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版修订版
20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

HW01医疗废物卫生831-001-01831-002-01831-003-01831-004-01831-005-01非特定行业900-001-01HW02医药废物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001-02271-002-02271-003-02271-004-02271-005-02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2-001-02272-002-02272-003-02272-004-02272-005-02兽用药品制造275-001-02275-002-02275-003-02275-004-02275-005-02275-006-02275-007-02275-008-02生物药品制造276-001-02276-002-02276-003-02276-004-02276-005-02HW03废药物、药品非特定行业900-002-03HW04农药废物农药制造263-001-04263-002-04263-003-04263-004-04263-005-04263-006-04263-007-04263-008-04263-009-04263-010-04263-011-04263-012-04非特定行业900-003-04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木材加工201-001-05201-002-05201-003-0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001-05266-002-05266-003-05非特定行业900-004-05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非特定行业900-401-06900-402-06900-403-06900-404-06900-405-06900-406-06900-407-06900-408-06900-409-06900-410-06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001-07336-002-07336-003-07336-004-07336-005-07336-049-07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石油开采071-001-08071-002-08天然气开采072-001-08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5-08251-006-08251-010-08251-011-08251-012-08非特定行业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10-08900-211-08900-212-08900-213-08900-214-08900-215-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21-08900-222-08900-249-08 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非特定行业900-005-09900-006-09900-007-09HW10多氯(溴)联苯类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08-10900-009-10900-010-10900-011-10HW11精(蒸)馏残渣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013-11炼焦252-001-11252-002-11252-003-11252-004-11252-005-11252-006-11252-007-11252-008-11252-009-11252-010-11252-011-11252-012-11252-013-11252-014-11252-015-11252-016-11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50-001-11450-002-11450-003-1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07-11261-008-11261-009-11261-010-11 261-015-11 261-016-11 261-017-11 261-018-11 261-019-11 261-020-11 261-021-11 261-022-11 261-023-11 261-024-11 261-025-11 261-026-11 261-027-11 261-028-11 261-029-11 261-030-11 261-031-11 261-032-11 261-033-11 261-034-11 261-035-11 261-100-11 261-101-11 261-102-11 261-103-11 261-104-11 261-105-11 261-106-11 261-107-11 261-108-11 261-109-11 261-110-11 261-111-11 261-112-11 261-113-11 261-114-11 261-115-11 261-116-11 261-117-11 261-118-11 261-119-11 261-120-11 261-121-11 261-122-11 261-123-11 261-124-11 261-125-11 261-126-11 261-127-11 261-128-11 261-129-11261-134-11261-135-11261-136-1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001-11环境治理772-001-11非特定行业900-013-11HW12染料、涂料废物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广品制造264-002-12264-003-12264-004-12264-005-12264-006-12264-007-12264-008-12264-009-12264-010-12264-011-12264-012-12264-013-12纸浆制造221-001-12非特定行业900-250-12900-251-12900-252-12900-253-12900-254-12900-255-12900-256-12900-299-12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合成材料制造265-101-13265-102-13265-103-13265-104-13非特定行业900-014-13900-015-13900-016-13900-451-13HW14新化学物质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17-14HW15爆炸性废物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7-001-15267-002-15267-003-非特定行业900-018-15HW16感光材料废物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009-16266-010-16印刷231-001-16231-002-16电子元件制造397-001-16电影863-001-16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749-001-16非特定行业900-019-16HW17表面处理废物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050-17336-051-17336-052-17336-053-17336-054-17336-055-17336-056-17336-057-17336-058-17336-059-17336-060-17336-061-17336-062-17336-063-17336-064-17336-066-17336-067-17336-068-17336-069-17336-101-17HW18焚烧处置残渣环境治理业772-002-18772-003-18772-004-18772-005-18HW19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20-19HW20含铍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40-20HW21含铬废物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193-001-21193-002-261-042-21261-043-21261-044-21261-137-21261-138-21铁合金冶炼315-001-21315-002-21315-003-21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100-21电子元件制造397-002-21HW22含铜废物玻璃制造304-001-22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101-22321-102-22电子元件制造397-004-22397-005-22397-051-22HW23含锌废物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103-23电池制造384-001-23非特定行业900-021-23HW24含砷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139-24HW25含硒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45-25HW26含镉废物电池制造384-002-26HW27含锑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46-27261-048-27HW28含碲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50-28HW29含汞废物天然气开采072-002-29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091-003-29贵金属矿采选092-002-29印刷231-007-29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51-29261-052-29261-053-29261-054-29合成材料制造265-001-29265-002-29265-003-29265-004-29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103-29电池制造384-003-29照明器具制造387-001-非特定行业900-022-29 900-023-29 900-024-29 900-452-29HW30含铊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55-30HW31含铅废物玻璃制造304-002-31电子元件制造397-052-31炼钢312-001-31电池制造384-004-31工艺美术品制造243-001-31废弃资源综合利用421-001-31非特定行业900-025-31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26-32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贵金属矿米选092-003-33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104-33非特定行业900-027-33900-028-33900-029-33HW34废酸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014-3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013-3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57-34261-058-34钢压延加工314-001-34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105-34电子元件制造397-005-34397-006-34397-007-34非特定行业900-300-34900-301-34900-302-34900-303-34900-304-34900-305-34900-306-34900-307-34900-308-34900-349-34HW35废碱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015-35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59-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193-003-35纸浆制造221-002-35非特定行业900-350-35 900-351-35 900-352-35 900-353-35 900-354-35 900-355-35 900-356-35 900-399-35HW36石棉废物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米选109-001-36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60-36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001-36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001-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6-001-36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373-002-36非特定行业900-030-36900-031-36900-032-36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61-37261-062-37261-063-37非特定行业900-033-37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64-38261-065-38261-066-38261-067-38261-068-38261-069-38261-140-38HW39含酚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70-39261-071-39HW40含醚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72-40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78-45261-079-45261-080-45261-081-45261-082-45261-085-45261-086-45非特定行业900-036-45HW46含镍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87-46电池制造394-005-46非特定行业900-037-46HW47含钡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88-4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106-47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091-001-48091-002-48321-002-48321-003-48321-004-48321-005-48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006-48321-007-48321-008-48321-009-48321-010-48321-011-48321-012-48321-013-48321-014-48321-016-48321-017-48321-018-48321-019-48321-020-48321-021-48321-022-48321-023-48321-024-48321-025-48321-026-48321-027-48321-028-48321-029-48321-030-48稀有稀土金属冶炼323-001-48HW49其他废物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001-49非特定行业900-039-49900-040-49900-041-900-042-49 900-044-49 900-045-49 900-046-49 900-047-49 900-999-49HW50废催化剂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016-50251-017-50251-018-50251-019-50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151-50261-152-50261-153-50261-154-50261-155-50261-156-50261-157-50261-158-50261-159-50261-160-50261-161-50261-162-50261-163-50261-164-50261-165-50261-166-50261-167-50261-168-50261-169-50261-170-50261-171-50261-172-50261-173-50261-174-50261-175-50261-176-50261-177-50261-178-50261-179-50261-180-50261-181-50261-182-50261-183-50农药制造263-013-5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006-50兽用药品制造275-009-50生物药品制造276-006-50环境治理772-007-50非特定行业900-048-50900-049-50感染性废物In损伤性废物In病理性废物In化学性废物T药物性废物T 为防治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置的废物In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T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T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T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T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废弃产品及中间体T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T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T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T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T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原料药T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蒸馏工艺产生的蒸馏残余物T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及吸附剂T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T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及吸附剂T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反应基和培养基废物T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T 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原料药T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T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反应基和T 培养基废物(不包括利用生物技术合成氨基酸、维生素过程中产生的培养基废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T (不包括利用生物技术合成氨基酸、维生素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T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原料药T和中间体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药物和药品T (不包括HW01、HW02、900-999-49类)氯丹生产过程中六氯环戊二烯过滤产生的残余物;氯丹氯化反应器的真空汽提产T生的废物乙拌磷生产过程中甲苯回收工艺产生的蒸馏残渣T 甲拌磷生产过程中二乙基二硫代磷酸过滤产生的残余物T 2,4,5-三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四氯苯蒸馏产生的重馏分及蒸馏残余物T 2,4-二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2,6-二氯苯酚残余物T乙烯基双二硫代氨基甲酸及其盐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蒸发和离心分离残余T 物及废水处理污泥;产品研磨和包装工序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地面清扫溴甲烷生产过程中反应器产生的废水和酸干燥器产生的废硫酸;生产过程中产生T的废吸附剂和废水分离器产生的废物其他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T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与反应罐及容器清洗废液T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料和吸附剂T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 农药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原料及废弃产品T 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农药产品T使用五氯酚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T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使用杂酚油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T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使用含砷、铬等无机防腐剂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T 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废弃滤料及吸附剂T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过期原料T 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木材防腐化学品T 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或萃取剂使用后废弃的含卤素有机溶剂,包括四氯化碳、T,I 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或萃取剂使用后废弃的有毒有机溶剂,包括苯、苯乙烯、T,I丁醇、丙酮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或萃取剂使用后废弃的易燃易爆有机溶剂,包括正己烷、I 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1,2,4-三甲苯、乙苯、乙醇、异丙醇、乙醚、丙醚、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酸丁酯、苯酚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或萃取剂使用后废弃的其他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有T/I机溶剂900-401-06中所列废物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其他过滤吸附介质T900-402-06和900-404-06中所列废物T 900-401-06中所列废物分馏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高沸物和釜底残渣T 900-402-06和900-404-06中所列废物分馏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釜底残渣T900-401-06中所列废物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T生化处理污泥)900-402-06和900-404-06中所列废物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浮渣和污泥T(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使用氰化物进行金属热处理产生的淬火池残渣T 使用氰化物进行金属热处理产生的淬火废水处理污泥T含氰热处理炉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内衬T热处理渗碳炉产生的热处理渗碳氰渣T 金属热处理工艺盐浴槽釜清洗产生的含氰残渣和含氰废液R,T 氰化物热处理和退火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残渣T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T,I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石油开采所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T 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天然气开采所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T 清洗矿物油储存、输送设施过程中产生的油/水和烃/水混合物T石油初炼过程中储存设施、油-水-固态物质分离器、积水槽、沟渠及其他输送管T,I 道、污水池、雨水收集管道产生的含油污泥石油炼制过程中隔油池产生的含油污泥,以及汽油提炼工艺废水和冷却废水处理T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石油炼制过程中溶气浮选工艺产生的浮渣T,I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溢出废油或乳剂T,I 石油炼制换热器管束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T石油炼制过程中澄清油浆槽底沉积物T,I 石油炼制过程中进油管路过滤或分离装置产生的残渣T,I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介质T 内燃机、汽车、轮船等集中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T,I 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T,I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汽油及其他由石油和煤炼制生产T,I的溶剂油使用淬火油进行表面硬化处理产生的废矿物油T 使用轧制油、冷却剂及酸进行金属轧制产生的废矿物油T镀锡及焊锡回收工艺产生的废矿物油T 金属、塑料的定型和物理机械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蜡和润滑油T,I 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废油、油泥及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T,I化处理污泥)橡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油T,I锂电池隔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白油T 废矿物油再生净化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残渣、过滤残渣、废过滤吸附介质T,I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T,I轮油等废润滑油废矿物油裂解再生过程中产生的裂解残渣T,I 使用防锈油进行铸件表面防锈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防锈油T,I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T,I 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T,I 冷冻压缩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冷冻机油T,I 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T,I 废燃料油及燃料油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油泥T,I 石油炼制废水气浮、隔油、絮凝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和污泥T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T,I水压机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T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T 其他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T含多氯联苯(PCBs)、三氯三联苯(PCTs)、多溴联苯(PBBs)的电容器、变T压器含有PCBs、PCTs和PBBs的电力设备的清洗液T 含有PCBs、PCTs和PBBs的电力设备中废弃的介质油、绝缘油、冷却油及导热油T 含有或沾染PCBs、PCTs和PBBs的废弃包装物及容器T 石油精炼过程中产生的酸焦油和其他焦油T炼焦过程中蒸氨塔产生的残渣T炼焦过程中澄清设施底部的焦油渣T 炼焦副产品回收过程中萘、粗苯精制产生的残渣T 炼焦和炼焦副产品回收过程中焦油储存设施中的焦油渣T 煤焦油精炼过程中焦油储存设施中的焦油渣T煤焦油分馏、精制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T炼焦副产品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池残渣T 轻油回收过程中蒸馏、澄清、洗涤工序产生的残渣T轻油精炼过程中的废水池残渣T 炼焦及煤焦油加工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T 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焦油和其他焦油T焦炭生产过程中粗苯精制产生的残渣T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硫废液T 焦炭生产过程中煤气净化产生的残渣和焦油T 焦炭生产过程中熄焦废水沉淀产生的焦粉及筛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T煤浙青改质过程中产生的闪蒸油T 煤气生产行业煤气净化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渣T 煤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T煤气生产过程中煤气冷凝产生的煤焦油T乙烯法制乙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T 乙烯法制乙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次要馏分T苄基氯生产过程中苄基氯蒸馏产生的蒸馏残渣T四氯化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和重馏分T 表氯醇生产过程中精制塔产生的蒸馏残渣T异丙苯法生产苯酚和丙酮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T 萘法生产邻苯二甲酸酐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和轻馏分T 邻二甲苯法生产邻苯二甲酸酐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和轻馏分T 苯硝化法生产硝基苯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T 甲苯二异氰酸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和离心分离残渣T 1,1,1-三氯乙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T 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联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T苯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T 苯胺生产过程中苯胺萃取工序产生的蒸馏残渣T 二硝基甲苯加氢法生产甲苯二胺过程中干燥塔产生的反应残余物T二硝基甲苯加氢法生产甲苯二胺过程中产品精制产生的轻馏分T二硝基甲苯加氢法生产甲苯二胺过程中产品精制产生的废液T二硝基甲苯加氢法生产甲苯二胺过程中产品精制产生的重馏分T 甲苯二胺光气化法生产甲苯二异氰酸酯过程中溶剂回收塔产生的有机冷凝物T氯苯生产过程中的蒸馏及分馏残渣T 使用羧酸肼生产1,1-二甲基肼过程中产品分离产生的残渣T乙烯溴化法生产二溴乙烯过程中产品精制产生的蒸馏残渣T a-氯甲苯、苯甲酰氯和含此类官能团的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T四氯化碳生产过程中的重馏分T 二氯乙烯单体生产过程中蒸馏产生的重馏分T氯乙烯单体生产过程中蒸馏产生的重馏分T 1,1,1-三氯乙烷生产过程中蒸汽汽提塔产生的残余物T 1,1,1-三氯乙烷生产过程中蒸馏产生的重馏分T 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联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苯和丙烯生产苯酚和丙酮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苯泵式消化生产硝基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铁粉还原硝基苯生产苯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苯胺、乙酸酐或乙酰苯胺为原料生产对硝基苯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对氯苯胺氨解生产对硝基苯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氨化法、还原法生产邻苯二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苯和乙烯直接催化、乙苯和丙烯共氧化、乙苯催化脱氢生产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T重馏分二硝基甲苯还原催化生产甲苯二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对苯二酚氧化生产二甲氧基苯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萘磺化生产萘酚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苯酚、三甲苯水解生产4,4'-二羟基二苯砜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甲苯硝基化合物羰基化法、甲苯碳酸二甲酯法生产甲苯二异氰酸酯过程中产生的T重馏分苯直接氯化生产氯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乙烯直接氯化生产二氯乙烷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甲烷氯化生产甲烷氯化物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甲醇氯化生产甲烷氯化物过程中产生的釜底残液T 乙烯氯醇法、氧化法生产环氧乙烷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乙块气相合成、氧氯化生产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乙烯直接氯化生产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乙烯氧氯化法生产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甲苯光气法生产苯甲酰氯产品精制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甲苯苯甲酸法生产苯甲酰氯产品精制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甲苯连续光氯化法、无光热氯化法生产氯化苄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偏二氯乙烯氢氯化法生产1,1,1-三氯乙烷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醋酸丙烯酯法生产环氧氯丙烷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异戊烷(异戊烯)脱氢法生产异戊二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化学合成法生产异戊二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碳五馏分分离生产异戊二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合成气加压催化生产甲醇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水合法、发酵法生产乙醇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环氧乙烷直接水合生产乙二醇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乙醛缩合加氢生产丁二醇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乙醛氧化生产醋酸蒸馏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丁烷液相氧化生产醋酸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电石乙炔法生产醋酸乙烯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氢氰酸法生产原甲酸三甲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p-苯胺乙醇法生产靛蓝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T 有色金属火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焦油状残余物T 废矿物油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酸焦油T 其他精炼、蒸馏和热解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焦油状残余物T铬黄和铬橙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钼酸橙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 锌黄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 铬绿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 氧化铬绿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 氧化铬绿颜料生产过程中烘干产生的残渣T 铁蓝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使用含铬、铅的稳定剂配制油墨过程中,设备清洗产生的洗涤废液和废水处理污泥T油墨的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蚀刻液T其他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残渣、中间体废物T其他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废吸附剂T 油漆、油墨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颜料、油墨的有机溶剂废物T废纸回收利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脱墨渣T 使用有机溶剂、光漆进行光漆涂布、喷漆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物T,I 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阻挡层涂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T,I 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T,I 使用油墨和有机溶剂进行丝网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T,I 使用遮盖油、有机溶剂进行遮盖油的涂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T,I 使用各种颜料进行着色过程中产生的废颜料T 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过程中剥离下的废油漆、染料、涂料T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T 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T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合成、酯化、缩合等工序产生的废母液T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精馏、分离、精制等工序产生的釜底残液、废过滤介质和残渣T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T废弃的粘合剂和密封剂T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T 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剥离下的树脂状、粘稠杂物T 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破碎分选回收金属后产生的废树脂粉T 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产生的对人类或环境影响不明的化学物质废物T/C/I/R炸药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R含爆炸品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R 生产、配制和装填铅基起爆药剂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R 三硝基甲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红水、红水,以及废水处理污泥R报废机动车拆解后收集的未引爆的安全气囊R 显(定)影剂、正负胶片、像纸、感光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T显(定)影剂、正负胶片、像纸、感光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及废水处理污泥T使用显影剂进行胶卷显影,定影剂进行胶卷定影,以及使用铁氰化钾、硫代硫酸盐进行影像减薄(漂白)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T 使用显影剂进行印刷显影、抗蚀图形显影,以及凸版印刷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T 使用显影剂、氢氧化物、偏亚硫酸氢盐、醋酸进行胶卷显影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T 电影厂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T 摄影扩印服务行业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T 其他行业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T 使用氯化亚锡进行敏化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氯化锌、氯化铵进行敏化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锌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锌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镉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镉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镍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镍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镀镍液进行镀镍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硝酸银、碱、甲醛进行敷金属法镀银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金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金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镀铜液进行化学镀铜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钯和锡盐进行活化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铬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黑铬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高锰酸钾进行钻孔除胶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铜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铜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其他电镀工艺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废洗涤液、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C 镀层剥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槽渣及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含重铬酸盐的胶体、有机溶剂、黏合剂进行漩流式抗蚀涂布产生的废渣及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铬化合物进行抗蚀层化学硬化产生的废渣及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铬酸镀铬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 使用铬酸进行塑料表面粗化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生活垃圾焚烧飞灰T 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等处置过程产生的底渣、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底渣除外)T 危险废物等离子体、高温熔融等处置过程产生的非玻璃态物质和飞灰T 固体废物焚烧过程中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T 金属羰基化合物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羰基化合物成分的废物T铍及其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渣、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T使用铬鞣剂进行铬鞣、复鞣工艺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皮革切削工艺产生的含铬皮革废碎料T铬铁矿生产铬盐过程中产生的铬渣T。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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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新版)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HW08废矿 物油与含 非特定行 矿物油废 业 物 HW09油/
水、烬/水混 非特定行
合物或乳 业 化液
HW17表面
金属表面 处理及热 处理废物
处理加工 HW22含铜 电子元件 废物 制造 金属表面
处理及热
HW34废酸 处理加工
非特定行
业 HW48有色 常用有色 金属冶炼 金属冶炼
废物 废物代码 900-204-08
900-217-08
900-218-08
900-006-09
900-007-09
336-064-17 397-005-22
336-105-34
900-302-34
321-027-48
321-028-48
危险废物
使用轧制油、冷却剂及酸进行金属轧制产生的废矿物油
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剂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 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 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烬/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烬/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
产生的废腐蚀液、废洗涤液、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使用酸进行铜氧化处理产生的废液及污水处理泥垢
青铜生产过程中浸酸工序产生的废酸液 使用硫酸进行酸蚀产生的废酸液 铜再生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垢 锌再生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
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垢
危险特性
T
T.1
T.1
T
T
T/C
T
C
C
T
T。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11.26•【文号】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36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36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已于2024年11月8日由生态环境部2024年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同意,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公安部部长王小洪交通运输部部长刘伟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雷海潮2024年11月26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一)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第四条危险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后的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的固体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五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一)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分类。
(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产生行业。
(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具有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毒性或感染性的;2、不排除具有上述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的。
三、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公布。
四、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经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此类废物普遍具有危险特性的,应当增补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五、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的,该混合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及氧化汞电池,电子类危险废物等,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将上述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所产生的废物不具备危险特性的,可以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有关规定,申请该特定废物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此类废物普遍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应当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删除。
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废物代码”是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
前三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第4-6位为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废物类别代码(附录A)。
“废物来源”是对危险废物产生来源的具体描述。
“危险特性”是指易燃性(简称为I)、反应性(R)、腐蚀性(C)、毒性(T)和感染性(In)。
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附录A:废物类别代码废物类别代码为两位数字;“废物类别”中1-18类根据废物的来源分类;第19-47类按照所含危险成分分类;第48类为含多种危险成分的危险废物以及其他来源的危险废物。
2019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

20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201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日益增加,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威胁也越发严峻。
为了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护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我国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9 年发布了修订版。
2019 年修订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在诸多方面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首先,名录的修订是基于对危险废物特性和环境风险的更深入研究和评估。
这意味着对于危险废物的界定更加科学准确,能够更有效地识别和管理那些具有潜在环境危害的物质。
在具体内容上,修订版名录新增了部分危险废物种类。
这些新增的种类往往是随着新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的出现而产生的。
例如,某些新兴行业所产生的特定废弃物,由于其化学组成和物理性质的特殊性,被纳入了危险废物的范畴。
这一举措有助于提前防范这些新型废物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避免出现管理上的空白和滞后。
同时,修订版名录对一些危险废物的定义和范围进行了重新调整和明确。
这使得管理部门在实际操作中能够更加清晰地判断某种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减少了因定义模糊而导致的管理混乱和争议。
例如,对于某些具有复杂成分的混合物,明确了其在何种情况下应被认定为危险废物,为企业和监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此外,2019 年修订版名录还优化了危险废物的分类和代码体系。
分类更加细致合理,代码也更加规范统一。
这不仅便于管理部门进行数据统计和信息管理,也有利于企业在处理危险废物时能够更准确地进行分类和申报。
对于企业来说,2019 年修订版名录的出台意味着更大的责任和更高的要求。
企业需要重新审视自身的生产流程和废弃物产生情况,对照新的名录确定所产生的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并采取相应的处理和处置措施。
这就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加大在危险废物处理方面的投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从监管部门的角度看,修订版名录为其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执法依据。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附件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危险废物管理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在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于1998年首次印发实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2016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再次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以下简称2016年版《名录》)。
一、修订必要性和可行性2016年版《名录》已经难以支持和指导目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为保证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必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名录》。
2016年版《名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部分危险废物类别定义不准确、范围过大。
2016年版《名录》对部分危险废物产生源和危险物质采用了较为宽泛的定义,导致将部分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纳入其中,造成部分行业(如表面处理行业等)固体废物属性争议较大,急需进行调整。
(二)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需求。
各地在危险废物管理中,已经将《名录》作为管理名录或者危险废物分类名录使用。
部分危险废物存在归类不清的问题,影响了各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工作。
(三)部分环境风险小的危险废物需要纳入豁免管理。
2016年版《名录》推行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危险废物纳入豁免管理清单;在豁免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社会反响较好,进一步扩大豁免管理范围的需求增大。
我国目前危险废物类别繁多、性质复杂、不断出现新类别。
因此,《名录》提出了动态修订的原则。
本次修订在广泛征集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分析总结2016年版《名录》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针对重点问题开展修订工作,对及时修正由《名录》规定导致的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完善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修订原则(一)问题导向原则重点针对2016年版《名录》修订后,环境管理中反映比较集中、问题比较多的废物。
新版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T
272-004-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 剂
T
272-005-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 品及原料药
T
兽用药品制 造
275-001-02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 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75-002-02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 蒸馏工艺产生的蒸馏残余物
T
336-005-07
金属热处理工艺盐浴槽釜清洗产生的含 氰残渣和含氰废液
R,T
336-049-07
氰化物热处理和退火作业过程中产生的 残渣
T
HW08
石油开采 071-001-08 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
T,I
废矿物油与 含矿物油废
物
石油开采
071-001-08
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
T
275-003-02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 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及吸附剂
T
275-004-02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 残余物
T
275-005-02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 介质及吸附剂
T
275-006-02
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反应基 和培养基废物
T
275-007-02
T
900-249-08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 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
T,I
HW09
非特定行业
900-005-09
水压机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T
油/水、烃/
水混合物或
乳化液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版完整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版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第四条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
第五条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六条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本名录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一)“废物类别”是按照《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进行的归类。
(二)“行业来源”是某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源。
(三)“废物代码”是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
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第4-6位为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

275-001-02
T
的废水处理污泥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蒸馏
兽用药品
275-002-02 工艺产生的蒸馏残余物
T
制造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
275-003-02
T
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及吸附剂
275-004-02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T
—5—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271-001-02
T
应残余物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及
271-002-02
T
反应基废物
化学药品原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
料药制造
271-003-02 滤介质
T
271-004-02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
T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废弃产品及中
271-005-02
产生的废石蜡和润滑油
T,I T
T,I T,I
T T,I T,I T,I
T T T T,I
—9—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
危险特性*
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废油、油泥及废水处理产
900-210-08
T,I
生的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900-211-08 橡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油
276-001-02
T
物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HW02 医药废物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 物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反应基和培养基废物 276-002-02 (不包括利用生物技术合成氨基酸、维生素、 T 他汀类降脂药物、降糖类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培 养基废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修订稿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编号废物类别废物来源常见国际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HW01医院临床废物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生的临床废物——手术、包扎残余物——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化验检查残余物——传染性废物——废水处理污泥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传染性废物,动物试验废物HW02医药废物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废物)——蒸馏及反应残余物——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溶剂——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胺类药、镇痛药、心血管药、神经系统药、杂药,基因类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药物、药品(不包括HW01,HW02类中的废药品)——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包括药品废原料和中间体反应物)——使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医疗单位、化验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物)——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物HW04农药废物来自杀虫、杀菌、除草、灭鼠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蒸馏及反应残余物——生产过程母液及(反应罐及容器)清洗液——吸附过滤物(包括载体,吸附剂,催化剂)——废水处理污泥——生产、配制过程中的过期原料——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过期和淘汰产品——沾有农药及除草剂的包装物及容器废有机磷杀虫剂、有机氯杀虫剂、有机氮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杀螨剂、有机磷杀菌剂、有机氯杀菌剂、有机硫杀菌剂、有机锡杀菌剂、有机氮杀菌剂、醌类杀菌剂、无机杀菌剂、有机胂杀菌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醚类除草剂、酚类除草剂、酰胺类除草剂、取代脲类除草剂、苯氧羧酸类除草剂、均三氮苯类除草剂、无机除草剂HW05木材防腐剂废从木材防腐化学品的生产、配制和使用中产生的废物(不包括与HW04含五氯酚,苯酚,2-氯酚,甲酚,对氯间甲酚,物类重复的废物)——生产单位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工艺反应残余物、吸附过滤物及载体——使用单位积压、报废或配制过剩的木材防腐化学品——销售经营部门报废的木材防腐化学品三氯酚,屈萘,四氯酚,杂酚油,萤蒽,苯并a 芘,2,4-二甲酚,2,4-二硝基酚苯并(b)萤蒽,苯并(a)蒽,二苯并(a)蒽的废物HW06有机溶剂废物从有机溶剂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不包括HW42类的废有机溶剂)——有机溶剂的合成、裂解、分离、脱色、催化、沉淀、精馏等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吸附过滤物及载体——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溶剂的清洗杂物废催化剂,清洗剥离物,反应残渣及滤渣,吸附物与载体废物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从含有氰化物热处理和退火作业中产生的废物——金属含氰热处理——含氰热处理回火池冷却——含氰热处理炉维修——热处理渗碳炉含氰热处理钡渣,含氰污泥及冷却液,含氰热处理炉内衬,热处理渗碳氰渣HW08废矿物油不适合原来用途的废矿物油——来自于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矿物油类仓储过程中产生的沉积物——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的更换油及清洗油(泥)——金属轧制、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渣)——含油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及油泥——油加工和油再生过程中产生的油渣及过滤介质废机油、原油、液压油、真空泵油、柴油、汽油、重油、煤油、热处理油、樟脑油、润滑油(脂)、冷却油HW09废乳化液从机械加工、设备清洗等过程中产生的废乳化液、废油水混合物——生产、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剩乳化液(膏)——机械加工、金属切削和冷拔过程产生的废乳化剂——清洗油罐、油件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来自于(乳化液)水压机定期更换的乳化废液废皂液、乳化油/水、烃/水混合物、乳化液(膏)、切削剂、冷却剂、润滑剂、拔丝剂HW10含多氯联苯废物含有或沾染多氯联苯(PCBs)、多氯三联苯(PCTs)、多溴联苯(PBBs)的废物质和废物品——过剩的、废弃的、封存的、待替换的含有PCBs、含多氯联苯(PCBs),多溴联苯(PBBs)、多氯三联苯(PCTs)废物PBBs和PCTs的电力设备(电容器、变压器)——从含有PCBs,PBBs或PCTs的电力设备中倾倒出的介质油、绝缘油、冷却油及传热油——来自含有PCBs,PBBs和PCTs或被这些物质污染的电力设备的拆装过程中的清洗液——被PCBs,PBBs和PCTs污染的土壤及包装物HW11精(蒸)馏残渣从精炼、蒸馏和任何热解处理中产生的废焦油状残留物——煤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原油蒸馏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残余物——原油精制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状焦油及酸焦油——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和蒸馏釜底物——化学品原料生产的热解过程中产生生的焦油状残余物——被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或蒸馏残余物所污染的土壤——盛装过焦油状残余物的包装和容器沥青渣,焦油渣,废酸焦油,酚渣,蒸馏釜残物,精馏釜残物,甲苯渣,液化石油气残渣(含苯并(a)芘、屈萘、萤蒽、多环芳烃类废物)HW12染料、涂料废物从油墨、染料、颜料、油漆、真漆、罩光漆的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颜料、染料、涂料和不合格产品——染料、颜料生产硝化、氧化、还原、磺化、重氮化、卤化等化学反应中产生的废母液、残渣、中间体废物——油漆、油墨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颜料、油墨的有机溶剂废物——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产生的污泥状剥离物——含有染料、颜料、油墨、油漆残余物的废弃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废酸性染料、碱性染料、媒染染料偶氮染料、直接染料、冰染染料、还原染料、硫化染料、活性染料、醇酸树脂涂料、丙烯酸树脂涂料、聚氨酯树脂涂料、聚乙烯树脂涂料、环氧树脂涂料、双组份涂料、油墨、重金属颜料HW13有机树酯类废物从树酯、胶乳、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的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生产、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副产物——在合成、酯化、缩合等反应中产生的废催化剂、高浓度废液——精含邻苯二甲酸酯类,脂肪酸二元酸酯类,磷酸酯类,环氧化合物类,偏苯三甲酸酯类,聚酯类、氯化石蜡,二元醇和多元醇酯类,磺酸衍生物的废物馏、分离、精制过程中产生的釜残液、过滤介质和残渣——使用溶剂或酸、碱清洗容器设备剥离下的树脂状、黏稠杂物——废水处理污泥HW14新化学品废物从研究和开发或教学活动中产生的尚未鉴定的和(或)新的并对人类和(或)环境的影响未明的化学废物新化学品研制中产生的废物HW15爆炸性废物在生产、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产生的次品、废品及具有爆炸性质的废物——不稳定,在无爆震时容易发生剧烈变化的废物——能和水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经过发热、吸湿、自发的化学变化具有着火倾向的废物——在有引发源或加热时能爆震或爆炸的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从摄影化学品、感光材料的生产、配制、使用中产生的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及废水污泥——出版社、报社、印刷厂、电影厂在使用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显(定)影液、胶片及废像纸——社会照像部、冲洗部在使用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显(定)影液、胶片及废像纸——医疗院所的X光和CT检查中产生的废显(定)液及胶片废显影液、定影液、正负胶片、像纸、感光原料及药品HW17表面处理废物从金属和塑料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电镀行业的电镀槽渣、槽液及水处理污泥——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工艺产生的腐蚀液、洗涤液和污泥——金属和塑料表面磷化、出光、化抛过程中产生的残渣(液)及污泥——镀层剥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及残渣废电镀溶液,镀槽淤渣,电镀水处理污泥,表面处理酸碱渣,氧化槽渣,磷化渣,亚硝酸盐废渣HW18焚烧处置残渣从工业废物处置作业中产生的残余物焚烧处置残渣及灰尘HW19含金属在金属羰基化合物制造以及使用过金属羰基化合物(五羰基羰基化合物废物程中产生的含有羰基化合物成份的废物——精细化工产品生产——金属有机化合物的合成铁,八羰基二钴,羰基镍,三羰基钴,氢氧化四羰基钴)废物HW20含铍废物含铍及其化合物的废物——稀有金属冶炼——铍化合物生产含铍,硼氢化铍,溴化铍,氢氧化铍,碘化铍,碳酸铍,硝酸铍,氧化铍,硫酸铍,氟化铍,氯化铍,硫化铍的废物HW21含铬废物含有六价铬化合物的废物——化工(铬化合物)生产——皮革加工(鞣革)业——金属、塑料电镀——酸性媒介染料染色——颜料生产与使用——金属铬冶炼(铁合金)含铬酸酐,(重)铬酸钾,(重)铬酸钠,铬酸,重铬酸,三氧化铬,铬酸锌,铬酸钾,铬酸钙,铬酸银,铬酸铅,铬酸钡的废物HW22含铜废物含有铜化物的废物——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金属、塑料电镀——铜化合物生产含溴化(亚)铜,氢氧化铜,硫酸(亚)铜,碘化(亚)铜,碳酸铜,硝酸铜,硫化铜,氟化铜,硫化(亚)铜,氯化(亚)铜,醋酸铜,氧化铜钾,磷酸铜,二水合氯化铜铵的废物HW23含锌废物含有锌化合物的废物——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金属、塑料电镀——颜料、油漆、橡胶加工——锌化合物生产——含锌电池制造业含溴化锌,碘化锌,硝酸锌,硫酸锌,氟化锌,硫化锌,过氧化锌,高锰酸锌,醋酸锌,草酸锌铬酸锌,溴酸锌,磷酸锌,焦磷酸锌,磷化锌的废物HW24含砷废物含砷及砷化合物的废物——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砷及其化合物的生产——石油化工——农药生产——染料和制革业含砷,三氧化二砷,亚砷酐,五氧化二砷,五硫化二砷,硫化亚砷,砷化锌,乙酰基砷铜,砷化钙,砷化铁,砷化铜,砷化铅,砷化银,乙基二氯化砷,(亚)砷酸,三氟化砷,砷酸锌,砷酸铵,砷酸钙,砷酸铁,砷酸钠,砷酸汞,砷酸铅,砷酸镁,三氯化砷,二硫化砷,砷酸钾,砷化(三)氢的废物HW25含硒废物含硒及硒化合物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及电解——硒化合物生产——颜料、橡胶、玻璃生产含硒,二氧化硒,三氧化硒,四氟化硒,六氟化硒,二氯化二硒,四氯化硒,亚硒酸,硒化氢,硒化钠。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0修订稿)》(二次稿)全文及编制说明

附件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第四条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第五条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六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一)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分类。
(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产生行业。
(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
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确定),第4-6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Corrosivity,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I)、反应性(Reactivity,R)和感染性(Infectivity,In)。
第七条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第八条本名录自2020年×月×日起施行。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在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明确《名录》是危险废物判定的法定依据,并规定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我国于1998年首次印发实施《名录》;2(X)8 年,原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第•次修订发布《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2016年,原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再次修订发布《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
2021年,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三次修订发布《名录(2021年版)》。
一、修订必要性我国危险废物类别繁多、性质复杂,同时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新工艺层出不穷,废物的类别和特性也不断发生变化。
为保障废物属性判定和管理的精准性,更有效支撑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2020 年新修订《固废法》明确规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当动态调整。
二、修订原则《名录》修订遵循防控风险、精准及时、科学有序和依法依规的原则。
(一)坚持防控风险。
将普遍具有危险特性、环境风险大的废物纳入《名录》。
同时,根据不同废物不同环节环境风险的差异,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风险小的危险废物在特定环节实施豁免管理。
(二)坚持精准及时。
通过细化类别等方式,保证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的准确性,推动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
及时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废物进行研究修订。
(三)坚持科学有序。
对《名录》历次修订过程中列入后续研究计划,并已取得良好研究基础的废物进行修订,保证修订的持续性和科学性。
(四)坚持依法依规。
依法依规重点针对《名录(2021年版)》实施过程环境管理工作中反映较为集中、问题较多的废物进行修订。
三、修订过程为更加科学地指导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2023年初,生态环境部启动《名录(2021年版)》修订工作。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再次修订2019版(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96页107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再次修订(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9-09-21 09:339月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重点针对2016 年版《名录》修订后,环境管理中反映比较集中、问题比较多的废物。
通过细化类别的方式,保证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精确性。
为便于使用,《名录》修订保持了结构的连续性。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危险废物管理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在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于1998年首次印发实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再次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 年版《名录》)。
2016 年版《名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危险废物类别定义不准确、范围过大。
2016 年版《名录》对部分危险废物产生源和危险物质采用了较为宽泛的定义,导致将部分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纳入其中,造成部分行业(如表面处理行业等)固体废物属性争议较大,急需进行调整。
(二)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需求。
各地在危险废物管理中,已经将《名录》作为管理名录或者危险废物分类名录使用。
部分危险废物存在归类不清的问题,影响了各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工作。
(三)部分环境风险小的危险废物需要纳入豁免管理。
2016年版《名录》推行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危险废物纳入豁免管理清单;在豁免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社会反响较好,进一步扩大豁免管理范围的需求增大。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正文内容由9 条修改为7 条。
.修订了附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中新增7种危险废物、删减7种危险废物、合并减少8种危险废物。
修订了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其中新增13种危险废物。
附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新版)

900-006-09
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烬/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T
900-007-09
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烬/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T
HW17表面处理废物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36-064-17
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废洗涤液、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T/C
HW22含铜废物
电子元件制造
397-005-22
使用酸进行铜氧化处理产生的废液及污水处理泥垢
T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HW34废酸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36-105-34
青铜生产过程中浸酸工序产生的废酸液
C
非特定行业
900-302-34
使用硫酸进行酸蚀产生的废酸液
C
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21-027-48
铜再生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垢
T
321-028-48
锌再生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垢
T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新版)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
危险特性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204-08
使用轧制油、冷却剂及酸进行金属轧制产生的废矿物油
T
900-217-08
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剂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
T.1
900-218-08
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
T.1
HW09油/水、烬/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2019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

20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201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不断增加,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我国不断对危险废物名录进行修订和完善。
2019 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迎来了新的修订版,这对于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或者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
常见的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
那么,为什么要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修订呢?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工业的发展,新的生产工艺和产品不断涌现,产生了一些新的危险废物种类。
例如,某些新兴行业如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领域产生的废物,其性质和危害可能与传统危险废物有所不同,需要及时纳入名录进行管理。
二是对危险废物的认识不断深入。
随着科学研究的进展,对于某些废物的危险特性和环境影响有了更准确的评估,需要对名录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是为了适应环境保护和管理的需要。
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需要对名录进行修订和完善。
201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优化。
一方面,新增了部分危险废物种类。
例如,将某些特定行业产生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纳入名录,加强了对这些行业的监管。
另一方面,对一些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这使得危险废物的认定更加准确,避免了管理上的模糊和混乱。
在修订版中,对于危险废物的豁免管理也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豁免管理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对某些危险废物的部分管理要求予以豁免。
例如,对于某些产生量小、危害程度低的危险废物,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简化管理流程,降低企业的负担。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新版)

WORD 格式可编辑专业知识 整理分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新版)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危险特性HW08废矿 900-204-08使用轧制油、冷却剂及酸进行金属轧 制产生的废矿物油T 物油与含 矿物油废非特定行 业900-217-08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剂 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T.1物900-218-08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 生的废液压油 T.1HW09油/水、烬/水混 合物或乳 化液非特定行 业900-006-09 900-007-09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 程中产生的油/水、烬/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烬/水 混合物或乳化液T THW17表面 处理废物金属表面 处理及热 处理加工336-064-17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 除锈、洗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 产生的废腐蚀液、废洗涤液、废槽液、 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T/CHW22含铜废物电子元件 制造397-005-22使用酸进行铜氧化处理产生的废液及污水处理泥垢T金属表面青铜生产过程中浸酸工序产生的废酸 处理及热336-105-34液CHW34废酸 处理加工非特定行业使用硫酸进行酸蚀产生的废酸液 900-302-34CHW48有色 金属冶炼废物常用有色 金属冶炼321-027-48321-028-48铜再生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 粉尘和废水处理污垢 锌再生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 粉尘和废水处理污垢T T。
2019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

20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201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危险废物,这一词汇听起来或许有些陌生,但它却与我们的生活环境、生态安全乃至人类的健康息息相关。
2019 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了修订,这一修订版的出台,对于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保障公众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危险废物。
简单来说,危险废物就是那些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
比如,一些废弃的化学药品、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渣、医疗废物等等。
这些废物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对土壤、水源、空气造成严重的污染,进而危害到生态系统和人类的健康。
那么,为什么要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修订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新的生产工艺和化学物质不断涌现,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也在发生变化。
原有的名录可能已经无法涵盖所有的危险废物,或者对于一些废物的分类和定义不够准确和清晰。
因此,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及时修订危险废物名录就显得尤为重要。
修订版名录的出台,对于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诸多积极的影响。
首先,它为环境监管部门提供了更加明确和详细的依据,有助于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力度,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
其次,对于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来说,名录的修订促使他们更加重视废物的管理和处置,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降低环境风险。
同时,也为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投入,提高危险废物的处理能力和水平。
然而,要想让修订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要加强宣传和培训,让企业和公众了解名录的内容和要求,提高环保意识。
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名录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企业要自觉遵守名录的规定,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环节。
公众也应当积极参与监督,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2019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

20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201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日益增加,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威胁也越发显著。
为了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护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我国对危险废物名录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9 年发布了修订版。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
其次,新增了部分危险废物种类。
这是基于对新出现的生产工艺、原材料以及废物产生情况的综合考量。
新增的危险废物涵盖了多个行业和领域,反映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和风险。
在修订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
对于一些特定行业,如化工、制药、电子等,根据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特性,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分类和细化。
这使得相关企业在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方面能够有更加明确的依据,从而更好地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
同时,修订版名录还对危险废物的豁免管理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对于某些危险废物,如果在特定条件下能够确保其环境风险可控,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可以实行豁免管理。
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同时也鼓励企业采取更加先进、环保的技术和工艺,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此外,2019 年修订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于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也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更加科学合理的鉴别标准有助于准确判断某种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为环境监管和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这一修订版名录的出台,对于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它为环境监管部门提供了更加明确和详细的执法依据,有助于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明确的危险废物名录使得企业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物的性质和管理要求,从而主动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降低环境风险,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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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版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第四条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
第五条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六条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本名录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按照《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进行的归类。
(二)“行业来源”是某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源。
(三)“废物代码”是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
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第4-6位为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C)、毒性(Toxicity,T)、易燃性(Ignitability,I)、反应性(Reactivity,R)和感染性(Infectivity,In)。
第九条本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