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质安监2011年2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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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部位标识工作的通知

厦建质安监〔2011〕20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检测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在建筑结构实体检测过程中的工作程序和明确质量责任,确保工程实体质量。针对近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过程发现大多数工程实体已检部位无任何标识或标识不明显的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部位标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职责

在建建筑结构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检测方案,明确检测的项目、数量及部位。检测部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施工组织安排及平面布置、重要节点等情况随机均匀分布,确保取样的代表性、针对性。

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具备基本的自检能力

为加强建筑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及监理平行检验,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关检测能力,如: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楼板厚度、截面尺寸、平整度、垂直度等检测项目的检测能力,主要应满足:人员、设备、上岗证等方面要求,回弹检测(试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定期对仪器进行计量检定,以确保检测的准确性。

三、对检测机构现场检测要求

检测机构必须在监理单位见证下,严格按照检测方案及规范要求实施现场检测工作,现场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且不得少于2人,检测过程应形成原始记录并由见证人签字确认,检测时应对检测部位构件表面作出明显标识,标识应标明检测单位、检测日期、检测员姓名及检测数据等。

四、现场结构实体检测标识要求

建设、监理、施工及检测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范的规定,依据相关验收规范、检测方案、会议纪要及设计图纸做好检验批次划分,并在各实体检测部位进行标识,原则上谁检测谁标识。已检构件上应明显标识出回弹部位、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扫描、截面尺寸等检测信息,标识方式如下:

(一)混凝土强度回弹检测应在构件表面明显标识出测区位置及分布,并在原始记录中记录测区布置示意图和外观质量情况。碳化深度测量点也应有明显标识,并注明碳化深度数值,详见附表一。

(二)现浇板厚度检测时,应在测试点位置标识清晰记号,并在原始记录中记录实际测试点离各边墙体的距离。检测点布置按《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若干技术措施》相关要求,每块板五点,板内距纵横墙体50cm处(4个点)和中心点的地方,在实测位置上标识检测点位置,详见附表二。结构实体截面尺寸检测标识详见附表三。

(三)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时,应在构件表面标识出清晰的测试点位置记号,区域扫描则要求标识出扫描边界,并在原始记录中清楚描述出测试点或测试面位置,详见附表四。

(四)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实测要求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过程时,应对1米标高线、开间尺寸测量点、室内地面给水管道走向等进行明显标识,在实测位置上标识检测点位置,并将整户实测信息按厦门建设与管理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汇总于进户门。

五、检测部位标识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不得消除。我站将抽查各单位的执行情况,随机对检测结果进行抽查,对于不按要求进行标识的将视为弄虚作假,记录不良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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