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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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档案的管理,确保消防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消防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防档案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原则:确保消防档案的全面、完整、连续;(二)准确性原则:确保消防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可靠;(三)安全性原则:确保消防档案的保密性、安全性和稳定性;(四)时效性原则:确保消防档案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第二章消防档案的分类与内容第四条消防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消防设施档案;(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档案;(三)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四)火灾事故档案;(五)消防安全培训档案;(六)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档案。

第五条各类消防档案的内容如下:(一)消防设施档案:1. 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检测等文件;2. 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记录;3. 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4. 消防设施更换、改造记录;5.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档案:1. 消防安全责任制;2.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3.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4. 消防安全演练制度;5.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6.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三)消防监督检查档案:1.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 消防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3. 消防监督检查反馈意见;4. 消防监督检查结果。

(四)火灾事故档案:1. 火灾事故报告;2.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3.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4. 火灾事故赔偿协议;5. 火灾事故教训总结。

(五)消防安全培训档案:1. 消防安全培训计划;2.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3. 消防安全培训考核结果。

(六)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档案:1.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2. 消防安全应急演练记录;3. 消防安全应急物资清单;4. 消防安全应急保障措施。

第三章消防档案的管理职责第六条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消防档案管理制度;(二)明确消防档案管理人员;(三)监督检查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四)确保消防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五)定期对消防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消防执法档案的管理,加强消防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消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档案建立与归档1.消防执法档案应当及时建立。

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火灾隐患、违法行为或者危险物品等过程中,应当认真记录和收集证据。

对于需要纪录的记录,应当进行逐一编号,并按照受理日期建立档案。

2.消防执法档案应当统一归档。

归档的地点可以是公安机关或者消防部门。

未经同意,不得迁移或私自销毁归档文件。

需要销毁归档文件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消防执法档案应当分类归档。

将档案分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其他档案等分类,分类后存放,以方便查阅和利用。

三、档案的保管1.消防执法档案应当严格保密,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向外界透露档案内容。

2.消防执法档案应当定期复核,防止损坏和遗失。

复核后确定损坏、遗失文件,应当及时进行补全。

3.消防执法档案应当实行门禁制。

档案保存环境应当干燥、防潮、通风、防火,门窗应当加装锁具或者铁栅栏等设施,保障档案的安全。

四、档案的利用1.消防执法档案应当为行政部门开展消防行政执法提供重要支持。

行政部门开展消防行政执法时,应当有权查阅及复制所需档案。

2.消防执法档案应当为社会公众了解消防行政执法提供依据。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申请查阅该档案,了解相关法规法规和行政执法事项的情况。

五、档案的违法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规定,在消防执法档案管理中发生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理。

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消防执法档案管理程序发生错误,导致案件被误判或者造成巨大损失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有关解释权归消防部门所有。

2.未经执法人员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分发和使用消防执法档案。

消防队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消防队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队伍管理,规范消防人员档案建设,提高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队伍全体人员,包括消防员、文职人员、合同制人员等。

第三条消防队人员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消防队人员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等。

2. 入队及培训档案:包括入队时间、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成绩、培训证书等。

3. 工作表现档案:包括工作表现、表彰奖励、违规违纪记录等。

4. 职业健康档案:包括体检报告、职业病防治措施、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等。

5. 家庭情况档案:包括家庭成员、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

6. 财务状况档案: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消防队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等工作。

第六条消防队队长负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档案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应定期检查、指导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八条消防队人员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第九条新入队人员档案应在入队一个月内收集完毕,包括基本信息、入队培训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消防队人员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分别归入相应的档案盒或档案柜。

第五章档案查阅与保管第十一条档案查阅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查阅档案。

第十二条查阅档案需填写查阅申请,经档案管理员审核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三条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防止丢失、损坏、霉变等。

第六章档案更新与维护第十四条消防队人员档案应定期更新,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五条档案更新内容包括:人员调动、晋升、离职、退休等情况。

第十六条档案维护包括:对破损、褪色、霉变的档案进行修复,对过期档案进行销毁。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单位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单位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消防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确保消防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和实施消防档案管理制度;(二)明确消防档案管理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三)确保消防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四)定期检查消防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五条消防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消防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消防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和销毁等工作;(二)按照规定收集、整理消防档案资料;(三)对消防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四)定期对消防档案进行清理、归档和更新;(五)做好消防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档案内容第六条消防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等;(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四)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计划、检查记录、整改措施等;(五)火灾事故处理:火灾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等;(六)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记录、报告等;(七)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应急演练计划、演练记录、评估报告等;(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消防档案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一)建立消防档案目录,明确档案分类、编号和存放位置;(二)消防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篡改、伪造;(三)消防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和泄密;(四)消防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作管理规定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作管理规定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定义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预防火灾评估报告、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单位平面布置图等。

第二章制作第四条档案内容1.预防火灾评估报告: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评估,提出处理意见。

2.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规定单位各部门、岗位对消防安全进行负责的人员及责任。

3.消防演练记录:对单位进行定期的消防演练,记录演练情况。

4.灭火器材台帐:管理单位内的消防灭火器材,包括购置、维护、检验等记录。

5.逃生疏散预案:针对单位建筑场所的特点制定疏散预案,记录平时演练情况。

6.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第五条制作责任1.各部门负责制作本部门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相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维护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第三章管理第六条存档第七条查阅1.员工有权查阅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2.领导及相关部门有权对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进行检查和审阅。

第八条更新1.单位应对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进行定期更新,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更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文件、责任制度、巡查记录等。

第九条纪录保密涉及到单位生产经营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应在档案管理过程中予以保密。

第十条培训单位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一条档案备份单位应建立档案备份制度,确保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的备份和恢复能力。

第四章处理第十二条档案借阅1.档案借阅由相关部门负责,借阅人应填写借阅申请书,并应由单位领导审批。

2.借阅人在借阅期限内应妥善保管档案,并按期归还。

第十三条档案销毁1.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五年,到期后应由相关部门进行销毁。

2.对于涉及法律纠纷的档案,须保存至相关法律纠纷完结后,再进行销毁。

第五章监督与追责第十四条监督机制1.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的督查制度,对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的制作、管理和更新进行监督。

消防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消防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消防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消防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和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消防档案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消防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消防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消防档案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档案保管人员负责消防档案的日常保管工作,包括档案的存放、调阅、借阅和销毁等。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消防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消防设施、器材的购置、安装、检测、维护保养和报废记录;(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三)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四)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五)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记录;(六)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资料。

第十条消防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时间顺序整理;(二)按照类别划分,分类存放;(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便于查阅和使用。

第十一条消防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使用第十二条消防档案应当存放在安全、干燥、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的专用档案室或柜中。

第十三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消防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四条消防档案的借阅应当履行以下手续:(一)借阅人填写借阅申请;(二)档案保管人员审核借阅申请;(三)借阅人签字确认;(四)归还档案时,档案保管人员检查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的调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调阅人应当填写调阅申请;(二)档案保管人员审核调阅申请;(三)调阅人签字确认;(四)调阅完毕后,及时归还档案。

消防安全档案的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档案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档案的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消防安全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消防安全档案应全面、准确地反映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2. 实用性原则:消防安全档案应满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3. 安全性原则:消防安全档案应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4. 保密性原则:消防安全档案中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工作由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消防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2. 指导、监督、检查消防安全档案的编制工作。

3. 负责消防安全档案的销毁工作。

4. 定期对消防安全档案进行审查、清理。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消防安全档案的收集范围:1.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 消防设施、器材的验收、检测、维护保养记录。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巡查记录。

6. 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7.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8. 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消防安全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归档等规定进行整理。

2. 档案资料应完整、准确、清晰。

3.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

4. 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第八条消防安全档案的归档:1. 消防安全档案应按照归档要求,及时归档。

2. 消防安全档案的归档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3. 消防安全档案的归档应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消防安全档案的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霉等条件。

2. 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存放,定期清理。

消防机构档案室管理制度

消防机构档案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消防机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机构档案室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防机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原则;(三)方便利用、提高效率原则;(四)保密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一)档案收集范围:消防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档案收集渠道: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准确地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三)档案收集要求:档案收集应做到齐全、准确、及时。

第五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原则:按照档案的来源、性质、时间、载体等进行分类、编号、装订。

(二)档案整理程序:收集、鉴定、分类、编号、装订、归档。

(三)档案整理要求:档案整理应做到条理清晰、整齐划一、便于查阅。

第三章档案鉴定与保管第六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依据: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档案鉴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档案鉴定程序:查阅、核实、鉴定、登记、销毁。

(三)档案鉴定要求:档案鉴定应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第七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设施: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

(二)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室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包括档案入库、出库、借阅、归还、销毁等环节。

(三)档案保管要求:档案保管应做到安全、整洁、有序。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查阅第八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范围:档案室档案为消防机构内部工作人员提供利用。

(二)档案利用程序:查阅、登记、借阅、归还。

(三)档案利用要求:档案利用应做到手续完备、登记齐全、归还及时。

第九条档案查阅(一)查阅档案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申请。

(二)查阅档案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三)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指定的场所进行,不得擅自带走档案。

第五章档案数字化与信息化第十条档案数字化(一)档案数字化范围:消防机构档案中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档案、照片、录音、录像等。

消防队档案管理制度

消防队档案管理制度

消防队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消防队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便捷性,提高消防队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消防队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管理标准1. 档案的归档1.1 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的原则进行。

消防队档案应根据内容、形式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分别归入案卷、卷册和档案目录中。

1.2 公文、会议记录、讲话稿等应组成案卷,按照文件的发文时间或会议的召开时间进行归档。

1.3 消防队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设备配置、培训计划等资料应组成档案卷册,按照文件的主题和时间顺序进行归档。

1.4 档案目录应记录每个档案的名称、编号、归档时间、保管地点等基本信息,并按照档案分类的顺序进行排列。

2. 档案的保管2.1 档案室应设有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与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

2.2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3 档案室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4 档案室内应设立专用档案柜,各类档案应按照分类存放,并标明档案的编号和名称。

2.5 档案保管人员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做好档案的借阅登记和归还核对工作。

3. 档案的利用3.1 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公正、便捷的原则。

3.2 任何人员要利用档案,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批准后方可查阅。

3.3 查阅档案需由档案保管人员进行监督,不得私自取阅或外借档案。

3.4 查阅档案的人员应在档案利用登记簿上签字,并在查阅完毕后将档案交还。

4. 档案的移交和销毁4.1 消防队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和清理,不再需要的档案应及时移交或销毁。

4.2 档案移交前,应编制移交清单,并经过相应的审核和批准。

4.3 档案移交后,应及时在档案目录中进行记录,同时更新移交清单和档案存放位置。

4.4 档案销毁应经过严格审查,并做好档案销毁记录和证明材料。

三、考核标准1. 档案管理规范性考核1.1 档案的归档和整理是否按照规定的分类原则进行。

国家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国家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国家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消防档案工作,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档案的定义及分类1. 消防档案是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态的历史记录。

2. 消防档案分为以下几类:(1)消防基础档案: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组织机构和队伍情况、消防设施情况等。

(2)消防管理档案: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工作计划、消防检查巡查记录、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培训记录、消防演练记录等。

三、消防档案的管理1. 消防档案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管理,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确保档案安全。

2. 消防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真实性:档案内容应真实反映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2)完整性:档案应全面、系统地反映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4)可追溯性:档案记录应便于查阅和追溯。

3. 消防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环节,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消防档案的保管1. 消防档案的保管应遵守以下要求:(1)档案室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火、防盗。

(2)档案柜应加锁,并设置专人负责。

(3)档案存放应按类划分,便于查找。

2. 消防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局相关规定执行。

五、消防档案的借阅1. 消防档案的借阅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 借阅人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借阅登记表,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

3. 借阅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复制、涂改、销毁。

六、消防档案的销毁1. 消防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并通知档案管理人员。

3. 档案销毁时,应由两人以上在场,确保档案销毁彻底。

七、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 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023年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

2023年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

2023年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防执法工作,确保消防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消防执法工作的公安机关人员、消防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消防执法档案是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依法开展消防执法工作的记录和证明材料,是评价职业素质和履职能力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科学规范、真实完整、严密有序地进行管理。

第五条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应当坚持依法、公正、严谨、高效的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第二章档案创建和归口管理第六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及时、准确地创建与更新记录,并进行归口管理。

第七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行政函询、立案调查、执法行为决定等重要执法环节的记录;(二)消防执法人员遭受侮辱、威胁、伤害的情况及处理结果;(三)消防执法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情况;(四)其他重要的消防执法相关信息。

第八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按照统一的档案分类体系组织,包括个人档案、案件档案、技术档案等。

第九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归口管理,具体归口管理单位由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确定。

第十条消防执法档案的管理单位应当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整理、审核,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的采集保存和查询第十一条消防执法档案的采集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消防执法档案的保存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三条消防执法档案的查询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消防执法档案的查询权限应当依法明确,并建立健全相关的查询制度和审批程序。

第四章档案的使用与保密第十五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依法被依法有权机关使用,用于法律、行政等各项调查和执法工作。

第十六条消防执法档案的使用应当坚持真实、准确、合法的原则,不得随意篡改、删除或泄露档案内容。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3篇)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3篇)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移交制度。

第一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公安机关、地方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档案归档内容第二条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包括消防行政许可档案、消防监督检查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重大火灾隐患档案、火灾事故调查档案、消防行政处罚档案、消防行政强制档案、消防执法救济档案和消防刑事执法档案。

第三条消防行政许可档案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卷、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卷。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审批表;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4.消防设计文件;5.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材料;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7.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8.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1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记录表;11.集体会审、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记录和材料;12.文书送达回执;13.其他有关材料;14.备考表。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审批表;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4.消防设计文件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与消防验收有关的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6.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7.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8.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9.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凭证;1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检测、综合评定等资料;12.不合格项目的整改证明资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复验记录表;13.集体会审意见;14.文书送达回执;15.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移交记录;16.其他有关材料;17.备考表。

消防队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消防队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队人员管理,提高消防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消防队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队所有人员,包括消防员、消防文员、指挥员等。

第三条消防队人员档案管理应遵循全面、真实、准确、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消防队人员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婚姻状况、学历、职称、健康状况等。

(二)入职情况:入职时间、入职单位、入职前工作单位及经历、培训情况、考核结果等。

(三)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职务、工作时间、工作表现、奖惩情况等。

(四)业务技能:专业技能培训、考核成绩、岗位练兵成绩等。

(五)政治思想表现: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遵守纪律情况等。

(六)培训情况: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

(七)考核评价: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特殊任务考核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消防队人员档案由消防队档案室统一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消防队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等工作;(二)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规范;(三)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复制等手续,确保档案安全;(四)对档案进行保密,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和消防工作秘密。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九条消防队人员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手续,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档案使用第十条消防队人员档案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消防队伍人员调配、选拔、任用;(二)消防队伍教育培训、考核评价;(三)消防队伍纪律处分、奖惩;(四)消防队伍工作总结、评估。

第十一条消防队人员档案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使用,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二)保密使用,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和消防工作秘密;(三)合理使用,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

消防救援队伍档案管理制度

消防救援队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防救援队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消防救援队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包括消防站、特勤站、支队机关等。

第三条消防救援队伍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安全性、规范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内容第四条消防救援队伍档案分为两大类:(一)消防基础档案: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情况、消防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二)消防管理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消防演练记录、消防培训记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记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材料等。

第五条消防基础档案内容:1. 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性质、地址、成立时间、隶属关系等;2. 消防设施设备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种类、数量、使用年限、维护保养情况等;3. 消防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消防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职责等;4.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文件、责任分解、考核办法等。

第六条消防管理档案内容:1.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2.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临时检查等;3. 消防演练记录:消防演练方案、演练时间、演练地点、参演人员、演练结果等;4. 消防培训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培训效果等;5.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记录: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整改措施等;6.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材料:宣传资料、宣传栏、宣传视频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七条消防救援队伍档案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1. 消防站、特勤站等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2. 支队机关负责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掌握档案管理基本知识和技能;3. 严格遵守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

消防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消防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消防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消防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防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二)集中统一:消防部门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连续。

(三)分类管理:根据档案的内容、形式、用途和保存期限,对档案进行科学分类。

(四)保密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消防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消防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二)负责消防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提供利用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四)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档案数字化、网络化。

(五)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档案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消防部门其他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档案应当全面、系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当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三)及时性:档案收集应当及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系统性:整理档案应当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形成完整的档案体系。

(二)规范化:整理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

(三)便于利用:整理档案应当便于查阅、检索和利用。

第八条档案整理的具体要求如下:(一)按照档案的种类、内容、形式和保存期限进行分类。

(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编制目录、编写说明等。

(三)对档案进行装订、编目、登记等。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防止档案损毁、丢失。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加强消防执法档案管理,保障消防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消防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消防执法档案是指记录消防执法工作情况、处理结果和相关资料的档案。

第四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规范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可靠的要求。

第五条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应当注重信息化建设,提升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第六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按照时限、分类、档案编号、密级、存储、利用等要求进行管理。

第七条消防执法档案的时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档案分类需根据工作性质、内容进行分类;档案编号要求每个档案都有唯一的编号;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普通;存储要求按照不同密级进行分类存储,确保档案的安全;利用要求根据需要及时提供档案信息。

第八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及时归档,并制作档案目录,目录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采取电子化管理方式,建立消防执法档案数据库,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第十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定期整理、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档案利用第十一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供给需要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二条消防执法档案对外提供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权限进行,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三条消防执法档案对内利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四条消防执法档案利用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个人隐私权益。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十五条消防执法档案作为执法行为的重要依据,应当作为有关单位对执法人员以及执法机关的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消防执法档案的管理情况、执法情况等内容应当纳入相关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消防队伍档案管理制度

消防队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队伍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消防队伍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消防队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消防队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防队伍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三)依法管理,科学规范;(四)方便利用,服务消防。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消防队伍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业务档案;(三)科技档案;(四)声像档案;(五)实物档案。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流水号加类别代码的方式,具体格式如下:类别代码-流水号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一)消防队伍内部文件、报告、通知、请示、批复等文书材料;(二)消防业务活动中的记录、总结、报表、预案等业务档案;(三)消防科技研发、设备改造、消防设施检测等科技档案;(四)消防队伍的声像资料、实物资料等;(五)其他应归档的材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一)分类清晰,便于检索;(二)编号规范,便于管理;(三)装订整齐,便于保管;(四)标签明确,便于识别。

第八条档案收集与整理流程:(一)收集: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应归档的各类材料;(二)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等整理工作;(三)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按照类别和编号顺序排列,归档存放。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尘、防光、防电磁干扰等条件;(二)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和编号顺序排列,摆放整齐;(三)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发现破损、褪色等情况及时修复;(四)档案资料应定期消毒,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十条档案利用规定:(一)档案资料查阅需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二)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随意翻阅、涂改、损坏档案资料;(三)查阅档案资料需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记录查阅情况;(四)档案资料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经批准后方可外借。

消防档案管理规定

消防档案管理规定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建筑装修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6.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执法工作,规范消防执法档案管理,提高消防执法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执法档案是指用于记录和保存消防执法活动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的记录、制作和归档系统。

第三条消防执法档案管理是指对消防执法活动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维护、整理、归档和利用的工作。

第四条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由消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全面、准确、高效的档案管理系统。

第七条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消防执法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档案的建立和分类第八条消防执法档案的建立要按照案件立案、执法记录、调查取证等程序进行。

第九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按照种类和用途进行分类,包括行政处罚档案、责令限期改正档案、案件调查档案等。

第十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及时归入相应的分类中,并按照年度进行整理、归档。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和利用第十一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存,并制定相应的档案保管措施。

第十二条消防执法档案的保存期限一般为五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保存期限。

第十三条消防执法档案可以依法依规利用,用于执法监督、案件查证、执法研究等方面。

第十四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泄露档案信息。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第十五条消防执法档案的整理工作应当保证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按照年度进行归档,制定相应的归档程序和标准。

第十七条消防执法档案的归档应当记录档案的情况,并做好档案保存标识。

第十八条消防执法档案的归档工作应当进行备案,并报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九条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专业机构对消防执法档案进行抽查和评估。

消防的档案管理制度

消防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消防档案管理,包括消防设施、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宣传教育、火灾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消防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二)分级管理,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落实档案保管责任;(三)科学管理,采用现代化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四)保密管理,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消防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档案;(二)消防设施档案;(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档案;(四)火灾事故处理档案;(五)其他消防安全相关档案。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二)档案资料应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类别和归档时间顺序排列;(三)档案资料应编号、登记,便于查询和管理;(四)档案资料应装订成册,封面应标明档案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使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室应设置在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高温的地方;(二)档案柜应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的材质制作;(三)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和归档时间顺序存放,不得随意堆放;(四)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发现破损、丢失、污染等问题应及时修复或补充;(五)档案资料不得随意借阅、复制、损坏或销毁。

第七条档案使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查阅时间、查阅内容等信息;(二)查阅档案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查阅档案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折叠、涂抹、撕毁或损坏;(四)查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带出档案室。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销毁前应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二)档案销毁应由专人负责,并采取安全、环保、合法的方式进行;(三)销毁档案时应做好记录,包括销毁时间、地点、人员、原因等信息;(四)销毁档案后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保留销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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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档案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档案内容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基本情况,附有图表,并及时更新。

二、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消防档案管理人为陈勇。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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