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服务协议合同协议书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车服务协议合同协议
书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校车服务协议
甲方:学校
法定代表人:
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五常市康佳校车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伟东
住址:五常市兆林街联系电话:152XXXXXX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接送学生提供服务一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及期限
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时间安排的前提下,乙方按照甲方实际的作息时间,甲方指定的行车乘降点、乙方自行安排乘车路线(报至甲方备案)接送甲方学校的学生。本合同履行期限自2015年3月1日至年月日(寒暑假除外)。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沟通协调履行本协议。由校方另行指派校内安全员,负责校车在校园搭乘学生的秩序、安全。
2、若学校变更作息时间,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于乙方调度工作车辆及人员。
3、甲方应将需搭乘校车的学生汇总,交予乙方,配合乙方。(按居住区域编制名册若干,载明乘降地点、时间、监护人及其他备注事项)便于乙方组织学生乘车。
4、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用于服务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各种证件合法、手续齐全,不得提供报废车、套牌车或未年检的车辆,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在接送学生的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如驾驶员身体不佳等),应安排其他合格车辆及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让其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路线、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如有改动,应征得甲方主管领导同意。
4、乙方在运营时,驾驶人应安全文明驾驶且每两校车应配备专职照管员,确保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
5、乙方自行承担运营期间的安全责任,独立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可以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可以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备案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五常市康佳校车运营有限公司
年月日