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2020)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周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20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

黄桂诚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韦芝富同志: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含招商引资)、商务、统计、财政、金融等工作。

分管县发改局(含县重点办、县审改办、县粮储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县电网建设指挥部、县城联社、县商业总公司、县物资公司、县工贸公司、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国投公司、县城投公司。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县委党校、县委老干局,县科协、县老科协、县委编办、县工商联、县企联会、县供电公司、县发电公司、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邮政周宁分公司、电信周宁分公司、移动周宁分公司、联通周宁分公司、市长途线务局周宁分局、县烟草专卖局、中石油宁德周宁狮城加油站、中石化森美(福建)宁德周宁片区、宁德盐业公司周宁分公司、国家统计局周宁调查队、县税务局。

杨财华同志:负责民政(含老区)、市场监督管理、政府办公室、外事、机关效能(含绩效考评)、行政审批、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含县老区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含县食安办、县知识产权局)、县政府办(含县外事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联系县政协、县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县侨联、县老促会、县诚信促进会、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慈善总会、县残联。

林旺梅同志: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含老龄)、医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族与宗教事务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含县老龄办)、县医管局、县人社局。

联系县计生协会,县民族宗教局。

何晓建同志:负责自然资源(含土地收储)、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文化旅游(含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等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含县土地收储中心)、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市政投资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文旅局(县旅游局、县广电局)、县鲤鱼溪九龙漈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县旅投公司、县抽蓄办。

联系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社科联、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广电网络集团周宁分公司、县新华书店、县老体协、宁德公积金管理中心周宁办事处。

肖勇同志:负责国资监管、国有企业改革、数字周宁、电子商务、山海协作和对口帮扶、供销等工作。协助韦芝富同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

分管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县国企监办、县数字办、县扶贫办(县对接办)、县供销社。

联系县委统战部。

姚正水同志:负责交通运输、铁路建设、生态环境等工作。协助韦芝富同志负责发展改革、金融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含县交战办)、县铁办、县交投公司、县金融办、周宁生态环境局。

联系市公路局周宁分局、市汽车运输公司周宁分公司、人行周宁支行、宁德银监分局周宁办事处、工行周宁支行、建行周宁支行、农行周宁支行、邮储银行周宁支行、中国银行周宁支行、县信用联社、刺桐红村镇银行、人民财产保险周宁支公司、人寿保险周宁支公司。

薛锦同志: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含县打私办、县打非办)、县司法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县信访局、县征兵办、县禁毒办。

联系县委政法委,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空哨驻军部队、武警部队周宁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

刘荣生同志:负责农业农村(含扶贫开发)、林业、水利、防汛抗旱、审计、库区移民等工作。协助韦芝富同志负责应急管理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含县农办、县扶贫办、县乡村振兴办)、县农机局、县茶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含县防汛办)、县审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含县森防办)、县道安办、县水投公司。

联系县扶贫开发协会、县气象局。

陈秋明同志: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含双拥办)。

分管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杨寿青同志:负责城市管理工作。

分管县城市管理局。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制度,互相配合,相互补位、补台,共同做好对应分管工作。具体是:韦芝富与姚正水,杨财华与刘荣生,林旺梅与肖勇,何晓建与杨寿青,薛锦与陈秋明,互为AB岗。同时,各位副县长、党组成员还承担县长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相关县领导负责。

周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件,仅供文书制作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