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安全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交叉作业的分类、交叉作业票的审批以及安全措施要求以加强作业现场交叉作业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项目承建单位作业场所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工程运营部是各单位交叉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交叉作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组负责对各项目承建单位交叉作业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负责人负责:
(一)在本单位所辖区域内进行的交叉作业的管理。
(二)各作业单位作业区域划分。
(三)协调各作业单位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四)交叉作业票的审核及批准。
第七条各运行单位值班班组负责在本班内发生的交叉作业的现场管理。
第八条作业单位负责:
(一)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及过程管理。
(二)检查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佩戴。
(三)派出监护人。
第九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项目承建单位交叉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条管理范围
(一)同一项目不同分包单位同时施工。
(二)同一作业区域不同分包单位同时施工。
(三)同一作业区域不同类型工种同时作业。
(四)相同或相近轴线不同标高处的同时施工作业。
第十一条交叉作业票办理
(一)各单位交叉作业票办理:各单位交叉作业票由主体作业单位填写,管理单位负责人组织各作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风险辨识,并填写风险管控措施。各作业单位需提出在作业中需要其他作业方注意事项及要求,填入“作业票中需告知其他作业方注意事项”一栏。作业票由管理单位负责人签发,各作业单位均需持有经过签发的作业票进行工作。
(二)各工程项目交叉作业票办理:各工程项目交叉作业票由主体作业单位填写,工程管理员组织各作业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作业风险辨识,并填写风险管控措施。各作业单位需提出在作业中需要其他作业方注意事项及要求,填入“作业票中需告知其他作业方注意事项”一栏。作业票由工程管理人员签发,各作业单位均需持有经过签发的作业票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一)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二)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告知,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告知的作业有: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检修、安装、施工用电、材料运输等。
(三)交叉作业各方施工前,应当互相告知本方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设备、周边建筑物及水、电、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单位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需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四)作业各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在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防止高空坠物、施工用具等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详见《高
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五)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同时办理起重吊装作业票。起重吊装作业中的注意事项详见《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六)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等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通知其他作业单位做好防护措施,并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办理动火作业票。
(七)在进行动火作业时,禁止其他方作业人员未经许可进入动火作业区域。
(八)作业各方应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
(九)各类车辆在起重设备工作范围内作业、通过时,起重设备拥有优先通过权,各类车辆必须避让,不得争抢通行。
(十)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运输超宽、超长物质时必须确定运行线路,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
(十一)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各作业单位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和漏电保护,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具体内容及安全措施见《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区域时,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
(十三)作业各方应共同维护好作业环境,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第十三条同一立体空间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一)作业人员在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贯通同一垂直面上工作,后行作业人员注意避让先行作业人员。
(二)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
(三)在同一作业空间内,上方动火作业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和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等,防止引发火灾。
(四)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构件的下方休
息、逗留。
(五)脚手架搭设、拆除过程中,其他作业人员禁止进入搭架、拆架范围内。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安办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鄂尔多斯市晓清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交叉作业票(生产)编号:
页脚内容
鄂尔多斯市晓清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交叉作业票(建设)编号:
页脚内容
页脚内容
目目目目录录录录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