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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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三、安全责任1. 医院主要负责人对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安全负直接责任。

2. 各科室主任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安全负直接责任,确保科室安全生产。

3. 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四、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培训(1)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设备管理(1)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环境安全(1)保持医院环境整洁,消除安全隐患。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4. 医疗安全(1)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2)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5. 后勤保障(1)加强后勤保障设施建设,确保工作人员生活、工作环境舒适。

(2)定期对后勤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安全监督检查1. 医院设立安全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医院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安全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各部门、科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六、奖惩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确保医院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职工、医护人员及实习学生,以及其他与我院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职业安全监测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职业安全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职业安全监测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安全监测办公室,负责日常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科室设立职业安全监测员,负责本科室职业安全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职业安全监测内容1. 粉尘、毒物、噪声、辐射等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

2. 医院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监测。

3. 医院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监测。

4. 医院职业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

五、职业安全监测方法1. 采用国家规定的监测方法、仪器和设备。

2. 监测数据应准确、可靠,确保监测结果的科学性。

3. 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并进行统计分析。

六、职业安全监测程序1. 制定职业安全监测计划,明确监测内容、方法和时间。

2. 组织监测人员开展监测工作,确保监测质量。

3. 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监测报告。

4. 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措施。

5. 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整改效果。

七、职业安全监测结果处理1. 对监测结果异常的,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2. 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科室,要加强防护措施,降低危害程度。

3. 对监测结果良好的科室,要保持良好状态,持续改进。

八、职业安全监测培训1. 医院定期组织职业安全监测培训,提高监测人员业务水平。

2. 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九、奖惩1. 对在职业安全监测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职业安全监测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予以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职业安全监测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十项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十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 医院院长是医院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院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3. 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医院安全。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 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完好有效。

2.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3. 禁止在病房、仓库等场所违规使用明火,禁止在楼道、走廊堆放杂物。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加强电气线路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线路安全。

2. 禁止私自改装电气线路,禁止使用非标电器。

3. 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停机维修。

3. 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六、药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安全。

七、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制度。

2. 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3.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八、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食堂食品安全。

2. 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3. 定期检查食堂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安全。

九、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交通安全意识。

2. 严格执行车辆行驶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3. 定期检查车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十、应急预案制度1. 制定医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处置等程序。

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制度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

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参加门诊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三、对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

六、门诊检验、特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必须准确、及时。

七、门诊有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对高烧患者、重病患者、 70 岁以上老年患者,应当优先安排诊治。

八、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纳病员住院治疗。

九、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十、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十一、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十二、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合理的检查和治疗方法、避免过度医疗和大处方发生,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十三、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

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四、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五、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个人和职业安全而制定的管理体系。

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安全风险和职业危害,如感染疾病风险、身体损伤风险以及心理压力等。

因此,建立健全的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

一、制度目的1.确保医务人员的个人和职业安全,降低职业伤害的发生。

2.增强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3.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制度内容1.健康体检: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2.安全培训:医务人员在入职前接受基础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个人防护装备: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并要求医务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4.感染控制:建立感染控制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正确洗手、隔离措施、消毒等。

5.职业危害防护:对于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危险因素,如化学药品、射线等,要求医务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遵守操作规程,降低职业危害的风险。

6.应急预案:建立医务人员的应急预案,规定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行动指南。

8.职业道德:强调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医务人员尽职尽责,尊重病患权益,不参与医疗纠纷和暴力事件。

9.事故报告和处理: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及时上报事故并参与事故处理,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0.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责任和权限1.医院和医务人员共同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2.医务人员要严守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保障自己的安全,并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安全隐患。

3.医务人员有权利要求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培训,并参与制度的修订和改进。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江西省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河北省卫生厅、保定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

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

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____小时内进行尸检,冷冻的尸体可延长到____天,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引言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面临着各种职业风险和安全威胁,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职业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后勤人员等。

三、职业安全防护原则1、预防为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改善工作环境、规范操作流程等措施,预防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

2、综合治理:整合医院内部资源,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共同做好职业安全防护工作。

3、科学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4、个人责任:医务人员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职业安全防护规定,履行个人防护责任。

四、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一)生物性职业暴露1、医务人员在进行诊疗、护理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佩戴口罩、帽子、手套等防护用品。

2、处理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物时,应使用专用容器,并按照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3、对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进行诊疗护理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

(二)化学性职业暴露1、医务人员在接触化学消毒剂、抗肿瘤药物等化学物质时,应佩戴防护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2、正确储存和使用化学物质,避免发生泄漏和误接触。

3、加强通风换气,降低化学物质在工作环境中的浓度。

(三)物理性职业暴露1、医务人员在进行 X 线、CT 等放射性检查时,应穿戴铅衣、铅帽等防护用品,严格控制照射剂量。

2、操作激光、高温设备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防止烫伤和眼睛损伤。

3、长期站立或弯腰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注意保持正确的姿势,定期进行身体活动,预防肌肉骨骼疾病。

(四)职业暴露后的处理1、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进行局部处理,如冲洗、消毒伤口等。

2、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并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

3、根据暴露的类型和程度,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接种疫苗、预防性用药等。

五、医疗废物管理1、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一)人员管理1、科室主任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3、必须经过较系统的生物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经实验室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4、实验室要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二)环境、设施管理1、在实验入口处应粘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

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2、实验室必须是独立的实验区域,实验室内严禁设立生活区和办公区。

3、实验室出口处应设立专用的感应式或手柄式开关的洗手池、干手器。

4、实验室内应设有适当的空气消毒装置,可进行良好的通风换气;配备合格并满足实验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验证合格。

5、实验室需配有专用的工作服,常备乳胶手套,消毒剂。

6、实验室需配备专用于保存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保存明确含有病原微生物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需配备双锁。

(三)病原微生物的分类、采集、运输管理1、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

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应当具有:①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当的防护水平;②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措施;④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⑤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做详细记录。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转运证》后方可运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转。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是医院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安全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内容:一、防护原则医务人员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即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提供安全合格的防护用品科室应为医务人员提供安全合格的防护用品,如口罩(一次性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帽子、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罩、隔离衣或防护服等。

三、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职工在XXX即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医务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四、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有关规定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有关规定,掌握自我防护技术,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消毒隔离制度,严防违规操作。

五、必须带手套进行诊疗、护理操作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戴双层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六、穿戴防护用品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一次性外科口罩、护目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七、保证充足的光线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八、使用后的锐器处理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锐器盒。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九、严格执行操作步骤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监测保养应按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

接触戊二醛、含氯消毒液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人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应掌握和遵循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和规范。

医护人员入血透室工作前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血透室工作。

对于乙肝阴性的工作人员建议注射乙肝疫苗,以后每半年复查一次。

2、工作人员从专门的工作人员通道入室更衣。

3、进入工作区,先洗手,按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罩、工作服等。

4、医务人员操作中应严格遵守手卫生要求,处理医疗污物或医疗废物时戴手套,处理后洗手。

5、医护人员在进行操作时如不慎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或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后局部消毒。

6、医护人员在进行操作时应尽量避免被锐器划伤刺破皮肤,如不慎被尖锐物体划伤刺破时,应立即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然后用流动水冲洗,再用碘酒和酒精消毒,必要时去外科进行伤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禁止进行伤的局部挤压。

7、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

8、医护人员在进行操作时不慎被乙肝、丙肝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后应在24h内抽血查乙肝、丙肝抗体,必要时同时抽患者血对比,同时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按1个月、3个月、6个月接种乙肝疫苗。

医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医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设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制定和修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报医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

(2)负责全院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3)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4)负责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5)负责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1.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与培训(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对在职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职业健康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对医院各科室、部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1)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正确使用。

(2)加强医院通风、防尘、防毒、防辐射等措施,降低职业危害因素。

4.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处理(1)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医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医院各部门、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医务人员执业安全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执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预防职业危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药剂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三、职责1. 医院领导负责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本制度,对医院职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职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3. 医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工作,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培训。

4.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医院职业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职业危害预防1. 医院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降低职业危害风险。

3. 医院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健康问题。

4. 医院应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防护措施1. 医务人员在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时,应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护目镜等。

2. 医院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换。

3.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避免交叉感染等。

4. 医院应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六、职业安全监督检查1. 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医院职业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务科负责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培训,检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3. 各科室主任负责对本科室的职业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七、奖惩1. 对在职业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职业安全规定,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的人身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及在院工作的人员。

三、职责(一)医院职责1. 制定和完善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职业安全防护培训。

2. 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质量。

3.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 对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二)医务人员职责1. 遵守医院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 按照规定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3.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及时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4. 积极参与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和演练。

四、职业安全防护措施(一)职业健康检查1. 医院为医务人员提供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胸部X光等。

2. 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保存检查结果。

(二)职业安全防护用品1. 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防护服、护目镜等。

2. 医院应定期检查、更换和补充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其有效性和充足性。

(三)职业危害因素控制1. 医院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如放射性物质、化学药品、生物因子等。

2. 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器械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四)职业安全培训与演练1. 医院应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意识。

2. 医院应组织职业安全演练,提高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医务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医院报告。

(二)医院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三)对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原因和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医院职业安全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职业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

二、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健全职业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职业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考核标准。

第五条设立职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职业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第六条设立职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职业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三、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价第七条定期对医院各科室、各部门进行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价,包括物理性危害、化学性危害、生物性危害、心理性危害等。

第八条根据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控制方案。

四、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第九条严格执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

第十条加强工作场所的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辐射等措施,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第十一条对可能存在生物性危害的岗位,严格执行消毒、隔离、防护等措施。

第十二条加强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

五、职业健康检查第十三条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及时给予治疗和康复。

六、职业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五条定期开展职业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六条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岗位的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对从事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七、职业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建立职业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九条发生职业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损失。

医院员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医院正常运营,提高医院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责任1. 医院领导层负责制定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医院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落实。

3.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履行安全责任,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医院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入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医院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医院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确保消防、用电、用气、交通等方面的安全。

2. 医院应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医院应加强实验室、手术室、药房等高风险区域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4. 医院应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等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使用。

5. 医院应加强电梯、高空作业等特殊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6. 医院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五、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4. 对事故教训进行总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医院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报医院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领导层负责解释和修改。

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医院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医院正常运营,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

院感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院感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1. 医院感染:指在医院内发生的、由病原微生物引起的各种感染。

2. 职业安全: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防止职业暴露、职业伤害和职业病的措施。

三、职责1. 医院职责(1)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防控措施。

(2)加强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3)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具备从事医疗活动的健康条件。

(4)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设备,确保其职业安全。

2. 预防保健科职责(1)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定医院感染防控措施。

(2)对医院感染进行监测、报告和处理。

(3)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指导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4)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3. 各科室职责(1)严格执行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

(2)加强科室内部感染管理,定期对科室环境、设备、物品进行消毒。

(3)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提高其防控意识。

(4)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上报预防保健科。

四、预防措施1.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1)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使用合格的洗手液或手消毒剂。

(2)根据操作风险,正确使用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3)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4)加强疫苗接种,提高医务人员免疫力。

2. 医院感染防控(1)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消毒、通风。

(2)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规范,防止医废污染。

(3)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感染病例。

(4)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五、培训与考核1. 医院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防控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

2. 医务人员应参加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医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医院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医院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

2. 医院保卫科负责职业卫生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医院人事科负责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和考核。

4. 医院医务科负责组织医院职业卫生检查和监测,确保医务人员职业健康。

5. 医院设备科负责职业卫生设备的采购、安装和维护。

6.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三、职业卫生设施1. 医院应设置职业病危害监测室,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仪器。

2. 医院应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如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口罩等。

3. 医院应设置职业健康检查室,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和仪器。

四、职业卫生培训与宣传教育1. 医院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意识。

2. 医院应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3. 医院应将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医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

五、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1. 医院应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包括空气、噪声、辐射等。

2. 医院应建立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

3. 医院应将监测和评价结果纳入医院档案,并定期上报相关部门。

六、职业病防治措施1. 医院应采取工程技术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

2. 医院应采取组织管理措施,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3. 医院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七、职业健康检查1. 医院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2. 医院应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工作人员,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跟踪管理。

3. 医院应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作为招聘、晋升、调动等工作的依据。

八、应急处理1. 医院应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

口腔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口腔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口腔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口腔医生、护士等从业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口腔卫生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口腔门诊诊所、口腔医院等口腔卫生服务机构,以及从事口腔医疗工作的医生、护士等从业人员。

第三条口腔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加强职业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职业安全管理第四条口腔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建立职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五条口腔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保护自己的身体安全。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口腔卫生服务机构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工作安全和质量。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口腔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配备急救设备,建立职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条口腔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加强职业卫生监测,定期检查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三章安全风险管理第十一条口腔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评估方案,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口腔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确保安全处理和处置。

第十三条口腔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患者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避免职业危害发生。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应当健康工作,避免慢性病和职业病的发生,注重劳动保护和身体健康保养。

第十五条口腔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环境的监测和检测,定期消毒和清洁医疗设备和场所,确保卫生安全。

第四章工作责任和监督第十六条口腔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制定工作责任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口腔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医院职业安全保障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保障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面临着各种职业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国制定了医院职业安全保障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免受职业伤害。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医院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医院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人身安全。

2. 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意识,减少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

3. 加强职业安全培训,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能力。

4. 落实职业安全责任,确保医院职业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制度内容1. 职业安全管理体系(1)建立健全医院职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2)制定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业安全管理工作流程。

(3)建立职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4)制定职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职业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 职业安全培训(1)对医院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培训,使其了解职业安全风险和防护措施。

(2)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3)定期对医院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安全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其职业安全防护能力。

3. 职业安全防护措施(1)为医院工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手套等。

(2)对高风险岗位的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定期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

(3)对医院工作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使其了解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

(4)加强医院环境监测,确保医院工作人员工作环境的空气质量、辐射等符合国家标准。

4. 职业安全责任(1)医院领导对职业安全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医院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安全规章制度,提高自身职业安全防护意识。

(3)医院应定期对职业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职业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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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安全工作总则一、为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汇编。

二、安全工作是医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

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绕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第二章安全宗旨和目标一、坚持安全工作为医院建设、改革、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广大患者和职工服务的宗旨。

二、全院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进行各项工作时保证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两不误”。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围绕“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涵,努力达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实现“五无”即:无我方有责任的政治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刑事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经济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医疗纠纷、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行政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盗、食物(药物)中毒、触电、气体泄漏或爆炸、斗欧等严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畴和工作责任,做好本畴的政治、行政、医疗、生产以及人、财、物和行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是:1、办公室:年度无责任性行事故,无影响医院形象和声誉的、影响全院工作有效进行的责任性党政管理工作差错事故。

年度无人事管理、执业管理、劳资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责任性差错事故和严重纠纷。

2、市场部:年度无正反宣传方面的失实、失策、失度责任性差错事故及违反广告法的虚假、误导性广告责任事故。

3、客服中心:年度无授理投诉、接待来访、查办案件和查处问题方面的责任心、人为性严重差错事故以及因此而导致发生的其他连锁事件和严重问题。

4、车队:年度无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等级车辆事故、车辆机械事故以及违反交通法规的规定5、财务部:年度无现金、资产、帐务管理方面的责任心差错事故,无财务工作人员监守自盗、贪污挪用、私报公款、收支差错导致医院或患者利益严重受损等严重问题,无乱立项目、乱设价格、乱收费用因而导致发生经济责任事故和严重经济纠纷问题,无违反财务法律、法规、制度导致发生的经济案件。

6、后勤部:年度无水、电、气断供及水、电、气机械设备设施方面的责任心严重事故,无物资采购及供应方面的严重差错问题,无采购中收受“回扣”的商业贿赂问题,无在检修、维修方面的生产事故。

年度无因监督管理不到位出现责任性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和生产事故,无在工程、维修项目承发全方面收受商业贿赂等问题。

年度无因检查、巡查、监控不到位出现被盗、失火及安全生产、人为破坏等方面的责任事故,无保卫人员参与各种不利于治安、安全方面的严重问题。

7、信息中心:年度无因安装、检查、检修、调试、监控不到位和操作规程、编程不正确发生网络失灵、部病毒侵害、数据丢失以及信息发布方面的严重错误的案件,无信息工作人员违反法规制度发生治安、安全方面的严重问题。

8、医务科:年度无因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责任心等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纠纷,无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制度、技术规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的严重工作差错和责任事故。

9、护理部:年度无因护理管理不严、执行医嘱不严、护理不到位发生医疗事故和严重医护患纠纷,无护理人员违反卫生法规、护理规则、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发生严重责任心差错事故,无因对实习、进修人员管理失控导致发生事故和严重问题。

10、感控办:年度无因院感染控制不严、预防不力,导致发生责任性严重感染事故、传染病流行以及医疗纠纷,无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和违反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导致发生严重责任性工作差错和严重问题。

11、门急诊部:年度无因误诊和工作失职导致发生延误抢救时机造成责任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急诊(急救)制度和违反职业道德发生重大工作差错和问题。

无因违反医学原理和医疗技术操作规失诊、误诊导致发生责任心严重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无因违反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2、外科:年度无责任性手术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手术等级管理制度、患者及家属签字同意制度发生责任性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无收受“红包”等严重违反医疗职业道德的问题。

13、麻醉科:年度无违反麻醉技术规和操作规程导致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事故和纠纷,无收受“红包”等严重违反医疗职业道德的问题。

14、科及各临床科科:年度无违反医学原理和医疗规导致发生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收受“红包”等严重违反医疗职业道德的问题,无错诊、误诊以及使用违规药品导致发生的责任性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无推销个人或非法使用药品导致发生的其他严重问题。

15、计免科:年度无违反传染病管理制度造成严重院交叉感染的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医疗核心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6、放射科、化验科:年度无因技术性检查错误、诊断错误导致发生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医技检查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7、药剂科:年度无因错发药和使用过期、不合格药品或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不严导致发生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制度以及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第三章安全组织和职责一、医院安全工作在市、区卫生局以及有关部门对口指导下进行。

在医疗安全方面接受医政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在社会安全方面接受辖区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方面接受治安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在消防、人防、交通安全方面,接受相关对口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医院和相关科室、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指导、督导和检查考评。

二、医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院长担任组长,行政副院长和业务副院长分别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办公室、市场部、财务部、后勤部、医务科、护理部、门急诊部合格临床科室负责人组成。

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电报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工专人抓好落实。

(二)及时研究布置医院安全工作,制定相关安全工作文件和制度,动员和组织全院各科室和各类人员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正常的医疗、工作、生活秩序。

(三)及时了解掌握医院安全工作形势,发现和研究解决在安全方面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医院安全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四)及时分析总结医院安全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和对口部门汇报医院安全工作情况,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督导,整改上级部门检查时指出的问题,采纳上级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医院安全工作。

(五)及时宣传、表扬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及时调查研究处理各种违反安全制度的人和事,严厉惩处违反安全制度造成的案件、事故和严重问题。

(一)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方面的重大事件。

(二)指导医院各安全组织做好安全工作。

(三)搞好责任分工,把安全工作具体事项分工到有关小组、科室和个人,抓好落实。

三、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安全组、医疗安全组、生产安全组:1、行政安全组由一名行政副院长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组员由办公室、市场部、财价部、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行政安全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负责行政管理方面安全制度的制定、安全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总结、汇报等工作。

(二)负责各种重要文件起草、领取、发放、传阅、办理的安全,严防发生政治性、原则性差错和失误,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负责查办各种违反党纪、政纪及行业作风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规的案件和问题。

(四)负责做好人事、劳资、执业资格、职称、人事管理方面的安全工作。

(五)负责做好档案文件方面的安全及工作。

(二)负责做好经济运行管理、绩效工资分配、(三)负责做好广告宣传、新闻宣传、各种媒体宣传、网络宣传、信息网络管理、医院、网页的安全工作,保证网络宣传各硬、软件的安全、有效。

(四)负责医院各类财产、物资、资金、帐目的安全,尤其要注重做好支票、现金、收支方面的安全工作。

2、医疗安全组由一名业务副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主任任副组长,组员由门诊部、住院部、护理部、药浴科、医技、药剂、制剂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医疗安全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负责医疗管理方面安全制度和标准的制定、医疗安全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考核、总结、汇报等工作。

(一)负责对各种医疗文书(处方、病历、检查单、报告单、医嘱等)的规化管理,对各种医务数据的统计、归集、分析、汇报,对各种业务材料的起草、整理等,确保医疗文书、数据、文件、材料的安全有效,从机制上有效杜绝各种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二)负责对各项医疗工作核心制度、急救制度、手术麻醉工作制度、医嘱制度、医患谈话制度、护理工作制度、放射工作制度、检验工作制度、药剂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映监测制度、制剂生产安全制度、机械维修保养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检查落实工作。

(三)负责对各专科诊疗规和技术标准、护理规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检查落实工作。

(四)负责对门诊、住院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门诊住院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五)负责对门诊、住院病人的管理,确保病人在门诊、住院时期的人身和个人财产、物资安全。

(六)负责对门诊部、住院部、药浴科等部门使用的资产、机械设备和用品的管理,防止人为的丢失、损坏和发生故障。

(七)及时进行医疗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3、生产安全组由一名主管后勤、保卫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总务科科长为副组,总务科、基建科、保卫科及配电房、锅炉房负责人为组员。

生产安全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负责后勤保障(包括水、电、气、暖、基建、维修和安全保卫[包括治安、消防、防盗、防灾害事故、外来危险、威胁侵害]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处置方案[预案])的制定、检查、落实,使安全保障、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负责做好对地方政府和治安部门、消防部门、人防部门、环保等部门和组织的协调工作,建立有效的联防、防控、处置机制。

(三)负责对各项基本建设、维修工作、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基建事故、营房塌陷、墙体脱落、围墙损坏、营房设施出现故障和险情的责任性事故和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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