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供货证明参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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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4.05•【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56号•【施行日期】2012.04.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关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56号)关于发布《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的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现予发布实施。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口食品原料质量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实施备案管理的原料品种目录中原料种植场的备案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的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鼓励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在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框架下,共同做好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的备案工作。

第二章备案申请第五条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植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均可以作为申请人向种植场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备案申请。

第六条备案种植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合法经营种植用地的证明文件;(二)土地相对固定连片,周围具有天然或者人工的隔离带(网),符合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土地面积要求;(三)大气、土壤和灌溉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种植场及周边无影响种植原料质量安全的污染源;(四)有专门部门或者专人负责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有适宜的农业投入品存放场所,农业投入品符合中国或者进口国家(地区)有关法规要求;(五)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六)配置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植物保护基本知识的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口食品原料质量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实施备案管理的原料品种目录中原料种植场的备案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的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鼓励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在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框架下,共同做好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的备案工作。

第二章备案申请第五条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植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均可以作为申请人向种植场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备案申请。

第六条备案种植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合法经营种植用地的证明文件;(二)土地相对固定连片,周围具有天然或者人工的隔离带(网),符合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土地面积要求;(三)大气、土壤和灌溉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种植场及周边无影响种植原料质量安全的污染源;(四)有专门部门或者专人负责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有适宜的农业投入品存放场所,农业投入品符合中国或者进口国家(地区)有关法规要求;(五)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六)配置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植物保护基本知识的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在种植生产季开始前3个月向种植场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书面备案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一)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附表1);(二)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独立法人资格证明的复印件;(三)申请人合法使用土地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种植场平面图;(四)种植场的土壤和灌溉用水的检测报告;(五)要求种植场建立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六)种植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植保员身份证复印件,植保员有关资格证明或者相应学历证书复印件;(七)种植场常用农业化学品清单;(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原料供货证明样表

原料供货证明样表
第 三联
匕 批原料如有虚 量茗罟罟蚤霪帚螂 号羿帚 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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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肀: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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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 场 川 猢 ∷ =车 养 负 责
养殖场兽医技术员 (签名)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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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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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重量 (干 克) 数量(只
养殖池号/栏号
口 m
由饣 壬忄
3
4
5
6
兹证明 : 上述出境加工用动物源性食
场 , 预 检 合 格 , 最 罕 产 品 输 往 爿
机构登记各案的配套养殖
区)
I∷ i∷ |∶ | -∫
收购人员 (签名)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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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审核人员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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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 供货证明一式四份;第 一联自色随附产品报检;第 二联红色收购生产企业存档 第三联绿色养殖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存档;第 四联黄色养殖场存档。

编 号 :( '
出境加工用动物源性食品 ( ∶ ∶
∷ `
) ・
原 料供 货 证 明
一 ∷〓 '
兹证明 : 本场为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或备案)的 出境加工动物源性食
品原料养殖场 ,备 案号为 : (出 口生 产 企业 )提 供 的下
列出境加工用原料全部 由本场养殖 ,符 合出境加工用动物源性食 品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提交资料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提交资料

办理事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

二、办理方式(一)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互联网+海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进入“企业管理和稽查”版块,或者登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二)窗口办理:各主管海关业务现场办理,具体地址可通过主管海关查询。

三、申请条件(一)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植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等组织均可申请。

申请备案的种植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合法经营种植用地的证明文件2.土地相对固定连片,周围具有天然或者人工的隔离带(网),符合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土地面积要求;3.大气、土壤和灌溉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种植场及周边无影响种植原料质量安全的污染源;4.有专门部门或者专人负责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有适宜的农业投入品存放场所,农业投入品符合或者进口国家(地区)有关法规要求;5.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6.配置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植物保护基本知识的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种植基地、生产加工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均可申请。

对实施区域化管理的种植基地,可以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向海关推荐备案。

申请备案的种植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合法用地的证明文件(不再验核②);2.土地固定连片,周围具有天然或者人工的隔离带(网),符合各地海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土地面积要求;3.土壤和灌溉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周边无影响蔬菜质量安全的污染源;4.有专门部门或者专人负责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有专人管理的农业投入品存放场所;有专用的农药喷洒工具及其他农用器具;5.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制度等;6.有植物保护基本知识的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7.有农药残留检测能力。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操作规范(试行).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操作规范(试行).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操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管理,根据《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待发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的申请、审核、批准、发证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的申请受理、考核、批准、发证和日常监管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备案基地名单的上网公布。

第二章申请第四条基地的检验检疫备案由出口植物源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向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申请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的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资格。

对可兼作食品用的植物源性中药材生产企业必须获得注册登记资格。

第六条生产企业在申请备案时,需填写《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申请表》(附件2-1),并提交以下资料:(一)生产企业对基地具有合法管理权限的有效证明文件;(二)生产企业对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基地管理机构设置、种植操作规范、农业化学品管理制度、采收运输管理制度、疫情监控与病虫害防治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制度、产品溯源管理制度等;(三)基地负责人、植保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四)种植基地有关信息,如地块位置、平面图以及照片。

各地块在平面图中的标示应清晰、统一、规范。

照片应包括基地标识牌、基地全景、近照、药品存放点等;(五)生产企业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证书》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六)基地土壤、水源和空气环境监测报告;(七)检验检疫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资料均需生产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

第三章受理和初审第七条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申请的受理和初审。

初审包括对企业提交材料的书面审核和对基地的现场考核。

出口农产品种植基地备案资料清单

出口农产品种植基地备案资料清单

出口农产品种植基地备案资料清单附表1: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地址:产品类别:种植场名称:种植场地址:申请日期:年月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制填写说明1. 种植场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逐项填写本表,一式二份,文字简练、清楚,内容真实。

2. 本表由种植场申请人在申请种植场备案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送交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

3.本表部分栏目填写说明:种植场基本情况:描述种植场土地管理权限,土地连片情况,是否具有天然或者人工的隔离,种植场及其周边环境状况,有无污染源,如化工厂、造纸厂、专业饲养场、垃圾处理厂、医院及污水排放管道等,土壤(或者栽培介质)和灌溉水源农残和重金属含量检测情况等。

农业投入品采购、贮存、使用与控制情况:描述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采购、贮存、保管、发放、配制、施用、记录等情况。

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清单:列出计划施用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名录。

疫情疫病监测情况:描述种植场建立疫情疫病的监测网络、病虫害发生与防治、植保员履职、疫情疫病信息收集与通报、以及应急管理等情况。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情况:描述种植中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活动,并针对有毒有害物质实施的产品抽样、检测、频次,检出不合格产品处理等情况。

生产、溯源记录与档案:描述种植、农业投入品、病虫害监测防治等记录种类与管理,产品批次和追溯管理,出口食品原料供货证明文件管理,记录档案,保存年限等情况。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种植场备案主体类型□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场□行业协会□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编号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人/种植场负责人植保员E-mail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备案原料类别(面积/预产量)备案种植场类别□出口食品企业自有种植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场□行业协会种植场□其他:申请人承诺:1. 所提供的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 严格遵守国家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规定。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
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地址:
产品类别:
种植场名称:
种植场地址: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
1. 种植场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逐项填写本表,一式二份,文字简练、清楚,内容真实。

2.本表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种植场基本情况:描述种植场土地管理权限,土地连片情况,是否具有天然或者人工的隔离,种植场及其周边环境状况,有无污染源,如化工厂、造纸厂、专业饲养场、垃圾处理厂、医院及污水排放管道等,土壤(或者栽培介质)和灌溉水源农残和重金属含量检测情况等。

农业投入品采购、贮存、使用与控制情况:描述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采购、贮存、保管、发放、配制、施用、记录等情况。

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清单:列出计划施用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名录。

疫情疫病监测情况:描述种植场建立疫情疫病的监测网络、病虫害发生与防治、植保管理人员履职、疫情疫病信息收集与通报、以及应急管理等情况。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情况:描述种植中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活动,并针对有毒有
害物质实施的产品抽样、检测、频次,检出不合格产品处理等情况。

生产、溯源记录与档案:描述种植、农业投入品、病虫害监测防治等记录种类与管理,产品批次和追溯管理,出口食品原料供货证明文件管理,记录档案,保存年限等情况。

出口加工用养殖水产品供货证明

出口加工用养殖水产品供货证明

出口加工用养殖水产品供货证明
编号:YYYY(年份)/XXX(流水号)
出口加工用养殖水产品供货证明
兹证明:
我场为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养殖场,备案号为。

本场于年月日向(出口加工企业名称及备案号)提供的下列养殖水产品,全部由我场养殖,符合《出口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管要求》。

如有虚假或安全卫生问题,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养殖场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品种:
序号规格数量养殖池
编号
序号规格数量
养殖池
编号
1 5
2 6
3 7
4 8
总数:(吨)
兹证明上述养殖水产品来自经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养殖场。

收购人员:年月日出口加工企业(盖章)
注:本供货证明书一式4份,1份养殖场存档、2份交出口加工企业(其中1份随附报检,1份企业留存)、1份交养殖场所在地检验检疫
机构存档核销。

供货证明怎么写(范本)

供货证明怎么写(范本)

供货证明怎么写‎供货证明怎么写‎第一篇:‎供货证明怎么写供‎货证明怎么写供货‎证明怎么写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供‎货证明兹证明:‎我厂保修权‎利提供车辆的拥有‎人,保修可以在保‎修期内转交给任何‎后继车主。

2) ‎保修范围:‎广州本田的保修‎责任是修理产品,‎其范围包括:‎ a) 广州本‎田或其代表认为有‎缺陷的零件的修理‎或更换。

b) 广‎州本田认为有缺陷‎的车身油漆的修补‎。

) 对应上述修‎理所需的工时费。

‎保修期限:‎24个月或 6‎0, 000公里‎,以先到期限者为‎准。

上述提及的保‎修期限是指保修证‎中指定的广州本田‎汽车以“销售日期‎”算起的指定期间‎或行驶里程内,广‎州本田对由材料缺‎陷或制造缺陷造成‎的损坏提供修理。

‎在此期间,您的汽‎车出现的任何缺陷‎,按照保修条件,‎广州本田提供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 3. 保修‎条件:1‎)在决定保修时‎,广州本田汽车特‎约销售服务店将考‎虑以下因素,下列‎情况不属于广州本‎田保修范围:‎ a) 在行驶‎5,000公里或‎交车后3个月以内‎(以先到期限者为‎准),未在广州本‎田指定的特约店按‎广州本田的程序进‎行车辆的首次保养‎。

b) 未根据广‎州本田的标准和规‎定(参阅《保修手‎册》第10~12‎页)在广州本田指‎定的特约店按照广‎州本田的程序进行‎车辆的定期保养。

‎)任何非广州本‎田汽车特约销售服‎务店进行保养、修‎理、调试及由此导‎致的损伤。

d) ‎由车主自行对车辆‎进行的定期保养(‎参照《保修手册》‎第7页)。

e)‎车辆在其所适合‎的国别款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使用。

f‎)任何用于出租‎车或租赁性质的车‎辆。

g) 任何未‎经广州本田许可而‎对车辆进行的变更‎和改装(发动机改‎造、车辆性能改变‎、降低光线亮度、‎扩展使用范围及一‎切改造)。

h) ‎因未使用广州本田‎纯正零部件、润滑‎油脂及液体物质所‎产生的缺陷。

i‎)因疏忽、错误‎处理,《用户手册‎》中指定之外的驾‎驶方法或超出广州‎本田汽车极限的范‎围(例如最大负载‎、定员等)而造成‎的车辆损坏。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出口蔬菜备案办事指南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出口蔬菜备案办事指南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出口蔬菜)备案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2012年第56 号公告)二、受理单位(实施部门):云南检验检疫局植检处三、基本流程:企业提交备案申请材料→种植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受理备案申请与审核→种植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备案种植场实施监督检查。

四、申请材料:(一)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二)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独立法人资格证明的复印件;(三)申请人合法使用土地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种植场平面图;(四)种植场的土壤和灌溉用水的检测报告;(五)要求种植场建立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六)种植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植保员身份证复印件,植保员有关资格证明或者相应学历证书复印件;(七)种植场常用农业化学品清单;(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上述资料均需种植场申请人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示范文本:见附表。

六、常见错误: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土壤、水质检测报告。

七、收费情况:出口蔬菜种植场备案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一)申请人应当在种植生产季开始前3个月向种植场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书面备案申请。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种植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受理备案申请。

(三)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种植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以申请人补正材料之日为受理日期。

(四)审核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咨询方式:植检处,2。

附表: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附表: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地址:产品类别:种植场名称:种植场地址:申请日期:年月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制填写说明1. 种植场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逐项填写本表,一式二份,文字简练、清楚,内容真实。

原产地证明书样本及申请书

原产地证明书样本及申请书

原产地证明书样本及申请书原产地证明书样本及申请书办理原产地证明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出口商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应填写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文件向签发部门申请办理:1. 向签发产地证明书的主管部门购买或索取申请书2. 提交原料产地及加工制造地的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3. 出口许可证及有关所需的单据4. 申请出口货物单位签字盖章原产地证明书的格式,一般由签发部门印的固定格式的表格,其内容如下:1.出口商的名称,国别,地址2.进口商的名称,国别,地址3.出口货物的明细,唛头,包装编号4.货物产地5.原产地证明书签发的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申请单位及注册号码(盖章):证书号:申请人郑重声明:本人是被正式授权代表单位申请办理原产地证明书和签署本申请书的。

本人所提供原产地证明书及所付单据内容正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充证书所列货物,擅改证书,自愿接受签证机关的处罚及负法律责任。

现将有关情况申报如下:生产单位中文品名H.S编码数(重)量生产单位联系人电话FOB值(美元) 产品进口成份* 商业发票号商品FOB总值(以美元计) 贸易方式(请在相应的“□”内处打勾) □一般贸易□灵活贸易□零售贸易□展卖贸易□其他贸易方式中转国/地区最终销售国拟出口日期申请证书(单)类型:(请在相应的“□”内处打勾)1.□《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2.□《〈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4.□《〈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明书》;5.□《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明书》(输欧盟蘑菇罐头原产地证明书);6.□《烟草真实性证书》;7.□《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8.□《加工装配证明书》;9.□《转口证明书》;10.□《原产地异地调查结果单》;11.□其他原产地证明书(请列明_______________)备注:申报员(签名):电话(手机):日期:年月日现提交出口商业发票副本一份,原产地证书一套,以及其他附件份,请予审核签证。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大全5篇)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大全5篇)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大全5篇)第一篇: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概念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不用海关发票或领事发票的国家,要求提供产地证明,主要供进口国海关掌握货物的产地国别,以便实施相应的贸易措施及作为调控依据。

(二)出口原产地证明书的格式与说明﹡出口方(Exporter):填写出口方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其中出口方是指具有对外贸易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也就是指经外贸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经中国工商管理局注册批准的专业外贸公司、工贸公司、一部分自营出口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等企业的正式名称,一般填写有效合同的卖方,要同出口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一致。

地址部分要填写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等。

此栏要注意不能填境外的中间商,即使信用证有此规定也不行。

﹡收货人(Consignee):最终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

收货人的名称一般是出口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运输单据的被通知人。

若进口商或信用证要求此栏空白则可以接受不填,或填为“T o order”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有关人)。

﹡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填写海运、空运或陆运;路线应填写启运地、目的地和转运地,并应与提单所列内容一致﹡目的地国(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货物最终运抵目的地的国家、地区或港口,一般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地港的国家或地区一致。

﹡仅供签证机构使用(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为签证机构使用栏,签证机构根据需要在此加注。

例如:证书更改,证书丢失,重新补发,声明XXX号证书作废等内容。

﹡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也称唛头,此栏内容应与信用证或其他单据所列的同类内容完全一致。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出口蔬菜备案办事指南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出口蔬菜备案办事指南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出口蔬菜)备案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2012年第56 号公告)二、受理单位(实施部门):云南检验检疫局植检处三、基本流程:企业提交备案申请材料→种植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受理备案申请与审核→种植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备案种植场实施监督检查。

四、申请材料:(一)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二)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独立法人资格证明的复印件;(三)申请人合法使用土地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种植场平面图;(四)种植场的土壤和灌溉用水的检测报告;(五)要求种植场建立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六)种植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植保员身份证复印件,植保员有关资格证明或者相应学历证书复印件;(七)种植场常用农业化学品清单;(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上述资料均需种植场申请人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示范文本:见附表。

六、常见错误: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土壤、水质检测报告。

七、收费情况:出口蔬菜种植场备案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一)申请人应当在种植生产季开始前3个月向种植场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书面备案申请。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种植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受理备案申请。

(三)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种植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以申请人补正材料之日为受理日期。

(四)审核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咨询方式:植检处,2。

附表: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附表: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地址:产品类别:种植场名称:种植场地址:申请日期:年月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制填写说明1. 种植场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逐项填写本表,一式二份,文字简练、清楚,内容真实。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审核记录表(附件2)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审核记录表(附件2)
序号
审核内容
审核情况描述
符合性
1
种植场的基本情况
1.1种植规模、品种、实际种植面积
1.2种植场及周边污染源情况
1.3种植场周边农作物种植、隔离情况、
1.4现场地块平面分布、标识情况
1.5采收场地及仓贮情况
1.6种植管理情况
1.7间种主要作物品种及其农业投入品施用受控情况
1.8法人、植保员真实身份的核对情况
附表2: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
审核记录表
(样表)
用途□初次审核□重新审核
申请单位:
种植场名称:
产品类别:
审核组长:
审核人员:
审核日期:年月日
文件审核
序号
审核内容
审核情况描述
符合性
1
种植场备案申请表
2
种植场申请人的资质
2.1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2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2合法管理种植场土地的权限证明
5.5农业投入品采购、库存、使用、残留监测记录
5.6产品溯源记录
5.7采收、供货证明及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5.8其它记录
审核结果与结论:
改进意见与建议:
以上情况是否属实:
种植场代表签名:
年月日
审核人员/时间:
审核单位(部门)意见:
3.6其它
4
种植场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4.1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能力
4.2委托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的机构
4.3企业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结果登记情况
4.4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结果报告
4.5不合格产品追溯情况
4.6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
4.7其它
5
溯源与记录
5.1种植记录

条据书信原厂供货证明函

条据书信原厂供货证明函

条据书信原厂供货证明函原厂供货证明函制造商或各级代理商出具的供货证明文件致: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贵方在九里河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映月湖中央公园喷泉工程项目中所采用喷泉设备中的喷头、水下LED灯具、摇摆装置、气爆装置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品牌及对应的设备品名),现江苏洪业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已参与上述项目投标并决定全部货物从我方采购。

作为工厂设立在(国家名)的制造商或各级代理商(公司名称),在此以制造商或各级代理商的名义承诺就九里河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映月湖中央公园喷泉工程项目,为江苏洪业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提供该项目之上述喷泉货物。

我方于xx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江苏洪业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于xx 年月日接受此文件,以此为证。

注: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上述喷泉货物的供货授权(或许可、承诺、协议等)相关材料原件。

篇二:《原厂产品供货证明》产品供货证明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我上海标一阀门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作为xxxxxxxxx市政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的合作材料供应方对开发区西区第二消防站项目室外管网工程进行材料供货。

我方做如下承诺:1、如天津绿梦达园林市政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有幸中标,我方接到订单后,按时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2、在我单位的供货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甲方的意见,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把材料质量关。

3、产品质量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和方案要求提供优质材料。

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或规范的材料不使用于本工程。

4、我方对该工程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在工程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5、我方对客户实行跟踪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6、我方在保修期内,免费保修,终身服务。

供货单位:(盖章)日期:xx年11月18日篇三:《原厂供货证明》原厂供货证明原厂供货证明产品供货证明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必填使用单位名称必填工程所属区域必填省必填市必填区县使用单位地址必填使用单位联系人必填使用单位联系电话必填产品明细(填写数量,没有的不填)名称型号数量火灾报警控制器JB=TBZL-JF998感烟探测器D11感温探测器D12手动报警按钮D13输入模块M01输入输出模块M02火灾报警控制器JF998X楼层显示器SP2消火栓按钮M06声光报警器SG01感烟探测器D08感温探测器D02手动报警按钮D03\产品供货证明需要几份请注明,无说明则默认三份供货合同采购方(甲方):法定代表:法人代码:委托代理人:电话:邮政编码:传真:通讯地址:开户行:银行帐号:供货方(乙方):法定代表:法人代码:委托代理人:电话:邮政编码:传真:通讯地址:开户行:银行帐号: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新车,为体现合同双方自愿原则,本合同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字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

产地证明书样本

产地证明书样本

引言概述:产地证明书是商业贸易中常见的一种证明文件,用于确认货物的产地。

它是供应商与买方之间的重要文件,能够为买方提供有关产品产地的权威信息。

本文将介绍产地证明书的样本(二),并详细阐述其结构、内容和使用注意事项。

正文内容:I. 产地证明书的结构2. 证明货物的信息:包括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确保证明书与实际货物相符。

3. 产地证明:简要说明货物的产地,包括国家、地区或具体生产工厂的名称和地址。

4. 生产过程描述:对货物的生产过程进行详细描述,包括原料来源、加工方法、检验程序以及质量控制等关键信息。

5. 验证和认证:列出所有相关的验证和认证机构的名称和证书编号,确保证明书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6. 签证和印章:由发证机构签署和盖章,确保证明书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II. 产地证明书的内容1. 证明书的名称和编号:产地证明书样本(二)编号CDZS2021001。

2. 发行日期和签发机构信息:该证明书于2021年1月1日由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发布。

3. 货物的信息:货物名称为XX产品,型号为XX-001,规格为XXX,数量为XXX件。

4. 产地证明:本货物的产地为中国广东省XXX城市。

5. 生产过程描述:该货物采用优质原料XXX生产,经过严格的加工工艺,包括XXX、XXX等工序。

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每批货物均经过质量检验,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6. 验证和认证:该产地证明书由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颁发,经过相关权威机构的验证和认证。

验证机构包括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7. 签证和印章:该产地证明书由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III. 产地证明书的使用注意事项1. 确认需求:在申请产地证明书之前,买方应明确证明书的具体要求,如货物种类、数量、使用地点等,以便供应商能提供准确的证明。

2. 权威机构认证:买方在接收产地证明书时,应核实该证明书是否经过权威机构的验证和认证,以确保证明书的可信度和真实性。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公共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公共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公共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二、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3号-35)(三)《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3号-32)(四)《进出口肉类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6号)三、受理单位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所在地隶属海关机构。

四、申请条件成都关区内出口蔬菜(含栽培食用菌)、茶叶和大米的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植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均可以所在地隶属海关提出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

成都关区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包括水产品、畜禽肉、禽蛋)生产加工企业、养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行业协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应向养殖基地所在地隶属海关提出出口食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申请。

出口蜂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向其加工企业所在地隶属海关提出备案申请。

五、基本流程(一)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1. 申请人应当在种植生产季开始前3个月向所在地隶属海关提交申请资料。

企业在网上申请,申请端入口为:“互联网+海关” 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https://。

2. 必要时,隶属海关对申请的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进行现场审核。

3. 经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必要时)符合要求,由隶属海关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编号。

(二)出口食品原料养殖场备案1. 备案主体向所在地隶属海关提交申请资料。

企业在网上申请,申请端入口为:“互联网+海关” 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https://。

2. 必要时,隶属海关对申请的出口食品原料养殖场进行现场审核。

3. 经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必要时)符合要求,由隶属海关对出口食品原料养殖场编号。

4. 申请出口猪肉养殖场的应先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部门提出申请,养殖场经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网上申请备案。

六、申请材料(一)种植场备案1.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在网上申请系统中直接填写);2. 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独立法人资格证明的复印件;3. 申请人合法使用土地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种植场平面图;4. 种植场的土壤和灌溉用水的检测报告;5. 要求种植场建立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6. 种植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植保员身份证复印件,植保员有关资格证明或者相应学历证书复印件;7. 种植场常用农业化学品清单;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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