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山西农谷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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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646号(农业水利类267号)提案答复函的摘要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646号(农业水利类267号)提案答复函的摘要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646号(农业水利类267号)提案答复函的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8.12•【文号】•【施行日期】2024.08.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646号(农业水利类267号)提案答复函的摘要李新华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太原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供销合作总社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倾斜支持太原市设施农业发展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设施农业发展,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优化生产布局,强化政策保障,积极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

先后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农计财发〔2023〕6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农计财发〔2023〕10号)、《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农办计财〔2023〕16号),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二是完善用地政策。

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等,不断强化和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

三是加大项目扶持。

农业农村部建立了融资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支持太原市参与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服务指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用地保障,支持太原市因地制宜发展现代设施农业。

二、关于将太原列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保障,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一是科学规划布局。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国办发〔2021〕46号),对“十四五”时期冷链物流发展作出总体部署,明确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等布局。

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

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

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14•【字号】•【施行日期】2021.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第一产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要求,加快实施农业“特”“优”战略,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一)优先保障粮食生产.强化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落实产粮大县奖补政策,对前20名产粮大县予以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粮食生产和第一产业发展.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支持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二)扩大特优种养基地.以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为牵引,鼓励支持建设杂粮、蔬菜、干鲜果、药茶、中药材、薯类、畜禽、林草、油料、渔业等特优种养基地,各级要对基地建设予以倾斜支持和适当补助.省级安排5亿元重点支持畜牧、设施农业、药茶、中药材、渔业等基地建设.(三)提升设施农业水平.充分发挥设施农业周年生产的特点,解决冷凉地区半年不能种、不能养和南方品种种不活、低产低效的问题,支持设施农业(含蔬菜、食用菌、水果、花卉、渔业等)规模化发展,支持设施农业技术升级、数字化建设和绿色生产.引入市场主体,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园.鼓励市县加大设施农业投资力度,改造老旧闲置日光温室.省级安排1.8亿元重点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四)加大规模养殖奖补.落实生猪大县奖补政策,对前5名生猪大县予以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生猪产业发展.统筹利用土地出让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支持建设一批规模养殖场,对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年出栏肉鸡5万只以上、年饲养蛋鸡1万只以上、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年出栏肉牛200头以上、年存栏奶牛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参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给予贴息.(五)扩大林下经济规模.充分发挥林下经济投资周期短、见效快的特点,鼓励各地发展林下经济,作为长周期林业的重要支撑和农产品生产的必要补充,支持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等内容为重点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六)打好种业翻身仗.支持以小麦、玉米、杂粮、蔬菜、生猪、家禽等为重点,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对育种基础性研究、南繁育种基地等重点育种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建成北方种业研发和供应基地.支持科研院校、种子企业创新种质资源,加大设施农业专用和宜机化品种的选育力度.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种业主体,支持神农科技集团组建山西种业集团.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推广良种良法配套.做强做大种薯企业,提高脱毒种薯覆盖率.二、大力培育市场主体(七)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三类经营主体.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继续执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创新发展,落实龙头企业技改政策,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改造升级.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八)提升产业帮扶主体能力.对原有452个扶贫龙头企业、448个扶贫农民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开展省市县三级产业帮扶龙头带动主体认定和监测,持续加大对产业带动主体支持力度.强化“十三五”以来4.5万个产业扶贫项目资产的后续运营和管理,建立动态监管台账,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九)鼓励企业“走出去”创品牌.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申报,开展功能农产品和“圳品”评价,支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创建,建立“晋字号”特优农业品牌目录库,开展线上线下品牌宣传.鼓励引导企业“走出去”,入驻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地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十)激励返乡人员创业创新.鼓励和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办或领办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等,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返乡留乡人员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和指导.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优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三、强化科技服务支撑(十一)加快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成势成型.持续推动谷城院一体化发展.建设有机旱作农业、黄土高原特色作物协同创新、功能农业3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中心).支持神农科技集团运营山西农谷.省级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谷建设、科技创新和谷城院融合发展.(十二)深化科技推广服务.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省级统筹安排1亿元,支持高素质农民免费培训.推动“农业六新”引领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支持研发、引进、推广丘陵山区小型农机、新能源农机及农业智能机器人等特色农业专用机械.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推进农技、农机、农经“三支队伍”改革.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持续实施示范推广工程,提升科技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能力.开展入企服务,组建专家团队、项目工队、营销战队,联市包县推动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十三)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支撑.支持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农事关键期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直通式”气象服务,加大水果、蔬菜冻害预防力度,及时发布晚霜冻害预警.深入开展节粮减损活动.支持各地开展抗旱设施养护、抗旱提水送水设备购置,加强县级抗旱服务队伍建设.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机制,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十四)多模式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园区农业发展,继续加大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等的支持力度.支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旅游示范村、美丽乡村、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人家”和康养基地,对成效明显的给予适当奖补.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十五)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全省统筹安排4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原则上亩均投入不低于1500元.同步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鼓励地方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建设标准和亩均投入.继续支持加大社会资本投入建设高标准农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六)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按照“建一处、成一处”的原则,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大中型灌区工程完好率低、设施不配套等短板,大力开展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统筹做好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配套建设.(十七)有效遏制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盐碱地开发治理,探索经营权流转、农业生产托管模式.研究制定引入市场主体开发治理具体办法.推动撂荒地宜机化改造.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耕撂荒地,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按政策规定可用于设施农业用地.鼓励市县对流转撂荒地种粮给予补助.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十八)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市场体系建设.支持新建、提档升级一批农产品田头市场,引导田头市场开展农产品直供直销、“农社对接”等营销模式,解决好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贯彻落实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国家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支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建设.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十九)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调整预算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第一产业,设立第一产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强化“项目为王”导向,做好重点项目资金配置.各级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1年用于农业产业投入不低于50%.过渡期前3年脱贫县继续执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重点支持第一产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二十)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各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占比在上年基础上至少提高6个百分点;2021年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占比至少达到30%,其中用于第一产业不低于31亿元.制定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办法.(二十一)加大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将专项债券额度优先用于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方面,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项目优先入库推荐,各级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项目优先安排发行.鼓励一般债券支持农业农村领域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二十二)实施乡村产业 PPP项目.推广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模式拓展到农林牧渔业,省级谋划实施25亿元设施农业PPP项目,示范引导市县扩大推广,不断挖掘 PPP投资潜力.六、加大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力度(二十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农业信贷担保、扶贫周转金、贷款贴息、政策性保险等方式,有序、高效引导撬动金融资本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县域金融法人机构加大对乡村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落实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优先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举措,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基金.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在公开市场股票发行的支持力度.(二十四)深化政银担保合作机制.深化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发挥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用,强化对农业产业的金融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全面推行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稳步扩大银行、担保公司支农普惠业务规模,完善银担协同作业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业信贷规模.(二十五)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力度,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完善省级特色农产品政策保险体系,扩大完全成本、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保险试点范围,逐步实现灾害险险种全覆盖,做到愿保尽保;发挥“保险+期货”作用,逐步实现价格险险种全覆盖.(二十六)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等产业.加快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和投资需求信息发布机制,健全以畅通社会资本进入退出渠道等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防范社会资本投资风险,有效保护投资主体合法权益.七、落实乡村产业用地用电用水政策(二十七)优先保障农业产业用地.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出台的设施农业、生猪养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顺应农业产业发展规律,为农村产业发展留出用地空间.县乡两级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落实.市县年度用地计划指标要优先保障,确实无法解决的,可申请使用留省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市县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腾挪空间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积极探索农村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二十八)落实用地政策.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要因地制宜、合理安排、有效保障.规模大的农业产业项目要进产业园区.直接服务种养殖业的项目原则上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必需的配套设施项目,可按照相关规定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二十九)落实用水用电政策.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水定产,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继续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农业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八、严格监测考核奖惩(三十)强化监测考核.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统计、林草等部门参与的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一产运行监测,实行“一旬一调度、一月一研判”.支持鼓励农村会计兼任统计员,建立完善以村起报的部门统计体系,加强农业数据库、政策库、项目库、专家人才库建设,切实提高统计质量.综合运用“四联考、四推动”方式(即县联考、省直部门联考、总投入与总产出联考、绝对量与相对量联考,现场推动、案例推动、通报推动、督导推动),对2021年第一产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进行专项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市县给予奖励,对推进不力的市县通报约谈.。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23•【字号】晋政办发〔2022〕43号•【施行日期】2022.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4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指导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23日山西省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指导方案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规范草原合理利用,构建和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根据国家林草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我省开展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指导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生态旅游,传承草原生态文化,强化草原多重功能,全面提高草原保护利用水平,实现草原的高效管理和可持续利用,不断提升草原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让人民群众乐享草原生态福祉,在美丽山西建设中彰显草原功效,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草原生态保护作为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发展草原生态旅游和绿色产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草原画卷,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坚持系统规划、有序推进。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科学编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规划,构建布局合理、类型丰富、建设规范、管理高效、保障有力的草原自然公园体系,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发展思路,有步骤、有层次、有重点地推进我省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工作。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力建设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3]55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力建设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3]55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5.15施行日期2013.05.15文号晋政办发[2013]55号主题类别保险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力建设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3〕5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山西省电力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了进一步加快我省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经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全省电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目标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件大事,以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依托省内省外两个市场,充分发挥企业、政府、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抓住机遇,改革创新,全面实施输煤输电并举战略,建设晋北、晋中、晋东南三大煤电基地,形成外托市场、内建电源、通道相连、互利共赢的新局面。

到“十二五”末,全省电力装机确保达到8000万千瓦,力争达到10000万千瓦;外送电能力确保达到3000万千瓦,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

二、充分认识加快电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电力建设是以煤为基、多元发展,推动山西转型跨越发展的需要;是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是黑色煤炭绿色发展、高碳资源低碳发展,促进煤炭资源清洁、安全、高效利用的需要;是推动煤电联营、构建和谐煤电关系的需要;是坚持输煤输电相结合,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需要。

因此,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加快电力建设,对我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长远的战略选择。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25•【字号】晋政办发[2003]51号•【施行日期】2003.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3]51号)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大力推进我省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为此,特作如下决定: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农业标准化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技术基础,是优化农产品品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规范农产品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更是应对农业入世的重要举措。

推进农业标准化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当前各级政府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当前,我省农业生产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变为总量基本平衡,农产品的商品率逐年提高,农业发展由资源约束变为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

在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情况下,许多农产品销售不畅,而一些优质农产品却供不应求,这充分表明,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日益转向多样化和优质化。

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农业国际化的趋势日益增强,农产品将直接面对国际市场的竞争和挑战。

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我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尽快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已成为各级政府在新的历史阶段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对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效益的战略意义,把农业标准化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山西功能农业的研究背景、进展与发展方向

山西功能农业的研究背景、进展与发展方向

土 壤 (Soils), 2018, 50(6): 1087–1093①基金项目:山西农谷建设科研专项项目(SXNGJSKYZX201706)和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201703D211001-01)资助。

* 通讯作者(xbyin@)作者简介:侯非凡(1990—),男,山西汾阳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功能农业。

E-mail :zc1393543@DOI: 10.13758/ki.tr.2018.06.004山西功能农业的研究背景、进展与发展方向①侯非凡1,孙 敏1,高志强1,尹雪斌1, 2*(1 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功能农业研究院,山西太谷 030801;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研究院功能农业重点实验室,江苏苏州 215123)摘 要:本文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从农业基础、功能农业发展需求和提出历程的角度介绍了山西省功能农业的研究背景;以两个省级重点研发项目为案例,分析了山西省在开展功能农业研究与产业发展时的思路,即在优势特色农业资源的基础上,实现政、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并注重从原材料到功能农产品的全链条式研发;进而指出山西省未来功能农业总体发展目标和主要方向,以此对山西省功能农业产业发展方向进行展望。

关键词:山西省;功能农业;研究背景;研究进展;展望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功能农业是指通过生物营养强化技术或其他生物技术手段,生产出具有健康改善功能的农产品,简单地说,就是要种植出具有保健功能的农产品[1]。

功能农业是中国科学院赵其国院士于2008年在《中国至2050年农业科技发展路线图》中率先提出的未来农业新概念,它是继高产农业、绿色农业之后的又一次农业革命,也是我国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途径。

目前,功能农业正在广西、江苏、宁夏等多个省市蓬勃发展,功能农业产业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山西,地处太行山以西的黄土高原,具有承东启西、贯穿南北的独特区位优势。

长期以来,山西省农业受制于山高沟深、水资源短缺的特殊地理自然条件,农业发展速度慢,农业产值在全国范围内缺乏竞争力[2]。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1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1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全省农业发展及资源利用水平,加快构建我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四化同步”推进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廉洁和安全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依托我省粮食、畜牧、果业、杂粮、蔬菜、中药材、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农业等八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快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带动全省农业农村转型升级、农民增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农为本,把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相协调,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14•【字号】•【施行日期】2021.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供给侧、需求侧协调推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特”“优”战略为引领,扎实推进三大战略、五大出口(商贸)平台、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建设,把乡村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致力打造全国中部地区乡村振兴样板省,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我省“十四五”转型出雏型提供有力支撑.(二)目标任务.2021年,农业“特”“优”战略深入推进,第一产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在4695万亩、142.5亿公斤以上,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存栏达到550万头以上.一产增加值增速明显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00亿元.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有机贯通,三大战略、五大出口(商贸)平台、十大产业集群及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取得显著成效,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更加有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初步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三)分类指导,统筹推进.依据县域人均 GDP、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规模和人均纯收入、城镇化率等因素,将全省117个县(市、区)划分为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整体推进县、重点帮扶县,统筹政策支持、资金项目、成效考核,分类指导推进.先行示范县,即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市辖区或省内县域经济总体发展相对较快的31个县(市、区).重点任务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到2025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整体推进县,即县域经济水平基本处于全省平均或中上水平,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40个县(市、区).重点任务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以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现代化,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重点帮扶县,即县域经济发展、产业基础、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总体比较薄弱的46个县(区).重点任务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到2025年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平稳过渡、有效衔接.二、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四)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适应目标任务变化,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推动超常规举措向常态化帮扶转变、阶段性攻坚向可持续发展转变,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新政策出台实施前,原有政策一律不能退,力度不能减,确保政策连续性.(五)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运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对接,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跟踪监测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社区治理能力,促进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可融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六)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抓好农产品产销衔接,加快乡村旅游业发展,稳步提升光伏产业帮扶实效,增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能力.实施技能提升工程,培育提升劳务品牌,引导鼓励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提高脱贫人口自身发展能力.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工程,持续增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健康服务供给,完善农村老年人和儿童关爱服务,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推进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支持开展县域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结对帮销.(七)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促进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及时给予救助.落实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精准核实保障对象,引导子女履行义务,防止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口返贫致贫.三、全面实施农业“特”“优”战略(八)做实做强“三大战略”“五大平台”.遵循自然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在全省范围内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区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建设,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围绕“四高地一先行区”定位,建设有机旱作农业、黄土高原特色作物协同创新、功能农业3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中心).与中国农科院共建山西农业基因组研究中心、小杂粮研究中心,发挥国家功能杂粮技术创新中心作用.继续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冷链物流产业园、智慧农机装备园、山西药茶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功能食品加工、花卉蔬菜等“特”“优”产业基地.健全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省市两级工作协调机制,发挥神农科技集团市场化建设运营作用,确保“五年成型”目标如期实现.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要坚持草牧结合、农牧循环、生态优先,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扩大饲草种植面积,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10万亩,加快大同肉业、朔州奶牛和肉羊、吕梁肉牛等产业集聚区建设.到2025年,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面积达到250万亩,创建全国一流现代饲草龙头企业10个、高标准牛羊生态牧场50个、10万亩以上饲草基地10个.区域内肉类总产量、奶类总产量分别占到全省的40%、70%.“南果中粮北肉东药材西干果”五大平台建设,要立足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以国际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南果”平台交易中心、临猗国家级苹果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出口检疫检验服务功能,引领全省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中粮”平台会展中心、忻州杂粮精深加工园、晋北国际农产品物流园、杂粮“链仓+”物联网现代农业示范区等重点项目建设,举办中国(山西)国际小米(杂粮)节.推动大同陆港“北肉”冷链进出口加工产业园、文水肉牛交易市场等实体工程建设,将怀仁羔羊肉交易大会升级为省级活动.推进“东药材”商贸平台实体工程建设,打造华北中药材集散中心.立足吕梁山区特色经济林优势,布局一批提升平台功能的标志性工程,加大林产品品牌扶持力度,打造一批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龙头企业品牌和驰名商标.(九)做优做大十大产业集群.坚持非均衡化发展战略,以传统优势产业集群、新兴特色产业集群、未来高新产业集群三类集群分类推进.成立优势集群产业联盟,探索开展企业混改和股份合作试点,组建“集群航母”.“十四五”期间,省级布局建设49个十大产业集群核心区域,市级支持建设45个非核心区域,力争培育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领军企业5-10家、超500亿元旗舰企业1-2家.推进涉农企业并购重组,打造1-2家上市公司.狠抓山西药茶品牌、标准、质量提升,建设优质原料标准化基地,培育重点加工企业.(十)创新创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园).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推动现有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产业强镇等园区项目做精做专做特、集中集聚集群,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选择基础好的县开展整建制创建.支持大同市云州区申报国家级产业园.围绕十大产业集群,再创建20个省级产业园,全面铺开市县产业园创建,形成“四级联动”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持续推进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十一)提质提升“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功能.以“两山七河一流域”“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及“五湖”等为主战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优化生态布局、提升农业生态功能,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推动大规模国土绿化彩化财化行动,完成营造林500万亩.推进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建设,做好“五湖”和大泉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开展涉河湖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抓好湿地保护治理,实施一批旱作梯田、淤地坝等水保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525万亩.加强土地、水、森林、草原等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系统治理、整体保护.四、坚决守牢守好农业发展底线(十二)提升稳粮保供能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切实稳定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稳定小麦种植面积,推进谷子、高粱、胡麻、藜麦等优势粮油作物发展.落实产粮大县奖补政策,对前20名予以奖补.积极开展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产量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试点.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立健全现代粮食产业体系.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巩固生猪生产恢复势头,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确保2021年底产能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畜.鼓励大型养殖企业配套建设屠宰场,推进养殖与屠宰相匹配.继续推动奶业强省建设,加快发展奶业大县,确保奶类总产量突破121万吨.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粮食损耗浪费.(十三)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惩治力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主要用途和管制措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率.鼓励撂荒地、盐碱耕地开发治理.(十四)打好种业翻身仗.编制现代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继续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入库工作,启动第三次全省畜禽、水产、微生物种质资源调查,建设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加快杂粮种质创新和分子育种国家实验室创建,开展重大农业生物育种攻关,支持开展杂粮作物和杂交小麦、玉米新品种选育,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宜我省种植的突破性主要作物品种.抓好10个良种繁育基地县、20个畜禽良种扩繁基地、黄河鲤水产苗种繁育基地、20个特色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和南繁基地建设.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种业主体,支持神农科技集团组建山西种业集团.强化种业市场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建设种业大数据平台.(十五)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巩固并用好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扎实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十六)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多措并举提高农民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通过发展民宿、乡村旅游、体验农业、季节租赁等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鼓励农村承包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推进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等资源资产参股到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或其他农业项目,提高流转、务工、分红等综合收益.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组织制定药茶生产、黄花种植等职业农民技能评价标准,大规模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提升农民技能增收水平.健全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提高补贴政策实效性,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到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000元左右,年均增长8.8%左右.五、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十七)实施“特”“优”战略构建产业体系.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大力发展高附加值、高品质农产品生产.以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为牵引,科学布局粮食、油料、杂粮、中药材、水(干)果、蔬菜、黄花、食用菌、马铃薯、花卉、牛羊、生猪、林草、渔业等特优种养基地.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加强农产品品牌保护.瞄准大城市、大省份,继续北上京津冀、东进长三角、南下粤港澳,设立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建立农产品“绿色直通车”,推动我省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大循环中高端.立足资源特色,顺应发展规律,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依托“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康养山西、夏养山西”等旅游品牌,开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山西美丽休闲乡村”,助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十八)坚持绿色集约发展提升生产体系.加强有机旱作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加快创建国家有机旱作农业科研和生产试验区.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把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2021年建设280万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地”,推进灌区节水配套与现代化升级改造,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研发引进丘陵山区小型农机和新能源农机等新产品,引进推广一批农业智能机器人和药茶、黄花等特色农业专用机械等新装备,开展薄弱环节农机作业补贴,2021年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3.6%.制定“十四五”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及2021年行动计划,以集中连片欠发达地区和冷凉地区为重点,扩大设施农业规模,新增设施农业5万亩以上,新增露地蔬菜20万亩.坚持不懈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化肥农药减量,“十四五”期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完善人工增雨装备和作业站点建设,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加强“智能网格预报+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实施农村气象监测预警工程,提升气象服务能力.(十九)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完善经营体系.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再创建100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个家庭农场示范县,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实施农民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行动.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新认定省级示范联合体60家,打造年销售收入突破50亿元的省级示范旗舰联合体1-2家.(二十)坚持市场需求导向重构技术推广体系.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推动农业创新平台建设,申报2-3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认定10个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园区.聚焦“六新”突破,发挥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示范带动作用,加快科创中心建设和产教融合基地申报,建强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平台.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快构建以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农业科研和教育等单位、涉农企业等社会化服务力量为依托,中介机构广泛参与的现代农技推广体系.大力推行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机制,推广农技人员指导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带动普通农户模式.发挥神农科技集团作用,高标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二十一)聚焦全产业链培育服务体系.着力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重点发展面向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服务公司,扩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制定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成立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联合会,探索建立农业生产托管金融支持方式,争取全国农业生产托管整省试点,2021年全省托管面积达到2300万亩.开展“农业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试点.六、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二十二)统筹编制村庄规划.2021年完成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村庄布局.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到2025年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加强乡村风貌管控,避免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探索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修复保护和活化利用模式,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农房建设系列标准,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持续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2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隐患.(二十三)强化农村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进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到2025年基本实现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2021年新改建三个一号旅游公路2000公里.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推行路长制.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建设,巩固提升50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条件.健全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建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长效运营机制.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稳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提升工程.加快农村千兆光网、5G 网络、移动物联网规划布局与建设.2021年实现行政村4G 网络普遍覆盖,到2025年基本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 网络覆盖.开展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二十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精细化.大力推进“厕所革命”,2021年整村推进改厕30万户,到2025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2021年新开工建设600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完善优化城。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30•【字号】晋政发[2010]28号•【施行日期】2010.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10〕2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建设大同、晋中、运城三个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为加快推进我省示范区建设,解决示范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重要意义(一)重要意义。

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对传统农业的提升改造,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的基本途径。

近年来,我省先后启动实施了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东西两山干果杂粮经济区、中南部无公害果菜经济区三大特色区域建设工程,实施了玉米丰产增粮、规模健康养殖、高效园艺建设、农产品加工增值“四大工程”及2000万亩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节水灌区改造等一系列增产增效工程,建设了一批优势农产品产业区、产业带和产业示范县,取得了一定成效。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

建设我省示范区就是要顺应全国农业发展趋势,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在现有工程基础上,选择集中连片的优势农产品区域,整合各种资源,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程度较高的新型现代农业样板区。

以示范区建设为突破口,创造经验,进而推动全省现代高效农业的建设,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高产、高效、安全、生态农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当地农业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为主体,以企业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以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行规模化种养、集约化经营、机械化生产、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广泛动员各种力量,将示范区建设成山西品牌、全国一流的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示范样板区,进而引领全省现代高效农业的快速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 贯彻 落 实 《 国务 院关 于加 快推 进现 代农 作物 种 业 发展 的意见 》国发 [ 0 1 8号) ( 2 1 3 精神 , 合 我省 实 际 , 结
提 出如 下实 施意 见 。 充分认 识加 快 推进现 代 农作 物种 业发 展 的重 大 意义 ( ) 作 物种 业取得 长足发展 一 农

种 子科 技 ・
文转 载 ・ 要
山西 省 人 民政 府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晋 政发 [0 2 2号 2 1】
各 市 、 市 、 人 民 政 府 , 人 民政 府 各 委 、 , 直 县( 区) 省 厅 各
属 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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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能力 、 场 占有率 较 高 、 营规 模 较大 的“ 繁 推 一 市 经 育 体化 ” 子企 业予 以重 点支 持 , 种 增强其 创新 能力 。 坚持 合理 布局 。 足我 省农业 生 产 区域 特 点 , 立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29•【字号】晋政办发[2006]89号•【施行日期】2006.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06]8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山西省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第一章“十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回顾一、主要成就“十五”期间是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最快、运行质量效果最好的时期之一。

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劳动者素质提高的目标,不断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步地推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保持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1.种植业稳定增长全省种植业生产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了结构调整步伐。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在 4300万亩以上,年均总产量达到92亿公斤以上。

2004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06.2亿公斤,成为我省历史上第三个突破百亿公斤的年份。

棉花、油料逐步向优势区域集中,棉花生产规模稳中有升,优质棉生产比例逐年提高。

杂粮、水果、蔬菜在调整区域布局、优化品种结构中逐步成为我省种植业三大特色产业。

表1-1 种植业主要产品产量表(亿公斤)┌────┬─────┬─────┬─────┬───────┐│││││2005年比2000年││作物│2000年│2004年│2005年│││││││实际年递增%│├────┼─────┼─────┼─────┼───────┤│粮食│85│106.2│97.8 │2.8││棉花│0.4│1.2│1.0│17.3││油料│4.5│2.8│2.3│-12.5││水果│20.4 │27.2 │28.0 │6.5││蔬菜│92.0 │91.6 │92.9 │0.2│└────┴─────┴─────┴─────┴───────┘图1-1 1991-2005年种植业主要产品产量示意图(略)2.畜牧业快速发展畜牧业作为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随着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的建设得到了强势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的意见-晋政发[2011]1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的意见-晋政发[2011]1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的意见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的意见(晋政发〔2011〕1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现就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城镇化的重大意义加快推进城镇化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对于推动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和再造一个新山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近年来,我省城镇化得到了稳步发展,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48.05%。

但同时,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城镇化质量不高,特别是城镇群发展滞后、城镇规模偏小、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十分突出,“十一五”时期城镇化速度低于周边和中部省份,加快推进城镇化势在必行。

城镇化发展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必须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抓紧抓好。

二、推进城镇化的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围绕“十二五”期间主要经济指标翻番、再造一个新山西的目标,把加快推进城镇化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紧扣“提速、提质”主题,以太原都市区为核心、区域性中心城市为节点、大县城和中心镇为基础,构建“一核一圈三群”城镇体系框架;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以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为支撑,以城镇旧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为抓手,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山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5•【字号】晋政办发[2013]38号•【施行日期】2013.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3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25日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

现依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农村经济发展主要成就“十一五”期间,我省“三农”工作迈出重大步伐,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农村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提高。

第一产业快速发展,2010年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554.5亿元,比2005年增长1.1倍;农林牧渔全面发展,2010年总产值达到1047.8亿元,比2005年增长1.2倍。

农村二三产业稳定增长,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得到长足发展。

县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进入全国县域经济中部百强县行列的县市个数由2005年的9个上升到2010年的15个。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十一五”期间粮食生产取得新突破,年均粮食产量达到101.7亿公斤,比“十五”时期增加9.4亿公斤,增长10.2%,2010年达到108.5亿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有效保障了粮食供给。

肉蛋奶和瓜果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稳步增长,市场供给充足。

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736元,“十一五”年均增速达到10.4%,比“十五”时期提高了1.7%,成为农民得实惠最多、收入增加最多的时期。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晋政发[2012]2号【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01.20【实施日期】2012.01.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2〕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一)农作物种业取得长足发展。

山西气候条件复杂,农作物种类繁多,农业用种丰富多样。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农作物种子工作,选育、引进和大面积推广了紧凑型玉米、优质小麦、抗虫棉、优质谷子等突破性农作物优良新品种。

杂交玉米全部实现商品化供种,主要农作物种子实行精选包装和标牌销售,良种供应能力显著提高;种子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全省注册种子企业200个,培育了4个“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实行政企分开,市场监管得到加强。

良种的培育和应用,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农作物种业地位亟待加强。

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

目前,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与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商业化的农作物种业科研体制机制尚未健全,科研与生产脱节,育种方法、技术和模式落后,创新能力不强;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研发能力弱,育种资源和人才不足,竞争力不强;供种保障政策不健全,良种繁育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较低;种子市场监管技术和手段落后,监管不到位,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农作物种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违法生产经营及不公平竞争现象时有发生。

与现代种业的形态特征和发展形势相比,我省种业还有很大差距,建设任务还相当繁重,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发展现代种业的认识,拿出更多精力,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谋划和推进我省现代种业发展。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05•【字号】晋发[2006]13号•【施行日期】2006.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晋发[2006]13号)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于意见》(中发[2006]1号),制定本意见。

一、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保持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强化措施,大力推进“三农”工作,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改革迈出较大步伐,农村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但也必须看到,由于受农业生产条件差、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的制约,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基础设施脆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抓好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事业、深化农村改革、培育新型农民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全省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经过长期不懈努力,逐步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29•【字号】晋政办函[2006]149号•【施行日期】2006.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06]14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合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有效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科学利用村庄建设用地,引导新农村建设科学有序、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16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及《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第97号令,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作如下通知: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是科学利用农村空间资源的前提,是加强村庄建设管理的依据,是引导农村科学有序、健康协调发展的蓝图,是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缺乏村庄建设规划的引导和调控,将会使村庄建设盲目用地、无序发展、浪费资源,并会造成巨大的建设浪费。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规划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引导村庄建设健康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有序进行的重要意义,端正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搞好规划编制的组织管理,严格规划实施的审批程序,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发挥规划对新农村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二、认真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省人民政府决定,2006年要编制完成1098村的规划;从2007年开始,每年要编制完成2000个村的规划,不断加快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进度。

在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县、乡级镇村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实事求是地编制每个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山西农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山西农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山西农谷建设若干政策的
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04
【摘要】晋政办发[2018]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支持山西农谷建设若干政策》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支持山西农谷建设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山西农谷建设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7]57号),促进山西农谷创新融合发展,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强农谷发展动力,提出如下支持政策。

一、土地支持政策(一)坚持保护耕地、集中集约用地原则。

将山
【总页数】2页(P15-1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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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在太谷全县域内建设山西“农谷”是省委、省人民政府立足实际、着眼“三农”长远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作出的战略部署,对推进全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山西农谷建设,实现一年见雏形、三年基本建成的目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促进山西农谷建设配套政策,改善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引导涉农龙西农谷建设。
坚持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建立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发挥山西农大和省农科院主体作用,打通科研院校与企业创新主体合作通道,形成产学研一体化、园区大学一体化的发展路径。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山西农谷建设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17]57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31
【实施日期】2017.05.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山西农谷建设的指导意见
(晋政办发〔2017〕57号)
坚持机制创新、“五化”协同。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农业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和商贸物流业加快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协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
突出功能农业(食品)研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两大核心功能,集聚政策、科技、人才、金融、市场等要素,加快科技创新,增强农业发展动能,通过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全国功能食品和功能农业综合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行区等,把山西农谷建成立足山西、面向全国的功能农业(食品)研发高地、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和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平台。
二、重点任务
(四)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结合全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依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我省农业特色资源和产业发展需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途径,以发展功能食品和功能农业新产业、拓展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为目标,构建产业、经营、创新、支撑、服务、推广互为补充的六大体系,打造集政、产、学、研、用于一体的山西农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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