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 税法1 第01讲_前言

合集下载

注会税法(2020)考试辅导第一章税法总论讲义

注会税法(2020)考试辅导第一章税法总论讲义

(1)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2)程序优于实体原则要求:理解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的含义。

第二节税法原则本节课后练习【例题1·多选题】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

A.纳税人法定B.征税对象法定C.税率法定D.征收程序法定【答案】ABCD【解析】税收法定原则是指从实体要件到程序要件都要由法律明确规定。

【例题2·单选题】我国现行税法中,超额累进税率的适用,体现了税法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B【解析】税收公平原则是指税负与负担能力相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例题3·单选题】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征管成本,这一立法宗旨体现了税法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D【解析】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例题4·单选题】纳税人甲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无偿转让其股权,当地税务机关则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C【解析】实质课税原则是指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例题5·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7年)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B.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C.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一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D.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答案】ABCD【解析】选项B: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

2020税法一押题班 03.精讲强化班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2

2020税法一押题班 03.精讲强化班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2

2020│税务师税法(I)——精讲强化班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知识点1:概念与特点知识点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征纳双方知识点3: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知识点1:概念与特点一、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两种学说: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

二、特点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提示】没有国家的参与,在一般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不可能成为税收法律关系。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提示】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享有较多的权利;纳税人承担较多的义务)。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例题·单选题】(2017)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特点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B.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C.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D.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答案】D【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知识点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征纳双方一、征税主体:以税务机关为主,还有海关。

1.税务机关职权——共6项(多选题)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收检查、违法处理、行政立法权、代位权和撤销权。

2.税务机关职责——共9项(多选题)宣传政策、纳税咨询、保密、回避等。

【例题·单选题】下列职权中不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是()。

A.税收检查权B.税收行政立法权C.代位权和撤销权D.税收法律立法权【答案】D【解析】税收法律立法权,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税务机关没有制定税收法律的权力。

二、纳税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1.纳税人权利——共14项(注意多选题)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请延期申报权(书面);申请延期纳税权(省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延期纳税);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申请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权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査证和税务检査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开具完税凭证)。

2020年CPA 税法 第1章 (税法总论)

2020年CPA 税法 第1章 (税法总论)

第五编:所得税篇
1.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主要是指企业最终的所得应该缴纳的税;个人所得税主
要是指个人的所得应该缴纳的税。
第六编:行政法
1.主要包括:国际税收、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法制 2.所谓行政法就是指税务机关怎么征税,遇到争议该怎么解决的问题
4
前言
三、税法学习框架 在学习任何一种税种的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但是整体来说,我们要从五个方面去掌 握每个税种,主要是:人(纳税义务人),物(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 即:谁来纳税,对什么纳税,税率多高,应纳税额多少,有优惠吗?所以我们在后面的 学习中着重从这五个方面帮助大家建立框架。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二、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 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 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征纳双方) 。 主体 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 海关;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三、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 之间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税法以税收关系为自己的调整对象,正是这一社会关系的特定性把税法同其他法律部门 划分开来。因此,税法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公法。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2.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2020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1章)讲义

2020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1章)讲义

第一章导论普通章节。

预计2-3分,以“选择题”为主。

涉税鉴证业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资产损失,土地增值税清算。

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代理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

若税务师工作过失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产生损失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

《税收征管法》第89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2017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对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和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依法诚信执业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涉税服务领域的三个高频字:减(减税降费)、法(税收法定。

我国的18个税种已有6部法律,剩余的12个税种的立法要在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专(专业服务)。

税务师行业未来发展应坚持的8项原则。

税务师执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有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包括电子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

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法,违纪提出批评和反映。

税务师执业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

发现委托人有违规行为并可能影响审核报告的公正、诚信时,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应当终止执业。

对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税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制,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人或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其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50%。

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从业。

符合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担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2020年税务师考试讲义《税法一》:税率与计税依据

2020年税务师考试讲义《税法一》:税率与计税依据

2020年税务师考试讲义《税法一》:税率与计税依据一、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

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的组成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不能取得购置价格的,则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例题单选题】某汽车制造厂将自产轿车10辆向某汽车租赁公司实行投资,将自产轿车3辆转作本企业固定资产,将自产轿车4辆奖励给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该汽车制造厂应纳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为( )。

A.投资作价B.轿车售价C.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D.核定的计税价格『准确答案』B『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为计税依据。

(四)以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确定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几种特殊情形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规定如下:1.对已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底盘(车架)发生更换,其计税依据按最新核发的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例题?计算题】某公司上年购进的的一辆汽车,今年因交通事故更换底盘,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同型号新车最低计税价格为260000元。

该汽车应纳车辆购置税:『准确答案』应纳车辆购置税=260000×70%×10%=18200(元)2.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其计税依据的确定方式为:计税依据=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10%)]×100%其中,规定使用年限按10年计算;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计税依据为零,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2020年税务师 涉税服务实务 第01讲_前言

2020年税务师 涉税服务实务 第01讲_前言

对于一般的学员,建议时间安排:
(1)6-9月中旬跟随基础班学习,将教材看1-2遍左右;并对重点难点进行标记;
温馨提示:注意学习顺序。

(2)9月中旬-10月中旬,进行练习,边做题,边看教材,强化提高,消化吸收重点难点;
(3)10月份中下旬跟随串讲班,将教材再看1遍,巩固提高。

(二)多进行总结
1.多动手,在教材上标示重点,记笔记;
2.利用图表进行总结;
3.每天学习完成后,对当天所学内容进行回忆;第二天学习新内容前对前一天所学内容进行复习;每一章节、每一单元学习结束后进行复习。

PS:推荐思维导图梳理脉络与逻辑。

(三)根据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内容全面复习,对掌握、熟悉、了解的内容区别对待
(四)要勤学多练,多做练习(尤其是申报表填写)
(五)树立信心
认真复习+多做练习+网课辅导+坚定信心=顺利通过考试。

第01讲_前言

第01讲_前言

前言目录一、教师简介二、考试基本情况介绍三、2020年教材变化分析四、本科目的课程设置五、本科目的学习方法一、教师简介彭婷,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会计师,高校会计教师。

自2008年开始从事面授、录播、直播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考证培训,主讲课程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税法一》、《税法二》等。

二、考试基本情况介绍(一)课程简介《税法(Ⅰ)》是税务师考试五门课程之一,另外四门分别是《税法(Ⅱ)》、《涉税服务实务》、《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其中《税法(Ⅰ)》、《税法(Ⅱ)》、《涉税服务实务》与税法有直接关系,简称“三税”。

《税法(Ⅰ)》作为主科之一,内容包含了体现税法基础知识点的税法基本原理,还比较完整地包含了我国9个税种和附加费的基本政策,这9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和环境保护税。

(二)考试时间及时长考试时间:2020年税务师考试在11月7日-8日考试时长:2.5小时(11月7日上午9:00-11:30)(三)考试形式:机考(四)考试题型题量分析1.税务师《税法(Ⅰ)》考试都采用选择式的解题方法,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也分解为若干小问采用单选或多选的方式,考试总分为140分及格线为84分,近三年来税务师《税法(Ⅰ)》考卷的题型题量保持稳定,以2017年及2019年题型题量为例说明如下:2017-2019年《税法(Ⅰ)》考卷题型题量分析题型(四种)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合计题量40题20题2大题(每大题4小题)2大题(每大题6小题)80题分值60分40分2×4×2=16分2×6×2=24分140分60题,100分4大题,40分总分140分及格线84分特别注意多选题判分标准:①多项选择题每题5个备选答案,每题2分;②正确选项可以是2~4项;③全部选对得满分,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取项得0.5分。

笫一讲税法概论(1)

笫一讲税法概论(1)

•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 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缴纳税款,就意味着将自 己拥有或支配的一部份财物无偿地交给国家,成 为政府的财政收入,国家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
课内练习
• 【例题2.判断题】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 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 等。( × ) • 【例题3.单选题】下列不属于税收法律关系构成 部分的是( B )。 • A.权利主体 B.宪法 C.权利客体 D.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1—1—2
税收法律关系
•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构成、特点 •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 •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 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 的权利义务关系。
•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 税收法律关系由三个方面构成:权利主体、 权利客体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 • 权利主体P3权利客体P3法律关系的内容P4
二、税法概论
• 首先问大家:1、过新年时收到了压岁钱吧! 2、压岁钱怎样用? • 就个人而言,压岁钱可构入你的收入,用于你的支出。 • 就国家而言,国家要实现职能需要有收入,这种收入称为 财政收入,用于国防、农业、社会保障等的支出,又称为 财政支出。 • 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于税收。为保证税收的及时入库, 国家制定了税法。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权利主体 权利客体 法律关系的内容
(1)主体的一方是代表 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 行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 纳税义务的人。 (2)税收法律关系中权 利主体另一方的确定,我 国采取的是属人属地的原 则。
是税收法律 关系主体的 权利、义务 所共同指向 的对象→ 征 税对象。
是权利主体所享有 的权利和承担的义 务,这是税收法律 关系中最实质的东 西,是税法的核心。 也是税法的灵魂。 所享有的权利P4 承担的义务P4

税法1第一章知识点总结

税法1第一章知识点总结

税法1第一章知识点总结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研究税收征管机构、税收政策、税收制度、税收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一门学科。

它是以税收法为中心的一门学科,并在狭义上也包括有关税收的财政法规范。

税法是规范国家税收制度及其管理的专门法律学科。

税法既是一门法学学科,也是一门政治经济学学科,又是一门财政学学科。

税法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现行税收制度,其研究对象既包括单个税种的征管制度和税收政策,又包括税法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性,包括立法、行政法规和国际税收协定的规范性等。

二、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是为了规范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其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条:1. 法律性原则税收的征用行为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授权下进行,没有法律依据的税收征用行为是非法的。

税法对纳税人和税收机关、税法对税收征税的上限和下限、征税对象及其应纳税额、税收征管程序及其必要要素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2. 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之一,税收公平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税收比例相对公平,税收征用的对象相对公平,税制的结构相对公平,纳税人对税制的知情权得到保障等。

3. 税收便利原则税法规定了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定程序,保障了纳税人得到便利。

税收便利原则是税收法治理的一个重要原则。

税收征管机关在征税行为中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简化征税手续,尽量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4. 税收公平原则在税收承受方面一定要保持稳定,保证经济主体知道自己应该承担多大规模的税负。

税法规定,征税对象和征税金额有明确的界限,税法对其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在征税程序中必须遵循程序的公正、公平原则。

税收的稳定性是税法的重要原则。

务求税收的科学合理性,维护税收征用的稳定性。

三、税法的基本内容税法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税收的法律关系、税收体系的机制,税收文化制度等基本内容。

税法的基本内容是税收的法律关系,即税收法规的制定委托、地域范围、形成事项。

税法的基本内容是征税主体对税务事项处理的基本规范。

2020年税务师 税法1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2020年税务师 税法1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法和税收二、税法原则三、税法的效力1.空间效力全国范围有效(个别特殊地区除外)地方范围有效2.时间效力3.对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原则。

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四、税法的解释1.法定解释的特性(1)专属性应严格按照法定的解释权限进行,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

(2)权威性与被解释的法律法规规章有相同效力(3)针对性其效力不限于具体的法律事件或事实2.税法法定解释分类(1)按解释权限分(2)按解释尺度分(2)按解释尺度分类解释方法举例字面解释个税中的“居民居住满183天”解释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183天”限制解释个税中“习惯性居住”解释为“个人因学习、工作、探亲等原因消除之后,没有理由在其他地方继续居留时,所要回到的地方,而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扩充解释个税中“一次劳务报酬”解释为“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征税主体固定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但法律地位平等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义务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税收法律事实会导致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法律关系变更情形:1.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2.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3.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4.税法的修订或调整5.因不可抗力造成破坏法律关系消灭情形:1.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2.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3.纳税义务的免除4.某些税法的废止5.纳税主体的消失第三节税收实体法与程序法一、税收实体法谁来交税?------纳税人对什么征税?----课税对象、税目怎么算税?------计税依据、税率怎么交税?------纳税时间、期限、地点有没有减免?----税收优惠(一)纳税义务人比较:纳税人与负税人身份特点及举例说明纳税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例如:销售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二者不一致:间接税如增、消二者一致:直接税如所得税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例如:增值税纳税人将税款转嫁给最终消费者比较: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1.代扣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扣留税款如工薪个税由发放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2.代收代缴义务人:收取款项时代收税款如受托加工消费品时从委托方代收消费税款3.代征代缴义务人:受托代征税款(二)课税对象(三)税率边际与平均税率平均税率:全部税额/全部收入边际税率:增量税额/增量收入比例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累进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边际税率上升幅度越大,平均税率提高就越多(四)减税免税税收附加与税收加成——加重税负1.税收附加(地方附加)如教育费附加。

2020税务师考试 财务与会计第01讲_前言、财务管理理论基础

2020税务师考试 财务与会计第01讲_前言、财务管理理论基础

2020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前言教材知识框架(以2019年教材为例)(一)财务管理篇(第一章至第七章)1.基础部分(第一章至第二章)2.工作环节部分(第三章和第七章)3.核心内容部分(第四章至第六章)(二)财务会计篇(第八章至第二十章)1.理论基础(第八章)2.会计要素确认、计量、记录部分(第九章至第十七章)3.报告部分(第十八章至第二十章)命题规律透视(一)题型题量分析1.单项选择题(40小题,每题1.5分,合计60分)2.多项选择题(20小题,每题2分,合计40分)3.计算题(两个大题,每个题目4个小题,每小题2分,合计16分)4.综合分析题(两个大题,每个题目6个小题,每小题2分,合计24分)(二)命题特点1.全面考核、重点突出。

【提示】财务管理篇大约占20%的分数,财务会计篇大约占80%的分数。

2.题量大、计算性强、答题时间紧张。

3.考察细致。

4.综合性强。

学习方法指导1.制定详细、科学的学习计划。

2.科学利用好东奥各辅导班次课程和轻松过关辅导资料。

3.全面复习、把握重点,坚持听课和练习相结合。

4.认真研究历年考题。

5.注重学习知识点的原理,以不变应万变。

6.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由量变到质变。

7.信心+毅力=成功。

预科班学习内容第一篇:财务管理基础知识专题(一):财务管理理论基础专题(二):货币时间价值第二篇:财务会计基础知识专题(一):财务会计基本理论专题(二):货币资金的核算专题(三):存货的确认与计量专题(四):固定资产的核算专题(五):无形资产的核算专题(六):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第一篇财务管理基础知识本篇知识架构本篇预习指引本篇介绍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主要包括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和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是学习财务管理内容的先导知识,它直接关乎着财务管理后续核心内容的学习,特别是“资金时间价值”这部分的内容,是学好财务管理核心内容的关键之关键。

专题(一)财务管理理论基础知识点一财务管理的内容(一)筹资管理(二)投资管理(三)营运资金管理(四)股利分配管理【提示】财务管理的上述四项基本内容是具有有机联系的整体,它们共同为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服务。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讲义:第一章第四节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讲义:第一章第四节

第四节 国际税法(2007新增) ⼀、国际税法概念及原则 (⼀)什么是国际税法 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在国家与国际社会协调相关税收过程中产⽣的国家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与涉外纳税⼈之间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有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等。

(⼆)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税收主权原则 2.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 3.国际税收中性原则 ⼆、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概念及分类 1.税收管辖权的概念 税收管辖权,是⼀个主权国家在税收管理⽅⾯所⾏使的在⼀定范围内的征税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

税收管辖权具有明显的独⽴性和排他性。

独⽴性是指主权国家在税收征收管理⽅⾯⾏使权⼒的完全⾃主性,即对本国的税收⽴法和税务管理具有独⽴的管辖权⼒;排他性是指在处理属于本国税收事务时不受外来⼲涉、控制和⽀配。

2.税收管辖权的分类 ⽬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分为三类: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约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1.约束居民(公民)管辖权的国际惯例居民(公民)种类⼀般判定标准特殊判定标准⾃然⼈居民⾝份三个:(1)住所标准(永久性或习惯性住所)(2)时间标准(3)意愿标准(1)以永久性住所为判定标准(2)以同个⼈和经济关系更为密切为判定标准(3)以习惯性住所为判定标准(4)以国籍为判定标准(5)通过有关国家协商解决法⼈居民⾝份四个:管理中⼼标准;总机构标准;资本控制标准;主要营业活动地标准法⼈双重居民⾝份的判定,只能由有关国家之间协商解决公民⾝份该⼈与本国是否有法律联结因素,即公民⾝份。

⽬前实⾏公民管辖权的国家基本采⽤两个标准⾃然⼈——国籍标准法⼈——登记注册标准 【例题·单选题】(2008年)按照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然⼈居民⾝份的⼀般判定标准不包括( )。

202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试题及答案:税法一(第一套)

202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试题及答案:税法一(第一套)

202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试题及答案:税法一(第一套)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税收和税法的概念,下列表述准确的是()。

A.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B.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之间的关系C.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授权性法规D.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不能课及C但能够课及V 部分2.关于税收执法监督,下列表述准确的是0。

A.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等B.税收执法监督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C.税务机关的人事任免属于税收执法监督的监督范围D.税收执法监督的形式均为事中监督3.下列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表述,准确的是()。

A.县以下税务机关不得以自己名义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B.税收规范性文件可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C.税收规范性文件每5年组织一次定期清理D.“批复”性质的文件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4.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标志是0。

A.纳税人办理或重新办理税务登记B.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的同时存有C.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D.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成5.根据税法的适用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根据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纳税人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新实体法在原则上不具有约束力B.根据法律优位原则,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 但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相同C.程序法优于实体法是指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D.凡是特别法中作出规定的,排斥普通法的适用,但这种排斥仅就特别法中的具体规定来说6.税法与民法关系的陈述,下列错误的是()。

A.税法借用了民法的概念和规则B.税法调整手段具有综合性,民法的调整手段较单一,主要是以民事手段为主C.税法调整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属于横向经济关系D.税法调整手段更多的是行政处罚和刑罚手段7.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2020注会-税法-讲义-第01章 税法总论 完成

2020注会-税法-讲义-第01章 税法总论 完成

第一章税法总论第一节税法概念一、税收与税法的概念税收与税法的概念(★)(一)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内涵:(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征税过程实际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

分配问题涉及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分配主体(税收分配以国为主体);二是分配依据(国家凭借政治权利)。

(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公共支出一般情况下不可能由公民个人、企业采用自愿出价方式。

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需要,以及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分配等需要。

【教材新增】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优化与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和税法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为此既需要循序渐进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使征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还需要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激发社会活力;更需要构建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创新驱动和人力资本积累的税收制度,发挥先进税收制度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体现为法律这一规范形式,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理解】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1)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税法作为强制性规范,即对于一切满足税收要素的纳税人,均应根据税法缴纳税款,而不允许行政机关与纳税人之间达成默契变动法定纳税义务的内容。

(2)税法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这一特点是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税法1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考点汇总

税法1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考点汇总

3.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4.税法是监督管理经济活动的有力武器5.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一)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税法属于部门法,其位阶低于宪法,依据宪法制定,这种依从包括直接依据宪法的条款制定和依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制定两个层面。

(二)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作为最基本的法律形式之一,形成时间较早。

税法作为新兴部门法与民法的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大量借用了民法的概念、规则和原则。

但是税法与民法分别属于公法和私法体系,其调整对象不同、法律关系建立及调整适用的原则不同、调整的程序和手段不同。

(三)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1.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1)调整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法人或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2)法律关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一方总是国家;(3)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不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4)解决法律关系中的争议,一般都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进行。

2.税法虽然与行政法联系密切,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1)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2)税法与社会再生产,特别是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全过程密切相连,不论是生产、交换、分配,还是消费,都是税法参与调节,其联系的深度和广度是一般行政法所无法相比的;(3)税法是一种义务性法规,并且是以货币收益转移的数额作为纳税人所尽义务的基本度量,而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少数义务性法规也不涉及货币收益的转移。

(四)税法与经济法的关系1.税法与经济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表现在:(1)税法具有较强的经济属性,即在税法运行过程中,始终伴随着经济分配的进行;(2)经济法中的许多法律、法规是制定税法的重要依据;(3)经济法中的一些概念、规则、原则也在税法中大量应用。

2.税法与经济法之间也有差别:(1)从调整对象来看,经济法调整的是经济管理关系,而税法调整对象则含有较多的税务行政管理的性质;(2)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经济法基本上属于授权性法规;(3)税法解决争议的程序适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法程序,而不适用经济法中的普遍采用的协商、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程序。

第01讲_2020税法开篇导读

第01讲_2020税法开篇导读

2020税法开篇导读如何培养税商思维一、该交、不该交?(征税范围)二、该交,但有无税收优惠?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是否具备?享受优惠时的税收风险是什么?三、该谁交?(纳税义务人)四、交什么税?(税种之间的关系)五、应该交多少?(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六、应该何时交?(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七、应该在哪交?(纳税地点)【举例】地处A市的甲公司(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将地处B县的一栋库房对外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年租金120万元,每月1日支付10万元。

(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企业所得税选择按季预缴)问:(1)该交、不该交?(2)该交,但有无税收优惠?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是否具备?享受优惠时的税收风险是什么?(3)该谁交?(纳税义务人)(4)交什么税?(税种之间的关系)(5)应该交多少?(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6)应该何时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7)应该在哪交?(纳税地点)【答案】(1)该交、不该交?该交。

(2)有无税收优惠?有税收优惠。

增值税优惠:享受的条件: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税收风险:免增值税但不免企业所得税。

(3)谁交?交什么税?甲公司: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乙公司:印花税(4)交多少?增值税:房子所在地B县预缴=10÷(1+9%)×3%=0.28(万元)机构所在地A市应纳税额=10÷(1+9%)×9%-可抵扣的进项税额-0.28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子所在地B县应纳税额=10÷(1+9%)×3%×(5%+3%+2%)=0.03(万元)机构所在地A市应纳税额=[10÷(1+9%)×9%-可抵扣的进项税额-0.28]×(7%+3%+2%)房产税=10÷(1+9%)×12%=1.1(万元)印花税=120×0.1%=0.12(万元)企业所得税(5)何时交?增值税: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预收款的,应在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串讲班讲义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串讲班讲义

01-第⼀章 税法基本原理本章考试题型:共五节,均以单选题、多选题出现 2005年 2006年单选题 7题7分 9题9分多选题 8题16分 11题22分合计 23分(16%) 31分(23%) ⼀、税法原则--掌握(分为两个层次,即:基本原则和适⽤原则) 两类原则具体原则税法的基本原则(四个)1.税收法律主义2.税收公平主义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4.实质课征原则税法的适⽤原则(六个)1.法律优位原则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基本原则(四个)--掌握含义及特点 1.税收法律主义(也称法定主义、法定性原则) ①含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超越法律规定的课税是违法和⽆效的。

②具体原则: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依法稽征(考过多选题) ③功能:保持税法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 2.税收公平主义 ①含义: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的负担能⼒分配,负担能⼒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不等,税负不同。

②法律上的税收公平与经济上的税收公平 第⼀,经济上的税法公平往往是作为⼀种经济理论提出来的,可以作为制定税法的参考,但是对政府与纳税⼈尚不具备强制性的约束⼒,只有当其被国家以⽴法形式所采纳时,才会上升为税法基本原则,在税收法律实践中得到全⾯的贯彻。

第⼆,经济上的税收公平主要是从税收负担带来的经济后果上考虑,⽽法律上的税收公平不仅要考虑税收负担的合理分配,⽽且要从税收⽴法、执法、司法各个⽅⾯考虑。

纳税⼈既可以要求实体利益上的税收公平,也可以要求程序上的税收公平。

第三,法律上的税收公平是有具体法律制度予以保障的。

例如:对税务执法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纳税⼈可以通过税务⾏政复议、税务⾏政诉讼制度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①含义:征纳双⽅关系从主流上看是相互信赖,相互合作的,⽽不是对抗的。

2020年税务师 税法1 前 言

2020年税务师 税法1 前 言

前言考试介绍一、考试时间及方式1.2019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预计2020年考试时间应在11月。

2.计算机考试+全选择题二、题型、题量、分值题型单选多选计算综合合计题量 40题20题2大题(每大题4小题)2大题(每大题6小题)80题分值60分40分16分24分140分100分40分总分140分及格线84分三、考试特点1.全面考核,重点突出。

最多的一章考60分左右(增值税)最少一章考5分左右2.细致严谨+结果为王3.跨章综合+多维考核课程内容一、教材内容两部分组成,共九章:第一部分:税法基本原理第二部分:税收实体法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与烟叶税、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关税、环境保护税二、重要程度★★★增值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关税/附加税与烟叶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税法基本原理三、重要考点★★★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征税范围★纳税人/征管规定等注重每个知识点以及知识点之间的联系(1)同一税种:涉及的多项政策(2)同一业务:涉及的多个税种在税法(Ⅰ)中,有密切关系的税种包括:①进口关税-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与增值税②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③增值税-资源税④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学习方法一、导图法消费税生产环节计税规则二、比较法各税种视同销售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视同销售情形计税依据三、串联法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签出租写字楼合同,租期三年,预收2019.7-2020.6租金120万。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税依据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复习建议1.备考日程合理计划,严格执行2.预习→听课→复习→做题→纠正3.充分利用题目解读和验证知识点题目举一反三、划分星级历年真题--经典习题--其他练习4.熟悉机考界面和流程,适应考试形式彩色笔小笔记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7章土地增值税19★★★
第8章关税5
第9章环境保护税8
(四)考试命题特点
1.命题全面、重点突出。

2.考核相对基础,侧重政策理解和应用。

3.强调综合运用、透彻理解。

4.容易考查新增变化内容。

三、2020《税法一》预计教材变化
1.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具体待新法出台后再看是否影响2020年备考。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于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教材会根据新政策进行一定的完善和修订。

四、学习方法指导
(一)《税法一》复习总体安排
1.2019年12月~2020年5月预习阶段
以2019年教材为主进行预习
2.2020年5月~9月基础知识学习阶段
知识点学习,构建知识体系,适当搭配练习对知识予以巩固
3.2020年9月~10月章节习题阶段
通过习题对所学知识点复习与提升,主观题专题演练
4.2020年10~11月总复习阶段+冲刺阶段
重点巩固,查漏补缺,做套题(历年真题、模拟题)
(二)构建学“税”的知识体系
五、预科班教学目标
(一)初步了解《税法一》的知识体系
(二)理解并掌握《税法一》的知识重点
(三)完成零基础到有基础的平稳过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