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整合
《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
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福建省水利厅2019年4月编制说明根据《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16〕22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贯彻意见》要求,为规范设计成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特编制本大纲。
一、洪水影响评价类情形洪水影响评价类包括以下四种情形: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
有上述一种及以上情形的,须编制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
二、报告名称及装订要求1.报告名称及格式(1)报告名称报告封面列出报审项目审批情形,并在相应类型中打勾,报告名称为“XXXX工程(XXXX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
(2)报告格式报告格式详见附录。
2.报告装订报告各种情形统一装订成册,按前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报告的顺序进行编排,如无某情形章节,则跳过该章,后面的章节号顺接前章号进行编排。
三、报告编写有关说明(一)各情形采用的编制导则“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依据《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试行)》(SL/Z719-2015)进行编制;“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建管[2004]109 号)进行编制;“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依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进行编制;“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报告”依据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建设工程对水文测验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示范文本大纲》进行编制。
(二)报告目录按前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报告、总结论与建议进行编写,章节号分别为1、2、3、4、5、6,如无某情形章节,则跳过该章,后面章节序号接前章节号,以此类推。
《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
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福建省水利厅2019年4月编制说明根据《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16〕22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贯彻意见》要求,为规范设计成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特编制本大纲。
一、洪水影响评价类情形洪水影响评价类包括以下四种情形: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
有上述一种及以上情形的,须编制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
二、报告名称及装订要求1.报告名称及格式(1)报告名称报告封面列出报审项目审批情形,并在相应类型中打勾,报告名称为“XXXX工程(XXXX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
(2)报告格式报告格式详见附录。
2.报告装订报告各种情形统一装订成册,按前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报告的顺序进行编排,如无某情形章节,则跳过该章,后面的章节号顺接前章号进行编排。
三、报告编写有关说明(一)各情形采用的编制导则“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依据《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试行)》(SL/Z719-2015)进行编制;“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建管[2004]109 号)进行编制;“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依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进行编制;“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报告”依据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建设工程对水文测验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示范文本大纲》进行编制。
(二)报告目录按前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报告、总结论与建议进行编写,章节号分别为1、2、3、4、5、6,如无某情形章节,则跳过该章,后面章节序号接前章节号,以此类推。
福建省水资源基本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福建省水资源基本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前言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福建省水资源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
福建省水资源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深度解读福建省水资源基本情况核心指标从水资源总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福建省水资源基本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福建省水资源基本情况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第一节福建省水资源基本情况现状 (1)第二节福建省水资源总量指标分析 (3)一、福建省水资源总量现状统计 (3)二、全国水资源总量现状统计 (3)三、福建省水资源总量占全国水资源总量比重统计 (3)四、福建省水资源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福建省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水资源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福建省水资源总量同全国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福建省地表水资源量指标分析 (7)一、福建省地表水资源量现状统计 (7)二、全国地表水资源量现状统计分析 (7)三、福建省地表水资源量占全国地表水资源量比重统计分析 (7)四、福建省地表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福建省地表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福建省地表水资源量同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第四节福建省地下水资源量指标分析 (11)一、福建省地下水资源量现状统计 (11)二、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现状统计分析 (11)三、福建省地下水资源量占全国地下水资源量比重统计分析 (11)四、福建省地下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12)五、福建省地下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分析 (12)六、全国地下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13)七、全国地下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分析 (13)八、福建省地下水资源量同全国地下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4)第五节福建省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指标分析 (15)一、福建省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现状统计 (15)二、全国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现状统计 (15)三、福建省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占全国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比重统计 (15)四、福建省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2016-2018)统计分析 (16)五、福建省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2017-2018)变动分析 (16)六、全国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2016-2018)统计分析 (17)七、全国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2017-2018)变动分析 (17)八、福建省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同全国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8)图表目录表1:福建省水资源基本情况现状统计表 (1)表2:福建省水资源总量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水资源总量现状统计表 (3)表4:福建省水资源总量占全国水资源总量比重统计表 (3)表5:福建省水资源总量(2016-2018)统计表 (4)表6:福建省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水资源总量(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福建省水资源总量同全国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福建省地表水资源量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地表水资源量现状统计表 (7)表12:福建省地表水资源量占全国地表水资源量比重统计表 (7)表13:福建省地表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表 (8)表14:福建省地表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福建省地表水资源量同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10表17:福建省地表水资源量同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表18:福建省地下水资源量现状统计表 (11)表19: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现状统计分析表 (11)表20:福建省地下水资源量占全国地下水资源量比重统计表 (11)表21:福建省地下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表 (12)表22:福建省地下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2)表23:全国地下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表 (13)表24:全国地下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3)表25:福建省地下水资源量同全国地下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4)表26:福建省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现状统计表 (15)表27:全国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现状统计表 (15)表28:福建省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占全国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比重统计表..15 表29:福建省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2016-2018)统计表 (16)表30:福建省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6)表31:全国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2016-2018)统计表 (17)表32:全国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7)表33:福建省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同全国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8)第一节福建省水资源基本情况现状福建省水资源基本情况现状详细情况见下表(2018年):表1:福建省水资源基本情况现状统计表注:本报告以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数据为基准,并借助专业统计分析方法得出。
宁德市大港水电站水库
宁德市大港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水库名称:宁德市大港水电站水库水库管理单位:宁德市大港水电站开发有限公司安评编制单位:福建安澜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鉴定审定单位:宁德市蕉城区水利局鉴定通过时间:2019年7月18日前言宁德市大港水电站由浆砌石重力坝、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明管道、地面厂房和升压开关站等项目组成,其中水库大坝于1996年开工兴建,1998年8月封堵蓄水,1999年1月完工。
大坝运行至今已经21年(截至2019年7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试行)》(闽政[2009]024号)和省水利厅发布的《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细则》(闽水[2003]水管38号)的规定,需定期进行大坝安全评价、鉴定,为此,工程业主宁德市大港水电站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安澜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评单位),对本电站水库大坝进行定期安全评价。
安评单位参照水利部《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以下简称《导则》),对大坝进行了分项评价,出具了“宁德市大港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评价报告(送审稿)》)。
宁德市蕉城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评审鉴定。
2019年1月19日,专家组上午察看了正在运行中的大坝现场,下午在大港水电站厂房会议室召开本项目《评价报告(送审稿)》评审会。
专家组听取了安评单位的评价汇报,参照《导则》的要求对《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技术评审。
安评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于2019年7月上旬提交了经修正后的《评价报告(报批稿)》。
专家组对修正后的《评价报告(报批稿)》进行了复核,予以认可,并通过了《宁德市蕉城区大港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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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改革开放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改革开放办关于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政办[2001]139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发布日期】2001.08.06【实施日期】2001.08.0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闽政[2016]4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改革开放办关于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1〕13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改革开放办《关于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一年八月六日关于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改革开放办二00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规范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民办水利的发展,增强农村水利活力,提高水利设施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产业政策》,结合我省具体实际,制定我省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及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明晰所有权、放开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调动积极性,明确责任,加强监管,搞好水利设施的管护和更新改造,维护农民利益,充分发挥和提高水利设施的综合效益。
二、基本原则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是指通过对小型水利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的有偿出让,使原国家或集体所有、经营的小型水利设施转变为个人所有、经营,或合作、股份经营。
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
(二)确保国家和集体资产不流失,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三)改革所得资金专项用于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与建设。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03.20•【文号】办信息〔2019〕59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办信息〔2019〕59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积极践行国家网络强国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快补信息化短板,着力支撑强监管,做好2019年水利网信重点工作,我部制定了《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19年3月20日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实用、安全”水利网信发展总要求,通过深化水利业务需求分析、落实水利网络安全任务细化实化方案、推进智慧水利、实施水利网信水平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着力补信息化短板;通过整合共享信息资源、完善基础数据库和水利一张图、强化遥感应用,着力支撑强监管。
全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加快提升水利网信水平,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强力驱动和有力支撑。
一、加强水利网信顶层设计1.出台水利业务需求分析报告。
编制完成《水利业务需求分析报告》,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有关业务需求分析工作,为推进水利业务应用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切实提升水利网信水平奠定基础。
2.全面推进智慧水利工作。
编制完成《智慧水利总体方案》,印发《关于推进智慧水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开展流域区域智慧水利试点和水利业务智能应用成果案例推广工作。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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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服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闽政办函〔2020〕45号)的要求,我厅对厅网站与政务新媒体2021年第一季度建设和运维情况进行自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网站信息更新与运行总体情况良好,不存在“单项否决”等问题。
截至2021年3月7日,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967条,网上审批服务事项办结45件,共向公众开展1次意见征集,回复群众咨询、投诉等共62件,办结依申请公开1件;政务新媒体保持较好的信息更新频率,在“今日头条”“福建水利”和“福建河湖长制”微信公众号分别推送119条、211条、208条信息,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共发布83条视频。
经自查,发现厅网站个别子栏目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已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我厅将按照国家、福建省关于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读网常态化监管,不断提升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
福建省水利厅
2021年3月8日
——结束——。
福建省水利厅CNGI驻地网建设探讨
目前 以 2 5 b s 速 度 连 接 北 京 、上 海 和 广 州 3个 核 心 节 .G p 的 点 , 并与 国 际 下 一 代 互 联 网相 连 接 。开 始 为 清 华 大 学 、 北 京
( hn x eeai ne t 正 式 启 动 。 此 项 目 由国 家 发 C ia Net nrt nItme) G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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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改 革 委 等 八 个 部 委 共 同组 织 ,六 大 全 国 性 网 络 运 营 商 、 一 百 多所 高 校 和 研 究 单 位 、几 十 个 设 备 制 造 商 通 力 合 作 和 参 与 , 在 2 0 年 到 2 0 年 。 采 用 Iv 术 ,完 成 C GI 干 03 05 P 6技 N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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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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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电 信 、 中 国联 通 、 中 国 移 动 、 中 国 网 通 和 中 国 铁 通 组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落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办秘〔2018〕248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落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落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办秘〔2018〕248号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我部制定了《水利部落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18年11月6日水利部落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59号)的要求,为做好水利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时实现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整合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整合共享现有资源,在已建水利部行政审批监管平台等相关应用系统基础上,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升级和完善,构建水利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阶段目标到2019年6月底前,完成功能扩展、升级改造,水利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到2019年9月底前,实现水利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到2019年底前,完成水利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标准、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09•【字号】闽发改法规〔2019〕732号•【施行日期】2019.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9〕732号省直有关单位、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
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2月9日福建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应进必进,推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统一规范,推动平台整合和互联共享”“公开透明,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服务高效,推动平台利企便民”的工作原则,持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配置机制,大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着力改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到2020年,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1231号提案的答复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1231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公布日期】2020.06.03•【字号】闽海渔函〔2020〕52号•【施行日期】2020.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1231号提案的答复闽海渔函〔2020〕52号黄建立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20201231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一、我省海洋与渔业信息化建设情况我省是海洋渔业大省,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达3752公里,居全国第二。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海洋与渔业信息化建设,推动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急用先建、稳步推进”的原则,分阶段统筹推进,优先实施紧贴渔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项目,在海洋观测、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构建覆盖全面的福建海洋立体实时观测网。
从空中、海面、水体、海底及沿岸陆地对我省海域实施全方位、多要素的立体观测,建成全国首个省级海洋网格预报业务系统。
目前在位运行的观测系统有132台(套),实时获取的海洋水文、气象及生态要素达26项,制作并提供潮位、海浪预报、赤潮预警、渔业海况、海水浴场等预警报产品,为海上防台风、海上危化品、溢油应急处置等提供辅助决策支撑。
二是强化对全省海洋渔船的全方位动态监管。
2019年,我局通过实施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项目,为全省6600多艘大中型海洋渔船安装了固定式北斗示位仪,在线率98.8%以上,实现渔船的船位智能化服务、突发事故智能报警等。
项目建成后,共接收报警并成功救助渔船28艘,救助渔民282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得到了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目前,我局正在推进小型渔船北斗示位仪的安装,推进全省海洋渔船位置信息服务全覆盖,破解渔船安全生产监管难题,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4.29•【字号】闽政办[2004]84号•【施行日期】2004.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4]8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物价局: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制定的《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四月二十九日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为确保我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防洪、挡潮、灌溉、排涝、供水、发电等水利工程体系,在抗御水旱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也日趋突出,主要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权责不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下称水管单位)机制不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经费不足;水价形成和计收机制不合理;国有水利经营性资产管理运营体制不完善等。
这些问题不仅导致大量水利工程得不到正常的维修养护,效益衰减,而且影响着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也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如不从根本上解决,大量水利设施势必老化失修,积病成险。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5•【字号】闽政办[2010]65号•【施行日期】2010.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6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福建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设立福建省水利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和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国家、省政府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省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和跨设区市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23•【字号】闽发改法规〔2019〕775号•【施行日期】2019.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9〕775号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整合牵头部门、发改委、工信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数字办(大数据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沿海港口中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经发局、交建局、农业农村局、数字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发改委牵头制定了《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方案(试行)》,经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联系人:郭征*************,钟木娟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2019年12月23日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方案(试行)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了有效遏制工程领域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招投标监管机制创新,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建设“全覆盖、全程管、堵漏洞、提前防”的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招投标监管平台”),强化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监管,实现“进得来、管得住、违法违规能抓住”的工作目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务服务APP统一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务服务APP统一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23•【字号】闽政办〔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务服务APP统一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3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政务服务APP统一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23日福建省政务服务APP统一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我省决定建设福建省政务服务APP 统一平台(以下简称闽政通APP),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一)打造移动互联网统一服务入口。
建设一站式的闽政通APP,在移动互联网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全省政务服务统一入口、统一导航,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次登陆、一网办理”。
各级各部门已建政务服务APP,在3年内逐步有序整合到闽政通APP;今后新增移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闽政通APP建设。
(二)整合全省政务服务资源。
将分散在众多部门的网上办事服务入口集成到闽政通APP,覆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和社区多级政府部门、单位;整合各部门(行业)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资源,统一提供信息资源的连通和共享。
(三)适时逐步导入可信社会服务资源。
依托实名制服务入口和信用平台,授信第三方机构逐步提供交通出行、求职就业、家政服务等增值类社会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强化服务监管评价,不断满足公众和企业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
(四)创新公众参与渠道。
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使用说明【模板】
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9年版)福建省水利厅2019年7月使用说明一、《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0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施工电子招标。
二、《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系参照福建省水利厅颁布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闽水计财[2011]98号)编写,供招标人参考。
招标人使用中,应注意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招标图纸)”相衔接。
六、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提出了图纸有关要求。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参考本章要求编制,但应注意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相衔接。
七、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供参考,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但应注意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相衔接。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主办单位:福建省水利厅编辑单位: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审 定:陈宜国审 核:王清贵 陈久新 黄敬光 郑为键 陈 宏编 辑:陈建宁 余赛英 蔡品彦 蔡剑生 许 诺 余绍然 张颖洁 顾 云 林金龙 徐 玮 林新海 陈慧萍 2019年7月印刷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前 言《福建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是福建省水利厅向社会按年度公布全省和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水资源数量、质量和开发利用情况的年报。
公报依据《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GB/T 23598-2009)编制。
内容包括水资源量、蓄水动态、供用水量、水质评价、重要水事等。
公报数据来源于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的水文水质资料整编成果和各市级行政区上报的水资源信息报表,同时采用了统计、电力、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有关资料。
公报为政府宏观决策和国民经济各部门开发利用水资源提供科学依据,让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水资源、珍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
促进水资源能得到科学高效利用,促进我省生态省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公报由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和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编制。
公报中涉及的全省数据,除注明外,均未包括金门县和马祖岛。
公报度量单位均采用国家统一标准计量单位。
公报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统计局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CONTENTS概 述 2一、水资源量3(一)降水量 3(二)地表水资源量 8(三)地下水资源量 10(四)水资源总量 10(五)出入境水量 11二、蓄水动态 12三、供用水量13(一)供水量 13(二)用水量 15(三)用水指标 17四、水质评价18(一)主要江河水质 18(二)大型水库水质22(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4(四)省界水质24(五)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 26五、重要水事29概 述2018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566.6毫米,折合水量1940.18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多3.5%,比多年平均偏少6.6%,属平水年。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02.14•【文号】办信息〔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办信息〔2020〕22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安全、实用”水利网信发展总要求,深入贯彻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补水利网信短板,全力支撑强监管,水利部制定了《2020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20年2月14日2020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坚定不移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安全、实用”水利网信发展总要求,深入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大力推进智慧水利”一条主线,突出“补水利网信短板、全力推进强监管”两个重点,强化“先行先试、项目前期、标准规范、人才队伍、宣传培训”五项措施,守住水利网络安全底线,加快提升水利网信水平,为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力驱动和有力支撑。
一、补水利网信短板(一)补水利网络安全短板1.实施网络安全能力提升工程。
建成基于大数据的水利部机关网络安全威胁感知和决策指挥平台,提升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推进实施七个流域管理机构网络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地方开展水利网络安全威胁感知能力建设。
完成水利政务外网身份认证体系改造。
持续推进水利蓝信应用。
2.推进商用密码应用。
组织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开展水利行业密码应用专题调研,出台推进商用密码应用具体措施。
落实《水利部密码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2年)》,持续推进三峡水利枢纽、南水北调工程等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和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等重要信息系统的密码应用。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闽水函[2021]714号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批权限的
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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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
闽水函[2021]714号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审改办省数字办《关于发布〈福建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的通知》(闽审改办〔2021〕1号),以及全省水利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细化梳理的成果,为规范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我厅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水利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权限》。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其中涉及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审批事项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水利厅
2021年9月16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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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整合
及内容保障服务项目建设要求
一、项目总体技术路线要求
本次项目技术路线采用B/S结构和系统三层架构,功能实现可基于Windows/Linux 操作系统、Oracle关系型数据库、企业级中间件等。
主要采用JavaEE作为开发模式。
本着安全、稳定、高效、可扩展的原则构建平台系统架构,实现平台可扩展、弹性的服务,快速的扩展服务,响应变化的业务需求。
基于现有的软硬件设备等进行项目实施开发,并能够提供数据交换接口,支持与第三方系统的数据交换。
二、厅网站整合
将有关厅属网站以专题专栏的形式整合到厅门户网站。
将厅属事业单位6-10个网站以专题专栏的形式整合到厅门户网站,包含专题页面设计、栏目规划及数据迁移。
预计建设6-10个专题专栏,专题子栏目10个以内,不涉及业务系统程序开发。
网站数据迁移工作量根据实际工作量评估执行。
三、网站日常维护服务
基于福建省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提供1年的厅网站日常维护服务,满足省水利信息网站在日常运行中的个性化需求的服务。
主要包含网站页面重新设计调整、内容服务、专题制作和定制开发等。
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和5*8小时的在线支持、故障诊断和Bug Fix,以及防汛防台风期间防汛信息发布应急在线支持服务,并根据故障严重程度提供限时解决故障的现场服务,确保福建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四、网站日常监测服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中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提供一年的网站每周日常监测服务,对福建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全网栏目及链接进行读网(包括监测重要表述、站点访问、网站首页、栏目、链接和辅助功能<站点地图、网站导航>等)的可用及更新情况,每个月提供一次监测综合报告。
检测内容具体要求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说明表》: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说明表
五、网站重点信息可视化服务
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中提出加强网站解读回应的要求,选取福建省水利厅重要文件、厅长重要活动、政策文件解读、公报年报、政府访谈及专题会议等8篇重点信息,以图表、注解、图文编排等形式制作出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
六、网站内容保障建议服务
根据当年的福建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政府网站建设部分)的标准及当年网站绩效要求,对每项指标进行分析,结合网站各个栏目现状,对网站内容进行梳理分析,并给出合理的内容保障建议,每个季度的第1个月提供1期的网站内容保障建议报告, 包含对考核指标的解析与更新度的建议。
现场考察证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