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GA/T367-2001是中国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的简称,该标准规定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
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1. 视频监控系统的基本要求:- 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控、录像、回放、存储、管理等功能。
- 系统应具备远程监控和控制功能,可以通过网络远程查看和操作。
- 系统应具备报警功能,能够实时发现和报警异常情况。
- 系统应具备图像处理和识别功能,如人脸识别、车牌识别等。
- 系统应具备可靠的数据传输和存储功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视频监控系统的硬件要求:- 摄像机应具备高清晰度、低噪声、宽动态范围等特点,能够适应各种环境。
- 视频传输设备应具备高带宽、低延迟、稳定可靠的特点。
- 存储设备应具备大容量、高速度、可靠性好的特点。
- 显示设备应具备高分辨率、高亮度、高对比度的特点。
3. 视频监控系统的软件要求:- 系统应具备友好的用户界面,操作简便、直观。
- 系统应具备灵活的配置和管理功能,能够满足不同场景的需求。
- 系统应具备强大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能够提供准确的监控结果。
- 系统应具备可靠的报警功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4. 视频监控系统的性能指标:- 视频分辨率:系统应支持不同分辨率的视频监控,如720p、1080p等。
- 视频帧率:系统应支持不同帧率的视频监控,如25帧/秒、30帧/秒等。
- 视频压缩格式:系统应支持常见的视频压缩格式,如H.264、H.265等。
- 存储容量:系统应支持不同容量的存储设备,如1TB、2TB等。
- 网络传输速度:系统应支持不同传输速度的网络设备,如100Mbps、1Gbps等。
总之,GA/T367-2001标准详细规定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包括系统功能、硬件要求、软件要求和性能指标等方面,旨在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T 367—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 T 367—20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技术防范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用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防监控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 15211—19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 15408—1994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9-1-2)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GJ/T 16—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视频video基于目前的电视模式(PAL彩色制式,CCIR黑白制式625行,2:1隔行扫描),所需的大约为6MHz或更高带宽的基带信号。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1 应用范围本要求规定了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是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建设、评审、检测、验收的依据之一。
本要求的技术内容适用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前端图像采集由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组成的系统也适用于本标准。
2 定义2.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的前端采集、传输、控制及显示记录等采用数字设备组成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传输构成模式可分为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2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经压缩、封包、处理,具有符合TCP/IP特征,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网络摄像机、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2.3 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未经压缩、封包即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SDI摄像机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3 总体要求3.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范及标准: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11-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规范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1050-200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GB/T 25724-2010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 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5-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第5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Y/T 157-2000 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信号接口GY/T 160-2000 数字分量演播室接口中的附属数据信号格式GY/T 164-2000 演播室串行数字光纤传输系统GY/T 165-2000 电视中心播控系统数字播出通路技术指标和测量方法YD/T 1171-2001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YD/T 1475-2006 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EPONSMPTE 292M 串行数字接口高清电视系统ISO/IEC 14496-10 通用视听业务的先进视频编码(AVC)上海公安数字高清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V1.0)3.2 系统中所使用的技防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本市技防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CCC认证证书、生产登记批准书。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作者:源久科技GA / T 367—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技术防范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用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防监控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 15211—19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 15408—1994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9-1-2)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GJ/T 16—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关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的说明文件
.关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的说明文件一设备选型并经检安全防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验或认证合格。
其中镜头、摄像机、数字录像设备(含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综合型数字录像设备)、显示终端等主要设备,应有符合地标(含“技术要求”、“技术规”)的型式检验报告或生产登记批准书,且设备的技术参数应与系统设计的分级相适应。
前端布控二、(水平)(纵深)、线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布控应根据所监视区域的点应充分考虑数字摄像机较模拟摄像机对监视环境适应进行分别设计,面(区域)同一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清晰度可根据所选用摄像机性不同的优劣和特征。
清晰度的不同而存在多种分级。
用于特征性场合摄像机(如:电梯等),带云台变焦镜头摄像机可采用模拟硬视频电缆(控制和电缆)+摄像机,系统组成方式,可沿用原有模拟摄像机+线;重要场合摄像机(如:270盘录像设备等方式独立搭建,系统指标应不低于且不宜线,的选型应保证系统清晰度指标不低于6002宽度大于米的出入口等)POE供电方式。
采用电梯控制面板的上方,应安装在电梯轿箱顶部、电梯轿厢采用模拟摄像机的,应安应具有抗逆光功能,采用数字摄像机的,应配置电梯楼层信号叠加显示器;装在电梯轿箱顶部、电梯控制面板的对角处。
..网络型摄像机应具有网络中断、设备故障、报警状态的本地视(音)频信息《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存储图像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存储功能,4.4条的要求。
术规》三传输设计对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文本,应有满足“技术要求”的网络交供电方以及网络交换设备设置位置、自身物理实体安全防护、换设备性能指标,式及安全措施、各层网络交换设备接入线缆最长距离参数等描述。
便于摄像机点位变化以及系统的扩网络传输系统的设计应考虑适当的冗余,一级交换机对于摄像机分布较为集中的系统,容。
系统应尽量减少网络交换层,口交换机为主,交换机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技术要求”;对于摄像机分24设计以口交换机的168口的一级交换机产品,布较为分散的系统,可适当选择16口、2.7Mpps。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 T367 —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 T367 —20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技术防范用视频监控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 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用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防监控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 15211—19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 15408—1994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9-1-2)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 冲击) 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GJ/T 16 —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上海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关于印发《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的通知各公安分(县)局技防办,各技防从业单位:随着电子、计算机、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清化也逐步走向成熟。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与传统的模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相比,具有施工简单、扩展便捷、图像更清晰、系统功能更强大等优点。
同时,随着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用需求的不断扩大, IP摄像机、SDI摄像机等前端产品的生产应用规模效应逐渐显现,应用成本不断下降、范围逐步扩大。
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已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质量和技术指导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适应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发展趋势,规范本市数字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提高本市安全技术防范总体水平,经组织有关专家、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20多家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技防工程从业单位的多次研讨、修改,制定了《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数字监控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自2013年1月1日起,本市新申报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方案视频监控系统均应采用数字系统,并应符合《数字监控技术要求》的要求。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1 应用范围本要求规定了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是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建设、评审、检测、验收的依据之一。
本要求的技术内容适用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前端图像采集由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组成的系统也适用于本标准。
2 定义2.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的前端采集、传输、控制及显示记录等采用数字设备组成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传输构成模式可分为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2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经压缩、封包、处理,具有符合TCP/IP特征,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含摄像机布置原则
1.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1.1.1系统概述1、系统采用全数字系统结构,前端采用高清IP摄像机,由弱电井UPS/强电应急回路供电;后端设置视频管理平台;后端显示部分采用LCD拼接屏;后端存储采用磁盘阵列,储存容量应满足31天、24小时/天实时动态录像的要求。
2、所有摄像点能同时录像,通过网络接至存储设备进行存储,存储时间31天(按D1存储格式),并可随时提供调阅及快速检索,图像应包含摄像机机位、日期、时间等。
3、数字视频综合平台视频输出信号采用DVI、HDMI方式接入显示设备。
4、系统服务器与存储设备设于地下一层网络机房、系统工作站及监控液晶拼接屏设于1栋半地下一层消防兼安防控制室;预留与上一级通讯的接口。
5、摄像机设置原则:1.1.2系统功能要求1、基本功能智能网络视频监控子系统是针对大规模系统组网、多级别管理远程联网、安防系统无缝集成环境下的分布式集散型管理平台。
智能网络视频监控子系统应该是能够实现远程联网多级管理,面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联动化和高度集成管理的综合性平台,以满足高可靠性、灵活性和可扩性的安全防范管理需求,应该适合于在大型组网、多级管理的分布式环境下对视频编解码器或网络嵌入式存储服务器实现集中监控与管理。
2、存储服务器功能系统保证系统稳定运行,无病毒侵入,充分满足稳定录像的要求。
服务器可接入多路数字视频信号,支持高清数字信号输入,并支持高清数字信号输出,满足系统的前端兼容性及未来高清系统扩展的需要。
服务器可选择多种分辨率及实时帧数,该服务器自带不少于16个硬盘插槽,支持热插拔功能,并可外接磁盘阵列,保证至少31天的有效录像记录。
可以通过服务器的前面板、IE客户端、管理平台等方式,对嵌入式存储服务器进行操作及管理,包括前端球机的控制操作,多画面切换及轮巡等设置。
所有录像资料可通过多途径方便查询及下载。
投标人必须提供存储容量计算公式。
3、系统配置管理智能网络视频监控子系统应该能够通过WEB方式对数据库服务器进行访问,形成完整的WEB配置管理中心。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 T 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技术防范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用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防监控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 15211—19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 15408—1994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 9-1-2)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GJ/T 16—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欢迎阅读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1范围2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15211-1994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15408-1994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IEC60839-1-2)GB16796-1997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拢度试验GB/T17626.3-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17626.4-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7626.5-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17626.11-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33.1视频6MHz 3.2手段。
3.3视频监控videomonitoring利用视频探测手段对目标进行监视、控制和信息记录。
3.4视频传输videotransmitting利用有线或无线传输介质,直接或通过调制解调等手段,将视频图像信号从一处传到另一处,从一台设备传到另一台设备。
本系统中通常包括视频图像信号从前端摄像机到视频主机设备,从视频主机到显示终端,从视频主机到分控,从视频光发射机到视频光接收机等。
3.5视频主机videocontroller/switcher通常指视频控制主机,它是视频系统操作控制的核心设备,通常可以完成对图像的切换、云台和镜头的控制等。
3.6报警图像复核videochecktoalarm当报警事件发生时,视频监控系统能够自动实时调用与报警区域相关的图像,以便对现场状态进行观察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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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需求,对系统进 行升级或优化
及时更新系统安全漏洞, 提高系统安全性
定期备份重要数据,防止 数据丢失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用与发展趋势
典型应用场景介绍
城市治安监控:在城市的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和交通枢纽等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用于监控和记录人员流动、车辆行驶等情况,保障公共安全。
金融行业安全监控:在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金库、重要通道等 关键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用于监控和记录人员活动、防范非法入侵等。
•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领域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 相关术语: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一种利用视频技术对特定区域进行实时监 视和控制的系统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为确保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 有效性和可靠性而提出的一系列技术指标和规范
•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一种利用视频技术对特定区域进行实时监视和控制的系统 •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为确保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而提出的一系
视频安防监控系 统应具备防病毒 和防黑客攻击的 能力,确保系统 的正常运行。
系统应设置合理 的权限控制,对 不同用户设定不 同的访问权限, 保证系统的安全 性。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测试与验收
测试方法与工具
测试方法:按照标准要求,采用相应的测试工具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各 项功能进行测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 T 367—20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技术防范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用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防监控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702 —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 15211—19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 15408 —1994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9-1-2)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626 .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 .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 .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 .5—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 .11—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4 —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 —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GJ/T 16 —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视频video基于目前的电视模式(PAL 彩色制式,CCIR 黑白制式625 行,2:1 隔行扫描),所需的大约为6MHz 或更高带宽的基带信号。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规范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规范4.4.2.2 视频探测设备应能适应现场的照明条件。
环境照度不满足食品监测要求时,应配置辅助照明。
4.4.2.3 视频探测设备的防护措施应与现场环境相协调,具有相应的设备防护等级。
4.4.2.4 视频探测设备应与观察范围相适应,必要时,固定目标监视与移动目标跟踪配合使用。
4.4.3 控制4.4.3.1 根据系统规模,可设置独立的视频监控室,也可与其他系统共同设置联合监控室,监控室内放置中心控制设备,并为值班人员提供值守场所。
4.4.3.2 监控室应有保证设备和值班人员安全的防范设施。
4.4.3.3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控制和功能操作应在控制台上进行。
4.4.3.4 大型系统应能对前端视频信号进行监测,并能给出食品信号丢失的报警信息。
4.4.3.5 系统应能手动或自动操作,对摄像机、云台、镜头、防护罩等的各种动作进行遥控。
4.4.3.6 系统应能手动切换或编程自动切换,对所有的视频输入信号在指定的监视器上进行固定或时序显示。
4.4.3.7 大型和中型系统应具有存储功能,在市电中断或关机时,对所有编程设置、摄像机号、时间、地址等信息均可保持。
4.4.3.8 大型和中型系统应具有与报警控制器联动的借口,报警发生时能切换出相应部位摄像机的图像,予以显示和记录。
4.4.3.9 系统其他功能配置应满足使用要求和冗余度要求。
4.4.3.10 大型和中型系统应具有与音频同步切换的能力。
4.4.3.11 根据用户使用要求,系统可设立分控设施,分控设施通常应包括控制设备和显示设备。
4.4.3.12 系统联动响应时间应不大于4s。
4.4.4 信号传输4.4.4.1 信号传输可以采用有线和/或无线介质,利用调制解调等方法;可以利用专线或公共通信网路传输。
4.4.4.2 各种传输方式,均应力求视频信号输出与输入的一致性和完整性,详见4.3.4.1。
4.4.4.3 信号传输应保证图像质量和控制信号的准确性(响应及时和防止误动作)。
上海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1 应用范围本要求规定了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是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建设、评审、检测、验收的依据之一。
本要求的技术内容适用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前端图像采集由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组成的系统也适用于本标准。
2 定义2.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的前端采集、传输、控制及显示记录等采用数字设备组成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传输构成模式可分为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2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经压缩、封包、处理,具有符合TCP/IP特征,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网络摄像机、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2.3 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未经压缩、封包即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SDI摄像机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3 总体要求3.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范及标准: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11-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规范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1050-200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GB/T 25724-2010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 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5-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第5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Y/T 157-2000 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信号接口GY/T 160-2000 数字分量演播室接口中的附属数据信号格式GY/T 164-2000 演播室串行数字光纤传输系统GY/T 165-2000 电视中心播控系统数字播出通路技术指标和测量方法YD/T 1171-2001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YD/T 1475-2006 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EPONSMPTE 292M 串行数字接口高清电视系统ISO/IEC 14496-10 通用视听业务的先进视频编码(AVC)上海公安数字高清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V1.0)3.2 系统中所使用的技防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本市技防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CCC认证证书、生产登记批准书。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Video security monitoring system)是指利用摄像机等设备获取监控区域的图像和声音,并对其进行分析、记录、传输和存储的一种安全保护系统。
GAT367—2001是中国国家标准,规定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该标准的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一、设备要求1. 摄像机(Camera):应具备良好的图像质量、灵敏度和分辨率,可以保证在不同环境下获得清晰的图像。
2. 监视器(Monitor):要求分辨率高、亮度调节范围大,保证可以清晰、准确显示摄像机获取的图像。
3.存储设备:要求具备足够的存储容量,并能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传输设备:要求传输稳定可靠,不受干扰和信号丢失。
5.其他设备:包括视频分析设备、报警设备等,应满足功能要求,并与摄像机、存储设备等设备相匹配。
二、系统要求1. 系统可靠性(System reliability):要求系统具备较高的可靠性,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并能适应各种恶劣环境条件。
2. 系统易用性(System usability):要求系统界面设计合理,操作简单易懂,能够方便地实现监控区域的设置、图像查看和存储等功能。
3. 系统扩展性(System scalability):要求系统能够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灵活扩展,可以增加或减少摄像机、存储设备等设备的数量。
5. 系统安全性(System security):要求系统数据能够进行加密保护,防止被非法获取和篡改,并能够实现用户权限的管理和分级授权。
三、图像质量和分辨率要求1.图像质量:要求摄像机获得的图像具备清晰度、色彩准确度、低噪声等特点,可以清晰显示监控区域的细节。
2.分辨率:要求摄像机的分辨率达到一定的标准,可以在较远的距离上获取清晰的图像,以便进行人脸识别、车牌识别等应用。
四、数据传输和存储要求1.数据传输:要求数据传输稳定可靠,支持实时传输和远程监控,保证图像和声音的实时性。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1 应用范围本要求规定了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是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建设、评审、检测、验收的依据之一。
本要求的技术内容适用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前端图像采集由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组成的系统也适用于本标准。
2 定义2.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的前端采集、传输、控制及显示记录等采用数字设备组成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传输构成模式可分为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2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经压缩、封包、处理,具有符合TCP/IP特征,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网络摄像机、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2.3 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未经压缩、封包即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SDI摄像机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3 总体要求3.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范及标准: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11-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规范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1050-200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GB/T 25724-2010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 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5-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第5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Y/T 157-2000 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信号接口GY/T 160-2000 数字分量演播室接口中的附属数据信号格式GY/T 164-2000 演播室串行数字光纤传输系统GY/T 165-2000 电视中心播控系统数字播出通路技术指标和测量方法YD/T 1171-2001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YD/T 1475-2006 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EPONSMPTE 292M 串行数字接口高清电视系统ISO/IEC 14496-10 通用视听业务的先进视频编码(AVC)上海公安数字高清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V1.0)3.2 系统中所使用的技防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本市技防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CCC认证证书、生产登记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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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1 应用范围本要求规定了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是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建设、评审、检测、验收的依据之一。
本要求的技术内容适用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前端图像采集由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组成的系统也适用于本标准。
2 定义2.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的前端采集、传输、控制及显示记录等采用数字设备组成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传输构成模式可分为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2.2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经压缩、封包、处理,具有符合TCP/IP特征,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网络摄像机、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2。
3 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未经压缩、封包即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SDI摄像机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3 总体要求3.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范及标准: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11-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规范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1050—200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GB/T 25724—2010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 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5—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第5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Y/T 157—2000 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信号接口GY/T 160—2000 数字分量演播室接口中的附属数据信号格式GY/T 164—2000 演播室串行数字光纤传输系统GY/T 165-2000 电视中心播控系统数字播出通路技术指标和测量方法YD/T 1171-2001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YD/T 1475—2006 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EPONSMPTE 292M 串行数字接口高清电视系统ISO/IEC 14496—10 通用视听业务的先进视频编码(AVC)上海公安数字高清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V1.0)3。
2 系统中所使用的技防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本市技防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CCC认证证书、生产登记批准书.3.3 系统应采用数据结构独立的专用网络(允许采用VLAN的独立网段)。
系统传输与布线设计应符合GB 50198-2011中2。
3、GB 50348—2004中3。
11的相关规定;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传输与布线设计还应符合GB 50311-2007中3、4、5的相关规定;网络交换设备设计应符合GB/T 21050-2007的相关规定;传输基本要求应符合GA/T 669.5-2008中5的相关规定;信息交换基本要求应符合GA/T 669.5—2008中6的相关规定;网络性能指标应符合YD/T 1171-2001中规定的1级(互交式)或1级以上服务质量等级;非网络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传输性能还应符合SMPTE 292M、GY/T 157-2000、GY/T 160—2000、GY/T 164-2000 、GY/T 165-2000中的相关规定。
3.4 应采用SVAC、AVS、ITU-T H.264或MPEG-4视频编码标准,应支持ITU—T G.711/G。
723。
1/G.729音频编解码标准.3。
5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备接口协议应至少符合GB/T 28181-2011、ONVIF、PSIA等相关标准中的一种;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备接口协议应符合HDcctv等相关标准。
与公安联网的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备接口协议应符合GB/T 28181-2011、上海公安数字高清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V1。
0)及其他相关标准。
3.6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备应扩展支持SIP、RTSP、RTP、RTCP等网络协议;宜支持IP组播技术。
3.7 根据传输构成模式不同,系统设备应满足兼容性要求,系统可扩展性应满足简单扩容和集成的要求.3.8 系统传输的图像数据格式应满足系统编码的要求,所采用的视(音)频信号编解码标准以及网络接口和协议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规定,并应在技术文件中明示。
3。
9 所有存储图像资料,应不经转换即可用通用视(音)频播放软件(可在互联网免费下载、升级)(选一)播放;3.10 系统应提供开放的控制接口及二次开发的软件接口.3.11 系统的设置、运行、故障等信息的保存时间应≥30d。
3.12 安全性3.12。
1 系统安全性设计应符合GB 50348-2004 中3.5的相关要求。
3。
12。
2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对系统中所有接入设备的网络端口予以管理和绑定;需要与外网相通的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除应对系统中所有接入设备的网络端口予以管理和绑定外,还应使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工具等来提高网络通信的安全性,并应提供相应的测试方法。
3.13 供电3。
13.1 系统供电设计应符合GB 50348—2004中3.12的相关要求。
3.13.2 前端设备(不含辅助照明装置)供电应合理配置,宜采用集中供电方式。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摄像机供电宜采用POE供电方式,且传输距离应不超过75m。
3.14 系统应用中有不同清晰度等级要求的,应针对其特性指标分别规划、设计和检测,并应在技术文件中明示。
3.15 宜在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采用智能化视频处理技术(如:周界越线检测分析、物品滞留、丢失分析、方向判断等),其功能检测及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说明。
4 技术要求4。
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图像质量和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a) 图像质量可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图像质量不应低于4分; b)峰值信噪比(PSNR)不应低于32dB;c)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按其清晰度由低到高分为A、B、C 三级,相应的系统清晰度要求如下:1)A级:系统水平分辨力应≥400 TVL;2) B级:系统水平分辨力应≥600 TVL;3) C级:系统水平分辨力应≥800 TVL。
d)图像画面的灰度应≥8级;e)视音频记录失步应≤1s。
4。
2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相邻两个交换层之间互联的IP 有线网络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a)时延应≤400ms;b)时延抖动应≤50ms;c)丢包率应≤1×10—3。
4.3 采用云台摄像机的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IP有线网络指标应≤400ms.4。
4 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时延应≤250ms。
4.5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经由有线传输时,信息延迟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a)前端设备与监控中心控制设备间端到端的信息延迟时间应≤2s;b)前端设备与用户终端设备间端到端的信息延迟时间应≤4s;c)视频报警联动响应时间应≤4s。
4.6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按接入图像数量应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相应规模的图像接入路数对应如下:a) Ⅰ类:图像接入路数≤32路;b)Ⅱ类:图像接入路数≤128路;c)Ⅲ类:图像接入路数≤512路;d) Ⅳ类:图像接入路数>512路。
4.7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远程传输的图像质量应不低于D1,单路图像占用IP有线网络的带宽应不低于2M.4。
8 前端设备4.8。
1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摄像机及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摄像机视音频编码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a) 图像延时应≤250ms;b) 应是嵌入式设备,且应有实时操作系统;c) 应支持多码率的编码、传输,并应有双码流(含)以上输出功能;d)应具有可设定的点对点、点对多点传输能力;应支持多点对一点或多点对多点的切换控制功能;e)应具有视频移动侦测能力,并应提供移动侦测报警;f) 应有设备认证功能、防篡改功能及加密传输能力;g)应支持声音复核;h)应具有字符叠加功能;i)应具有图像存储功能;每路前端存储时间应≥6h;j)应支持时间同步;k) 应具有日志功能。
4.8.2 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摄像机,应符合下列规定:a) 图像延时应≤50ms;b)宜有RS232或RS485等数据通道,以支持常用控制协议; c)宜支持声音复核。
4。
8.3 前端摄像机宜配置定焦、固定/自动光圈镜头;前端摄像机的布控要求,可参照附录一的计算方法。
4。
9 网络传输4。
9.1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网络交换层不应超过三级;不应采用桌面型网络交换设备。
4。
9。
1.1 一级交换机每个接入端口带宽应≥100M,宜不超过24个接入端口,宜具有2个1000M以太网端口;二级交换机每个接入端口带宽应≥1000M,支持网络管理功能,支持网络风暴抑制,支持VLAN划分;三级交换机除满足二级交换机的性能指标外,还应根据系统规模另行专业设计。
4。
9。
1。
2 交换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a) 一级交换机:1) 交换容量应≥19。
2Gbps;2)包转发率应≥6。
5Mpps.b)二级交换机:1)交换容量应≥192 Gbps;2) 包转发率应≥36Mpps。
4.9.2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带宽设计应能满足前端设备接入监控中心、用户终端接入监控中心的带宽要求并留有余量.所有传输节点实用带宽应≤传输带宽的45%。
网络实用带宽的估算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a)对Ⅱ类及以下规模的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前端设备接入监控中心所需的网络实用带宽应≥系统接入的视频路数×单路视频码率×2;b)对Ⅱ类以上规模的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网络实用带宽的估算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1)数字录像设备置于监控中心的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前端设备接入监控中心所需的网络实用带宽应≥系统接入的视频路数×单路视频码率+允许并发显示的视频路数×单路视频码率;2)数字录像设备置于前端的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前端设备接入网络视频录像设备所需的网络实用带宽应≥系统接入的视频路数×单路视频码率,前端设备和数字录像设备接入监控中心所需的网络实用带宽应≥允许并发显示的视频路数×单路视频码率+允许并发回放的视频路数×单路视频码率;4。
9。
3 用户终端接入监控中心所需的网络实用带宽应≥并发显示的视频路数×单路视频码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