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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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劳务扩大分包招标文件工程名称: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
人:
经办
人:
发出时
间:
目录
一、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
二、工程概况
三、现场情况简介
四、招标要求
五、投标报价要求
六、劳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七、投标须知
八、开标须知
九、评标和中标须知
十、附件
十一、补充条款
十二、建设工程扩大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条款
第一条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
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符合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的投标。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XX县体育中心运动员村及附属工程(教育中心)
2.2 工程地址:
2.3 发包单位:
2.4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94850.59㎡;职教中心建筑面积为59404.39㎡,党校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0726.46㎡,质检中心建筑面积为5652.64㎡,学员服务楼建筑面积为19067.1㎡。本次招标施工包含:职教中心建筑面积为59404.39㎡,党校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0726.46㎡,质检中心建筑面积为5652.64㎡。
2.5 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2.6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年月开工,年月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第三条现场情况简介
3.1现场场地:本工程占地面积 110739 ㎡。
3.2现场临时设施情况:招标人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已搭建好现场临时设施。
3.3现场机械配置:由投标人按现场平面布置进行合理机械配置(塔吊除外)。
3.4生活区设置:招标人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满足工程需要。钢筋加工棚、木工加工棚,现场库房、工人住宿、食堂、厕所等已搭建完毕。
第四条招标要求
4.1本工程采用邀请方式招标,分二个标段进行招标;一标段为党校教育楼、学生公寓A、B楼、餐厅及活动中心、质检中心。二标段为教育楼、竞体楼、培训中心、实训A、B楼,从6 家投标人中确定2家中标人。
4.2招标范围:建筑、结构图纸所示的全部工程所需的人工、周转材料(混凝土、钢材除外)、机械机具(塔吊除外),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工作,其他专业分包单位所需的配合工作(提供垂直运输、安全防护、临时水电接口等),水表和二级配电箱以后的临时水电;不包括:桩基础、地基处理工程、土方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4.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4工期要求日历天,工程计划于年月竣工。
4.5 安全文明施工:山东省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4.6 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 :主要材料(钢材、混凝土)由招标人采购,承包人负责保管;其余材料、辅料及低值易耗品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价格以XX县第三季度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格为准),其费用纳入报价。
4.7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项目经理、施工安全管理和其他专业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为本工程专职人员,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率 100%,施工人员均应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4.8工程保证金:投标万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在开标后 7 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工程履约保证金万,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投标报价要求
5.1报价依据:工程概况及图纸、结合自身实力和市场情况综合报价。
5.2报价包含内容和费用:报价约定单价为劳务综合单价,是对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项目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范围内的人工、周转料、辅材、机械机具、质量、安全文明、进度要求、临时水电、其他分包配合等工作)以及相关设备的进出场等费用的偿付,对施工期间材料及人工市场价格波动及施工现场不可预见情况不再进行调整。
5.3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应充分考虑安全文明施工及现场零工因素,为其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垂直运输、安全防护以及二级配电箱(到楼层)临水借口(到楼层)所需的费用。
5.4报价方式:平方米综合单价以及单价的组成各工种的单价如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砌墙、外抹灰、内抹灰、地面、周转材料(钢管、扣件、模板)、文明施工、管理费、利润等。
5.5报价中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施工方面的奖罚措施: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第六条劳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6.1 进度款支付:每月按已完工程量的支付(以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6.2 结算: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支付最终结算总结的 95%,留 5%的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质保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具体细则详见合同约定。
第七条投标须知
7.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7.1.1投标书;
7.1.2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
7.1.3投标人业绩情况(包括获奖工程情况、在建工程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7.1.4 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7.2招标人不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并经监理签认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7.3本工程招标人采取不设标底方式招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本企业成本价报价。
7.4投标文件要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年月日时分前送
达(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方为有效)。
7.5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 1 天,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第八条开标须知
8.1 本工程于年月日在开标,由招标人自行召开,投标人不参加。
8.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8.2.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未按时送达
8.2.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8.2.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2.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第九条评标和中标须知
9.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动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为5人。
9.2本工程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并评出中标人。
9.3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