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架技术规范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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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支架技术规范

本标书所包括钢构造支架范畴包括固定安装钢构造支架供货及安装。

1.1设计和运营条件

电池固定式安装钢构造支架为室外安装,须具备良好耐侯性,能在室外严酷环境下长期稳定可靠地运营,并应在下述条件下持续工作满足其所有性能指标:1)环境温度:-17℃~+38.7℃;

2)相对湿度:≤80%;

3)海拔高度:7.0m;

4)基本风压值:ω=0.38kN/m2

5) 抗震设防烈度:7度

6)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0g

7) 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

8) 特性周期:0.25s

9) 基本雪压:0.36kN/m2

1.2 规范和原则

本技术规范书中支架设计、制造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规范与原则:

投标人所供产品均须遵守最新国标,当与下述原则不一致时按最高原则执行。

★《钢构造设计规范》(GB 50017-)

★《冷弯薄壁型钢构造技术规范》(GB50018-)

★《钢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建筑构造荷载规范》(GB 50009-)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规定及实验办法》(GB/T13912-) ★《建筑钢构造焊接技术规程》(JGJ81-)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级别和除锈级别》(GB8923-88)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

★《通用冷弯开口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容许偏差》(GB/T 6723-)

★《构造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容许偏差》(GB/T 6728-)

★《冷弯型钢技术条件》(GB/T6725-1992)

★《钢构造制作工艺规程》(DG/TJ 08-216-)

★《多功能钢铁表面解决液通用技术条件》(GB/T 12612 )

1.3 重要技术方案

电池组件支架设计由前支腿、后支腿、斜梁、斜撑、檩条构成,基本采用混凝土条基,各构件截面形式为:

前支腿:C80x40x15x2.0

后支腿:C80x40x15x2.0

斜梁:C80x40x15x2.0

斜撑:C80x40x15x2.0

檩条:C80x40x15x1.8

混凝土条基:2750x390x随坡屋面

支腿底板:200x200x6

1.4技术规定

(1)投标人应依照招标人提供图纸及数量进行核算及报价。

(2)投标人提供支架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成熟,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投标人所供支架在招标人提供各种荷载工况下均能满足安全和持续运营规定。

(3)投标人应具备在国内五年以上钢构造生产及管理经验,五年以上国内安全稳定运营业绩,最佳有光伏电站支架业绩。

(4)材质及性能规定:

1)材质规定:所选用钢构造主材材质为Q235B,焊条为E43系列焊条。

2)力学性能规定:所选用钢构造主材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冷弯实验等各项力学性能规定须符合《碳素构造钢》(GB/T700-)有关规定。

3)化学成分规定:所选用钢构造主材碳、硫、磷等化学元素含量须符合《碳素构造钢》(GB/T700-)有关规定。

(5)型钢订货及产品规定:

1)型钢订货规定:所订型钢材质须为国内大型钢铁公司生产产品,并应提供相应质保书。

2)尺寸、外形、重量及容许偏差规定:所购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容许偏差等方面内容均须符合《构造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容许偏差》(GB/T6728-)和《通用冷弯开口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容许偏差》(GB/T 6723-)有关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型钢。

(6)钢构造施工详图设计及制作工艺书规定:

1)投标人应根据设计单位提供钢构造设计文献编制钢构造加工详图,加工详图编制只做内容深化,不须进行构造优化,局部合理性解决所产生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不予此外考虑。

2)钢构造加工详图应给出设计文献中每个构件大样图,同步须给出详细尺寸及加工精度规定。加工详图设计尚须依照施工方案规定,综合考虑运送规定和安装能力,并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充分协商后,拟定构件分段和拼装节点,如原设计图上有建议分段拼接方案,应优先考虑。

3)投标人在施工前,应编制钢构造专项施工方案。重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根据(图纸、规范)、施工准备(人、机、料及技术准备)、工程进度、钢构造制作与安装(含施工办法、焊接工艺规定)、质量保证办法、质量原则与检查。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施工方案,施工方报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4)吊装方案应符合原设计构件强度、刚度、节点构造等规定,禁止浮现因吊装方案不满足规定而修改设计单位给出构件或节点构造规定问题。

5)制作工艺书应依照设计图、加工详图规定以及制作厂条件编制,编制须根据《钢构造制作工艺规程》(DG/TJ 08-216-)进行。制作工艺书应涉及:施工中所根据原则、制作厂质量保证体系、成品质量保证和为保证成品达到规定规定而制定办法、生产场地布置、采用加工、焊接支架和工艺装备、焊工和检查人员资质证明、各类检查项目表格和生产进度计算表。对于初次采用焊接形式或设计上有规定期,应对焊接工艺进行评估,并进行焊接工艺实验。

(7)加工制作规定:

1)除设计图纸中另有规定外,钢构造制作质量、尺寸容许偏差值须符合《钢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有关规定。

2)切割:钢构造构件采用支架切割方式。

3)成孔:钢构造构件采用支架成孔方式。

4)焊接:钢构造焊接采用E43型系列焊条,须采用有效办法避免薄壁钢构件在焊接过程中产生较大焊接变形,焊接质量须满足《建筑钢构造焊接技术规程》(JGJ81-)有关规定。

(8)除锈办法及除锈级别规定:

1)钢构件须进行表面解决,除锈办法和除锈级别应符合现行国标《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级别和除锈级别》(GB8923-88)有关规定。

2)除锈办法:钢构件可采用喷砂或喷丸除锈办法(檩条表面除锈采用钢丝刷清除浮锈办法),若采用化学除锈办法时,应选用品备除锈、磷化、钝化两个以上功能解决液,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标《多功能钢铁表面解决液通用技术条件》(GB/T 12612-)规定。

3)除锈级别:除锈级别应达到Sa规定。

(9)防腐规定:

1)钢构件采用金属保护层防腐方式。钢构造支架均采用热浸镀锌涂层,热浸镀锌须满足《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规定及实验办法》(GB/T1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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