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报建手册报建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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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手册
2007年7月
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开发报建流程1
第二部分项目前期阶段报建流程7一、办理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手续7
第三部分项目建设阶段报建流程10
一、办理项目地名注册手续10
二、办理《项目立项》12
三、规划局13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3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3
(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修规)报批 15(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15(五)建筑设计方案报批16(六)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16(七)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政府机构或企业申报) 17(八)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私人申报) 18(九)建筑物室外装饰工程设计方案报批18(十)“一书两证”及附件变更遗失补发18(十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9(十二)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20(十三)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21四、市建设局22
(一)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22
(二)建设工程缴费指南25(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合同、保函备案指南29(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指南15(五)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装修、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证32(六)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装修、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证34(七)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装修、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证39(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指南43(九)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49(十)工程合同纠纷调解申请指南 52(十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指南53(十二)商品房预售广告备案指南54(十三)商品房预售楼款用款申请指南56(十四)商住用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说明58(十五)商品房预售许可指南59(十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延期指南61
五、城市管理局63
六、人防办76
七、消防局79
八、房管局82
第一部分项目开发报建流程
附表1:项目报批报建
附表2:配套工程报批报建:
附表3:项目验收阶段报批报建
第二部项目前期阶段报建流程
一、办理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手续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
(一)适用范围
1、已办理有偿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占
51%以上)的公司、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转让;
3、经法院判决需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4、原经批准划拨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补办出让
手续后再转让。
(二)所需资
料
1、转让交易
(1)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请报告(1份);
(2)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请审批表(1份);
(3)转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
(4)主管部门、董事会同意转让文件;
(5)土地使用证;
(6)土地补偿费的证明材料;
(7)地价评估报告书;
(8)地理位置图(1:1万)(划出用地范围红线)(1份);
(9)数字化地籍图(5份)、宗地图和上述图件的软盘。
(10)市规划局的规划用地许可证和规划红线图
2、补办出让交易
(1)土地使用权(经营性)出让(补办出让)申请审批表
(2)原土地使用者申请补办出让后转让报告
(3)竞买人申请竞买报告、申购登记表
(4)原批准用地文件
(5)原规划批准文件复印件
(6)宗地图(2份)、地籍图(5份)、土地利用现状图(1份)
(7)转让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8)村委会交齐地价款证明
(9)估价报告
(10)磁盘
(三)办理程序
1、土地交易中心受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并进行初
审;
2、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3、土地交易中心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原则设定二种交
易方式:一是挂牌交易,二是交易鉴证。
属于挂牌交易范畴的主要有:①已办理有偿使用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公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占51%以上)的公
司、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②原经行政划拨批准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公有经济成
份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③转让方要求用挂牌交易方式交易的。
属于交易鉴证范畴的主要有:①已办理有偿使用的民营、个体和外资企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别墅地转让;③因房产转让而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的;④经法院判决需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1)挂牌交易操作程序如下:
a、土地交易中心接到转让交易的申请材料后,现场勘
察、拍摄,将资料输入电脑,土地交易中心根据地价评估与委托人申请的交易单价来设定交易底价,在交易大厅大展示彩屏和市国土信息网站上公布挂牌交易的信息。彩屏上详细标明交易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年期、规划要点、交易底价等,并设定交易期限。期限内申购者自由竞价申购,期限界满时,电脑根据申购者的报价,撮合交易,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交易期限内,允许最先交齐地价款者为竞得人的交易方式;
b、如果挂牌交易期限内没有申购者申购,期满后经委
托人同意,继续挂牌,但不设定交易期限,有申购者申购,即可成交;
c、交易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土地交易中心通知竞得
人,并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主持转让双方签订《国
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交易鉴证的操作程序如下:
a、土地交易中心接到转让交易申请材料后,对转让双
方的交易行为进行验证,符合转让条件的上报市国土资源
局审批,批准后由交易中心主持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
b、交易成交后,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成交确认书》和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向交易双方颁发用地批准
文件;
c、竞得人按转让合同规定付清地价款及政府有关税费
后,凭批准文件和收费清单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办理土地
变更登记手续;
d、市土地交易中心从地价款中扣除应缴的款项后,余
数付给原土地使用者。
(四)批转文
件、附件
用地批准文件。
(五)收费项目
二、土地使用权出租:
(一)适用范围已办理有偿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
(二)所需资料
1、土地使用权租赁申请报告;
2、土地使用权租赁申请审批表;
3、双方租约;
4、双方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5、土地使用证。
(三)办理程序
1、土地使用权出租人和承租人填写《土地使用权租赁申请、审批表》,市土地交易中心受理申请后,符合出租条件的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2、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同意后,市土地交易中心主持租赁双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3、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用地批文;
4、租赁双方付清政府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办理土地他项权利登记手续;
(四)批转文件、
附件
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