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规章制度
车管所服务站规章制度
车管所服务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管所服务站的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车管所服务站的各项工作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车管所服务站应以人民为中心,秉承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为机动车驾驶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车管所服务站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业务活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管理第五条车管所服务站应设立明确的组织机构,包括业务办理窗口、咨询辅导岗、安检岗等,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其他相关岗位。
第六条车管所服务站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车管所服务站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服务、热情周到。
第八条车管所服务站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九条车管所服务站应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机动车登记业务等。
第十条车管所服务站应设立业务办理指南,明确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收费标准等,并向申请人提供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一条车管所服务站应建立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二条车管所服务站应加强业务流程的监控,确保业务办理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服务质量和投诉处理第十三条车管所服务站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四条车管所服务站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并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反馈。
第十五条车管所服务站应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整改,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车管所服务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场所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十七条车管所服务站应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车辆管理所纪律规章制度
车辆管理所纪律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车辆管理所的管理,规范车辆管理行为,维护车辆管理秩序,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车辆管理所所有从事车辆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行为规范1. 所有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工作服装,严禁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工作标准的服装进行工作。
2.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岗上班,不得早退晚到。
3. 严禁饮酒上班,酒后驾车将受到严厉处罚。
4. 禁止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通讯工具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违规行为。
6. 车辆管理所内禁止吸烟,严格禁止饮食,不得在办公区域吃零食。
7. 不得私自调整、改动车辆管理设备,必须经过许可后方可进行调整操作。
8. 工作期间交接班时必须进行详细的交接,确保工作无缝衔接。
9. 不得私自借用、挪用、占用他人工具、设备等物品。
10. 严禁在工作中发生辱骂、打架等违纪行为。
四、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用检查、降职、辞退等处理。
2. 对于影响车辆管理所形象、损害车辆管理所利益的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并进行必要的处理。
3. 对于导致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秀、积极主动的人员,将给予表彰、奖励。
2. 对于违规行为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员,将进行严厉处罚。
3. 对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理、表现出色的人员,将给予嘉奖。
六、其他规定1. 对于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车辆管理所所有,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 对于工作中的疑问、意见建议等,可向领导提出,领导将认真考虑并做出合理回应。
3. 对于规章制度的修改、完善等工作,将由相关部门组织,需要全员共同参与。
4. 其他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范处理。
七、结束语车辆管理所是保障城市运行畅通的重要组成部分,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是保障城市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车管所规章制度
第二部分、车管所工作岗位职责车管所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国家技术标准。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办理全市机动车的各项登记、检验、核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业务工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及程序受理、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
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受理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的考试预约并按规定的内容及标准组织考试,驾驶证制作核发、补领、换领、注销、年度检验等日常业务工作.四、负责对各大队车管所办理“五小”车辆和驾驶人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考评等工作。
五、负责草拟我市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方案及年度目标考核方案.六、负责对全市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拥有量及分布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等工作.七、负责对全市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所需牌、证、表、卡等物资的计划、上报、制作、发放等工作。
八、对违规车辆和驾驶人业务进行调查和处理.九、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试科工作职责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按照规定的内容及标准组织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的考试。
二、指导、监督辖区各大队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业务.三、负责按规定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人,参加考试各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对培训站(校)培训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五、办理上级交办或下达的各项任务。
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工作制度一、检测民警和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二、检测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三、严格执行警务公开制,窗口民警和工作人员一律公开、公正办事,当天的事当天办。
车管所上牌规章制度范本
车管所上牌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辆上牌程序,加强管理,维护社会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车管所是负责车辆上牌、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的政府机构,依法行使车辆管理职责。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要求,向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上牌手续,遵守交通管理规定。
第四条车管所应当加强对车辆上牌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公平、公正。
第五条车管所有权对违反本规章的车辆所有人进行处罚,并依法查封、扣押、收缴相关证件。
第二章车辆上牌程序第六条车辆所有人应当携带有效的车辆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保险证明等文件,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上牌手续。
第七条车辆所有人应当填写完整、准确的车辆信息,如车辆品牌、型号、颜色、车辆所有人信息等。
第八条车管所工作人员应当核实车辆所有人提供的信息,对车辆是否合法上牌进行审核。
第九条车管所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核发车辆号牌,并将相关信息录入车辆管理系统。
第十条车辆所有人携带核发的车辆号牌等证件到指定地点安装,完成车辆上牌手续。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一条车辆所有人应当随时保持车辆号牌清晰、完整,不得私自更换、涂改或遮挡。
第十二条车辆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车辆年审,确保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车辆所有人应当保持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保险证明等证件齐全,并及时更新。
第十四条车辆所有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法驾驶、逃逸、非法改装车辆等行为。
第十五条车管所应当加强对车辆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交通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车辆所有人应当保持车辆在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七条车辆所有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带等,保障驾驶人员和乘客安全。
第十八条车辆所有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等交通规则,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
第十九条车辆所有人应当增强安全意识,遇到交通事故及时报警并配合处理。
车管所的规章制度
车管所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驾驶车辆,驾驶证每满12分将被吊销。
第二条:车辆必须进行年检,确保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标准,否则将被暂停使用并处罚款。
第三条:禁止酒后驾驶,醉驾将被吊销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包括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避让应急车辆等。
第五条:车辆不得超速、违法变道、不按规定停车等,否则将被罚款并扣分。
第六条:禁止在车内吸烟、打电话、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
第七条: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确保在交通事故中能够赔偿受害人。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配备安全带,乘坐小孩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第九条:车辆所有人必须及时缴纳车辆税和违章罚款,否则将被暂停登记。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定期接受交通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以上是车管所的一些规章制度,希望广大车主和驾驶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车管所内部规章制度
车管所内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管所的管理,维护工作秩序,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车管所内部规章制度适用于我车管所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和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车管所内部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每位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有违反、违背之行为。
第四条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车管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要求,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第五条车管所内部规章制度的宗旨是严明管理,规范行为,维护车管所的形象,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车管所内部规章制度由车管所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一经制定后即刻生效。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利,积极履行相关的工作内容,提升自身能力。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工作人员应遵守车管所的工作时间,按时到岗签到,并保证在工作时间内专心工作,不得私自离开或旷工。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遵守车管所的工作制度,服从管理安排,不得有擅自更换工作内容或拖延工作进程的行为。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保守车管所的内部信息,不得随意外泄,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私自乱扔垃圾或损坏车管所的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严肃工作态度,尊重同事和上级,不得有辱骂、恐吓或对他人进行言语或身体攻击的行为。
第三章纪律惩戒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如发现有违反车管所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车管所领导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车管所领导可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条约进行处罚,甚至解雇其工作。
第十六条车管所应建立健全的纪律档案,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作为今后处理的依据。
第四章工作安全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车管所的安全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范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正确使用工作设备,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报告可能存在的问题。
车管所车辆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管所车辆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高效、有序地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车管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车管所所有车辆及其管理人员。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三条车管所所长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车辆购置、调配、报废、报废回收等工作;3. 监督检查车辆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4. 组织开展车辆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5. 负责车辆相关费用的核算和审批。
第四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车辆的使用、调度、维护、保养等工作;2. 负责车辆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3. 负责车辆事故的处理,协助事故调查;4. 负责车辆相关费用的核算和报销;5. 负责车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调度第五条车辆使用原则:1. 车辆使用应遵循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的原则;2. 车辆使用需经所长或授权管理人员批准;3. 车辆使用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挪用、借用。
第六条车辆调度:1. 车辆调度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状况进行合理调度;2. 车辆调度应提前一天通知驾驶员,并做好车辆使用登记;3. 驾驶员应按照调度指令驾驶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七条车辆维护: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2. 驾驶员应遵守车辆使用规定,注意车辆保养,确保车辆良好运行;3. 车辆维修应由具备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第八条车辆保养:1. 车辆保养应按照车辆制造商的保养要求进行;2. 车辆保养周期为每行驶一定里程或时间;3. 车辆保养完成后,车辆管理人员应做好保养记录。
第五章车辆安全与事故处理第九条车辆安全:1.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 车辆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确保其完好。
【规章制度】车管所规章制度
车管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车管所各项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维护社会车辆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车管所全体工作人员及办理车辆相关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车管所工作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公正廉洁,竭诚服务,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各项工作质量。
第四条车管所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车管所设所长一名,副所长若干名,下设综合办公室、车辆登记科、驾驶证管理科、车辆检测科等科室。
第六条所长全面负责车管所的行政、业务、人事等工作,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分管具体科室。
第七条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车管所工作发展。
第三章业务规范第九条车辆登记(一)办理新车登记,需提交车主身份证明、购车发票、合格证等相关材料。
(二)车辆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查材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车辆登记完成后,应及时打印行驶证,确保车主及时领取。
第十条驾驶证管理(一)驾驶证申领、换证、补证等业务,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近期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
(二)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驾驶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条件。
(三)驾驶证发放后,应及时告知申请人,确保驾驶证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车辆检测(一)车辆检测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确保检测质量。
(二)检测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如实记录检测结果。
(三)检测结果合格后,及时发放检验合格标志,确保车辆安全上路。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二条车管所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热情接待每一位办事群众,耐心解答疑问。
第十三条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流程,缩短群众等待时间,确保业务办理快捷、方便。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车管所内部规章制度
车管所内部规章制度
车管所内部规章制度是指车辆管理所内部为保证车辆管理的规范化、有序化,有效实施管理职责所制定的具有条文性质的规定和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车管所内部规章制度:
1. 工作纪律:要求车管所工作人员准时上班,严禁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2. 保密制度:保护车管所内部工作信息的安全,禁止私自泄露、传播涉及车管所工作的机密信息。
3. 奖惩制度:根据工作表现,对车管所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和惩罚,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提高工作效率。
4. 执法规程:明确车管所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包括执法程序、执法权力和执法责任等。
5. 服务规范:规定车管所工作人员应对用户服务的态度、行为进行规范,包括礼貌待客、快捷高效等要求。
6. 信息管理:规定车辆管理所对车辆信息的录入、查询、修改等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
7. 财务管理:明确车管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如开票、报销、资金管理等规定。
8. 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车管所内部安全管理措施,包括火灾防
护、设备定期维护等制度。
以上仅为车管所内部规章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规定根据车辆管理所的情况和需要进行制定。
这些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车辆管理所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车管所上牌规章制度
车管所上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机动车上牌工作,保障交通安全,促进社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机动车车辆管理部门对机动车进行上牌登记工作。
第三条车管所是车辆管理部门的一部分,负责对本地区机动车进行上牌登记,审查车辆资料,核发号牌等工作。
第四条车管所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
第二章申请上牌登记流程第五条机动车所有人在购买新车或二手车后,应及时向车管所申请上牌登记。
第六条申请上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须携带车辆行驶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前往车管所办理手续。
第七条车管所接到申请后,对车辆资料进行审核,核实信息真实性。
第八条审核通过的车辆,车管所将核发号牌,并在车辆行驶证上盖章,完成上牌登记手续。
第九条未通过审核的车辆,车管所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上牌登记手续,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申请上牌登记手续的机动车所有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第三章号牌管理第十一条车辆上牌登记后,车管所将核发号牌,并记录在车辆行驶证上。
第十二条号牌应该按照规定安装在车辆前后挡风玻璃上,不得私自更改、涂抹。
第十三条号牌应该清晰可辨,字体应该标准统一,不得改动。
第十四条车管所将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号牌的车辆进行处罚,并要求更换标准号牌。
第十五条车辆所有人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号牌,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车管所办理补领手续。
第四章手续费用第十六条机动车上牌登记手续费用为500元/辆,不得私自涨价,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车辆所有人。
第十七条补领号牌手续费用为100元/副,如有超过三次补领情况,车管所将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上牌登记手续费用,否则将影响上牌登记手续。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违反交通法规的机动车将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车管所有权暂扣号牌。
第二十一条车辆所有人应当积极配合车管所的调查,认真履行相应义务。
车管所规章制度(一)
车管所规章制度(一)引言:车管所规章制度是指为了管理和监管车辆行驶及驾驶行为,保障交通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车管所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
正文:1. 注册登记管理1.1 车辆所有人的注册登记义务1.2 驾驶人与车辆注册登记的关系1.3 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和程序1.4 注册登记的有效期和更新要求1.5 注册登记的违规处理措施2. 驾驶行为规范2.1 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要求2.2 酒后驾驶和毒品驾驶的严禁规定2.3 限速和交通信号的遵守2.4 疲劳驾驶的防范和处理2.5 违反驾驶行为规范的处罚措施3. 技术状况要求3.1 车辆的安全设施和装备要求3.2 车辆的排放和噪音控制要求3.3 车辆技术检验的频率和标准3.4 车辆事故后的检修和报废处理规定3.5 违反技术状况要求的处罚措施4. 车辆保险规定4.1 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和要求4.2 保险投保和理赔的程序4.3 保险费率和赔偿标准的规定4.4 保险合同解除和续保的规定4.5 未投保车辆的违法处罚5. 登记变更和注销规定5.1 车辆所有人变更登记的程序和要求5.2 驾驶人信息变更登记的规定5.3 车辆临时注销和强制注销的规定5.4 注销登记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5.5 注销后车辆和驾驶证的处理方法总结:车管所规章制度是确保车辆行驶和驾驶合规、安全的基础。
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注册登记管理、驾驶行为规范、技术状况要求、车辆保险规定以及登记变更和注销规定是车管所重要的管理内容。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
车管所规章制度
车管所规章制度车管所规章制度1、车辆管理范围1.1 汽车车辆管理1.1.1 汽车注册与登记1.1.2 汽车驾驶证管理1.1.3 汽车行驶证管理1.1.4 汽车交通安全检测与维修管理 1.1.5 汽车违章处理及处罚1.1.6 汽车年审与注销1.1.7 汽车保险管理1.2 电动车车辆管理1.2.1 电动车注册与登记1.2.2 电动车驾驶证管理1.2.3 电动车行驶证管理1.2.4 电动车交通安全检测与维修管理1.2.5 电动车违章处理及处罚 1.2.6 电动车年审与注销1.2.7 电动车保险管理2、车辆注册与登记2.1 注册流程2.1.1 提交申请文件2.1.2 车辆信息录入2.1.3 审核与核准2.1.4 发放车辆登记证书2.2 车辆登记证书管理2.2.1 证书颁发2.2.2 证书查询2.2.3 证书补办与换发3、驾驶证管理3.1 驾驶证申领与换发3.1.1 必备材料3.1.2 申领流程3.1.3 换发流程3.2 驾驶证审验3.2.1 审验事由3.2.2 审验程序3.2.3 审验合格标准3.3 驾驶证的注销与吊销3.3.1 注销情况3.3.2 吊销情况3.3.3 吊销后的处理程序4、行驶证管理4.1 行驶证申领与换发4.1.1 必备材料4.1.2 申领流程4.1.3 换发流程4.2 行驶证审验4.2.1 审验事由4.2.2 审验程序4.2.3 审验合格标准4.3 行驶证的注销与吊销4.3.1 注销情况4.3.2 吊销情况4.3.3 吊销后的处理程序5、交通安全检测与维修管理5.1 检测要求与流程5.1.1 定期检测要求5.1.2 强制检测要求5.1.3 检测设备与操作规范5.2 维修记录与管理5.2.1 维修记录要求5.2.2 维修档案管理6、违章处理及处罚6.1 违章行为定义6.1.1 违章行为分类6.1.2 违章行为与处罚对应关系6.2 违章处理流程6.2.1 违章查处6.2.2 处罚通知与缴纳罚款6.2.3 违章记录与记分管理7、年审与注销7.1 年审要求与流程7.1.1 年审材料准备7.1.2 年审流程步骤7.1.3 年审合格标准7.2 注销要求与流程7.2.1 注销申请与材料准备 7.2.2 注销流程步骤7.2.3 注销办理结果与证明8、保险管理8.1 强制保险要求与管理8.1.1 强制保险的适用对象 8.1.2 强制保险的购买流程8.1.3 强制保险理赔管理8.2 商业保险要求与管理8.2.1 商业保险的适用对象8.2.2 商业保险的购买流程8.2.3 商业保险理赔管理附件:1、车辆注册申请表2、驾驶证申领表3、行驶证申领表4、审验合格标准表5、违章处罚规定法律名词及注释:1、汽车登记证书: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所有权、使用权、技术状态和监管信息等的证明文件。
车管所规章制度
车管所规章制度一、车辆登记制度1. 车辆登记规定:车主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辆行驶证、身份证明、车辆购置发票等________________。
2. 车辆登记流程:车主到达车管所后,需先进行资料审核,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方可进行车辆登记手续,包括填写登记申请、缴纳登记费用等________________。
3. 车辆登记保密:车管所对车主的个人信息和车辆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
4. 车辆登记有效期:车辆登记证书的有效期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设定,过期后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________________。
二、驾驶行为规范1. 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要求:驾驶员必须满足相关条件方可申请驾驶证,包括年龄、健康状况、通过驾驶培训等。
驾驶证过期或遗失后,驾驶员需前往车管所申请换领新的驾驶证________________。
2. 严禁酒后驾驶和毒品驾驶________________。
3. 限速和交通信号的遵守________________。
4. 疲劳驾驶的防范和处理________________。
5. 违反驾驶行为规范的处罚措施________________。
三、技术状况要求1. 车辆的安全设施和装备要求________________。
2. 车辆的排放和噪音控制要求________________。
3. 车辆技术检验的频率和标准________________。
4. 车辆事故后的检修和报废处理规定________________。
四、车辆保险规定1. 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
2. 保险投保和理赔的程序________________。
3. 保险费率和赔偿标准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
4. 保险合同解除和续保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
5. 未投保车辆的违法处罚________________。
车管所业务大厅岗位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车管所业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岗位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车管所业务大厅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车管所业务大厅所有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1. 业务受理岗(1)负责接听电话、接待群众,提供业务咨询;(2)负责审核业务资料,确保业务办理符合相关规定;(3)负责办理机动车注册、转移、变更、注销等业务;(4)负责办理驾驶证审验、补换证、延期等业务;(5)负责处理群众投诉和建议。
2. 档案管理岗(1)负责机动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查询等工作;(2)负责驾驶证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查询等工作;(3)负责保管、维护档案安全,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4)负责档案借阅、归还等工作。
3. 违法处理站(1)负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违章记录查询、罚款缴纳等;(2)负责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3)负责对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进行公告;(4)负责接待群众关于违法处理的咨询。
四、工作纪律1.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车管所相关规定,廉洁奉公,恪守职业道德;2. 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文明用语,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热情服务;3. 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有序,爱护公共设施;4. 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5. 工作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6. 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五、奖惩措施1. 对工作表现突出、服务质量高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工作纪律、服务质量差的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分;3.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车管所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车管所业务大厅负责解释。
如遇特殊情况,需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调整,经车管所领导批准后实施。
车管所证照科规章制度
车管所证照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管所证照科工作,保障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车管所证照科是负责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照颁发、管理的部门,负责核发、换发、补发和注销相关证照。
第三条车管所证照科遵循法律法规,保持政治纯洁,服务人民群众,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车管所证照科需严格遵守国家机动车法规,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和规定,保障证照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第二章证照颁发第五条申请人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并交给工作人员,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办理证照。
第六条证照颁发前需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请人资质符合规定,材料齐全。
第七条颁发驾驶证时,需验明驾驶员身份证明、体检证明等相关证件,确保驾驶员符合驾驶资格。
第八条颁发行驶证时,需验明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登记证明等相关证件,确保车辆合法登记。
第九条颁发证照时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上级部门汇报。
第十条证照颁发后需做好相应记录,及时归档保存,确保证照安全。
第三章证照管理第十一条证照科需建立规范的证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管理监督。
第十二条证照管理工作需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证照管理过程中如需调换人员,需进行交接,确保信息不丢失和混乱。
第十四条证照管理需做好防伪措施,防范证照被冒领、伪造等情况。
第十五条证照管理需保持证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变更需及时更新。
第四章证照使用第十六条持证人需妥善保管证照,如有遗失需及时补办。
第十七条持证人如有证照损毁、过期等情况需及时报废并重新办理。
第十八条持证人需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
第十九条持证人在使用证照时,需及时更新车辆信息,确保证照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持证人如有违法行为,将按法规进行处罚,并有可能注销相关证照。
第五章证照监督第二十一条上级部门需定期对车管所证照科进行检查,确保工作规范。
第二十二条社会各界可对车管所证照科进行监督,如有问题可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车管所内部规章制度
车管所内部规章制度车管所内部规章制度是指为了保障车辆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车管所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车管所内部组织架构车管所内部应设立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办理部门、综合服务部门等。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所行政管理工作;业务办理部门负责各类车辆业务办理工作;综合服务部门负责接待、咨询、投诉等综合服务工作。
二、人员管理规定1.招聘与入职:车管所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招聘程序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入职手续办理。
2.岗位职责:车管所应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3.劳动纪律:车管所应制定详细的员工劳动纪律,明确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的处罚措施。
三、业务办理规定1.车辆登记:车管所应规定车辆登记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和费用标准。
2.驾驶证办理:车管所应规定驾驶证办理的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明确换证、审验、考试等相关要求。
3.交通违法处理:车管所应明确交通违法处理的流程和标准,确保处理结果及时、公正。
四、服务标准规定1.办事时限:车管所应规定各项业务的受理、审核、审批时限,确保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2.服务待遇:车管所应规定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行为规范,确保向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
3.保密制度:车管所应建立健全的信息保密制度,确保车辆及车主信息的安全和私密。
五、考核激励规定1.工作绩效考核:车管所应制定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服务质量评定绩效,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
2.奖惩制度:车管所应规定奖励和惩罚的具体措施和条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推动工作进展。
六、安全管理规定1.防火安全:车管所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
2.安全巡查:车管所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七、纪律监察规定1.纪律教育:车管所应定期开展纪律教育培训,加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教育。
2.违纪处理:车管所应制定明确的违纪处理办法,对违法纪律行为坚决查处,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车管所规章制度
车管所规章制度车管所规章制度一、管理职责⑴车管所的职责和权力车管所是负责管理和监督车辆注册、驾驶证发放、交通违法处理等事务的机构。
车管所具有执行法律法规的权力,确保交通安全和秩序。
⑵车管所的组织架构车管所的组织架构包括领导班子、部门组织和支撑机构。
领导班子由所长和副所长组成,部门组织包括车辆注册部、驾驶证部、交通违法处理部等,支撑机构包括人事科、财务科等。
二、车辆注册管理⑴车辆注册申请车辆所有人或代理人需要向车管所提交完整的车辆注册申请材料,包括车辆购置税发票、车辆所有权证书等。
⑵车辆注册审核车管所会对车辆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车辆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审核通过后,颁发车辆注册证明。
⑶车辆注册变更车辆所有人需要向车管所申请变更车辆注册信息,例如车主姓名、住址、车辆用途等。
车管所会根据申请材料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办理变更手续。
三、驾驶证管理⑴驾驶证申请驾驶人需要向车管所提交驾驶证申请材料,包括联系明、驾驶培训合格证明等。
申请人还需通过理论考试和实际考试。
⑵驾驶证年检驾驶证持有人需要按照规定定期参加驾驶证年度审验,提交相应材料并通过审验。
⑶驾驶证挂失和补领驾驶证持有人需要向车管所申请挂失和补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挂失和补领手续。
四、交通违法处理⑴违法行为录入和查询交通违法记录将被录入车管所的系统中,驾驶证持有人和车辆所有人可以在车管所网站查询和核实违法记录。
⑵违法处理通知单和罚款缴纳车管所将发出违法处理通知单,通知违法行为人应当及时缴纳罚款,若逾期未缴纳将采取相应措施。
附件:附件1:车辆注册申请表附件2:驾驶证申请表附件3:交通违法处理通知单法律名词及注释:⒈车辆购置税发票:指购买新车时,用于交纳车辆购置税的发票。
⒉车辆所有权证书:指证明车辆所有权归属的证书。
⒊驾驶培训合格证明:指通过相应培训并合格的证明文件。
⒋驾驶证年度审验:指每年对驾驶证进行审核和审验的程序。
⒌交通违法处理通知单:指车管所发出的通知违法行为人并要求其缴纳罚款的文书。
车管所规章制度(二)
车管所规章制度(二)引言概述车管所规章制度是指针对车辆管理所内部运作和车辆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阐述车管所规章制度的内容和意义。
正文一、交通安全管理1.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车辆检验、驾驶人培训等方面的规定。
2.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驾驶人和车辆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3.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测和处理,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运行。
4.建立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保障受害人权益。
二、车辆登记与信息管理1.建立车辆登记制度,确保车辆所有权和合法使用权的记录和管理。
2.管理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保证车辆和驾驶人合法上路。
3.建立车辆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车辆数据的集中管理和查询。
4.加强车辆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非法获取和泄露车辆信息。
三、车辆管理与维护1.制定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车辆的合法使用和维护。
2.建立车辆年检制度,定期检验车辆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能。
3.指导和督促车辆维修单位,确保车辆保养和维修质量。
4.规范车辆报废流程,防止废旧车辆流入二手车市场。
四、业务办理与服务流程1.明确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
2.规范服务态度和服务行为,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3.提供网上业务办理渠道,方便群众和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4.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对车管所工作的不满和投诉。
五、人员管理与培训1.建立车管所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考核、奖惩等方面的规定。
2.开展车管所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3.采取激励措施,激发车管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4.加强队伍建设,确保车管所顺利运行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总结车管所规章制度是车辆管理所必不可少的管理工具,通过对交通安全、车辆管理、业务办理、服务流程和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规范,能够提高车管所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
同时,良好的规章制度也能够保障车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车管所规章制度全篇汇总
车管所规章制度全篇汇总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机动车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具体管理实施机构为交通管理局车管所。
第三条车管所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正确执行职务,保障道路交通及交通管理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车管所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依法公正执行管理任务,严禁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第五条车管所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道路交通管理知识,做到业务过关。
第二章机动车辆管理第六条机动车辆管理分为登记管理和检验管理两个方面,具体规定如下:(一)登记管理:所有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前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包括车辆的所有权登记、牌照领取等。
(二)检验管理:所有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前必须通过车辆的技术检验,确保车辆达到安全运行标准。
第七条所有机动车辆的所有权登记必须真实、完整,不得造假或隐瞒信息。
第八条机动车辆的技术检验必须按照规定周期进行,不得超期使用。
第九条机动车辆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十条机动车辆的报废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私自处置或改变车辆状态。
第三章驾驶人员管理第十一条驾驶人员管理包括驾驶证领取、考试、换领、补领等方面,具体规定如下:(一)驾驶证领取:具有相关资格且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员可领取驾驶证。
(二)考试:驾驶人员必须通过理论和实际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取驾驶证。
(三)换领、补领:驾驶人员在证件遗失或变更情况下需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部门指挥,保证驾驶安全。
第十三条驾驶人员在驾车前必须合理安排休息,确保驾驶时具备良好的状态。
第十四条驾驶人员在驾车过程中不得酒驾、毒驾、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受到处罚。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五条对于违反交通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车管所具有行政处罚权力,具体措施如下:(一)警告:对一般违规行为可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车管所大厅规章制度
车管所大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管所大厅秩序,保障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车管所大厅是车管所的重要部分,是为广大驾驶人和车主提供服务的场所,工作人员应当以服务为宗旨,诚信为本,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三条车管所大厅内禁止吸烟、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违法行为,禁止大声喧哗、破坏公共设施,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每一位用户,耐心、细致地为用户提供服务,不得推诿责任,不得涉及不当的服务行为。
第五条用户应当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服从车管所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得故意损坏公共设施和影响工作秩序。
第六条所有用户在车管所大厅内应当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项服务流程,不得拒绝、阻挠工作人员执行职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车管所大厅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规定的秩序。
第八条车管所大厅规章制度适应于所有车管所大厅的工作场所和服务对象。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九条车管所大厅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及时、准确地为用户提供服务。
第十条用户到达车管所大厅后,应当按照排队顺序,依次登记相关信息,领取号码牌。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根据用户的号码顺序,依次为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应当配合提供相关证明和材料,以便流程顺利完成。
第十二条用户应当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进行各项服务流程,如需缴费的应当及时缴清费用,不得推诿或拖延。
第十三条用户在领取相关业务材料后,应当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工作人员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用户应当妥善保管领取的材料和证件,如有遗失应及时补办,不得私自乱放或遗弃。
第十五条用户应当遵守车管所大厅的规章制度,不得在大厅内随意涂画、粘贴广告、张贴传单等影响环境的行为。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十六条车管所大厅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始终以用户为中心,以诚信经营为原则,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解答用户的咨询,耐心指导用户完成各项服务流程,不得故意刁难、拒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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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规章制度第二部分、车管所工作岗位职责车管所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国家技术标准。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办理全市机动车的各项登记、检验、核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业务工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及程序受理、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
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受理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的考试预约并按规定的内容及标准组织考试,驾驶证制作照规定的内容及标准组织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的考试。
二、指导、监督辖区各大队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业务。
三、负责按规定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人,参加考试各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对培训站(校)培训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五、办理上级交办或下达的各项任务。
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工作制度一、检测民警和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
二、检测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三、严格执行警务公开制,窗口民警和工作人员一律公开、公正办事,当天的事当天办。
四、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
群众和客商来办理业务,问到谁,则由谁予以解答,不得推诿,涉及业务技术方面的问题,一时解答不了,则由该同志引导至相关业务部门予以解决。
一律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五、对办事群众、客商不准故意刁难、敲诈勒索和吃拿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准对办事群众和客商乱收费。
六、严禁与“皮条客”勾结,严厉打击“皮警察”,坚杜绝拉“皮条”现象。
车管所所长工作职责一、主持车管所全面工作,带领全所民警、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及上级的指示命令,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二、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带领和组织全所民警、职工,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大队车管业务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民警、职工、协管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
五、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车管所副所长工作职责一、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努力完成所分管的工作,并对分管工作指导、检查、抓好落实。
三、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履行车管业务的审批工作。
四、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关系,督促分管部门工作的完成,做到上传、下达、政令畅通。
五、负责审核上报各类报表。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考试科科长工作职责一、主持考试科全面工作,带领全所民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及程序有计划地开展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工作。
二、抓好全市考试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考评工作,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和有关驾驶人考试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意识,业务技能和队伍素质。
三、加强考试员队伍廉政建设,杜绝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四、抓好各大队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业务指导、监督工作。
五、抓好对培训站(校)培训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六、办理上级交办或下达的各项任务。
检查站站长职责一、在主管支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检测站的全面工作,带领全站民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组织民警落实检测站个人岗位责任制,领导全站民警积极完成检测站职责范围内和上级机关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经常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掌握工作主动权,对全站工作要通盘考虑,精心布置,做到月有计划,周有安排。
三、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严格检测站业务审批制度。
四、努力完善检测站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经常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五、切实抓好队伍的教育管理,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和有关车辆管理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意识,业务技能和队伍素质。
做到为政清廉,为警清廉,力争无违纪事件发生。
六、决定、处理检测站日常工作事物。
驾驶人管理各岗位责任一、业务受理岗责任1、受理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持军队、武警及境外驾驶证的换证、外地转入换证、补证换证、驾驶证注销、记分等业务。
2、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审核有关手续、查询有关信息,经审核合格的给予受理,收存相关资料,并把相关信息录入驾驶证管理系统;3、审核不符规定的不予受理,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后,告知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并按制度出具《车管业务退办通知单》。
对于有违法嫌疑的及时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处理;4、严格按规定程序、时间、审核手续,受理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预约,核发《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及驾驶证。
二、档案管理岗责任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复核收存的全部资料及计算机登记信息,符合规定的,按程序制作《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及驾驶证;2、受理驾驶证年度体检、档案更正、外地清分、扣证/还证、锁定/解锁等业务;3、整理资料,严格按《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江西省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管理规定》等规定的要求装订归档,并负责驾驶人档案保管、存档工作。
三、业务领导岗责任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审核业务范围内的全部资料,严格把关,对资料不全或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的退回受理岗补充和更正;2、按规定审核业务受理岗出具的业务退办单,对于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四、考试岗责任1、负责按受理岗预约的时间对全市汽车类驾驶证申请人进行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考试员管理规定》等规定的考试标准、考试程序、考试纪律对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进行各科目的考核,实行考试成绩由考试员和考试人双签名制度,把好考试质量关;3、负责建立驾驶人考试台帐的制作和保管工作。
并填报相关业务报表;4、负责按规定到各培训站(校)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在汽车类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参加科目一、二、三考试阶段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5、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负责考场设备、考试用车的日常保养。
车辆管理各岗位责任一、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责任:1、受理机动车注册/转入登记、变更审批、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补领登记证书、档案更正等机动车业务。
2、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规定审有关登记申请手续,经审核手续齐全、有效的受理登记,收存相关资料,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相关事项;3、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后,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并按制度出具《车管业务退办通知单》。
对于嫌疑车辆及时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处理。
二、机动车查验岗责任:1、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标准及相关文件规定确认车辆类型、厂牌型号、颜色及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并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有无被凿改嫌疑。
2、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
3、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4、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后,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并按制度出具《车管业务退办通知单》。
对于嫌疑车辆及时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处理。
三、牌证管理岗责任:1、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并核发机动车号牌,制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2、受理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停驶/复驶等业务,出具注销凭证,登记发放临时号牌及受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3、负责进口机动车上网核查,打印《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核对无误通知书》;4、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后,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并按制度出具《车管业务退办通知单》。
对于嫌疑车辆及时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处理。
5、上报各种表、证、牌的制作计划,妥善保管各种有效证件、业务印章。
四、业务领导岗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规定审核业务范围内的全部资料及计算机登记信息,严格把关,对计算机登记数据不全或不准确的移交登记审核岗补充或更正。
2、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报科室领导核实后,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并按制度出具《车管业务退办通知单》。
对于嫌疑车辆及时上报领导,并移送刑侦部门处理。
五、档案管理岗责任:1、档案管理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规定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及资料,打印业务流程单及资料清单,及时造册将业务资料移交档案室,档案室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和《云南省机动车实物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整理粘贴资料,并装订归档;2、按规定办理车辆查封、解除查封、变更备案等车辆业务。
3、对于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对于嫌疑车辆及时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处理。
第三部分、车管所内部管理制度车管所内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建立建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规范全所民警、职工的工作行为,创建一流文明窗口形象,认真贯彻执行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圆满完成各项车管工作业务,根据支队《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工作的要求及特点,特制定本内务管理规定,请全所民警及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一、请示报告制度1、车管所各部门均应按本部门工作职责及权限开展工作,凡超出本部门和个人职责权限的事及工作,均不得擅自决定。
加强请示汇报,各岗位反映的问题,分管副所长不能答复的,必须及时向所长报告,所领导应及时做出办理或向上级请示、留所务会研究等决定。
2、车管所内部发生的重大事件,包括交通事故、意外伤亡、失窃失密、重大违纪、接受新闻单位采访等,要及时向所领导如实报告,决不允许出现迟报、漏报、隐而不报的现象。
3、所有车管所签发或代支队草拟的文件、报表、报告等,均须所领导审核签发。
4、车、驾管负责人应及时向所领导报告工作和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
5、凡因请示报告不力造成工作失误而被上级部门批评的,参照《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内部管理规定》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