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运行管理规定
变电站运行管理规定
变电站运行管理规定1. 总则1.1 目的为确保变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规范运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变电站的运行管理活动。
1.3 运行管理原则变电站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节能减排、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2. 组织机构2.1 运行管理部门设立运行管理部门,负责变电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2 运行人员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负责变电站的设备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
3. 运行管理内容3.1 设备运行管理- 按照运行规程和调度指令,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 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记录设备运行状况、维修保养等信息。
3.2 运行规程管理- 制定变电站运行规程,包括运行操作、设备维护、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规定。
- 定期对运行规程进行修订和审核,确保其符合实际运行需求。
3.3 安全管理- 制定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安全措施和安全要求。
-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运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变电站安全风险可控。
3.4 电力质量管理- 严格执行电力质量标准,确保供电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符合规定要求。
- 对电力质量问题进行监测、分析和处理,提高供电质量。
3.5 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
- 推广应用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4. 监督与考核4.1 运行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运行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4.2 建立健全运行管理考核制度,对运行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4.3 对违反本规定的运行人员,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入个人档案。
5. 附则5.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运行管理部门。
5.3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变电站管理制度(3篇)
变电站管理制度一、引言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电力输送、变压、配电等重要功能。
为保障变电站运营的安全、高效,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对变电站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变电站管理职责1. 变电站的安全管理:包括确定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组织安全培训等,确保变电站的安全运行。
2. 变电站的设备维护:对变电设备进行定期巡视、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变电站的运行监控:对变电站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变电站的稳定运行。
4. 变电站的电力调度:根据电力系统的需求,对变电站的供电进行合理调度,确保电力的稳定供应。
5. 变电站的质量管理:制定质量管理措施数字额,对变电站的施工、运行等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确保工作的质量达到要求。
三、变电站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并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
1.2 安全防护措施:规定变电站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维护和使用要求,确保员工的安全。
1.3 安全培训制度:规定员工的安全培训内容和周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 设备管理制度2.1 设备巡视制度:规定设备巡视的频次、方法和要求,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进行维修。
2.2 设备维护制度:制定设备维护计划、维护流程和维修标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3 设备保养制度:规定设备的保养内容、周期和方法,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3. 运行监控制度3.1 运行数据采集制度:规定变电站运行数据的采集方式、频次和内容,及时了解变电站的运行情况。
3.2 运行异常处理制度:明确运行异常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及时排除问题,确保运行的连续性。
4. 电力调度制度4.1 负荷调节制度:根据电力需求,合理进行负荷调节,确保电力供应的平衡。
4.2 遥控调度制度:制定遥控调度的操作流程和要求,确保调度的准确和及时性。
10kv及以上电力用户变电站运行条例
10kv及以上电力用户变电站运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 10kv 及以上电力用户变电站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运行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使用 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的电力用户变电站。
第三条电力用户变电站的运行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第二章变电站设备管理第四条变电站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具备合格证书和相关技术文件。
新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严格的验收和试验。
第五条建立设备台账,详细记录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投运日期、检修记录等信息。
第六条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缺陷和故障。
巡视内容包括设备的外观、声音、温度、压力等。
第七条制定设备检修计划,按照计划进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第三章运行人员管理第八条变电站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运行人员应熟悉变电站的设备和运行方式,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值班制度。
第十条值班人员应按时进行巡视、抄表、记录等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运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变电站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工器具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确保操作的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加强变电站的防火、防盗、防小动物等工作,确保变电站的安全运行。
第五章运行操作管理第十六条运行操作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进行,严禁擅自改变运行方式和操作设备。
第十七条操作前应认真填写操作票,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状态,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度。
第十八条倒闸操作应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
变电站八大管理制度
变电站八大管理制度变电站作为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维护电能的稳定供应和保障电力安全的重要职责。
为了有效管理和运营变电站,确保其正常运转,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变电站的八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维护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是变电站管理的首要任务。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等。
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变电站可以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
二、维护管理制度维护管理制度是指对变电站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的规定。
制定维护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设备运行的正常和稳定,减少设备故障和停电的风险。
三、运行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是指对变电站运行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
包括运行记录、检修计划、设备巡检等,通过运行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变电站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是指对变电站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包括设备档案管理、设备运行记录、设备安装维护等方面。
通过设备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五、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是指对变电站工作及产品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包括工作过程质量控制、产品质量验收等方面。
通过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变电站建设和运行的质量和可靠性。
六、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是指对变电站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管理和控制。
包括环境监测、污染物排放控制等方面。
通过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自然环境。
七、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是指应对突发情况和应急事件的管理和应对措施。
包括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活动等方面。
通过应急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保障变电站的安全运行。
八、培训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是指对变电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的管理制度。
变电所的管理制度(5篇)
变电所的管理制度做好变电所的运行管理工作,是实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供电的重要保证。
因此,变电必须备有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运行规章制度,交由值班人员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以确保安全生产。
一、运行制度1.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
交接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各项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务时,应主动为下班做好准备工作。
(2)交班人员应将下列情况做详尽介绍:工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等是否齐全完整。
(3)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接内容,核对模拟图板和现场运行方式是否相符。
交接完毕,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
(4)交接班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
在交接中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情况时,须立即停止交接,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
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继续办理交接班手续。
(5)若遇接班者有醉酒或精神失常情况时,交班人员应拒绝交接,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做出适当安排。
2.巡回检查制度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所内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订改进。
(1)巡视周期。
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小时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四小时至少巡视一次,车间变电所每班巡视一次。
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定期巡视项目。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
2)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
4)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7)电力电缆终端盒有无渗漏油现象。
8)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10)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11)直流母线电压及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完整版
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变电站运行管理制度2015年1月前言为规范变电站运行的各项管理工作,保障各变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使变电站逐步达到标准化和规范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规定由变电运维专业提出并归口管理。
批准人:审核人:编写人:校核:印制:目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变电站的安全管理、运行管理、技术资料管理、设备管理、变电设备基建验收和启动阶段管理、班组建设、文明生产、培训工作等八项管理工作,适用于本公司所辖各变电站的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国家电网安监[201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DL/T969-2005《变电站运行导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GB/T15497-2003《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河南省农网变电运行管理规范》河南省电力公司颁《安阳县电网调度规程》《变电运行规程》《管理制度文件汇编》《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设备缺陷管理规》《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3变电站类型及分布至2014年底,全境共有变电站12个,其中:110KV变电站一个、35KV变电站11个,一座6kv开关站。
4人员配置、职责与权限各变电站在行政和业务上受变电运维专业领导,在运行操作、事故及异常处理时受当值调度员统一指挥。
变电站定员及岗位设置4.2.1每个变电站设站长1人、110KV站各配副站长1人。
4.2.2每个变电站根据实际情况配置3个运行班,每班1至3人。
4.2.3变电站人员应根据工作情况定期轮换或调整。
4.2.4变电站定员及岗位设置随公司的发展而改变。
运维检修部、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变电运维专业对变电站值班人员的安全、培训、设备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实行专业管理。
变电站人员应熟悉4.4.1 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供电公司、安阳县市供电公司颁布的有关规程和规定、公司有关规定、所辖各站运行规程(含事故处理规程)、本规定等;4.4.2 变电站的电气一次主接线和现场设备实际位置,各配电装置的用途,各电气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4.4.3 变电站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远动设备的现场位置,各保护装置压板作用、投切方法及各信号复归方法等;4.4.4 变电站的户内外照明回路,直流系统及各熔丝配置情况;4.4.5 变电站的重点防火部位,并掌握消防灭火报警装置、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4.6 变电站的巡视路线及巡视内容。
变电站运行制度和管理规定
变电站运行制度和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确保变电站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高变电运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益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电力系统各单位的变电运行专业管理。
二、运行职责1.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变电运行专业的归口管理,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标准、制度,并督促实施。
2.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变电运行专业相关管理规定和制度,组织新建变电站和改扩建变电工程的验收和生产准备管理。
3.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变电站防误操作技术和变电站交直流电源技术等管理,做好现场技术指导,针对专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4.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变电站缺陷管理,督促消除变电站各类缺陷。
5.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变电运行检查评比和专业交流,提出专业培训计划。
6.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有关变电运行管理各类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三、运行管理1. 变电站应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验收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等。
2. 变电站应制定运行规程和操作票,明确各项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
3. 变电站应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及时更新设备资料,确保设备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变电站应加强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异常和故障。
5. 变电站应定期开展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6. 变电站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7. 变电站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设备管理1. 变电站设备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选型、采购、安装、调试和验收。
2. 变电站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检、试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3. 变电站设备应实行缺陷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4. 变电站设备应根据运行情况和技术发展,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提高设备性能和运行效率。
10kv及以上电力用户变电站运行规定
10kv及以上电力用户变电站运行规定电力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能源支撑,其稳定供应和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对于 10kv 及以上电力用户变电站,为确保其安全、可靠、高效运行,以下是一系列运行规定。
一、人员管理与职责1、变电站运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熟悉电力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2、运行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
在值班期间,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集中精力监控设备运行状况。
3、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包括站长、值班长、值班员等。
站长负责全面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人员;值班长负责当班期间的运行指挥和协调;值班员负责设备的巡视、操作和记录等工作。
二、设备管理1、建立设备台账,详细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安装日期、检修记录等信息。
2、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包括外观检查、温度测量、声音监听等,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
巡视周期应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运行状况确定。
3、按照规定的周期对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要及时记录并安排处理。
4、对设备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操作前要认真填写操作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安全管理1、变电站内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安全警示标识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2、进入变电站的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规定,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绝缘鞋等防护用品。
外来人员需经许可并在专人陪同下方可进入。
3、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在进行设备检修、试验等工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明确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责任人。
4、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运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运行操作1、变电站的运行方式应根据电力系统的要求和用户的负荷情况进行合理安排,确保供电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2、设备的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顺序进行,先断开负荷侧开关,再断开电源侧开关;送电时顺序相反。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城网变电站现场(xiànchǎng)运行规程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司(ɡōnɡ sī)各有关部门、单位:为加强城网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的管理,保障安全运行,依据《石家庄供电公司现场规程制度管理办法(bànfǎ)》及石电业生(1993)第29号《石家庄电业局技术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的我公司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的管理实践经验,制订印发《城网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意见及建议请及时报生技科。
附件(fùjiàn)1:城网变电站现场(xiànchǎng)运行规程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城网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的管理,保障安全运行,依据《石家庄供电公司现场规程制度管理办法》及石电业生(1993)第29号《石家庄电业局技术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jiéhé)近年来的运行实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网220KV及110KV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guīchéng)的管理,农电处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农网实际情况制订农网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管理规定。
第三条城网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由变电站技术员或站长根据本站设备实际情况、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及上级有关规程规定(guīdìng)进行编写或修订,并经站长审核后上交运行工区;第四条城网变电站现场运行(yùnxíng)规程的审核程序为:运行工区专责师、技术总负责人、检修工区保护专责师、技术总负责人,调度所保护专责师,生技科专责师、技术总负责人,由局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城网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写、审核责任:(一)变电站技术员、站长:按照图纸、说明书、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整定书、专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及上级有关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编写、审核现场运行规程,保证内容全面,与图纸、现场实际相符;(二)运行工区专责师及技术总负责人:1.全面审核规程内容是否全面、正确,是否满足现场要求;2.审核规程内容是否与专业人员技术交底、定值单一致;3.审核规程内容是否与现行规程制度相抵触;(三)检修工区专责师及技术总负责人:1.审核现场运行规程中的有关继电保护及二次部分(包括倒闸操作(cāozuò)原则):2.审核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面板(miàn bǎn)说明(含指示灯、按钮、开关(kāiguān)及键盘操作等)是否正确完备(wánbèi),功能设置是否正确;3.审核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运行监视、异常及事故处理是否(shìfǒu)正确完备;4.审核继电保护二次压板、转换开关、保险等的操作元件的操作是正确完备(特别是对于与一次设备操作相关联的二次元件的操作);5.审核规程是否满足现行继电保护专业有关规程规定要求;6.其它有关内容(四)调度所保护专责师:审核现场运行规程中的有关继电保护及二次部分(包括倒闸操作原则):1.审核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是否随电网运行方式变化正确地进行了投退及切换;2.审核规程是否满足定值单要求;3.审核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运行监视、异常及事故处理是否正确完备;4.审核规程是否满足现行继电保护专业有关规程规定要求;5.其它有关内容(五)生技科专责师及技术总负责人:1.审核主变、开关、刀闸等一次设备及交直流、五防等设备的运行规定;2.审核上述设备的巡视检查要求及倒闸操作规定;3.审核上述设备的异常及事故处理规定;4.审核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二次设备的操作、异常及事故处理(chǔlǐ)原则;第六条各级审核人员按照现场运行规程审核流程实行逐级负责制,对于上级审核人员发现的规程重大错误、重要遗漏(yílòu)等问题要逐级追究已审核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提出考核意见。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工作,提高电网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相关制度和部门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变电站是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输配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变压、配电及其它相关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第三条变电运维是指对变电站设备进行巡检、保养、检修和故障处理等一系列工作。
变电运维是保障电网运行安全稳定和实现供电可靠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变电运维管理部门是由国家电网公司设立的专门负责变电运维工作管理的部门。
第五条变电运维管理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有变电站的运维管理工作。
第六条变电运维管理规定的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工作考核等方面。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变电运维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工作考核标准,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八条变电运维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变电站设备的巡检、保养、检修和故障处理等工作,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变电站的运维人员负责根据工作要求和流程,进行设备的巡检、保养、检修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第十条运维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设备的巡检,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和设备周围的环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运维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设备的保养,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运维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设备的检修,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运维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设备故障的处理,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设备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变电运维工作按照巡检、保养、检修和故障处理的流程进行。
第十五条巡检工作:运维人员按照巡检计划,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和设备周围的环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保养工作:运维人员按照保养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包括清洁设备、润滑设备、调整设备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变电站运行管理规定规范
变电站运行管理规定目录一、变电站倒闸操作规定 (1)二、变电站值班和交接班规定 (3)三、变电站操作规程 (5)四、变电站安全防火规定 (7)五、变电站门禁规定 (9)六、变电站运行值班程序 (9)一、变电站倒闸操作规定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强电主管或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发令全过程和听令报告时都要做好记录。
2.变压器需要停电时,应先停低压,后停高压;送电时先送高压,后送低压。
3.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1)拉合的开关和刀闸。
(2)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
(3)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4)检查负荷分配。
(5)装拆接地线。
(6)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
(7)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认无电压等。
4.操作票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板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经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名。
5.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
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6.倒闸操作应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7.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应立即向主管负责人报告,弄清楚后再操作。
8.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9.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1)事故处理。
(2)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3)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电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4)但上述操作均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
10.操作票应先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
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已操作的要注明(或盖章)“已执行”字样。
上述操作票保存6个月。
二、变电站值班和交接班规定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有工作需要而离开岗位时必须报告上级主管。
江苏省电力公司变电运行管理规定
江苏省电力公司变电运行管理规定附件4第一条为规范变电站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变电运行专业规范化、标准化、精益化管理水平,确保变电站运行的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江苏省电力公司变电运行管理职责、管理模式、运行制度、倒闸操作管理、工作票管理、资料管理、设备管理、防误管理、安防管理、班组建设和培训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系统各单位的变电运行专业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省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变电运行专业管理。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标准、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制定、修订变电运行专业相关管理规定和制度;负责新建变电站和改扩建变电工程的验收和生产准备管理;负责变电站防误操作技术和变电站交直流电源技术等管理,做好现场技术指导,针对专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变电站缺陷管理,督促消除变电站各类缺陷;组织开展变电运行检查评比和专业交流,提出专业培训计划;负责有关变电运行管理各类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做好生产管理系统变电运行专业功能应用管理工作;参加变电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条省检修分公司:一、省检修分公司:归口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标准、制度和反事故措施,并制定实施细则;监督检查各检修分部变电运行专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专业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设备缺陷管理,协调重大缺陷处理;参加基建工程验收启动;负责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变电运行专业安全性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变电运行专业技能竞赛、劳动竞赛、技术培训和专业交流活动;做好生产管理系统变电运行专业功能应用管理工作;审核上报各类运行专业报表。
二、省检修分公司检修分部: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标准、制度,落实反事故措施;定期开展运行分析、做好危险点预控,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针对复杂操作、薄弱运行方式、大型基建工程等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结合季节特点和保电工作,组织变电站特巡、夜巡;及时分析设备缺陷,制定预防措施,督促消除设备缺陷;参与基建、改造工程的方案审核,参加新设备的验收、启动投运工作,做好新设备投运生产准备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班组专业互查活动;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做好生产管理系统变电运行专业功能应用管理工作;上报各类运行专业报表。
变电站各项规章制度(4篇)
变电站各项规章制度一、安全管理制度1. 值班规定:变电站应设置专职值班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保证站内安全。
2. 安全操作规程:所有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性。
3. 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处理问题。
4. 事故处理程序: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启动事故处理程序,确保及时应对。
二、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 设备维护与检修: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与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 设备接地:所有设备必须进行有效接地,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
3. 设备清洁与防护:定期清洁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并采取防护措施。
4. 设备标识:对不同的设备进行明确标识,方便管理与操作。
三、消防管理制度1. 消防设施检查: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2. 灭火器材配置:合理配置灭火器材,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扑灭。
3. 灭火演练:定期进行灭火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4. 易燃易爆物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安全。
四、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噪音控制:控制设备噪音,保证周边环境不受影响。
2. 废物处理:对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置,确保环境不被污染。
3. 油污管理:对油污进行规范处理,避免对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
4. 环境监测: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掌握环境状况并及时采取措施。
五、人员管理制度1. 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员在岗位上的职责,并建立健全绩效评估体系。
2. 培训与考核:对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素质。
3. 保密管理:对变电站的关键信息进行保密管理,确保安全。
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总结:本文介绍了变电站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管理、电气设备管理、消防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和人员管理等方面。
通过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变电站的安全运行,避免事故发生,同时也能保护环境、保障人员的安全。
变电站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和管理,确保变电站的安全与稳定运行。
变电站管理制度(五篇)
变电站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行为规范的要求进行交接班,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2.交接班期间,不得办理工作票和进行倒闸操作,不接待外来人员。
3.在处理事故或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及异常,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4.交接班内容一般应为:a)系统和本站运行方式;b)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情况;c)设备异常、事故处理、缺陷处理情况;d)倒闸操作及未完的操作指令;e)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地线组数、编号及位置和工作票执行情况;f)钥匙、工器具,保险变更情况。
5.交接时应做到全面认真,按分工检查。
6.交接完毕后,双方值班长(主值)在运行记录簿上签字。
7.交接班的责任:a)接班人员应负责检查核对交接班记录,如有疑问必须询问清楚,否则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者负责;b)接班人员在交接班时间内,没有检查或检查不细,接班后若发生问题,责任由接班者负责;c)交接班期间发现或发生的问题,由交班负责人鉴定、记录。
巡回检查制度巡视检查制度是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有效制度。
应按设备的实际位置确定科学的,合理的巡视检查路线,巡视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流程进行,认真地巡视设备、以便及时发现缺陷和异常情况。
为保证运行和备用设备的完好,定期进行有关设备的试验、切换,是监视设备是否正常的一项行之有效措施,必须按期、按规定要求进行。
1.巡视检查根据范围、重点和周期的不同可分为。
交接班巡视;特殊巡视;夜间熄灯巡视;全站值班员巡视。
a)交接班巡视:是在交接班时,对上一班变动、操作、工作过的一、二次设备、自动化设备等新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带严重缺陷运行的设备的现场进行核对性巡视检查。
b)正常巡视:正常巡视每班至少一次,时间宜在日班14:00左右,夜班的20:00左右。
正常巡视检查应按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中制定的检查项目(内容)进行。
设备巡视后,应将巡视情况记入运行日志。
2024年变电站运行管理制度(2篇)
2024年变电站运行管理制度一、引言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非常关键的装置,承担着电力输送、变电和配电等任务,直接影响着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为了进一步加强变电站的运行管理,确保电网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变电站运行管理机构1. 变电站运行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相应的机构,包括变电站运行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
运行部门负责变电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操作、检修、维护等;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运行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运行部门的工作符合规定。
2. 变电站运行管理机构应当明确各级负责人,并制定相应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级负责人能够有效地管理变电站的运行工作。
三、变电站运行管理流程1. 进行日常运行前,应当进行总体检查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并落实安全措施。
2. 每日运行期间,应当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变电站的运行。
运行人员需要熟悉操作规程,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3. 运行期间应当时刻关注运行指标,如电压、电流、功率等,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保护。
4. 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检修和维护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5. 定期进行运行记录和事故记录的整理和分析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四、变电站运行管理要求1. 运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专业知识,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同时,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和适应工作。
2. 变电站的设备和工具应当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3. 变电站应当定期进行演习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4. 运行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5. 变电站应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五、变电站运行管理的措施和技术支持1. 变电站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设备和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测和控制。
2. 变电站应当引入先进的运行管理技术和设备,提高变电站的自动化水平和运行效率。
变电运维通用管理规定
变电运维通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目的:为规范国网变电运维管理,提高运维水平,保证运维质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涵盖基本内容:本规定对变电运维工作的运维班管理、生产准备、运行规程管理、设备巡视、倒闸操作、故障及异常处理、工作票管理、缺陷管理、设备维护、专项工作、辅助设施管理、运维分析、运维记录及台帐、档案资料、仪器仪表及工器具、人员培训、检查与考核等方面做出规定。
原则:变电运维管理坚持“安全第一,分级负责,精益管理,标准作业,运维到位”的原则。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35kV及以上交流变电站设备(不含保护、自动化、通信、计量表计设备)的检修工作。
直流换流站的交流设备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总部职责:国网运检部、国网安质部、国调中心、国网评价中心。
省公司职责:省公司运检部、省公司安质部、省调控中心、省评价中心。
省检修公司职责:省检运检部、省检安质部、省检变电检修中心、省检运维分部(变电运维中心)、省检特高压交直流运检中心、省检变电运维班、省检变电检修班。
地市公司职责:地市公司运检部、地市公司安质部、地市调控中心、地市变电运维室、地市变电检修室、地市变电运维班、地市变电检修班。
县公司职责:县公司运检部、县公司安质部、县调控中心、县变电运维班、县变电检修班。
省检运检部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及省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2)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变电检修中心、运维分部(变电运维中心)、特高压交直流运检中心变电运维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3)组织本单位所辖变电站现场运行专用规程的编制修订;(4)组织开展所辖变电站生产准备;(5)组织本单位变电站设备故障、异常及隐患技术分析;(6)组织本单位变电运维技术培训和专业交流。
省检安质部职责:(1)负责本单位变电站运维安全监督;(2)负责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消防、防汛、防灾减灾、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3)负责本单位变电站防误闭锁专业管理;(4)负责本单位变电站应急管理以及变电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及考核。
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变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变电站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变电站,包括但不限于35KV、110KV、220KV、500KV开关站,主变及厂用变区域,35KV、10KV、6KV、380V配电室及变压器室等。
第三条变电站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三)依法管理,强化责任;(四)科技支撑,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变电站安全管理工作,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变电站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企业内部变电站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变电站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变电站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变电站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制定和实施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监督检查变电站安全生产情况;(五)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电力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变电站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变电站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对本变电站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条变电站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对变电站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变电站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三)安全操作技能;(四)应急处置能力;(五)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变电站运行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变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变电站运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变电站的运行管理,包括变电站的设备运行、操作、维护、检修、试验、应急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变电站运行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第四条变电站运行安全管理应当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变电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变电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变电站应当设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提高变电站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条变电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变电站应当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和措施,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安全制度第九条变电站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一)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确保操作人员正确、安全地进行操作。
(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明确设备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标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三)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程序、调查处理流程和责任追究,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四)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变电站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安全防护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受到伤害。
(六)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第十条变电站应当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操作规程:(一)操作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步骤。
(三)操作过程中应当注意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操作,报告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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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运行管理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变电站运行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变电站的运行管理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变电站管理工作。
2. 管理职能运行管理部是本公司变电站管理的职能部门。
3. 变电站值守人员管理职责变电站应有专人管理,应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做到:值班人员要按领导批准的值班方式和时间进行值班,不得私自调班和连值二班。
要服从供电所值班调度的操作指令、内部操作应服从专职管理人员的指令。
(发生严重威胁设备和人员安全情况按规程执行外)要听从指挥。
在值班时间内要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因故需要离开,必须经站长和单位领导的批准,同时应有代班人员。
在值班时间内,不能会客,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可到会客室(休息室)会客。
非本站值班员不得擅自进入控制室及高压室。
在值班时间内,不得脱岗。
不得在控制室及高压室就餐,就餐应在就近休息室内。
变电站内的电话是生产工具,不准电话聊天,保证畅通。
值班时应穿棉织的长袖衣、长裤、绝缘鞋。
在值班岗位时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到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要经常分析仪表变化,准时抄表(经常监视表计),对不正常设备加强监视。
各项记录要按规定记入各记录簿内,要字迹清楚、正确、详细。
要认真执行“二票制度”(工作票、操作票),细心操作,坚决克服不按规程操作的违规习惯。
要按规定认真巡视、检查(包括特巡)设备,不漏查项目。
发生异常和差错情况,要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值班员接班前和值班时严禁饮酒。
做好清洁工作,保持现场整洁,运行设备附近严禁烘烤衣物等。
4.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地进行,交班人员要发扬风格,把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为接班人员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应树立一班保三班的思想。
值班人员应根据批准的值班表按时进行交接班,未经站长同意不得私自调班。
如已到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向站长或领导报告,并留在班上继续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因故迟到的接班人到后,同样应履行交接班手续。
在交接班期间,应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
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应停止交接班,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处理,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继续交接。
交接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由接班人员填写缺陷记录。
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
4.6.1 倒闸操作及许可工作未告一段落时。
4.6.2 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时。
4.6.3 发现接班人饮酒或精神状态不正常时。
4.6.4 上级领导有特殊需要时。
交接班前,交班负责人应开好交班碰头会,整理好应交内容,接班人员应提前到站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交接班内容应包括下列项目:4.8.1 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变更和异常情况以及事故处理经过。
4.8.2 设备检查、扩建和改进工作进展情况及结果。
4.8.3 许可的工作票,接地线使用组数、编号与位置。
4.8.4 巡视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情况。
4.8.5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运行及动作情况。
4.8.6上级指示及站长布置的工作。
4.8.7 工具、器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等使用和变动情况。
4.8.8 安全情况。
4.8.9 本值完成的工作4.8.10 未完成的工作要求下值完成的事项。
4.8.11 新收到的图纸和资料。
4.8.12 各种记录簿。
接班人员根据交接内容会同交班人员逐项进行检查。
交接班检查后交接双方应集中控制室,交班人员向接班负责人汇报,接班负责人认为无差错,在运行工作日志上依次签名,再由交班人员签名,登上时间,交接班手续方告结束。
接班负责人接班后召开碰头会,布置本班工作重点,操作分工,及应该做的维护工作等。
5.变电站倒闸操作制度倒闸操作是一项复杂的重要工作,为了确保不发生差错,值班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当时有关电气设备相互之间的联结,当时的运行情况以及保护装置的整定值等,执行倒闸操作的值班人员必须集中注意力,严格遵守电气设备倒闸操作的规定。
电气操作必须具备条件。
5.1.1 电气操作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要由合格的监护人和操作人进行电气操作。
(2) 要有现场设备标志和运行方式相符合的模拟图板。
(3) 要有合格的操作票(事故处理除外)或批准的操作卡。
(4) 现场设备要有明显的标志(命名、编号、切换位置的指示)。
(5) 要有统一、确切的操作术语。
(6) 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
发令人、操作人、监护人的职责。
5.2.1 操作命令发布人是值班人员执行操作的领导者,担负各种操作任务的领导责任,对所发布的操作命令的正确性和必要性担任全部责任。
5.2.2 操作人是操作任务的具体执行者,在监护人的监护下,应正确迅速地完成各项操作任务,执行操作时,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对一切操作的前因后果要有充分认识。
5.2.3 监护人的职责不但应保证所监护的各相操作正确执行,并对操作人的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执行操作时应专心监护,一般不得协助操作人进行操作,对所担任监护的各相操作的正确性与操作人员负同等责任。
5.2.4 所有倒闸操作和监护,均应由经考试合格,有操作权和监护权的人员进行。
操作票(卡)的使用规定。
5.3.1 书写操作票(卡)。
5.3.1.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长(站长)、运行技术管理人员的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由操作人书写操作票。
5.3.1.2 书写操作票(卡)必须保证正确、明了、清洁,如有错误,不得用涂改、揩擦、刀刮等方法改正错误,必须重新写票。
5.3.1.3 一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5.3.1.4 间断性的操作,不得写在同一张操作票(卡)上。
5.3.1.5 操作票由操作人书写并签名后,须逐级审核签名,在进程中发现错误,操作票应作废并盖上“作废”章,另书写操作票,不再执行的操作票盖“不执行”章。
5.3.1.6 使用过的操作票(卡)不得再用,应按编号顺序装订备查,保存三个月。
5.3.1.7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卡)内:(1) 开关、闸刀及熔丝的合上或拉开。
(2) 交直流操作回路的合上和拉开。
(3)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用上或停用。
(4) 临时接地线的拆除或挂上(接地闸刀的合上和拉开,包括验电、放电)。
(5) 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的调正。
(6) 核相、核相序及用摇表测绝缘。
(7) 保安锁的挂上和取下。
5.3.2 操作票(卡)的运用。
电气操作均由二人进行,使用操作票(卡)执行操作、监护制度,对下列操作,可不用操作票(卡),但应执行操作监护制度及记录。
(1) 事故处理(包括寻找接地)(2) 取下单一的保护压板上述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执行电气操作的顺序及注意事项。
5.4.1 执行电气操作的顺序。
5.4.1.1 发布任务、弄清目的:(1) 值班长或运行技术管理人员,发布操作任务及操作目的。
(2) 值班人员(接令人)复诵。
(3) 值班长(站长)、操作人、监护人共同到模拟图前核对任务。
5.4.1.2 查对图板,正确写票:(1) 操作人接受任务后,核对模拟图及查阅有关资料,彻底弄清任务意图。
(2) 正确书写操作票,使用统一术语,字迹清楚,无涂改。
5.4.1.3 逐级审票、签名批准:(1) 操作人写好操作票交监护人审核签名。
(2) 监护人将操作票交值班长(站长)或运行技术管理人员审核签名批准。
(3) 审票人应认真审票,核对模拟图及有关资料。
(4) 审核过程中发现有错应退写票人,重新写票。
5.4.1.4 正式发令,复诵接令:(1) 值班长(站长)或运行技术管理人员向监护人、操作人正式发令。
(2) 监护人复诵,并对操作中可能发生的问题作好预想。
(3) 操作人带好有关安全操作的用具、钥匙。
5.4.1.5 核对铭牌,检查状态:(1) 操作人、监护人到现场核对设备名称、仓位、运行状态。
(2) 认真检查设备位置指示,电气信号、表计等指示,将必要的安全用具准备就绪。
5.4.1.6 唱票预演,逐行执行:(1) 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应同时看好操作票上唱票内容)。
(2) 操作人复诵,同时手指所操作的设备做假动作。
(3) 监护人确认无误,发令“对,执行!”。
(4) 操作人进行操作(正确执行安全措施),并核对操作结果符合要求。
(5) 监护人按操作步骤逐项勾票,勾票后方可唱读下一步项目。
5.4.1.7 检查设备:操作全部结束应检查所有的操作已全部执行完毕,有关指示,开关位置指示,信号指示及连锁装置正常。
5.4.1.8 汇报完成,记录在案:(1) 监护人向发令人汇报,“x时x分xxx操作任务已执行完毕”(2) 发令人复诵。
(3) 监护人在操作票上盖“已执行”章。
(4) 操作人应将操作情况记在操作记录簿内,并登记有关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5.4.2 执行电气操作的注意事项。
5.4.2.1对非当班的运行人员和对口的检修人员联系的操作,一律拒绝执行。
5.4.2.2 对危及人身和设备的操作不得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不执行的原因。
5.4.2.3 执行中如发现误操作应立即停止,并保持操作现场。
5.4.2.4 操作中如发现操作票(卡)错误,不得自行修改,必须汇报操作票(卡)批准者。
5.4.2.5 操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5.4.2.6 操作中如发生疑问,应停止操作,不能单凭记忆,必须搞清楚后方可继续进行。
5.4.2.7 执行口头或电话命令时,必须经发令、复诵、同意、及发令时间手续后方可进行操作。
5.4.2.8 低压设备(包括控制和合闸电源)送电前,必须核实熔丝定值。
5.4.2.9 测量绝缘,必须隔离电源,并进行验电放电。
5.4.2.10 装设接地线前,应经验电放电,合接地闸刀前,应验明无电。
电气操作的基本原则和若干规定。
5.5.1严禁非同期合闸,当开关两侧有可能出现非同期状态的合闸操作,应经同期步骤后,方可合闸。
5.5.2严禁带接地线(或未拉开接地闸刀)合闸刀。
5.5.3严禁将合上有电弧的闸刀再拉开。
5.5.4严禁将拉开时有电弧的闸刀再合上5.5.5严禁带负荷操作闸刀或电源熔丝,操作前必须检查开关在分闸位置所有自起动装置均应出系或停用。
5.5.6严禁将运行设备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
5.5.7电气设备充电时,应先合高压侧,后合低压侧,或先合电源侧,后合受电侧,或先合有继电保护侧,后合无继电保护侧。
5.5.8隔断压变时,拉开压变次级,最后断开压变高压侧电源。
5.5.9运行设备的继电保护如有工作,应将有关压板和试验端子取下,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恢复或调正。
5.5.10当进行电气系统操作时,应考虑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调整,潮流变化情况,中性点接地和防雷措施。
事故处理时的操作原则。
5.6.1 事故处理的操作,应在值班长(站长)或运行技术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下,由合格的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