、用药次数减少,可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迟释制剂可延迟释放药物,从而发挥肠溶、结肠定位或脉冲释放等功能。

本指导原则以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为重点,也可供其他给药途径的相关制剂参考。

缓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且能显著增加患者用药依从性的制剂。

控释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按要求缓慢地恒速释放药物,与相应的普通制剂比较,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有所减少,血药浓度比缓释制剂更加平稳,且能显著增加患者用药依从性的制剂。

迟释制剂,系指在给药后不立即释放药物的制剂,包括肠溶制剂、结肠定位制剂和脉冲制剂等。

肠溶制剂,系指在规定的酸性介质(pH1.0~3.0)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药物,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6.8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药物的制剂。

结肠定位制剂,系指在胃肠道上部基本不释放、在结肠内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即一定时间内在规定的酸性介质与pH6.8磷酸盐缓冲液中不释放或几乎不释放,而在要求的时间内,于pH7.5~8.0磷酸盐缓冲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释放的制剂。

脉冲制剂,系指不立即释放药物,而在某种条件下(如在体液中经过一定时间或一定pH值或某些酶作用下)一次或多次突然释放药物的制剂。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处方工艺设计可能影响其质量和疗效等,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并结合实际生产的具体情况,筛选出适合工业化生产的处方工艺。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体外、体内的释放行为应符合临床需求,应建立能评估体内基本情况的体外释放度实验方法和控制指标,以有效控制制剂质量,保证制剂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二、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制备1. 处方工艺研究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研发应结合临床需求与药物特性进行可行性评价,并非所有的口服药物都适合制成缓控释制剂。

设计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时应考虑的因素有:药物的理化性质、生物药剂学性质、药物动力学性质、药效学性质以及临床需求等。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设计要依据药物的溶解性、pH对溶解度的影响、稳定性、药物的吸收部位、吸收速率、首过效应、消除半衰期、药物的最小有效浓度、最佳治疗浓度、最低毒性浓度及个体差异等,根据临床需要以及预期制剂的体内性能进行可行性评估及处方设计。

药物在胃肠道不同部位的吸收特性以及制剂在肠道的滞留时间是影响口服吸收的重要因素。

胃肠道不同部位的pH、表面积、膜通透性、分泌物、酶、水量等不同,在药物吸收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可能有显著差异,因此,在研发前需充分了解药物在胃肠道的吸收部位或吸收窗,并在处方设计时考虑如何减小可能的个体差异。

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最常采用的剂型为片剂和胶囊(填充缓释小丸或颗粒),其他有缓释颗粒、缓释混悬剂等;常用的调释技术包括:膜包衣技术、骨架技术、渗透泵技术,以及胃内滞留技术、生物黏附技术、离子交换技术等。

应根据药物的性质、临床用药特点、可釆用的辅料、工艺设备等情况确定具体剂型,选择合适的调释技术和体外评价方法,进行处方与工艺的筛选与优化。

在处方工艺设计和研究中,需要充分了解原料药与所用辅料的性质及彼此的相容性。

由于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制备较普通制剂更加复杂,故需对制备工艺中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环节和工艺参数进行详细的考察,确定影响制剂质量的关键工艺因素以及关键工艺参数的范围。

在小试和中试生产的过程中,根据各个环节对考察参数与质量的分析结果,进一步评价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处方工艺是否适合大生产。

对多批的小试、中试和工业生产规模的产品进行质量对比研究,验证工艺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保证在设定的条件下批间差异的可控。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释放行为应在一定pH条件下保持稳定,符合临床需求,且不受或少受生理、饮食等因素及产品运输储存条件(温度、湿度)等各个环节的影响。

良好的处方工艺及其制备过程应能保证产品的重现性和稳定性,可以通过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中间控制手段,有效地解决大生产中批次间的重现性以及体内生物等效性等问题。

2. 质量控制研究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质量研究项目主要包括性状、鉴别、释放度、重(装)量差异、含量均匀度、有关物质、微生物限度、含量测定等。

其中,释放度方法研究及其限度确定是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质量研究的重要内容。

在建立释放度及其他检验项目的测定方法时,应符合《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指导原则9101)。

应考察至少3批产品批与批之间体外药物释放度的重现性,并考察同批产品体外药物释放度的均一性。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制备工艺中若用到需要控制的有机溶剂(如包衣工艺中采用的有机溶剂),则应按《残留溶剂测定法》(通则0861)测定,并根据测定结果及数据积累结果确定是否纳入质量标准。

3. 稳定性研究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稳定性研究应按《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指导原则9001)进行。

在稳定性考察项目方面,除一般性项目外,还应重点考察释放度的变化,分析产生变化的原因及对体内释放行为的可能影响,必要时修改、完善处方工艺。

三、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评价1. 体外释放度试验药物的体外释放行为受制剂本身因素和外界因素的影响。

制剂本身因素包括主药的性质(如溶解度、晶型、粒度分布等)、制剂的处方与工艺等,外界因素包括释放度测定的仪器装置、释放介质、转速等。

体外释放度试验是在模拟体内消化道条件下(如温度、介质的pH值、搅拌速率等),测定制剂的药物释放速率,并最后制订出合理的体外药物释放度标准,以监测产品的生产过程及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

结合体内外相关性研究,释放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测产品的体内行为。

对于释放度方法可靠性和限度合理性的评判,可结合体内研究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1)仪器装置仪器装置的选择,应考虑具体的剂型及可能的释药机制。

除另有规定外,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体外药物释放度试验可采用溶出度测定仪进行。

如采用其他特殊仪器装置,需提供充分的依据。

贴剂可釆用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通则0931)测定。

(2)温度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体外释放度试验应控制在37℃±0.5℃,以模拟体温;而贴剂的体外释放度试验应控制在32℃±0.5℃,以模拟表皮温度。

(3)释放介质释放介质的选择依赖于药物的理化性质(如溶解性、稳定性、油水分配系数等)、生物药剂学性质以及吸收部位的生理环境(如胃、小肠、结肠等)。

一般推荐选用水性介质,包括水、稀盐酸(0.001~0.1mol/L)或pH3~8的醋酸盐或磷酸盐缓冲液等;对难溶性药物通常不宜采用有机溶剂,可加适量的表面活性剂(如十二烷基硫酸钠等);必要时可考虑加入酶等添加物。

由于不同pH值条件下药物的溶解度、缓控释辅料的性质(如水化、溶胀、溶蚀速度等)可能不同,建议对不同pH值条件下的释放行为进行考察。

释放介质的体积一般应符合漏槽条件。

(4)取样时间点除迟释制剂外,体外释放速率试验应能反映出受试制剂释药速率的变化特征,且能满足统计学处理的需要。

释药全过程的时间不应低于给药的间隔时间,且累积释放百分率要求达到90%以上。

除另有规定外,通常将释药全过程的数据作累积释放百分率-时间的释药曲线图,以制订出合理的释放度检查方法和限度。

缓释制剂从释药曲线图中至少选出3个取样时间点,第一点为开始0.5-2小时的取样时间点,用于考察药物是否有突释;第二点为中间的取样时间点,用于确定释药特性;最后的取样时间点,用于考察释药是否基本完全。

控释制剂取样点不得少于5个。

迟释制剂可根据临床需求设计释放度的取样时间点。

(5)转速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在不同转速下的释放行为可能不同,故应考察不同转速对其释放行为的影响。

一般不推荐过高或过低转速。

(6)释药模型的拟合缓释制剂的释药数据可用一级方程和Higuchi方程等拟合,即控释制剂的释药数据可用零级方程拟合,即上式中,Mt为t时间的累积释放量;M∞为∞时累积释放量;Mt/M∞为t时累积释放百分率。

拟合时以相关系数(r)最大而均方误差(MSE)最小为最佳拟合结果。

(7)其他多于一个活性成分的产品,要求对每一个活性成分均按以上要求进行释放度测定。

如在同一种方法下不能有效测定每个成分的释放行为,则需针对不同成分,选择建立不同的测定方法。

对于不同规格的产品,可以建立相同或不同的测定方法。

2. 体内试验对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应通过体内的药效学和药物动力学试验。

首先对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中药物特性的物理化学性质应有充分了解,包括有关同质多晶、粒子大小及其分布、溶解性、溶出速率、稳定性以及制剂可能遇到的其他生理环境极端条件下控制药物释放的变量。

制剂中药物因受处方和制备工艺等因素的影响,溶解度等物理化学特性会发生变化,应测定相关条件下的溶解特性。

难溶性药物的制剂处方中含有表面活性剂(如十二烷基硫酸钠)时,需要了解其对药物溶解特性的影响。

关于药物的药物动力学性质,应进行单剂量和多剂量人体药代动力学试验,以证实制剂的缓控释特征符合设计要求。

推荐采用药物的普通制剂(静脉用或口服溶液,或经批准的其他普通制剂)作为参考,对比其中药物释放、吸收情况,来评价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释放、吸收情况。

设计口服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时,测定药物在肠道各段的吸收是很有意义的。

食物的影响也应考虑。

药物的药效学性质应反映出在足够广泛的剂量范围内药物浓度与临床响应值(治疗效果或副作用)之间的关系。

此外,应对血药浓度和临床响应值之间的平衡时间特性进行研究。

如果在药物或药物的代谢物与临床响应值之间已经有很确定的关系,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的临床表现可以由血药浓度-时间关系的数据进行预测。

如无法得到这些数据,则应进行临床试验和药动学-药效学试验。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进行的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试验,详见指导原则9011。

非口服的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还需对其作用部位的刺激性和(或)过敏性等进行试验。

3. 体内-体外相关性(1)体内-体外相关性的评价方法体内-体外相关性,指的是由制剂产生的生物学性质或由生物学性质衍生的参数(如tmax、Cmax或AUC),与同一制剂的物理化学性质(如体外释放行为)之间建立合理的定量关系。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要求进行体内外相关性的试验,它应反映整个体外释放曲线与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之间的关系。

只有当体内外具有相关性时,才能通过体外释放曲线预测体内情况。

体内外相关性可归纳为三种:①体外释放曲线与体内吸收曲线(即由血药浓度数据去卷积而得到的曲线)上对应的各个时间点分别相关,这种相关简称点对点相关,表明两条曲线可以重合或者通过使用时间标度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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