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表和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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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籍表和填写说明
(2009-04-08 18: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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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三年级5班班主任通知标签:
学生
学籍表
填写说明
学生学籍信息填写说明
姓名:学生的名字,以户口薄上姓名为准。
出生日期:年份-月份-日期,例如20030810或2003-08-10
班级:班级名称必须与学籍系统中设置的班级名称一致,格式如:初一(1)班、初2011级(1)班、1班等。
学生来源:请在“正常入学”、“借读”、“其他”这个选择项目中选择填写。(特指:重庆市内学生入学为正常入学,重庆市外的学生为借读)
就读方式:请在“走读”、“住校”、“借宿”、“其他”这三个选择项中选择填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学校周边自行联系住宿的为借宿)
联系电话:本人的联系电话号码,以分号区分多个联系电话
民族:要求填写国家规定的56个民族全称
曾用名:指曾经正式使用过的姓名,并且户口本上有记录的为曾用名。
姓名拼音:标准的汉语拼音(用大写英文字母代替),例如:黄宇,姓名拼音为HUANGYU。
身份证号码:共18位或15位本人身份证号,以户口薄为准。如果本人无身份证号码,不填写,
户籍信息:请在“正住户口”、“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包含持有暂住证等)、“其他外来人口子女”、“其他”这四个选项中选择填写。
是否流动人口:填写“是”或“否”。(暂时离开常住地的短期迁移人口)
政治面貌:请在这些选项中选择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会员、中国民主同盟盟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中国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盟员、无党派民主人士、其他、群众
血型:请在下列选项中选择填写:未知血型、A型、B型、AB型、O型、其他血型、未定血型
户口所在地:以户口本为准,真实填写
户口类别: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
邮政编码:现住址的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学生的电子邮件信箱地址
入学方式:请在下列选项中选择填写:保送,对口入学,选校入学,民族班,体育特招,艺术特招,科技特招,其他特招,外校转入,恢复入学资格,其他。
入学年月:只填写年和月,例如:200308(年份+月份),或者日期(2003-08)
学生类别:请在下列选项中选择填写:普通学生、随班就读学生、视力残疾学生、听力残疾学生、其他随班就读学生、智力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学生是指因严重智障而不能正常学习,且本应到特殊学校学习而又没有去的学生;智力残疾学生是指轻度智障学生;其他随班就读学生是指有明显智障,且伴有其它残疾而又不属于前面几类的学生。)
健康状况:请在这些选项中选择填写:健康或良好、一般或较弱、有慢性病等
来源地区:指来本校就读前的学校所在地,小学一年级入学的填写现户口所在地
特长:最多500个汉字
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或非独生子女
港澳台侨:选择填写:无、归侨、华侨、侨眷、港澳、台胞、外籍华人、华籍外人、非华裔人、其他。
现住址:以现住地址为准,必须分级准确填写,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区)/县(市、旗)/乡(镇)/街(村)详细地址。
主页地址:学生个人主页地址
学生简历:记录学生到目前为止的学习经历。包括如下内容:这段简历的起始时间、这段简历的结束时间;这段简历所在学校名称;这段简历期间所担任的职务;这段经历的证明人;备注。
所在学校名称:这段简历所在学校名称
担任职务:这段简历期间所担任的职务
证明人:这段经历的证明人
监护人:1-2人
姓名1:监护人姓名
监护人1的身份证号码:请准确填写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2的身份证号码:请准确填写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是否划片入学:请选择“非划片入学”(市外、区县外、区县内)或“划片入学”。
是否低保家庭子女:请选择“是”或“否”(以享受了低保待遇的为准)
是否区(县)内学生:请选择“区外”(县内、县外)或“区内”。
原学号:填写学生在校的原学号
关于发放《“学生学籍表”,“学生证”填写的说明》的通知
各教学部,学生班级:
鉴于新生填写“学生学籍表”及“学生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规范的现象,譬如:“姓名”中的同音字不分,“出生年月”中的公、农历不分,过期照片的使用等,给学籍表的审核、归档、及有关证件、证明的办理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特对新生的“学生学籍表”、“学生证”填写事宜规范如下。
“学生学籍表”,“学生证”填写的说明
“学生学籍表”是学生获得学籍的标志,将记载学生在校学籍变动的所有情况并归入在校档案;“学生证”是学生在校一切活动的身份凭证。因此,对“学生学籍表”及“学生证”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严肃对待,认真填写。
无学籍的随读生应填写“旁听生登记表”,不填写“学生学籍表”。
一、基本要求:
(1)一律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规范,表(证)面要整洁。
(2)“学生学籍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填。“学生证”可由教学部组织统一填写或学生自填,所填学生信息必须严格按《2005年新生学生证信息列表》填写。
(3)表(证)中各项内容必须与学生档案、高考电子档案一致,请各教学部负责校对。
“学生学籍表”一式两份,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整理成册,并在每份表的右上角用铅笔标明编号(页码)。一套留各教学部,一套交教科部。
学生证的办理以班级为单元按学号顺序排好,交各教学部,审核后以教学部为单位交教科部。
(4)“学生学籍表”、“学生证”一经办理,无正当理由与证明不得更改。
二、注意事项:
(1)“姓名”必须写规范化汉字,不可写简化字,也不可写繁体,“姓”与“名”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