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木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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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木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内防腐木平台、栏杆的制作、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3.1****总平园林景观整改施工图范围内的菠萝格木平台、防腐木平台、防腐木栏杆制作、安装工程。
1.3.2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所增加的工作内容。
1.3.3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防腐木的制作、安装、喷(刷)漆、预埋件制作安装、清洁卫生等全部工作。
第二条施工材料及质量要求
2.1施工材料
乙方承包范围内所用材料的质量、规格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乙方施工所用材料必须先封样确认。如因质量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2.1.1防腐木为樟子松材质,采用渗透性防腐及干燥处理,表面打磨光滑,无裂纹,质保期内无明显变形。
2.1.2菠萝格产地印尼,表层进行拉槽处理,打磨光滑,无裂纹,质保期内无明显变形。
2.2质量要求
2.2.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及甲方要求,若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2.2为了确保本工程质量的实现,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安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检查、检验。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经过返工工程质量仍不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聘他人代为完成直至终止乙方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3甲方要求乙方对所用材料进行检验、检测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提供检验报告并承担检验费用。
第三条工期
3.1工期要求:本合同工期根据甲方施工进度由甲方制定工期安排,最迟交工日期为2014年6月17日。
3.2由于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可相应顺延,但费用不予补偿,且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
3.3由于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等违约情形)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4甲方在制定阶段工期安排时已充分考虑到停水、停电、各工序之间交叉作业、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顺延工期。
第四条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4.1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相关资料及说明,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验收方式承包。
4.2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暂定合同总价的方式,暂定合同总价¥元(大写:元整),结算时按实际完成量计算。综合包干单价见下表:
4.3本合同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主材、辅料、制作、安装、运输、二次搬运、利润、税金、成品保护等所有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 经甲方确认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80%。
5.2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5.3每次付款,均通过银行转账汇入乙方账户,每次付款乙方须提供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格发票,最后一次付款乙方须提供截至本期与结算金额(包含质保金)等额的合格发票。
5.4甲方对发票的接收并不表示甲方对该发票的真伪承担责任。如因乙方提交虚假发票或因该发票存在其他瑕疵而使甲方被税务机关处罚或受到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发票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质量保修
6.1质保期自本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工程质保期为1年。
6.2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需要维修问题时,乙方接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通知后, 24 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否则视同乙方授权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自行处理,所发生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第七条工程变更
7.1甲方有权发出书面指示,要求工程变更,任何甲方书面指示的工程变更皆不会使本合同失效。
7.2工程变更价款计算按以下方式处理:
7.2.1材质、规格相同时沿用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费。
7.2.2 若主材的材质发生变化,不能延用合同单价的,双方协议确定。
7.2.3除甲方书面发出的工程变更所引起的造价增减以及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可以调整的费用外,无论在任何情况下, 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其他费用增加的请求。
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
8.1甲方权利义务:
8.1.1甲方现场管理代表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变更及签证,组织工程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8.1.2及时审批并确定乙方提交的样板,所有样板一经确定,将作为验收标准。
8.1.3为乙方提供水电源接驳点并满足施工需要,水电源接驳点应在施工场地或附近。
8.1.4审核工程进度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8.1.5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工程结算。
8.2.乙方权利义务:
8.2.1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和其他批复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工期完成并交付工程。
8.2.2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保管维护工作,保证其完好状态,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2.3乙方自行承担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质量事故、人员生命财产损害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8.2.4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2.5乙方的材料进场、堆放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的安排,不得随意堆放。
8.2.6甲方交出场地后,乙方应做好现场成品保护工作。
8.2.7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其他工程存在交叉施工时,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